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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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06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永安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应收保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应收保费的管理,降低坏账损失风险,有利于经营资金的正常流转,保证公司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应收保费管理组织及职责各级财务部门为应收保费的管控部门,职责为:(一)各级财务部对所在机构各部门、各核算机构的应收保费具有管理、服务、协调、监控的牵头管理职责;(二)认真执行总公司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对接操作规范的规定;(三)每日下午18点30分后与承保部门核对实收保费和应收保费;每月向承保部门提供应收保费催收清单;(四)按月提供应收保费的帐龄结构分析及险种结构分析;(五)向承保部门提供其他有关应收保费管理的资料和信息;(六)协助承保部门检查应收保费计划的执行情况(七)逐步清理不实应收保费,保证应收保费余额与清单一致。

(八)财务收款人员的具体职责:1、承保部门出单后,出单员必须将保单、批单的客户联、财务联和要素填写齐全的保险业专用发票全套交收款员,严禁出单员不通过收款员将保单、批单、发票直接交业务员和投保人。

2、收款员收到出单员转来的保单、批单、发票,按即时交款、延期交款、分期交款分别做不同的处理。

(1)对即时交款业务,出单员必须将保单、批单的客户联、财务联和要素填写齐全的保险业专用发票全套交收款员;收款员收妥保费后,在发票各联上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收讫章,将发票和保单(批单)客户联交投保人,将发票的业务联交出单员;收款员在业务系统中做收款确认,打印“实收保费日结单”。

(2)对延期交款业务,出单员必须将保单、批单的客户联、财务联和要素填写齐全的保险业专用发票全套交收款员;由业务经办人填写《保单、发票领用申请单(借支单)》(一式两联),按规定权限批准后交收款员,对个人业务,收款员将发票和保单(批单)客户联交业务经办人;对单位业务,收款员可以根据需要给对方提供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将发票和保单(批单)客户联交业务经办人。

收款员同时要将一联《保单、发票领用申请单(借支单)》返还出单员,以使出单员统计应收业务,出单员收到此《保单、发票领用申请单(借支单)》要与保单业务联一同归档直至收到财务返回的盖章确认的发票联为止。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应收保费是财险公司的主要资产之一,对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和保险责任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保费收取的特殊性,存在一定的管理难题。

为了加强财险公司对应收保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有效的应收保费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应收保费管理的重要性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费是财险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有效管理应收保费可以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和合理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风险控制:应收保费管理涉及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合理的管理办法可以提前预防和化解风险。

3.保证保险责任履行:对于已经出险的保险人来说,保险公司是否能够及时收取到应收保费,与其得到赔偿所需的资金直接相关。

三、制定有效的应收保费管理办法1.明确应收保费的范围:应收保费包括保单中已收但未结算的保费、保单中已出单但财务未确认的保费、保单中财务已确认但未收取的保费等。

对于各类应收保费要明确界定,确保管理的准确性。

2.建立健全的应收保费管理制度:包括收款和结算的操作规程、应收保费的分类和登记制度、应收保费的催收和清理制度等。

通过制度来规范管理行为,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3.建立应收保费的风险评估模型:通过对保险人信用评级、历史赔付情况、行业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对应收保费进行风险分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4.制定科学的应收保费催收机制:对于逾期应收保费,要建立催收流程和团队,确保及时催收和提高催收效果。

可以采取短信、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进行催收。

5.建立完善的应收保费清理制度:对于长期未收回的应收保费和无法催收的应收保费,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核销,防止坏账风险的出现。

四、应收保费管理的效益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有效管理应收保费,可以缩短资金回笼的周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的占用成本。

2.加强风险控制: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催收机制,可以有效降低逾期应收保费的风险,并及时化解风险,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定。

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思路及策略

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思路及策略

针对性
根据不同险种、业务类型和风险等级 ,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以体现业 务特点。
可操作性
确保考核指标数据易于获取、计算和 理解,避免过于复杂或模糊的指标。
动态性
根据公司战略和市场环境变化,适时 调整考核指标体系,以适应业务发展 需求。
考核周期与频次安排
年度考核
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全面评价公司全年业绩,作 为年度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业务知识培训
组织应收保费管理相关的 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员工 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降低操作风险。
法律法规更新培训
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动态 更新,组织相关培训,确 保公司业务始终符合监管 要求。
违规行为惩戒措施明确
制定违规处理办法
建立完善的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违规行为的定义、分类和处理程 序,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02
定期审查并更新应收保费管理制 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 。
风险管理与监测
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 户进行分级管理。
定期对账,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收保费 逾期问题。
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支持
引入先进的应收保费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加强系统安全防护,确保客户信息和保费数据安全。
02
严格违规惩戒执行
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处理办法进行惩戒,包括罚款、降 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违规记录与公示
建立员工违规记录档案,定期公示典型违规案例,以警示其他员工 。
07
CATALOGUE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设计
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全面性
涵盖保费收入、赔付率、客户满意度 等多个方面,确保全面评价公司业务 运营情况。
客户满意度提升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市场上的保险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而随着保险业务的开展,保险机构收取的保费也越来越多,如果对保费的管理不严格,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良好的应收保费管理办法,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正常开展业务,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保费的应收性质在了解应收保费管理办法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保费的应收性质。

