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装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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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及其法律意见书(3篇)

案件及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张某,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公司职员。

被告:李某,男,40岁,汉族,某市某区人,个体工商户。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2023年3月10日,张某在李某经营的某超市购物时,不慎将价值500元的商品掉落在地。

2. 李某发现后,要求张某赔偿损失,但张某认为商品掉落系意外,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3.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其损失。

(二)理由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行为人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张某不慎将商品掉落在地,属于意外事件,李某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无法律依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李某作为经营者,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张某不慎将商品掉落在地,并非商品本身存在缺陷,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不慎将商品掉落在地,李某并未有过错,因此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张某诉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张某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三、法律意见(一)关于意外事件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意外事件是指不可抗力或者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案中,张某不慎将商品掉落在地,属于意外事件,李某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无法律依据。

(二)关于经营者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李某作为经营者,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张某不慎将商品掉落在地,并非商品本身存在缺陷,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案情简介本案件涉及甲、乙双方因股权转让纠纷而引发的诉讼。

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0年5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乙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甲方也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

然而,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发现甲方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债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返还股权转让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诉讼请求乙方诉请法院判决:1. 甲方返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2.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3. 甲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法律分析(一)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符合上述原则,且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协议合法有效。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方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甲方也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双方均履行了合同义务。

(三)股权转让合同中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向股东或者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案中,甲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披露重大债务,违反了股权转让合同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方未披露重大债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具体意见(一)甲方应返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履行情况以及违约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甲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约。

房屋产权人同意装修意见书

房屋产权人同意装修意见书

房屋产权人同意装修意见书尊敬的房屋产权人:您好!我们是购买您房屋的业主,目前我们计划对我们所居住的房屋进行装修,以提升居住环境和居住舒适度。

在此,我们将我们的装修意见书呈交给您,请您审阅。

首先,我们打算在屋内进行空气净化系统的安装。

如您所知,空气污染问题在现代社会越发严重,我们希望借助空气净化系统,为我们的家人提供一个健康的居住环境。

我们将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您的扰动,对产权人权益造成的任何影响我们都会尽量避免。

其次,我们计划重新布置房间。

经过积累,我们发现改变房屋布局可以使得空间更加合理,更适合我们的生活习惯。

我们会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周围邻居的影响。

我们负责质量受损问题,并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施工,以减少对您居住的干扰。

此外,我们计划更新厨房和卫生间设施。

这是为了提供一个现代化、优雅、实用的厨房和卫生间给我们的家庭成员。

我们会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一切设备安装合理,并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我们会尽量不改变原有的设施水电管线布置,以减少对您产权人的损害。

最后,我们也考虑到了装修材料的选择。

我们会尽量选择环保、无污染的材料,保证装修过程中对环境和健康的最大程度保护。

我们也会遵守政府相关的装修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装修过程不会违反产权人的权益。

总的来说,我们会与装修公司密切合作,确保整个装修过程无忧无虑。

我们也将尽最大的努力保证施工过程中对您的影响降到最低。

我们希望您能够理解我们的装修意见,并同意我们的装修计划。

如果您有任何疑虑或者建议,我们非常愿意与您进行深入沟通,并在施工过程中尽量满足您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敬祝业主一家。

法律意见书案例材料(3篇)

法律意见书案例材料(3篇)

第1篇致:[收件人姓名]日期:[日期]引言本法律意见书旨在就[案件名称]一事,就[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收件人姓名]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本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就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一案,涉及[当事人1姓名]与[当事人2姓名]之间的[法律关系]。

现将案件基本情况概述如下:1. 争议焦点:[争议焦点1]、[争议焦点2]。

2. 案件事实:[案件事实1]、[案件事实2]。

3. 当事人主张:[当事人1主张]、[当事人2主张]。

二、法律问题分析1. [争议焦点1]的法律问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条款]的规定,[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处理?结合案件事实,我们认为:(1)[当事人1/2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解决?2. [争议焦点2]的法律问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条款]的规定,[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处理?结合案件事实,我们认为:(1)[当事人1/2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解决?三、法律意见1. 关于[争议焦点1](1)[当事人1/2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2)[相关法律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关于[争议焦点2](1)[当事人1/2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2)[相关法律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建议1. [当事人1/2]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益。

