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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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对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与防爆(一)生产储存设备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库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的专业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____%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____%以下。

4、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国家防静电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7、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8、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____米以上。

9、建筑物、装置等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设防雷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防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前言易燃易爆危险点是指由于储存、运输、使用或加工的物质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设施。

为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定了《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法律依据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

3.管理责任3.1 经营者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配备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

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并且接受相应培训和考核。

3.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4.1 对易燃易爆危险点进行全面辨识,确保所有危险源都得到有效控制。

4.2 对每个危险源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3 对新建危险点,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要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并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

5.安全管理措施5.1 设立警示标识和提示标识,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区域和边界。

5.2 对危险点的出入口、设施设备等要进行专门的防火、防爆设计和安装。

5.3 设立专门的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环境气体浓度和温度等指标。

5.4 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5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理能力。

5.6 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事故管理与隐患整改6.1 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6.2 对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做好事故相关记录和报告。

6.3 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危险源,消除安全风险。

6.4 对事故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防范化学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够在常温常压下燃烧或爆炸的化学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液体、气体、固体等形态。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生产环节管理第五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生产环节的安全。

第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明确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第九条生产环节中的废弃物和副产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相关生产活动。

第三章储存环节管理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储存单位应当建设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三条储存单位应当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管理制度,做好储存记录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储存环节中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储存单位应当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四章销售和使用环节管理第十六条销售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禁忌用途和操作规程,并向购买者提供必要的安全操作指南。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环节,并适用于与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二章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机构第三条本单位设立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开展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培训;(三)组织易燃易爆危险点的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演练;(四)指导和检查易燃易爆危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定期汇报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第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二)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保护措施和紧急救援措施;(四)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五)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正确存放和使用方法;(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识要求;(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处置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四)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火灾预防和灭火措施;(五)易燃易爆危险点的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六)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现场管理和出入口控制要求。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培训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工作人员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危害;(二)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火灾预防和灭火技术;(四)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

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分类第二条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三章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标识第三条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件(常用化学品分类明细表和标志)。

第四条标志的使用原则是: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它的危险性类别。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包装标志应按照GB190-2009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章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存储第六条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存储应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03-1995执行存储活动。

第七条易燃易爆性物品按照《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执行。

第八条腐蚀性物品按照《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执行。

第九条毒害性物品按照《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执行。

第五章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装卸第十条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装卸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及《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港口作业,应当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石化、化工等危险行业的兴起,易燃易爆物质的应用和使用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和完善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法律法规的依据1.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的基础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的规定。

2.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划分和分类1.根据易燃易爆物质的性质和储存方式,将易燃易爆危险点分为不同的级别。

2.根据不同级别的危险点的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A 级、B级、C级。

四、危险点管理1.每个危险点都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设立专人负责实施。

2.对危险点进行定期的巡视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并保持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3.危险点应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4.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点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技能。

五、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对易燃易爆危险点的进出口要进行严格的管控,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2.危险点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

3.危险点周边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其他建筑物或设施因火灾等事故导致连环爆炸。

4.加强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灭火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火源。

5.危险点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训练。

六、责任与考核1.明确危险点管理的责任主体,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

2.对危险点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依法进行惩处和追责。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1.加强对危险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包括理论学习、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

八、安全检查与监督1.建立健全危险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及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及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易燃易爆物质的使用与储存是不可避免的,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与管理制度。

二、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分级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易燃液体储存规范》(GB50160)中的规定,将易燃液体存放设施分为四个等级:1. 一级设施一级设施为在一定范围内容积可达到100m³(或可不连续排列的容积之和达到100m³)的液体容器组成的区域或者储罐园区,应在周围设置1~2级消防泵房,储罐周围宜设防爆型防护装置。

在一级设施区域内,禁止其他厂房及非设备操作人员进入。

2. 二级设施二级设施为在一定范围内容积可达到300m³(或可不连续排列的容积之和达到300m³)的液体容器组成的区域或者储罐园区,应在周围设置2级消防泵房及便于进出车辆消防通道,储罐周围宜设防爆型防护装置。

在二级设施区域内,禁止其他厂房及非设备操作人员进入。

3. 三级设施三级设施为在一定范围内容积可达到500m³(或可不连续排列的容积之和达到500m³)的液体容器组成的区域或者储罐园区,应在周围设置3级消防泵房及便于进出车辆消防通道,储罐周围宜设防爆型防护装置。

在三级设施区域内,禁止非设备操作人员进入。

4. 四级设施四级设施为在一定范围内容积超过500m³的液体容器组成的区域或者储罐园区,应在周围设置3级以上消防泵房及便于进出车辆消防通道,储罐周围宜设防爆型防护装置。

