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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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3 2010.2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请按照“注意事项”wk.baidu.com确填写本表各栏
申请号 ① 专 利 发明创造名称 申 请
申请日
② 声明内容:
本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递交日
申请号条码 挂号条码
根据专利法第 32 条的规定,声明撤回上述专利申请。
③全体申请人或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④附件清单 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 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名称:
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在本表第③栏签字或者盖章,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 申请的证明材料。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在本表第⑤栏盖章,并由全体申请人在 本表第③栏签字或者盖章,或者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四、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 终止。
,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⑤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⑥ 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100013 2010.2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
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申请人要求撤回专利申请,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在本表第③栏签字或者盖章;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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