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教育系统职称评聘
2022安徽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第十三条高级教师(一)学历资历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职业30年以上,年满50周岁且现仍在小学任教的,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5.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1.能根据学科特点,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育人成绩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
能准确地对所带班级每个学生进行述评。
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撰写1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教育教学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工作。
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教研活动。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校内公开课、校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教师在上述全省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1次以上。
关于评选六安开发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六安开发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关于评选六安开发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区内中小学:为深入推进我区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全体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自觉践行新课程理念,转变教学方式,培养和造就一支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首批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与标准1、基本条件(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连续三年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五年内年度考核合格。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申报学科带头人的中学教师必须取得中学高级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资格。
(3)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应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8年以上;推荐为区级骨干教师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6年以上。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距退休年龄不满2年(含2年)的教师申报要从严控制。
(4)身体健康,工作量饱满。
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中学每周不少于12节,小学不少于16节;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每周不少于6节);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5)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是校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6)城区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2、教育教学方面对所任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
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
(2)被评为市级以上“教坛新星”。
(3)近五年来,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含汇演、会展等活动),成绩显著,获市级二等奖1次以上(或省级三等奖1次以上)。
安徽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安徽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doc
2019年安徽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安徽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安徽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安徽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和要求,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我省全面推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为做好改革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为改革内容,以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的,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起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统一制度、分类管理的原则;(二)坚持按需设岗、自由择岗、竞聘上岗的原则;(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五)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改革实施的范围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及省、市、县(市、区)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已核定编制的在编在岗的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主要内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统一的职称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
六安市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六安市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审是对教师职业发展的一种重要评价方式,也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
六安市作为一个教育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对于教师职称评审也有一定的要求和标准。
下面将介绍六安市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
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是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育背景。
根据六安市教育局的规定,教师职称评审的最低学历要求是本科学历。
此外,还要求申报者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例如研究生学历或者教育硕士学位等。
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条件,教师才能有资格进行职称评审。
教师职称评审还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要求。
六安市规定,教师职称评审的申报者需要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具体要求是,初级职称评审需要具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中级职称评审需要具备4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高级职称评审需要具备8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这样的要求旨在保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了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职称评审还注重教师的教学成果和科研能力。
在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师需要提交自己的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
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反思等;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专著等。
这些成果的质量和数量都是评审的重要因素。
同时,教师还需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例如获得过教学奖励、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等。
这些都是评审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教师职称评审还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
六安市规定,教师职称评审的申报者需要参加过一定数量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这些培训和教育可以是学术研讨会、教学研讨会、教育教学理论研修等。
申报者需要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证明,以证明自己的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情况。
教师职称评审还需要通过相关的考试和面试环节。
在六安市教师职称评审中,申报者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和面试,以检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这些考试和面试一般包括学科知识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实践操作等。
通过这些考试和面试,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安徽省中小学全日制教师职称的评审。
二、评审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其中:(1)高级中学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8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2)初级中学教师需具备高职及以上学历,有5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3)小学教师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
2.注重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教育科研水平,应具备一定的教研成果和教学成果。
3.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审流程1.评审程序(1)个人申报: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交评审申请。
(2)学校初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评审阶段。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评审,包括学术论文、教学研究成果、教学等。
(4)评定结果公示:学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教师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5)最终评定:学校根据专家评审和申诉处理结果,最终确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结果。
2.评审时间每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评审标准(1)教学业绩:考核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贡献。
(2)科研成果:考核教师的学术论文、教材或专著、科研项目等。
