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是指对煤矿的各类物资进行规范管理的一套制度。
煤矿物资包括原矿、煤炭、设备、工具、耗材等。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采购管理:明确煤矿物资采购的流程和原则,包括招投标、询价、比选等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执行;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采购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2. 入库管理:规定物资入库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验收、检验、计量、安全入库等环节;建立相应的入库登记制度,记录物资的数量、规格、批次、来源等信息。
3. 库存管理:建立物资库存台账,及时更新物资库存的数量、金额、品种等信息;根据需求预测和生产计划,合理控制物资的库存量,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
4. 出库管理:确立出库的申请、批准和执行流程,制定出库单和领用单,管理物资的出库事务,防止物资的浪费和滥用。
5. 盘点管理:定期进行物资盘点,核实库存数量是否与库存台账相符,发现并及时处理物资的差异和损耗,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6. 报废管理:建立物资报废的程序与标准,对过期、损坏或不再使用的物资进行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废手续。
7. 维修管理:规定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保养制度,制定维修计划,并及时对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保养或维修,延长其使用寿命。
8. 安全管理:确保煤矿物资的安全使用和储存,建立安全警示标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推行安全文化,预防和避免物资的事故和灾害。
9.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提升物资管理水平。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规范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库存和维修等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和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保证煤矿正常运营和生产,提高煤矿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益。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盘点、报废等物资管理流程;2. 物资分类、规格、型号、编码等管理方法;3. 采购合同、送货单、收货单、库存账务等物资管理文书;4. 物资领用、借用、归还、保管等管理事项;5. 物资的保管措施、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规定。
三、物资管理流程1. 采购流程(1) 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2) 部门向物资采购部门提供采购需求和计划;(3)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和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招标、谈判等采购准备工作;(4) 物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提出相关支付要求;(5) 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付物资,并提供送货单和质量保证书;(6) 部门验收物资,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7) 物资采购部门审核验收结果,并进行付款。
2. 入库流程(1) 物资采购部门将验收合格的物资移交给库房管理员;(2) 库房管理员对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包括物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3) 库房管理员将物资储存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分类管理;(4) 入库登记单据和物资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3. 出库流程(1) 部门提出物资领用需求,并填写领用申请单;(2) 部门向库房管理员提供领用申请单,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根据领用申请单准备物资,并记录出库信息;(4) 部门领取物资,并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5) 出库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4. 库存盘点流程(1)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一致;(2) 库房管理员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物资清点,并记录盘点数据;(3) 盘点结果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并进行调整。
5. 报废流程(1) 部门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继续使用时,编制报废申请单;(2) 部门提交报废申请单给库房管理员,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理,并记录报废信息;(4) 报废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2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满足煤矿生产和经营需求,合理、高效地管理和利用煤矿的各类物资,并确保物资的合理配置、有效管理和及时供应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物资采购制度:规定了煤矿物资采购的程序、权限和要求,包括编制采购计划、制定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和评标等环节。
2. 物资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了物资入库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验收、查账、登记等环节,确保物资的准确入库,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3.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规定了物资领用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包括领用申请单、领用单的填写和审批,确保物资的正确、合理使用。
4. 物资库存管理制度:明确了物资库存的管理要求,包括定期盘点、分类整理、库存安全和防火防盗措施等,确保物资的安全和保管。
5. 物资报废处理制度:规定了物资报废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报废申请、审批和销毁程序,确保废旧物资的合理处置。
6. 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了物资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机制,包括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信用评价和合同履行监管等,确保物资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
7. 物资使用监督制度:建立了对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包括对物资使用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巡查,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避免浪费。
以上是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煤矿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果,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物资的管理,保证煤矿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管,以满足煤矿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
二、责任主体1.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煤矿的物资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物资管理工作;2. 各部门负责指定专门的物资管理人员,负责物资的采购、接收、保管、入库、出库等工作;3. 物资管理人员负责执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物资的安全、准确、高效管理。
三、物资采购1. 煤矿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2. 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尽量避免单一供应商,并严禁收受贿赂、行贿等违法行为;3. 物资采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进行,并及时进行验收。
煤矿物资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为规范xxxxxxxxxxxxx物资材料管理,有效监管物资成本,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依据1、各生产部门按照月生产任务和消耗定额以及设备、配件损坏情况,合理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2、基本建设、维修、安技措物资要以批准的计划编制。
3、生产工区:根据矿下发的生产作业计划所需的所有材料,如生产工具、风动工具、支护材料、火工品、地材、坑木、油脂、设备配件等。
4、机运工区、通防工区、防冲工区:保证系统正常运转、设备维护维修及系统改造所需的所有材料,如工具、油脂、化学试剂、设备配件等。
5、机械动力处、信息监控中心、安全环保处、地测防治水处、通防处、生产技术处、防冲办等科室分管范围内具有专业性较强、日常维护维修用所有材料。
6、综合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
7、供销处:劳保用品。
8、周转性物资、设备、维简、安全技措计划由各分管专业处室提报,工区不再提报周转性物资。
9、在满足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提报专项梳理方案中可降低成本的材料;可自制、修旧利废、可改造的成品材料不得提报计划(往机械动力处提交加工或改造申请)。
二、物资提报要求1、物资需求计划以月计划为主,月计划量的准确率要达到当月物资实际需要量的90%以上。
否则,对材料计划申报区队(处室)进行考核。
2、生产急需的临时物资需求计划,为当月的补充计划,每月可报2次,计划申报量不得超过月计划量的10%(特殊情况除外)。
3、计划编制必须规范,计划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使用时间、技术要求等必须准确,配件必须注明主机生产厂家。
4、设备、配件计划应充分考虑生产周期以及供货运输时间,计划应具超前性。
5、各生产部门应明确一名计划员负责计划的编制,并按时向供销处申报需求计划。
6、计划退回需要落实反馈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的,三天内不反馈的,计划作废。
7、因生产计划有变,需取消计划的,必须经区队(处室)、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供销处办理取消手续。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3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处置报告,盘活资产。