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向客户收取保费。

保费作为客户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代价,属于和客户之间的债权关系,客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

而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的偿付责任开始生效,客户也获得了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权益。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确保所收取的保费完全到位,以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以及合法权益。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1. 全程跟踪管理应收保费的管理工作应该要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中,从业务引入到核保、承保、保全、理赔再到保费结算,全程跟踪申请保费,财务统计并记录,加强对时间点和付款方式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2. 严格实施保费收取和核对机制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全的保费收取及核对机制,严格实施保费的现金到账制度,同时也应严格审核每一份客户的申请书,确保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加强对欠费客户管理出现欠费客户情况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对欠费客户进行催缴并采取停保等措施。

对一些拖欠时间比较长的客户,可以提出提前解约,以维护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及公司的财务安全。

4.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制定良好的保费管理规定并加强员工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经营观念,完善数据采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及防范风险。

5. 实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险公司应该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管理,在业务操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保险业务稳健有序开展。

总结应收保费的管理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如果管理不善,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的安全,并且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收付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收付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收付管理制度保险公司的资金流动频繁,涉及保费收取、赔付款项支付、投资活动等多个方面。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收付管理制度,对于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个保险公司收付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收付款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法、高效运作。

2. 公司所有收付款项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违规操作。

二、账户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的收支活动,严禁私设“小金库”。

2. 所有银行账户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定期进行对账,确保账目清晰。

三、收入管理1. 保费收入应由专门的收款人员负责收取,并及时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2. 对于现金收款,应实行双人管理和即时入账制度,防止资金滞留和挪用。

3. 非现金收款应及时核对到账情况,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支出管理1. 所有的支付事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并经过严格审批流程。

2. 大额支付需提前计划,并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3. 对于赔付款项,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害。

五、资金调拨1. 资金调拨应基于公司的实际需要和资金状况,合理规划资金流向。

2. 跨部门或跨地区的资金调拨,需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六、内部控制1.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收付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规操作,应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制度应适时进行修订。

应收保费管理制度

应收保费管理制度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应收保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应收保费的管理和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行,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二)应收保费的管理原则是:严格依照国家行业监管部门和总公司、分公司关于应收保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坚决防范和规避风险的前提下,贴近市场实际,支持业务发展,保持竞争活力。

(三)应收保费的管理,除了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四)各单位的应收保费比例不得超过6%(含分期付款协议约定),超出部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二、应收保费的分类管理(一)应收保费是指由投保人进行投保,保险人承保的正式保单,未在保单生效前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缴清的保险费。

(二)允许发生合理应收保费的几种情况:1.按照公司规定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的业务;2.经书面授权同意的代理公司代办的业务;其他情况均为不合理和不应发生的应收保费。

(三)可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的业务范围: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分期付款,各业务员应争取一次性缴清保费。

单笔签单保费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保单,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经业管部和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与之签订分期付款协议。

保费支付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车贷险、房贷险、短人险业务不允许分期付款。

(四)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所有与代理、兼业代理机构,或其它机构签订的保险合作协议,均应将结账日期确定为每月“逢五结账”。

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这一结账方式的,需填报“结帐日变更申请表”,经报分公司业管并经总经理室批准,最迟不能超过每月25日结账一次。

单证管理人员应控制代理点的单证流转数量在50份以内,如有代理点所领用单证超过50份,需报中心支公司以上业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五)在本办法生效之前,所有与代理、兼业代理机构,或其它机构签订的保险合作协议,其具体经办人应与协议签订单位充分协商,将结账日期更改为每月“逢五结账”。

特殊情况不能更改为这一结账方式的,需填报“结帐日变更申请表”,经报中心支公司以上业管部批准,方可维持原结账方式。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引言应收保费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尚未收取的款项,是保险公司的重要资产。

应收保费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

因此,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收保费管理的目标应收保费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的收取率,降低未收保费风险,提高应收保费管理的规范程度,保障保险公司的流动性。