2. [当事人1/2]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3. [当事人1/2]应积极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和解。

五、结语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进行。

如需进一步了解案件处理意见,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相关法律法规、案件材料等第2篇一、基本情况委托人:张三(以下简称“张先生”)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代理人:李四(以下简称“李律师”)执业机构:XX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23456789被代理人:王五(以下简称“王先生”)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二、案情简介张先生与王先生系邻居,双方因邻里纠纷,张先生认为王先生在装修过程中,施工噪音及垃圾处理对张先生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对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的物业管理方案

对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的物业管理方案

对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的物业管理方案目录一、前言 (2)1.1 背景介绍 (2)1.2 目的和意义 (3)二、物业管理方案概述 (4)2.1 物业管理目标 (5)2.2 物业管理原则 (6)三、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管理 (7)3.1 装饰装修管理流程 (8)3.1.1 申请审批流程 (9)3.1.2 施工过程监管流程 (11)3.1.3 收尾验收流程 (12)3.2 装饰装修材料与工艺管理 (13)3.3 装饰装修环保规定 (14)3.4 公共区域保护 (15)四、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违规处理 (16)4.1 违规行为定义与分类 (17)4.2 处理程序与措施 (18)4.3 合规装修奖励机制 (19)五、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纠纷调解 (20)5.1 纠纷原因分析 (21)5.2 调解原则与方法 (22)5.3 调解流程与技巧 (23)六、物业管理服务与沟通 (25)6.1 服务内容与标准 (26)6.2 业主、使用人沟通渠道 (27)6.3 沟通技巧与实例 (28)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以提升居住品质和舒适度。

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纠纷和矛盾,尤其是涉及到物业管理和费用的问题。

为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权益,规范装饰装修行为,确保物业的安全、整洁和正常运行,本物业管理方案应运而生。

本方案旨在明确物业管理在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纠纷和矛盾,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观的居住环境。

本方案也将为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在实施本方案时,我们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通过共同努力,我们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目标,为业主和使用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空间。

1.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和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意见书尊敬的建设单位:我是某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业主代表,我代表小区业主对近期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投诉。

经过多次核查和评估,我们发现以下问题:1. 基础工程问题:我们发现部分建筑物的地基沉降不均匀,导致部分楼房出现倾斜现象。

这不仅影响建筑物的外观美观,还对房屋结构的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威胁。

2. 结构施工问题:在建筑物的承重墙和梁、柱连接部分存在明显的裂缝和露筋现象。

这些问题减弱了建筑物整体的承载能力,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安全。

3. 防水施工问题:我们注意到部分楼房的外墙防水层存在漏水现象,尤其是在雨季过后,出现了明显的渗水现象。

这对建筑物的墙体与结构材料造成了损害,同时也降低了小区整体的品质。

4. 室内装修问题:我们在入住后发现,部分房屋的地板铺贴存在开裂、起泡等质量问题;墙面涂料脱落、色差明显;排水设施存在堵塞等问题。

这给业主的居住体验带来了明显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1. 对地基进行检测与修复,确保建筑物地基稳定和非倾斜。

2. 对存在裂缝和露筋的结构部分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承重能力和整体安全性。

3. 对外墙防水进行重新覆盖,确保防水层的完整性,避免漏水。

4. 对存在问题的室内装修进行重新施工,确保地板、墙面、排水等设施质量合格。

我们希望建设单位能尽快处理这些问题,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我们建议您与施工单位就整改计划达成一致,并及时向我们业主代表团队进行汇报。

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回应我们的合理诉求,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

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请建设单位尽快向我们反馈整改计划和工作进度,我们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此致某小区业主代表团队。

公共场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公共场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场所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场所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保证公共场所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城区范围内从事公共场所的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公共场所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场所是指用于经营、办公、生产、教学、医疗、娱乐等非家庭住宅的公众活动场所。