第七条各煤矿计划采购员的职责一、负责本矿各类物资的计划申报、货物提取、入库验收;二、负责本矿物资仓储、领用发放的管理,做到出入库准确无误;三、负责对保管员的管理和监督;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在本矿的落实与执行;五、负责本矿供货信息的沟通和反馈,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六、负责管辖范围物资仓库内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一、未经审核批准的申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二、库房内备用品及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三、凡本地区能采购的物资,在无价格和质量优势的情况下不得到外地采购;四、大宗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按程序交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必要时)进行合同评审,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字后执行;五、在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到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服务,协助供应部择优确定采购单位;六、对于试用后的物资,是否采购必须征求矿上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后再行采购,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第三章物资采购的管理第九条为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在各矿所在地通过比选或招标的方式设立物资固定采购点,由公司统一负责物资采购(除炸材外)和货款结算,各矿计划采购员负责到指定地点提货和收货。
石粉、石料、日杂、农资产品等零星物资以及生产急件的采购,由供应部审定价格后,委托各矿计划采购员在当地采购。
第十条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要按程序申报,每月____日前向公司供应部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
具体申报程序为:使用部门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后必须交由各矿保管员签字(证明库房有无备品,是否需要购买),再由矿长或分管矿长签字,综合科统一编制采购计划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上报公司供应部。
供应部汇总各矿采购计划,交由公司分管生产和供应的副总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各单位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计划,造成因计划漏报物资掉缺,重复申购物资积压,由此造成对生产的影响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所在单位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物资的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
二、物资采购1. 采购计划: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制定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采购工作。
2. 采购方式:根据物资类型和数量,合理选择招标、比选、询价等采购方式,并确保采购过程公正透明。
3. 供应商评估: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供货能力、服务质量、价格合理性等。
三、物资登记与入库1. 物资登记:采购到的物资应立即进行登记,并录入物资管理系统,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等信息。
2. 入库验收:对采购到的物资进行验收,并核实物资的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物资质量不受损。
3. 入库手续:确保入库手续的完善,包括填写入库单、出具验收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等。
四、物资保管与出库1. 物资分类:根据物资的性质和用途,将物资进行分类,并按规定的存放位置进行保管。
2. 保管措施:对易腐烂、易燃爆、易腐蚀等特殊物资,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物资安全。
3. 出库管理:对物资出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出库手续的完善和合法性,包括填写出库单、核对物资数量、办理出库手续等。
五、物资使用与维护1. 领用制度:制定明确的物资领用制度,明确领用权限和手续,并加强领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2. 日常维护:对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物资更新:对老化、损坏或不再使用的物资及时进行更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安全隐患。
六、物资报废与处理1. 报废程序:对需要报废的物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申请和审批,确保报废工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2. 报废处理:对报废的物资,应通过拍卖、变卖或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废凭证的管理。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物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所有,相关部门可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加强物资的采购、存储、使用和报废等流程管理,保证煤矿物资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减少物资的浪费和损耗,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
二、职责分工1.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物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流程、核准采购合同,并负责物资的接收和验收;3. 仓库部门负责物资的入库、出库、存储和库存调度等工作;4. 各部门负责使用物资,并按照制度要求正确使用、保养和维护物资;5.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清查、报废和折旧等工作;6. 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管理物资的收支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财务凭证。
三、物资采购管理1. 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上报管理部门进行核准;2. 采购需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询价函或招标公告,从多个供应商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3. 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价格等重要条款,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4. 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跟踪,确保按时交付物资,并及时处理物资的质量问题和纠纷;5. 物资采购完成后,采购部门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给管理部门备案。
四、物资入库管理1. 仓库应按照规定对进货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并对物资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2. 物资的入库数量、规格、质量等应与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一致,严禁收录不合格品;3. 物资入库时应编制入库清单,并及时报告给管理部门进行库存管理;4. 入库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货架上,并按照物资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易于取用。
五、物资出库管理1. 物资出库应按照领料单进行,领用人员应提出详细的领用理由,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领用人员应向仓库提供有效的领料单,并在领取物资后签字确认;3. 出库物资应按照发放清单进行,并由仓库人员和领用人员共同核对,确保物资的准确发放和领用;4. 物资出库后,仓库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及时报告给管理部门进行记录。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篇一: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为保证煤矿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物资储备,加速资金流转,提现集中优势、规模效应,坚持“低成本,优服务,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原则,建立起集中、统一、全面的物资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物资的计划管理一、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依据1、各生产队(部)按照月生产任务和消耗定额以及设备、配件损坏情况,合理编制月物资需求计划。
2、各辅助部门根据月工作任务量或维修计划量以及公司批准的资金使用额度等,合理编制当月物资需求计划。
3、基本建设、维修、安技措物资要以批准的计划编制。
二、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要求1、物资需求计划以月计划为主,月计划量(或资金总额)的准确率要达到当月物资实际需要量的80%以上。
否则,对材料计划单位进行处罚。
2、生产急需的临时物资需求计划,为当月的补充计划,每周可报1次。
3、计划编制必须规范,计划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使用时间、技术要求等必须准确,配件必须注明主机生产厂家,否则不予受理。
4、设备、配件计划应充分考虑生产周期以及供货运输时间,计划应具超前性。
5、各生产部门应明确一名计划员负责计划的编制,并按时向供应部上交采购计划。
三、计划的审核与审批1、月计划必须经队(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供应部。
否则不予受理。
2、公司每月26日前召开物资平衡会审批月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以审批后计划为准。
3、生产急需的临时物资需求计划,由分管供应的副总或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再报供应部。
否则不予受理。
四、计划的受理时间1、次月计划必须在当月的20日前报供应部。
2、临时计划在每周三上午申报,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
需要共同讨论的计划可安排在前一天晚上或当天早上。
五、供应部对物资需求计划的管理职责1、受理月计划后认真审核,既是汇总,表明单价、金额、利库额、预计到货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等。
2、按公司规定,编制号当月需要集中采购的物资计划和自行采购的物资计划。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煤矿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采购、储存、使用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保障煤矿生产和经营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物资管理工作。
