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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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训室安全。
2、实训室及走廊不得堆放与实训无关的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3、实训室内严禁烟火,必须有完善的防火、防爆、防盗设施。
4、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靠近热源,严禁敲击和碰撞,并有专人保管,
定期检查。
5、做好实训室的安全教育工作,严防事故发生,防止触电、失火,
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应作好防护,废水废物应按规定处理。
6、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按预案
处理。
实训室学生守则
1、学生上实训课,必须按时进入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各专业实训室的要求进行操作。
3、爱护公物,室内物品不得私自带离实训室,若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赔偿。
4、保持室内安静有秩序,做到“四轻”:即说话轻、动作轻、走路轻、关门轻。
5、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实训结束后整理用物,打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水电,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1、凡购进或请领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验收及建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仪器设备负完全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3、使用人员必须先进行培训,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使用。
4、仪器设备管理严格执行“三定两严”制度,“三定”:定人使用、定人管理、定期检修,“两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交接程序。
5、仪器设备应注意保养和维护,精密仪器应加盖防护罩,并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理。
6、仪器设备应建立《设备使用管理登记本》,随机保管,由使用者负责登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实训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公用仪器、
药品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节约水电、试剂,严格药品用量。
2. 破损或损耗的仪器设备均应填写“破损仪器报告单”,注明原因,
并按情节赔偿,及时更换、保修破损仪器。
3. 仪器设备因长期使用所造成的正常损耗;或经实验过程中的偶然
因素造成的正常损耗,可免于赔偿。
4. 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非正
常损坏,10元以下者按现价的80-100%,10-99 元者按现价的50-70%,
100-200 元者按现价的30-40%比例予以赔偿。200 元以上者酌情确定
赔偿比例。
5. 实训室中丢失的仪器设备、工具等视市场购买的难易程度予以现
价或一倍以上的赔偿。
6. 故意损坏仪器设备者,视情节轻重,予以一倍或一倍以上的赔偿,
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 当事者应根据“破损仪器报告单”及时向护理学系办公室交纳赔
偿金。
8. 赔偿费由系办公室统筹管理,作为各实训室建设的专项经费。
实训材料、易耗品、低值品管理制度
1、实训材料易耗品、低值品应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进行申购,避免浪费。
2、实训材料、易耗品、低值品应有专人管理和维护,做到分类有序、定点存放、标志鲜明、安全整洁。注意防尘、防潮、防热、防锈,做好使用登记,未经主管人允许不得移作它用。
3、一切设备不得携出实训室,特殊情况下,校内单位借用时须经实训室主任批准,携出校外须经院领导批准。
4、低值耐用品应每年进行一次清理、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废并及时申购。
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规定
为使实训室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全校实验教学和管理情
况,以便及时修订教学计划,反馈意见,检查实验教学进度和实训室
工作人员完成任务情况,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训室工作档案范围
1. 人员考核记录:包括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平时考勤记录、实验教学
质量的二级评价记录、年终考核记录。
2. 工作日志:主要是指实训人员的日常工作量情况,包括实训人员
参与实训教学情况,预实训、集体备课情况,业务学习,仪器设备的
维修、保养及实训室环境卫生等。
3. 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包括设备使用过程中运行状况等。
4. 设备维修记录:包括设备损坏的原因、维修时间、维修方式、维修后效果等。
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要求
1. 人员考核应有详细记录,考勤记录每月上报系部一次,年终考核记录每年上报人事处一次。
2. 工作日志应按照各项要求填写,每学期归档一次。
3. 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应根据设备使用前后的状况,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每年归档一次。
4. 设备维修记录应按照"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的要求填写,每次维修需上报设备科批准备案,各实训室每学年年底归档一次。
实训中心安全预案
一、预防预案:
1、实训指导老师工作要认真负责, 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2、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不得在实训室随便使用明火,如因实训需要必须使用明火,需在教师监督下使用。
3、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4、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训室。
5、实训室电线、仪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二、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
疏散等。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若情况严重则立即
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 电话。
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4、保护现场。
5、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实训室开放管理制度
1、由院领导指定相关实训室为开放实训室,随时为师生开放。
2、课外时间利用实训室者须提前一周与实训室预约。
3、师生都应及时、准确地做好实训室记录。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各专业实训室的要求进行操作。
6. 爱护公物,实验物品不得私自带离实训室,若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在实验过程中,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及防火。
8. 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实验结束整理用物,打扫室内卫生。
9. 保证实训室安全。关好门窗、电源,经实验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10. 课外开放时间安排值日班委。值日班委应认真负责,确保实训室整洁、安全。
实训课带教教师职责
一.课前:
1.准备良好的实训环境。
2.保证实训场所的水、电、气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