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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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招生改革方案 高中不再分文理

教育部公布招生改革方案 高中不再分文理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意见》明确,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意见》明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意见》明确,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原标题: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发布:高中不再分文理科)。

考试招生制度通知模板

考试招生制度通知模板

考试招生制度通知模板尊敬的各位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提高选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保障。

二、改革内容1. 完善考试科目。

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分别设置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艺术体育等领域的考试科目,强化学生的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

2. 改革考试形式。

逐步推进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考试形式的综合运用,充分体现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潜在素质。

3. 优化录取机制。

建立以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高校自主测试成绩等多维度评价体系,推进分类录取、多元录取,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

4. 强化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全面、客观、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水平、体育锻炼、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状况。

5. 推进高校自主招生。

鼓励高校根据自身特色和需求,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特殊才能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6. 加强监管和保障。

完善考试招生监督体系,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提高社会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1. 2021年起,部分省份和高校开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2. 2022年起,扩大改革试点范围,逐步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和高校。

3. 2023年起,全面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四、工作要求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考试招生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3.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04•【字号】浙教电传〔2014〕325号•【施行日期】2014.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2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9月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由此正式全面启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教育部备案,也将于近日公布实施。

为在全省切实做好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一、深入学习领会,凝聚改革共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呼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人才选拔和培养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的重大教育改革举措。

国家选择我省作为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既是对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实践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省的充分信任,必须肩负起责任,切实搞好改革试点,为全国推进高考招生改革积累经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中学,都要充分认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实施意见》上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为改革支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通过深化考试招生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实现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

二、广泛宣传解读,夯实群众基础我省试点方案公布后,各地各高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

宣传解读和培训要严格围绕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我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

先干部后群众,先内后外,努力指导和帮助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全面了解改革的具体政策和方法,增强大家对改革的认同感。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是扩大考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

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同学,有助于激发同学学习爱好、挖掘同学学习潜能;有助于同学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同学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同学全面而有独特的发展。

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合适自身培育要求的同学,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完成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动综合评价选拔。

统一高考招生施行高考与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施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养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施行文化素养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施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养评价相结合。

各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推动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

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同学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完成“考其所长”、“考其所好”;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2、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我省这次设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以利于促进同学健康发展、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利于维护社会公正公正。

好的教育,必定是在同学、学校不断选择中完成的。

近几年,我省推行的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贯彻了这一思想,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高考招生改革强调把更多项选择择权交给同学和学校,旨在完成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动。

在方案设计中,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同学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扩大。

通过同学学校的双向选择,促使招生公正从已有的程序公正、时机公正进一步走向内容公正。

3、高考科目有什么改变20XX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其中,外语考试一年进行两次,另外一次布置在每年1月;考生最多参与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果计入高考总分。

计入高考成果的一般高中学业水公平级性考试科目,由同学依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

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失败命运早已注定

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失败命运早已注定

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失败命运早已注定王贵成文继2014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三个月后,12月16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呵呵,酝酿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中国高考改革的面纱终于揭开了。

然而,露出了庐山真面目的新一轮高考改革,却现出了失败的影子。

一其实,这次高考改革在十年的酝酿时间里,就已经埋下了失败的隐患。

此次高考改革的源头可追踪到2005年,2010年国家通过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后,高考改革被正式提上日程。

2010年底,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考试招生改革组专家开始围绕高考改革进行调研,一年后,16个议题的调研报告陆续形成,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一个高考改革方案。

但在教育部党组讨论之后不了了之。

此后,数度传出方案已出,但又数度搁置。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些口号相信那些操持教育改革的肉食者比谁都清楚,喊起口号来比谁都响亮,可为什么这么一份事关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改革方案却被一拖再拖呢?十八大之后、2013年春节前,教育部又提出要起草高考改革方案,但只是与小升初、研究生考试等一起,纳入“人人成才的路线图”里。

到了2013年5、6月份,思路再次调整,强调还是要围绕高考作文章。

2013年11月1日,教育部主导的改革方案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原则通过,随后由《中国教育报》披露部分内容,教育部副部长表示“公开征求意见后发布”。