二、物资采购1. 采购程序物资采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煤矿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类型、数量和时间等。
(2) 报批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上报煤矿领导审批。
(3) 发布采购公告:按规定程序发布采购公告,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招标或询价。
(4) 评标或询价:对参与竞争性招标或询价的供应商进行评标或询价,选择中标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5)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则。
(6) 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要求,履行合同,并及时支付货款。
2. 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资质审查: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才能成为煤矿的供应商。
(2)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准时性、服务态度等。
(3) 绩效奖惩:根据供应商的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绩效奖惩,激励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三、物资储存1. 储存场所(1) 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存场所,保证储存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对不同类别的物资进行分类储存,确保储存有序。
2. 入库管理(1) 入库验收:对收到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与采购合同一致。
(2) 入库登记:将验收合格的物资进行登记,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3) 入库标识:在入库物资上标明入库标识,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3. 出库管理(1) 出库申请:凡有出库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出库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库。
(2) 出库核对:出库人员核对物资和申请表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及时纠正。
(3) 出库登记:将出库的物资进行登记,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煤矿库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库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库房物资管理,提高煤矿物资利用率,减少库房物资的浪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库房的物资管理,包括对煤炭、矿石、矿产品及其他辅助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凡涉及煤矿库房物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库房物资的安全保管、使用合理。
第四条煤矿公司应建立健全库房物资管理的组织架构、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第二章煤矿库房物资管理的组织架构第五条煤矿公司应设立物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库房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应配备有专职的物资管理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采购、库存、入库、出库和盘点等工作。
第七条煤矿公司应配备有专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库房管理员应配备有专职的库房管理员,负责库房日常物资管理的工作。
第九条煤矿公司应配备有专职的技术管理员,负责库房物资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章煤矿库房物资管理的责任制度第十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库房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和盘点等工作,要确保物资的数量、品质、专业,保证库房物资的供需平衡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员负责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库房安全。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物资管理工作,要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物资的分类、入库、出库和盘点等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员负责库房物资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工作,要确保库房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第四章煤矿库房物资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库房物资的需求分析,制定库房物资的采购计划。
第十五条物资管理部门应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供应商的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确保物资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库房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库房物资的入库,并建立物资台帐。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员应严格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规定,对入库物资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盘点。
关于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关于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一、煤矿物资的分类根据煤矿生产和管理的需要,煤矿物资可以分为生产物资和生活物资两大类。
生产物资主要包括矿用设备、矿用材料、矿用工具等;生活物资主要包括员工的日常用品,如食品、服装、日用品等。
在日常的煤矿生产中,生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是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重点。
二、煤矿物资管理的重要性1、保障煤矿正常生产。
煤矿生产需要大量的设备和材料,只有做到物资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才能保障煤矿正常的生产进程。
2、提高煤矿生产效率。
煤矿生产的效率和经济效益与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密切相关。
只有做好物资管理工作,才能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3、保障煤矿员工的生活和工作。
煤矿员工的生活和工作需要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只有做好物资管理工作,才能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工作。
三、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健全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煤矿要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和透明,保证煤矿所需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2、严格的物资管理流程。
建立明确的物资管理流程,包括物资的验收、库存管理、领用管理、消耗管理等环节,保证物资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3、完善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物资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了解物资的库存情况和使用情况,为煤矿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4、健全的物资管理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监督制度,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四、煤矿物资管理的挑战和对策1、采购成本的控制。
煤矿物资的采购成本直接影响到煤矿的经济效益,要对采购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尽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物资流转的合理性。
煤矿物资的流转和使用应当合理,避免因过多的库存或者长时间的闲置而造成浪费和损失。
3、物资库存的管理。
物资的库存管理需要合理,及时了解库存情况,合理确定库存量,避免因库存过多或过少而影响煤矿的生产。
4、物资的使用效率。
物资的使用效率直接关系到生产效果,需要做好物资的使用监控,避免因使用不当或浪费而导致物资的损失。
矿井物资管理制度
矿井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健全和完善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物资管理的目的:在保障物资供应及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一切经济、行政、技术手段降低生产成本,促进整体效益的提升。
3、物资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按照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的原则,适时、适量、适价的组织物资采购与供应,满足生产的需要。
4、在物资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和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和物资纪律,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物资管理部门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按照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及生产进度计划和工程任务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3、负责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在授权范围内采购物资合同的签订工作。
4、负责物资核销工作,做到按定额按计划发料,并根据工程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台帐中的材料计划用量,核算节超。
5、负责物资资料的整理和物资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6、负责检查监督生产队材料搬运、贮存及使用工作,掌握材料的消耗、库存情况。
