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讲义
2024年度《行政强制法讲解》ppt课件
03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2024/3/23
11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与适用条件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
代履行
执行罚
2024/3/23
12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与适用条件
直接强制
2024/3/23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适用条件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 决定的
1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与适用条件
比例原则
行政强制应当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 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 程度相当。
2024/3/23
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强制应当公正、公开进行,保障 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行政强制应当以教育为主导,辅以必 要的强制措施,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 遵守法律。
5
行政强制法的体系结构
总则
2024/3/23
9
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3/23
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 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8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
1
表明身份
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必须向当事人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
2
说明理由
执法人员应当场向当事人说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 途径。
《行政强制法》讲义
行政强制法讲义一、概述行政强制法是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行政权力的一种体现方式。
它主要规定了政府机构对个人或组织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和限制,以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行政强制的概念行政强制是指政府机关依法对个人或组织进行强制性的管理活动,包括强制命令、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行政征收等。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权力的执行。
三、行政强制的条件行政强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法定依据:行政强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相关法规规定了政府机关可以采取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2. 公共利益:行政强制的目的必须是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3. 权限限制:政府机关进行行政强制必须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行使,不能越权。
4. 程序保障:行政强制必须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包括事先告知、听证、申辩等程序。
四、行政强制的程序行政强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事先告知:政府机关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前,必须向被执行人事先告知其行政强制的内容、理由和采取行政强制的依据。
2. 听证程序:在某些情况下,被执行人有权要求政府机关进行听证程序,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证据。
3. 申辩程序:被执行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对政府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辩护。
4. 决定通知:政府机关在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后,必须向被执行人发出决定通知书,明确行政强制的内容、期限和申诉途径。
五、行政强制的限制行政强制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审查:被执行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诉,要求对行政强制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 国家赔偿:如果行政强制决定的实施造成了损害,被执行人有权要求国家进行赔偿。
3. 上级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决定进行监督,确保行政强制的合法性。
4. 司法复核: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对行政强制决定进行司法复核。
六、行政强制的责任追究行政强制的行使必须依法、合理、公正,不得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
行政强制法讲座
行政强制法讲座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管理中,行政强制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相对陌生且复杂的法律领域。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行政强制法的神秘面纱,深入了解它的内涵和意义。
首先,我们来谈谈什么是行政强制法。
简单来说,行政强制法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比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疑似病例进行强制隔离,这就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则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例如,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当事人,行政机关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那么,行政强制法为什么如此重要呢?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的权限、程序和条件,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随意采取行政强制手段,从而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侵犯。
其二,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
行政强制法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增强执法的公信力。
其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行政机关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手段。
行政强制法的存在,确保了这种手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使得行政机关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法中的一些重要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强制法的首要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行政强制法讲稿(DOC 42页)
行政强制法讲稿(DOC 42页)2345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经过五审,最终行政强制法形成意见,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和实施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等于划下了一道线,明确了什么部门能够制定什么层次的行政强制措施。
”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对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执行。
除代履行外,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实施。
