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与思考
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思考不少于500字
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思考不少于500字
在当今社会,腐败现象是不可否认的。
腐败不仅损害了公平正义,而且还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即扭曲了市场机制和资源配置,影响了国家经济增长水平。
反腐败也是经济学所关心的话题。
反腐败措施大多采用行政强制和法律制裁,但是,面对复杂的腐败现象,仅仅依靠行政强制和法律制裁是不够的。
因此,采取有效的经济措施来抑制腐败现象,尤其是加强社会经济制度的监督,促进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发展,是防范和惩治腐败的重要途径。
首先,应加强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公正、透明、有效的公共决策制度,促进政府公开行政管理。
其次,应加强市场制度监督,及时发现和惩治任何行业中的腐败行为。
此外,国家还应加强司法部门的监督,对司法机关开展审计,以确保公正性。
最后,国家实行一套完整的财政改革,克服财政收入过低,支出过高的现状,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降低腐败的发生。
同时,全面改革非正规收入分配的制度,统一社会经济秩序,减少腐败的可能性。
总之,通过科学地研究、构建有效的经济制度,将有助于有效遏制腐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美国的反腐败制度: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推行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监管 政治献金等。
德国的反腐败制度:建立廉洁教育体系,强化媒体和公民社会监督,设立反腐败协调 机构等。
新加坡的反腐败制度:推行严厉的法律制裁,建立高效的反腐败机构,推行公务员道 德教育等。
印度的反腐败制度:推动公民参与反腐败,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推行信息公开和透 明度等。
定义: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 腐败的机会成本:腐败者因贪污受贿而放弃的合法收入和正常发展机会 经济成本:腐败导致资源配置扭曲,降低市场效率,增加交易成本 社会成本:腐败破坏公平竞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社会公信力
降低资源配置效率
扭曲市场价格信号
增加交易成本和降低生产 效率
Part Seven
全球反腐败倡议:G20、OECD等国际组织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反腐败工作,加强国际合作。
跨国腐败案例: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在反腐败方面的成功案例,如国际刑警组织、世界银行 等。
国际法律框架:国际反腐败公约、国际刑事法院等国际法律框架,为各国开展反腐败工作提供 法律支持。
经验与启示:各国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启示,如加强国内立法、强化国际合作等。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反腐败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监管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推进透明度和公开化,增加腐败行为的成本。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诚实守信和反对腐败的态度。
优化薪酬制度:通过合理的薪酬设计,激励员工积极反腐,减少腐败行为 的发生。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员工的腐败行为进行及时发现 和制止。
定义:通过游说、 行贿等不正当手 段获取经济利益
原因:信息不对 称、制度不健全、 监管不到位
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关于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一、腐败的经济学定义及其影响分析腐败是指利用职务之便、权力之力或者职务、权力之外的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私利的行为。
在经济学中,腐败通常会给整体经济造成不利的影响。
首先,腐败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其次,由于腐败导致政府机构的效率低下,影响了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力。
最后,腐败也会损害企业经济竞争力,使其面临更大的市场不确定性。
二、腐败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其解决思路腐败是多方面因素的结果,包括制度、社会、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
解决腐败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强化监管、加强司法力度、完善制度和加强教育等方面。
三、腐败问题下经济效率的探究腐败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浪费资源、削弱竞争、破坏经济安全。
为此,需要从经济学角度探究腐败问题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以及如何评估腐败的成本。
四、腐败问题的国际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腐败程度存在很大差别,这其中涉及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然而,腐败问题不是某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一种全局性的现象。
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全球反腐败进程。
五、基层腐败问题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基层腐败是指一些低层次的公共服务单位和基层政府中存在的腐败行为。