(3)教育:考核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方法、评价方法等方面的。
(4)师德师风: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包括道德品质、职业道德等。
四、评审结果与享受权益1.职称评审结果分为三个等级: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初级教师。
2.职称评审结果作为教师的专业职称,对教师的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业发展等产生影响。
3.职称评审结果的有效期为4年,评审期满后,教师需重新进行评审。
五、其他1.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2.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应确保公正、公开,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引言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职称评审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作为教育领域的热门议题,不仅关乎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也影响着整个教育行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此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帮助读者更加深入地理解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二、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深度评估1. 教师资格要求的升级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将会对教师的资格要求进行升级,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这一点对于建设优质教师队伍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 教学科研成果的要求在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对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有利于激发教师的教学研究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3. 职业发展路径的规划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也将有助于规范教师的职业发展路径,为教师的成长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和支持,使教师职业生涯更加清晰可见,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广度评估1. 评价标准的合理性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设定,是否合理公正,是否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2. 教师职称评审机制的完善性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广度评估还需要关注教师职称评审机制的完善性,包括评审程序的公开透明、评审标准的科学性、评审结果的公正性等方面,这对于保障教师权益和提升职称评审的公信力至关重要。
3. 教师培训和支持政策的配套除了关注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本身,还需关注教师培训和支持政策的配套,包括培训课程的设置、培训资源的投入、培训效果的评估等,这对于帮助教师提升职称评审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总结和回顾2023年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需要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在深度评估方面,需要关注教师资格要求的升级、教学科研成果的要求和职业发展路径的规划;在广度评估方面,需要关注评价标准的合理性、教师职称评审机制的完善性和教师培训和支持政策的配套。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下文是关于最新全文,欢迎阅读!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基层流动。
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指南
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指南
一、评审对象
本指南适用于六安市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二、申报条件
1. 思想品德良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本,爱岗敬业。
3. 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4. 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或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做出贡献。
5. 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资历年限要求。
三、申报材料
1. 个人总结
2. 学历、资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材料
4. 教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学校推荐意见书
6.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评审程序
1. 个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 所在学校审核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
3. 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初审
4.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
5. 公示
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并发放任职文件
五、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是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询问。
安徽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以及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省、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省、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第四条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七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八条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条学历及专业经历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满20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满15年,在农村中学(不含县城,下同)任教,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 现已取得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6、小学教师申请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适用上述各款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满25 年,且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
六安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小编推荐)
六安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小编推荐)第一篇:六安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小编推荐)六安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岗位权力透明、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确保我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健康平稳运行,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六安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廉政风险防控办法。
一、公布岗位职数(一)核定教师岗位指标数。
市和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管理权限逐校核定教师高、中、初级指标数,并根据学校编制及教师人数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每年至少一次。
(二)通过有关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结构比例设置情况,公布各学校高、中、初级岗位数。
(三)各中小学校在当地教育、人社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完善教师岗位设置方案,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二、严格申报推荐(一)教师申报1.中小学教师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任教学校公布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内,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
2.申报教师必须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资格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并提供相应的反映教师平时教育教学成果与业绩的原始材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3.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二)学校推荐1.各中小学(农村学校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下同)根据省、市、县区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评审推荐细则,经过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在每年教师职称评审时,学校事先公布各类岗位职数、空缺数以及本校评审推荐办法及其他有关政策文件。
3.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六安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六安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六安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在中国的教育领域,教师职称评审是衡量教师职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六安市作为安徽省的一个重要教育城市,其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六安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并探讨该条件在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
我们来看看六安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深度。
在我对六安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调研中,我发现了以下几个主要的评审要点。
教师需要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并且需要在教学实践中取得显著的成就。
教师要在教学科研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在相关领域做出突出的贡献。
教师还需要取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教育教学奖项。
