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及以上 不设董事会及监事会 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由执行董事聘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范文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于XXXX年X月X日公司成立后生效,XXXX年X月XX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正并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湖南省湘乡市XXXX办事处XXXX路X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或五年内,适用于投资公司)内缴足。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名称(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XXX 湖南省湘乡市XXX路XX号附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湖南省湘乡市XXX路XX号附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或更换监事;(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七)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九)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重新委派产生。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设立版)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设立版)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设立版)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由执行董事聘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范文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于XXXX年X月X日公司成立后生效,XXXX年X月XX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正并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湖南省湘乡市XXXX办事处XXXX路X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或五年内,适用于投资公司)内缴足。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实收资本,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名称(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姓名: 住所:身份证号码:XXX 湖南省湘乡市XXX路XX号附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湖南省湘乡市XXX路XX号附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引言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权责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章程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文将探讨一种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结构和内容。
二、公司治理结构在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是两个重要的机构。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而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然而,随着公司治理理念的发展和变革,一些公司开始尝试不设立监事会的治理结构。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大会、执行董事和监管机构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管机构则负责对执行董事的监督,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1. 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公司章程首先应包括公司的名称和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资本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确定。
2. 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方向和市场需求确定,并在章程中详细列举。
3. 股东权益和责任公司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益和责任。
股东的权益包括股权收益、股东表决权等,而责任包括股东应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4.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应明确股东的表决权和决策程序。
5. 执行董事的任职和权责公司章程应规定执行董事的任职和权责。
执行董事的选举和任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权责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等。
6. 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公司章程应规定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监管机构的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责包括对执行董事的监督和公司治理的监管。
7. 公司章程的修订和生效公司章程应规定章程的修订和生效程序。
章程的修订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
如采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在起草章程时删除本章程根据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设计,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请参照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章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两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1、×××货币贰佰万40% 2008.1.122、×××车辆叁佰万60%2008。
两人以上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公司旳债务承当责任,股东以其认缴旳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旳监督,承当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旳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旳,以法律、法规、规章旳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六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公司经营范畴第九条经营范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法须经批准旳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认缴出资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设立版)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人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doc
二人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d oc————————————————————————————————作者: ————————————————————————————————日期:安陆市梅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安陆市梅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安陆市洑水镇红桥村2组;邮政编码:43260 0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树木、苗圃、蔬菜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及销售;生态农业旅游;会议接待。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1、梅族辉。
住址:安陆市洑水镇红桥村2组,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42628552、梅博群。
住址: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富国街97号502室,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4211499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梅族辉。
以货币出资320万元,总认缴出资3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
认缴出资额于2014年12 月30 日前缴足。
2、梅博群。
以货币出资80 万元,总认缴出资 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认缴出资额于2014年12 月 30 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决策程序等重要内容。
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公司章程中常见的两种机构,它们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有些公司章程并没有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这种情况下,公司如何有效地进行治理?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公司章程中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不意味着公司没有有效的治理机制。
在没有这两个机构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有效的治理。
例如,公司可以设置经理层或者管理委员会来承担决策职能,监督公司的运营。
虽然经理层或者管理委员会与董事会在构成和职能上有所区别,但是它们可以通过设置明确的职责来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
在一些小型企业中,这种形式的公司治理更加灵活、高效。
其次,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公司章程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规范决策程序和权力分配。
比如,公司可以设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职位,由其来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以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性和顺利性。
同时,公司可以设立股东大会来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可以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
这样的话,在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情况下,公司决策的权力仍然可以被合理分配和行使。
最后,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公司章程还可以通过设置明确的监督制度来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
即使没有监事会,公司可以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如内部审计部门,来对公司的运营和决策进行监督。
此外,公司可以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审计和评估,以确保公司的运营合规和透明。
这样的监督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章程没有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不意味着公司没有有效的治理机制。
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如设置经理层或者管理委员会、设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职位、设置股东大会等。
同时,公司还可以通过设置明确的监督制度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和透明。
公司章程的设立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确定,适当的灵活性有助于公司治理的高效性和适应性。
(工商标准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在商业世界中,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运作方式和内部结构。
而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董事会和监事会。
然而,有些公司选择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而是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本文将探讨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意义和特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其特点是股东的责任有限,即股东仅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
这种公司形式的灵活性和简化的管理结构使得许多企业选择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公司的股东和出资比例。
虽然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机构,但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仍然需要明确规定,以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
其次,章程中需要规定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在没有董事会的情况下,通常由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经理履行决策职责。
这些人员需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其权力和责任,以确保公司的决策能够高效和合法。
第三,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没有监事会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管理需要由其他机构或人员负责。
章程中应明确规定这些财务管理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合规。
此外,章程中还应规定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由于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股东之间的权益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章程中应明确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和限制,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公司的内部结构和管理程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在法律和道德规范之外行事。
公司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定应该遵循透明和公正的原则。
章程的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并符合法律的规定。
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以确保章程的实施能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稳定。
综上所述,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运作方式和内部结构。
不设立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
不设立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在现代商业领域,公司章程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公司内部的运作方式和规则。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管理决策。
然而,并非所有的公司都需要设立董事会。
本文将探讨不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文。
一、公司名称和目的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明确反映公司的业务性质和特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目的:公司的目的应清晰明确,包括主要业务范围和发展方向。
二、公司组织形式1. 公司组织形式:公司采用无董事会组织形式,由股东行使权力并参与公司的决策。
2. 股东大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3. 董事会的职责: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股东行使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监督管理层、决定重大事项等。
三、股东权益和股东大会1. 股东权益:公司应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包括股东的股权、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
2. 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召开,股东享有出席、发言、提案和表决的权利。
3. 股东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应通过股东表决决定,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四、公司管理层1. 公司管理层:公司设立管理层,由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等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 管理层权力:管理层享有公司内部决策和管理的权力,但必须遵守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管理层责任:管理层应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五、财务管理和审计1. 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2. 审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可靠。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1. 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2. 公司章程的解释: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大会可根据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解释和补充。
七、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方可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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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h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
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
实际缴付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出资数额
(万元)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万元)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合计
其中货币
出资h 万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和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名,公司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2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加盖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