在四级设施区域内,除操作人员外,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三、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制度1. 设计上应注意的要点在选址、设施建造和设备采购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选址要求远离火源、热源和爆炸危险区域;•建造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采购设备应符合标准要求,具备防爆、防静电、防辐射等特点;•储罐安装须符合国家GB50160标准要求。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五篇)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五篇)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三、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

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

第三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地方级和单位级。

第五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综合治理、分级负责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灾害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八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预防控制机制,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选择符合消防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设施装备。

第十条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火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源等;(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第十一条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合理布置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疏散通畅。

第十二条所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安装和保持良好的消防探测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危险物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四条危险物品储存单位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规定的存放要求,分类存放危险物品;(二)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确保设施良好;(三)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第十五条危险物品运输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合格的运输车辆和装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____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易燃____物品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燃____物品的散失、被盗,根据____《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易燃____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____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能混存。

4、贮存易燃____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5、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6、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7、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8、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9、易燃____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0、存放易燃____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

11、存放易燃____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2、存放易燃____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13、易燃____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存储室内,存储方式、方法与存储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容易燃烧或者爆炸的物质,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以下将介绍我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危险品分类、储存运输要求、事故防范措施等。

一、危险品分类易燃易爆危险品按其燃烧性、爆炸性、毒性、腐蚀性等特性进行分类,分为九类。

其中一类是易燃气体,包括诸如氢气、乙炔等可自行燃烧的气体。

二类是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等。

三类是易燃固体,如火柴、硝酸纤维等。

四类是自反应物质和自发燃物,如过氧化钾、硫化亚铁等。

五类是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双氧水、硝酸等。

六类是毒性物质,如氰化钠、砷化氢等。

七类是放射性物质,如铀、镭等。

八类是腐蚀品,如硫酸、盐酸等。

九类是其他易爆物品,如雷管、炸药等。

二、储存要求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设施,以确保危险品的安全性。

首先,储存场所应远离火源、热源和易燃物品,有防火墙和防火门,并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其次,储存设施需要具备相应的耐火性能,如储罐、仓库等需要采用防爆材质制造,并设有防火、防爆、通风等设施。

另外,储存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危险品的质量和容器是否存在损坏,以及随时清除泄漏物。

三、运输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危险品的安全运输。

首先,运输车辆和容器应符合防爆要求,并有相应的安全标志和标识。

其次,运输车辆应满足相应的安全要求,如固定设施、防火装置等。

此外,运输过程中要注意车辆的稳定性,避免碰撞和摩擦导致的泄漏和起火。

同时,驾驶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事故防范措施为了预防和减少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首先,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等。

其次,要加强危险品的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及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及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及管理制度前言随着工业生产和社会发展,易燃易爆物质成为危险因素。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国家不断加大了对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力度。

本文将介绍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分级标准和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易燃易爆危险点根据不同的危险性质和程度,分为四级。

•一级易燃易爆危险点:威胁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起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石油化工厂、炼油厂等。

•二级易燃易爆危险点:威胁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起较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油库、加油站、工厂厂区等。

•三级易燃易爆危险点:威胁较小,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起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液化气站、化学试剂厂等。

•四级易燃易爆危险点:威胁比较小,但还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如印刷、染整、喷涂等。

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制度为了彻底消除和控制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危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和职责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机构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自身负责,主要职责如下:1.设立专门机构,对易爆危险点实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2.拟定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4.提高审批和监管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易爆危险点的规模和数量。

5.加强对易爆危险点的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管理规范和要求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易燃易爆危险点需要遵守一些管理规范和要求,如下:1.明确易爆危险点的范围和级别,实行分类管理。

2.建立和完善易爆危险点的档案资料,包括场地位置、规模、产品种类和数量等。

3.严格控制每个场地内的可燃物品种和数量,确保场地内物品的安全。

4.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5.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人员职责,建立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

6.加强技术装备的更新和完善,确保易爆危险点安全。

三、措施与建议1.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全员轮岗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

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

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现场属于特殊的生产环境,为保障工人人身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制定出科学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1.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及合格考试后方可上岗,从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对于从事易燃易爆危险作业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防爆鞋、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3.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并通明消防逃生通道,以便员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撤离安全区域。

二、设备安全防护1.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安放消防备用品,增强安全防范措施;2.定期维护危险性制造设备,检查设备漏气、漏油现象,并在设备周围摆放标识明显的安全标志,避免作业人员误操作;3.设备运转过程中,作业人员需采用专用器具来进行操作,禁止使用含有易燃易爆材料的工具,如铁锤或螺丝刀等。

