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规则
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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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证据规则是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在法庭上如何收集、保留、呈现和评估证据。
证据规则的正确应用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证据规则。
一、证据的定义和分类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证据。
证据是指用于证明事实的材料或信息,它可以是书面文件、物证、证人证言等形式。
根据其来源和性质,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书面文件等;间接证据则是通过推理和推断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如相关的相关证据、专家意见等。
二、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证据规则,证据的收集应当合法合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收集证据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保全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证据被篡改或丢失。
此外,对于涉及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证据,当事人还需要注意保密的原则。
三、证据的呈现和质证在法庭上,当事人需要将收集到的证据呈现给法官和陪审团。
根据证据规则,证据的呈现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违反诉讼程序的规定。
在呈现证据时,当事人需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以免因证据的不真实而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此外,对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当事人有权对其进行质证,以验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四、证据的评估和认定最后,法官和陪审团需要根据证据规则对呈现的证据进行评估和认定。
根据证据规则,证据的评估应当基于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受到个人偏见和情绪的影响。
在评估证据时,法官和陪审团需要综合考虑证据的数量、质量、来源和相关性等因素,以便做出正确的裁决。
总之,证据规则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证据规则,从而提高诉讼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呈现、评估和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七章 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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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裁判: •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排除香蜡、钱纸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 从堂屋经由罗忠琼等三人卧房穿过有缝隙的木板隔窗进入刘祥智、 郑辉清卧室的可能。判定被告方焚烧香蜡钱纸的行为与二受害人 的中毒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对二受害人中毒死亡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但侵权行为具有相到性的一面,刘祥智、郑辉清作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被告方治丧期间焚烧香蜡钱纸 有释放大量“CO”的可能,进而应当采取开启窗户等防范中毒的 措施。而被告方治丧期间焚烧香蜡钱纸符合当地丧葬习俗,其行 为本身无可责难性,可归责的仅仅是其未采取相应的防范他人中 毒的措施。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酌定减轻被告方30%的赔偿责任。 为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二款、《最高法院关于审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三款、 《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方连带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丧 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95147元。原、被告均服判。
案例:关联性证据规则
• 2013年8月8日,吴某因贩卖6.43克毒品被抓获,后被取保审。 2013年11月15日22时,吴某与吸毒人员赵某电话联系后,驾驶 摩托车在重庆市巴南区大江厂水上世界附近一支路处,以200 元的价格将净重0.22克的疑似冰毒1包和净重0.09克的疑似麻 古1颗贩卖给赵某。交易完成后被侦查机关当场抓获,侦查机 关从吴某身上搜出净重1.99克的疑似冰毒4包、净重共计2.99 克的疑似麻古34颗,从赵某身上查获疑似冰毒1包、疑似麻古1 颗,合计5.29克。侦查机关从赵某处搜查、提取、封存的疑似 毒品编号为1、2,从吴某处搜查、提取、封存的疑似毒品编号 为1-11,上述两个封存记录均有当事人的签名、捺印。庭审中, 检查机关出示的鉴定委托书和《重庆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物 证检验报告》中送检及鉴定的编号重新编排为1-13,均无当事 人的签名、捺印,亦无见证人的签名。
证据规则有哪些哪些算是证据
![证据规则有哪些哪些算是证据](https://img.taocdn.com/s3/m/2a315e48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5c.png)
证据规则有哪些哪些算是证据证据规则是在司法和法律系统中用于确定和评估证据可信度和相关性的规则和原则。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公正和有效的法庭审理过程,以便正确地了解案件的事实,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规则:1.直接证据规则:这条规则指出,直接证据是指可以直接证明被指控人或被告人罪行的证据。
直接证据可以是目击证人的陈述、录像、照片或物证。
2.间接证据规则:当缺乏直接证据时,间接证据可以间接证明被指控人或被告人的罪行。
间接证据可以是推论、假设、专家意见或其他相关证据。
3.口供规则:口供是指被告人自愿提供的陈述或承认罪行的证据。
在一些情况下,由于与被拷打、威胁、欺骗或其他不当方法有关,口供可能会受到排除或限制。
4.物证规则:物证是指可以直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如武器、衣物、工具等。
物证需要经过鉴定,符合连锁证据原则,并确保其链条的完整性。
5.电子证据规则: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在法庭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电子证据包括电子邮件、文档、照片、视频、社交媒体帖子等。
电子证据需要符合收集、保存、提取和呈现的特定规则和法律标准。
6.业务记录规则:业务记录是指在商业或组织环境中生成的文件、报告、凭证等。
这些记录可以提供关于交易、账目等方面的证明。
