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医疗保险政策解读一、背景介绍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保障医疗机构的合理收费开展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本文将对医疗保险政策进行细致解读,包括政策的适用对象、保险范围、报销比例、费用限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医疗保险适用对象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适用于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城镇非居民人员、农村居民以及港澳台居民。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适用于农民及其家属。
4\大病保险:适用于特定的重大疾病患者。
5\养老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养老院中的老年人。
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2\住院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用、床位费等。
3\药品费用: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
4\检查项目费用:包括各种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检查等。
5\特殊治疗费用:包括放射治疗、化疗、手术治疗等。
四、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报销比例为70%至90%不等。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报销比例为30%至70%不等。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情况下,报销比例为40%至70%不等。
4\大病保险:根据重大疾病种类和治疗费用的不同,报销比例在70%至90%不等。
5\养老院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报销比例为80%至95%不等。
五、医疗保险费用限制1\门诊费用限制:根据不同城市的行业和居民收入情况进行限制。
2\住院费用限制:根据不同城市的行业和居民收入情况进行限制。
3\药品费用限制:根据不同药品的价格和使用次数进行限制。
4\检查项目费用限制:根据不同项目的价格和使用次数进行限制。
5\特殊治疗费用限制:根据不同治疗方式的价格和使用次数进行限制。
附件:1\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法律文件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手续5\大病保险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保障医疗机构的合理收费开展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医疗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人们提供医疗费用的经济保障。
随着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不断增加,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
本文将对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解读,从保障范围、政策执行、参保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保障范围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基本医疗、大病救助和医疗补充保险等。
基本医疗是指对常见疾病和小的医疗费用的保障,涵盖了门诊、住院、医疗检查、药费等。
大病救助则是对罕见疾病或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用于帮助患者减轻经济负担。
医疗补充保险则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的一种增加保障额度或覆盖更多疾病的附加保险。
二、政策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通常由政府或其他相关机构负责。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来明确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的运行。
政府还通过财政预算和税收政策来筹集医疗保险基金,以确保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在具体执行方面,医疗保险往往采用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个人缴费通常是通过社会保险费或税收的形式进行,而国家补贴则是通过财政拨款或其他形式来满足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需求。
另外,医疗保险还会制定相应的就诊规定和费用报销标准,以保证保险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平衡。
三、参保方式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通常有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形式。
强制性参保是指政府要求全体公民或特定人群必须参加医疗保险,以确保全民医疗保障的普及。
自愿性参保则是指个人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医疗保险,以增加个人和家庭的医疗保障。
在具体操作上,参保人通常需要向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和缴费凭证,完成参保手续。
参保人一旦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权益,如住院报销、药费报销等。
四、政策优化与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医疗保障需求,各国政府和相关机构不断优化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
一方面,政府通过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效率,增加保险金额度和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等方法来改善保障水平。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一、什么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保居民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制度。
二、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人群有哪些?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县域内就医的人员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居民县域外普通门诊就医的不享受此待遇。
三、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一)依托基层。
普通门诊统筹在医保协议管理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基层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室(所)实施。
(二)保障基本。
医疗机构向参保居民提供适宜诊疗技术和基本药物,保障参保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
(三)方便就医。
参保居民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四)总额控制。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费用结算,实行“总额预算、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办法,建立医疗费用控制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如何筹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实行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所需基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实行全市统一筹集标准,按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筹集使用。