基层腐败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还严重威胁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需要加强基层反腐败工作,提高监管能力,树立廉洁奉公的意识。
案例分析:1、湖南耒阳市大堰镇贪污案2019年7月,湖南省耒阳市检察院对耒阳市大堰镇原副镇长李某某、财政所原所长刘某某等21人涉嫌受贿、贪污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公诉,案值高达1.5亿元。
该案反映出耒阳市大堰镇政府腐败问题突出、层层掩盖、互相包庇等现象,在当地引起了很大震动。
该案的存在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2、玻利维亚国有企业腐败案玻利维亚国有企业腐败案,是指玻利维亚电力公司、水泥公司等国有企业在2006年起的一系列腐败行为。
涉案金额高达数亿美元,其中不乏招标黑幕、贪污、虚假发票等腐败行为。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腐败是私有制的伴生物,并将与私有制一起消亡。
这里腐败指的是对公共财物的巧取豪夺和以权谋私。
私有制指的是公有和私有财产具有明确的产权,也就是人人都知道什么物品是自己的,什么物品不是自己的。
此文只讨论一般意义的事件和人,特殊性的事件(战争、救灾等)和特殊性的人(雷锋等)不适用本文。
自古至今,没人不痛恨腐败(包括腐败分子在内),统治者对腐败的惩治也非常严厉。
比如朱元璋就把贪官剥皮,填充稻草后放在衙门警示官员。
其他如坐牢、充军、抄家、砍头甚至凌迟处死各类刑罚繁多。
但我们看到这条路上浩浩荡荡,从不寂寞。
建国以来,有一段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最清明的时期,腐败行为最少。
改革开放后,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腐败有加剧之势。
对于治腐,有严刑峻法论、有以薪养廉论、有制度建设论、有道德教育论等等。
真正对腐败深恶痛绝的是三类人:最高统治者、最底层的老百姓、私营业主。
这是因为最高统治者拥有一切,最底层老百姓一无所有,而私营业主只拥有自己的财产。
这三类人也最廉洁:前者不会,中者不能,后者不必。
腐败产生于政府权力寻租。
只要政府具有资源分配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权力,腐败就不可避免。
其原因如下:一、目的偏移一个理性的政府必然以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己任,必然努力发展经济、捍卫人民各种权利。
否则,人民将推翻它。
执政党、国家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同样对每名公务员的从政目的作了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章接着还对党员规定了八条义务。
这些规定确保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确保了共产党员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确保了中国共产党八十六年的执政地位,确保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对党政机关腐败行为的经济学思考
对党政机关腐败行为的经济学思考由于党政机关的腐败行为总是与政府、组织、权力、官员相联系,因此,这些年人们多从政治的角度对腐败行为进行分析和研究。
然而也应该看到,党政机关的腐败行为同政治、法律行为一样,与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此,从经济学的视角对其作一些分析思考是大有益处的。
一、党政机关腐败行为的本质是权力商品化各级党政机关,是具体履行我们党执政领导职能,代表人民行使党政管理职权的领导机关和办事部门。
在党政机关中,领导干部比较集中,党员在干部职工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他们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其行为总是同权力紧密相连。
正因为如此,党政机关中的腐败行为也总是与权力密切联系。
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经济上的权钱交易、组织人事上的权官交易、生活作风上的权色交易等。
但无论何种交易,均离不开公共权力的变异,也离不开一个“钱”字。
从这个意义上说,权力的商品化是党政机关中腐败行为的基本特征。
应当说,各级党政机关中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
但确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经受不住考验,权力腐败现象仍在“边打边冒”。
从广州市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材料分析看,党政机关中的腐败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一些领导干部处在领导位臵,手中的权力比较大,他们将其变成了谋私的条件和资本,利用掌握的审批权、决定权、发包权,收受贵重礼品和巨额贿赂,笑纳下属单位和求其办事的人员送给的各种名堂的“孝敬费”。
从1994年到1998年,广州市直机关受处分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占违纪党员总数的53%。
第二种是,握有实权部门中的具体办事人员,“官不大,权不小”,他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致“行霸”式的“吃、拿、卡、要”现象屡禁不止。
这几年,广州市直机关查处的贪污受贿案件,相对集中在拥有各类实权的部门、部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种是,一些部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用权力换取部门利益。
有些部门利用管理国有资产的权力,“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些部门利用行政管理的权力,随意增设收费、罚款项目,以致多一项管理就多一个收费项目;有的部门为了维护本部门、本系统的利益,利用权力限制“非嫡系部队”进行本行业自由经营,以致引起民怨。
基于成本与收益经济学理论的腐败问题分析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现代金融2008年第9期总第307期在经济学上,腐败的概念是“通过关系而有意识地不遵从规则,以图从该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个体谋取利益”。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在剖析腐败现象时,开始运用经济学工具,利用不同的变量,创设不同的公式与模型对其进行研究、解释和说明。
