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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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2、注重实效原则考核重点关注工作的实际效果和业绩,以工作成果为主要衡量标准,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做出实际贡献。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既要有定量的可衡量数据,也要有定性的描述和评价,综合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
4、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通过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督促和改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激励机制。
三、考核对象司法行政系统内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公证处的公证员等。
四、考核内容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项业务工作的完成数量和质量,如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和质量、公证业务的办理数量和质量等。
上级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按时完成率、工作质量等。
2、工作效率处理工作的速度和及时性,如案件办理的周期、文件处理的时效等。
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处理效率。
3、工作质量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如法律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准确,业务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等。
工作成果的社会效果和满意度,如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满意度、公证业务的社会认可度等。
4、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如法律知识的更新和运用能力、业务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等。
沟通协调能力,包括与上级、同事、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效果。
创新能力,在工作中提出新的思路、方法和措施,推动工作改进和发展的情况。
5、工作态度责任心,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程度,是否勇于承担责任。
敬业精神,对工作的投入程度和积极性。
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协作配合的情况。
6、廉政建设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如是否存在收受礼品、贿赂等行为。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af74ecb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15.png)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甬民发[2012]101号•【施行日期】201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宁波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12〕101号)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进程,结合我局实际,就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民政行政执法案卷工作的重要意义民政行政执法案卷是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的书面载体,反映和记载了民政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民政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质量直接体现了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的专业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是衡量民政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标准。
(一)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是适应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的需要。
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国家先后出台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文件,对民政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有助于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是适应民政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改革的需要。
随着民政事业的发展变化,我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改进,建立了行政审批、管理以及处罚相互分离、相互衔接的行政运行机制。
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有助于明晰行使行政审批、管理以及处罚职能处室之间的行政执法责任,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衔接,更好地行使政民政行政执法职能。
(三)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是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需要。
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民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争议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从而对作出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各个环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等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有助于保全行政执法行为的证据,有效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
民政局政务服务考核制度(2篇)
![民政局政务服务考核制度(2篇)](https://img.taocdn.com/s3/m/e5012e3b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de.png)
民政局政务服务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各街道办事、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根据《___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____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工作意见》,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在管部门和单位、各公用事(企)业单位。
第三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____领导,____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政务公开____领导。
主要考核政务公开____机构、人员配置、责任落实以及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主要考核是否建立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公开保密____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是否结合本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制度,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开展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务公开内容。
主要考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指南》(年)、《县人民____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工作意见》规定要求予以公开的内容。
(四)政务公开形式。
主要考核是否能够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介、行政审批大厅、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公开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五)政务公开时限。
主要考核是否规定了政务公开的时间,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依申请公开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六)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载体建设。