业务记录需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规则。
7.声誉证据规则:声誉证据是指与证人或涉案方有关的声誉、品行、信誉等方面的证据。
法庭通常会考虑证人的声誉和信誉,以评估其证词的可信度。
8.先例规则:先例规则是指根据类似案件的判决和法律原则来解释和适用法律。
先例可以为法官提供指导,以确保类似案件的判决一致和公平。
9.合理怀疑规则:合理怀疑规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只能被起诉、审判和定罪,当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有可能参与了犯罪行为。
10.见证人证据规则:见证人证据是指被传唤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个人。
法庭通常会对证人的可信度和诚实性进行评估,并将其证词与其他证据进行核对。
证据规则解读
![证据规则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779ed972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5b.png)
证据规则解读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法庭依据证据来确立案件事实和认定责任,进而作出判决。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我国对证据的获取、保存、提交和审查都有一定的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的证据规则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并运用于实践。
一、证据的定义和分类证据是指各种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的材料、信息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明方式。
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直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现场监控录像、笔录、书面文件等;间接证据是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可以推导出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结果等。
在实践中,直接证据常常比间接证据更有说服力。
然而,直接证据并不总是能够完全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因此间接证据在某些情况下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而证据的分类对于法庭来说,可以更好地理清证据的证明力和可信度,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决。
二、证据的采信规则证据的采信规则是法庭对证据的审查和评估标准。
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则:1. 客观真实原则:法庭应以事实为依据,只有经过审查确认为客观真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这一原则保证了法庭的公正性和案件的公正裁决。
2. 证据承担举证责任原则: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辩称无罪或提出抗辩事由,但同样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这一原则保证了诉讼双方的平等地位和公正性。
3. 证据的充分性原则:法庭在评估证据时,要求证据充分且足以证明案件事实。
如果证据不充分或存在矛盾,法庭有权不予采信或进行进一步审查。
这一原则保证了案件裁决的可靠性和严谨性。
4. 证据的排除原则: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证据是被排除在证据范围之外的,例如非法获取的证据、违反法定程序获得的证据等。
法庭不得采纳这些证据作为案件的依据,以维护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证据的举证和举证责任的转移在我国的诉讼制度中,原则上由举证方承担举证责任。
证据规则有哪些
![证据规则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8cbf62a6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15.png)
证据规则有哪些我国的证据规则如下:审判机关取证原则、较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口供补强原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证据规则是什么法律常识:证据规则是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使用的规制,也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表现,其中的相关性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而证据规则也是有特别规定的,即证据规则的核心内容是规范证据资格,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适格性”的规则。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
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二、2023《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目前我国没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法律规定,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定可以参考《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执行。
以下是《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文内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当事人举证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5证据规则
![5证据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35edf8353968011ca30091e1.png)
• (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对于那些通过非法程序或者手段取得的证据,包 括以刑讯逼供的手段取得的口供和非法搜查和扣 押取得的实物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 (八)自白任意性规则
• 专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也称为非任意自白 排除规则,按该 规则的要求,提取被告人的供述 必须遵循自愿性规则。凡是违反被告人自由意志 而获得的供述都当排除。在此规则下,要求以无 罪推定原则为基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 默权和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因此口供要取 得作为指控证据的资格,必须建立•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 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 以刑罚。” •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补强证据的目的在于 担保口供的客观性,因此其补强程度只要达到最 低限度的要求,保证被告人口供的真实性即可。
第四节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与完善
