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019版)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019 版)一、本标准适用于我省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检查工作。
二、考核评价分为省级“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
1.省级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分值×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2)分值×0.6 (1)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 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 考核项目应得分)×100;(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 2.1 和表2.2;水运工程为表 2.1 和表 2.3;(4)考核项目应得分为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5)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地: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得分90 分及以上的标段。
2.省级示范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建设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分别对每个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价。
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值= 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4)分值×0.2+Σ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3)分值/监理单位个数×0.2+Σ(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0.6 (1)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3)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分值×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2)分值×0.6;(4)考核项目应得分为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5)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程: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得分90 分及以上的,同时项目所在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得分均不得低于90 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判标准》(2013年版)一、为深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判标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2011年版)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判及有关的组织工作。
三、本标准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不予以考核评判,考核评判采纳百分制,各单位评分为7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90分及以上的,向部申报部级示范。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5+外业(表2)分值x0.5;施工单位外业评判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表2.2;水运工程为表2. 1+表2.3;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判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
注: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直截了当判为不达标。
②施工单位内业得分和外业得分必须分不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达标。
③对显现施工单位不达标情形的,该标段必须赶忙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四、示范级考核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示范工地”仅对施工单位考核,“示范工程”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x0.2+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x0. 2+Σ(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x0.6。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5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由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治理机构)报同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项目考核评判分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期考核评判、交工前考核评判三个时期。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时期得分/项目考核评判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判得分×0.25。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标准(试行)-交质监发[2012]679号
监
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 不达标 达标
理
合同段
位得分 次数 等级
单
1
位
2
3
4
5
施
施工合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 不达标 达标
工
同段
合同 基础管理 现场得分 位得分 次数 等级
单
价
得分
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2
3
4
5
6
7
8
工程项目得分
达标等
级
工程项目综合得
达标等
分
级
注:水运工程项目不必填写桥隧比例和建设里程。
工作。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每发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日常检查、
现一台扣 2 分;无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记录每发现 1 台扣 1 分;记录不全面,
扣 1-2 分。
1.6 施 工 作 业 手 根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 查文件。
未办理,扣 4 分。
续(4分)
省份:
评价(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6
表 3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内容
需附资料
1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附招标文件安全生产费用标
准(工程量清单)。
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附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复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 核评价评分 90 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 70 分(含)—90 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 70 分以下为不 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 1。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3施工单位得分二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X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X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二》监理单位得分5(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X0.2+X0.2+X0.6监理单位个数5施工单位合同价2・3・5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5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X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X O.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非黑体字考核项目)。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
修订阐明一、修订的重要目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自出台以来,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起到了引领作用,建立了客观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机制,解决了项目安全管理无从下手的问题。
但通过几年的应用,有些方面已经不合用于目前“平安工地”创立工作,或多或少存在某些操作上的不便。
为了更加进一步地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为目的,从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工作思路转变,形成更加清晰的工作逻辑链,为此,对该原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重要原则1、重要内容仍以原则为基本,对该原则中部分反复、琐碎、可操作性不强的内容予以删减,归并、调节。
2、总结近几年的有关经验与成果(如:“平安工地”创立50问),在新原则中有所体现。
3、进一步突出重点,导向性的东西予以明确(如:专项方案图表化等)。
4、进一步体现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5、压缩自由裁量权,细化扣分原则以便实际操作。
三、修订的重要内容1、建设单位:重在筹划、组织、引导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制度责任体系贯彻和平常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点。
2、监理单位: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理解基本上,有重点、有目的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控。