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2023年司法所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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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所目标考评工作方案根据2023年司法所目标考评工作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制定以下方案:一、考评目标确定根据司法所的职责和任务,确定2023年司法所的目标考评项目,包括行政效能、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教育普及等方面的指标,具体如下:1. 行政效能目标: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办案效率。
考评指标:1) 司法所案件处理时效2) 案件办结质量3) 行政服务满意度4) 办公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情况2. 法律服务质量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考评指标:1) 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2) 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效果3) 司法所作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4) 社会影响力和公众满意度3. 法律教育普及目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社会法律意识。
考评指标:1) 法治宣传和法律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2) 司法所的法律培训和普法工作3) 司法所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的情况二、考评流程设计1. 目标考评计划在一季度初制定2023年目标考评计划,明确考评项目、指标和时间节点。
2. 数据收集通过定期统计和对司法所工作的监督检查,获得相关数据,包括案件办理时效、办结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同时收集相关调查问卷和意见反馈。
3. 资料分析由专业人员对收集到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对考评指标进行评分,并形成考评报告。
4. 考评结果评议对考评结果进行评议,包括与司法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讨论考评结果,查找问题和改进措施。
5. 考评结果公示将考评结果公示在司法所内部和公开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6. 考评结果整改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追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三、考评责任分工1. 负责人责任司法所负责人是考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目标考评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对考评结果负总责。
2. 相关人员责任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参与考评过程,按照考评指标开展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政府监督责任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司法所的目标考评工作,确保考评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民政执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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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执法方案前言民政执法是指各级民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农村或城市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行为。
本文主要介绍民政执法的基本要素和操作流程,希望对从事民政执法的人员有所帮助。
基本要素执法机构民政执法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行政执法任务的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有争议的民政事务进行调解,依法行政处罚等。
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是民政部门内被授权执行民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其能力、学历、上岗培训、考核和管理等都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的约束。
执法对象民政执法的对象包括个人、家庭和社会组织等。
其中还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主体。
执法程序民政执法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和执行等。
民政部门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在程序上执行必要的标准化管理。
执法制度执法制度是保证民政执法规范、科学和合理的重要手段。
民政部门应该完善民政执法制度,督促执法人员认真执行。
执法流程立案执法机构应该依法对民政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立案,并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告知。
在立案之前,执法机构应该认真审核和核实情况,确保立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的规定。
调查一旦立案,执法机构应该开始调查案件。
涉及到多个方面,如调查对象、调查地点、调查对象的隐私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调查的相关条件。
取证取证是调查工作的重要一步,执法人员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获取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鉴定报告等。
听证在取得足够证据之后,执法机构应该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听证会,邀请有关当事人出席。
听证程序应该遵循公正、平等、公开的原则。
处罚听证会结束后,执法机构应该根据依法所得的证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执法机构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和执法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督促或强制执行,如罚款、拍卖、强制清理违法建筑等。
总结民政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民政执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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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执法方案简介民政执法是以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执法活动。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民政执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而民政执法方案就是民政部门内部为了加强执法能力和提升执法效率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目的民政执法方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民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遵循程序正义,增强执法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执法质量。
同时,民政执法方案还要确保民政执法实行监督管理,并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执法不当现象的发生。
内容执法职责民政部门的执法职责包括:居民事务、志愿服务、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的执法。
民政执法方案应明确每项执法职责的具体事项、执法范围、执法程序等。
执法机构民政部门的执法机构是民政局和所属各级民政机构。
执法机构依托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执法职责开展执法活动。
民政执法方案应明确各级执法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执法程序民政执法方案应规定执法程序,明确从执法前的准备工作到执法后的处理程序,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程序不合法、执法不规范等情况。
同时,应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当事人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执法监督民政执法方案应有明确的执法监督制度,做好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同时,应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结语民政执法方案是规范民政部门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文件。
民政部门应认真制定和执行民政执法方案,加强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以更好的服务社会公众。
