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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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科室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科室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科室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科室的考勤管理,提高科室管理效率和员工工作积极性,现制定煤矿科室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科室内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科室负责人是科室考勤的管理者,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科室员工应当按规定的考勤时间出勤,并确保考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科室员工应当尊重考勤制度,禁止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六条科室员工的考勤方式包括打卡考勤和手机考勤两种方式。

1. 打卡考勤:科室内设有考勤机,员工每天上班和下班需刷卡打卡,迟到、早退等情况由系统自动记录。

2. 手机考勤:科室员工需下载考勤APP,并按规定在上班时间内在手机上进行签到,迟到、早退等情况由系统记录。

第七条科室员工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八条对于外出办事、出差等情况的员工,需提前报备,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请假及考勤处理。

第九条科室员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打卡卡片或者手机考勤账号,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条科室考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核实,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十一条科室考勤记录由考勤机和手机考勤系统自动生成并保存,存档期限为两年。

第十二条科室负责人有权查看和审核员工的考勤记录,员工有权向科室负责人查询自己的考勤情况。

第十三条科室员工应当定期对自己的考勤记录进行核实,如有不符合的地方,需及时与科室考勤管理人员联系。

第十四条科室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由考勤管理人员负责,如有发现数据异常或错误,应及时整改并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科室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如表扬、奖金等。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科室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工资、记过等。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科室可以采取辞退等严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考勤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力、处理不当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有权进行处理,并可能会造成相应的纪律处分。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_煤矿工人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_煤矿工人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_煤矿工人考勤管理制度煤矿上班考勤制度篇1一、考勤室负责全矿下井人员考勤工作,并按要求将下井人员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矿调度室。

二、各科队必须在班前会点名后及时把当班需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报送考勤室。

当班下井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到考勤室交订工牌,考勤员应严格对照各科队报送的当班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进行逐一核对,确定无误后方可订工。

如发现不相符,要及时通知科队进行核对。

三、当班下井人员全部入井后,各科队应及时到考勤室核对本单位下井人数,确定无误后,由考勤员汇总并报送矿调度室。

报送时间为:零点班1:20分,八点班9:20分,四点班17:20分。

各部门班中需要临时下井人员,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并书面通知考勤室,考勤员方可为其登记订工。

对于入井不到考勤室订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室领取订工牌和登记销工。

考勤员将当班入井人员情况报送调度室核实。

对于升井后不及时领牌和销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五、对矿领导、科队长、上级检查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入井、升井,一律实行签字登记制度,由个人填写入井和升井时间,不得代签;否则,扣掉当班井下工。

月底各科队井下出勤工数以调度室、考勤室两者统计数中较少数为准。

六、考勤室必须按规定每两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升井人员情况,核实井下实有人数,并及时写出台帐和记录。

对当月入井考勤准确、及时的区队奖励300元,对队长奖励100元;若全矿当月井下人员考勤资料准确无误,报送及时,对调度室和考勤室分别奖励200元。

七、各区队严禁冒名顶替下井或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

发现区队有冒名顶替者,对被顶替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对区队罚款元/人次,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200元/人次;发现区队有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者,每次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100元。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篇2为提高我公司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并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员工井下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形式我公司全体井下员工出勤实行双向考勤制度即集体统一台帐考勤和个人指纹综合比对办法记工的方式。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煤矿人员考勤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通风矿长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全面工作。

二、监控室主任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地面监控室设3名监控员24小时轮流值班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

井下每班必须有一名培训合格的专职维检员24小时在井下轮流值班。

四、维检员每天要认真维护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保证系统运行正常,读取准确。

五、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六、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识卡或标识卡损坏不能读取数据的,拒绝该人员下井并要求及时更换。

七、考勤员每班要与监控员核对下井人数与人员定位系统考勤人数是否相符合,如发现漏卡现象,要通知该持卡人员到监控室更换,杜绝漏卡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值班员发现人员定位读卡器工作不正常,要及时通知井下维检员及时处理,恢复正常。

九、监控员要认真填写每班定位系统考勤人数和井下实际下井人数,以及其他资料、报表,并存档备查。

十、因维护、监管不到位或发卡人员、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岗位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监控室主任报告。