强化了与施工单位有关工作的相应性,如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安全检查评价等方面。
3、施工单位内业:更加强调内业指引外业和内外业互相验证,如:制度建设的五要素、专项方案图表化、大检查的五个方面等进一步突出。
增长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场内机动车辆检查等有关内容。
4、外业:强化通用部分,优化调节专项部分。
结合江苏省实际,对各专项内容的分数权值进项了调节。
通用部分增长了拆除工程;水运工程增长了疏浚工程;隧道工程本次未做修订。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征求意见稿)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进行修订。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年版)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年版)进行修订。
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检查工作。
三、考核评价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
、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分值外业(表)分值;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和表;水运工程为表和表;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
考核项目标准分为外业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工地。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不达标的,必须予以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示范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建设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分别对每个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估。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Σ(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
工程项目得分分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程:()建设单位的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施工标段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
四、每次考核类别扣分上线为该项标准分值。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六、省厅每年组织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程)”示范点考评。
各地区应在每年上半年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范预备候选名单,三季度末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范候选名单,省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工程(标段)进行逐个评估。
七、申报省级示范的施工标段,应当满足以下要求:、施工标段合同额大于万元;、标段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前三季度完成产值占年度计划及以上;、工程尚未交工验收。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1 为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我部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活动等进行定期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根据考核评价体系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对此项目进行扣分,并说明扣分原因。
2我部积极组织人员每三个月对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进行考核评价,最后取得相应的得分。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及评分表
交通部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一、总则(一)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确保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在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在不改变相对权重的前提下,可对不带“*”的考核内容适当增减或细化。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标准体例,结合本地区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制定其他技术等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以及自查自评、考核评价。
公路工程中交安、机电、绿化、房建等合同段以及水运工程中的道路、堆场、房建等合同段可参照本标准,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评价程序(一)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平安工地建设,在合同段开工后、交工验收前,每月应当按照本标准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自评结果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开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向监理、建设单位申报。
(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半年应当按照本标准对项目全部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自身安全管理行为进行自我评价。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对审核记录及结论负责,同时将审核结果报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按照本标准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建设单位。
(三)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结合年度安全督查计划,每年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情况,抽查一定比例的施工、监理合同段。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随着全国政府在提高公共安全水平方面的努力,江苏省作为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2020年颁布《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建设,确保公共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管辖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考核内容,第三部分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在江苏省范围内,所有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均应遵守本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标准,强化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内容定义如下:(1)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秩序;(2)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按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平安工地的安全;(3)现场检查: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4)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划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准;(5)安全记录: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将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检查情况和安全违规情况记录下来,以便今后研究和改进。
第三部分考核办法: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规定,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定义如下:(1)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确定安全责任,建立安全保障机制;(2)安全检查: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平安工地环境安全;(3)安全设备:建设单位应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的要求,合理设置安全设施,保障人身安全;(4)安全教育: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知识;(5)安全违规:建设单位应严厉打击各类安全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处理,维护平安工地稳定。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019版)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019 版)一、本标准适用于我省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检查工作。
二、考核评价分为省级“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
1.省级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分值×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2)分值×0.6 (1)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 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 考核项目应得分)×100;(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 2.1 和表2.2;水运工程为表 2.1 和表 2.3;(4)考核项目应得分为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5)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地: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得分90 分及以上的标段。