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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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方案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方案一、背景民政工作是保障社会安全和民生福祉的重要领域,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民政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人力资源紧缺、社会救助与保障体系不完善、民政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因此,开展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对于提高民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次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考评,全面了解各地各部门在民政重点工作方面的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政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范围本次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涉及以下重点工作:(一)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二)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三)婚姻登记和家庭矛盾调解工作;(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五)残疾人、优抚对象救助工作;(六)其他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
四、考评内容(一)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考评内容:1.参照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评估本地区本部门在2019年度内实施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2.对各地各部门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和质量评估,重点考察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救助对象的覆盖率和救助标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3.深入实地调研,了解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二)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考评内容:1.参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相关规定,评估本地区本部门在2019年度内实施的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
2.对各地各部门的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和质量评估,重点考察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志愿者参与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3.深入实地调研,了解本地区本部门的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司法所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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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目标考评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
为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考评目标、细化考评标准、规范考评程序,以促进司法所工作人员奋发有为、争先创优。
二、考评对象本次考评对象为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所长、副所长、司法助理员等。
三、考评内容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工作质量:包括工作程序、工作成果、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质量。
3.工作效率:包括任务完成速度、工作节奏等方面的效率。
4.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情况。
5.学习与成长:包括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提升。
四、考评标准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社区矫正: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
(2)安置帮教: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有效帮教,确保安置帮教率达到100%。
(3)人民调解: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5%。
(4)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5)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工作质量:(1)程序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成果显著:工作成果具有实际意义,得到上级部门和群众认可。
(3)态度端正: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3.工作效率:(1)任务完成速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节奏:保持高效工作节奏,不拖延、不滞后。
4.团队协作:(1)与同事协作:相互支持、互相学习,共同完成任务。
(2)与其他部门协作:主动沟通,协同推进工作。
5.学习与成长:(1)业务知识: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2)工作能力: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工作能力。
五、考评程序1.自评: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考评内容进行自评。
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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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突出重点、简便易行、激励为主、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实施工作考评,促进重点工作落实,准确掌握各镇(街道)民政工作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创先创优,推动全县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二、考评内容(一)201X年突出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即社会救助工作、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落实。
(二)其他重点抓好的13个方面工作,即救灾救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双拥工作、优抚工作、安置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民政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民政财务统计、慈善事业。
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1X年11月30日。
三、考评方法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的考评分为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两部分。
(一)综合考评1.考评办法。
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实行千分制,由日常考评、年终考评和局班子考评三部分组成,分别占50%、30%和20%。
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落实采取加减分,加减分最多不超过100分。
日常考评。
侧重对县民政局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日常推进的考评。
由各业务股室根据《201X 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项目表》,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各镇(街道)单项工作进行评价。
年终考评。
侧重对全年工作成效的考评。
年底,由局领导带队,机关各股室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考评组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进行考评。
考评组成员根据《201X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项目表》规定的考评项目、指标要求和业务分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评价,经带队领导确认后提交评价表。
局班子考评。
侧重对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的考评。
由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对各镇(街道)民政整体工作给予评价。
日常考评、年终考评和局班子考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对应系数分别1、0.9和0.8)。
其中,优秀等次各镇(街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中,每一项目考评得分为该项目的分值乘以考评等次加权系数。