十二、维检员每天要认真做好系统的日检查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出井后填写相关记录报表。

十三、维检员每10天要对系统进行一次巡检工作,查看系统线路设备等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保证系统运行状况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十四、系统出现故障严重无法处理时,要立即申告县监控室,并及时联系厂商来矿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2一、工作时间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二、考勤办法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勤、请假、迟到、早退等行为得到及时统计和处理。

同时,根据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规定,提高员工效率,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制度制定程序:制定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的收集:人力资源部门和法务部门制定程序:人力资源部门全体成员商议,征求法务部门意见,经董事会通过,由总经理签署生效。

第一章总则1.1 名称: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1.2 目的:为规范员工的出勤、请假、迟到、早退等行为,保证员工出勤率和员工效率,提高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出勤管理2.1 出勤时间工作日:8:00-17:00(午休1小时)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周末和节假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获得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2.2 迟到和早退2.2.1 迟到上班迟到时间每次不得超过15分钟,超过3次以上,将对员工做记录,并进行相关处理。

2.2.2 早退下班时间早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3次以上,将对员工做记录,并进行相关处理。

2.3 请假2.3.1 病假员工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

2.3.2 事假员工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事由需合理,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3.3 婚假员工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3.4 产假员工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5 丧假员工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与丧事有关的证明材料。

2.4 考勤统计2.4.1 每日定时上报员工考勤情况2.4.2 按月统计考勤数据2.4.3 对考勤数据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第三章作息时间规定3.1 工作时间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中午休息1小时。

煤矿科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科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科室人员的管理,确保科室工作的高效运转,提高煤矿的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科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科、安全科、机电科、人事科、财务科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原则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科室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自觉接受考勤管理。

第三章考勤方式第五条科室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考勤设备。

第六条科室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科室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汇总第八条考勤记录由考勤管理员负责,每日对科室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

第九条考勤管理员每月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考勤数据汇总后,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考勤奖惩第十一条科室人员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考勤表现优秀的科室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科室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迟到:每次扣除半天工资;2. 早退:每次扣除半天工资;3. 旷工:每次扣除一天工资;4. 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对连续迟到、早退、旷工达到一定次数的科室人员,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降级、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人员定位考勤第十七条科室人员实行人员定位考勤制度,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人员定位系统。

第十八条科室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工作区域,否则视为迟到。

第十九条科室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工作区域,否则视为早退。

第二十条科室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工作区域,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二十一条人员定位考勤数据作为考勤记录的补充,与打卡考勤数据具有同等效力。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四篇)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四篇)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入井人员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系统建设:1.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完善的入井人员考勤系统。

2.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具备数据准确性、实时性和可追溯性等基本特点。

3.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与煤矿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相互配合,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第四条考勤管理责任:1.煤矿应指定专人负责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考勤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保密管理:1.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数据应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外传。

2.管理人员不得私自调整和修改考勤数据,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六条考勤异常处理:1.对于考勤系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2.如发现考勤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核实并进行调整。

第二章考勤管理流程第七条预备出井登记:1.入井人员应提前准备,准备出井登记。

2.出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出井时间和目的等内容。

3.出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矿井入井登记:1.入井人员进入矿井后,应进行入井登记。

2.入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井时间和工作区域等内容。

3.入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矿井出井登记:1.离开工作区域的入井人员应进行出井登记。

2.出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出井时间和离开原因等内容。

3.出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迟到早退登记:1.入井人员如有迟到或早退情况,应进行登记。

2.迟到早退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考勤统计和分析:1.煤矿应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和分析。

2.考勤统计和分析应包括入井人员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情况等内容。

3.考勤统计和分析结果应及时上报,供煤矿决策参考。

第三章考勤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入井人员佩戴考勤设备:1.入井人员应佩戴考勤设备,准确记录出入井的时间和地点。

井下考勤管理制度

井下考勤管理制度

井下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井下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井下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第三章考勤设备1. 在井下布置考勤机,采用指纹识别或IC卡刷卡方式进行考勤。

