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合集下载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8.18
•【字号】晋市办发[2003]37号
•【施行日期】2003.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晋市办发[2003]37号2003年8月18日)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维持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或离职所涉及的公物移交事宜。

第三条涉及内容:
(1)占用的办公室;
(2)占用使用的单位车辆及其它交通工具;
(3)占用使用单位的电脑、手机、照像机、录音机、摄像机等公共物品。

第四条具体要求
(1)凡调动和离职领导干部需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清一切移交手续;
(2)凡已办理清移交手续的由本人持原单位移交清单和证明信到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并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3)不能正常移交公物的党政领导干部需由本人文字陈述,报市纪委另行处理;
(4)凡弄虚作假或拒不移交公物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将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严肃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晋市政办〔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0〕81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晋城市处理突发通信网络事故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及网络设备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现有网络环境及网络设备等,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城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技,资源整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晋城市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通信信息领域的网络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预案体系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晋城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组成。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晋市政办〔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0〕82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市政办〔2017〕110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分级负责,职责明确;防范为主,加强监控;依法管理,规范有序;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等。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1.5 事件分类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要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事件、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晋市政办〔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0〕78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4〕88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0日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以下简称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全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晋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晋城市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01•【字号】晋市政办函〔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20〕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抢抓机遇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研究拟订新基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新基建项目的谋划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运;统筹协调保障新基建的相关要素资源和服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新基建工作部署和任务,强化纵横协同配合;协调推动解决新基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协调争取国家、省新基建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二、组成人员组长:王震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张利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健鹏副市长田志军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张俊威市政府副秘书长邹树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泽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马树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崔国炜市财政局局长刘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鲍瑞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海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国文市水务局局长王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司国奇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席学武市能源局局长聂永平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芦嘉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段俊梅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总经理李芳中国联通晋城市分公司总经理关丽国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总经理张军中国铁塔晋城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邹树琦(兼)。

三、下设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组、融合应用推进组、创新基础设施推进组、专家组4个专项工作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5•【字号】晋市政办〔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三章运营服务第四章运营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构建绿色出行体系,保障运营安全和骑行市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使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自行车,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和休闲、旅游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服务。

第三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与管理坚持“市场主导、低碳便民、智能管理、规范运作、文明共享”的原则,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服务系统。

第四条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联合执法等长效保障机制。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城区、开发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监督管理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20•【字号】晋市政办〔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晋市政办〔2017〕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晋城市政府督查工作激励积分办法(试行)》《晋城市“一网三库”督查人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晋城市政府督查快速处置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0日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督查责任追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山西省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市政府督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督查责任追究是指督查过程中发现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行政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或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或者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督查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督查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情形第五条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一)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假落实等影响政府工作整体推进的;(二)不落实省、市政府“13710”工作制度,或者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落实时限2天以上的;(三)不依照规定程序、权限推进工作,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拒绝、阻碍督查人员开展督查的;(五)督查激励积分连续2年均为倒数后2位的;(六)其他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晋市政办〔2023〕47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3日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4号)和《晋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晋市发改社会发〔2021〕3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由政府直接或通过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有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工作举措(一)落实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制定发布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09〕10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1号)以及《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市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工作“三定”(即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工作是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

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三定”规定工作,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三定”规定的范围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和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职责整合调整的事业单位。

(二)“三定”规定的内容1.定职责(1)各部门按照上下基本对口的原则,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部门主要职责。

设定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要以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置。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列入部门职责,同时要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附在“三定”规定之后。

各部门职责表述要简明、扼要、准确,要明确哪些职责划出去,哪些职责划进来或新增加,哪些职责应该强化,哪些职责应该弱化或下放,哪些职责应该取消。

(2)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6.21
•【字号】晋市政办函〔2021〕19号
•【施行日期】2021.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市政办函〔2021〕19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结合我市前期改革实践,现将我市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的审批事项豁免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符合附件表中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可免于或无需办理其对应的审批事项。