2、限制行政机关设定行政强制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和保护公民要寻找到“平衡点”——这是行政强制立法中的难点所在。
行政权力要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同时对权力的使用必须慎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如果搁置审议两年的,或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审议6的,将被终止审议,也就是成为废案。
行政强制法草案自2005年12月首次审议后,每次都是在草案可能被终止审议的时候“重启”审议,因此有人仍将这次的审议称为“激活”法律案。
如此曲折的制定过程,可见这部法律制定的难度。
其中的关键,在于如何寻找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平衡点。
约束和赋权是行政强制法的两方面。
行政强制措施到底由谁来设定?这是草案审议中的焦点问题。
有专家认为,应该给地方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否则地方上的公共治理无法有效进行;而有的专家则认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比较严厉的手段,设定权应由立法机关行使,不能给行政机关,也就是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过梳理和分析发现,截至2010年上半年,现行行政法规中,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有96件。
《行政强制法》讲义
《行政强制法》讲义《行政强制法》讲义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行政强制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第二节行政强制法的主体和适合范围第三节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程序第一节地方法规定的行政强制程序1. 行政强制的程序性要求2. 行政强制的程序流程3. 行政强制的救济程序第二节行政强制的特殊程序1. 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强制程序2. 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程序3. 涉及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程序第三章行政强制的手段和措施第一节行政强制的手段1. 行政强制的行政处罚手段2. 行政强制的行政执法手段3. 行政强制的行政监察手段第二节行政强制的措施1. 警告和责令改正的行政措施2. 暂扣和没收的行政措施3. 封闭和查封的行政措施4. 停产和限产的行政措施第四章行政强制的监督和检查第一节行政强制的监督机制1. 行政强制的内部监督2. 行政强制的外部监督第二节行政强制的检查制度1. 行政强制的日常检查2. 行政强制的专项检查3. 行政强制的督办检查第五章行政强制的衔接与协调第一节行政强制与行政审批的衔接与协调1. 行政强制与行政审批的衔接机制2. 行政强制与行政审批的协调原则第二节行政强制与刑事制裁的衔接与协调1. 行政强制与刑事制裁的衔接机制2. 行政强制与刑事制裁的协调原则第六章行政强制的法律责任和救济第一节行政强制的法律责任1. 行政强制的行政责任2. 行政强制的刑事责任第二节行政强制的救济制度1. 行政强制的行政复议制度2. 行政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第七章行政强制法的应用实例与案例分析附件:1. 《行政强制法》相关法律法规摘录2. 相关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3. 典型案例分析及评析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强制: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或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采取行政措施或者行政处罚的行为。
2. 行政强制程序: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行政强制活动的一系列程序。
3. 行政强制手段:指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强制手段实施行政强制的方式和方法。
《行政强制法》讲课提纲
《行政强制法》讲课提纲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的,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种类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二)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适用例外: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比例原则: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三)救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一)种类行政强制措施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1项、第4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2项、第3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讲解》课件
通过法律的规范和监督,促进和保障行 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管理效
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
1
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包括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2
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义 务和法律责任,例如对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等违 法行为的查处和拆除等。
总结词
掌握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步骤
详细描述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告诫、实施强制措施和执 行完毕等步骤。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犯。
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
总结词
了解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方式
详细描述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方式包括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两种。强制措施是指在紧急情况下, 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的措施;强制执行则是指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决 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
总结词:具体操作
详细描述: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规定的行政 机关实施,没有法律规定的,由国务院规定 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部 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 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禁止使用武力的 原则,不得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并应当保
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执行
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目的
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 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 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行政强制的设定和 实施程序,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强制 权力和任意扩大行政强制的范围,保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
行政强制法讲座
一、《行政强制法》的立法宗旨《行政强制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条开宗明义,指出了4个立法目的。
1.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行政强制的设定是行政强制的源头,指的是哪些国家机关有权自行创设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增加其责任的行为。