2. 考勤设备应保证稳定可靠的运行,对井下环境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

3. 考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考勤管理1.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勤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2. 考勤信息应及时上传至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作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出差,应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4. 考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应包括考勤时间、地点、人员姓名、考勤方式等信息。

2. 考勤记录应存档保存,以备审查和核对。

3. 对于迟到早退、未打卡等情况应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和记录。

第六章考勤处罚1. 对于迟到早退、未打卡等情况,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多次违反考勤规定的人员,应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对于作假打卡、代打卡等行为,应立即停发工资并做出相应处罚。

第七章其他规定1. 考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井下考勤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2. 进行考勤管理时,应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应加强自我管理,遵守公司规定,保证考勤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八章结语井下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作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减少管理成本,保障安全生产。

希望全体作业人员都能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好井下安全生产的大局。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煤矿考勤管理制度,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作息管理,包括所有从事煤矿生产和管理的职工。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职工的考勤管理,提高考勤率和准确性,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完善考勤管理系统,保证职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合法合规。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考勤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考勤意识,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每一位职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勤。

第六条考勤管理应当符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确保打卡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杜绝刷卡、代刷卡等违规行为发生。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考勤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考勤记录资料,便于监督检查和追溯责任,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工考勤第八条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准时签到和离开,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第九条职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单位主管汇报请假事由,并经过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当填写请假单,经过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得擅自调换班次或串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应当提前征得主管同意。

第十二条职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卡和密码,不得将工作卡借给他人或泄露密码,如果工作卡丢失或密码泄露,应当第一时间向主管汇报并换领新卡。

第十三条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考勤管理培训,提高考勤管理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迟到、早退、旷工处罚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职工,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奖金、记大过、停职等处罚。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范化的考勤管理制度,包括考勤操作流程、考勤记录保存、考勤异常处理等具体规定。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严明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防止上岗人员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影响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每班的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查岗。

二、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区队员工进行查岗考勤。

三、安监站对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进行查岗考勤。

四、对于下井人员,管理干部下井由调度员考勤,其他人员下井由井口检查员考勤。

五、考勤时,对于迟到、早退在半小时、1小时内,按半班考勤,超过1小时的当缺勤考勤。

六、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的都当作缺勤考勤。

七、当月出勤天数达不到应出勤天数80%的,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0%,达不到应出勤天数50%,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

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当班不上班又无人顶班的,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

(因公出差、学习人员,该出差、学习天数累入出勤天数。

)八、每月底各考勤负责人将考勤表交总工综合审核,由劳资部门执行,如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任乱考勤,多考漏考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500元。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2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制止虚报出勤的有力措施,是搞好职工工资核算的一个基本单元,是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

因此,我厂特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规定1、车间及各办要建立考勤记工台账,车间由当日值班长(各办由指定人员)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符号进行出勤登记。

2、考勤台账登录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有空格,伤、病、事、探等缺勤必须与假条相符。

3、严格执行公司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各类假优先使用年休假,各车间、办室做好年休假台帐的记录。

4、井下工数考核以公司定位系统考核为准,每月由厂安全办提供工数,综合办核实上报。

5、夜班考核:小班人员由车间按照点班出勤认真考核。

车间干部值班按照当月日历天数一天一人,不得超报,厂干部值班由调度室提供,由综合办核实。

煤矿掘进队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掘进队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掘进队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掘进队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明确考勤管理职责,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考勤原则第四条考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考勤工作应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确保员工在岗在位,提高掘进效率。

第三章考勤内容第六条考勤内容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请假、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七条上班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和矿井实际情况,确定每日上班时间为8小时。

第八条下班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和矿井实际情况,确定每日下班时间为8小时。

第九条请假: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队长或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加班:因生产需要,员工需加班,应提前向队长或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早退,应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一)迟到:上班前15分钟内到岗者,视为迟到;迟到超过15分钟,每分钟扣除工资1元。

(二)早退:下班前15分钟内离岗者,视为早退;早退超过15分钟,每分钟扣除工资1元。

第十二条旷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三条队长负责本队的考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考勤工作规范有序。