一、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
• • • 在立法形式上,法典与司法解释并存。 在规则性质上,多种类型的证据规则并存。 证据规则的内容过于粗疏,缺少严格而审慎 的规定。
•
交叉询问时当事人主义辩论式诉讼程序的主 要内容,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必须按照这种 程序提出言词证据。即诉讼的任何一方提出证人 到庭作证的,都需要由提出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当 庭对证人就待证事实进行连续的提问,由证人逐 一回答。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询问的机会是均 等的。
• (二)最佳证据规则 • 最佳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是现代英美法 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 则。其基本精神是:“以文件内容而不是以文件 本身作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出文件内容 的原始证据。”只有在原件被证明已灭失时才能 提供副件。
• 质证是在庭审过程中,由控辩双方就 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进行询问、质疑 的诉讼活动。 • 认证,是指法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尤其在庭审过程中,就控辩双方举证、 质证所涉及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 加以审查、判断,以确认其证据能力 和证据效力的诉讼活动。
2022年第5章3 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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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证据规则 1、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证据排除法则,又称反
传闻规则(rule against hearsay).传闻证据 是指在法庭之外所作的证明某一主张真实性等 陈述,理论上这种陈述可以是口头陈述、书面 陈述,甚至是含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 司法实践,传闻证据的两种形式:(1)证人在 审判期日外就其亲身感受到案件事实所作的书 面陈述以及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笔录;(2) 证人在审判日期就他人亲身感受到案件事实向 法庭所作的转述。(与教材第195页比较) 本质属于人的陈述,属于言词证据
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应依法在诉讼中排除所 获证据的证据规则,亦称证据禁止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的比较
其一,对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特别是对 非法获取的口供应当排除。
自白任意性法则
其二,对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实物证据, 适用利益权衡原则。
美国实行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违法口 供或证言,再由此获得物证——毒树之 果。
5.3 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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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则的概念和种类
○
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
中,规范证据的收集、证
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
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
○
大多来源于英美法系的当
事人主义诉讼,如美国
《联邦证据规则》
○
证据规则种类主要有:直
接言词、非法证据排除规
则、补强证据规则、意见
证据规则、
直接言词证据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含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据收集违反法
最高检规则第65条:“刑讯逼供是指使 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使犯罪嫌疑人 在肉体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 以逼取供述的行为。 其他非法方法是指违法程度和对犯罪 嫌疑人的强迫程度与刑讯逼供或者暴力、 威胁相当而迫使其违背意愿供述的方法。”
证据规则与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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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包括鉴定机构名称、鉴定人姓名、鉴 定时间、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等内容。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客观 ,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04
证据规则的实践应用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才能被采纳为定案根据。同时, 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也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对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 定案根据。
证人证言规则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 。同时,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也需要根据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谁主张、谁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 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条约和协议的制 定和实施,加强与其他国家在 证据收集、交换和认可方面的 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犯 罪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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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证据规则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大小等因素进 行综合判断,采纳优势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专家辅助人制度
在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 或者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可以作为法官认定事实的参考依据。
跨国犯罪的证据收集