2.省级示范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建设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分别对每个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价。
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值= 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4)分值×0.2+Σ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3)分值/监理单位个数×0.2+Σ(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0.6 (1)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3)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分值×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2)分值×0.6;(4)考核项目应得分为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5)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程: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得分90 分及以上的,同时项目所在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得分均不得低于90 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进行修订。
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检查工作。
三、考核评价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
1、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5+外业(表2)分值x0.5;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和表2.2;水运工程为表2.1和表2.3;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
考核项目标准分为外业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7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工地。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不达标的,必须予以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2、示范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建设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分别对每个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估。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x0.2+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x0.2+Σ(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x0.6。
工程项目得分85分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程:(1)建设单位的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85分;(2)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85分;(3)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施工标段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85分。
四、每次考核类别扣分上线为该项标准分值。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5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六、省厅每年组织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程)”示范点考评。
各地区应在每年上半年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范预备候选名单,三季度末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范候选名单,省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工程(标段)进行逐个评估。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公路水运工程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建设项目之一,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
但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许多危险因素,如高空作业、起重运输、现场施工等,安全隐患很高。
为此,为了确保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制定“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I. 符合建设规范建设单位要遵守国家、地方的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公路水运工程的稳健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程和施工班次计划,确保施工过程控制得当,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和超时施工现象。
II. 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倡议得以落地。
尤其是对于高空、深基坑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
III. 施工机具维护在施工过程中,机具设备是关键要素之一,需要对施工车辆、吊车、推土机等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
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可靠性和运行安全性,从而大大降低工程建设难度和安全风险。
IV. 施工现场整洁施工现场的清洁度,是衡量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整洁情况的重要指标。
安全生产措施不能有效地实施,若管控不严,施工现场就会造成严重的人为事故。
因此,对施工现场进行18S整理并严格要求施工人员工作流程,保证施工现场不产生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
V. 施工现场宣传在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标语、告示牌等,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意识和安全纪律性是必须的。
特别是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应加以强调,以此增加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纪律性,保障施工现场超强的安全水平。
VI. 施工技术先进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存在着多种技术问题和复杂场地环境,因此,施工单位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实力。
施工单位应该对新技术加强研发,熟练掌握高效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岗位培训,确保全员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危害能力。
总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心,确保工程安全高效的实施。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促进建设活动的开展,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厅《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适用本标准。
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和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开展施工活动。
二、考核程序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实行一年一考核。
(一)建设单位是考核主体,负责成立并组织“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小组,按照附表内容,以合同段为单位,对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分别进行达标工地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工地挂牌。
并在此基础上对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达标工程考核。
项目达标考核资料及结果由建设单位归总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属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二)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监管职责分工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抽查,对抽查的未达标工地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所辖建设项目达标考核资料及抽查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质监站)。
(三)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建设单位考核情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查情况和厅质监站平时工地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表彰或处罚。
三、考核内容第四条“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内容包括达标工程考核和达标工地考核两项。
达标工地考核对象为施工合同段,针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行为进行综合考评,达标工程考核对象为建设项目,针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办法第五条本考核标准采用百分制。
评分达到75分为达标,90分以上为优秀。
其中,达标工程考核分值计算为:6.02.02.0⨯+⨯+⨯∑∑施工合同段个数施工合同段得分监理单位个数 监理单位得分建设单位得分 达标工地考核分值计算(即施工合同段得分)为:6.04.0⨯+⨯现场得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得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 (注:监理单位得分计算为0.60.4⨯∑+⨯施工合同段个数施工合同段得分得分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行为) 第六条 本标准实行扣分制,各小项实得分等于标准分减去扣减分数,各小项分数扣完即为零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扣2-5分。