如果不从源头上加以规范,一旦行政强制滥用,很容易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因此,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法律没有赋予所有机关行政强制设定权,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具有行政强制权的机关过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侵害。
行政强制的实施是指是有行政强制权的机关具体实施行政强制的过程。
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强制的实施予以规范:一是实施的主体,即由谁行使行政强制权,作出行政强制行为;二是行政强制行为,即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可以采取哪些行政强制行为;三是行政强制的程序,即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作出行政强制行为应当采取的方式、步骤等。
2.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目前,我国行政强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1)“软”。
表现为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对某些严重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有些行政决定执行不力。
(2)“乱”。
表现为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机关不明确,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比较混乱。
(3)“滥”。
行政强制的具体形式名目繁多,缺乏规范,“滥”用行政强制普遍。
《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和实施,一方面,能够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可以划定行政强制的边界,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权予以监督和控制,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3.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强制虽然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权利构成限制,但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强制法》讲义
《行政强制法》讲义行政强制法讲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行政强制法的概述
第二节行政强制法的性质和功能
第三节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强制措施
第一节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程序
第三节行政强制措施的效力和执行方式第三章行政强制的救济和责任
第一节行政强制的救济途径和程序
第二节行政强制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节行政强制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行政强制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关系第一节行政强制与行政执法的关系
第二节行政强制与行政合同的关系
第三节行政强制与刑事处罚的关系
第五章行政强制的监督与检查
第一节行政强制的监督机制
第二节行政强制检察机关和职责
第三节行政强制的公开和透明
附件:
1、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示例表格
2、行政强制救济事由申请书范本
3、行政强制损害赔偿申请书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1、行政强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实施行政行为或阻止违法行为的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以行政权力采取的用于强制实施行政行为或阻止违法行为的具体措施。
3、行政强制的救济途径和程序:指对行政强制行为不满的对象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申请救济并进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4、行政强制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行政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造成被执行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行政强制的监督机制:指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监督的机构和制度安排。
6、行政强制检察机关: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监督检察,并依法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的机关。
《行政强制法》讲座
行政强制法讲座引言行政强制法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分支,用于规范行政机关以强制手段干预个人和法人行为的法律体系。
本次讲座将介绍行政强制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
第一部分:行政强制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1 概念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利用行政手段对个人或法人进行干预的行为。
1.2 原则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行政强制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并且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适当性原则:行政强制的干预必须是适当的,即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程序正当性原则:行政强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听证、复议等程序保障。
限制性原则:行政强制的干预必须限制在必要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定权限。
第二部分: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实践案例2.1 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者进行罚款、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采取通知书、责令书、限期整改等方式强制违法行为者进行整改。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如查封、扣押财物等,强制履行相关义务。
行政强制救助:行政机关通过强制手段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2 实践案例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行政强制法实践案例:某企业未按法定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某建筑工地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网,工商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某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扣押该企业的资金进行清偿。
某居民遭受家暴,妇女联合会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救段,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行政强制法的争议问题3.1 行政强制是否存在滥用的问题行政强制的实施往往需要权力的行使,这也存在滥用的风险。
行政强制法在实践中需要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和程序正当性原则,以避免权力滥用的问题。
3.2 行政强制与个人权利的平衡问题行政强制的实施可能对个人权利产生一定的限制,需要在行政强制的过程中确保个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行政强制法》讲义
《行政强制法》讲义一、教学内容本讲义主要讲解《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
包括行政强制的定义、种类和适用范围,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行政强制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2. 使学生掌握行政强制的种类和适用范围,能够正确识别各种行政强制措施。
3. 培养学生对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解,能够分析判断行政强制执行的合法性。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行政强制的种类和适用范围,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
