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笔记
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考试重点知识总结
第一章环境与环境保护绪论一、名词解释1、环境: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2、人类环境:“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3、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4、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形成的,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5、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6、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7、次生环境问题:是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
8、环境破坏: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9、环境污染: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现象。
10、环境保护: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二、简答题1、简述人类环境的概念以及环境科学对环境的分类。
“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2、简述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范围及其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环境法的“环境”,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指的是围绕着人类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境(物质条件和空间)。
环境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环境法环境: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的关系: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他们在性质上本属于自然存在、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的统一体。
当人类以一种静态的眼光来看待围绕人类存在的全部自然界这个整体时,就出现了环境的概念;当人类以是否对人类有用的角度来看待自然界这个整体时,就出现了自然资源的概念;当人类从生物的生存条件以及相互关系的角度来看环境问题的成因【论述】:概念: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生活,给人类生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问题是随着人类的进化发展而不断演变发展起来的。
环境问题的成因:早期起因于人类对自然资源所造成的人为破坏。
十八世纪工业革命时期及以后,环境问题的主要成因还要加上因工业化和都市化、人口的激增、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科技的滥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
主要在于:首先,机器的使用虽然提高了生产力,同时也加大了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以及浪费其次,世界人口激增,给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
最后,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给人类带来了灭顶之灾的隐患环境法定义: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认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立法目的:【选择】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有二: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任务;二是“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目的。
国际环境法的目的:第一是为了当代人类自身利益的环境保护阶段。
第二是包含未来世代人类利益的环境保护阶段。
环境法特征:(一)法律规范构成的科技性,体现有二。
第一,根据科学技术以及科学推理的结论确立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第二,第二,根据自然科学规律(生态规律)确立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准则。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
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一、概述环境法是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在复习环境法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这些原则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三、环境法中的主要法律文件1. 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的目标、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管理、环境责任等内容。
2. 自然资源法:涉及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方面的规定。
3. 生态保护法:主要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防止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前进行的一种评估,以评估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考虑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等内容。
五、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大气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六、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另一大重点。
在水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资源管理等内容。
七、土壤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是近年来环境保护的新领域。
在土壤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土壤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土壤修复技术、土壤污染责任等内容。
八、噪声污染治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在噪声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噪声源排放标准、噪声治理措施、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知识。
九、环境监管与执法环境监管与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在环境监管与执法中,需要了解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与权力、环境执法程序等内容。
十、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是一种司法救济手段,旨在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1、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范,一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
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范。
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2、简述噪声污染的特点噪声既是一种公害,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
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
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声学特性简单地说,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一切声学的特性和规律。
但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它的强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
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是噪声级。
3、简述可持续发展的内涵(1)突出发展的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区别,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2)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
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环境法考试重点
环境法考试重点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环境资源问题的现状。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变化或者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现象。
在环境科学上,环境问题分为:(1)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2)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包括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环境法上所指的环境问题)三、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综合。
1、环境法是法的一种。
2、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表现形式的总称或综合体。
3、环境法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4、环境法主要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四、论述:为什么环境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指法学上对一国的法律规范或法律法规按其所调整的对象、调整方法或其他标准所作的基本分类。
所谓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包括如下含义:1、环境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是一个法学概念。
2、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环境法学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它们是相互依赖、影响、促进的两个方面。
3、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最集中、扼要地体现了环境法的根本特征。
主要理由:1、环境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划定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之一是法的调整对象,即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的法律部门有不同的调整对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必须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2、环境法有其产生、发展和存在的特定原因。
3、环境法有特定的目的、任务和功能。
4、环境法已具备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体系、规模和地位,这是一个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一、名词解释1.环境问题:在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的作用下发生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变化的现象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活着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3.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4.环境侵权: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享受平等民事权益的行为。
