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民法典的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民法典的合同的定义和⾝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有哪些签订合同是⾮常重要的,有利于保障当事⼈的合法权益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签订合同时要确定当事⼈是否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民法典的合同的定义和⾝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有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合同的定义和⾝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有哪些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有关该⾝份关系的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四条【合同的定义和⾝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有关该⾝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本编规定。
⼆、合同订⽴的⽅式第⼀、⼝头形式当事⼈⼝头协商达成协议。
⼝头合同简便易⾏,在⽇常⽣活中⼴泛运⽤,⼝头合同的好处是⽅便。
但是,⼝头合同在发⽣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头形式。
第⼆、书⾯形式书⾯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数据交换和电⼦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当事⼈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书⾯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纠纷时举证⽅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法律、⾏政法规规定采⽤书⾯形式的,应当采⽤书⾯形式。
我们建议,⼤家尽量采⽤书⾯形式订⽴合同。
第三、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
公证机关对书⾯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
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
合同要不要公证,⼀般由当事⼈⾃⾏约定。
当事⼈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效。
第四,批准形式。
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什么叫要式合同,种类内容又是什么
什么叫要式合同,种类内容又是什么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种类:不动产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涉外合同。
热门城市:防城港律师梅州律师驻马店律师黄山律师通辽律师临沂律师孝感律师昭通律师武威律师民事法律关系复杂多样,其中很重要的一块就是合同。
大众对于合同从通俗意义上是能理解的,但以专业角度来看在法律当中,合同分为很多种类。
其中要是合同和非要式合同是一个很大得分类,并且要式合同划分出来的内容更多。
那么▲什么叫要式合同呢?它的种类又有那些划分呢?下面小编为您大致分析讲解。
▲一、要式合同的概念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即为要式合同。
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例如法律规定了不动产的交易的合同的具体形式,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标准的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也例如我们了解的口头约定,这种在平时日常买卖合同中很常见,对于当事人合同的订立无具体格式程序要求,当事人可自己协商约定。
、▲二、要式合同的要件▲(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再接受并承诺,双方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认可合同内容的基础之上,合同即成立了。
▲(二)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要式合同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
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
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
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它并不是马上就成立了,而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很多人都觉得合同签订了之后它就成立了,其实不然,它签订之后能否成立要看它是否满足相关的条件。
那么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在下文中我将为您带来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成立等同于合同生效吗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①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
二、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销售说的跟合同不一样以哪个为准
一、法律角度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这意味着,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采用口头形式的合同,自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之日起成立。
”由此可见,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而口头合同则相对较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销售人员在口头承诺和合同内容上出现不一致,应以合同内容为准。
二、实际操作角度1. 实际操作中,书面合同可以作为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依据,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如果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内容与合同不一致,一旦出现纠纷,口头承诺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因此,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当事人应尽量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内容。
3. 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沟通时,应尽量避免口头承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三、诚信原则1.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
销售人员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在口头承诺和合同内容上弄虚作假。
2. 如果销售人员故意隐瞒合同内容,或者误导客户,导致客户利益受损,将面临法律责任和道德谴责。
综上所述,在销售过程中,如果销售人员说的与合同不一样,应以书面合同为准。
这是因为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诚信原则的体现。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销售人员应尽量避免口头承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形式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并没有提出严格的书面形式要求,应当说对于合同形式采取的是不要式原则,一般地不作特殊要求,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属例外情形。
但是,我国现行的三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有关合同的规定一般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如经济合同法第三条中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中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
”技术合同法第九条规定:“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航次租船、船舶租用(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海上拖航合同都应当以书面订立。
其他法律对具体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还有:劳动法第十九条、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法第三条以及担保法第十三条等等。
我国参加国际公约,也往往对公约中不限定合同形式的规定予以保留。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的合同,往往认定其为无效。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确认无效”。
由于我国法律在对合同要求法定形式的规定中除了规定这些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外,没有对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的规定。
因此,实践中有不少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在制定合同法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形式有不少意见,归纳起来有两种。
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法应当规定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合同容易发生争议。
另一种意见认为,合同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凡是不违反法律,民事主体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法不应对合同再规定限制条件。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合同法律制度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合同概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双方权利、义务负担的不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必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代价即可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合同。
3.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提示:我国法律上的实践合同主要有:自然人借款(借用)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要式合同是指必须采用特定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要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
提示:我国法律上的要式合同主要有:银行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
5.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明确规定其内容名称)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明确规定其内容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其内容和名称的合同。
合同法史上最全的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3、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4、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5、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6、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指订约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受某种利益,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直接设定利益而是为第三人订立合同,合同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7、债的相对性: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基于合同向于其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而不能向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8、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9、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1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12、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