难点:行政强制执行的合法性判断,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PPT课件,案例资料。
学具: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引入:通过讲解行政强制的实际案例,引发学生对《行政强制法》的兴趣和关注。
2. 讲解行政强制的定义、种类和适用范围:通过PPT课件,详细讲解行政强制的概念,以及各种行政强制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况。
3. 讲解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程序:通过案例分析,讲解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程序,包括通知、听证、强制执行等步骤。
4. 讲解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通过PPT课件,详细讲解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包括直接强制、间接强制、代执行等。
5. 讲解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通过案例分析,讲解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6. 随堂练习:通过PPT课件,给出相关的练习题目,让学生进行随堂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六、板书设计板书设计如下:行政强制法1. 定义、种类、适用范围2. 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程序3.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4. 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七、作业设计1. 请简述《行政强制法》的定义、种类和适用范围。
答案:行政强制法是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保障国家安全,规定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法律。
行政强制法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大类,适用范围涉及到各个行政管理领域。
《行政强制法》讲义
《行政强制法》讲义一、《行政强制法》出台限权理想艰难一跃作为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的行政程序立法“三部曲”,《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显得格外不顺利。
从1999年的酝酿开始,经过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4月,再到2011年6月的五次审议,而且自2005年首次审议之后,多次审议都是在草案有可能被终止审议的关键节点,以再次提请审议的方式让法律案得以“激活”式延续、不致被废。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必须要自始至终贯彻“限权”思想的法律,其对行政权力的态度应当是警惕、规范和限制,这也与现代社会的政治运作理念相吻合。
杜绝行政权力从“必要的恶”异化为“必然的恶”,这其实对行政权力及其执掌者而言,并非全是剥夺,可能是另一种制度意义上的保护。
以严苛的程序和细节来规范行政行为,意味着只要依法进行就能避免法律的负面评价,并进而得到法律的保护。
虽再也没有了“无法无天”的肆意与畅快,但却自此从“有法有道”的被限制中获取解压与安全。
“限权”注定是一场艰难的跋涉。
这部经由“艰难一跃”而生的法律文本,可能要面对更加艰难的实施过程。
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权力需要用自我收敛来赢得民众认可,《行政强制法》则要通过严苛执行来为其提供收敛的外在理由,并让法律在实施中进行细节检验和完善。
二、历次审议变化(一)2007年二审——应严格约束限制人身自由二审时,有常委委员提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有更严格的程序约束。
对此,草案增加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查封、扣押财物是两种基本的行政强制措施,为防止行政机关任意扩大查封、扣押的范围,草案增加规定,查封、扣押的物品限于涉案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针对现实中因为行政机关未及时通知、催告当事人履行缴纳罚款或者有关税费的义务,出现“滚雪球”式罚单,滞纳金远高出罚款数额的情况,草案增加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强制法讲义(最新)
行政强制法讲义(最新)行政强制法讲义第一章强制行政概述1.1 强制行政的定义和特点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以迫使被行政主体服从其决定的手段,对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
1.2 强制行政的法定基础强制行政的法定基础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和相关行政法规。
1.3 强制行政的必要性与合法性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权威,保障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和效果性。
行政强制的合法性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强制行政程序2.1 强制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强制行政程序包括事先告知、听证、处罚决定等程序要素。
2.2 强制行政程序的法定依据强制行政程序的法定依据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3 强制行政程序的具体步骤和操作强制行政程序的具体步骤包括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对当事人的事先告知、听证程序、处罚决定的作出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程序。
第三章强制行政措施3.1 强制行政措施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强制行政措施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适用范围涵盖各类违法行为。
3.2 强制行政措施的权力来源和可操作性行政机关实施强制行政措施的权力来源于法定职权,并具备相应的可操作性。
3.3 强制行政措施的实施过程和效力强制行政措施的实施过程应符合法律程序,且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第四章强制行政的法律问题4.1 强制行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问题强制行政的合法性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行使职权。
合规性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2 强制行政的救济途径和路径当事人对行政强制行为不满意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
4.3 强制行政的滥用和限制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行政时应注意不得滥用职权,限制其行使行政强制权的范围和力度。
附件:附件一:《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附件二:《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附件三:相关案例分析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强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以迫使被行政主体服从其决定的手段,对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
2024版行政强制法讲座ppt课件
行政强制法讲座ppt课件目录CATALOGUE•行政强制法概述•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与监管01CATALOGUE行政强制法概述行政强制法的定义与作用定义行政强制法是指国家机关为了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
作用行政强制法是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法定原则行政强制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强制权。
比例原则行政强制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避免过度使用强制手段。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强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强制行为的公正性。
附则规定相关术语的定义、解释权等。
规定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
强制执行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程序、方式等。