(二)负责考勤记录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五条考勤数据应每月进行汇总,并于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考勤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煤矿掘进队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2024年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2024年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为规范煤矿入井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煤矿的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包括矿工、工人、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是指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对矿工的出勤、请假、迟到早退等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具备人员信息管理、考勤记录、异常情况处理等基本功能。

第二章人员信息管理第五条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建立健全人员信息管理功能,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培训记录等。

第六条入井人员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煤矿入井人员的工作岗位应根据其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记录和管理。

第八条煤矿入井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将培训记录纳入人员信息管理。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九条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具备有效的考勤记录功能,包括刷卡考勤、指纹考勤等方式。

第十条煤矿入井人员应准时刷卡或按指纹进行考勤记录,并确保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煤矿入井人员考勤记录应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请假、迟到早退等信息。

第十二条考勤记录应实时上传到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并进行保存和备份。

第四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发现煤矿入井人员考勤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包括迟到早退、未打卡等。

第十四条对于迟到早退情况,煤矿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进行记录和通报。

第十五条对于未打卡情况,煤矿应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煤矿入井人员考勤异常情况的处理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监督和检查应对煤矿入井人员考勤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查看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九条监督和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工作。

煤矿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煤矿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煤矿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考勤管理,提高煤矿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考勤管理是对煤矿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和离开工作时的行为进行统一计时、登记、核对和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煤矿考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公正、严格、便捷的原则,确保煤矿工作人员按时、按岗出勤,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生产运行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煤矿考勤管理工作由煤矿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部门、班组、个人要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考勤管理的基本秩序。

第五条煤矿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打卡作假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煤矿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对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进行保存和归档。

第七条煤矿考勤管理部门有权对煤矿工作人员的考勤数据进行查询和核实,要求各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并及时整理、反馈考勤情况。

第八条煤矿工作人员有权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勤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配合调查核实。

第九条煤矿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由煤矿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和解释,经煤矿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正式实施。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十条煤矿工作人员按照煤矿生产的特点和工作安排,分为基层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不同类别,在考勤管理上区分对待。

第十一条煤矿工作人员的考勤时间按照煤矿企业的工作制度执行,包括上班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时间等。

第十二条煤矿工作人员每天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报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煤矿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听领导或考勤管理部门的通知,如有紧急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的,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请示并经批准后离开。

第十四条煤矿工作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在考勤系统进行打卡操作,不得代打卡或让他人代打卡。

第十五条煤矿工作人员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发生时,应如实填写请假条或事故证明,并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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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快公司进展,强化经营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严厉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考勤机构、职责:1、经营管理部负责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2、考勤员要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

3、次月2日前经营管理部将上月的考勤状况进行汇总,以考勤机考勤刷卡为依据计算工资。

4、经营管理部要照实收集、统计考勤数据,保管好假条、出差证明、考勤台账。

第四条考勤要求:1、员工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自觉到指定地点刷卡考勤;2、入井人员必需穿工作服刷卡,严禁穿洁净衣服刷卡,发觉一次罚款200元。

3、严禁员工之间代替刷卡,发觉一次罚款200元。

4、各部门、队组要建立考勤台账,对不建立考勤台帐的部门及队组惩罚200元。

5、公司要建立考勤“三对口”即刷卡指纹考勤、班报、内部考勤。

6、凡参与碰头会的管理人员由调度负责考勤,月末汇总报经营部。

第五条考勤时间1、大班制:夏季上午:7:30---8:00之前签到下午:18:30之后签退。

冬季:上午:7:40---8:00之前签到下午:18:00之后签退。

考勤对象:综合部、经营部、生产部、通风部、安监部、维运队。

2、两班制:早上7:00之前签到,晚上7:00以后签退;晚上7:00之前签到,次日早上7:00以后签退。

考勤对象:维运队、后勤队。

考勤地点:考勤室。

3、三八制零点班:22:40---0:00签到,次日7:30之后签退;八点班:6:40---7:30签到,15:30之后签退;四点班:14:40---15:30签到,23:30之后签退。

考勤对象:采煤队、掘进队、工程队、通风队、安监部、机电队。

考勤地点:井口。

第六条考勤1、公司领导由综合部负责。

2、科级(含助理)由各部门负责。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煤矿企业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劳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管理的基本要求1. 考勤管理是指对全体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的综合管理,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和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