本办法所称的装饰装修活动是指为保护装饰装修物的主体结构,完善装饰装修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装饰装修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装饰装修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含与装饰装修活动相关的墙体改造和水、电、通风、空调、消防设施的改造)。

第三条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四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县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公共场所的装饰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实施机构为县装饰业管理机构。

规划、消防、城管、房产、招投标、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

第七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定。

第八条投资额在30万(含3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和办理施工许可证。

装饰装修造价在10万(含10万)以上压滤机滤布厂家,或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凡涉及公共安全或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拆柱改墙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办理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服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房屋审核意见书

房屋审核意见书

房屋审核意见书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根据您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要求,我经过仔细研究和审核,针对被审核房屋的各项情况,特向您提交房屋审核意见。

意见如下:首先,根据房屋所在地的规划要求,房屋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未发现存在违规建设、违建等问题。

房屋的基础结构、外墙及屋顶材料选择合理,坚固耐用,建筑质量整体较好。

其次,房屋的布局和功能设计合理,满足日常居住和生活需要。

房屋内部空间分割明确,布局合理,室内装修装饰符合相关规定,色彩搭配和家具布置温馨舒适,给人以良好的居住体验。

然而,尽管房屋的建设及布局方面存在较好的情况,但在设施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首先,发现房屋内部电线敷设混乱,有的处于暴露状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对电线重新进行整理、固定和隐藏,确保使用安全。

其次,房屋的给排水系统未发现明显问题,但建议加强管道的排水功能和设备的维护,确保长期正常使用。

再次,房屋的照明和通风设备需要进一步完善,确保室内照明充足、采光良好,提高居住舒适度。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的安全性也是审核的一个重点。

经过检查,发现房屋的防火设施较为完善,建议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确保房屋和居民安全。

另外,房屋周边的环境、交通条件也需要考虑,建议进一步改善周边的交通状况和市政设施,提升居住环境。

总的来说,被审核的房屋在建设质量和布局设计方面都具备较好的条件,但仍存在一些设施设备的改进空间。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屋设施设备的监管和安全检查,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配合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建设更好的居住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致敬礼!审核人:XXX审核时间:XXX年XX月XX日。

最新-关于非诉法律文书之法律意见书 精品

最新-关于非诉法律文书之法律意见书 精品

关于非诉法律文书之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受李X、卢X的委托,就其与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事宜,以及与邯郸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房屋改造纠纷事宜进行法律分析,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本法律分析仅基于委托人提供之下列书面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一~六,合同签约备案号:XXXXX;2、《补充协议》;3、《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4、《房屋改造委托协议》;5、业主装修示意图。

一、本案当事人出卖人: 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买受人: 李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共同买受人: 卢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房屋改造受托人:邯郸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以下简称“邯X公司”)二、主要事实2019年6月28日,委托人李玲、共同买受人卢刚与XX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约备案号:XXXXX】,购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XX区XX大道XX段XXX号“XX·春天公馆”X栋X单元X楼X号在建工程房,交房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前,用途为住宅,住宅类型为普通,测绘建筑面积共85.37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70.31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5.06平方米。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房米4014.232元,总价款345000元(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整)。

共同买受人卢X占有份额50%,房屋付款方式为:委托人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付首付房款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于2019年7月7日前付房款85000.00元(大写:捌万五千元整),余款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做公积金支付。

按揭期限20年。

2019年6月28日,XX公司就房屋按揭、赠送面积、地下车位等原合同未尽事宜与委托人签订了《补充协议》。

其中协议第三条明确约定:出卖人(XX公司)承诺与保证,买受人所购房屋的结构板、花池、飘窗等不计价面积空间和阳台计半价面积空间,已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系合法专属空间……否则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意见书范文

法律意见书范文

法律意见书范文法律意见书范文第1篇: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敬启者: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律师作为____的辩护人。

我们在询问案件的相关知情人,会见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特别是在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后,发表如下法律意见供参考:一、《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错误,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证据的真实性存有严重疑问,不能证明____构成诈骗罪。