总则规定行政强制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强制措施规定各种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适用条件、实施程序等。
02CATALOGUE行政强制措施0203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种类01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进行,并遵循比例原则;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0102030401一般规定02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03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1 2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01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02制作现场笔录;03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01 02 03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行政强制法》讲解
《行政强制法》讲解在现代社会的治理中,法律作为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重要准则,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行政强制法》是一部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重要法律。
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这部法律。
首先,咱们得搞清楚啥是行政强制。
简单来说,行政强制就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依法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手段。
这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大类。
行政强制措施呢,就像是在紧急情况下给车子踩的那一脚刹车。
比如说,要是发现某个商店在卖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机关可以当场查封这个商店,这就是行政强制措施。
它的特点是具有临时性、紧迫性,目的是为了防止危害的扩大或者证据的灭失。
常见的行政强制措施还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等。
行政强制执行呢,则是在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时候,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手段,让相对人履行义务。
比如说,某人被罚款了但一直不交,行政机关就可以从他的银行账户里直接扣钱,这就是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又可以分为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
直接强制执行,像强行拆除违法建筑;间接强制执行呢,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代履行等。
那么,为啥要有《行政强制法》呢?这可太重要啦!一方面,它能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法律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行政机关可能会滥用权力,随意对老百姓采取强制手段,那社会不就乱套了嘛!另一方面,它也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了这部法律,老百姓就知道行政机关在啥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手段,要是行政机关违法强制,老百姓也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下来,咱们说说《行政强制法》的一些重要原则。
合法性原则那是必须的。
行政强制必须依法进行,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不能想咋来就咋来。
比如,行政机关不能自己随便创设一种行政强制手段。
合理性原则也很关键。
行政强制的手段和目的要相称,不能杀鸡用牛刀。
能不采取强制手段的就尽量不采取,能采取轻一点的强制手段的就别用重的。
行政强制法讲义
行政强制法讲义行政强制法讲义第一章:行政强制法概述1.1 行政强制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1.2 行政强制法的作用和目的1.3 行政强制法的适合范围和对象1.4 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和程序第二章:行政强制措施2.1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特点2.2 行政强制措施的适合条件2.3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和实施方式2.4 行政强制措施的效力和法律后果第三章:行政罚款3.1 行政罚款的定义和性质3.2 行政罚款的适合条件和数额确定3.3 行政罚款的征收程序和执行方法3.4 行政罚款的申诉和复核第四章:行政扣押和查封4.1 行政扣押的概念和种类4.2 行政扣押的适合条件和程序4.3 行政查封的定义和要求4.4 行政查封的解封和追究责任第五章:行政拘留5.1 行政拘留的定义和依据5.2 行政拘留的法定期限和寄押地点5.3 行政拘留的适合条件和程序5.4 行政拘留的申诉和救济措施第六章:行政强制执行6.1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和要求6.2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措施6.3 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和异议制度6.4 行政强制执行中的赔偿和救济第七章:行政强制法律责任7.1 行政强制法律责任的定义和种类7.2 行政强制法律责任的承担和追究7.3 行政强制法律责任的免责和减轻7.4 行政强制法律责任的赔偿和补偿附录:附件1:行政强制法实施办法附件2:行政强制措施申请书范本附件3: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强制:指国家机关为了履行公共职能,迫使相对人服从其合法命令或者采取措施的一种权力。
2.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采取的一种特定手段或者措施,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消除违法行为。
3. 行政罚款: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行为人强制性征收或者处以款项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4. 行政扣押: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的财物采取暂时占有的强制措施。
5. 行政查封: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被查封人对查封财产处分权的强制措施,防止查封财产受到破坏或者丧失。
行政强制法讲义
(八)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包括一般程序(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
1、一般程序:法律第十八条
2、特殊程序(即时强制):法律第十九条,事后报告,补办手续。适用对象为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
3、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要求,当场告知或实施后立即通知。
条件:(1)不损害公共利益。(2)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受损。
(十四)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强制拆除的特别规定。
条件:(1)公告,限期拆除。(2)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十五)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对象包括税款、社保费和收费等。
原来考虑过统一处罚款和滞纳金的标准,以示公平合理。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谢谢大家
法律法规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对法律作扩大规定。
(五)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五种方式:
1、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六)设立行政强制的可行性、必要性的分析和评价(立法后评估)
4、实施程序的时效要求。
法律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
法律第三十二条,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或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5、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
