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宣讲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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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宣讲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依据(2)
其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 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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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上废物处置原则
《21世纪议程》 1992年(UNCED)联合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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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废物的收集(6)
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有警示标识和 中文标签,内容应当包括产生单位、 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 至指定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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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废物的收集(小结)
专人负责 分类收集,禁混;禁漏;禁污 利器 利器收集盒;非利器 包 装袋 包装物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统一标识 收集中发生泄漏,及Leabharlann Baidu消毒清理 破损的包装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与发展会议通过。其推荐的措施如下: 废物产生最少化原则 尽量回收再利用废物原则 安全、有利于环保的方法 填埋处置最终残留物 产生者有责任处置
三、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医疗废物的分类 医疗废物的运送流程 如何纳入医疗成本 监督执法中尺度的把握 环保与卫生执法的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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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废物管理原则和管理过程
医疗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 ——维护人的健康和安全 ——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对医疗废物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
产生
分类收集
贮存
运送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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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概念(1)
医院废物(Hospital waste ):泛指医院所有需要 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物,包括生物性和非生物 性的,也包括所有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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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了医疗废物处理事故的报告
报告时限:48小时。 报告部门: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应 当在24小时内报告,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 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 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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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送与暂存(1)
运送时,应防止流失、泄漏、扩散和 直接接触身体。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 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 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 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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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送与暂存(2)
应建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 存放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相应 要求。 暂存病理性废物,应有低温贮存或防腐条件。 应交有许可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填写和保 存转移联单。
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指在对病人进行诊断、 治疗、护理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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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概念(2)
我国法规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 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 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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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废物的收集(3)
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 疗器具报废时,应交由专门机构处 置;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 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先消 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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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废物的收集(4)
传染性排泄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 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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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疗废物分类
我国 2003年(5类) 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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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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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制度与相应职责
1、建立相应制度
法人负责。 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 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 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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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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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的分类(1)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卫医发[2003]287号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
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
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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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的分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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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送与暂存(3)
作好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 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 签名等。资料保存3年。 对暂存地、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 理。 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倾倒、堆放, 禁止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制定医疗废物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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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处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职责
指导、检查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各 项工作的落实; 指导、检查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职 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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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处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职责
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 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组织培训; 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 其它问题。
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 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 得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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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废物的收集(5)
废物产生地应当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 或者文字说明。 盛装不能过满,一般为3/4时就应当封口, 封口紧实、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 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卫医发[2003]287号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 废弃的医用锐器。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 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 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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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废物的收集(1)
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确保包装物或容器无破损、渗漏和其 它缺陷; 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混 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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