五、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具体待遇是什么?(一)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元,每日负担一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学校卫生室(所)不设起付标准。
(二)支付比例:与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参保居民发生的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未签约的,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0%。
(三)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六、普通门诊统筹的享受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期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相同。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大人社发[2011]46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3.15
【实施日期】2011.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1〕46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等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由55%、60%、65%提高到65%、75%、80%;
(二)未成年居民、大学生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由60%、65%、70%提高到70%、80%、85%;
(三)低保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由60。
大连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连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
对于⼤连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员(低保⼈员除外)在定点社区卫⽣服务中⼼(站)、乡镇卫⽣院或校医院(校门诊部、校卫⽣所)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累计承担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付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付50%,年度统筹基⾦累计最⾼⽀付300元。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居民和⼤学⽣,原纳⼊统筹基⾦⽀付的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并⼊普通门诊医疗费⽤中,不再单独设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付额度当年使⽤,不结转下⼀年度。
(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员,其门诊医疗费⽤统筹基⾦年度累计最⾼⽀付限额由100元提⾼到300元,具体⽀付办法仍按《⼤连市⼈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发〔2010〕4号)的有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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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流程
大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流程一、了解医保政策。
1.1 大连的居民朋友们,大家要知道咱这个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可是给咱老百姓的一项大福利。
这政策就像是一把保护伞,让咱在看病的时候能减轻不少负担呢。
首先得清楚哪些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一般来说,像是普通的感冒发烧、慢性病的门诊治疗等相关费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都是可以报的。
1.2 咱得知道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不同的病种、不同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不一样。
就好比是去不同的超市买东西,折扣力度可能有差别。
像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可能就高一些,这就像在小市场买菜有时候更划算一样。
二、就诊准备。
2.1 去看病的时候,一定要带上自己的医保卡。
这医保卡就如同咱的看病通行证,没有它可不行。
可别小看这张卡,它里面记录着咱们参保的信息,就像身份证一样重要。
要是忘带了,那就像出门忘带钥匙一样,会给自己添不少麻烦。
2.2 在就诊的时候,要跟医生说明自己是参加居民医保的。
这样医生在开药、做检查的时候就会按照医保的规定来操作。
这就像是给医生提个醒,让他在治病的同时也能帮咱们把费用这块考虑周全。
2.3 医生开的诊断证明、检查单、处方笺等材料都要保存好。
这些东西可都是报销的重要依据,要是丢了,那可就像丢了钱一样心疼,因为没有这些就可能报不了销了。
三、报销流程。
3.1 看完病之后,如果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话,那就很方便了。
咱只要按照医院的要求,在结算窗口出示医保卡,然后医院就会自动计算出可以报销的金额和咱们自己需要支付的金额。
这就像在饭店吃完饭结账一样简单快捷,直接就把账算清楚了。
3.2 如果是不能直接结算的情况,比如说在一些非定点的医院看了急诊。
那咱们也别慌,要把所有的看病票据都收集好。
然后按照医保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带上身份证、医保卡以及那些票据去办理报销手续。
这可能会比直接结算麻烦一点,但是只要按照要求来,咱该报的钱一分也不会少。
咱可不能因为嫌麻烦就不去报了,那可就是“因小失大”了。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13•【字号】大政办发〔2017〕124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12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将我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自2017年11月1日起,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6〕42号)规定,为本单位农民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在参保缴费前,为本单位缴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办理参保变更手续。
二、用人单位在上述时间内为本单位农民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缴,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缓缴期内,农民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三、农民工住院治疗期间转换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正常缴费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四、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五、用人单位自2017年11月1日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等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六、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大连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44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200号)同时废止。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最终版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一、个人帐户每月划转金额职工个人账户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分年龄段每月按一定比例划入。