三、物资计划管理制度1、物资总备料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提供用量依据,并汇总编制月份物资需用计划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物资部控制发料。
2、各班组必须依据下月生产计划编制材料申请计划,于当月20日之前上报物资部。
逾期不报者或材料申请计划不准确者,导致因此延误生产进度或未完成当月计划任务的,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3、各班组编制月份材料计划必须有依据,计划必须完善,注明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
4、物资部根据各部门材料计划,生产进度计划,编制月份材料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提供给财务部门。
5、物资部在采购物资时严格按物资计划所规定的数量、规格、技术质量要求和进场时间进行采购。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1. 前言为保证煤矿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保证工人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煤矿物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煤矿物资管理组织2.1 管理组织机构煤矿物资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物资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库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物资采购管理方案、仓库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2.2 配合部门煤矿物资管理组织机构应积极配合财务、供应商、生产人员等各个部门,在维护煤矿生产秩序的前提下,更好地为打造煤矿生产基地服务。
3. 煤矿物资管理流程3.1 物资申请煤矿内任何单位、团体或铲车采购人员需向物资管理部门申请所需物资。
申请时需提供详细的使用条件、数量及煤矿保管、管理方案。
3.2 物资采购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申请的物资信息制作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照《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执行采购程序。
3.3 物资验收采购到达煤矿后,质量检验部门根据验收基准、对来料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则确认验收,并将物资移交到相应的库房。
3.4 物资保管物资库房管理部门按照《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程序,对物资进进出出进行登记,并进行分类、标记、定位、上锁、保险、维护等工作,确保物资安全。
3.5 物资发放内部部门或个人申请使用的物资,应通过物资管理部门发放。
物资发放应按照申请单及《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进行,并配备签字确认与登记。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或外借矿内物资,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3.6 物资调配根据煤矿现存物资情况、需求等因素,物资管理部门有权将库房内物资进行调配。
调配前要考虑到相关部门的需求情况,确保物资调配的效益。
3.7 物资清册编制及审核每年年末,物资管理部门应对所管物资进行清点,并编制出物资清册。
清册编制应按照《煤矿物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进行。
3.8 物资报表制作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清册情况,按要求制作出月报、年报、库存情况分析报告等各类报表。
报表要求简洁准确、有实际意义、方式科学规范。
4.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执行4.1 计划及制度分发工作物资管理部门应将《煤矿物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执行细则向各个执行部门分发,并对应进行负责。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物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物资管理应遵循安全、经济、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三条物资管理部门是负责煤矿物资采购、储存、分配和使用的部门。
第四条煤矿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所有物资管理活动。
第五条煤矿物资分为生产物资、办公物资、生活物资、维修物资、安全物资等。
第六条煤矿物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物资利用率和资金回收率,并确保物资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物资采购第七条煤矿物资采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第八条煤矿物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价,经过评审后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九条煤矿物资采购应注意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力争获得最优价。
第十条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并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
第三章物资储存第十一条物资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级的原则进行,保证物资的整齐有序。
第十二条物资储存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盘点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上报物资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物资储存应保证库房的安全和整洁,定期检查库房设备,并做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物资储存应遵循先进的储存方法,确保物资不受潮、损坏和丢失。
第十五条物资储存应根据物资的特性和使用频率合理划分存放位置,方便查找和领取。
第四章物资分配和使用第十六条物资分配应按照矿井各部门的需要进行,确保各部门的正常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物资使用应遵循先用后补的原则,确保物资的及时使用,避免物资积压或闲置浪费。
第十八条物资使用应经过审批和登记,避免擅自占用和乱用物资。
第十九条物资使用过程中发现损坏或需要维修的物资,应及时报告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物资使用完毕或过期的物资,应及时报废或退还,确保物资有效利用和资源的回收。
第五章安全物资管理第二十一条安全物资包括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购买,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煤矿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物资仓库的管理工作,确保物资安全、高效、有序地存储和发放,提高物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物资仓库,包括原材料仓库、工具库、备品备件库等。
第三条物资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高效利用;3. 规范操作,责任到人;4. 严格监督,确保物资质量。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四条仓库管理员职责:1. 负责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出库等日常工作;2. 负责仓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仓库环境整洁、安全;3. 负责物资的盘点和统计,及时报送物资报表;4. 负责物资的领用、发放,确保物资发放准确、及时;5. 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五条领用部门职责:1. 按计划、按需领用物资,不得擅自超计划、超范围领用;2. 严格物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仓库;3. 负责领用物资的保管和使用,确保物资完好无损;4. 定期对领用物资进行盘点,及时反馈仓库。
第三章物资入库管理第六条物资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物资符合国家规定和煤矿生产要求。
第七条物资入库时,应填写入库单,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
第八条仓库管理员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九条物资入库后,应按照类别、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四章物资保管管理第十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确保物资质量。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干燥、通风,防止物资受潮、发霉。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准确。
第五章物资出库管理第十三条物资出库时,领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注明领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员对领用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库。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员应按照领料单发放物资,确保发放准确、及时。
第六章仓库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仓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防盗报警器等。
煤矿物资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物资库存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库存成本,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盘点、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物资库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保证供应;(二)及时更新,减少积压;(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科学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市场调查、比质比价、择优选购的原则,确保物资质量。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采购物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第三章物资验收管理第七条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验收。
第八条验收物资时,应对照合同、质量标准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退回供应商,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第四章物资入库管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填写入库单,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二)验收人员核对入库物资与入库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三)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入库单信息,将物资存放至指定位置;(四)入库单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确保物资存放安全、整齐。