跨国犯罪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需要各国在证据收 集、交换和认可方面加强合作。
刑诉法中证据的规则有哪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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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中证据的规则有哪七个
一、认定标准
1、语言原则:即依据证据认定的语言了解证据内容,广泛而平等地
使用所有证据。
2、历史原则:指证据认定时将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因素考虑在内,
以便解决案件。
3、满足原则:即根据案件细节,针对每一证据进行评估和判断,查
明是否可以满足证据的要求。
4、明确原则:即明确的证据认定原则,意在确定案件的判定标准,
确定证据应具备的陈述要求。
5、举证责任原则:即由审判机关自主展开收集证据,加强对案件状
况的严格考察,以确立有效的支持判决的证据。
6、全面考虑原则:即要求审判机关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总结案件
状况,应用全面考虑原则对案件进行判断。
7、宽松原则:即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尽可能灵活地应用法律,尽量考虑诉讼人和被告的证据立场,以维护正义和公平。
以上就是刑诉法中证据的规则,七项规则依次是:语言原则、历史原则、满足原则、明确原则、举证责任原则、全面考虑原则和宽松原则。
证据认定是整个审判程序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只有运用正确的证据认
定规则才能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真理,推动正义。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规章制度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a73d7bc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f8.png)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核和运用,确保行政诉讼案件的公正、公平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诉讼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明确、充分,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要求。
第三条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核和运用,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法院、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应当依法履行证据收集、固定、审核和运用的义务。
第二章证据种类和分类第五条行政诉讼证据分为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六条证据应当分别归类,并标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份数、证据内容等。
第三章证据收集和固定第七条当事人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固定。
证据固定应当采取拍照、录音、录像、复制、封存等方式。
第八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九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调取证据。
第十条人民法院、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
鉴定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能力。
第四章证据审核和运用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核,确认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织质证,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应当参加质证。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可信度、相关性等因素,综合判断证据的效力。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瑕疵证据,确凿证据应当作为裁判依据。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将证据审核和运用的结果记录在案,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证据保全第十六条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保全证据,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式。
三大基本举证原则
![三大基本举证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cfb80c64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f8.png)
三大基本举证原则
三大基本举证原则是指证据原则、充分性原则和最后负担原则。
1. 证据原则:也称为“举证责任原则”,即由谁主张事实,谁就应当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提供与其主张相符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予采纳。
2. 充分性原则:也称为“充分性规则”,即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充分的、具有说服力的。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其主张是合理和真实的,不能存在疑点和漏洞。
3. 最后负担原则:也称为“反方举证原则”,即与主张相反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提出某一主张后,如对方提出了与之相反的主张,则反方应当提供证据来证明其相反主张的真实性。
若反方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则法院将判定原告方的主张成立。
证据规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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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则是
证据规则是指在法律审判中,对证据的收集、管理、呈现和判断等方
面的规定。
证据是法庭审理案件的基础,也是主要的指导性依据,其合法
性和可信度影响着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证据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旨在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权威性,使司法裁判更加科学和公正。
证据规则的要点主要包括:
证据收集:借助各种手段和渠道,广泛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完善
证据链,保证证据的全面性和充分性。
证据管理:对证据进行归档、分类、登记、传递等管理,避免证据的
流失、丢失以及伪造、篡改等情况的发生。
证据呈现:将证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提交给法庭或其他审判机构,在审判过程中阐述证据的真实、合法、有力等方面的表现。
证据利用:将证据同其他证据或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或将证据与法律