这些评审要点确保了评审过程的深度,不仅对教师的学术能力进行评估,还对教师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充分的考量。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六安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广度。
六安市作为安徽省的重要教育城市,其教育体系相当完善。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广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六安市拥有全日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等各级学校,评审条件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学校和不同学科的教师。
六安市的职称评审条件还结合了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标准。
这些评审条件的广度确保了所有类型的教师都能在评审中得到公平对待,并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充分展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
在我个人对六安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理解和观点中,我认为这些评审条件在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这些评审条件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取得成绩,这为教师提供了一个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机会和动力。
评审条件注重教师的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并强调教师的教学科研影响力,这有助于激发教师的创新思维和教学研究热情。
评审条件要求教师取得教育教学奖项,这是对教师教学成果的肯定,也是对教师奉献精神和职业追求的鼓励,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满意度。
安徽六安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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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1. 嘿,想当安徽的教师还想评职称?那可得好好看看评审条件喽。
就像爬山,每一步都得踩稳当了。
你要是连基本条件都不了解,那不是瞎忙活嘛。
比如说学历这块,要是想评初级职称,大专学历一般就够起步了。
你要是连大专都没有,就像跑步没穿鞋子,难喽。
2. 安徽教师职称评审啊,教学业绩那是相当重要的。
这就好比厨师做菜,你得拿出拿手好菜才行。
你不能光说自己会教学,得有实际成果。
像我认识的张老师,他每年学生成绩在年级里都名列前茅,这就是实打实的业绩。
要是教学成绩一塌糊涂,还想评职称,那不是做梦嘛。
3. 说到安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学工作量也得达标呀。
这就像工人得完成一定的工作量一样。
你想啊,你要是天天都不咋上课,怎么能证明你是个合格的教师呢?就拿李老师来说,他每周课时量满满的,这才是评职称该有的态度。
你要是课时量少得可怜,人家评审的人能看得上你吗?哼!4. 评安徽教师职称,继续教育也不能少。
这就像汽车要加油一样,你得不断给自己充电。
我同事小王,每年参加各种培训,学了好多新的教学方法。
要是你从来不参加继续教育,那你就像个老古董,还怎么跟得上时代的步伐评职称呢?不可能的事儿。
5. 在安徽,教师评职称还有论文要求呢。
这论文就像是你在教育领域的战斗成果。
你得把自己的教学经验、教学想法都写出来。
我朋友赵老师,他写的论文详细地阐述了他独特的教学模式,这就很加分。
你要是连篇论文都拿不出来,就像战士上战场没带武器,怎么打仗呢?6. 师德师风在安徽教师职称评审里那也是重中之重啊。
这就像做人的底线,你要是师德有问题,那就别想评职称了。
就像那个被曝光体罚学生的老师,他这种行为就是自毁前程。
我们当老师的,就得像灯塔一样,给学生照亮前行的路,要是灯塔都歪了,还评啥职称呢?7. 安徽教师职称评审还看你有没有参加教研活动呢。
这教研活动就像是一群武林高手在切磋武艺。
你得积极参与,和其他老师交流经验。
我隔壁班的孙老师,他每次教研活动都特别积极,总能提出很新颖的观点。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人〔2009〕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人〔2010〕1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皖教人〔201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德才兼备的正确导向,以学科专业建设为核心,为完成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任务选拔聘任合适的人才,达到从单纯追求数量的增加向全面提升质量和优化结构转变目标,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总的原则是:评聘分开、按岗聘任;岗位控制、职岗一致;先评先聘、竞争择优;倾斜教学、学科均衡;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我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岗位。
第五条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岗位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档案、会计、经济、统计、工程、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设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只设副高、中级和助理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第三章评聘组织第六条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长由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事、教务、科研、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或编外正式聘用人员,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但不予聘任,不兑现相关待遇。
安徽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安徽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4
(三)创新评价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完善评审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负责制。
认真总结我省三个试点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继续探索单位、业内和社会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价机制。
2.加强评聘工作监督机制。
全面推行竞聘岗位数额、评价(竞聘)资格条件、评聘工作程序、参评人员业绩和评聘结果公开(公示)制度,增加评聘工作的透明度。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健全评聘工作程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单位)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各学校(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等情况制定竞聘方案和岗位竞聘条件,制定岗位竞聘条件应根据我省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突出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实际需要。
竞聘方案和竞聘条件须经学校(单位)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用人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评聘工作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且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农村和基层薄弱学校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六安市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六安市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六安市中级职称评审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提高人员的职业水平、激励人才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介绍六安市中级职称评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1.申报人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申报人员必须具有六安市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申报人员在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4.申报人员必须在六安市内单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1.申报人员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2.专业学历与所申报职称对应;3.硕士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4.博士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需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职业技术条件1.申报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2.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3.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创新成果或重要的技术发明。
四、职称评审条件1.申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2.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一定成绩,并得到单位认可;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参加过相关的学术会议或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荣誉。
五、申报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2.获奖证书:包括获得过的各类荣誉和奖项证书;3.论文、著作:包括个人在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或专著;4.工作业绩:包括个人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创新成果;5.单位推荐信:包括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评价和认可。
六、评审程序1.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2.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3.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4.所在单位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给六安市职称评审委员会;5.六安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并形成评审意见;6.评审意见提交给所在单位,并由所在单位通知申报人员。
七、注意事项1.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2.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审资格;3.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并公示在单位内部;4.申报人员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六安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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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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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