第五章物资出库管理第十二条物资出库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二)仓库管理人员核对领料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三)领用部门凭领料单领取物资;(四)仓库管理人员做好出库登记。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物资盘点管理第十四条物资盘点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
第十五条盘点人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盘点前,仓库管理人员应将物资摆放整齐,做好标记;(二)盘点时,盘点人员应逐项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三)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应填写盘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盘点时间、盘点人员、盘点结果等。
2023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2023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煤矿物资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运营水平,保障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资分类根据煤矿运营的需要,将煤矿物资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两类。
1.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煤矿生产设备、工具及其他固定性质的物品。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登记、使用、维护和处置,必要时进行审计。
2.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煤矿日常消耗品、办公用品、维修备件等。
流动资产的管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领用和报废。
三、物资采购1. 采购计划煤矿应根据生产情况、物资使用情况和市场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2. 采购方式物资采购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
采购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金额确定,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采购合同煤矿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物资采购时,应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付期限等内容,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
四、物资领用1. 领用程序煤矿员工需要领用物资时,应填写领用申请,在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物资。
2. 领用标准煤矿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和物资使用情况,制定物资领用的标准和限额。
领用标准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需求进行区分,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3. 领用登记煤矿应建立物资领用登记制度,记录每次物资领用的情况,包括领用人、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领用登记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汇总和核对。
五、物资管理1. 盘点制度煤矿应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确保物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核对和审计。
2. 维护保养煤矿应制定物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物资进行维护和保养。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记录维护保养情况,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3. 报废处理煤矿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物资应及时进行处理。
报废物资应由负责物资管理的部门审核确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是指煤矿企业为规范和管理煤矿物资的采购、储存、使用、检验、保管和报废等活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其目的是保障煤矿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的物资供应和质量保证,提高物资的利用效率,降低物资的浪费和损耗,确保煤矿企业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采购管理:规定煤矿企业物资的采购程序、采购授权权限和采购合同的签订等事项,确保物资采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储存管理:包括物资入库、货位管理、仓库管理和库存盘点等环节,确保物资存储的安全性、有序性和准确性。
3. 使用管理:规定物资的领用、使用和归还等流程和要求,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科学配置。
4. 检验管理:建立物资检验机制和标准,确保物资的质量合格和安全可靠。
5. 保管管理:制定保管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物资的安全、完好和不遗失。
6. 报废管理:规定物资的报废程序、责任和处置方式,确保物资报废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7.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构和相关检查制度,对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规范和管控煤矿企业的物资管理活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
同时,它也是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减少物资造成的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
运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运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一、前言运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行为,提高物资管理效率,减少物资浪费和损失,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炭生产效益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的物资采购、入库、出库、盘存等环节,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以达到物资利用最大化和浪费最小化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运河煤矿所有物资采购、入库、出库、盘存等相关活动。
三、物资采购1.采购方式:运河煤矿的物资采购应以公开招标和询价的方式进行。
对于采购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大额采购项目,应上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对于采购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应按照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
2.采购程序:物资采购程序包括立项、编制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招标技术交流、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等环节。
3.采购审批:采购审批应在采购程序完成后进行。
采购审批的范围包括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等。
4.供货商评估:供货商评估应包括供货商信誉评估和供货产品质量评估。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供货商。
四、物资入库1.入库程序:物资入库程序包括验收、检验、称重、记录、编码、贴标、存放等环节。
2.仓库设施:仓库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水、通风、照明等设施。
针对易腐、易变质物资,应设专门仓库,对不同类别、性质的物资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存放。
3.入库质量检验:物资在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
对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供货商,要求其进行更换。
五、物资出库1.出库方式:物资出库应以领用、调拨、销售、捐赠、报废等方式进行。
2.出库管理:在出库前,应核对库存数量和品种,填写出库单,并进行审批和签名。
3.库存管理:物资库存应根据不同的品种、用途、保质期、安全系数等进行分类管理。
对物资的库存数量应及时更新,以保证库存数量的准确性。
六、物资盘存1.盘存周期:物资盘存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比如每年盘存一次或每半年盘存一次。
2.盘存程序:物资盘存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征询意见、盘点比对、差错核实、记录备案等环节。
运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运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经营助理任副组长,成员为矿助理以上领导以及物资管理科、企管办、审计科、政工科、工会、劳资科、物资采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第三节物资计划管理第四条物资计划的提报与审批(一)计划的提报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工区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二)计划的审批计划审批权限;(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三)计划的变更与撤消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物资采购科,变更或撤消计划,需经物资采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计划提报的要求(一)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二)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前一定的时间提报计划,避免影响生产.(三)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
