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出具规范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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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出具规范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

点击次数:224 发布时间:2009-7-28 14:56:37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是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最终产品,是种子检验工作质量的具体表现形式。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检验机构的形象和信誉。

1 签发检验报告的条件

1.1签发检验报告的机构

签发检验报告的机构必须有专门的检验人员和检验场所,目前从事检测工作,并通过能力考核台格的种子检验机构。,

1.2被检种属于规程所列举的一个种

如果要出具检验报告,其种子只能属于GB/T3543.2一1995表1中所列举的124个种类中的一种.不能签发未列入规程的种或规程中列入种的混合种的检验报告。

1.3检验方法

检验必须采用规程规定的方法。

L4种子批

种子批的每个容器必须封口,并有批号。只有这样,检验报告才能与种子批联系起来,实现可追溯性。

1.5送检样品的扦取和处理

报告上的检验项目所报告的结果只能从同一种子批同一送检样品中获取,供水分测定的样品需要防湿包装。

上述第4和第5条的规定只适用于签发种子批的检验报告,对于一般委托检验只对样晶负责的检验报告,没有必要要求符合第4和第5条的规定。

2检验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2.l检验报告的内容

检验报告通常包括如下内容:(1)标题;(2)检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3)用户名称和地址;(4)扦样及封缄单位的名称;(5)报告的唯一识别编号;(6)种了批号及封缄;(7)来样数量、代表数量(即批重);(8)扦样时期;(9)接收样品时期;(10)样品编号;(11)检验时期;(12)检验项目和结果;(13)有关检验方法的说明;14)对检验结论的说明;(15)报告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字及签发日期;(16)未经质检站批准,不得

部分复制检验报告的声明。

2.2检验报告的要求

检验报告要符合如下要求:(1)报告格式应规范、统一;(2)报告不能有增加、修改、替换或涂改的迹象;(3)在同一时问内有效报告只能是一份(请不要混淆:检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予委托方,另一份与原始记录一同存档);(4)报告要为用户保密,并作为档案保存六年。

检测结果要按照规程规定的计算、表示和报告要求进行填报。若在检验结束前急需了解某一测定项目的结果,可签发临时检验报告,即在检验报告上附有“最后检验报告将在检验结束时签发”的说明。

3检验报告的填写

3.1表头信息的填写

3.1.1 签发检验报告的单位名称和地址应采用全称。

3.1 2 日期填写格式按照ccYY—MM—DD,如:2008—07—25.

3.l.3种的学名与GB,r3543 2—1995中的表1一致,不能确定种名的可用属名。

3.2检测结果的填写

净度分析项目应按净种子的重量百分率填报,结果保留一位小数;发芽试验以正常幼苗最近似的整数填报;水分测定项目应填报至最接近的01%.品种纯度鉴定应填报品种纯度的百分率;生活力四唑测定应按下列格式填报:“四唑测定:…一%有生活力种子”(有硬实也应填报);重量测定应按下列格式填报:“重量(干粒):…g._;种子健康测定应填报病原菌的学名以及感染的百分率。

4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

种子贸易有时往往要求报告注明有关与种子质量真实性说明(如标准、标签、合同等)符合性情况。规程规定的报告也允许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这些符合性说明,这种符合性说明称为检验结论。

4.1结果判定

检验结束后,检验机构依照种子法的规定和相关种子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企业明示的质量承诺,并根据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所规定的允许误差对种子质量进行科学判定.在种子检验中,误差是客观存在的,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而不能完全避免:若检测值与标准规定值或标簦标注值之差在允许误差之内,判定样品的种子质量是合格的;反之,若检测值与标准规定值或标签标注值之差超过允许误差,则判定样品的种子质量是不合格的。

4.2检验结论

4.2.1检验结论语言应简炼、清晰、明确。指令性检验、仲裁检验的报告应作合格性判定结论,检验结论的通常用语为:“依据xx标准(或标签标注),该样品所检项xx、xx不合格(或合格)”;其它类检验的报告根据需要只作符合性判定结论,通常用语为“依据xx标

准(或标签标注),该样品所检项xx符合(或不符合)xx级标准(或质量最诺)”,附页中单项判定栏司写“符合(或不符合)”。

4.2.2在不能提供产品标准或检验标准、质量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指标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采用非标方法检验等情况下,一律不出具检验报告,只打印检验数据清单或检验结果报告单。

4.2.3委托检验样品,由于对其样品背景及检测目的不明+原则上不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用语为“不作结论,或“结果见附页”。对监督抽查或行业统检等政府部门委托的样品检验,以及仲裁检验的检验报告,必须作出明确的质量判定。

4.2.4若由本质检站实施抽样,检验结论应对抽查批{有效。否则,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s报告的更改

如已发出的检验报告内容有误或需补充说明,应按照规定,签署一份“对编号×××检验报告的更正”的文件,与“更正报告”一同发至委托方,同时声明原报告作废。

更正报告的格式、编号与原报告相同,但在编号后加字母“G”以示更正。

6报告的归档

完成后的检验报告副本应及时归档,保存期为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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