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2.8%划入;45周岁及以上职工,按3.3%划入。
我司员工的缴费工资为本人的基本工资。
退休人员按本人月退休金的 6.5%划入。
本人月退休金低于全市上年度月平均退休金的,按全市上年度月平均退休金的6.5%划入。
二、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门诊费用由员工医疗卡内的金额支付。
住院费用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为85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500元,一级医院为300元。
转诊异地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1500元。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超过年度最高限额部分,可通过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途径解决。
3、个人负担比例:三级医院为15%,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12%,一级医院为10%;转诊异地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为30%。
退休人员减半。
三、医疗保险IC卡管理(一)医疗保险IC卡挂失拨打语音电话(支持固定电话和小灵通)挂失。
语音电话提示三种挂失方法:自动挂失、人工挂失或网通公司收费挂失。
1、自动挂失:1)按键输入身份证号码;2)按键确认身份证号码;3)提示挂失成功后,结束操作。
2、人工挂失:工作时间受理。
向各区医保中心业务窗口提供个人医疗保险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即可挂失,即时办结。
3、网通公司收费挂失:24小时服务。
信息费0.80元/分(提供个人医疗保险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4、网页挂失: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挂失,网址是:;需输入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和身份证号。
(二)补办申请人提供:①持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需经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复印留存)。
②填写《医疗保险IC卡挂失补办业务处理单》。
补办《医疗保险证》、《门诊手册》四、办理异地就医业务(一)急诊申报:1、大连市参保人员探亲或出差异地急性发病住院(限当地医保定点公立医院),需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0-4-1号键办理异地急诊住院申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31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3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9日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城乡统筹,个人自愿,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二)多方筹资,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三)基金使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三条大连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是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
市、县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下列人员:(一)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居住证,且年龄超过18周岁的城乡非从业非全日制在读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门诊统筹解读
2023年3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 济 保 障 机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 和 2022 年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 立健全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 自 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职工门诊共济保障,下面就相关政策解 读做一下解读:
01 为什么要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 0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是什么? 0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是什么? 04 参保职工如何进行门诊统筹报销?
01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 而行,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快医疗保 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 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 平更可持续。
( 1 ) 3个“不变”。第一,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个人账户的 本金和利息,无论是改革前的历史结余,还是改革后新划入形成的结 余,都仍然归个人所有,都仍然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第二,在职职 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在职职工个人医保缴费仍然全额划入 个人账户。第三,退休人员不缴费的政策不变。退休人员仍然不需缴 费,个人账户资金仍然由医保统筹基金划入。
1、身份核验:应认真核对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确保人证相符,杜绝冒名就诊 。 2、三大目录:开立的药品处方、检查、治疗单,应符合基本医保目录。 3、诊断规范:诊断应在诊断库中规范的诊断。 4、处方管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检查、治 疗、用药等违规行为发生。普通门诊常规检查、治疗、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需开长期处方的,应符合国家 医疗长期处方要求(最多不超1个月的用量)。
大连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政策
⼤连职⼯医疗保险报销⽐例范围新政策相关推荐⼤连职⼯医疗保险报销⽐例范围新政策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起付标准 1.年度内⾸次住院的,三级医院为850元(⼤连医科⼤学附属第⼀医院为1200元),⼆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500元,⼀级医院(含治疗型家庭病床,下同)为300元。
年度内第⼆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减半。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为300元,⼆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200元,⼀级医院为100元。
转往异地治疗和异地急诊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
2.70岁及以上⽼年⼈,年度内⾸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300元,⼆级医院及专科医院200元,⼀级医院100元。
3.恶性肿瘤参保患者术后进⾏以化学治疗为主的综合性住院治疗的,年度内不再交纳住院起付标准费⽤;⾮术后进⾏化疗为主综合性治疗的,年度内只承担⾸次住院起付标准费⽤。
经检查,因⾝体原因不能继续化疗,⽽选择继续住院进⾏⽀持治疗的,个⼈需承担住院起付标准费⽤;如果选择出院且未发⽣药品费⽤的,个⼈不承担住院起付标准费⽤。
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液病患者转诊异地进⾏以化学治疗为主的综合性住院治疗的,年度内负担⼀次起付标准费⽤。
(⼆)参保⼈员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付标准为: 1.精神病患者不设住院起付标准,住院医疗费个⼈负担⽐例为10%;精神病患者系退休⼈员的,住院医疗费个⼈负担⽐例为5%。