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发现一项扣3-5分。
未组织其它风险评估工作的,发现一处扣2分。
2
安全生产费用(15分)
2.1*安全生产费用列支情况(15分)
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价的1.5%。
按要求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
查资料、记录。
审查不严,存在明显问题的,扣10-15分。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检查不严格,扣5-10分。
4
检查考核(25分)
4.1*检查及隐患排查(10分)
建立检查及隐患排查计划,实行闭合管理。
特殊时段安全检查、值守到位。
查文件,查回复资料。
不按计划开展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扣4-6分;检查没有记录,不闭合,发现一处扣2分。
1.2规章制度(5分)
建立会议、检查、专项经费审批、隐患督促整改、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审查、特种设备复查、应急管理、事故报送等工作制度。
查文件。
制度少一项,扣2分。
制度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扣1-3分。
1.3安全监理规(计)划(5分)
编写安全监理规(计)划,且经批准。
查文件
未见行文,扣5分。
安全监理规(计)划针对性不强,扣1-3分。
3
安全检查与督促整改(30分)
3.1*安全检查(20分)
检查施工单位岗位职责分解落实情况。
对施工单位设备、周转性材料、人员履约及持证上岗等按规定进行检查。
按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风险源识别和方案的编制,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
对施工单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整改计划改进,直至消除。
苏交质(2016)10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版)
⑤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查阅资料
①根据国家、行业及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②安全管理制度应具有时间、地点、人
2
管理 物、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五要素。 制度 ③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清晰,并与安
查阅资料
全责任体系和岗位职责相对应。
④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
7
③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评估。 ④对风险源识别全面、准确,编制重大 风险源安全管理方案并进行书面告知。 ⑤对重大风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明 确相关责任人,提出有效的、操作性强 的安全控制措施。
①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超过一定规模时应组织专家论证。
②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
程师审核审批后实施。
三、考核评价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 1、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 1)分值 x0.5+外业(表 2) 分值 x0.5; 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 2.1 和表 2.2; 水运工程为表 2.1 和表 2.3; 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 目标准分)x100。 考核项目标准分为外业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 70 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 分及 以上的,为省级示范工地。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不达标的,必须予以停工整顿,直至 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实行“一机一
测检验合格就使用,扣 5 分;未及时办理
6
船机 档”管理。
①查阅资料
设备 ③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通过检测验收。 ②现场核对
使用登记手续,扣 2 分;“一机一档”资料 不完整,不规范,扣 1 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第一,安全生产。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很多危险的施工环境和活动,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首要考虑的是安全生产。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措施,以及是否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第二,环境保护。
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还需考虑环境保护。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制定和执行环境管理措施,是否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以及是否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振动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等。
第三,质量控制。
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寿命,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是否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可靠,是否建立和执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是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第四,文明施工。
公路水运工程涉及对公共空间的占用和改造,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还需要考虑施工文明。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设置施工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保持工地的清洁和整洁,是否规范施工单位和工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周边居民沟通和协商等。
除上述四个方面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还应考虑其他因素,如工程进度、费用控制等。
总体来说,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需要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控制和文明施工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以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只有合理制定和执行科学的评价标准,才能促进公路水运工程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体工程质量水平。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年版)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年版)进行修订。
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检查工作。
三、考核评价分为“示工地”与“示工程”两类。
、示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施工单位总体评分业(表)分值外业(表)分值;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容为:公路工程为表和表;水运工程为表和表;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
考核项目标准分为外业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工地。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不达标的,必须予以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示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建设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分别对每个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估。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Σ(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
工程项目得分分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工程:()建设单位的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施工标段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
四、每次考核类别扣分上线为该项标准分值。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六、省厅每年组织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程)”示点考评。
各地区应在每年上半年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预备候选,三季度末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候选,省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工程(标段)进行逐个评估。