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四)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3%.(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物资采购科,由物资采购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第六条计划审批的要求(一)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计划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发回重报的计划,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计划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二)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接到计划后,应在3天内进行计划平衡,生成采购计划移交物资采购科.物资采购科应在3天内对需调研物资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厂家、价格、规格、型号等,并生成申购计划提报给审计科.审计科应在3天内对申购计划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后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四节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物资采购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一)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物资采购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三)经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管理,由物资采购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管理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四)物资采购科要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注明的使用时间通知厂家送货,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一般情况下可提前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一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物资采购科采购员应与计划提报单位及时沟通,以免影响生产.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计划物资不用时,应及时与物资采购科采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并要与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科联系撤消采购计划.第九条物资采购价格管理(一)物资采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采购价格的最高限价.(二)审计科、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超市物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经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进行调整.(三)对于存在价格疑义的物资,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相关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一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给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五)物资采购价格每月都要在矿务公开栏公开,以接受监督.第五节物资入库管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第十一条厂家送货后,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根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六节物资仓储管理第十二条库房管理(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根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对号入库,并且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特殊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并及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浪费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物资的盘点(一)每月月底,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做好盘点记录.(二)每季末,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经营助理、矿长审阅.(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处理.第七节物资的发放管理第十四条所有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计划为依据;无计划,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计划发料,特殊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先收旧后发料,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铣、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铣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汽车配件按90%交旧).第八节物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必须在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管理科要对其计划物资进行强行出库(在出库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并通知计划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然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管理,由物资管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使用.无偿使用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须将调剂物资立即使用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各工区仓库只允许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管理科领取的物资,在工区仓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使用者,由物资管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管理.各工区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各工区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一次、最多两次的数量.第十九条由企管办牵头,组织物资管理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工区仓库进行清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九节物资回收管理第二十条矿所有使用物资均在回收管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可回收物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回收管理职责(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三)后勤科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两堂一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等.(四)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回收各单位所用微机、文印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五)车管科负责回收报废车辆等.(六)物资管理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物资的回收处理(一)所有物资均由物资管理科负责最终回收与存放,其他单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二)使用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使用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管理科.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管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维修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使用.需维修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五)所有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维修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维修物资不拨付计件工资.第十节物资跟踪管理第二十三条矿所有出库物资均在跟踪管理范围.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管理.第二十四条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管理(编码规则见附件).第二十五条计划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管理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科各一份).第二十六条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管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物资管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并详细注明相关信息.第二十八条编码牌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放.使用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并标识在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编码规则制定编码牌,安排使用单位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管理科备案,物资管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实行跟踪管理的物资凡使用地点、状态(在用、待用、被拆分、待维修、维修、待鉴定、报废处理等)、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要立即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要在3天内将信息表及时反馈到物资管理科.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计划员给予5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多报、重报计划,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者,对计划员、有关审批人员给予20-200元/次的罚款.