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类别代号大中小类类别名称范围类类居住小区、居住居住用地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住宅用地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R11低密度住宅用地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R1R12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R13经济适用住房用教工、公务员等特定地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政府组织建设以RR14廉租房用地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效劳设施用地。
如托R2大众效劳设施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R3道路用地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R4绿地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寓居区及寓居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公共设施用地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
不包孕寓居用地中的大众效劳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市属机关,如人大、XXX、群众当局、C11市属办公用地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和企奇迹办理机构等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C2贸易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效劳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综合百货市肆、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C21商业用地金交电、文化体育、C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市肆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C22金融保险业用地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和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商务办公用地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饮食、照相、理C24服务业用地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旅馆、款待所、XXX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C26市场用地市场、小商品市场、产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新闻出版、文化文化用地艺术团体、播送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消息出版用地各种通信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各种文化艺术团地体等用地各级广播电台、XXX和转播台、差C3转台等用地大众图书馆、博C34图书展览用地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片子院、剧场、C35影剧院用地音乐厅、杂技场等演进场合,包孕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C36文娱用地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体育用地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孕学校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C41体育场馆用地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医疗、保健、卫医疗卫生用地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城市用地性质分类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将城市土地根据其不同的使用用途分类的一种标准。
通常,城市用地性质分类是指城市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入账方式和管理权限等方面的标准化分类。
本文将介绍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城市土地利用现状。
一、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种城市用地性质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的《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表》统一界定。
1.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住宅用地可分为:•多层住宅区•独栋别墅区•住宅小区•居住用地2.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用于各种类型教育机构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教育用地可分为:•高等教育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初中教育用地•小学教育用地•幼儿园教育用地3.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服务、旅游、娱乐业等用途的土地,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商业服务业用地可分为:•中型综合商业区•大型综合商业区•市场•专业市场•旅游景区•休闲娱乐中心4. 技术研发用地技术研发用地是指用于科研和生产科技成果所必需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技术研发用地可分为:•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工业用地•工程技术开发区5.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基本生产设施、工业、仓储等用途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工业用地可分为:•重工业区•轻工业区•研究开发用地•仓储用地6.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设施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公共设施用地可分为:•医疗保健用地•公共教育用地•公共体育用地•公用事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7.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是指用于交通运输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交通运输用地可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用地•机场用地•市内交通用地•综合交通用地二、城市用地性质代号城市用地性质代号是指城市用地用于不同用途时所标记的代码。
城市建设规划用地代码表
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R 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R1 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1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1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23 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2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R3 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33 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3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R4 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R4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4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43 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4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C 公共设施用地C1 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1 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C2 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 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 贸易咨询用地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C24 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 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 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C3 文化娱乐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 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 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C34 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 影剧院用地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6 游乐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C4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C41 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 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C5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
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用地 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地面部分)的车辆段、地面站、首末站、停车场 (库)、保养场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表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范围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区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 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 区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 地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M
M1
M2
M3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W
W1
W2
W3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S2
S
S3
S4
轨道交通线路用地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S4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S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U11
供水用地
U12
供电用地
U1
用地分类表
M、W、T1(铁路线路用地)、T2、T3、T4、T5、G、E2、E3、E4、E5、E7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类型
基 本 分 类
参 照 分 类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商
服
用
地
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 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
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
工
矿仓储用地
1、工业用地:工业生产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2、采矿用地:采矿、采石、采砂场、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3、仓储用地:用于物资储备、中转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林;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用地分类表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林;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地;6、农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
村建设用地
村庄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E61
村居住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E62
村经济发展用地
村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E63
村公路用地
村与城市、村与村之间的公路用地
E69
村其它用地
村其它用地
E7
弃置地
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E8
露天矿用地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C65
科研设计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W
仓储用地
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用地代码一览表
S31
机动车停车场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S32
非机动车停车场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U11
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s1s11主干路用地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s12次干路用地次干路用地支路用地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s19其他道路用地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街自选车专用道等用地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s2s21交通广场用地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s22游想集会广场用地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s3s3机动车停车场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2非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u11供水用地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爲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u1u12供电用地变电站所
R4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4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M
工业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a9用地性质
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用地 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地面部分)的车辆段、地面站、首末站、停车场 (库)、保养场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表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R11
住宅用地
R1
R12
服务设施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R
R2
R21
住宅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R3
R31
住宅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A2
A21
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以及各类公司总 部及综合性商务办公楼宇等用地
音乐、美术、影视、广告、网络媒体等的制作及管理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会计和法律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等的办公用地 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单独设置的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 施用地 单独设置的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 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铁路用地