1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15、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务,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一、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问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
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
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
所以,除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外,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
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在合同形式问题上亦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不要式原则”,只是对某些合同才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来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形式形式订立合同的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方式表达协议内容所订立合同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关于书面形式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即是指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以外的合同订立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而用实际行为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形式。
如某当事人将货币投入自动售货机,买卖合同即告成立。
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形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我国口头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要书面合同的除外。
在考虑口头合同的有效性的时候要注意什么:有充分的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明口头合同的真实存在;口头合同具有与书面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很多人疑惑口头合同是否在法律上成立,以及它的法律效力有多大,下面便由来为大家解读口头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注意:▲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
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
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
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信托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条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六条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同法律规定及道德要求(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基本法律形式,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是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法律规定及道德要求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合同法律规定1.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平等性: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2)意思表示一致性: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3)合法性: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要式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该形式。
2. 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不得强迫对方订立合同。
(2)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公平协商,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对方利益。
(3)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诚实守信,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
(4)等价有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等价有偿原则确定合同标的物的价格。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所具有的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效力分为以下几种:(1)有效合同: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明确。
(2)无效合同: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不明确。
(3)可撤销合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效力待定合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不明确,但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4.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1)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应当依法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16种合同
应当依法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16种合同合同是民事活动中常见的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并确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效力。
下面将介绍应当依法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16种合同。
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某物转让给买方,并以买方支付货款为条件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买卖合同中需要包含买卖双方的名称、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2.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租赁合同应包含当事人的名称、租赁物品的名称、数量、租金的数额、使用期限等内容。
3. 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托运人运输货物,并由托运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货物运输合同中应当包含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名称、货物的数量、运输费用、运输方式、装运地点和目的地等内容。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工程质量标准及价格,并由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需要经过双方代表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确认。
5.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将委托事项交由受托人处理,并由受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委托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合同中需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委托事项、报酬金额、履行期限等内容。
6.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借款合同中需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要素。
合同形式分类及法律效力
合同形式分类及法律效⼒合同形式有许多分类,⽣活中的合同形式也较为复杂。
针对不同的分类,我国现⾏法律也对合同形式有着具体的效⼒规定,保障双⽅当事⼈的合同有效。
接下来由店铺⼩编为您介绍合同形式分类及法律效⼒的相关知识。
合同形式分类及法律效⼒《合同法》第10条规定了三类合同形式,它们分别是:1、它指合同当事⼈双⽅⼝头约定合同内容,⽆需任何⽂字记载。
⼝头形式主要适⽤于即时清结的交易。
⼀般来讲,这种交易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简单、交易标的额较⼩、交易快捷等特点,其⼤多属于现货交易。
合同订⽴采⽤⼝头形式最⼤的优点就是⽅便、快捷、简单。
因此现实⽣活中⼤量即时清结交易的存在,就决定了合同形式不可缺少⼝头合同。
如果合同⾦额较⼤却采⽤了⼝头形式订⽴,这往往建⽴在合同当事⼈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
⼝头合同虽有其优点,但也存在⼀定的弊端,那就是如果当事⼈选⽤⼝头形式订⽴合同,就要承担⼀些风险,如履⾏过程中难以约束对⽅、发⽣纠纷后难以甚⾄⽆法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等等。
2、书⾯形式《合同法》第11条规定了书⾯形式的定义,即书⾯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数据交换和电⼦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法》颁布前⼀直被提倡的合同形式,与⼝头合同相⽐,书⾯合同多是履⾏期限较长、标的额较⼤、内容较复杂的合同,它的最⼤特点在于当事⼈因合同发⽣争议时容易举证、分清责任,其优点与缺点正好与⼝头合同相反。
3、其他形式这是《合同法》的新规定,鉴于社会⽣活中各种合同极端复杂,仅仅书⾯与⼝头两种形式不能穷尽所有的合同形式。
⼆、我国现⾏法律对合同形式法律的效⼒规定1、法律规定或当事⼈约定合同应当采⽤书⾯形式⽽未采⽤《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法律、⾏政法规规定或当事⼈约定采⽤书⾯形式的,应当采⽤书⾯形式。
第36条对此⼜做了补充性规定,制定了⼀个补救措施:当事⼈应当采⽤书⾯形式订⽴合同⽽未采⽤,但⼀⽅已经履⾏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接受的,该合同成⽴。
销售金额多少必须签订合同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具体到销售金额,不同法律法规有不同的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招标方式。
招标项目较大,且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点、期限、方式等事项,但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照规定。
二、行业惯例在许多行业,如建筑、工程、房地产等,由于交易金额较大,风险较高,通常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以下列举一些常见行业的销售金额标准:1. 房地产:一般来说,房产交易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通常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3. 机械设备:销售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一般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4. 电子产品:销售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电子产品,可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三、交易双方的协商在现实生活中,除了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外,交易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双方对合同条款有明确的约定,即使交易金额较小,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综上所述,销售金额达到多少时必须签订合同,没有固定的标准。