条文相结合,综合分析判断案件事实,为司法裁判提供决策依据。
在证据规则的实践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原则,禁止恶意捏造证据或故意隐瞒证据。
2.尊重证人的合法权益,强调法庭问询的公正、客观、尊重原则。
3.采用科学技术和手段,提高鉴定证据的准确性,对于涉及科学技术、专业技能的证据,需由专业鉴定人员出具鉴定意见。
4.对于涉及隐私、商业机密等方面的证据,要采取特殊措施予以保护,避免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权益。
综上所述,证据规则是司法裁判的重要依据和保障,其制定和实施意
义重大。
在公正、合法、科学、权威的证据规则下,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
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秩序稳定。
证人证言证据规则包括哪些
![证人证言证据规则包括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e11387e9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11.png)
证人证言证据规则包括哪些在司法程序中,证人证言是主要的证据形式之一,用于证明案件的事实。
证人证言证据规则是司法制度中对于证人证言的收集和使用的一系列规定和原则。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证人证言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以便更科学地判断案件的真相。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人证言证据规则:1.直接证人证言规则:根据直接证人证言规则,只有亲自观察、听到或体验过案件中事实的人才能作为直接证人,在庭审过程中提供证言。
2.证人的宣誓或誓言:在作证之前,证人需要宣誓或誓言,表示他们将真实、完整地陈述自己所知道的事实。
3.无预先回答的问题:证人应该回答律师提出的问题,而不是预先准备好的陈述。
这是为了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交叉询问:对证人的证言进行交叉询问是一种常见的实践。
这允许对方律师对证人的陈述提出质疑,并尝试揭示潜在的偏见、记忆不清或错误等。
5.视听记录:在法庭上,证人的证言应当被记录下来,可以是通过书面记录或者是通过法庭记录员记录下来的。
6.可信度考量:理论上,每个证人的证言都应当接受法庭的考验。
法官必须判断证人的可靠性、记忆力、诚实度以及对案件的相关性。
这可能需要考虑证人的职业、人品、经验、记忆力以及是否有其他证人证言予以支持。
7.从不可靠证言的排除:在一些情况下,证人的证言可能被认为是不可靠的,如缺乏直接经验、明显的偏见、违反宣誓、包含不可靠的对事实的陈述等。
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以选择排除这些不可靠证言。
8.专家证人: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可能需要专家作证。
专家证人可以根据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就一些科学或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解释。
总的来说,证人证言证据规则旨在保障证人的真实陈述,防止虚假证言的出现,并促进公正和公正的司法程序。
这些规则确保法庭能够在决定案件时依据准确可靠的证据来作出决策。
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c3cd4535e87101f69e3195be.png)
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最高法院《解释》第53条限定:“搜罗、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
只有在获到原件确有困难时,才能够是副本或复印件。
搜罗、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
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能够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存在不同的证据都可以证明某一个案件事实,即都存在证明力,但为了保证司法公平和正义,避免出现冤假错案,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依据一些规则采用证据;最佳证据规则就是针对书证而言的一种重要的规则,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关于▲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
▲一、什么是最佳证据规则?所谓最佳证据规则,是指数个证据对某一特定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都有证明力,只能采用可能得到的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明力的证据予以证明的制度。
是现代英美法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则。
在英美法系国家,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限于书证,即对书证内容真实性的最佳证据方式是出示原件,副本、抄件、复印件都是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下的材料。
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为了证明文书的内容);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3.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
▲二、运用最佳证据规则的目的是什么?1. 追求案件真实最佳证据规则的意旨在于,防止欺诈和确保这类证据不会受到由于搜集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和复制上的不甚精确所造成的篡改或变动。
2. 防止错误或者欺诈行为的发生基于文书证据的自然性质,其内容的真实性依赖于原始状态下的记载情况,如果在原始证据存在的情况下,允许其他形式的第二手证据,就可能因为证人记忆不准确或文件因欺诈目的被修改等而无法查明事实真相。
刑事诉讼七大证据规则
![刑事诉讼七大证据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e84f49d067ec102de2bd89fd.png)
刑事诉讼七大证据规则一、刑诉七大证据规则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
2、最佳证据规则。
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在法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
4、口供补强规则。
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具有独立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就是刑事证据学上的“补强规则”。
5、证人作证规则。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证据种类之一。
6、认证规则。
对某一证据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进行审查判断,即为认证。
我国刑诉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7、法定证据原则。
法定证据制度亦称"形式证据制度"。
指法律预先机械地规定证据的证明力;执法者须依法定条件去判断证据来认定事实。
二、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规则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
