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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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
简答:
1.环境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第一,作为完整法保护对象的环境,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具体。第二,环境法法中的环境的外延小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第三,某种环境要素是否能够获得法律保护拒绝与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环境功能中的作用。
2.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一)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二)认识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
3.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一)人类社会早期的环境问题(二)以农业为主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环境问题(三)产业革命以后的20世纪60年代的环境问题(四)当前世界的环境问题
4.环境法(定义)的三层主要含义:1.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环境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类同自然和谐发展。3.环境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包括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5.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法。
三项任务: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与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二是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公众健康,三是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项任务是保护环境与资源是之前目的。第二项任务保护公众健康,是环境法的根本任务。第三项任务促进社会加强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内在相互制约依存。
6.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一)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参加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二)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指化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的实现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强制。(三)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行为其中物是指可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7.环境立法的指导原则:(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三)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8.环境管理的原则:(一)综合性原则(二)区域性原则(三)预测性原则(四)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9.环境标准体系中的五类,三级,五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三级是指国家级,地方级和环境保护部级三级10.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一)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依据(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三)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合法证据的依据
11.环境许可制度的管理程序:(一)申请(二)审查(三)决定(四)监督(五)处理
12.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一)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制度(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环境许可制度(四)环境调查与监测制度(五)环境税费制度(六)治理、恢复与补救制度
论述:
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中国环境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一,它的基本原则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第二,不能将其与一般立法,司法原则和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第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法,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
(一)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建成协调发展原则是指国家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应当与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相适应,促进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即满足当前需要且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方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协调发展原则的核心理念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方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
贯彻和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是各国政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共同责任。(二)预防原则,又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一般只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和国家的环境管理,采取预测分析与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
在(先污染后治理)的提出的原因有:一、具有不可逆转性,二、经济上说不合理,三、后果出现的时间跨度大
如何贯彻预防原则,全面规划和合理布局,采用环境标准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的三个基本权利是被告直相关信息的权利被咨询相关信息的权利意见被慎重考虑的权利
(四)损害者负担原则:来源于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
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治理和养护
污染者治理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和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作出关于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决策,一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施工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事前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规划体系
环境质量评价包括三类:一是回顾评价,二是现状评价,三是预断评价
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他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环境影响价值都是贯彻预防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
从法律上来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法中的适用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一是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二是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关的“三同时”制度
1.“三同时”制度的含义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