应收保费管理的规范1. 应收保费计提应收保费计提是指为收回应收保费而向当期损益提取的一定金额。

计提的金额应该根据保险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历史经验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其基本方法为开展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

2. 应收保费回收保险公司应保持定期催收被保险人的保费,及时收回已经到期的应收保费。

同时,为了规避客户信用风险,保险公司应该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对于信用不佳的客户应采取严格的措施,包括较短的账期和提前收款等。

3. 应收保费核销应收保费核销是指已经过期的应收保费无法继续收回而计入当期损益的行为。

应收保费核销的条件是: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确认无法收回却不影响当期经济效益,同时保险公司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允合理、真实准确的原则。

4. 应收保费坏账计提应收保费坏账计提是指根据保险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历史经验,对无法收回的应收保费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并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保险公司在进行应收保费坏账计提时,需要遵循合法合规、公允合理、真实准确的原则。

应收保费管理的重要性良好的应收保费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和盈利。

具体而言,应收保费管理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益处:1. 帮助提高公司的应收保费回收率应收保费回收是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保证应收保费回收率能够稳定提高是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保证。

合理的应收保费管理办法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提高应收保费回收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的实力和竞争力。

2. 降低被保险人赖账的风险好的应收保费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强化对被保险人的信用评估,减少被保险人赖账的风险,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应收保费管理制度

应收保费管理制度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应收保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应收保费的管理和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行,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二)应收保费的管理原则是:严格依照国家行业监管部门和总公司、分公司关于应收保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坚决防范和规避风险的前提下,贴近市场实际,支持业务发展,保持竞争活力。

(三)应收保费的管理,除了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四)各单位的应收保费比例不得超过6%(含分期付款协议约定),超出部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二、应收保费的分类管理(一)应收保费是指由投保人进行投保,保险人承保的正式保单,未在保单生效前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缴清的保险费。

(二)允许发生合理应收保费的几种情况:1.按照公司规定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的业务;2.经书面授权同意的代理公司代办的业务;其他情况均为不合理和不应发生的应收保费。

(三)可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的业务范围: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分期付款,各业务员应争取一次性缴清保费。

单笔签单保费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保单,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经业管部和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与之签订分期付款协议。

保费支付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车贷险、房贷险、短人险业务不允许分期付款。

(四)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所有与代理、兼业代理机构,或其它机构签订的保险合作协议,均应将结账日期确定为每月“逢五结账”。

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这一结账方式的,需填报“结帐日变更申请表”,经报分公司业管并经总经理室批准,最迟不能超过每月25日结账一次。

单证管理人员应控制代理点的单证流转数量在50份以内,如有代理点所领用单证超过50份,需报中心支公司以上业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五)在本办法生效之前,所有与代理、兼业代理机构,或其它机构签订的保险合作协议,其具体经办人应与协议签订单位充分协商,将结账日期更改为每月“逢五结账”。

特殊情况不能更改为这一结账方式的,需填报“结帐日变更申请表”,经报中心支公司以上业管部批准,方可维持原结账方式。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财险保险培训:应收保费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通过向客户出售保险产品获取保费收入,而应收保费管理则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如果应收保费管理不当,则会导致保险公司资金占用、风险增加或者资金流量不稳定等问题。

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收保费管理制度和程序,以确保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转。

一、应收保费管理的概念和范畴应收保费是指保险公司已经出具保单,但未收到客户支付的保费款项。

应收保费管理的范围包括保险业务的核算、投资活动的决策、资金流量的预测和损益的估计等方面。

因此,应收保费管理涉及到保险业务的所有条线和环节。

二、应收保费管理的原则1. 质量优先原则。

应收保费必须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业务,不得虚假或欺诈,符合保险公司的准则。

2. 可追溯性原则。

应收保费必须具有可追溯性,以便定期审查和监督。

3. 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应该制定保障客户交费资金安全的措施,确保资金不受损失。

4. 时效性原则。

应收保费必须及时收缴,以保障保险公司正常运作。

三、应收保费管理的流程应收保费管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保险业务的优化管理。

保险公司应该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业务增长和升级。

2. 应收保费的测算和核算。

应收保费的测算和核算可以通过系统化的应收保费管理软件实现。

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应负责应收保费测算的核算,以便精确估计资金流量和业务收入。

3. 应收保费的跟踪和监控。

保险公司应及时追踪和监控应收保费的情况,确保应收保费不过期,并及时催收欠款。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应收保费跟踪和监控机制,对不良的应收保费进行分类,对应收保费进行分期分析,以分散财务风险。