关于印发《江宁区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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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宁区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目标、督察、考核三位一体行政工作机制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局修订了《江宁区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二月九日江宁区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目标、考核、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大考核工作力度,正确评价科室(站院所)工作绩效,确保各项民政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推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日常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第二章考核方式和内容第四条局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分共性考核、重点考核、目标考核和综合测评四大类,其中共性考核40分,重点考核60分,目标考核60分,综合测评40分.第五条考核内容经印发后,一般不再调整,特殊情况经局党政联席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方可进行相应调整.第六条共性考核.共40分.1、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与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加强干部教育,无违法违纪事件,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6分2、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各项行政业务工作操作规范,行政行为无差错,矛盾、问题处理及时、合法,无行政不作为现象.4分3、档案立卷符合规定,档案移交及时.2分4、内部管理规范,室内清洁,人员着装整洁,内部政治、业务、普法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按时报送上级及局所需各类材料、数据.4分5、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参与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基层和群众满意.4分6、做好人民群众来信、领导信箱来信、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确保规范办理、按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高,无不满意现象,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及时.4分7、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完成文明城区建设各项任务.4分8、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进行党务政务公开,抓好对外宣传,高质量报送政务信息,每科不少于4篇.4分9、深入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写作任务.4分10、积极参与各类学习、文体及社会公益活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准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4分第1- 7项,每有一子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视其情节、后果严重程度扣分,扣完为止.第8-9项按照局发《关于对调研和信息工作实行专项考核的意见》执行.第10项,根据考勤记录每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第七条目标考核.共60分.具体内容为年度局领导与各科室(单位)所签责任状内容.未按时序进度完成目标的按比例扣分.第八条重点考核.共60分.各责任科室(单位)每月25-28日报当月工作进展和下月工作要点,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进行检查和对照,考核完成的时效和质量,每月计5分,未完成目标的按比例扣分.第九条综合测评.共40分.1、领导对各科室(单位)测评.12分2、科室(单位)之间互相测评.10分3、市局业务处室对口测评.8分4、各街道民政办对机关各科室测评,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服务对象和机关综合科室人员对局属事业单位、协会测评.10分以上各项的测评,按优(100分)、良(80分)、中(60分)、差(40分)加权平均计算测评分.第三章加分和扣分第十条加分项目1、科室(单位)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级单位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加10分.2、科室(单位)单项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单位表彰,加6分.3、科室(单位)单项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或市级单位表彰,加4分.4、超额完成局下达预算外经济指标,每超过2%加1分(6分封顶).第十一条扣分项目1、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每人次扣20分.2、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行政复议撤销(更改)原决定、行政诉讼败诉的,每人次扣10分;存在过错并被追究责任,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3、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因服务态度差、作风涣散等原因造成群众不满意而被举报查实,或因工作失误在新闻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扣10分.4、因管理不力出现失密、失窃等事件,或因值班人员缺勤、失职而造成损失,每出现一次扣10分.5、年度内承办的建议、提案被评为不满意的,每件扣5分,来信、来访被评为不满意的每例扣1分.6、在全局组织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考试活动中,每有一名工作人员考试不及格,每人次扣2分.7、除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原因外,未完成局下达预算外经济指标的,每减2%扣2分.8、完不成信息上报的扣2分,不参加先进科室评比.9、未完成区局布置的年度目标以外的临时性、突发性等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二条考核程序由科室(单位)自评、组织考评、综合测评和领导小组评定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为:1、科室(单位)自评.各科室(单位)根据考核办法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照,形成专题总结汇报材料,填报考核表和自评分.2、组织考评.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季进行检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档案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由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评分.3、进行测评.年终由考核小组设计专门测评表,召开相应的会议进行公开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按加权平均办法计算出测评分.4、领导小组评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评、考核和测评结果进行专题研究,并对各项考核内容和结果进行核准,初步确定综合分,提交党政联席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五章奖惩第十三条按照考核分由高到低确定局先进集体初步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先进集体标准:(1)整体形象好.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秉公守法、勤政廉政,整体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群众威信高,无违法违纪行为;(2)服务工作好.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实际,文明办公,文明执法,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无吃、拿、卡、要行为;(3)团结协作好.全局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工作主动配合协调,互相补充不拆台,不推诿扯皮,合力作用发挥明显;(4)工作业绩好.热爱本职、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职能作用发挥好,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先进个人标准:(1)工作认真负责,热情高,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负责工作完成突出;(2)自身要求严格,个人素质高,形象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学习,有较好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个人修养和道德素质;(4)团结同志,好学上进,积极进取,乐于助人,有群众威信,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计财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第十五条加分实行上封顶,最高加分为10分.扣分项目不保底.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二○一二年元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自行废止.。
民政办业务工作考核细则
![民政办业务工作考核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7be48097cd184254b3535b5.png)
(一)民政办业务工作考核细则(50分)(二)殡葬管理考核细则(30分)考核内容: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计2分)。
