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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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共五则)

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共五则)

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共五则)第一篇: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二00八年八月修订)校研发[2005]12号一、研究生课程的选修1.选课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开课目录,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选课手续(网上选课)。

研究生网上选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选课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通知。

2.补选与退选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研究生可以补选和退选(网上进行)。

3.成绩与学分凡已参加网上选课的课程,其成绩一律记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研究生完成课程的各教学环节,且考核通过,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未办理选课手续而旁听的课程或对于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课内学时三分之一的硕士生,不得参加考试,不计成绩和学分。

若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或未按教师要求完成课程的教学环节,成绩记“0”分。

4.选修外校研究生课程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相应部分。

5.正式入学前选修的研究生课程在入学前经正式手续随本校研究生修过我校研究生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入学后,经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核实后,在两年内可认定成绩和学分。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者,原则上不允许提前选课。

二、课程考核及成绩确定1、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分是研究生课程学习强度的标志,而考试成绩则是研究生课程学习质量的标志。

凡课程学习及其它各种教学环节完成时,均须按培养计划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2、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研究生课程按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正式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均是考试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专题研究”、“教学实践”为考查课程,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记“通过”或“不通过”。

研究生课程考试方式可以是笔试(闭卷或开卷、课程论文)、口试或笔试加口试。

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要求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

党校学员百分制管理量化计分细则

党校学员百分制管理量化计分细则

党校学员百分制管理量化计分细则一、上课考勤(三次党课、3×6’)出勤者满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旷课者0分。

二、集体学习(一次、8’)1.出勤者4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旷课者0分。

2.学习笔记内容丰富、详实,字迹工整4分,其他情况依次递减,缺少的0分。

三、听课笔记(三次党课、3×6’)内容具体、详实,字迹工整5-6分;其他情况依次递减;缺少者0分。

四、小组讨论(二次、2×6’)1.全部参加者5-6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旷课者0分2.二次讨论都发言者6分,发言一次3分,没发言0分。

五、讨论发言(二次、2×6’)1.全部参加者5-6分,旷课者0分,请假者2分以下2.二次讨论都发言者6分,发言一次3分,没发言0分。

六、思想汇报(二篇、2×8’)内容丰富,有个人深刻见解和体会,字迹工整7-8分内容具体、详实,有总结体会,字迹一般5-6分内容简单,学习体会一般,有抄袭现象3-4分内容肤浅,思想体会不深刻,字迹潦草1-2分七、观看电影(一次、5’)出勤者满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未出席者0分。

八、观后感(一篇、5’)内容丰富,有个人深刻见解和体会,字迹工整5分内容具体、详实,有总结体会,字迹一般3-4分内容简单,学习体会一般,有抄袭现象1-2分内容肤浅,思想体会不深刻,字迹潦草0分九、义务劳动(一次、6’)出勤者满分,迟到早退3分以下,请假者2分以下,旷到者0分以上评分细则要求绝对公平、公正、公开,由各年级小组长负责执行,跟班党员实行监督管理,并经各年级辅导员审查签字,研究生学员由院党委书记审查签字;请各位负责人履行好职责,认真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做到即时打分、记录等相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需及时向跟班老师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期党校培训班管理学院教学点教学计划编辑:admin | 时间:2006-04-06 11:27:19 | 作者:| 来源:管理学院[上一篇] [下一篇]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党校[2006]1号文件关于“举办第六十三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精神,本期党校培训班采取分设教学点的组织形式完成党校教学及管理工作。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一、班主任的聘用(一)班主任按教学班配备,根据班级人数每个教学班配备1—2名班主任。

(二)班主任由研究生部负责聘请,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逐年聘任。

研究生部和各教学点根据学校规定的标准(100元/月)定期发给班主任津贴。

二、班主任的条件(一)班主任必须是政治思想过硬的党员干部或党员教师;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觉悟高,有较高的党性修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具有全心全意为教学和学员服务的精神,坚守岗位,关心和理解学员。