一切似乎都已经板上钉钉,但这份方案在内部征求意见时招致多人反对,既包括专家学者,也有行政官员,方案再度搁置。

直到2104年7月,有关部门开始意识到“再不出无法交待”。

因为根据部署,2017年就要开展试点,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必须在今秋高一新生入学前发布。

所以在最后两个月内,方案的讨论修改工作被逼驶上快车道。

“几乎天天在变,”一知情专家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后,还作了多次修改。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深教规〔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学校: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考试对象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即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用于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是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组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招考办和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高校招生委员会,广东省高教厅,部属各高等学校: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自1977年恢复以来,在改革中发展并逐步走向完善。

二十余年来,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录取办法、计算机管理等方面,经历了较大的变化。

高考制度的改革为高等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为引导中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为考生提供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方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

面对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新形势,面对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加大教育的贡献力度迫切要求,教育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相应地,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必须坚持改革,主动适应时代的特点及其对人才素质能力结构的要求。

着力引导人才全面素质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使高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

教育部学生司、基础教育司和考试中心在近一年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教育部党组讨论通过并报经中央领导同志原则同意。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如下:一、高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改革中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三项原则,把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深化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1、高考科目设置改革。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

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 地制宜。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 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意见》要求,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 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意见》强调,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新世纪以来,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一些地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 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同时,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中也还 存在招生录取唯分数、考试内容偏重机械记忆重复训练、招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加分项目不合理等突出问 题,影响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公平。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 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 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时间进度
《意见》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 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意见解读1
1
主要功能
2
改革要求
3
自主选择试点
4
跨区域招生规 定
5
改革要求安排
《指导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 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多重功能。

《关于深化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意见》心得体会

《关于深化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意见》心得体会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意见》心得体会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心得体会XX县区丹桂镇金华小学---杨金华9月26日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对《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学习。

我们获益良多,这次学习为我们以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这里我们把对《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心得与各位同仁共勉。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宗旨在于要求我们教育工作者应时时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培养和选拔人才上,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

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考试形式和内容、招生录取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启动高考综合试点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指导与概述,为今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改变教学模式、培养和选拔人才上指明了方向。

根据以上内容的学习,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懂得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是现阶段实施科教兴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们要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同时要深化专业、深化课程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及教学团队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规范管理建设,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尽我们的绵薄之力。

虽然,我们对《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学习,但学习得还非常的肤浅,还有很多内容需要我们在教育实践中去加深认识。

相信只要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树立以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人才为宗旨,以学生的发展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扎实的工作、不断创新,考试招生制度一定会取得丰硕的成果。

姜钢:1探索构建高考评价体系全方位推进高考内容改革

姜钢:1探索构建高考评价体系全方位推进高考内容改革

探索构建高考评价体系全方位推进高考内容改革2016-10-11 姜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就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明确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对“十三五”时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按照《实施意见》部署,我国高考改革2014年“拿图纸、出方案”,制订了高考内容改革规划和分省命题省份使用全国卷的调整方案。

2015年“打基础、抓施工”,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法治国和创新精神的考查,并顺利实现7个省份使用全国卷的平稳过渡。

2016年迈入“调布局、克难点”的关口,科学实行“一纲多卷”,平稳完成命题格局调整,全国26个省份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通过加强法治化建设强化考试管理和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全国高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外语“一年两考”即将在我国高考历史上首次实施;探索构建“一体四层四翼”的高考评价体系,从顶层设计上回答好高考“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等关键性问题,并通过修订考试大纲、改进评分方式及评卷管理、加强国家题库建设等措施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一、加强顶层设计,科学构建高考评价体系《实施意见》提出,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要“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把握和谋划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布局,要在国家总体战略和宏伟蓝图的指引下,围绕提高教育质量的战略主题,确保人才选拔质量和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为此,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突出考试内容的整体设计和科学构建,形成“一体四层四翼”的高考评价体系。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也成为了改革的重点之一。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教育质量,我国教育部门制定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期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公平、公正的升学机会,推动教育公平和质量的提升。