本文以“成本与收益”函数为基础,对腐败行为进行多维度思考,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及治理对策。
一、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决策树模型根据委托与代理理论,决策者腐败的收益直接来源于贿赂收入。
决策者关于腐败和廉洁决策函数可以采用腐败与廉洁决策树模型(如图所示)。
当出现腐败机会或诱因时,决策者通常有两种选择:腐败或是廉洁。
如选择廉洁,将得到相应报酬,包括即期收入L和未来的预期收入P,以及道德满足感M。
如果选择腐败,将获得腐败收入(S)=直接贿赂收入(S1)+精神慰藉(S2),他将为此付出各种成本C。
腐败成本主要包括私人成本(C1)和社会成本(C2):私人成本(物质成本、精神成本和未来成本);社会成本包括资源配置非优化、制度设置不合理、国家机器偏废和社会不稳定等。
物质成本(X1)主要指目前薪金收入、福利收入和闲暇价格等;精神成本(X2)主要指:上级信任度、社会舆论和群众拥护度等;未来成本(X3)主要包括升迁的可能及所带来的收入、子女前途、罚金损失等。
其函数公式C=C1+C2=f1(X1,X2,X3)+f2(Y1,Y2,Y3,Y4)。
该函数比较复杂,存在两种可能的结果,这取决于腐败被查处的概率P和逃避的概率(1-P),而被查处的概率(P)的大小是一个关键变量。
决策者腐败的预期效用函数可以如下方程表示:Eu=U[S-p(C1+C2)+(I-p)(P+L),M]决策者作为理性人,在进行腐败决策时,必然要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以决定是否实施腐败。
当“成本<收益”时,会选择腐败;反之,会选择廉洁。
我们把这两个不等式通称为“腐败实施不等式”,它既是从深层次认识腐败的一把钥匙,也是从根本上反腐败的一大依据。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通过从腐败产生的根源寻租活动进行分析,认为其实质就是官僚阶层设租和抽租的过程。
鉴于寻租等腐败活动会造成资源误置、增加成本、妨碍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对如何预防腐败提出相应的经济学措施。
标签:腐败;租金;寻租1腐败的经济学分析从形式上来看,腐败主要表现为贪污贿赂、以权谋私、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兼职经商、渎职以及徇私舞弊等多种形式。
尽管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实质就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即“权钱交易”。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模仿,出现“权力泛化”现象。
于是,市场经济中正常的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或者交换资源的资源,“权力上市”最终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
那么,权力是如何完成利益交换和资源掠夺这一腐败的过程呢?从经济学上来看,腐败产生的根源在于,控制着政治市场和经济资源配置权力的官僚在个人私利最大化的刺激下,因为制度的欠缺,出现了机会主义行为——“设租”与“寻租”,和直接的非生产性寻利行为。
1.1租金和寻租对腐败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租金和寻租。
租金一词作为特定意义上的术语是20世纪70年代才在应用经济学理论中出现的,经济学家布坎南认为“租金是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出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款项的一部分”,因此租金是超出机会成本的收入,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超出资源或商品正常价值的价值,即“垄断利润”。
寻租就是寻求租金,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是狭义的寻租,是指利用行政、法律等手段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经济交易自由竞争,从而达到获取和维护即得利益的行为。
从经济学本质上来看,寻租及腐败是非市场经济(non-market economy)或政府失败(government failure)的一个基本类型,寻租是政府干预的副产品。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理论之一是“经济人”理论。斯密最早阐述了“经济人”思想,帕累托首先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斯密认为:“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帕累托认为,“经济人”总是在比较其边际效用,看怎样才能使自己获益最大。可见,“经济人”就是自利人,他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他人的或社会的利益;“经济人”也是理性人,他要考虑以最小的成本或代价获取最大的生产或利益。腐败产生的基础就是“经济人”行为,“经济人”为了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就可能利用制度、法律、政策的漏洞,徇私舞弊,巧取豪夺。
20世纪70年代,关于腐败的寻租理论问世,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强烈反响,布坎南因寻租理论及公共选择理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最早提出“寻租”概念的是克鲁格。所谓“寻租”就是追求非生产性的利益,或者追求管制带来的价格差。斯蒂格里兹认为,寻租就是从政府那里获得特殊的好处;布坎南认为,寻租指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活动的资源被用在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上了。也就是说,由于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形成了差价收入——租金。可见,哪里有垄断、特权和管制,哪里就有租金。贝克尔说:“腐败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外在产物,对经济的控制越多,腐败也就越严重。”日本学者青木昌彦提出了腐败的内部人控制理论。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经理人员是“内部人”,他们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倘若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他们极有可能侵害出资人的利益,形成腐败。因为内部人控制的资产往往属于“无保障资产”,如国有资产。