《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是:综上,《起诉意见书》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所依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存有十分严重的疑问,不具有证明力,应不予采信。

同时,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不能排除以上合理怀疑各证据之间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既不能证明____有捏造事实或理由欺骗____的行为,又不能证明____因____受到欺诈的事实。

因此,《起诉意见书》中控诉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证明____构成诈骗罪二、本案当事人____从始至终都愿意偿还借款,不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能证明其构成诈骗罪。

三、本案书证证明,____交付____的钱款为借款,二者之间是基于民事借贷关系引起的经济纠纷,并不涉嫌刑事犯罪。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案《起诉意见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本案的书证,本案所涉的款项性质为借款,属于民事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____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六、本所律师就以下事项发表声明:1、本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本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的全部案卷资料复印件,且复印件与原始书面案卷材料、副本材料一致,没有虚假、伪造或重大遗漏。

2、本法律意见书不代表本律师对本案的最终答辩和辩护意见,且仅供参考。

律师:20xx年5月16日第2篇:合同审查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xx:我于20xx年10月xx日收到工程施工安装合同,并立即对该合同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出具本《合同审查的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违章建筑新政策:北京市违章建筑政策规定违章建筑新政策

违章建筑新政策:北京市违章建筑政策规定违章建筑新政策

违章建筑新政策:北京市违章建筑政策规定违章建筑新政策违章建筑新政策:北京市违章建筑政策规定违章建筑新政策话题:违章建筑新政策法律常识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其它拆迁知识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信息互通、行政执法与行政监察相结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三条市政府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民防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必要时邀请金融监管机构参加。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联席会议工作小组负责。

联席会议工作小组由市规划委会同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组成。

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视情况参与工作小组的工作。

工作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市规划委负责联席会议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联席会议负责确定全市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目标;部署全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控制违法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提出对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考核的初步意见;通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联动协作配合中的重要问题;针对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并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一式三联带复写

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一式三联带复写

[绿地新都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写字楼房屋装修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绿地新都会”房屋使用安全,确保写字楼建筑风格的整体统一,维护写字楼容貌及环境卫生,根据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房[2002]16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97年第50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绿地新都会”的物业状况,对房屋装修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凡业主(租户)进行室内装修均须遵守。

一、装修审批业主装修前,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将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到物业管理处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装修登记表》,物业对申报合格户签发《装修登记证》后,方可进行装修,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装修施工责任书》上签字盖章,商业、办公装修需提供消防大队装修工程审核意见书及建委装修审核意见书,经核实后方可进行装修。

二、装修责任1、对未办手续或未经审核批准擅自施工装修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并补办理审批手续。

情节严重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未按审核方案擅自装修而产生的质量事故所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业主自己承担。

3、装修中涉及到毗邻部位,应征得相关业主的书面同意,方可按规定办理审核手续。

4、因物业维修、装修造成相邻业主、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或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5、业主在装修、装饰房屋过程中,需改变承重结构的必须报房管部门批准。

审批原件、施工方案、计算书与图纸交管理处备案。

6、运送超长装修材料不得使用电梯,对超重物品应分次分批搬运,只允许使用装修专用电梯(消防电梯),同时做好电梯保护。

三、装修范围及注意事项1、装修时不得擅自拆改承重结构部位(包括盖、屋顶、梁、柱、内外墙和基础),不得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以及挖凿毗邻之隔墙,不得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2、不得在楼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公用场地私自违章搭建、占地围栏、施工作业,严禁在公共部位拌混泥土。

租赁房屋装修管理规定(3篇)

租赁房屋装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装修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租赁房屋的装修活动。

第三条租赁房屋装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二)安全实用,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三)节约资源,合理利用空间,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四)尊重他人,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租赁房屋装修的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装修申请与审批第五条租赁房屋装修前,承租人应当向房屋所有权人或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租赁合同复印件;(二)房屋产权证明或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三)装修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四)装修预算;(五)装修施工人员资质证明。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装修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以下意见:(一)符合装修条件的,予以批准;(二)不符合装修条件的,书面告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承租人取得装修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装修施工期间,物业管理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装修施工符合以下要求:(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装修施工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二)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三)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四)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

