采掘工作面瓦斯分区治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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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作面瓦斯分级治理规定(修订版)为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建立规范的瓦斯治理程序,确保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有效进行,特修订采掘工作面瓦斯分级治理规定:

一、各业务科室职责

1、抽采科:负责瓦斯治理措施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相关方案、图纸的编制、审批、效果考察、钻孔工程质量的监管及验收、动力现象进行总结分析等。

2、重控科:负责煤层瓦斯参数的测定,负责全矿瓦斯治理措施效果检验的实施工作,负责瓦斯地质图的更新,负责向生产调度、及时反馈工作面瓦斯含量、钻屑解吸指标K1值信息。

3、地测科:负责提供准确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负责超前探工作,及时预报地质构造变化情况。

4、生产科、南风井项目部:负责采掘队组做好超前探和瓦斯抽采钻孔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保证预防瓦斯事故各项措施、工程的落实。

5、通风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其他相关参数的测定计算工作,负责向安全调度、生产调度反馈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信息。

6、调度室:负责打钻作业及其他抽采工程的协调、监督,对影响工程进度的进行事故追查落实;负责收到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信息后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当日值班领导。

7、安监处:监督检查预防瓦斯事故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瓦斯抽采各类隐患的整改情况。

二、掘进工作面瓦斯分级治理措施

1、瓦斯治理区域划分

瓦斯治理区域划分为相对低瓦斯区域、相对高瓦斯区域和高瓦斯区域。

相对低瓦斯区域指以下区域:

(1)原煤钻屑解吸指标K1值<0.4、瓦斯含量W<8m3/t、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Q<3m3/min、且无瓦斯动力现象的区域;

(2)实施过区域预抽措施后钻屑解吸指标K1值<0.4、瓦

斯含量W<8m3/t、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Q<3m3/min、且无瓦斯动力现象的区域;

相对高瓦斯区域指以下区域:

(1)原煤钻屑解吸指标K1值(0.4≤K1<0.5)、瓦斯含量W(8≤W<10m3/t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Q≥3m3/min、且无瓦斯动力现象的区域;

(2)实施过区域预抽措施后钻屑解吸指标K1值(0.4≤K1<0.5)、瓦斯含量W(8≤W<10m3/t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Q≥3m3/min、且无瓦斯动力现象的区域。

高瓦斯区域指以下区域:

(1)原煤钻屑解吸指标K1值≥0.5、瓦斯含量W≥10m3/t、瓦斯涌出量Q≥3m3/min的区域;

(2)实施过区域预抽措施后钻屑解吸指标K1值≥0.5、瓦斯含量W≥10m3/t的区域;

(3)瓦斯地质构造异常区域:地质构造范围内测得瓦斯含量≥8m3/t、钻屑解吸指标K1值≥0.5,该地质构造前后50m 为瓦斯地质构造异常区域。

2、区域瓦斯治理措施

(1)相对低瓦斯区域

掘进工作面每50m测一次瓦斯含量、钻屑解吸指标K1值、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相对低瓦斯区域掘进,按上述规定测定相关数据后,符合要求方可继续组织掘进。为了提前对工作面回采时裂隙带钻孔打设做准备,掘进胶带顺槽时,需要在回采面侧每100m布置一个钻场作为裂隙带抽采钻场。钻场规格为内宽4m,外宽6m,深5m与巷道等高的等腰梯形钻场。

(2)相对高瓦斯区域

掘进期间每50m测一次瓦斯含量、每天4点班测钻屑解吸指标K1值、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相对高瓦斯区域掘进工作面采取迈步钻场区域条带护帮预抽钻孔+正头释放钻孔措施。掘进期间,巷道内按照步距50m (同帮钻场间距100m)进行布置迈步钻场。掘进胶带顺槽时,工作面回采侧钻场内宽4m、外宽6m、深5m与巷道等高的等腰梯形钻场;非工作面侧钻场内宽4m、外宽6m、深4m与巷

道等高的等腰梯形钻场。其他巷道钻场内宽4m、外宽6m、深4m与巷道等高的等腰梯形钻场;每个钻场施工4个钻孔(其中4#孔为超前探孔,3#钻孔深度131m、4#钻孔深为141m,3#、4#钻孔方位角与巷道中线成7°角,1#、2#钻孔深度为130m,钻孔方位角与巷道中线一致),钻孔采用Φ113mm的钻头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先施工超前探孔后施工抽采孔。新钻场掘成之前,前一个钻场内的钻孔必须完成,新钻场施工完成后巷道掘进10m,新钻场内开始施工钻孔,保证掘进工作面有不少于20m长的超前护帮钻孔。同时,工作面正头必须按每平方米1个施工释放孔,释放孔的孔径为65mm、孔深35m,允许掘进28m。