4. 应收保费的催收和追缴。

对于已逾期或逾期可能性较大的应收保费,保险公司应及时展开催收和追缴工作。

催收和追缴动作需要落实到具体操作步骤,确保全面、严谨、公正。

5. 应收保费的审核和确认。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尽快进行审核和确认。

浅论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

浅论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

浅论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财产保险公司是一种主要以承保财产损失险种为主要业务的保险公司,其主要承保业务包括汽车保险、火灾保险、盗窃保险、意外损失保险等,这些险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着广泛的应用,能够有效的帮助客户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理赔的效率和速度。

在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运作过程中,应收保费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它不仅是该公司运营的关键,还是该公司保证客户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就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进行浅论,以期对此方面的管理提供参考价值。

一,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的基本概念应收保费是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产保险公司运营的重要资金来源。

应收保费是指保险公司收到的已经开出皮条(电子保单)但尚未收到保费的保单。

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是指,在财产保险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对已开具皮条但尚未收到保费的保险单进行跟踪、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过程。

该过程旨在保证收到应收保费,提高保险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应收保费的风险。

二,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的原则1. 管理原则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应该运用科学严谨的管理理念与方法,同时在实践中,坚持以下原则,确保管理工作可以开展有序、高效、规范。

(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保险法律法规,尊重客户权益;(2)核算原则:核实每张保单的保费金额,加强发票管理,确保收到的保费的真实性;(3)跟踪原则:跟踪每一张保单的收费进度,保证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收到保费;(4)催收原则:遵循优先催收原则,对应收保费时间较长的资金优先开展催收工作,确保资金回流;(5)灵活原则:对需要经过特殊处理的业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以保证业务运作的有效性与顺畅性。

2. 风险控制原则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要遵循风险控制的原则,尤其是对于一些高风险甚至逾期的保单,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限制交易、关闭被保险人的账户等,以减少损失和风险。

3. 数据化原则在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中,数据化是必不可少的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思路及策略

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思路及策略

2023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思路及策略CATALOGUE目录•应收保费管理概述•应收保费管理的基本思路•应收保费管理的具体策略•应收保费管理的问题与挑战•应收保费管理的改进方向01应收保费管理概述应收保费是指保险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尚未收取的保费收入。

应收保费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已签订保险合同的未来保险期间的保费收入;另一部分是未签订保险合同但已经接受保险服务的保费收入。

应收保费的定义与构成1应收保费管理的意义与价值23应收保费管理能够减少保险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应收保费管理能够及时回笼保费,降低坏账风险,减少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应收保费管理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增强保险公司市场竞争力。

国外应收保费管理发展历程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由于当时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公司开始关注风险管理,并逐步发展出了针对应收保费的专门管理策略。

国内应收保费管理发展历程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20世纪90年代末期,随着国内保险市场的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注重应收保费管理,并逐步形成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应收保费管理体系。

应收保费管理的历史发展02应收保费管理的基本思路设立专门的应收保费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收保费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制定和完善应收保费管理制度,包括保费核算、催收、核销等制度,确保应收保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健全组织架构与管理制度对保费收取、核算、催收、核销等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质量。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应收保费的自动化管理,减少人工操作失误和差错。

优化业务处理流程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应收保费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确保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

强化风险识别与评估能力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和处置机制,对应收保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控和预警。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合理确定保险费率,认真核算保险合同的费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保险费。

应收保费是指保险业务发生后,保险公司应该收取但还未收取的保险费用。

应收保费管理是保险公司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规范收费,控制风险,提高经营效率而对应收保费进行的有效管理。

本文将简要介绍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一、应收保费结算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保险合同的费用进行认真核算,并及时收取保险费。

保险费的收取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往往需要分期或分批次收取。

因此,需要设立专门的科目来管理应收保费。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成应该收取的保险费用的结算,防止应收保费超期。

二、应收保费管理1、建立应收保费档案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应收保费档案,对应收保费进行专门的管理。

保险公司应该在收到客户的保单后,及时记录客户的应收保费金额。

对于周期长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对应收保费进行跟踪和管理。

2、核查应收保费余额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核查应收保费余额,及时了解未收到的保险费用情况,防范账务风险。

同时,也要加强保险合同管理,避免合同赔付给客户超过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

3、合理使用资金保险公司应当合理使用应收保费资金,提高经营效益。

一般应收保费资金较为庞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资金运作计划,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4、防范应收保费风险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收保费管理规定,明确应收保费责任人,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应收保费的相关信息和风险情况,防范应收保费风险。

三、应收保费催收保险公司应当对超期未收款的客户进行应收保费的催收。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收,比如电话、短信以及上门回访等。