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
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证据规则2022全文
![证据规则2022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177b6e23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b1.png)
2022最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一、2022最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
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第三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行政诉讼提供证据的要求有哪些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民法的证据规则
![民法的证据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41926d7c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70.png)
民法的证据规则引言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它对于判决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法的证据规则为判断和接受证据提供了指导,确保了诉讼的公正性和权益的保护。
本文将介绍民法中的一些关键证据规则。
1. 证据的定义民法中对证据的定义是指能够确凿地证明民事事实真实性的材料或信息。
证据可以被用来支持或反驳当事人的主张,并由法庭判断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2. 证据的分类根据民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2.1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相关事实真实性的证据。
例如,目击证人的证言或视频录像等可以被视为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在判断案件真实性时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2 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无法直接证明相关事实真实性,但可以通过推理和合理的推断得出相应结论的证据。
例如,间接证据可能包括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
虽然间接证据不如直接证据具有直接可信度,但它们在缺乏直接证据时起着重要的作用。
3. 证据的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对于自己主张的事实都有举证责任。
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其主张事实的真实性,而被告则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进行辩解或反驳。
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庭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4.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责任收集和保全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证据,例如证人的传唤、鉴定人的指定、物证的保全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5. 证据的审查和采信根据民法,法庭应当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采信。
法庭会综合考虑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可信度等因素来评估证据的价值。
无效或证据不足的证据可能被法庭排除,而直接证据和可靠的间接证据会得到更多关注。
6. 证据的价值和证明力在做出判决时,法庭会考虑所有的证据,并根据其价值和证明力来作出决策。
根据证据的权重和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法庭会综合评估并形成最终的判决。
结论民法的证据规则是确保案件公正性和权益保护的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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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要件:诉讼过程中 2、对象要件:案件事实 3、方式要件:明确表示
自认撤回的严格限制
【讨论】1.自认的性质是什么?其理论基础是什么? 2.评《证据规定》第74条
八、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提供证据 责任
举证责任
说服责任
败诉风险
【讨论】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性质:裁判规则
八、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法律要件分类说
原告开具的收条(凭证)四张: (1)2001年10月18日开具的收据, 50000元 ——保证金 (2)2002年1月29日开具的交费凭 证,66666元 ——01年12月到 02年3月租金 (3)2002年7月18日开具的交费凭 证,50000元 ——02年4月到6 月租金 (4)2002年9月12日开具的交费凭 证,50000元 ——02年7月到9 月租金
【讨论】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证据分类&规则体系
证 据
言词证据
实物证据
人证
书证
物证
证人证言 专家证言 鉴定意见
当事人陈述
勘验笔录
电子邮件
视听资料
交通事故认定 手机短信
多媒体 视频资料
人证的一般规则
*证人证言规则第70条 ·证人:对案件事实有亲身感知的人 第53、57条 ·证人证言:证人就亲身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运用第4条 举证责任的确定性 反证规则
【案例】丁某诉陆某借款纠纷
丁某提供的证据
九、证明标准
【讨论】《证据规定》第七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 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 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 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问题: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差别?
二、正义
证据的合法性
问题:民事诉讼证据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第68条
三、证据规则的价值取向
一、公平 —— 构建公平的对抗机制,防止诉讼突袭
被告答辩义务第32条 证据交换制度第34条 讼争一成不变规则(第34条)
二、正义
——证据的合法性
问题:民事诉讼证据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第68条
四、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1)1月29日的凭证所列66666元 包括冲抵租金的5万元保证金,没 有收回原先的收据。 (2)习惯做法是先开收费凭证后 收租金。 (3)7月28日的凭证所列款项是02 年4月至6月的租金。 (4)9月12日的凭证开给被告后, 被告没有交纳租金。 证据:录音带
间接证据规则
【问题】什么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适用规则?