5.环境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保护与改善环境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为环境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社会关系,即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关系。
6.排污许可: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八项制度之一,是以许可证为载体的,是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进行约束的一种制度。
二、简答题论述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国家按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要求,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放在较优先的位置予以考虑和对待。
(2)预防为主原则: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并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的原则。
(3)综合治理原则:法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4)公众参与原则:群众参与,依靠群众保护原则。
(5)损害担责原则:任何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三同时制度(1)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2)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开始仅限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业后来不断扩大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法高分背诵笔记
环境法高分背诵笔记一、绪论●环境1.环境科学: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其中可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天然或加工后自然因素总体2.分类:形成要素:自然形成/人工改造;功能:生态/生活3.环境保护法: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公共性、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第二条)●生活生态环境,“大环境”●人类生存发展必须且法律可以加以保护●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不包括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环境问题:自然界/人类活动——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破坏——对人类社会经济法发展、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其他生物产生有害影响(自然性加人为性;科技关联性;整体性;外部性)1.自然界活动引起: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类环境问题(救灾防灾法)2.人类活动引起:次生环境问题/第二类环境问题(环境法)●环境破坏(开发性)●环境污染(投入性)●二者互为因果,密切联系,相互影响。
同:环境要素的破坏;人类不合理利用开发关系。
异:产生原因;解决方式3.产生发展:原始——农牧业(破坏)——现代工业(污染)4.国家:发达国家:工业化技术发展;发展中:发展不足5.我国环境问题成因●主:工业生产、科技进步、人口压力●客:市场失灵、政策失误、科学不确定性、国际贸易影响●环境保护1.1972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首次提出;1992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可持续发展”2.环境保护:1、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2、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发展二、环保法●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对象是环境社会关系2.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范围3.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点:科学技术性;综合性和广泛性;可持续发展性●目的:二元论: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立法目的: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一条)●政府环境保护责任1.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十三条)2.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一、判断题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
√10.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11.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2.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
×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18.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1、区分何种为原生环境问题,何种为次生环境问题;(1).由自然演变和自然灾害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做原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一环境问题。
原生环境问题是自然环境本身发展演变而引起的。
原生环境问题主要有: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洪涝、干旱、台风、崩塌、滑坡、泥石流,以及区域自然环境质量恶劣所引起的地方病等。
这一类环境问题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于自然界中,而且一般不能为所预见和预防。
(2) 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做次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二环境问题。
次生环境问题一般又分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两大类。
环境污染是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了变化,与原来的情况相比,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环境破坏是人类活动直接作用于自然环境引起的。
例如乱砍滥伐引起的森林植被的破坏;过度放牧引起的草原退化;大面积开垦草原引起的沙漠化和土地沙化;滥采滥捕使珍稀物种灭绝;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等。
2、各种环境问题的成因,比如:a、酸雨的成因,是由于二氧化硫气体排放到空气中与氧气发生氧化反应,形成硫酸而导致的二次污染;b、地球变暖,是由于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成分是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气体;c、臭氧层空洞,因为向大气排放大量的氯氟烃类化合物(如制冷剂氟利昂)造成的。
等等3、关于5大环境标准(见P119)极其法律意义(P122-P123)(1)、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
环境质量标准反映了人群、动植物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也标志着在一定时期国家为控制污染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能达到的水平。
环境质量标准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是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法律意义: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依据。
环境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着,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中南财大-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题型选择5*2’(单选)判改5*3’(判断1’、改错2’)名释3*4’简答2*6’论述1*9’分析42’(案例15'、材料15'、法条对照(新旧法从中看出什么)12’1、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同的解决方案(1)环境污染两大解决方案公共,管制税收补贴交易许可证私人,慈善行为道德约束科斯定理(最大限度降低交易程度)新法,学校新闻媒体公众(2)生态破坏解决方案强调规划、自然资源的权属、禁限制2、环境法的作用定纷止争:管制税收补贴3、(1)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建设项目和部分规划建设项目:重大:报告书中等:报告表较轻:登记表河水排污需拿到排污许可——以浓度为主,总量为辅(2)排污收费排污许可三同时制度(3)环境标准排污标准质量标准1、环境问题及分类;环境问题产生阶段(两大);局部阶段的三个时期;八大公害2、个人:通过法律、市场作用机制、共有财产转化为私有财产规范人的行为3、国家:源头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事前,环评、三同时、许可证;事中,排污许可、排污收费、日常监督;事后,限期治理)行政:投资环保项目、监督管理、引导作用、行政命令管制4、公众参与原则、条件(环境知情权、环境信息公开、程序性保障)5、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早期:89年环保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属于经济发展的从属地位;现在:经济的发展在环境的限度内,可持续发展,在立法中有所体现6、新环保法的修改的热点和发展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行政管理、经济方式引导、环境公益诉讼、环评制度、环境诉讼7、可持续发展概念(布伦特兰);本质内涵及特征8、环境权;公民环境权概念、特征、内容、形式9、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10、环境资源民事责任、诉讼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和第二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是因自然界自身变化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第二环境问题是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不恰当地开发利用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环境法高分背诵笔记
环境法高分背诵笔记一、绪论●环境1.环境科学: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其中可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天然或加工后自然因素总体2.分类:形成要素:自然形成/人工改造;功能:生态/生活3.环境保护法: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公共性、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第二条)●生活生态环境,“大环境”●人类生存发展必须且法律可以加以保护●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不包括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环境问题:自然界/人类活动——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破坏——对人类社会经济法发展、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其他生物产生有害影响(自然性加人为性;科技关联性;整体性;外部性)1.自然界活动引起: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类环境问题(救灾防灾法)2.人类活动引起:次生环境问题/第二类环境问题(环境法)●环境破坏(开发性)●环境污染(投入性)●二者互为因果,密切联系,相互影响。