保险公司也可以考虑采用委托催收机构的方式进行催收,委托的催收机构应当具备较高的信誉度和专业化水平。

四、应收保费清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收保费清收规定,明确清收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应收保费的及时清收。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应收保费定义第三章治理组织第四章应收保费治理第五章系统关停第六章超长期应收保费及离司人员应收保费清理第七章考核及奖惩第八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销售队伍诚信建设,规范销售行为,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有效管控经营风险,特制订«应收保费治理方法»〔2020年修订版〕。

第二条应收保费的管控针对不同的业务环节明确治理责任部门,实行全流程治理。

第三条应收保费治理采取事前、事中过程监控以及事后考核相结合的管控方式,重点防范自然人交费业务、渠道业务、分期付费业务、个人代理业务的应收风险。

第四条应收保费带来的经营治理风险:〔一〕存在机构资金断流的危险;〔二〕掩盖真实赔付率、费用率状况;〔三〕降低公司资金运用效率;〔四〕不符合规定的交强险应收存在外部监管风险;〔五〕易于造成销售职员坐支或挪用、侵占保费的行为,存在庞大的法律风险。

第二章应收保费定义第五条应收保费是指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向投保人收取而尚未收到的保险费。

第六条保费应收率应收保费余额保费应收率=×100%滚动12个月的保费收入其中:〝应收保费余额〞指财务报表期末应收保费余额;分母〝滚动十二个月的保费收入〞系指滚动十二个月财务报表保费收入。

第七条超期应收保费:超过约定缴费期限的应收保费;长期应收保费:帐龄超过90天的应收保费;超长期应收保费:帐龄超过365天的应收保费。

应收保费的账龄自保单的起保日或核保日按属后原那么运算。

第八条应收保费坏帐预备,是依照顾收保费帐龄提取的预备金,应收保费坏帐预备冲减机构变动费用预算可使用额度。

第三章治理组织第九条总公司应收保费主管部门为财务部,销售治理部为共管部门,合规法律部、各产品部门为协管部门。

总公司财务部治理职责:〔一〕组织完善应收保费治理方法;〔二〕全系统应收保费关键指标的确定及监控;〔三〕应收保费专门机构指标监控;〔四〕保费应收率考核结果的运算、公布;〔五〕系统垃圾数据的审核,并上报集团信息技术中心进行清理;〔六〕应收保费超标机构系统关闭开启审核。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试行)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试行)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应收保费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应收保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公司经营效益,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 应收保费的定义和计算第二条 应收保费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应收保费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根据约定,保险公司应该收到而尚未收讫的保险费。

第三条 保费应收率的计算方法:保费应收率=滚动12个月财务保费收入=本年期末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全年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期末累计保费收入上述“全部应收保费余额”,是指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全部应收保费余额。

第四条 实行“见费出单”的机构,应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业务险别保费应收及时清零,见费出单业务不累计到滚动12个月财务保费收入。

第四条 签定分期付款协议并不低于一定保费规模的不计入保费应收率考核的应收保费,均应按规定上报总公司销售管理部并汇全部应收保费余额滚动12个月财务保费收入×100%同计划财务部审核通过后,准予不计入应收保费。

第三章管理组织第六条总公司销售管理部和分公司的销售管理部为应收保费管理的责任部门,分别负责对应总公司及机构应收保费的管理。

分公司负责人是应收保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销售的班子成员是应收保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门、两核部门、信息管理部门为应收保费管理的协管部门,负责提供和处理数据资料等有关方面的支持.第八条总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应收保费管理岗,负责全系统应收保费管理工作;各分公司销售管理部设专人负责体机构负责本机构应收保费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机构的销售团队主管是其团队应收保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章应收保费管理职责第十条总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并落实应收保费管控措施。

二、分解落实应收保费控制指标。

三、指导、督促分公司落实应收保费管理工作。

四、追踪本分公司应收保费催收落实情况.五、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应收保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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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保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收保费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应收保费的内控制度,有效控制、防范保费收缴环节风险,根据《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应收保费是指公司政府委托保障型业务及商业健康短期险业务(以下简称“短期险业务”),系统已承保但尚未收讫的保费。

对应会计核算科目为“应收保费”。

第三条应收保费管理遵循“过程控制、定期考核”的原则,以账龄管理为核心。

应收保费账龄是指上述应收保费对应的保费确认时间(保单的承保日)至统计时点的时间长度。

公司在签订短期险业务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保险费缴费方式、缴费日期和缴费金额。

缴费方式可分为月缴、季缴、半年缴、趸缴、约定缴费等;对于追溯保险责任期间的合同,投保人首次缴费时应缴讫截至签单日的累计应缴保费额度。

超过合同约定缴费日期的应收保费确定为逾期应收保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各级分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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