(1)在缺乏直接证据的前提下,才能使用间接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
实的根据。 (2)间接证据须具备一定的数量,并构成完整的证明链条。
(3)各间接证据之间须具有一致性,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
(4)在运用间接证据推定案件事实时,必须贯彻逻辑严密、内容精 确、推理前后一致的原则。
【讨论】对法官运用间接证据所作的判断应当赋予当事人异议权
基本规范 权利发生规范 权利妨碍规范 对立规范 权利限制规范 权利消灭规范
八、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待证事实分类说 消极事实与积极事实
内界事实与外界事实
危险领域控制说
盖然性说
证据距离说
八、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平 举证中的诚实信用:第75条
【讨论】举证妨害 第102条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一、诉讼上的证据
【案例】徐寿兰诉彭宇案.doc
问题1:什么是诉讼上的证据
——证据的法律属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问题2:为什么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
【案例】北大方正诉北京高术案
二、证据规则的理论基础
(一)诉讼活动的特质(与一般的认识活动比较)
诉讼的目的:公正解决纠纷 诉讼活动的限制因素:程序规则 诉讼活动解决的是“ 应然 ”问题
十、证据规则的实践
1、关于程序正义的误读一:机械执行程序
程序效力的要件:正当程序
程序的本质:法官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过程
2、关于程序正义的误读二: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对立
程序的目标:尽可能接近客观真实
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一致性
证据能力 证明力 瑕疵证据 1.收集手段瑕疵 2.外观瑕疵 【案例】撕碎的欠条 ·瑕疵证据补强规则
自由心证规则第64条
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342条:“法律不要求陪审官报告他们建立 确信的方法;法律不给他们预定一些规则,使他们必须按照这些规则来决定 证据是不是完全和充分;法律所规定的是要他们集中精神,在自己良心的深
五、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第63条
分类学即分门别类的科学。“分”即鉴定、描述和命名,“类” 即归类,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也是系统演化。分类学也就是系 统学。
分类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并考虑事物的主要特征。分类的结果应 当有并列性、非交叉性。
——比如生物学上的分类,基于生殖隔离的准则,同时考虑了形态、 地理和遗传学特征。(生物分类)
(1)证人出庭与交叉询问规则第55、56条
【讨论】我国诉讼实践中证人出庭难问题 (2)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第56条 (3)证人意见排除规则 第57条(2) (4)证人的权利、义务规则 【讨论】证人拒绝作证权
鉴定结论
【讨论】鉴定结论在审判实践中 的问题(26-29、71) 【案例】顾某诉郑某借款纠纷
书证、物证的一般规则
原始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
《证据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 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 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据与间接证据
【案例】昌达公司诉池某租赁纠纷 案.doc 被告提供的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
处探求对于所提出的反对被告人的证据和被告人的辩护手段在自己的理性里
发生了什么印象。法律不向他们说:‘你们应当把多少证人所证明的每一个 事实认为是真实的。’它也不向他们说:‘你们不要把没有由某种笔录、某 种文件、多少证人或多少罪证„„所决定的证据,看作是充分证实的。’法 律只是向他们提出一个能够概括他们职务上的全部尺度的问题:‘你们是真 诚的确信吗?’” 【讨论】《证据规定》第72条、第77条
六、证明对象
3.已决事项 ·理论基础:既判力的遮断效 (1)刑事诉讼判决认定的事项是否有预决效果 (2)民事、行政诉讼判决认定事项的预决效果 【讨论】评民刑交叉案件“先刑后民”的审理习惯
4.公证事项
【讨论】公证机构的公信力
七、自认第8条
自认:对对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 自认的构成要件
证据分类的意义:识别、运用
【讨论】如何给证据分类
证据的分类
【案例】陈某诉建行某分行储蓄纠纷案 《录像带鉴定结论》(摘录): 其一,录像带是原始带,没有被剪辑过;其二,经实验, 各种型号点钞机点100元面值的人民币11000元耗时5~6秒, 而录像带中点钞机点钞时间不足2秒,因此陈某交储的金额应
为1100元。
证明对象:争议事实
无需证明的事项
司法认知
法官推定
预决事项
公证事项
六、证明对象
1.司法认知
(1)法律
(2)众所周知的事实 (3)自然规律与定律
【思考】司法认知与鉴定结论的区别 【问题】专家辅助人(第61条) 2.推定
(1)法律推定 (2)事实推定
【讨论】经验法则与证据规则 第64条
——诉讼不是单纯的认识活动,法官在诉讼中始终面临着价值选
择与价值判断。
二、证据规则的理论基础
(二)程序独立价值
价值
程序价值
程序自身品质的独立性
正当程序的内在品质 自身 品质
价值 对人的 有用性
尊重、平等、保障参与
三、证据规则的价值取向
一、公平 构建公平的对抗机制,防止诉讼突袭 被告答辩义务第32条 证据交换制度第34条 讼争一成不变规则(第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