(三)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四)班主任的行政职级、专业技术职称应与所带班次相适应。

三、班主任的岗位职责(一)负责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利用谈话、班级活动和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员的交流沟通,掌握学员学习和思想状况,教育、引导学员遵守校规校纪,保证研究生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指导班委会和学习小组的组建,并带领班、组开展各项工作。

(三)配合任课教师认真执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时间,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班主任必须跟班听课,维持课堂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同时了解每位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协助做好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因故不能到岗,须事先向研究生部请假。

(五)负责学员到课考勤,保证平均到课率在60%以上。

班主任在上课时间提前15分钟到岗,有序组织学员签到,每次面授课结束,汇总该门课程考勤情况和请假情况报研究生部。

每学期对本班班组工作和学员学习、考勤等方面情况作出小结,并向学员进行讲评。

各班次考勤情况由研究生部每学期统计通报一次。

(六)及时准确发放学员课表、教材、学习资料等,按时将学员作业、课程论文理序后送交研究生部。

掌握班级学员考试情况,协助做好成绩管理及缓补考工作。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考场规则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考场规则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考场规则(试行)为端正考风,维护考场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一、学员提前10分钟凭学员证和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将证件按要求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

凡未带规定证件者,禁止进入考场。

二、学员接到试卷后,用指定用笔在规定的位置如实填写姓名、学员证号及其他必须填写的项目,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三、学员进入考场,手机与随身携带的物品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

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草稿纸、笔记本、计算器等到考试座位。

开卷考试,可带教材和规定的辅导资料。

四、考生迟到30分钟则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能交卷出场。

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吸烟。

考试期间禁止考生出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出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准许并陪同。

拒绝陪同或有其他不服从管理等表现者,责其终止考试。

六、学员对试题有疑问,涉及试题内容的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若发现试卷分发有误或字迹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情况,可举手询问。

七、学员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的油、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字迹工整、清晰;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或写在题签上的,一律无效。

八、学员答题完毕,举手示意,等监考人员核对答卷完整、齐全无误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将试卷翻放,离开考场。

不准将题签、答题纸、草稿纸等带走。

九、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擅自调换考场,不准私换座位,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夹带传递字条,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交换试卷,不准请人代考,不得妨碍考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对违纪舞弊学员,视情节轻重,按照《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该科成绩记零分、取消学籍处理。

研究生成绩管理细则

研究生成绩管理细则

硕士成绩管理细则为对旳执行学校教学管理旳各项有关规定,保证学校教学事务中成绩管理工作旳正常进行,建设良好、规范旳硕士成绩管理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1、学生必须参与所选课程和实践等教学环节(如下统称课程)旳考核。

考核无论及格或通过与否,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选课后未正式办理退课手续,不参与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以0分计,同步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察。

考试课程一律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并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考察课程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记为“通过”、“不通过”,考察课程成绩60分以上或者成绩为“通过”者,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成绩以百分制记载时,一律取整数。

3、有试验及作业旳课程,学生必须准时完毕试验(包括试验汇报)及作业方可参与考试。

至期末尚未完毕试验或交齐作业、试验汇报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抄袭作业视同未交作业。

4、每门课程成绩在成绩单中只记载一次。

重修(重考)后旳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在成绩后注明“重n”字样(n为重修或重考旳次数)。

5、因特殊原因导致重修旳课程成绩,无法覆盖原不及格课程成绩时,开课系应出具替代课程证明,注册中心根据其证明处理问题数据旳课程替代。

替代课程均应以被替代课程记载在学生成绩单中,课程学分,以实际所修学分数记录。

重修次数旳标注,以替代后旳合计次数为准。

6、学生考试作弊或旷考(无端不参与考核或参与考试不交卷,均以旷考论),除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外,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通过。