2.参保⼈员因患⿏疫、霍乱发⽣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全额⽀付;因患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浸润型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伤寒、副伤寒、流⾏性出⾎热、流⾏性⼄型脑炎、艾滋病等疾病,并在卫⽣⾏政部门批准设有传染科病床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不承担住院起付标准费⽤。
3.参保⼈员在出差或探亲期间,因急诊住院发⽣的医疗费⽤,凭有关诊疗凭据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标准结算。
(三)参保⼈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转往异地和异地急诊治疗)因住院、恶性肿瘤门诊放疗、门诊透析等,发⽣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付范围的个⼈负担的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由医疗保险统筹基⾦给予适当补助。
医保新政解读
医保新政解读(一)明日起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正式施行市级统筹届时,市民在就医和医疗待遇方面将享诸多实惠城镇居民医保卡可全市通用了■通讯员张文西■本报记者王春燕2010年4月1日开始,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正式施行市级统筹。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适时出台了相关新政策。
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员在就医和医疗待遇方面将有哪些实惠?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新出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1。
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后,会给市民在就医和医疗待遇方面带来哪些实惠?大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2010年4月1日实行市级统筹后,凡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长兴岛、花园口、旅顺口区、开发区、金州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任何一家医保定点机构直接持卡就医,大连各区(市)县居民到大连市内住院不需要再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出院时按大连市统一标准直接持卡结算。
同时,大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医疗保险待遇提高了。
自2010年4月1日起,老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从原来的50%至60%提高到55%至65%。
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因病或非第三方责任造成意外亡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向法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抚恤金5万元。
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哪些群体?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⑴具有本市非农户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的居民(简称老年居民)。
⑵具有本市非农户籍,未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在本市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本市中小学校就学且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简称未成年人)。
⑶具有本市非农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简称低保人员)。
注: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参加未成年居民医疗保险。
门诊统筹到底咋回事 我们再给您叨叨一下(图)
门诊统筹到底咋回事 我们再给您叨叨⼀下(图)⾃4⽉29⽇起,济南市职⼯医保门诊统筹开始定点,到现在已经半个⽉的时间,已经定点的参保⼈开始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
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得知,仍有不少职⼯对“门诊统筹”知之甚少,甚⾄都不知道⾃⼰医保卡⾥4⽉份少了14块钱。
为了帮助更多参保职⼯了解职⼯医保门诊统筹,记者将其中的重点,再次向您解读⼀下,希望参保职⼯看到报道后也和⾝边同事交流⼀下,让更多⼈尽快知道啥是门诊统筹,以便享受这⼀政策带给我们的实惠。
记者 王茜 扣缴费⽤ 医保卡4⽉份咋被扣了14元 因为您已参加门诊统筹了 “最近有很细⼼的职⼯专门过来问为什么他们医保卡⾥,4⽉份的钱少存了?”某单位⼈⼒资源部的负责⼈刘先⽣告诉记者,对于济南职⼯医保新政策带来的变化,⼀些细⼼的职⼯还是感受到了新政策带来的直接变化。
不过也有些职⼯似乎平时并不关⼼医保卡⾥的钱,所以对这⼀变化茫然⽆知。
还有些职⼯虽然发觉医保卡⾥的钱少了,但是为什么少了却说不上来。
为什么您的职⼯医保卡上⽉会少了14元钱?这是因为您已经参加职⼯医保门诊统筹了,⽽参加门诊统筹的条件,就是每⽉需要承担14元的费⽤,⾄于参加门诊统筹的好处是啥,通俗的说,就是以后您上医院看门诊也可以报销了。
按照济南市政策规定,⾃4⽉29⽇起,济南市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可就近选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与之签约,5⽉1⽇起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门诊统筹资⾦由统筹基⾦和个⼈缴费共同承担,其中个⼈部分按每⼈每⽉10元的标准筹集,同时⼤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由原每⽉4元提⾼到8元。
这也就是为什么您的医保个⼈账户今后每个⽉要被扣掉14元了。
选择定点 定点门诊必须⾃⼰选择 签约时带⾝份证社保卡 交了钱就意味着您能参加门诊统筹,但是并不代表着您随便到⼀个医院看门诊就能报销。
刘先⽣告诉记者,“有些职⼯虽然知道‘门诊统筹’,但是还误以为门诊统筹定点是单位统⼀给指定,不⽤⾃⼰跑腿。
大连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培训用)
四、住院报销规定
特殊情况起付标准:
5、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6、精神病患者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7、参保人员因患鼠疫、霍乱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全 额支付; 8、因患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 核、伤寒、副伤寒、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艾滋病等疾 病,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有传染科病床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 疗的,个人不承担住院起付标准; 9、根据患者病情,确实需要进行转诊治疗的,在市级统筹区域内 由低等级转往高等级医院,应自付住院起付标准差额部分;同等级 之间及由高等级转往专科医院,应按重新住院处理(传染性疾病除 外)。
《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3、经办流程:同退休职工异地安置
七、高额补充医保规定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人员当年累计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 支付限额25万元(含25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的医 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 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规定的,由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基 金支付90%;异地治疗的,由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 付80%。