本清单可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进行动态更新,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可及时提出相关更新申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晋市政办〔2020〕43号•【施行日期】202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0〕43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8日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和〈晋城市招才引智十条激励政策〉的通知》(晋市政发〔2017〕12号),增强可操作性,发挥招商引资政策引导、激励作用,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评审组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市评审组的日常事务;牵头组织评审工作和具体工作的开展;负责委托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负责向市政府报告招商引资项目综合评价意见和奖励建议;负责最终结果的公示和奖励兑现等工作。

二、奖励范围(一)外来投资企业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市域内投资建设的新兴工业和高科技工业项目,且属于我市鼓励类的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新能源(不含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煤层气(不含抽、采、输项目)、现代煤化工、精密铸造、生物科技、节能环保等新兴工业和高科技工业项目,具体产业目录参见《晋城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晋市政办〔2017〕74号)。

企业的工商登记地、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须在我市,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我市。

(二)在晋城市新设立的总部经济项目。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19•【字号】晋市政办[2005]102号•【施行日期】2005.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5〕1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2004〕40号),将晋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改委),为正处级建制,是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市发改委是研究拟订、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搞好经济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区域经济调控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能1、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所承担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等职能。

2、市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扩大企业的投资决策权。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10•【字号】晋市政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文件晋市政发〔2020〕16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0日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范性文件涉及政府重大决策的,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机构以自己名义发布的为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自己名义发布的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只包含下列内容的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内部实施的人事、行政、财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等公务规则或工作方案;(二)公布城乡建设、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或纲要;(三)为实施上级政府或部门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而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五)向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请示和报告,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就有关业务工作请示作出的不创设行政管理规则的非普发性批复;(六)公布办事时间、办事地点等事项的便民通告;(七)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决定;(八)法律、法规对制定程序已有规定的各类质量技术标准;(九)其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的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班子成员包联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班子成员包联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班子成员包联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晋市政办〔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班子成员包联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市政办〔2017〕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转型升级攻坚年”。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推动“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目标的实施,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市政府班子成员包联重点工程项目制度。