二、课程成绩管理1、教学记录任课教师应于学生选课旳补退选结束后及时运用校园网打印教学登记表,此表用于做平常教学记录及记录期中和期末旳考试成绩。

课程成绩录入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将教学记录与成绩单一起交开课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开课系教学办公室应妥善保留教学登记表(保留期一般为4~5年),以备查询。

每学期第9周注册中心安排硕士课程中期退选,任课教师可在第10~12周内通过校综合信息服务网页,确认自己所任教课程中实际参与考核旳学生名单。

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规定【模板】

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规定【模板】

XX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规定(2019年6月修订)为规范研究生课程学习环节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

一、研究生的课程及学分1、研究生课程一般每16-20课内学时对应1学分。

2、研究生必须按照学科/领域培养方案及个人课程学习计划选修课程。

3、研究生一外为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二外。

4、研究生所属学科/领域与本科所学不同时,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一定数量的本科核心课程,所修课程列入研究生个人成绩单,但不计入总学分要求。

二、国际联合培养学分认定1、制定学分转换方案在研究生出境学习前,由学院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学习内容、以及境外联合培养单位的学分计算方式制定《XX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交流学分转换方案》,并拟定选课计划。

原则上,研究生在境外所学课程应与其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相近,一般按1学分不少于16课内学时、1门基础课不超3学分、1门专业课不超2学分计算,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同一学院产生多个转换方案时,按序编号。

2、学分转换认定回国后,申请学分转换认定的研究生填写《XX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学院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所制定的“学分转换方案”、以及境外培养单位出具的可认定的成绩单,对研究生公派联合培养期间所修学分予以转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系统审核学院将已认定的学分转换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用以完成培养方案审核。

4、学分转换限制教育部办公厅规定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原则上应在北航校内完成。

我校接收的港澳台生的该部分学分可由学科培养方案内其它课程学分替代。

在境内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应按期参加由学院统一或单独组织的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环节的学分不允许采用学分转换方式获得。

三、研究生课程的选修1、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及选课研究生应根据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研究计划等。

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管理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学业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

各专业应以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及成绩管理考核可根据不同的课程情况采用笔试(闭卷或开卷,必须在规定考核时间内交卷)、口试(必须有明确的试题)、论文等多种形式。

任何考核方式都应围绕教学大纲的内容进行。

学位课程考核必须采取闭卷的方式,不能完全由学期论文代替考试,但学期论文可以作为课程考试成绩的一部分。

学位课考试要逐步过渡到试题库。

所有笔试的试卷及口试的记录都应予以保留备查。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填写好成绩考核单(学位课程考试应附试题及考卷)交学院(室、所、中心)教学干事,教学干事将有关专业课成绩登入《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表》和《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并于每学期开学初,将上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成绩报送研究生学院汇总。

公共课成绩由任课教师直接送研究生学院。

三、成绩评定标准实用文档课程考核成绩主要根据课程教学结束时的考试结果来评定,必要时可参考平时成绩。

成绩的评定采取五级分制或百分制。

其换算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学位课程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四、课程免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得免修。

如因特殊原因要求免修的,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参加由学院(室、所、中心)和研究生学院组织的免修考试。

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经导师同意,学院(室、所、中心)审核,研究生学院批准后方可免修。

但免修课程不能免试,免修研究生必须参加课程考试,登记成绩时应注明“免修”字样。

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规定【模板】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规定【模板】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略)第二部分毕业论文撰写一、撰写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和现实问题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勤奋努力完成写作。

(二)论文要求围绕所学学科和专业进行探讨和研究,紧密结合地区、行业及单位的实际。

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对提出的观点和见解作比较充分的分析和论证。

(三)言之有理,论之有据,逻辑严谨,文字通畅。

(四)毕业论文字数为15000字以上,论文摘要为300-500字左右。

(五)论文所引用经典著作,文献资料和他人的观点,均应注明出处和来源。

(六)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应是本人研究成果,不得网上下载,不准抄袭他人文章或由他人代写。