四、住院报销规定
特殊情况起付标准:
1、70岁及以上老年人,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二及 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 200元,一级医院100元。 2、转往异地治疗和异地急诊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 3、恶性肿瘤患者术后进行化疗为主的综合性治疗的,年度内不再 交纳住院起付标准;非术后进行化疗为主的综合性治疗的,年度内 只承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费用。经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化疗, 而选择继续住院进行支持治疗的,个人承担起付标准;如果选择出 院且未发生药品费用的,个人不承担住院起付标准。 4、血液病患者转诊异地进行以化疗为主的综合性住院治疗的,年 度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大劳发[2008]51号【发布部门】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08.03.10【实施日期】2008.03.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大劳发〔2008〕51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负担,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决定对我市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政策做进一步调整。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助病种范围下列病种纳入补助病种范围:高血压病(重度)、陈旧性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包括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下同)、白塞氏病、肝硬化(包括酒精性肝硬化、心源性肝硬化、胆汁淤积性肝硬化等,下同)。
上述各病种诊断标准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组织专家另行制定。
二、补助标准门诊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补助限额以下统筹基金补助比例为85%。
统筹基金年最高补助限额,根据病种不同分别为:甲状腺功能亢进、肺结核1000元;高血压病(重度)、陈旧性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为1800元;慢性病毒性肝炎25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溶血性贫血、白塞氏病、肝硬化3000元;白血病5000元。
经检诊认定同时患有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在原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辽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辽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辽宁省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
1.报销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2.自付比例:按照相应定额和比例自付。
3.报销标准:以最高限额为标准,不超过门诊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
4.报销方式:个人自费部分可自行报销,超出限额部分需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报销地点报销。
5.报销时间:报销申请需在就诊后7日内提交,超时不予受理。
医疗费用核算完成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注意事项:
1.就诊时需主动提供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2.门诊处方医药费用需凭医师处方和购药发票报销。
3.报销金额超出个人账户余额的部分,需先向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借支。
4.患者应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否则报销金额将会受到限制。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12.30•【字号】大劳发[2006]154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大劳发[2006]154号)各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减轻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负担,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决定对我市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政策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助病种范围下列病种纳入补助的病种范围:高血压病(重度)、陈旧性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
上述各病种诊断标准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组织专家另行制定。
二、补助标准门诊慢性病补助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补助限额。
(一)起付标准根据参保人员自主选定的定点单位确定。
选择定点三级医院作为定点单位,起付标准为850元(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200元);选择定点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500元;选择定点一级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起付标准为400元。
(二)起付标准以上、最高补助限额以下的用于治疗的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5%。
选择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药价低廉、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定点单位的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支付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
(三)统筹基金年最高补助限额,根据病种不同分别为:系统性红斑狼疮3000元;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慢性病毒性肝炎2500元;高血压病(重度)、陈旧性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为1800元;甲状腺功能亢进、肺结核1000元。
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实行总额预算和按项目结算的实践(1)
26近年来,随着一些地区医疗保险的实施,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是否应有限定的问题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我国新型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其中主要的一条是/保障基本医疗0。
什么是基本医疗?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具体执行起来难以掌握。
在医疗服务中,为了救命或为了维持较长一点时间的生命,往往需花很多钱,如在给付上不加以限制,可能会导致整个地区医疗费用的收不敷出。
如果限定最高给付额,而没有补充医疗保险措施,那么对一些人的生活定要造成极大影响。
如果实行补充保险,一般而言应当是自愿的,这种形式企业并不情愿。
究竟采取什么办法为好,笔者认为,应当遵循保险原则,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给付标准。
镇江通过两年实施,总结了经验,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了大病统筹,参保人员每月每人缴2.50元,每年仅有30元钱,由单位统一从工资内代为扣缴。
这种办法比一般自愿参加的补充保险有利。
一方面解除了保险费收缴的困难;另一方面又解决了因医疗保险基金不足而引起的各种矛盾,从而保证了少数患大病职工的医疗。