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另一方面,要考虑交易金额、风险等因素,以及交易双方的协商结果。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交易双方在交易金额较大、风险较高的情况下,签订书面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6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6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合同的,( )。
A、应当采用口头形式B、应当采用书面形式C、可采用头口形式,也可采用书面形式D、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2、下列不属于发包人义务的情形是( )。
A、提供必要施工条件B、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C、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D、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企业进行详细说明3、《合同法》规定,当事人( )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A、可以参照B、应当参照C、必须参照D、禁止参照4、( )是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的合同。
A、约定解除B、法定解除C、协商解除D、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5、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缺乏经验造成的重大误解,而订立了损害己方利益的合同,则该当事人可以( )。
A、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该合同B、拒绝履行合同,宣布合同无效C、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撤销该合同D、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该合同6、可撤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权撤销的机构是( )。
A、人民法院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监理单位7、( )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A、约定解除B、法定解除C、协商解除D、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8、因施工企业原因,工程未能如期竣工,建设单位听取监理单位建议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下同意不追究施工企业之前的违约责任,之后发生地震致使工期再次拖延,则因此产生的工期责任由( )承担。
A、建设单位B、施工企业C、监理单位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9、债权人决定将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时,( )。
A、需征得债务人同意B、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需办理公证手续C、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也不必通知债务人D、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需通知债务人10、( )指合同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整合同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撤销等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 订立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可以通过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第八条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订立合同之时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
第九条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合同的内容。
第十条当事人可以通过要约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通过接受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二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作出。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订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也受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经过协商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授权书必须盖章么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授权书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盖章的作用1. 确认身份:盖章可以证明授权书上的签名或盖章人为合法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避免出现伪造授权书的情况。
2. 证明效力:盖章的授权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旦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发生纠纷,盖章的授权书可以作为证据,有助于维护授权方的合法权益。
3. 提高信任度:盖章的授权书更容易获得他人的信任,有利于被授权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或办理事务。
三、特殊情况下的盖章要求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授权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授权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法人授权给其他自然人的授权书,应当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 公司、企业等单位的授权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未盖章授权书的效力虽然盖章的授权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盖章的授权书在法律上仍具有一定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未盖章的授权书在法律上仍属于书面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未盖章的授权书存在以下风险:1. 难以证明授权行为的真实性:未盖章的授权书容易被人伪造,导致授权方遭受损失。
2. 容易引发纠纷:未盖章的授权书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授权行为的合法性,可能导致授权方处于不利地位。
综上所述,虽然未盖章的授权书在法律上仍具有一定的效力,但为了确保授权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议在授权书中加盖公章。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可以适当调整盖章要求。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的要点是什么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的要点是什么合同双⽅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要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如果合同有违法法律的规定,双⽅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也是⽆效的。
对合同合法性审查的⽬的是保障⾃⾝的合法权益,那么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的要点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的要点是什么⼀、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
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法也不同。
1、对法⼈的资格审查。
对法⼈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进⾏:审查(1)是否依法成⽴;(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商⾏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营业执照。
2、对⾮法⼈单位的资格审查。
⾮法⼈单位是指未取得法⼈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有些法⼈单位设⽴的分⽀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的权利义务由该法⼈单位承受,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3、对外⽅当事⼈的资格审查。
对⽅当事⼈如果是外国的企业、组织的,对其主体资格的审查更应该慎重,应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质。
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三项:(1)该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2)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姓名、国籍以及企业或组织注册地;(3)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限公司,是否具备法⼈条件。
4、对⾃然⼈个⼈的资格审查。
对⾃然⼈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然⼈的⾃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如果该⾃然⼈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订⽴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然⼈的法定代理⼈的追认。
5、对保证⼈的资格审查。
合同是否可以不签协议书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此可知,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只要满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即可。
二、合同不签订协议书的情况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不签订协议书。
例如,小额贷款合同、口头约定的小额买卖合同等。
2. 当事人约定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通过口头方式达成,无需签订协议书。
3. 合同标的较小,对双方当事人权益影响不大对于一些标的较小、对双方当事人权益影响不大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不签订协议书。
例如,日常生活中的邻里纠纷、小额借款等。
三、合同不签订协议书的弊端1. 缺乏证据支持合同不签订协议书,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而缺乏书面证据支持,增加了解决争议的难度。
2. 合同效力不确定口头合同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效力往往难以确定,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3. 影响合同履行口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容易因双方理解不同而导致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四、总结综上所述,合同可以不签订协议书,但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然而,合同不签订协议书存在诸多弊端,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以保障双方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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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信托法
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民用航空法
第十四条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六条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