同:环境要素的破坏;人类不合理利用开发关系。
异:产生原因;解决方式3.产生发展:原始——农牧业(破坏)——现代工业(污染)4.国家:发达国家:工业化技术发展;发展中:发展不足5.我国环境问题成因●主:工业生产、科技进步、人口压力●客:市场失灵、政策失误、科学不确定性、国际贸易影响●环境保护1.1972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首次提出;1992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可持续发展”2.环境保护:1、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2、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发展二、环保法●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对象是环境社会关系2.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范围3.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点:科学技术性;综合性和广泛性;可持续发展性●目的:二元论: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立法目的: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一条)●政府环境保护责任1.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十三条)2.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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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
简答:
1.环境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第一,作为完整法保护对象的环境,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具体。
第二,环境法法中的环境的外延小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第三,某种环境要素是否能够获得法律保护拒绝与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环境功能中的作用。
2.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一)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二)认识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
3.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一)人类社会早期的环境问题(二)以农业为主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环境问题(三)产业革命以后的20世纪60年代的环境问题(四)当前世界的环境问题
4.环境法(定义)的三层主要含义:1.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
环境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类同自然和谐发展。
3.环境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包括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5.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法。
三项任务: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与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二是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公众健康,三是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项任务是保护环境与资源是之前目的。
第二项任务保护公众健康,是环境法的根本任务。
第三项任务促进社会加强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内在相互制约依存。
6.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一)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参加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指化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的实现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强制。
(三)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行为其中物是指可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
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7.环境立法的指导原则:(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三)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8.环境管理的原则:(一)综合性原则(二)区域性原则(三)预测性原则(四)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9.环境标准体系中的五类,三级,五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三级是指国家级,地方级和环境保护部级三级10.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一)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依据(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三)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合法证据的依据
11.环境许可制度的管理程序:(一)申请(二)审查(三)决定(四)监督(五)处理
12.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一)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制度(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环境许可制度(四)环境调查与监测制度(五)环境税费制度(六)治理、恢复与补救制度
论述:
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中国环境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一,它的基本原则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第二,不能将其与一般立法,司法原则和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第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法,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
(一)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建成协调发展原则是指国家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应当与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相适应,促进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即满足当前需要且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方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协调发展原则的核心理念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方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
贯彻和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是各国政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共同责任。
(二)预防原则,又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一般只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和国家的环境管理,采取预测分析与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
在(先污染后治理)的提出的原因有:一、具有不可逆转性,二、经济上说不合理,三、后果出现的时间跨度大
如何贯彻预防原则,全面规划和合理布局,采用环境标准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的三个基本权利是被告直相关信息的权利被咨询相关信息的权利意见被慎重考虑的权利
(四)损害者负担原则:来源于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
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治理和养护
污染者治理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和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作出关于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决策,一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施工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事前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规划体系
环境质量评价包括三类:一是回顾评价,二是现状评价,三是预断评价
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他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环境影响价值都是贯彻预防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
从法律上来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法中的适用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一是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二是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关的“三同时”制度
1.“三同时”制度的含义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或者使用。
”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三同时”制度。
2.“三同时”制度的内容
同时设计是指在对有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设计时,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审制度,并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
所谓同时施工,指的是建设项目中有关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是指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相应的合格证后,该环境保护设施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并且,非经审批部门的许可,该环境保护设施不得停止运营。
3.“三同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关系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要补充。
我国从2003年9月开始施行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其评价范围也从过去的只限于建设项目扩大到政府规划。
而“三同时”制度还停留在对建设项目的环评阶段。
也就是说,现今的“三同时”制度和环评制度是相互脱离的,很难使其能有机地结合起来。
因此,有必要扩大“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从规划阶段开始,就对提议项目的污染防治设备的设计和施工等进行认真评价和审查论证。
同时,可以把“三同时”制度和环评制度放在同一法律部门进行规范。
例如,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就直接规定“三同时”制度;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记录与污染防治技术的可行性等问题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