(七)按规定时限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和上报,无特殊情况逾期一周以上者,按不能完成论文处理,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

二、毕业论文构成规范论文构成主要内容依次为:封面;扉页;内容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导言);正文;注释;参考文献;致词等。

(一)论文题目要正确表达论文的中心内容,准确得体,题目字数适当,一般不超过25个字。

(二)论文内容摘要是对论文主要内容及观点的概括,应简短精炼,重点突出其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一般要求在300—500字之间。

摘要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关键词。

(三)论文目录:论文目录是整篇论文的缩影,是全文的骨架,起到疏通思路,形成结构的作用。

论文目录只显示一、二级标题,并标明各个标题在文章中的页码。

(四)前言(导言):导言内容为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存在问题,本论文要解决的问题与思路,这项成果的应用价值与理论意义。

(五)论文正文:正文是文即论文的主体部分,主要要求:1.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论述充分。

在职研究生管理办法

在职研究生管理办法

在职研究生管理办法职研究生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在职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在职研究生的权益,提高在职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下面是一份范例,在职研究生管理办法,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在职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提高在职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职研究生是在工作单位基础上,参加研究生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在职研究生教育以提高其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目标,培养具有掌握高阶科学技术和研究方法、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研究人才。

第四条在职研究生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在职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生与录取第五条在职研究生招生主要根据工作单位的需求和职务条件,经过考试、面试和考核等方式选拔。

第六条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各工作单位按照需求和教育能力提出,并报送给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录取。

第七条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具有高度的社会公平性和竞争性,不能有任何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

第三章课程学习第八条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第九条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主要包括学习科研方法、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选修课程等。

学校应根据在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

第十条在职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并积极完成相关作业、实验和论文等。

第四章导师指导第十一条在职研究生应由工作单位和学校分配指导教师,提供科研和学术指导。

第十二条指导教师应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在职研究生进行面谈,指导其科研工作,并审定在职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

第五章科研与实践第十四条在职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开展实践工作,提升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

第十五条在职研究生应按照科研计划和研究方向,选择科研课题,并进行独立或合作的科研工作。

第十六条在职研究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科研报告和论文,并参加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

第六章学术评定第十七条在职研究生的学术评定主要根据其课程学习、科研工作和论文质量等因素进行。

党校学员学分管理制度范文

党校学员学分管理制度范文

党校学员学分管理制度范文党校学员学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校学员学分管理,加强对党校学员培养过程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党校学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树立党校学员的学术荣誉感和责任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党校学员学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党校学员,包括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第三条党校学员学分管理采取学时和学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时是指学员在党校学习的时间长度,学分是指学员学习和掌握某一门课程所获得的学术成果和评估结果。

第四条党校学员有权利按照本管理制度取得学分,党校学员同时也有义务遵守本管理制度,接受学分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学分获取与认定第五条党校学员学分获取主要有课程学习、论文研究、学术活动、实践实习等方式。

第六条课程学习是党校学员主要的学分获取方式,党校设置了一系列相关的课程,党校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党校设定的课程要求进行选择学习。

第七条论文研究是党校学员学分获取的重要方式。

党校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业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论文课题进行研究。

论文研究分为论文课程和研究报告两个阶段,学员需要完成规定的论文写作和报告工作,经过学校评审才能获得学分。

第八条学术活动是学员学分获取的重要补充方式,党校学员可以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竞赛等活动,通过发表学术论文或者参与学术讨论来获得学分。

第九条实践实习是党校学员学分获取的重要途径。

党校学员可以参与党校组织的实践实习项目,通过实际操作或者参与实践项目的策划和管理来获得学分。

第十条党校学员学分获取的规定由党校根据课程设置和学员需求进行具体确定,党校将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学分认定规则对学员的学分进行认定。

第三章学分管理与评估第十一条党校学员学分管理采取统一的教学管理和学分评估制度。

党校学员在学习期间,需要按照学校的学时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并完成相关的学习任务和作业。