2. 考勤管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尊重职工的劳动权益,保证职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3. 考勤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勤办法。

三、考勤的方式和要求1. 考勤方式:(1)班次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班次制度。

工作人员需按照班次规定的时间到达工作岗位。

(2)打卡考勤:引入打卡机、刷卡机等现代化设备管理,通过工作人员的刷卡进出记录工作时间。

2. 考勤要求:(1)考勤制度必须公开透明,全体职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班次出勤。

(2)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出勤,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要进行严格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责任及权利1. 企业的责任:(1)设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保证全体职工的出勤、加班等情况记录真实准确。

(2)制定把关制度,确保打卡、刷卡机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职工的权利:(1)职工有依法依规享有切实合法权益的权利,不得因迟到、早退等行为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

(2)职工有申诉的权利,若对考勤记录存在异议,可以向企业提出申诉。

五、考勤管理的奖惩制度1. 奖励制度:(1)对于出勤良好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表彰等。

(2)对于无迟到、早退等记录的员工,可以列入优秀员工名单,并在评定荣誉称号时给予优先考虑。

2. 惩罚制度:(1)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奖金、降低评定等级等。

(2)对于多次违规的员工,可以进行警告、扣发工资等处罚,严重者可予以开除。

六、考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考勤管理应当建立统一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全体职工的考勤记录真实准确。

2. 对于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5篇)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5篇)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一、职责范围(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____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____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____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____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____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____日内补办,超过____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____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____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____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____元/次罚款。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考勤准确率,制定本煤矿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来人员。

三、考勤方式1. 考勤方式包括打卡考勤和人脸识别考勤两种方式,所有员工必须按时按点完成考勤。

2. 打卡考勤方式:每个员工都配备考勤卡,上下班时将考勤卡插入考勤机中打卡,记录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

3. 人脸识别考勤方式:煤矿安装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员工在上下班时需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

四、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上班时间为早上8:00,准时上班是员工的基本素质,迟到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 下班时间: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按时下班。

3. 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员工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须记录加班的时间和内容。

五、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由考勤管理员负责管理,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统计。

2. 员工可通过系统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有权对不准确的记录提出异议。

3.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他人的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迟到和早退1. 迟到:员工迟到15分钟或以下,扣除半小时工资;迟到15分钟以上但未满半小时,扣除1小时工资;超过半小时迟到,扣除2小时工资。

2. 早退:员工早退15分钟或以下,扣除半小时工资;早退15分钟以上但未满半小时,扣除1小时工资;超过半小时早退,扣除2小时工资。

3. 连续迟到3次以上或早退3次以上,将按部门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请假管理1. 请假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

2. 请假情况包括事假、病假、年假等,员工必须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 请假期间不能参与工作,员工须按时返岗并补齐工作。

八、考勤奖惩1. 考勤奖励:对于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煤矿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发放奖金、表彰等。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矿人员定位及考勤系统安全治理规定为加强人员定位及考勤治理系统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治理维护工作,确保人员定位及考勤治理系统发挥应有作用,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治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有效治理和使用人员定位及考勤治理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治理过程中牢靠的安全保障功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治理系统使用与治理标准》等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和**矿人员定位及考勤治理系统使用的治理实际,特制定本使用治理规定。

其次条本治理制度适用于**矿。

第三条必需加强人员定位系统治理,明确治理职责,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

〔一〕系统的治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处长办公室和监控中心、人力资源部等处设置终端,在矿调度室安设一台显示屏。

〔二〕监控中心负责系统的治理维护及系统故障处理,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不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系统业务治理和入井人员的考勤治理,负责全部帐卡、报表、记录信息的提取和保存等信息处理工作。

〔四〕安设在各单位责任区域的系统硬件设备及线路由各单位负责看管。

副井下口、井下大巷及各车场的读卡器及线路由运输队负责看管。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读卡器及线路由各采煤队负责看管。