H2
H22
公路用地
H23
港口用地
H24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公共绿地
G11 G1
公园
G12
街头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G21 园林生产绿地 G2
G22
防护绿地
D D1
特殊用地 军事用地
向 公众开 放,有一 定游憩 设施的 绿化用 地,包括 其范围 内的水
域 综
合性公 园、纪念 性公园、 儿童公 园、动物 园、植物 园、古典 园林、风 景名胜 公园和 居住区 小公园 等用地
屋建筑、 设备安 装、市政 工程、绿 化和地 下构筑 物等施 工及养 护维修 设施等
用地 殡
仪馆、火 葬场、骨 灰存放 处和墓 地等设 施用地
除 以上之 外的市 政公用 设施用 地:如消 防、防洪 等设施
用地 市
级、区级 和居住 区级的 公共绿 地及生 产防护 绿地,不 包括专 用绿地、 园地和
林地
U
U14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供电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区级的 市政公 用设施 用地,包 括其建 筑物、构 筑物及 管理维 修设施 等用地
供 水、供 电、供燃 气和供 热等设 施用地
独 立地段 的水厂 及其附 属的构 筑物用 地,包括 泵房和 调压站 等用地
变 电站所、 高压塔 基等用 地。不包 括电厂 用地,该 用地应 归入工 业用地 (M)。 高压走 廊下规 定的控 制范围 内的用 地,应按 其地面 实际用 途归类
学校及 工读学
校等用
地
科学研Leabharlann 、勘测设C65 科研设计用地 计、观察 测试、科
技信息
和科技
咨询等
C7 C8 M M1
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机构用 地,不包 括附设 于其它 单位内 的研究 室和设 计室等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C21
商业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T5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T21
高速公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
T22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C8
其它公共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W1
普通仓库用地
城乡用地分类及代码表
粪便垃 圾处理 用地
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U4
施工与 维修设 施
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 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U5
殡葬设 施用地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U6
消防设 施用地
消防站等设施用地
U9
其它市 政设施 用地
除上述设施以外的其它市政设施用地,如防洪除涝泵 闸、防汛应急基地、水文观测用地等
C64
特殊学 校用地
聋、盲、哑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C65
科研设 计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科技咨询 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 室等用地
C7
文物古 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 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 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
D2
外事用 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保安用 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 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10
X
城市发 展备建 用地
需进一步研究其功能定位和开发控制要求的近期建设用 地
Xc
公共设 施备建 用地
公共设施近期建设预留地
Xu
市政设 施备建 用地
6
S
道路广 场用地
城市各级道路、广场、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用地
S1
道路用 地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和村镇公路,包括其交叉路 口用地,不包括地块内部的通道
S2
轨道站 线用地
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独立的线路及车站用地,不含停车 场、车辆段等用地,高架线路位于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部 分属于道路用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住宅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
T21
高速公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
T22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C3
文化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D2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保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
道路用地 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
的道路用地
S11 主干路用地 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 S1 S12 次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S13 支路用地 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
S14
其它道路用地
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 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
S
广场用地
及其它用地(E)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
一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
制造工业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
二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
纺织工业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
三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 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
U2
轮渡(陆上部分)用地
U22 货运交通用地 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
U29
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
用地
等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U
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用地
雨水、污水处 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处理厂、地面专
E21 菜地
E2 E22 灌溉水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 等用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 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 物的耕地
E29 其它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E3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E E4
林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殡葬设施用地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
G
绿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消费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地、园地和林地
G1
公共绿地
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G11
公园
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C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
C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誉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C23
商务办公用地
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
C24
效劳业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C25
旅馆业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C26
市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新
消防设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U32
防洪设施用地
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2
防护绿地
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G3
广场用地
已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W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W2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A8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A9
宗教设施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地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C65
科研设计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他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的用地类别。
E62
村镇企业用地
村镇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E63
村镇公路用地
村镇与城市、村镇与村镇之间的公路用地
E64
村镇其它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
E7
弃置地
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E8
露天矿用地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E22
灌溉水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份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E29
其它耕地
除此以外的耕地
E3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等园地
E4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
E6
村镇建设用地
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E61
村镇居住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U22
货运交通用地
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等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
用地分类和代码
1用地分类城乡用地分类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H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等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H11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H12镇建设用地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3乡建设用地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4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H21铁路用地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H22公路用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H24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H25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H4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H41军事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共用设施等用地H42 安保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H5采矿用地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H9 其它建设用地除以上之外的建设用地,包括边境口岸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等用地E非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及其它非建设用地等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E1水域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E11自然水域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E12水库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不小于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E13 坑塘沟渠蓄水量小于10万m3的坑塘水面和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的渠道E2农林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E9其它非建设用地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表3.3.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R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R1 一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12 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设施较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22 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32 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A2 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1 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A22 文化活动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A31 高等院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A33 中小学用地中学、小学用地A34 特殊教育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A35 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A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A41 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A42 体育训练用地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A5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A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A52 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A53 特殊医疗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A59 其它医疗卫生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A6 社会福利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A7 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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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
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
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