6、解除查封、扣押的情形,法律第二十八条。
这项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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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讲义一、《行政强制法》出台限权理想艰难一跃作为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的行政程序立法“三部曲”,《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显得格外不顺利。
从1999年的酝酿开始,经过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4月,再到2011年6月的五次审议,而且自2005年首次审议之后,多次审议都是在草案有可能被终止审议的关键节点,以再次提请审议的方式让法律案得以“激活”式延续、不致被废。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必须要自始至终贯彻“限权”思想的法律,其对行政权力的态度应当是警惕、规范和限制,这也与现代社会的政治运作理念相吻合。
杜绝行政权力从“必要的恶”异化为“必然的恶”,这其实对行政权力及其执掌者而言,并非全是剥夺,可能是另一种制度意义上的保护。
以严苛的程序和细节来规范行政行为,意味着只要依法进行就能避免法律的负面评价,并进而得到法律的保护。
虽再也没有了“无法无天”的肆意与畅快,但却自此从“有法有道”的被限制中获取解压与安全。
“限权”注定是一场艰难的跋涉。
这部经由“艰难一跃”而生的法律文本,可能要面对更加艰难的实施过程。
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权力需要用自我收敛来赢得民众认可,《行政强制法》则要通过严苛执行来为其提供收敛的外在理由,并让法律在实施中进行细节检验和完善。
二、历次审议变化(一)2007年二审——应严格约束限制人身自由二审时,有常委委员提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有更严格的程序约束。
对此,草案增加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查封、扣押财物是两种基本的行政强制措施,为防止行政机关任意扩大查封、扣押的范围,草案增加规定,查封、扣押的物品限于涉案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针对现实中因为行政机关未及时通知、催告当事人履行缴纳罚款或者有关税费的义务,出现“滚雪球”式罚单,滞纳金远高出罚款数额的情况,草案增加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二)2009年三审——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针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主体庞杂,有的地方和部门将行政强制权委托给社会组织和不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有的甚至雇用临时人员执法的问题,草案增加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为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侵害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草案增加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强制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返还已被执行的财产;不能返还原物的,按市场价折价赔偿。
”(三)2011年四审——地方不得设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强制法颁布之前,行政强制实践中存在着“散”和“乱”的问题。
行政强制的设定主体比较散,法律可以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中央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也可以设定,甚至少量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设定。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草案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代履行,草案对代履行的范围进行了限制,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为严控行政强制权,草案规定,“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四)2011年五审——申请法院强执案留探索空间针对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最后一种“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这一兜底条款范围太大,为防止被滥用,草案规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为保障公民对行政强制设定和实施提出异议,草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申请法院强执的案件,到底由法院还是行政机关实施?尚处于改革探索中。
将“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裁定执行的,由法院执行”这一规定删除。
三、《行政强制法》立法六大亮点行政强制,关系到公民的自由、尊严和财产权利。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行政强制法。
这部法律的出台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一个告诫:公权力行使应当有边界,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使必须谨慎。
法律开宗明义指出立法目的: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否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是规范行政强制的首要问题。
规范行政强制权的设定是主要立法目的之一。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还规定,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权不得委托为治理行政执法主体“多”“乱”的问题,使得如城管、文化执法大队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应运而生。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同时,行政强制法还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
3.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得超期限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用一道道严密的程序来约束行政机关,是这部法律的重要内容。
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法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如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4.实施强制执行不得“夜袭”综观行政强制法,很多条文采用禁止性规定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法律规定,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5.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行政强制立法的目的不是强化行政强制,而是减少行政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强制法在程序设计上,始终贯彻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法律还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法律也为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提供了时机和余地。
法律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6.为受害人提供全面的权利救济途径行政强制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行政强制权侵害时,规定了全面的救济途径。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四、行政强制的种类1.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五、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强制原则——法律保留、法律优先(二)比例原则(最小损失原则)(三)效率与权利保障兼顾原则(四)正当程序原则(五)救济原则六、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附:《行政强制法》与依法行政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