(3)高瓦斯区域

掘进期间每50m测一次瓦斯含量、每天4点班测钻屑解吸指标K1值、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高瓦斯掘进工作面采取正头预抽钻孔+迈步钻场区域护帮预抽钻孔措施。掘进期间,巷道内按照步距50m(同帮钻场间距100m)布置迈步钻场,掘进胶带顺槽时,工作面回采侧钻场为内宽4m、外宽6m、深5m、与巷道等高的等腰梯形钻场;工作面外侧钻场为内宽4m、外宽6m、深4m、与巷道等高的等腰梯形钻场,其他巷道钻场内宽4m、外宽6m、深4m、与巷道等高的等腰梯形钻场。每个钻场施工6个钻孔(其中6#孔为超前探孔),钻孔深度:5#孔为131m、6#孔为141m,其余钻孔深度为130m;钻孔方位角:5#、6#孔与巷道中线成7°角,其余钻孔与巷道中线一致。在施工过程中先施工超前探孔后施工抽采孔。新钻场掘成之前,前一个钻场内的钻孔必须完成;新钻场施工完成后巷道掘进10m,新钻场内开始施工钻孔,保证掘进工作面有不少于20m长的超前护帮钻孔。同时,巷道正头施工15个抽采钻孔(其中9#、11#孔为超前探孔,孔深为140m,方位角与巷道中线一致),其余钻孔深度130m,钻孔方位角与巷道中线一致,在施工过程中先施工超前探孔后施工抽采孔。

根据正头钻孔预抽效果,预测正头钻孔预抽范围内煤层瓦斯含量降到小于10m3/t预抽时间,到达预抽时间后且满足最后一个抽采孔带抽后预抽时间不少于10天,抽采量衰减到10天

内最大抽采量的30%以下(抽采一队按规定每天进行数据观测),方可掘进,允许掘进距离为有效钻孔长度H-20m(工作面距未预抽范围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当采取区域措施后,向前掘进过程中,在迎头抽采钻孔有效范围内,若K1值≥0.5或瓦斯含量W≥10m3/t或Q≥3m3/min时,在工作面正头按每平方米2个施工释放孔,释放孔的孔径为65mm、孔深35m,允许掘进28m,在此期间每天测得K1值仍≥0.5时或掘进50时瓦斯含量W≥10m3/t,在迎头按孔径42mm、孔深15m补充1个/m²释放孔,释放24小时后,测得K1值<0.5,则允许掘进10m(至少留有5m 的超前距离),若K1值仍≥0.5时,继续释放,直到K1值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掘进。

过瓦斯地质构造异常区域,必须采取高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异常区前50m采取正头预抽措施。

3、瓦斯治理区域转换

(1)瓦斯区域由低向高转换

在掘进作业过程中,低瓦斯区域或相对高瓦斯区域出现一次瓦斯参数、特征(瓦斯含量、K1值及Q值)中任意一个超过本等级区域要求,该等级区域随之升级为下一个等级区域,并执行相应的瓦斯治理措施。

当相对低瓦斯区域升级为相对高瓦斯区域时,在工作面迎头两侧布置双翼钻场,工作面一侧钻场钻孔深度为130m,另一侧钻场钻孔深度为80m,作为超前探的钻孔另外增加10m。当工作面掘进50m时,在工作面短孔侧施工钻场并按照相对高瓦斯区域要求打设抽采孔,随后按照50m施工迈步钻场。

当相对高瓦斯区域升级为高瓦斯区域时,在距工作面最近钻场内按照高瓦斯区域钻场钻孔布置方式将钻孔由4个增补到6个钻孔,同时在工作面迎头另一侧布置钻场,并按照高瓦斯区域在工作面正头及钻场内打设抽采孔进行预抽。向前掘进时,继续按照50m施工迈步钻场。

(2)瓦斯区域由高向低转换

高瓦斯区域降级为相对高瓦斯区域:在掘进作业过程中,高瓦斯区域采取措施允许掘进后,在迎头有效抽采钻孔范围内每天4点班测得的K1值<0.5,掘进至50m时,测得瓦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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