成立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挂帅,为领导小组组长,是本行政区(社区)内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等村(社区)支两委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列入村(社区)责任目标,殡改工作全年有计划,每月工作情况有报表。
2、宣传教育到位(计5分)。
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通告》及江背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公告》,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动员会。
制定宣传教育规划,组织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充分告知了殡改政策要求,具体是每户发了一份《通告》,并有户主签收,宣传教育效果好,如群众举报没有被告知殡改政策要求,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分数为止。
3、工作责任到位(计18分)。
A、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举报、监控措施及服务、信息网络健全,各村和社区的班子成员既当好了殡改信息员,又做好了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者。
同时,明确了组级殡改信息员(1分),如本辖区有人去世,而领导小组成员或信息员不及时反馈信息和上门做工作,每出现一例扣1分;B、无违法土葬或违法土葬处理率100%(15分)。
每出现一例违法土葬扣5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须强制执法的再加扣5分,并实行倒扣分; C、无用水泥、石材修建永固性墓地行为(2分),每出现一例扣1分。
4、火化任务完成情况(计15分)。
各村、社区户籍死亡人员和非强制火化区户籍而在强制火化区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
考核办法:1、考核工作时间计算:2008年从县下达我镇具体时间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火化情况统计按死者户口所在地归口统计,以市殡仪馆实际火化数为准,在外地火化的凭火化发票。
3、其他考核以平时考查、年终检查、座谈了解、查阅原始资料等方法进行。
4、年终考核由镇党委政府殡改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民政局法治工作考核方案
![民政局法治工作考核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249c166bed5b9f3f90f1cbc.png)
方案预案:________ 民政局法治工作考核方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12 页民政局法治工作考核方案建立联动机制。
市政府成立丰乐水库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丰乐水库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和决定水源保护的重大事项,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相关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履职到位,共同实施丰乐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一、考核对象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黄有关单位。
以下简称各考核单位)二、考核方式(二)复查。
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
组成若干复查组,赴各考核单位进行复查。
复查采取“听、查、看、评、考”等方式进行,包括听汇报、查资料、开座谈会、发调查问卷,其中对区县政府和市直部分单位还将组织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考试、抽查所属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等,对照考核指标确定复查得分。
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单位采取书面复核检查方式,对照考核指标,确定复查分值。
(三)社会测评。
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以及法院、检察院、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组织等发放问卷进行测评。
(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
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第 2 页共 12 页位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平时开展情况综合评定。
分别按70%20%10%计入各被考核单位的总得分。
复查、社会测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的得分。
三、考核指标满分为100分。
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指标:(一)加强组织领导(10分)制定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民政局考核奖惩工作意见
![民政局考核奖惩工作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7084b8dd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69.png)
民政局考核奖惩工作意见民政局考核奖惩工作意见为了促进民政工作的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民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对工作人员开展考核和奖惩工作,这既是一种激励机制,也是一种监督措施。
本文将就民政局考核奖惩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考核制度的建立建立合理、科学的考核制度是民政部门开展奖惩工作的前提。
具体而言,要制定考核制度的对象、标准、方式、周期和结果公布等一系列细则,以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效力性。
1. 确定考核对象首先需要确定考核的对象范围,一般而言,可以采用以下分类方式:(1)区域分类:根据民政事务所所在区域划分,按照公共服务范畴分别进行考核。
(2)机构分类:主要根据机构职能、性质和规模等因素进行分类,如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机构等。
(3)个人分类:力求覆盖每一位公务员,对每个公务员进行考核,以激发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 确定考核标准其次需要明确考核标准,考虑重点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目标:是否完成计划要求,产品的制作质量如何。
(2)工作态度:工作中是否认真负责,沟通协作能力如何。
(3)工作业绩:具体知识和技能是否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4)制度遵守:是否按规定提交报告和相关材料。
3. 确定考核方式有多种考核方式,如平时考核、日常业绩考核、集中考核等。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平时考核可以通过领导或同事对平时表现进行考核,单项考核主要针对某一项工作进行考核,集中考核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民政事务所统一进行考核,通过分值or 绩效指标对个人及单位进行评定。
4. 确定考核周期考核的周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考核频率,两个是考核时间。
对于考核频率,可以设定一个季度或年度等。
考核的时间,通常是在每个季度末或年终的时候进行。
5. 结果公布和反馈管理对于考核结果需要及时反馈,直接汇报主管部门和个人公示,对优秀人员进行激励,对差异人员进行鼓励和开展集训,以更好的提高工作绩效。
二、做好考核工作的监督、资料管理工作1.监督考核过程要加强对民政部门的考核过程管理,以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例如设置专门机构、实施监督措施等。
民政局发展绩效考评方案
![民政局发展绩效考评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ca7a250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80.png)
民政局发展绩效考评方案一、考评背景与目的近年来,我国民政局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民政局的发展绩效,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民政局发展绩效考评体系。
二、考评原则1.公正公平:确保考评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不受人为干扰。
2.客观实际:以实际工作成果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
3.动态调整:根据民政局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考评指标和权重。
4.突出重点:关注民政局核心业务,突出关键指标。
三、考评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民政局,包括省、市、县(区)民政局。
四、考评内容1.业务绩效(1)社会救助: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
(2)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对象的保障情况。
(3)社会组织管理: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管情况进行考评。
(4)社区治理:对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社区服务等情况进行考评。
2.管理绩效(1)人力资源管理:对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情况进行考评。