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岗位权力透明、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确保我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健康平稳运行,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六安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廉政风险防控办法。
一、公布岗位职数
(一)核定教师岗位指标数。
市和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管理权限逐校核定教师高、中、初级指标数,并根据学校编制及教师人数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每年至少一次。
(二)通过有关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结构比例设置情况,公布各学校高、中、初级岗位数。
(三)各中小学校在当地教育、人社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完善教师岗位设置方案,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二、严格申报推荐
(一)教师申报
1.中小学教师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任教学校公布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内,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
2.申报教师必须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资格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并提供相应的反映教师平时教育教学成果与业绩的原始材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3.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二)学校推荐
1.各中小学(农村学校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下同)根据省、市、县区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评审推荐细则,经过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在每年教师职称评审时,学校事先公布各类岗位职数、空缺数以及本校评审推荐办法及其他有关政策文件。
3.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4.学校在考核后将申报教师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
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评审表、推荐表、审查表等表格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5.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主管部门审核
1.县区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学校(单位)推荐和公示情况及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对学校(单位)推荐和公示情况审核,主要包括:评审推荐细则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公示内容是否齐全,岗位指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核可以通过现场考察、走访教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审查,要对照评审标准和推荐要求,逐项进行,确保申报人符合条件和材料真实。
2.市人社局会同评委会组建单位对各县区评审推荐材料及审核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人再次进行资格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印章。
三、规范评审组织
(一)评委会组建
1.市、县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由县区级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授权组建,并按高、中、初级实行分级管理。
2.市、县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组建单位,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皖人发〔2004〕80号)的规定,组建学科组和评委会。
3.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遴选学科组和评委会专家,并保证每年每次更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评委会及其专业(学科)评议组人员参加评审会议不得连续超过2次;在抽取高、中、初级评委会和专业(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时,同单位(部门)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二)评委会评审
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健全评委会评审规则和工作程序,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完善和创新评价办法,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制定的《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2004〕81号),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1.组织专家认真学习文件,准确把握职称政策和评审标准,把学习文件、严格执行政策贯穿于评审全过程。
2.学科组专家对照标准条件,分组审阅申报材料,每份申报材料一位专家主看,一位专家辅看。
在审阅全部申报材料后,由学科组长主持,对申报人的材料逐一进行认真讨论。
讨论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慎重对待不同意见。
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学科组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以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不含一半)赞成票为通过。
实行“谁审阅、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召开评审会议,出席委员不得少于规定的人数。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
先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报告有关评审材料审查情况,然后由学科组长介绍初审意见,最后由评委会各位委员在听取汇报、审阅评审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赞成票达到出席会议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为通过。
未出席评审会议或因故中途离会未参加评议的委员不得投票、委托投票或会后补投票。
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对评委会未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进行复议。
5.评委会建立会议记录制度。
6.评委会评审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通讯工具统一收存。
7.评审期间,接受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三)评审结果报批
1.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评审结果按职称管理权限上报相应审批部门审批。
其中中学高级评委会评审结果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2.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评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整理好有关评审材料,及时报送核准。
3.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
按规定,由审批部门对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逐一审核,并通过网络等有效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对经核准公布,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审批部门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加强聘任管理
(一)推进竞聘上岗
教师职务聘任实行竞争激励机制,按照德才兼备、师德为先的要求,通过个人申报,双向选择,公开竞争,择优聘任。
1.学校制定教师岗位竞聘方案和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向全体教师公布实施。
竞聘前,各中小学要公布各级岗位数、岗位空缺数及岗位职责、参与竞聘的教师人数以及参聘教师的基本情况。
2.通过竞争上岗的拟聘人选,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
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书面聘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聘期,三年为一个聘期。
3.鼓励具备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未被聘任的中小学教师到岗位空缺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参与岗位竞聘。
(二)强化聘期考核
1.教师职务聘期考核每三年一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续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降聘或解聘。
2.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教师聘期考核的实施细则,量化考核标准,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学校管理岗位原则上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对已聘任相应教师职务,不在教育教学岗位的教师,要及时办理解聘手续。
3.对搞有偿家教、违反规定向学生乱收费和乱征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在管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或造成工作失误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五、严格评审纪律
市教育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对各县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督查制度,重点督查申报、推荐、评审、聘任、收费等重点环节是否规范,执行标准是否严格,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一)对不按规定核定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或不公开结构比例设置情况的,要按管理权限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的评委会,视情停止其工作,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直至收回评审权。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实,5年内不予受理申请,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对帮助教师弄虚作假、违规评聘教师职务的学校、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参与造假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参与评审的评委、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委、专家资格,清理出专家库,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高级300元、中级160元、初级100元(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评审费由申报人缴入财政专户,不得收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