第九条装修施工完成后,承租人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一)装修施工验收报告;(二)装修施工合同;(三)装修材料清单;(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物业管理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并提出以下意见:(一)符合装修要求的,予以通过;(二)不符合装修要求的,书面告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装修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装修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装修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谢长宇律师团队编制)装修工程从项目谈判到项目竣工结算以及保修整个过程中,存在很多法律上的风险需要预防和控制,如果不予以预防和控制,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重大的损失.且工程项目涉及法律繁多、合同关系复杂,律师全程参与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合法、有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纠纷隐患。

律师通过全程参与整个过程,参与项目的谈判和管理,参与所有法律文本的制订和审查,能够事先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为预防和控制装修工程全过程的法律风险,特制定如下的服务方案。

法律服务内容(一)工程前期调查论证和施工合同签署阶段的法律服务A.包括提供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业主单位负责人的身份信息查询调查;对施工场地的物业产权、相邻物业情况进行调查了解.B.项目政策可行性分析,需要注意的哪些法律问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C。

协助或参与与业主单位的前期接触和意向性谈判,掌握分析情况,提供咨询意见。

D.参与项目施工的前期融资、项目施工合伙人内部合资、合作协议的商定,参与项目内部组织安排的会议和起草备忘录、协议等文件.E.协助拟定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框架和方案。

F.提供招投标的法律咨询,参与工程投标、竞标,审查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文本。

G.施工合同的条款谈判、起草修改施工合同;参与施工合同的签署过程,确保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二)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服务A.对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B.协助参与项目管理人员与业主管理人员的沟通和谈判,以及参与项目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C。

参加重要的施工协调会,技术交底会议,文件资料交接会,协助委托单位发表意见,整理和保存会议纪要.D。

协助施工单位对涉及工程价款变更、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工期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恶劣气象的发生、未预见的施工条件的出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谈判以及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和文本,起草、修改、保存施工单位提出各种签证、报告、沟通函件。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精选10篇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精选10篇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精选10篇刑事法律意见书的篇一致:XX人民检察院: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此案件的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依法到贵院复印了全部案卷材料,经过详细的阅读、仔细的研究和分析;同时,到看守所会见了本案被告人,认真听取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看法及悔罪的态度。

(一)关于本案基本事实的法律意见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被告人赵某对及的行为及本案的基本事实并无异议。

(二)关于本案被告人供述的法律意见《xxx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据被告人供述,他与被害人在案发之前没有交集,案件发生时因为临时起的冲突,而伤害被害人也并非本意,是在两个人厮打过程中造成的伤害。

对此辩护人恳请法院调查清楚本案的事发经过,而非结果定夺,并且对被害人赵某的供述和辩解给予采纳。

(三)关于本案被告人赵某量刑情节方面的法律意见。

一、辩护人认为本案中对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是初犯并且偶犯,在此案件之前被告人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和治安处分,所以对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二、而依据《xxx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认错态度极好,并有及时悔改的态度。

本案应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罚。

以上是法律意见,望法院采纳。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篇二《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敲诈勒索罪的主要事实是对流动废品收购人员采取殴打、辱骂等手段强行收取办证费。

这部分犯罪事实是以东明分公司的xxx区回收部为主体实施的,刘某某与社区回收部没有丝毫关系,东明分公司也没有聘用刘某某,在案没有任何证据指向刘某某参与、指挥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故指控刘某某敲诈勒索是无法成立的。

装修导致漏水处理意见书范本

装修导致漏水处理意见书范本

装修导致漏水处理意见书范本
关于装修导致漏水的处理意见书范本,我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
回答。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装修导致漏水的具体情况,包括漏水的位置、程度以及可能的原因。