首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加大对高考内容的改革力度。

通过对高考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命题方式等方面进行调整,更好地贴近教育教学实际,突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减少对应试能力的单一评价。

这将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其次,改革实施方案将加强对高考招生政策的调整。

通过对高校招生政策的改革,建立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招生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促进高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此外,改革实施方案还将加大对高考监督和评价的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考试监督机制,加强对高考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

同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为学生提供更公正的
升学机会。

此外,改革实施方案还将加大对高考招生政策的调整。

通过对高校招生政策的改革,建立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招生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促进高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总的来说,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提高高考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促进高等教育的公平发展,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教育体制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21日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科学选才,维护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机衔接各级各类教育选拔培养。

(二)改革目标。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健全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不断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选拔机制,基本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择校难题。

在积极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市城区和县城在城镇化过程中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就学需求迅速增加的突出矛盾。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为了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了推动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首先,教育部强调了平等公正的原则。

教育资源应该公平分配,每个学生应该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育部将推进高考改革,加强对考试命题的监督和质量评估,确保考试题目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教育部还将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其次,教育部提出了多样化评价的方向。

传统的考试评价方式往往只注重学生的记忆和应试能力,而忽视了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以及对综合素质的培养。

因此,教育部将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多种评价方式,例如课堂表现、项目制、实践活动等,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这样的评价方式将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另外,教育部还提出了选拔人才的新标准。

以往,高考成绩是学生选拔的唯一标准,这样的选拔方式容易导致“应试教育”和“应试学习”现象的产生。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教育部将鼓励学校通过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术竞赛等方式选拔人才。

这样的选拔方式能够更好地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动教育向多元发展。

最后,教育部强调了家长和学校的共同责任。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教育部将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之,教育部提出的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相信,在教育部的积极引领下,我国教育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新高考制度下高中生科目选择的分析与思考

新高考制度下高中生科目选择的分析与思考

缤纷杏坛・183・2016年第9期总第420期新高考制度下高中生科目选择的分析与思考杨秀果(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0)摘 要: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拉开了新一轮高考制度改革的序幕。

但是,新高考改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高中生选择高考科目的问题。

学生由于还不具备完全的自主选择能力,因此选择时存在明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大部分学生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

笔者针对这一问题,从不同维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新高考;高中生;科目选择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颁布,拉开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序幕。

新高考制度改革在价值取向上不仅突出了国家需要,强调政府主导和注重协同运作,同时也兼顾了国家立场;不仅注重实质公平,实施分类考试,加强监管与问责,也回应了社会对公平公正的诉求。

从《实施意见》看,最值得关注的是给予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尤其是在高考科目选择上,给学生更广阔、更自由的空间。

这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及为学生终身发展考虑的新理念。

在新高考制度的框架下,高中生如何选择高考科目不仅关系到当前和今后的学习,也关系着学生的职业定位。

并且,高中生高考科目的选择还关系到学校如何进行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活动的组织,决定着高考的规模、组织和实施过程,以及高校所录取新生的总体素质及培养方式。

所以,对高中生如何选择高考科目以及在选择过程中所出现的困惑和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对高中、高校及相关教育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更好地开展高考改革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新高考制度中的科目选择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意见》后,上海和浙江被作为高考改革的先行试点省份,率先启动了新高考改革。

两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高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结合地方特点制订了高考改革方案。

2014年秋季的第一批高中生正式被纳入高考制度改革的新模式。

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0.21•【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2023年10月21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请审议。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了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教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密切配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下面,我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改革进展及成效2014年以来,分五批指导29个省份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了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推动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

一是提升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

持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将全国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二是增加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考入重点高校人数。

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累计录取近110万人。

三是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

截至2023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的随迁子女占比达96.6%,2013年以来累计已有207万名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了高考。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4.09.03•【文号】国发[2014]35号•【施行日期】2014.09.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高考下,高校招生模式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新高考下,高校招生模式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新高考下,高校招生模式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作者:戚海兵来源:《教育家》 2020年第26期文 | 戚海兵新高考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关系着社会民生,一头连着高中教育,一头系着高等教育。