七、申报省级示的施工标段,应当满足以下要求:、施工标段合同额大于万元;、标段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前三季度完成产值占年度计划及以上;、工程尚未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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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 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序考核对总分号象值达标等级1施工单位100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90分(含)以上,示范2监理单位100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90分(含)以上,示范3建设单位100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90分(含)以上,示范4工程项目100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90分(含)以上,示范2.2 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0.6监理单位个数 ∑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非黑体字考核项目)。
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不得调整。
4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6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可参考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项目全部监理和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的各等级的监理和施工合同段均应覆盖到。
拟申报示范工程的,应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6.1 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
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项目评为不达标等级,建设单位及相关的监理和施工单位评为不达标等级。
6.2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考核评价,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停工整改2次以上,被主管部门约谈项目法人、企业法人或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存在明显安全管理漏洞、重大安全隐患的,考核评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扣5-10分。
6.3 对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高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的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施工单位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加1-5分。
7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专人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档案,将组织开展的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按照表2的格式整理填写,于每年12月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8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及本地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表2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建设里程工程概算桥隧比例批准工期(月)实际开工日期(年月)计划交工日期(年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得分不达标次数达标等级监理单位监理合同段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得分不达标次数达标等级12345施工施工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合同施工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单位不达标次达标等级单位合同段价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得分得分数12345678工程项目得分达标等级工程项目综合得分达标等级注:水运工程项目不必填写桥隧比例和建设里程。
省份: 评价(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表4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00分)项目名称: 合同段: 施工单位名称:序号类别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方法1安全生产条件(24分)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4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查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4分。
1.2*从业人员资格条件(4分)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并与对应岗位人员身份相符。
施工现场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的比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与相应工作对应。
查“三类人员”证件。
查台账,同时对现场在岗人员对应检查。
每发现一例未持书或证书与对应员身份不相符,分。
未按比例配备专管理人员,发现扣1分。
每发现一例特种员未持有效证书分。
持证人在岗明,扣1-2分。
1.3*从业人员保险(4分)全员劳动用工登记。
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查花名册及保单发票。
未建立人员台账分,台账不完善分。
未办理意外伤害4分。
意外伤害保险未员或不分。
1.4安全组织机构(4分)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悬挂明显位置。
项目、各部门及作业层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人明确。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查施工单位文件及签订的责任书。
未建立专职安全构,扣4分。
安全组织机构框挂,扣1分。
安全岗位职责和不明确,扣1-3未逐级签订责任2-4分。
责任书签订不规1-2分。
1.5*机械设备管理(4分)建立机械设备分类管理台账。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一机一档。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
大型模板、承重支架及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非标准设备,应组织专家论证和验收工作。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查台账,现场核对。
未建立机械设备扣2分,台账不1-2分。
特种设备档案不发现一处扣1分安装拆除由不具条件的单位承担分/台。
未经论证和验收一台扣2分。
特种设备未经检投入使用,每发扣2分;无日常维修保养记录每台扣1分;记录面,扣1-2分。
1.6施工作业手续(4分)根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制及水上水下作业的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查文件。
未办理,扣4分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4分)2.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4分)明确安全生产例会的时间、频次、参会主要人员。
会议记录清晰、全面。
会议要求落实到位并有书面记录。
查制度文件、会议记录及签字等。
未建立安全例会扣4分。
未按时召开例会不完整,签字不1-2分。
会议要求落实无料,扣1-2分。
2.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分)制定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
明确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转岗、新进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内容、方法等要求,并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记录清晰。
查制度文件、教育培训计划、记录及签字等。
未建立安全教育度和计划,扣4教育培训计划不扣1-2分。
未按计划对相关行教育培训,或训不到位,扣2培训时间、内容培训人员记录不发现一处扣1分2.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分)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批准计划落实到位。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查制度文件、台账、费用明细、使用凭证。
未建立安全生产理制度和使用计4分。
计划未按季度(落实,扣1-2分台账不清晰、费账。
不清晰、记录不扣1-2分。
挪用安全生产费2-4分。
2.4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4分)制定危险品管理办法。
危险品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并持证上岗。
*危险物品进出库台账清晰,管理措施、使用记录等符合有关要求。
*爆破工程施工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按规定编制爆破设计书及施工组织设计。
查制度文件、证书及台账等。
未建立危险品管法,扣4分。
人员未持证上岗一人扣1分。
未按制度落实危理措施,扣2-4危险品进出库台全、不连续,扣分,不严格执行序,发现一起扣爆破作业相关审案、登记手续不4分。
爆破作业设计、件未规定编制,分。
2.5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分)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消防责任区域、责任人、消防器具配置及维护要求。
建立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台账。
查制度、台账、现场。
未制定消防责任分,未绘制消防设图,扣1分。
消防职责或责任确扣1-2分。
管理台账不全,分。
2.6*安全检查制度(6分)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明确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排查频率,对发现隐患进行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隐患治理措施。
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挂牌督办。
明确定期、日常、防汛防台等专项安全检查的时间、责任人、检查内容、实施要求。
检查记录清晰,资料齐全、闭合管理。
查制度文件,台账,现场核对。
未建立安全检查扣3分。
安全检查制度针强,扣1-3分。
未制定项目负责制度,扣3分。
未制定隐患排查扣3分。
未按规定的频率患排查,扣1-2未对隐患进行分1分,未对重大安全隐督办,发现一次分。
定期、日常、防等专项安全检查责任人、检查内施要求不明确,分。
检查记录不真实合,扣1分。
2.7安全奖罚考核制度(4分)明确奖励、处罚条件及方式。
执行到位,记录清晰。
查制度文件,查记录。
未建立奖罚制度分。
奖罚制度执行不记录不清晰,扣2.8*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