现将市政府班子成员包联重点工程项目名单通知如下:一、武宏文市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太原至焦作铁路工程项目(晋城段)(省重点)责任单位: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单位:大西铁路客专公司太焦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2.晋煤集团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省重点)责任单位: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山西晋煤华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晋煤集团100万吨/年甲醇制清洁燃料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省重点)责任单位: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山西晋煤华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清慧新建年产5000万件轨道交通新型材料结构件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清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中船重工风电总装基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6.兰花集团年产50万吨纳米新型材料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西兰花华明纳米材料有限公司7.国家量子协会大数据项目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建设单位:城区政府程琳主任协助武宏文市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山西江淮重工有限公司中船重工晋城新能源装备产业园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山西省投资集团蓝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升工业尾气净化装置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山西省投资集团蓝天科技有限公司3.上海临仕激光在制造项目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4.富士康摩拜单车项目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富士康5.富士康高技术玻璃项目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富士康二、杨勤荣常务副市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2.泽州县万鑫顺达30MW光伏发电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3.泽州县晶耀10MW光伏发电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泽州县晶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高平市米山镇光伏发电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高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鑫万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山西鑫时阳田20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责任单位:高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高平市鑫时阳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6.山西迪威尼生物制造项目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单位:迪威尼生物制造有限责任公司7.晋城市义乌小商品置业有限公司青年城项目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晋城市义乌小商品置业有限公司三、王斌权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天泽集团合成氨尾气联产5万吨/年乙醇技改项目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2.晋城市中小微企业孵化园泽州基地项目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晋城市申鑫贸易公司3.华电国际晋城泽州山河镇9.8万千瓦风电项目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泽州县华电风电有限公司4.陵川县风岭山9.95万千瓦风电项目责任单位:陵川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中电投陵川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陵川县风岭山50MW风电项目责任单位:陵川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中电投陵川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沁水十里9.9万千瓦风电项目责任单位:沁水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沁水远景汇合风电有限公司四、梁丽萍副市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富士康纳米光机电高科技研究中心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建设单位:市科技局2.兰花中药材种植及精制中药饮品生产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西兰花太行中药有限公司3.晋城市安康苑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安康苑医养产业院项目责任单位:城区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晋城市安康苑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4.高平市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含120急救中心)责任单位:高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高平市人民医院5.高平市神农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高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高平锐华房地产有限公司6.阳城县张沟村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町店镇人民政府五、冯志亮副市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阳城县大析城山生态旅游区建设(省重点)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阳泰析城山旅游有限公司2.山西大阳古镇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大阳古镇景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大阳古镇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泽州县丹河德泽美境生态园项目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晋城泽泰花溪农耕专业合作社4.温氏集团阳城县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阳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5.阳城县征弘食品公司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省泰烨投资有限公司6.山西凯永有限公司2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责任单位:高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凯永养殖有限公司7.太行屋脊区域旅游大通道陵川通道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陵川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陵川县交通局六、张利锋副市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阳城至蟒河高速公路项目(省重点)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路桥集团阳蟒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国道207线晋城市过境段公路改线项目责任单位: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建设单位: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3.国道207线晋城新房洼至省界瓶颈路段改建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建设单位: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4.阳城县八甲口快速通道工程项目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阳城县八甲口快速通道工程项目部5.阳城县滨河路至演礼工业园区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阳城县交通运输局七、王宏微副市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山西兰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生态老陈醋生产园区项目责任单位: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西兰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抽采和利用项目--瓦斯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山西金驹煤电化股份有限公司3.泽州县南村铸造工业园区一期项目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南村镇人民政府4.晋钢铸造产业园项目责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晋钢集团5.陵川县工艺尾气回收及自动化改造项目责任单位:陵川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晋城市鸿生化工有限公司田志军局长协助王宏微副市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沁水盆地马必区块南区煤层气资源开发项目责任单位:沁水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亚美大陆煤层气有限公司2.山西晋城潘庄区块煤层气资源开发项目责任单位:沁水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美中能源有限公司3.郑庄区块8亿立方产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沁水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山西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4.山西能源世行贷款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沁水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5.山西晋城柿庄南区块枣园煤层气资源开发项目责任单位:沁水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格瑞克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6.山西兰花煤层气有限公司新区块(含合作区块)项目责任单位: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西兰花煤层气有限公司7.町店至安阳工业园区燃气管道项目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山西国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八、尹红岩秘书长包联的重点工程1.城区大华购物广场项目责任单位:城区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金鹏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华瑞通汽贸有限公司庞大汽贸城项目责任单位:城区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兰花高平时代广场综合商贸服务楼项目责任单位: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山西兰花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高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项目责任单位:高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高平市神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高平市神农健康城项目责任单位:高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高平市神农健康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阳城县蓝煜热力城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责任单位:阳城县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阳城县蓝煜热力有限公司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政府领导同志包联工作模式,制定本级领导同志包联项目工作方案,实现重点工程全覆盖包联。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9•【字号】晋市政办[2011]78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晋市政办〔201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因政府换届和领导分工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王清宪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财政、人事、审计工作。

冯征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金融、国土、重点工程、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市供销社,晋城银行,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市物资产业集团公司。

联系:晋城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石化山西晋城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西销售晋城分公司,省盐业公司晋城分公司,晋城盐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城银监分局,工商银行晋城市分行,农业银行晋城市分行,建设银行晋城市分行,中国银行晋城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晋城市分行,交通银行晋城分行,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晋城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支行,兴业银行晋城支行,泽州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晋城支行。

王树新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工业经济、国有资产、安全生产、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煤炭工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行无烟煤发展集团公司,山西梅花丝麻集团公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17•【字号】晋市政办〔2014〕68号•【施行日期】2014.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4〕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17日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同时也是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