解决之道,关键在于进行“机制设计”,健全制度、法治。
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原文发表于《战略与管理》2000年12月) 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An Economics of Corruption)汪丁丁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一. 引言 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它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它不像经济学既有的分析对象那样可以实证地度量和统计,以致实证研究机构例如“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不得不采用“腐败感(perceived corruption index)”这类指标。
尽管有如此的实证研究方面的限制, 腐败(不论是隐蔽的还是公开的),人们对腐败的切实感受,以及腐败对社会政治经济肌体的侵蚀,仍然是最受公众关注的社会科学研究题目之一。
因此,对腐败的研究文献(主要分布于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内)自1990年代以来迅速积累,至今已经颇有“浩如烟海”之感。
在西方传统中,‘腐败’一词来自拉丁文动词‘corruptus’,意思是“毁灭”、“破坏”。
它的希腊词根διαϕθ-意味着丑陋地死去或毁灭(页191,Liddell,1889)。
不难判断,罗马人从希腊文化中借来了这一语词的负面含义,用以指称官员的违法行为。
凡是有组织的地方就必定会有腐败,希腊人和罗马人一样无法免除腐败的侵蚀。
不同的是,后者建立了大规模的帝国组织而前者从来没有机会和欲望以个人自由为代价去建立罗马式的组织。
当组织规模扩大时,权力在组织成员之间的配置可能失去均衡,权力可能迅速集中到少数成员或少数公职那里,于是腐败就成为大规模组织的生死存亡问题,它往往导致整个组织的瓦解。
其次,作为学术研究对象的‘腐败’不同于作为感受的‘腐败’。
前者要求概念的可操作性,可观测性,以及与学科其它概念定义的逻辑自恰性。
一般意义上的‘腐败’如同这一语词在汉语中的含义那样广泛,它泛指一切形式的‘腐败(有机体的分解过程)’。
即便人们已经将腐败按照它发生的领域划分为‘立法的’、‘司法的’、‘行政的’,等类别,它仍然太过宽泛。
腐败行为的经济学的分析【论文】
腐败行为的经济学的分析腐败行为的经济学的分析-职教文章论文分析经济学行为腐败职教在严格的经济学分析中,行为分析的基础和出发点只能是个体。
巴泽尔指出,一切行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是“个人”,所谓“组织”的行为最终不过是众多个人行为的整合。
因此,如果我们以经济学为基础展开对腐败行为的分析,就必须从个体分析入手,某些所谓的“集体腐败”、“群体腐败”现象只不过是多个个人腐败行为的结果或行为组合。
因此,在本文中,我们所定义的腐败仅是指公职人员的一种个人行为。
一般而言,腐败总是与权力联系在一起。
美国着名政治学家亨廷顿把腐败定义为:“腐化,即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腐化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财富的交换。
”。
美国经济学家A.谢莱法和R.韦欣尼则把腐败定义为“政府官员为了个人利益出售政府财产。
”这里所谓的政府财产是指政府“生产”的“物品”,包括执照、许可证、通行证、签证以及其他一些禁止或限制“私人”提供的“物品”。
换言之,已有研究中多将腐败的基本形式或内容定义为权力与金钱的交换。
此外,由于寻租行为更多、也更容易产生腐败,因而国内部分学者将腐败定义为权力寻租。
这是不准确的。
寻租是指厂商或其他组织、个人为获取政府特许以获得额外的或垄断的利润而向政府官员施加各种影响的努力。
其中尽管包含了“钱—权交易”的可能,但这种活动在更多情况下是对利益的一种合法再分配活动,更多地是采取法律允许的方式和针对集体,如院外游说。
进一步地讲,政府的“设租”行为与腐败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政府被定义为,在一定地理区域内拥有专有的权力来强制执行一些行为规则的机构,其基本任务被认为是提供博弈的基本规则。
一般而言,政府实现其利益最大化有两种基本方式:其一,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这将使政府的租金最大化;其二,在第一个目标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政府税收增加。
换言之,不仅调整“租”的分配是政府固有的职能之一,而且“设租”以制造更多的“公共领域”是政府增加其收入的一种手段。
腐败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行为的经济学分析【摘要】腐败是一种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特殊经济行为。
导致腐败的相关因素主要有公职人员社会角色双重性、混合经济、“政府产品”问题和制度缺失等。
腐败行为有其特定的成本和收益,公职人员是否采取腐败行为与其对于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有关。
反腐的重点在于遏制腐败,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腐败成本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遏制腐败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腐败行为经济分析对策腐败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早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出现专职的公共权力行使者时就已产生。
关于腐败的定义也是多种多样的,政治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等都从不同的角度给腐败下过不同的定义。
例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是这样来定义腐败的,“腐败,即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财富的交换”。
美国经济学家A·谢莱法和R·韦欣尼则把腐败定义为“公职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出售政府财产”。
国际基金组织把它定义为“滥用政府权力以谋求私人利益的行为”。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腐败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公共权力谋取个人利益的特殊经济行为。