(二)物资采购科采购物资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采购员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三)各级审批人员审批计划不及时,延误采购,影响生产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每次100-500元的罚款.(四)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否则,每超1%对计划提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五)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超过规定时间,逾期不领用者,对计划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处罚50-1000元.归口管理部门提报计划的物资,逾期不领者,对部门计划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给予50-1000元的处罚.超过半年不用的物资,按原价折给计划提报单位,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六)在计划平衡工作中,除经常消耗的物资外,有库存的物资不准超计划申购,否则,对物资管理科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50-1000元的处罚.(七)采购物资不按规定招标、比价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300-1000元,并责令退回所购物资.已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从重处理.(八)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者,对物资采购科采购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九)计划员或采购员与厂家串通,提报或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3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十)不履行规定程序,不经验收让物资入库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等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十一)物资仓储保管工作不到位,库房脏乱,出现物资丢失,账、物、卡不相符等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十二)不按规定发料,或不经领导批准超计划发料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50-500元的处罚.(十三)工区仓库物资的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物资积压时,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1000元.(十四)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物资管理科不按规定跟踪管理、回收物资,造成物资丢失或跟踪管理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时,将对以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同时,按损失价值的50%给予赔偿.(十五)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不及时向物资管理科反馈物资的动态信息(如地点、状态的变化等),对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十六)不按规定标识物资编码,或损坏、丢失编码牌,对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十七)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对领用物资造成损坏者,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并折价格100%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故意损坏者,加重处罚.以上情形,情节严重者将由矿责任追究小组对其责任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由经营助理牵头,企管办每月组织物资管理科、审计科、物资采购科、政工科、工会等部门对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采购、库存、跟踪管理、物资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给予处罚.第三十三条由物资管理科对各单位超时不用的物资及多报、重报计划的单位落实处罚意见.第三十四条各类处罚意见交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第十二节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抽度由物资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行之日起执行. ..附件:物资管理流程图由物资管理科管理,出、入库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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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运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经营助理任副组长,成员为矿助理以上领导以及物资管理科、企管办、审计科、政工科、工会、劳资科、物资采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第三节物资计划管理第四条物资计划的提报与审批(一)计划的提报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工区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二)计划的审批计划审批权限;(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三)计划的变更与撤消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物资采购科,变更或撤消计划,需经物资采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计划提报的要求(一)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二)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前一定的时间提报计划,避免影响生产.(三)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
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四)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3%.(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物资采购科,由物资采购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第六条计划审批的要求(一)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计划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发回重报的计划,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计划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二)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接到计划后,应在3天内进行计划平衡,生成采购计划移交物资采购科.物资采购科应在3天内对需调研物资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厂家、价格、规格、型号等,并生成申购计划提报给审计科.审计科应在3天内对申购计划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后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四节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物资采购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一)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物资采购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三)经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管理,由物资采购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管理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四)物资采购科要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注明的使用时间通知厂家送货,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一般情况下可提前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一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物资采购科采购员应与计划提报单位及时沟通,以免影响生产.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计划物资不用时,应及时与物资采购科采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并要与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科联系撤消采购计划.第九条物资采购价格管理(一)物资采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采购价格的最高限价.(二)审计科、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超市物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经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进行调整.(三)对于存在价格疑义的物资,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相关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一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给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五)物资采购价格每月都要在矿务公开栏公开,以接受监督.第五节物资入库管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第十一条厂家送货后,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根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六节物资仓储管理第十二条库房管理(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根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对号入库,并且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特殊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并及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浪费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物资的盘点(一)每月月底,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做好盘点记录.(二)每季末,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经营助理、矿长审阅.