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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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补充规定
各学院(系):
根据《内蒙古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内大发〔2014〕51号),结合近几年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实际,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7届推免生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做以下规定: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主持人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1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成员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10;
(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主持人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10,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成员平均学
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05;
(三)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加分,加分项目须通过中期检查。
(四)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视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研究的贡献大小予以加分认定。
二、学术论文
(一)在专业性核心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15,第二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10,第三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05;
(二)在省级学术期刊、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学报(或省部级报纸理论版)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10,第二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05,第三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01;
(三)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须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含双学士学位专业)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才予以加分认定;
(四)每人认定加分的学术论文最多一篇,以正式发表为准。被EI检索的论文以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在各种期刊的增刊发表的文章不予加分。
三、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15,第二发明人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10,第三发明人平均学分绩点加分最高不超过0.05(以专利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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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定加分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以内蒙古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研究成果,发明专利必须是专利权人为本人或内蒙古大学的研究成果。论文发表时间、专利授权公告日截止本文件发文之日。
五、学生项目研究、学术论文发表、发明专利授权等加分认定工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公开答辩后进行认定。
六、上述第一、二、三项平均学分绩点的加分可以累计,但加分总和不得超过0.4。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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