4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5月29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晋城实际,现提出《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一是注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

关注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不利因素,研究分析国家宏观政策给我市发展带来的重要影响,分析判断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趋势,合理制定规划目标,提出我市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是注重突出产业转型升级。

针对未来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强化宽广的视野和深远的谋划,提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思路和对策,特别是立足我市现有产业结构现状,研究提出资源深度转化、延伸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的目标、路径和举措。

三是注重实现全面科学发展。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方向,以结构调整、统筹发展、空间布局、节能减排、低碳循环为重点,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与自然相和谐,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对策举措。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8•【字号】晋市政办[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11〕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О一一年九月八日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和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专指事业单位)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晋市政办[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0〕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晋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晋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各市县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09〕24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晋市编办字〔2009〕173号),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副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文化市场行政综合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具体有:1.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3.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4.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办公室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三)组织辖区内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30•【字号】晋市政办[2002]149号•【施行日期】200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2]1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人民政府同意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2年12月30日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晋政发(1996)85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级开发区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晋编字[1998]9号)和《关于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定”方案的批复》(晋编办字(2002)31号)文件精神,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行使市一级综合经济及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结合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职能配置(一)开发区管委会依据省、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审批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审批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包括环保设计),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和工程验收事务。

颁发市统一编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并报市城建规划部门备案。

(二)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在市财政中单列,实行独立的财政预、决算体制。

按照实际,对区内各项税收、行政性规费等预算内、外收入,在保证上交中央的部分及有特殊规定的外,地方财政收入核定基数,定额上交,超基数部份分成。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晋城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晋城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晋城市发展非公有制
经济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1.12
•【字号】晋市政办函[2007]115号
•【施行日期】2007.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晋城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
导组成员的通知
(晋市政办函〔2007〕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郭长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樊烨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庆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
李国继市发改委主任
张建忠市经委主任
潘满库市教育局局长
王仁庆市科技局局长
赵昌明市监委主任
王克平市财政局局长
刘晋兴市人事局局长
缑广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王有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成太市环保局局长
高云政市安监局局长
赵晚畴市煤炭局局长
秦李芳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康茂英市国税局局长
燕青市地税局局长
吕惠兰市工商局局长
牛育才市质监局局长
张炯玮中国人民银行晋城中心支行行长
李瑞杰中国银监会晋城分局局长
高震峰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毋勇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