学术界对腐败问题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发生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地剖析,然后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探讨腐败发生的原因,并进一步提出遏制腐败行为的具体对策。
一、腐败发生的相关因素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进行解析,发现腐败的发生与以下几个因素密切相关。
1、公职人员社会角色的双重性一般而言,公职人员是腐败的主体,因此分析腐败要从公职人员的特点入手。
公职人员同时具有双重的社会属性,一方面,公职人员是政府机构的公务员,代表政府行使公共权力,这是公职人员的“政治人”属性。
另一方面,公职人员也有其物质、生理和精神方面的需求,这是公职人员的“经济人”属性。
“政治人”属性集中表现为“为公众谋福利”;“经济人”属性集中表现为“为个人谋私利”。
对一般公职人员来说,经济倾向往往更为现实,一旦时机合适,他们便极有可能摒弃“政治人” 属性,采取腐败行为。
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思考
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思考*我国目前的腐败现象,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分析它们的源头,从经济方面来说主要有三个:一是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活动,进行权钱交易。
二是利用转轨时期财产关系的调整和变化,将公共财产掠为已有。
三是利用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不规范,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牟取暴利。
这三种腐败活动都与权力有关。
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权力制衡机制往往没有能够及时建立起来,某些人就可以利用不受公众约束的权力来谋取私利。
一、当前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一)利用行政权力对市场活动的干预谋利在转轨时期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经济机制:一种是市场机制,一种是权力机制。
渐进转轨的特点在于,这两种机制是扭结在一起的。
于是某些人就可以利用干预市场的权力谋取私利。
对于这一类腐败行为,曾经出现过几次热烈的讨论。
第一次讨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时腐败的热点问题是所谓“全民经商”。
这里讲“全民”,是言其多也,并不是真的全体人民都在经商,事实上只是少数与权力有关的个人和人群才得到了经商的特权。
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的工业、商业都只能由国家办。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人为地把农业生产的粮食、棉花、原材料价格压低,在工业里又把上游产品的价格压低;这样就把农业和上游工业的利润挤到了下游工业,最后再挤到商业里。
商业的国有垄断程度最高(这是在对资本主义改造时就已经形成的格局),所以国家可以在这个环节上把利润全部拿到了自己手里,去派作各种用途。
所以商业部门是一个盈利很高的部门。
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办一点自己附属的商业,解决子女从农村回城的就业问题和为职工发放奖金和津贴。
由于商业的利润很高,谁能得到办服务公司或者开商店的许可,谁就可以赚不少钱,于是形成了“工农兵学商,一起来经商”的热潮。
这在南方地区尤为突出。
这在社会上引起很多反映,说这是腐败现象。
过了一段时间,随着商业向社会开放,再加上领导采取一些措施规范机关办的商业,社会上议论就少了,最终没有引起太大的波动。
从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活动中的腐败现象
目录1背景 (1)2公共选择中的利益集团 (1)2.1利益集团的内涵 (1)2.2利益集团的成因 (2)3寻租 (2)3.1寻租的概念和含义 (2)3.2寻租的特征 (3)3.3寻租产生的后果 (3)4寻租和腐败 (4)4.1政府与寻租 (4)4.2从寻租到设租 (4)4.2.1设租的概念 (4)4.2.2设租成本 (4)4.2.3设租与寻租的关系 (5)4.3腐败产生的根源 (5)4.4治理腐败的方法 (5)结语 (6)参考文献 (6)1经济学中的寻租、设租现象与贪污腐败The economics of rent-seeking, set rent phenomenon and corruption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要做到完全的竞争是不容易的,政府往往会对经济活动进行一定的干预。
而政府本身作为经济人,在做某些决定的时候往往也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寻租现象,进而便会产生主动的设租行为。
而这些行为又必然伴随着大规模的腐败现象。
关键词:利益集团寻租设租腐败引言:腐败现象的根源,除了与官员自身的道德品质有关外,还与我们的市场经济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本文就通过公共经济学的角度,从寻租设租理论的相关方面分析贪污腐败的原因及后果,并提出一些治理腐败的方法。
1背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目前还处在体制转轨之中,政府的漏洞比较多,经济资源的权利分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
我们常常会遇到以下现象:从中央到地方,各强力职能部门的门前总是车水马龙,门内总是“说客”如云,因为他们都相信“跑部前进”。
再如,有些企业和个人千方百计弄到政府工程,因为这不仅意味着巨额利润,而且付款有保证并且可以免于激烈的竞争。
还有,有些企业在招聘人员时规定:与政府部门有良好或者特殊关系者优先录用且待遇从优。
这些一系列的现象背后,都会牵出一个我们很敏感的问题:贪污腐败。
而贪污腐败除了与官员的道德素质有关外,更主要的是政府经济活动在公共选择中的特殊性给他们以诱惑。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研究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研究一、本文概述《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研究》旨在从经济学的视角深入探讨腐败现象的本质、成因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反腐败策略。