三、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1.每个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2.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前进行必要的物品排查,对于可疑物品、设备应及时报告并做好隔离措施;3.当出现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时,应当立刻按照规定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及时进行灭火、救援等救护措施,人员必须紧急疏散。

四、安全监控和反馈1.现场监控设备必须完好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2.制定合理的优化管理模式,加强有益人员的培训和职业技能的提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反馈和处理,要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流程的改进。

综上所述,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涵盖了从人员防护、设备安全、预防控制到事故应急等多个方面,这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和执行,有力保障了工人的安全,为企业的稳定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内储存、运输、使用、销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职安全岗位,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更新和变化。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鼓励员工关注和参与安全工作。

第二章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规范安全管理流程。

第十条企业应当确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人员配备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相关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共同开展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发布安全通知,提醒员工注意事项和安全预警。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预案和逃生准则。

第三章仓储与运输安全管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仓储操作和管理流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仓库设施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禁止将易燃易爆、危险品与非易燃易爆、危险品混放、混运,确保物品分类明确。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工具的安全性。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篇)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篇)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为加强单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办理有关证件,做到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从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培训合格。

四、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储存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各相关部门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日检查一次,在岗人员应坚持班前、班后自查,班中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整改。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4、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5、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并满足如下要求: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备,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2、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3、不得超量储存。

七、保管员应加强出入库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标物相符。

八、仓库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检查火、电源;2、检查堆垛是否稳固;3、检查有无使用电冰箱存放易燃液体等化学物品现象;4、检查货物,主要是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渗漏或膨胀变形,稳定剂是否充足,物品有无潮解、熔化或风化变质,重点物资应重点检查;5、检查库内环境,主要是检查库房是否漏雨、积水,库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所存货物的危险特性要求;6、检查消防设施器材。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液化气、煤矿等易燃易爆行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分类和等级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火灾危险性划分为三类:(一)一类: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较大的火灾风险和较高的燃烧速度,如石油化工厂、化学实验室等;(二)二类:危险性一般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一般的火灾风险和燃烧速度,如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经营点等;(三)三类:危险性较低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较小的火灾风险和较低的燃烧速度,如煤矿、储油库等。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火灾风险划分为四级:(一)高风险级:具有重大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石油储存区、化工生产区等;(二)较高风险级:具有较大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液化气充装区、配电室等;(三)一般风险级:具有一般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液化气使用区、生产车间等;(四)低风险级:具有较小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储油库、煤矿井下等。

第三章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组织制度和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灭火设施、防爆设备、警示标志等。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满足应急灭火的需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可靠有效。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5篇)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5篇)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1.0目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如氧气、乙炔、油漆、油库、液化石油气、易燃的装饰材料等。

3.0职责____公司武保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完善。

材料、安全部门协助本规定修订、完善。

3.2各级行政、材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____项目部负责确保本规定得到具体落实和各项防护用品到位。

4.0内容4.1采购、运输4.1.1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

所采购的物品必须是经认证的指定厂家。

购买时必须验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以及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4.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一般由厂家送货,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运输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危险物品的规定,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行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的碰撞。

4.1.3氧气、乙炔瓶的运输应符合如下要求:a)氧气、乙炔瓶运输必须戴好瓶帽、套上防震圈。

b)装卸气瓶时必须轻装轻卸,避免气瓶相互碰撞及与其他坚硬物体碰撞,严禁抛、滑和撞击。

气瓶的连接管道和压力表若有损伤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c)气瓶运输工具应能保证气瓶在运输过程中不窜动和不致从运输工具上落下,气瓶装在车上后应妥善加以固定。

d)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与汽车油箱相反的方向。

e)近距离搬运气瓶时,允许采用倾斜滚动的方法运输,但距离较远或路面不好,应使用特制小车或工具搬运,并用铁链等妥善加以固定。

(如图1所示)f)严禁肩扛、拖拉和手脚并用同时直立滚运两只气瓶,以及其他易造成气瓶跌到、碰撞的办法搬运气瓶。

g)气瓶运输时不能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夏季白天运输的气瓶要有遮阳设施。

h)氧气瓶、乙炔瓶不能同车运输。

图14.2储存、保管4.2.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远离人员居住密集区,并且远离明火及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和安全监督,涉及经营单位、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物质财产安全。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本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分类和标志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电气规范》规定的,应当进行分类,并在入口处、易燃易爆品存放库房、涉及生产生活用电设施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根据其实际危险性质进行标志,标志应当具有醒目、明确、易识别的特点。

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进行分类,分为:(一)A类易燃场所:指燃点低于60℃的液体、气体或者液化气体,并且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可燃性气体的场所。