第十二条党校学员学分管理采用学分制度,学员需要累积一定的学分才能获得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组工作规定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组工作规定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组工作规定
(试行)
一、教学班是本校实施教学和管理的基层组织。

被录取的学员均应编入教学班参加学习活动。

每个教学班都要建立班委会并划分若干学习小组。

二、班委会是班级学员群众性的组织,是校方、班主任和学员之间联系的纽带,是为学员服务的班级领导机构。

三、班委会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校教育方针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二)带领全体学员全面执行《学员守则》和研究生各项规章制度。

(三)及时了解和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协助班主任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

(五)根据在职教育的特点和本班实际围绕教学开展班级活动。

(六)及时布置和小结班委会的工作。

四、班委会成员根据需要由若干人组成,班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方法。

五、班委会成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关心集体,热诚服务,模范遵守《学员守则》。

六、根据便于管理,便于互助自学的原则,一个教学班可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小组人数要适中。

小组可设1-2名组长,组长要全面抓好小组学员的出勤、学习、思想等工作,组织好自学和互帮互学活动。

七、各办学点和班主任要关心班组成员,支持班组成员的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奖励。

要把他们所任职务和工作情况,记录在学员登记表上。

党校教学考核办法

党校教学考核办法

党校教学考核办法第一篇:党校教学考核办法党校教学考核办法为全面、准确地把握教学质量,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加强对教学的监督,促进党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教学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原则;(三)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一)对教学质量的考核对教学质量的考核主要以学员填写的“党校教学质量评估表”为依据,以年为单位,年终由教务科对党校主体班次和行政学员主体班次进行统计,计算出教师授课的总体得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教学质量评估主要由以下几项内容构成:非常满意率(评估表中非常满意的票数/总票数)、满意率(评估表中满意的票数/总票数)、基本满意率(评估表中基本满意的票数/总票数)、不满意率(评估表中不满意的票数/总票数)、教学质量得分。

2、教学质量评估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公式为教学质量得分=(非常满意率×50%+满意率×40%+基本满意率×10%)÷75%×100-不满意率÷25%×100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排定名次,第一名为100分(排名得分),然后据此计算出排名系数(排名系数=100÷第一名评估得分)。

第二名排名得分=第二名教学质量得分×排名系数,依此类推(函授部研究生班教学和主体班教学采用统一标准评估计算)。

函授部其他班次按照此评估办法计算出每位教师得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排名得分,然后根据主体班教学质量与函授班教学质量7:3的比例合计出每位教师的最后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排名得分。

(二)对教学数量的考核对教学数量的考核主要以课时量为依据,课时量指所有班次的总课时量。

1、课时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专题授课时数:指在主体班次或其他班次开设专题或讲座课的授课时数,每讲授1小时按照1课时计算;2)基础课授课时数:指在主体班次或其他班次开设基础课的授课时数,每讲授1小时按照1课时计算。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面授考勤管理办法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面授考勤管理办法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面授考勤管理办法
为维护课堂秩序,促进学员学习,保证教学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员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参加面授,并进行考勤。

班级考勤由班主任负责,研究生部负责对考勤情况随时督查。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者,须持单位证明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天以上报分管校长批准,不能参加正考。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总课时的1/2时,责令其退学。

(三)一门课面授出满勤为12分,每半天2分,出勤数不够6分,取消参加该门课程正式考试的资格,参加补考。

(四)学员必须准时到达上课教室,不准迟到、早退。

开始上课15分钟后进入教室的为迟到一次,下课前15分钟及以上离开教室的为早退一次。

迟到早退累积2次算缺勤1次。

(五)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分别采用点名、本人签到等不同方式进行,上下午各一次。

考勤由学员本人如实填写,不得代签。

考勤情况每天由研究生部取回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一门课面授结束,班主任汇总该门课考勤和请假情况报研究生部备案。