设置在掘进面的定位分站、读卡器及线路由各掘进队负责看管。

各变电峒室设备及皮带巷线路由保运队负责看管。

设置在井上口的检卡屏、读卡器及线路由监控中心负责看管。

二、安装、使用与维护第四条依据《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治理系统使用与治理标准》〔AQ1048-2023〕规定,煤矿装备的井下作业人员治理系统必需具备以下根本功能:〔一〕考勤治理功能,能够实时对煤矿入井人员出入井时间、下井班数、班次、迟到、早退等状况进展监测、并可进展分类分级汇总、统计查询、报表打印;〔二〕安全治理功能1、能显示井下巷道分布、设备安装及运行状态、当前各区域人员分布,人员的滞留等信息,并当有人员滞留超时、区域超员或设备运行特别时报警及特别信息进展统计显示。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 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煤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员工出勤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煤矿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执行,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工作班次:根据煤矿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企业可自行安排早班、中班、夜班等工作班次。

3.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确需员工加班的,应按照国家关于加班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 休息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息日,保障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 节假日: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通知员工。

6. 调休:企业可根据生产需要,在确保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与员工协商进行调休。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上班前必须通过企业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下班后进行签退,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

(2)员工签到时需确保考勤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无误,如有错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反映并予以更正。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

(2)上班签到时间为工作班次开始前15分钟,下班签退时间为工作班次结束后15分钟。

(3)如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签退,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企业后及时进行补签。

(2)员工需提供因公外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出差申请、工作任务单等,以便考勤管理员核实。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当日内完成补签。

(2)连续两次忘记签到,将视为违反考勤规定,根据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企业设立考勤管理员,负责考勤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完整。

井下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井下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下人员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井下所有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

三、考勤方式1. 井下人员采用指纹识别考勤系统进行考勤,每人配备一个指纹识别卡。

2. 井下人员上下班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纹识别考勤,不得代打卡。

3. 考勤系统应实时记录井下人员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时间等。

四、考勤纪律1. 井下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井下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或调休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井下人员不得利用指纹识别考勤系统进行欺诈、作弊等行为。

五、考勤管理1. 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负责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

3. 井下人员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发放、奖惩、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考勤处罚1. 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扣罚当月工资的5%。

2. 旷工:每次旷工扣罚当月工资的10%。

3. 欺诈、作弊: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勤申诉1. 井下人员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需修改,需经矿井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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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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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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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xx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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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不及时等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各工区每月25号要安排专人持本单位当月原始考勤记录薄到调度室与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核对。

对不按要求及时进行校对的单位,给予主要责任人50元的罚款处理。

(十一)各单位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考勤卡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严禁用水冲洗。

副井口处设置显示检测屏,对上下井人员的考勤卡运行情况进行校对。

入井人员发现显示屏不出现卡号或不灵敏时必须立即到调度室进行更换,调度室维护人员要将调整结果记录备案。

(十二)任何人员和单位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移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否则将对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十三)使用单位在安撤通讯缆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执行,严禁乱拉、乱、扯。

严禁通讯线路出现明接头或通讯电缆落地现象,调度室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线缆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野蛮使用的,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十四)使用单位要保证所有人员考勤系统分站、接收器、通讯电缆等的完好和卫生,跟班电工应对系统分站和识别器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避免洒水喷浆,保持清洁干燥。

如发现设备有积尘或有喷浆料、油污、淋水等现象,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2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价的两倍进行处罚。

(十五)井下人员管理系统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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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处理,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现场情况,将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十六)当拆除或改变与人员考勤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请,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七)总务科负责及时为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矿帽安装考勤卡,如果出现矿帽没有安装考勤卡入井,对总务科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十八)下井员工变更工作单位时,劳资科必须在当天将工作变动人员调整到对应的单位数据库,否则对劳资科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调动到地面单位时,社保科负责将人员信息调整到地面人员数据库,调度室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调入单位,一周内将考勤卡上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

(十九)调度室必须建立好考勤卡的发放和回收台账,建立考勤卡使用记录,并随时对考勤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调度室工作人员,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二十)调度室要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及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人员清点准确,考核准确率要达到系统设计的98%以上,由于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考勤的, 将按责任程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罚款200元。

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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