(二)B类易燃场所:指燃点在60℃以上且低于120℃的液体或者气体,并且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可燃性气体的场所。

(三)C类易燃场所:指燃点在120℃以上的液体或者气体,或者固体材料在20℃时能够熔化并且存在泄漏火源的场所。

(四)D类易燃场所:指燃点在120℃以上的液体或者气体,并且易于产生爆炸或者火焰蔓延的固体材料的场所。

第三章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和安全监督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做到安全知识普及、管理措施到位。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加强场内安全设施的建设,每年进行消防、电气等安全设施的检测和维修。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和控制事态。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安全,保护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油库、化工厂、天然气管道等场所的检修作业。

第三条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检修作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持有相关操作证书。

第五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身穿防护服和防护鞋,戴好头盔和防护眼镜,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第六条检修作业前必须对场所进行检查,确认没有泄漏和其他安全隐患,并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检修作业前,必须与场所负责人或监控中心沟通,了解场所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作业方式。

第九条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严禁吸烟、明火或使用可能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

第十条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空气流通,并确保作业人员有充足的逃生通道。

第十一条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防止意外接触到危险物质。

第十二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对自己的防护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发现违章操作情况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报告任何安全隐患,确保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

第四章检修作业后的处理和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检修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和收拾场所,处理好危险废物和其他污染物,保持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六条检修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清点和归还工具和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规定

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规定

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合理规范公司内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特制定本《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规定》。

1. 引言易燃易爆危险点是指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与空气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并产生火灾、爆炸或严重危害的区域。

为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需要对易燃易爆危险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管理。

2. 分级依据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分级将基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考量:2.1 危险性质根据易燃易爆物的危险性质,将危险点分为九类级别,分别为:极高危险等级(I级)、高危险等级(II级)、中高危险等级(III级)、中危险等级(IV级)、中低危险等级(V 级)、低危险等级(VI级)、微危险等级(VII级)、极微危险等级(VIII级)和不危险等级(IX级)。

2.2 可燃性根据易燃物质的可燃性,分为丙烷、乙烷、甲烷、醇类、醛类、酮类、酸类、酯类、有机过氧化物和其他气体等级。

2.3 环境因素考虑到环境因素对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影响,分为室内环境和室外环境等级。

3. 分级标准3.1 极高危险等级(I级)危险性质:属于爆炸物、高温物质和明火源等会造成严重火灾和爆炸的物质。

可燃性:丙烷和乙烷。

环境因素:室内和室外环境。

3.2 高危险等级(II级)危险性质:属于易爆固体、易燃液体和爆炸性气体等会引起重大火灾和爆炸威胁的物质。

可燃性:甲烷、醇类。

环境因素:室内和室外环境。

3.3 中高危险等级(III级)危险性质:属于易燃固体和高压气体等会引起局部火灾和爆炸威胁的物质。

可燃性:醛类、酸类。

环境因素:室内和室外环境。

3.4 中危险等级(IV级)危险性质:属于可燃固体和压缩可燃气体等会引发容器泄漏和限制区域火灾的物质。

可燃性:酮类、有机过氧化物。

环境因素:室内和室外环境。

3.5 中低危险等级(V级)危险性质:属于化学物质和易燃固体等在火源直接接触下可燃烧的物质。

可燃性:酯类。

环境因素:室内和室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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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
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Q/ZCL
保定XXXX电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ZCL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2010-08-01发布 2010-08-01实施
保定XXXX电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程序文件是根据GLB6219-2008《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要求》、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源辨识》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编写。

本程序文件由保定XXXX电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程序文件起草部门:
本程序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审核:
本文件审定:
本文件批准: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内容与要求
危险点内容
根据GLB6219-2008《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要求》,
一般要求
2.2.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安技处要求执行。

2.2.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2.2.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管理制度
2.3.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2.3.2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

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2.3.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2.3.4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作业人员
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4.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

2.4.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危险点的分级管理规定
2.5.1 Ⅰ级危险点由岗位(班组)责任人、部门领导、公司领导进行安全检查。

2.5.2 Ⅱ级危险点由岗位(班组)责任人、部门领导进行安全检查。

2.5.3 Ⅲ级危险点由岗位(班组)责任人、部门领导进行安全检查。

2.5.4 安全检查的周期为:岗位(班组)责任人每日班前、班中、下班时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一次;
日常管理
2.6.1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6.3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

2.6.4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

信息反馈
2.7.1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2.7.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此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XXXX危险作业点标识图
附件2:危险点岗位责任人日查记录表
附件3:危险点部门周检查表
危险点岗位责任人日查记录表
危险点部门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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