办公室主任:秦李芳(兼)
办公室副主任:毋勇(兼)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泽州县
45
晋城东站站房项目
泽州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46
高平市高铁东站站前广场项目
高平市
47
高平东站站房项目
高平市
48
阳蟒高速阳城南互通至县城连接线工程
阳城县
49
阳礼互通立交工程
阳城县
50
阳城县沁河生态景观治理项目
阳城县
51
国道207线长治晋城界至陵川段升级改造工程
陵川县
52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沁水县
11
沁水县郑庄镇200MWP光伏发电项目
沁水县
12
晋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项目
沁水县
13
郑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
沁水县
14
龙湾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沁水县
(二)基础设施项目(13项)
15
晋城东南过境(北义城-大箕)高速公路(省重点)
泽州县
16
晋城民用机场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17
国道208线长治司马至晋城高平段改扩建工程(省重点)
开发区
3
中通智能快递产业园项目
泽州县
4
晋煤集团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气化岛项目
泽州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5
泽州县巴公园区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泽州县
6
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泽州县
7
高平市皇王山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高平市
8
山西高平电厂2×600MW项目
高平市
9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
阳城县
10
中石油郑庄区块5.5亿方产能建设项目
市科技馆、防灾教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
城 区
60
城区东南新区学校项目
城 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6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城区瑜园老年公寓项目
城 区
62
市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
城 区
63
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城 区
64
城区西城小学项目
城 区
65
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城 区
66
市凤台公园和规划展览馆项目
城 区
67
市大水源建设第三水厂工程
37
市区七叉口连通工程
城 区
38
白水街西延一期道路工程
城 区
39
古书院街道路工程(景西路-建设北路)
城 区
40
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
城 区
41
佑安街道路工程
城 区
42
书院街西延及交叉工程
城 区
43
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建设项目
泽州县
44
晋城东站站前广场及丹河快线“1+3”项目一期工程
泽州县、高平市
阳城县、沁水县
26
阳运高速公路项目
阳城县 沁水县
27
晋阳一级路项目(西上庄-西河段)
城区、泽州县
阳城县
(三)民生改善项目(3项)
28
泽州孔子文化书院项目
泽州县
29
丹河修复与保护工程
城 区
高平市
30
沁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阳城县 沁水县
高平市
20
阳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总部项目
阳城县
21
陵川县平城生物化工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
陵川县
22
中石油郑庄区块4.5亿方产能开发调整项目
沁水县
23
晋煤集团东大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沁水县
24
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项目
沁水县
25
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永磁涡流传动装置生产线项目
开发区
高平市
沁水县
(二)基础设施项目(25项)
32
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省重点)
城 区 泽州县
阳城县
33
国道G342晋城市过境段改线工程(省重点)
城 区
泽州县
34
国道207线晋城市过境段公路改线新增交叉工程(省重点)
城 区
泽州县
开发区
35
老城更新与保护工程
城 区
36
中原街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道路工程
城 区
泽州县
68
阳城县“四馆一院”建设项目
阳城县
69
晋城弘博大健康商业中心项目
开发区
70
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各县(市、区)
二、前期和预备项目(共30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一)产业转型项目(14项)
1
山西聚力民生天然气储备有限公司京津冀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省重点)
沁水县
2
航空产业园项目(省重点)
2020年晋城市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一、建设项目(共70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一)产业转型项目(31项)
1
泽州县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2
泽州县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3
陵川县王莽岭景区整治提升工程(省重点)
陵川县
4
山西沁水盆地马必区块南区煤层气开采项目(省重点)
开发区
53
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项目
泽州县、高平市
阳城县、陵川县
沁水县
54
阳城电厂至晋城市区集中供热热网工程
城 区
泽州县
阳城县
55
晋城机场大道
城 区
泽州县
56
晋城电网35-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各县(市、区)
(三)民生改善项目(14项)
57
市人民医院易址扩建项目
城 区
58
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城 区
59
泽州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14
清慧年产5000万件轨道交通新型材料结构件项目
泽州县
15
高平市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高平市
16
高平市农耕文化园特色农业项目
高平市
17
高平市台湾产业园一期项目
高平市
18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尿素产业链延伸技改项目
高平市
19
高平市第三热源厂热电联产项目
高平市
18
阳城县通用机场项目(省重点)
阳城县
19
东大郑庄里必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省重点)
沁水县
20
老城更新与保护北大街片区改造项目
城 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21
南环街道路工程(金鼎路-松林街)
城 区
22
文峰路回军村段项目
城 区
23
空港新区基础设施项目
泽州县
24
安沁高速公路项目
沁水县
25
晋城市“公转铁”项目
沁水县
5
城区华谊兄弟星剧场及配套建设项目
城 区
6
皇城相府城市综合体万达广场项目
城 区
7
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项目
城 区
8
市大数据应用平台项目
城 区
9
中国青年城一期项目
泽州县
10
山西蓝远快递物流园项目
泽州县
11
中石化晋城油库搬迁项目
泽州县
12
泽州县和美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泽州县
13
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6
开发区硬质合金新材料及智能工程装备项目
开发区
27
山西天巨鼎兴精工制造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项目
开发区
28
开发区智能制造高端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开发区
29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园一期项目(B区)
开发区
30
潘庄区块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阳城县
沁水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31
晋煤集团金驹股份公司瓦斯发电项目
泽州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