(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处理.第七节物资的发放管理第十四条所有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计划为依据;无计划,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计划发料,特殊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先收旧后发料,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铣、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铣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汽车配件按90%交旧).第八节物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必须在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管理科要对其计划物资进行强行出库(在出库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并通知计划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然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管理,由物资管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使用.无偿使用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须将调剂物资立即使用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各工区仓库只允许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管理科领取的物资,在工区仓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使用者,由物资管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管理.各工区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各工区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一次、最多两次的数量.第十九条由企管办牵头,组织物资管理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工区仓库进行清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九节物资回收管理第二十条矿所有使用物资均在回收管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可回收物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回收管理职责(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三)后勤科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两堂一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等.(四)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回收各单位所用微机、文印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五)车管科负责回收报废车辆等.(六)物资管理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物资的回收处理(一)所有物资均由物资管理科负责最终回收与存放,其他单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二)使用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使用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管理科.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管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维修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使用.需维修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五)所有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维修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维修物资不拨付计件工资.第十节物资跟踪管理第二十三条矿所有出库物资均在跟踪管理范围.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管理.第二十四条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管理(编码规则见附件).第二十五条计划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管理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科各一份).第二十六条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管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物资管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并详细注明相关信息.第二十八条编码牌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放.使用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并标识在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编码规则制定编码牌,安排使用单位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管理科备案,物资管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实行跟踪管理的物资凡使用地点、状态(在用、待用、被拆分、待维修、维修、待鉴定、报废处理等)、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要立即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要在3天内将信息表及时反馈到物资管理科.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计划员给予5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多报、重报计划,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者,对计划员、有关审批人员给予20-200元/次的罚款.(二)物资采购科采购物资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采购员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三)各级审批人员审批计划不及时,延误采购,影响生产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每次100-500元的罚款.(四)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否则,每超1%对计划提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五)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超过规定时间,逾期不领用者,对计划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处罚50-1000元.归口管理部门提报计划的物资,逾期不领者,对部门计划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给予50-1000元的处罚.超过半年不用的物资,按原价折给计划提报单位,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六)在计划平衡工作中,除经常消耗的物资外,有库存的物资不准超计划申购,否则,对物资管理科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50-1000元的处罚.(七)采购物资不按规定招标、比价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300-1000元,并责令退回所购物资.已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从重处理.(八)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者,对物资采购科采购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九)计划员或采购员与厂家串通,提报或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3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十)不履行规定程序,不经验收让物资入库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等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十一)物资仓储保管工作不到位,库房脏乱,出现物资丢失,账、物、卡不相符等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十二)不按规定发料,或不经领导批准超计划发料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50-500元的处罚.(十三)工区仓库物资的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物资积压时,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1000元.(十四)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物资管理科不按规定跟踪管理、回收物资,造成物资丢失或跟踪管理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时,将对以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同时,按损失价值的50%给予赔偿.(十五)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不及时向物资管理科反馈物资的动态信息(如地点、状态的变化等),对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十六)不按规定标识物资编码,或损坏、丢失编码牌,对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十七)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对领用物资造成损坏者,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并折价格100%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故意损坏者,加重处罚.以上情形,情节严重者将由矿责任追究小组对其责任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由经营助理牵头,企管办每月组织物资管理科、审计科、物资采购科、政工科、工会等部门对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采购、库存、跟踪管理、物资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给予处罚.第三十三条由物资管理科对各单位超时不用的物资及多报、重报计划的单位落实处罚意见.第三十四条各类处罚意见交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第十二节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抽度由物资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行之日起执行...附件:物资管理流程图由物资管理科管理,出、入库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