学员在校期间请假、旷课等情况均记入本人考勤登记表,供考试记分及毕业考核时参考。

1。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2016年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以培养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目标。

主要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党性修养,具备较强的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党政机关能够担当重任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才及部分理论骨干人才。

二、专业、学制与课程设置开设经济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政治学四个专业,学制两年半,2016年8月入学。

经济管理专业主要开设管理学、宏观经济管理学、管理经济学、财政学、国际金融等课程;公共管理专业主要开设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公共政策研究、公共部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等课程;法律专业主要开设法理学、经济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诉讼法等课程;政治学专业主要开设发展政治学、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外政党制度研究、当代中国外交概论、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研究、政府经济学等课程。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报考者必须有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重点招收思想政治良好,业务优秀,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

招生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人事部门同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统一资格审查,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4月15日填写报名表:报名者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 (也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党校网站下载报名表), 按规定内容填写,经所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报名表交回报名点。

内蒙古党校网址:。

报名材料包括:1.报告登记表;2.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包括本人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政治面貌等内容);3.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职称聘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5.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一寸近期同一底片免冠照片四张(其中一张贴于报考表标示位置,其余各张背后写清姓名);报考费60元。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守则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守则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守则
(试行)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切实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令。

三、端正学习态度,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研究生的各项规章制度。

把学习的基点放在自学上,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独立完成作业,圆满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尊重教师,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上课提前进入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关闭手机,不允许随便交谈,保持课堂肃静。

爱护学校公共设施,保持教室卫生,在教室内不吸烟。

五、积极参加班组集体活动,关心同学,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籍管理、保障教学计划的正常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与注册(一)凡被本校录取的研究生班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4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相片报到注册,并缴纳学费、教材费。

经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学籍。

(二)无故不报到注册或因特殊原因不报到注册办理有关手续超过两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员因健康或工作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四)在籍学员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注册登记和缴费手续。

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故暂时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要履行请假手续。

(五)学员报到注册后,因某种原因需要休学、退学者,已缴的学费、教材费不予退还,教材照发。

(六)学员按入学注册时填报(报考)的专业编班学习,一律不得改换专业。

(七)新学员注册后,各教学点务必将学籍库所含项目(学员代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等)准确核对,于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部,经研究生部核对后存入学注册库,入学至毕业,学员基本信息一律不再变动。

在籍学员学籍变动情况上报时间同上。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一)、学员因工作需要等原因转到我院其它教学点学习,须事先向办学单位提出申请,到研究生部办理相关手续。

转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

转学学员原办学单位保留该学员学号,不得挪用。

接受单位续编新学号,注明原办学单位及原学号内容。

本院一律不办理转至其他院校学习的手续。

(二)学员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学习要求休学者,需持个人申请向所在办学点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部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不得超过3年。

休学期满,需持休学证明在新学年开始前申请复学,办理复学手续,随下一年级学习。

(三)学员一学期旷课累计达面授课时的1/2课时、休学超过3年、考试严重作弊、无故不按计划完成论文、在论文中剽窃他人成果,凡有以上情况之一者,责令退学并不再受理复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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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
(试行)
为落实研究生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门课程的考核成绩由考勤分、作业分、考试卷面分或课程论文分三项合并计算,考勤占15%,作业占15%,考试卷面分或课程论文分占70%。

作业零分者,该门课程以不及格论处。

二、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每学期因缺勤参加补考总数不得超过2门,毕业总补考达到4门以上者,跟下届重修。

三、考核办法分闭卷考试、开卷考查、撰写课程论文三种。

四、作业包括课堂作业和课后作业两部分,由任课教师负责,作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班主任,逾期不交和雷同者,作业成绩按零分记。

五、课程论文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班主任,迟交不计成绩。

课程论文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笔,凡雷同者一律按零分记,不允许参加补考,只能参加总补考。

六、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印发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阅卷。

七、学员必须按规定修完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才能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其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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