(2)财务管理:对财务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考评。
(3)项目管理:对民政局承担的各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3.社会影响(1)满意度:对民政局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
(2)舆论评价:对民政局在社会舆论中的形象和评价进行考评。
五、考评方法1.数据分析: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对民政局发展绩效进行定量分析。
2.实地调研:对民政局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实际工作成效。
3.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对民政局工作的满意度。
4.舆论分析:收集网络、媒体等渠道对民政局的评价信息,分析社会舆论对民政局的形象和评价。
六、考评流程1.制定考评方案:根据民政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
2.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3.实地调研:对民政局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作情况。
4.满意度调查: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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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甬民发〔2010〕89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
民政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
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甬民发〔2010〕75号)精神,特制订《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法制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信息化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和《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档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1―
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
法制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政系统法制工作水平,加快推动我市法治民政建设进程,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甬民发〔2010〕75号)规定,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
(二)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情况;
(三)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五)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六)日常法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七)积极推进民政法制建设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按年度确定。
二、计分方法
法制建设目标考核共计100分,采用扣分制和加分制相结合的方法计分,其中:第(一)项至第(六)项采用扣分制,基本分为80分,根据扣分标准,每一个考核项目内的分值扣完为止;第(七)项采用加分制,不设基本分,根据评分标准计算考核得分,最多加20分。
考核得分按甬民发〔2010〕75号规
―2―
定折算计入市局对县(市)区民政工作年度考核总分,折算方法为:3×(实际得分÷100)。
考核对象于考核当年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则该年度“法制建设”考核项目不得分。
三、考核程序
(一)各地对照法制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逐条总结自评,填写考核评分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于考核年度次年1月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二)市局办公室根据各地自查自评情况,并结合平时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分管局领导审核。
(三)分管局领导审核通过后提出考核意见,报市局年度考核评议小组。
本办法自2010年度考核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宁波市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甬民发〔2009〕83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度民政法制建设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3―附件
2010年度民政法制建设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4―
―5―
―6―
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
信息化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水平,加快推动我市民政信息化工作进程,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甬民发〔2010〕75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
主要考核信息化建设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及计划实施情况。
(二)基本建设。
主要考核信息化经费投入、场所建设、设备配备维护应用等软硬件建设、网络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网站建设。
主要考核自身网站建设和支持上级门户网站工作情况。
(四)视频系统建设。
主要考核民政视频暨救灾快速反应系统应用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按年度确定。
二、计分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法,考核得分按甬民发〔2010〕75号规定折算计入市局对县(市)区民政工作年度考核总分,折算方法为:2×(实际得分÷100分)。
三、考核程序
信息化建设考核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组织,采用自查与
―7―
抽查相结合、日常了解与年终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以全年的工作实绩为依据,年终进行抽查考核和汇总评价。
各地对照民政信息化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逐条总结自评,并于考核年度次年的1月10日前将书面自评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本办法自2010年度考核起执行,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度民政信息化建设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8―
附件
2010年度民政信息化建设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9―
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
档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宁波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甬民发〔2010〕75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组织管理情况;
(二)设施设备情况;
(三)业务建设情况;
(四)开发利用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按年度确定。
二、计分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办法,考核得分按甬民发〔2010〕75号规定折算计入市局对县(市)区民政工作年度考核总分,折算方法为:2×(实际得分÷10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1.未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
2.有积存文件材料未整理归档的;
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
―10―
4.发生档案损毁、丢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
5.逾期未上报档案工作考核材料的。
三、考核程序
(一)各地对照档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逐条总结自评,填写考核评分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于考核年度次年1月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二)市局办公室根据各地自查自评情况,并结合平时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分管局领导审核。
(三)分管局领导审核通过后提出考核意见,报市局年度考核评议小组。
附件:2010年度民政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1―
附件
2010年度民政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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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印发考核办法通知
宁波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6日印发―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