然后,可以在处理意见书中提出以下几
点建议:
1. 描述漏水情况,首先要在处理意见书中清楚地描述装修导致
的漏水情况,包括漏水位置、时间、频率、漏水的影响等。

2. 指出责任,明确指出装修导致漏水的责任方,包括装修公司、施工队或个人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3. 提出解决方案,针对漏水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可以包括修
补漏水部位、更换受损材料、重新进行防水处理等。

4. 要求赔偿,如果漏水给您带来了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可以
在处理意见书中明确提出赔偿要求,包括修复费用、装修损失、财
产损失等。

5. 强调时限,在处理意见书中要强调对方解决漏水问题的时限,以及对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最后,需要在处理意见书中注明相关法律依据,并建议在处理
意见书发出后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总的来说,处理意见书应该清晰、具体、合理,并且要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起诉意见书要写的详细吗

起诉意见书要写的详细吗

起诉意见书要写的详细吗起诉意见书是法律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文件,用于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并详细陈述案情和事实,以及法律依据。

下面是一份关于起诉意见书的详细写作内容,约700字。

尊敬的法院:我系被告小李的辩护律师,现针对原告小张提出的起诉请求,我在此提交起诉意见书,陈述我方的观点、事实及法律依据,以期能够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

一、案情概述我方被告小李与原告小张是邻居关系,两人于2017年5月1日开始发生争执,主要原因是小张声称小李家装修产生了噪音严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

然而,小张并没有及时向小李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与要求,而是选择将小李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小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此,我们认为起诉行为存在不合理之处,故有必要向法院提出反诉意见。

二、事实陈述1. 小张仅就声音噪音问题与小李单方面交涉,并无明确要求小李采取任何解决措施。

2. 小张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证明小李的装修在程度和时间上超过了合理范围。

3. 在法定施工时间内,装修产生的噪音并未超出限制,并未对小张的正常生活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三、理由和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诉讼双方应当在发生争议时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和解解决纠纷。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起诉请求必须有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并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装修所产生的噪音超过一定程度或超过法定施工时间才能构成违法。

四、请求基于以上理由和依据,我们请求法院作出以下判决:1. 驳回小张的诉求,认定其起诉行为不当,没有按照合理程序解决纠纷,要求其自行承担因不当起诉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费用。

2. 保护小李的合法权益,在法定施工时间内,允许小李继续进行装修工程。

3. 鉴于小张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小李的装修活动超过了合理范围,我们要求法院进行更多的调查,以确定装修声音是否对小张正常生活造成了实质影响。

案件意见书范本

案件意见书范本

案件意见书范本案件意见书申请人:黄某被申请人:李某案号:2021-0001一、案件背景申请人黄某向本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解除与被申请人李某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要求对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经过庭审和相关证据的审查,现将对该案件发表以下意见:二、案件事实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李某于2020年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李某应在2021年1月1日将装修工程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并未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导致申请人无法按时使用装修好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了多份证据文件,包括合同书、请款记录等,证明了合同的存在以及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事实。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2条,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届满,一方未履行义务时,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解除合同。

四、意见建议在本案中,被申请人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影响了申请人黄某的正当权益。

根据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基于以上情况,本法院认为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并作出以下裁决:1. 解除与被申请人李某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要求李某赔偿申请人因无法使用装修好的房屋所导致的损失。

2. 李某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五、裁判结果根据以上理由,本法院决定支持申请人黄某的请求,解除与被申请人李某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要求李某赔偿申请人因无法使用装修好的房屋所导致的损失。

同时,被申请人李某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裁判结果为终审判决,如有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附:证据清单、庭审笔录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请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终判断。

审判员:日期:2021年3月1日。

装修合同纠纷诉求书模板

装修合同纠纷诉求书模板

装修合同纠纷诉求书模板【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地址】:【被告姓名/单位】:【被告联系方式】:【被告地址】:尊敬的法官:我是原告【姓名/单位】,我在此向贵庭提交关于装修合同纠纷的诉求书,请求法庭公正、公平地处理本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纠纷的产生我与被告【姓名/单位】于【具体日期】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被告在【具体工程内容】上提供相应的装修服务。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被告的工作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详细情况如下:【列举具体纠纷事项,如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未按约定使用材料等】由于被告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并未履行其义务,造成了我一系列的损失,故我提起此诉讼。