厦门市则采取了集体买商业保险的办法,解决基本医疗给付标准外的费用。
无论是采取建立高额医疗费用共济基金制度或者是通过商业保险补偿高额费用,都是值得尝试的办法。
(责任编辑:尹宏达)大连市卫生局(116000)孙承岱张广慧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实行总额预算和按项目结算的实践职工医疗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城市全体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而保证职工医疗保险能够正常运行最基本的条件,是要达到基金的收支平衡。
为此,我们从为保证职工的基本医疗,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达到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的目的出发,积极探索符合客观规律,较为现实的基金预算及控制办法。
其具体作法如下:一、实行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0,有效地遏制医药费的过快增长和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大连市在1995年11月份,实施了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0的改革。
通过/总控0改革的目的,是要极大限度地遏制医药费的过快增长趋势,并为今后将要开展的职工医疗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也为5卫生软科学61998年第12卷第2期(总第85期)改善医疗卫生单位面临的补偿不足问题提供较好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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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诊医保报销每季度最多报180元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正式出台《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此项新政意味着我市308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将在享受住院报销待遇的基础上,再享受看门诊报销的待遇。
据悉,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15件实事之一。
享受门诊报销,参保人无需另缴费
据市人社局医保处介绍,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中筹集,参保人员不需另行缴费。
记者了解到,从参保人个人账户划拨到门诊统筹基金中的比例为0.5%。
以月工资3000元的参保人为例,其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只比以前少打入15元钱。
据悉,个人账户资金划拨门诊统筹基金后,参保人员每月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分别调整为: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划入;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8%划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退休金的6%划入。
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个人账户,所以不划拨资金,但也不需另行缴纳费用。
看门诊报销45%,每季度最高报180元
根据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278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报销45%;在统筹地区外,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30%。
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按季度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每季度最高报销180元。
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门诊报销要到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直接结算
记者了解到,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278家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门诊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为103家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具备门诊手术条件的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就诊时,无须固定在一家定点医院,只要去就诊的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即可。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诊时,医疗费实行直接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由参保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现金支付,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
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门诊规定病种和门诊手术病种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予以一定比例报销的一种医疗保险待遇。
简单地说,就是将上述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来共同负担。
哪三类人员享受门诊报销?
1、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2、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
3、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且按规定已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
门诊报销的范围是啥
1、普通门诊医疗费。
定点医疗机构为278家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地区医院、民营医院等);
2、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共有8种,参保人员可在全市103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手术报销待遇,门诊手术不限制定点医院的等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均可。
报销的费用包括:检查费、麻醉费、手术费、病理费、留诊观察床位费、处置费、换药拆线费、药品费等与手术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个人只负担固定额度,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六种情况门诊统筹不报销
1、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
2、使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应当由个人按比例先行负担的费用;
3、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期间(含家庭病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4、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补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5、参保人员未在规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
6、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它费用。
8种可报销的门诊手术病种和个人自付标准是多少
1、浅表肿物切除术142元;
2、乳腺肿物切除术290元;
3、翼状胬肉切除术202元;
4、睑内翻矫正术(单眼)187元;
5、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186元;
6、诊断性刮宫术168元;
7、宫颈息肉切除术182元;
8、包皮环切术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