腐败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对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分析腐败行为的动机、成本与收益,揭示腐败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探讨如何通过制度和政策的优化来遏制腐败的滋生。
文章首先将对腐败的定义和类型进行界定,明确研究范围。
接着,通过对腐败行为的经济学分析,揭示腐败行为的成本收益结构,以及影响腐败行为的各种因素。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进一步探讨腐败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包括资源配置效率、市场公平竞争、政府信任度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随后,文章将着重分析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挑战与困境,包括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法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文章将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反腐败策略,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执纪、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公众参与度等方面的措施。
文章将总结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强调反腐败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推动。
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本文旨在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
二、腐败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其存在与蔓延有着深刻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腐败的产生和持续存在可以归因于信息不对称、权力寻租、机会成本等多个因素。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腐败问题产生的重要经济学原因。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权力的拥有者和权力的使用者之间往往存在信息差距,这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权力的使用者(如政府官员)拥有更多的信息,而权力的所有者(如公民和纳税人)无法充分了解和掌握这些信息时,权力的使用者就有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通过腐败行为来谋求个人私利。
权力寻租是腐败现象的另一重要经济学理论基础。
在市场经济中,权力往往成为一种可以交换的资源,掌握权力的人可能会利用这种资源来寻求租金最大化,即通过腐败行为来获取额外的经济利益。
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思考
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思考
腐败是指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违法、不道德和不公正行为。
反腐败则是指防止和打击这些行为的措施和活动。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腐败和反腐败对经济的影响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腐败会破坏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损害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效率。
腐败导致市场上存在不公平竞争,偏袒某些企业,妨碍其他企业进入市场并获得成功。
腐败还导致政府资源和金融资源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限制了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和治理。
2. 腐败会降低投资和外商投资的信心和效率。
腐败会导致投资环境不稳定,增加投资风险,使投资者难以确定市场前景和可行性。
这会减少吸引外商投资的机会,降低对本国企业和经济的支持力度。
3. 反腐败可以刺激经济增长和发展。
反腐败可以改善市场环境,提高投资环境的稳定性,吸引更多的国内和外国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企业效率。
反腐败可以促进政府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公正,提高政府的服务素质和效率,大力推进市场和社会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催化剂。
综上所述,腐败和反腐败对经济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
人们需要通过有力的措施和行动来抵制和打击腐败,改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进而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内容提要:文章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腐败,把腐败作为一种经营活动来进行分析,为腐败给出了一个经济学定义。
文章认为,由于权力的可交换性及其需求与供给的无弹性,决定了权力总是倾向腐败,从而形成一个公权与私利交换的市场可能;根据“经济人”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分析,可以认定官员也是“经济人”,也面临着选择,让公权与私利的交换具备了主体;通过对腐败的成本、权力运行的制度及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等情况的分析,认为这些构成了腐败产生的诱导性因素。
文章进而分析了腐败对经济的危害,如阻碍经济发展、影响贫困治理、造成潜在的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损失、造成政府信誉的丧失、增加信用交易成本等。
