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违纪处理程序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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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违纪处理程序及管理办法

一、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

1、一般性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般性违纪事件是指学生违反校规校纪,错误轻,危害小,够不上纪律处分的事件。

其处理程序:违纪事件发生后,由政教处或见证老师或班主任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交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将处理结果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经学政教处签字后留政教处备案,若政教处认为处理不妥,可责成班主任重新处理。

2、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

严重违纪事件是指学生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事件。此类事件按其涉及的范围可分为;非跨班级违纪事件、跨班级违纪事件、涉外事件三种。

(1)、非跨班级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班主任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政教处同意后,报校领导批准。

(2)、跨班级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此类事件一般由政教处牵头,有关班主任参加,组成调查处理小组。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政教处同意后,报校领导或校务会批准。

(3)、涉外事件的处理程序:在程序上分为外部交涉、内部处

理(如属犯罪则交有关部门处理)两个阶段。外部交涉由学校和政教处牵头。外部交涉完毕后,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涉及的范围,依照有关程序内部处理。

3、考试作弊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

教务处将监考老师的证明材料交政教处,由政教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起草初步处理办法,由主管校长签字后形成学校处理意见。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处理意见履行学生纪律处分行文手续,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并予以通报。

二、学生处分行文程序

班主任责令当事人写出说明书,写清事件的起因和详细过程,对照江南高级中学学生管理的若干相关规章、制度对所犯错误进行深刻反省,深挖思想根源,并认真作出书面保证。此说明书附在《学生违纪处理表》后面。由班主任在《学生违纪处理表》上填写违纪学生的自然情况和错误事实以及处理意见(填写的内容要详细真实,字迹工整),然后由政教处根据情节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意见。(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劝退)。由政教处审核,报送学校领导批准;劝退处分要由校委会议讨论决定。所有处分必须通报其家长。

学生违纪处分意见确定后,要填写《学生违纪处理表》并予以通报,处分资料由政教处归档,妥善保管。

三、纪律处分的管理

1、建立书面汇报制度

受处分的学生每月至少写一次思想汇报,字数不少于1000字,主要汇报自己近期的思想认识、悔改表现以及今后怎么做。汇报写好后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加评语后交到政教处。

2、做好违纪分析研究工作

分析研究从两方面着手,(1)、每学期由政教处将全校受处分的学生进行统计,按照违纪事件的性质进行分类排队,并进行纵横向比较,从而得出本期与上期相比哪类违纪事件增多,哪类违纪事件减少,原因所在,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确定今后应从哪几个方面做工作,防止和减少违纪事件的发生。(2)、对违纪学生的思想汇报及表现进行分析。学生受处分后,要调查他们的转化情况及其原因,以便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以上两方面的分析研究工作,由政教处定期拿出材料,通报学校领导与各班主任。

3、撤销处分的程序

学生处分满6个月后,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段长核准,报政教处,政教处要根据受处分学生的思想汇报及表现,召集有关人员定期研究纪律处分的撤销问题。够条件的要及时撤销,不够条件的要提出不足和希望。

学生要求撤销处分,需填写《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表》,由班主

任签署意见。政教处对具备撤销处分条件的可做出撤销处分决定或建议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表》和《撤销处分决定》整理好后存政教处归档备案,有关处分的原始材料从档案中抽出。不够条件撤销处分的,政教处签署意见后返回到班主任,并及时通知本人。

4、学生在毕业时仍未能撤销处分的,取消该生毕业资格,作结业处理。违纪处分决定和相关违纪材料一并汇入学生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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