二、我方的主张1. 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履行其义务,保质保量完成装修工程,并赔偿我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 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我因此而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弥补我因被告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精神痛苦和困扰。

3. 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为了证明我方的主张,我已准备了以下证据:1. 装修合同及合同付款凭证。

2. 装修工程进展照片及相关证据。

3. 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的鉴定意见书。

本案的相关法律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自愿约定其财产关系。

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四、诉讼请求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在此诉求如下:1. 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履行其义务,保质保量完成装修工程,并赔偿我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 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我因此而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 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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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违规装修的法律意见书一、装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违规现象:1、业主装修方案未经物业批准或未办理装修手续的;2、业主装修私自拆除承重墙、隔墙、窗台等;3、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空间砌墙、隔断、改变房间用途的;4、私自改变卫生间结构、改造水管破坏卫生间防水层的;5、违规改变原有设计供暖形式、供暖管道的;6、违规安装防盗窗、栏杆;7、私自利用露台、外墙、共有部位等搭建阳光房、隔断影响建筑外观、破坏外墙保温、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5、《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6、《物业管理条例》7、《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8、《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三、法律风险:物业将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其他业主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及与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追究物业的相应责任。

四、法律建议(一)、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购买人提交有关房屋质量保修、使用说明和房屋平面图、白蚁防治证明等材料,明确告知购买人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性能指标、承重结构、特殊工艺、管线走向、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保修范围和期限等事项;3、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应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包括违规装修问题),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开发商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商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该临时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包括:1)、物业的自然情况与权属情况;2)、业主使用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3)、维修养护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4)、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5)、违约责任等。

(二)、物业:1、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对违规装修问题与业主进行约定。

2、与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签署《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对业主装修情况进行登记;3、门岗保安严格控制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对违规的防盗窗、大量的砂石料、隔断材料、大批量装修材料等要严格登记程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的禁止进入并及时与物业联系。

4、保安或工程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对装修户进行定期巡视,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制止并下发违章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让业主签字;业主拒不签字或找不到业主的,将违章整改通知张贴于违章业主门口附近,一定要留存影像资料,做好纸质记录并存档。

5、物业对违规装修业主进行整改检查,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对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相邻关系、建筑外部造型等严重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书面上报相关房屋行政主管部门;6、物业公司也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否则自身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业主:1、其他业主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违规业主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2、其他业主也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及与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追究物业的相应责任。

(四)、违规业主:1、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第四十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2、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住宅、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4、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五)《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不但应该恢复,而且会被处以罚款。

(六)《物业管理条例》1、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2、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3、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第五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七)《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1、第四十四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二)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2、第四十七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业主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3、第四十八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和实施期限(二)允许施工的时间;(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六)装修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七)违约责任;(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4、第四十九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不得拒绝和阻碍。

(八)《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1、第三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的房屋使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第八条:新建房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购买人提交有关房屋质量保修、使用说明和房屋平面图、白蚁防治证明等材料,明确告知购买人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性能指标、承重结构、特殊工艺、管线走向、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保修范围和期限等事项。

3、第九条:房屋使用和装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一)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二)拆除承重墙;(三)改动承重梁、柱结构;(四)开挖地面影响房屋地基以及基础结构;(五)在保温外墙打孔、开挖洞口(含门窗,下同)等;(六)擅自改造屋面、平台或者在屋面、平台上搭建;(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八)损坏、擅自改动房屋原有消防、电力、供水、排水、供热、排烟、燃气、节能等设施以及其他妨碍正常使用的行为;(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进行房屋装修,应当将有关事项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告知房屋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装修事项予以记载并在房屋所在区域内公布。

6、第十三条:房屋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的抗震功能和结构安全,并应当符合防火、防水、隔音、卫生、保温等建筑功能的要求,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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