新高考改革给了高校更多的自主权,实现了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拔依据,但同时也带来了高校生源质量与高校水平匹配度不足、学科专业培养要求与考生基础知识匹配度不高等挑战。

因此,高校需加强学科建设、打造特色专业、创新多元录取机制,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实现高校的综合发展。

新高考制度改革阐释新高考制度的改革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意见》要求部属高校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

《意见》指出高校招生的成绩是由语、数、英三门学科成绩与高中三门选考成绩组成,其中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中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同时将其他学科作为考生的学考科目,组成“3+3”考试模式。

新高考招生模式的改革其一,录取批次改革。

传统高考招生采取“分批次”进行,提前批、一本、二本、职高等高校按照不同的顺序进行录取。

但新高考改革之后,取消以往的“分批次”录取,改为所有高校都是同一批次录取,实现分段录取,比如浙江的“一段”和“二段”。

其二,录取模式改革。

传统高考录取采取的是“学校+专业”模式,新高考改革之后,高校录取采取“专业+学校”模式。

因此高校在招生录取前就要做好录取人数、录取分数、录取专业等详细的录取招生简章。

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和专业选择报考学校,省考试院将考生报考的志愿档案一次性投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高校。

这种高校录取模式的改革,不仅给了考生更多的选择机会,更让高校在录取专业、录取分数等方面进行重新洗牌,提高部分高校的专业竞争力,以录取到更合适的生源。

新高考改革给高校招生带来的机遇选拔考生多元化传统高考制度下,高校招生模式主要是以统一高考招生为主。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3-10-26CATALOGUE 目录•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措施•组织实施01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总体目标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国家要求、适应学生特点的现代化考试招生制度,促进科学选才,增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22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基本原则01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02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考试招生法规和各项制度,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03注重科学选才。

遵循科学选拔规律,科学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促进人才评价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02主要任务和措施取消不必要的加分项目,以减少加分带来的不公平性。

减少加分项目严格加分标准加强监管力度对保留的加分项目,要进一步严格加分标准和申请条件,防止滥用。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违规加分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03改进和规范考试加分0201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专业,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确保测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完善考试科目设置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增加灵活应用知识的能力。

加强考试内容改革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如面试、作品评价等,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民办高校招生的影响及对策探究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民办高校招生的影响及对策探究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民办高校招生的影响及对策探究摘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必将会对民办高校的招生带来一些冲击。

树立特色发展理念,合理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展生源基地建立全员参与机制,提高招生工作水平是解决民办高校招生困境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民办高校;招生工作2014年4月,國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2014年国家开始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1]。

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一、文理不分科、考生自主选择选考科目,高考科目为“3(语数外)+3(七选三或者六选三)”。

第二、合并减少录取批次,采用“专业+学校”的志愿结构。

第三、高中生考试机会增加,外语和选考科目一年两考,打破一考定终身局面。

第四、改革人才选拔标准,推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对民办高校招生的影响在新的考试招生制度下,选拔模式不再单一,考生考试学科由原来的文理科两种形式变为有选考科目的多种形式,不再唯分数论,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录取高校由分批次变为一个批次,这一系列变革都对民办高校招生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一、民办高校面临生源危机。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录取批次合并,报考志愿由“学校+专业”变成“专业+学校”,考生填报志愿更注重专业的开设时间、办学实力、办学特色等等,然而民办高校往往建校时间短、学费高,考生填报志愿往往会优先考虑非民办高校,同时民办本科和高职高专批次录取的学生更容易外出务工放弃入学,这加剧了民办高校生源危机。

第二、民办高校生源学科基础不均。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采用“3+3”新高考科目组合,如此一来高校生源群体呈现多元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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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

实施意见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

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

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

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

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

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

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

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

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

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

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

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

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

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

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

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

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

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

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

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

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

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

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一)细化实施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

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

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

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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