文章最后提出了抑制腐败的经济学对策:一是建立良好的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降低腐败交易的市场空间,让官员“不能腐”;二是增加对官员的激励因素,降低腐败主体进行腐败交易的主动性,让官员“不愿腐”;三是完善对腐败官员的惩罚性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减少腐败黑数,增加腐败交易的成本,让官员“不敢腐”。
论文在线 :s://关键词:腐败经济学分析当前,腐败已成为我国不正之风的焦点,严重影响着改革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如何有效地治理腐败,是全国上下极为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指出:“经济学理论并没有提供一套立即可用的完整结论。
它不是一种教条,只是一种方法、一种心灵的器官、一种思维的技巧,帮助拥有他的人得出正确的结论。
”对腐败问题进行经济学的考察和分析,或许会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腐败的经济学定义什么是腐败?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腐败是指国家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的行为。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
一个更为广义的定义是:腐败乃是通过关系而有意识地不遵从,以图从该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的个体谋取利益。
国际透明组织对腐败含义的解释是,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和非法地富裕起来。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摘要】腐败是一个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对经济体系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本文通过经济学分析探讨了腐败的定义、成本和影响、监管与预防措施,以及腐败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和相关经济学理论。
腐败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阻碍了公平竞争,还损害了经济效率和投资环境。
监管和预防措施对于减少腐败至关重要,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和法律体系。
腐败的经济学理论分析有助于深入理解其成因和解决方法。
通过对腐败问题的全面分析和理解,可以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社会福祉。
【关键词】腐败、经济学分析、成本、影响、监管、预防措施、经济发展、负面影响、理论分析1. 引言1.1 引言腐败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政府部门和企业中,还普遍存在于社会各个层面。
腐败不仅是一种道德败坏,更是经济发展的绊脚石。
在经济学领域,腐败被认为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公,进而影响了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转。
对腐败进行经济学分析,探讨其成本与影响,以及监管和预防措施,对于构建清廉的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进行深入分析。
我们将探讨什么是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即腐败是如何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率的。
我们将分析腐败的成本与影响,探讨腐败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潜在损害。
接着,我们将讨论腐败的监管与预防措施,探究如何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然后,我们将探讨腐败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揭示腐败对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威胁。
我们将对腐败的经济学理论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腐败问题。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读者能够深入了解腐败对经济的影响,认识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腐败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
也希望能够为解决腐败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2. 正文2.1 什么是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腐败是指在行为者为了谋取私利而违反道德、法律规定的行为。
在经济学领域中,腐败被视为一种交易成本,因为它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腐败可能出现在政府部门、企业组织、社会机构等各个领域,其形式多样,包括贿赂、权力寻租、偷税漏税等。
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腐败问题已成为困扰全球的一个大问题。
在中国腐败问题也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动摇政权基础、阻碍经济发展的一大公害。
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产生、蔓延的原因和治理腐败的对策进行分析,考察在给定各种异致腐败的非经济变量前提下,经济因素如何决定腐败行为和反腐败行为的情况,并不是否定其他各种非经济变量对腐败和反腐败行为的影响。
一、腐败的定义及我国目前腐败的现状对腐败概念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经济性腐败、政治腐败、生活腐败、失渎职等。
狭义的主要指权钱交易为主的经济性腐败。
本文认为,对腐败的概念所包括的内涵不宜泛化,还是从狭义的角度来把握腐败的概念比较合适。
腐败的主要特征是利用公权谋私。
鉴此,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把“腐败”一词作以下定义:腐败是经济人违反制度规则用公权资源,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
经济学中有一个基本假设,即:人是经济人,人的行为决策都是理性的,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腐败者也是经济人,腐败者作为经济人参与腐败活动的决策是理性的,其目的也是为了追求腐败利益的最大化。
从微观经济学角度看,腐败行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生产”,这种“生产”也存在成本和收益的问题。
一般来说社会转型时期,往往是腐败现象产生和泛滥比较严重的时期。
因为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秩序受到冲击和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
有资本主义国家学者认为,一个国家经济结构、社会状况发生剧变的阶段,也是腐败最严重的阶段。
联合国调查了107个国家后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一个国家人均收入在265-1000美元时期,是社会剧变革时期,也是社会经济、思想状态等变化最大的阶段。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剧烈变革时期,由于存在体制性的缺陷,加上种种主观因素的影响,使腐败产生的可能性空间非常大,而对腐败的惩治又不够有力,导致腐败成为一种低风险、低成本、高效益的行业,使腐败之风越刮越盛,腐败的渗透面越来越广,腐败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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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
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
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
(见图表1、图表2)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
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9.2亿元。
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
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9.4%。
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
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
(见图表3)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
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
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
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
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
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
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
用权力和社会做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
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
“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
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
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
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
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
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
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64.2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8.3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
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
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
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
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
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
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
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
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
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
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
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
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
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
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
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
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
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
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