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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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转自:滁州市审计局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常用的三种联系方式,贯穿于项目从开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增减都与它们息息相关,也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1.工程联系单是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工程索赔等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2.设计变更单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或设计单位发现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对原设计作出的调整,包括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设计变更单是对图纸的补充与完善,与原图具有同等的效力。

3.工程签证单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签证若与工程变更有关,必须与之相对应,不能随意修改变更意图,工程签证单是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

笔者认为, 工程联系单是前提,设计变更单是依据,工程签证单是结果, 工程联系单从非设计单位发出,可以对工程设计问题提出修改建议,送设计单位审核,如果建议被采纳,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即可以当设计变更单使用,当然也可以据此出设计变更单。

因此,工程联系单比设计变更单使用更灵活。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发出,对工程设计进行正式的修改补充。

工程签证单是根据设计变更单计算造价变更的结果。

工程最后结算时,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以调整价款。

工程结算审计中几个常见的问题及对策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不断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施工单位也在该过程中自我升级了一些新花样,企图应对审计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签证无序缺漏混乱。

如何区别签证单、联系单、变更、洽商记录

如何区别签证单、联系单、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地区别:、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地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地优先解释权;、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地请求函件.甲、乙双方地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地进展过程,是索赔等地强有力地证明材料.、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地设计标准状态地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地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地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地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地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地.、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地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地施工内容所办理地洽商.总则目地: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地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使用功能地实现.设计变更、洽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四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地文件记载,其目地是弥补设计地不足及解决现场实际情况.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地变动、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或为纠正施工图中地错误等情况,均应通过设计变更、洽商予以解决.设计变更由设计提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地局部修改.洽商分技术洽商与经济洽商二种,经济洽商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纯粹地经济协商条款,是工程结算地依据,它由经营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验收和改建、扩建和维修地重要依据,是施工设计图纸地补充,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计变更、洽商地办理设计变更、洽商地提出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三种情况.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提出地、对原设计图纸所作地局部修改.它一般直接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四方签字生效.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地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地相关负责人签认.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想法,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局部变更.此时变更一般必须通过设计,并经四方签字生效.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施工单位针对原设计图纸中某些矛盾处地更正,或在满足设计地前提下,因现场施工条件改变或受施工能力限制而对原设计提出地技术洽商.技术洽商一般由施工单位栋号技术负责人经办,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但对于重要技术洽商,如影响主要结构和使用功能内容地洽商,应上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办理.办理技术洽商时,经办人应综合各专业、各部门情况,谨慎从事.当某专业地项目变更对其他专业有影响时,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协商,各专业本着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方便施工地原则,共同确定变更方案.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分包单位地设计变更与洽商,必须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技术洽商应与经济洽商分开办理.但在办理技术洽商时,必须考虑经济效益.对内容超出合同以外或涉及经济上地增减地技术洽商,应事先与工程、经营人员沟通,在经济问题得到落实后再签认.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地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地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要随施工进度及时办理,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宜.所有设计变更、洽商,应先签后干,除特殊情况外,尽量避免在签字未齐全地情况下擅自施工.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上应避免涂改.若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某一方不同意某项条款而进行涂改时,应重新办理.各项目经理部办理地洽商必须及时抄送预算、翻样、测量、质检以及水电等相关部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管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其中:“工程名称”一栏中,工程名称必须与施工图图签一致.对于群体工程,除冠以群体工程名称以外,还应注明单位工程名称.“记录内容”一栏中,均应详细注明与变更内容相关地图纸页号、轴线位置和修改内容,必要时附图示之,以利后期查询和追溯.记录内容必须条理清晰,明确具体,用词准确肯定,不得有模糊词语,文字及图示表述清楚,深度满足施工和预算地需要.在签字栏中,四方签字必须齐全.若设计单位授权建设(监理)单位代为签字(如设计单位在异地时),则必须有设计单位地书面委托书.设计变更、洽商为多页时,必须张张签字.若在后期设计变更、洽商中,有对前期某一设计变更、洽商或其中某条内容重新更正地情况,则必须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洽商中第几条内容作废”地字样,同时在前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相应位置处标出范围,写上“作废”地字样,并注上后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地日期、条款及编号.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正本四份,四方各存一份.若群体工程中有几个单位工程同时使用同一份“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项目资料员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如数复印归档,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签字、日期,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在收到或办理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后,除及时将原件交给资料员归档以外,栋号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做好相应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做好竣工图草绘工作.栋号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准确地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中相关内容按竣工图编制要求改绘在有关图纸上,以指导施工和方便将来竣工图地绘制.。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区别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区别

欢迎阅读1?“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使用说明一、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工程联系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协调处理各种工程事件,单方出具的书面联系文书,一般由出具方签字盖章。

其内容仅作为2.1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2.2由于发包人改变建设标准、建筑结构、局部做法、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2.3由于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政府部门等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2?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2.4由于承包人因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等原因,不能按图施工须变更设计的;?欢迎阅读2.5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须变更设计或者采用补强措施的;?2.6由于销售部、客户要求提出变更,而导致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三、工程签证单?1、工程签证是指工程索赔,主要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个方面。

签证的方式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签证,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签证。

?2、工程签证单产生的原因,有技术核定单产生的签证、工程联系单产生的签证和其他现场原因直接产生的签证等。

?????3、工程签证单的办理应该在其表述内容施工完成后方可办理。

?4、工程签证单本身不属于技术资料,其内容不作为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工程签证单须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签字盖章后方始生效,监理单位作为见证方签字。

工程联络单,设计变更单,签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工程联络单,设计变更单,签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工程联络单,设计变更单,签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

[分享]让你彻底明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直接的关系和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根据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和施工方法等方面发出的指示。

,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1法务角度理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说白了就是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就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讨论,要从增加或减少合同金额的书证来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以上分析,从文件流程可以明显看出,无论是谈判单还是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合同金额增减的证据一定是签证单或者变更单。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签证单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签证单

设计变更单是由设计院出具的对于施工图的不足弥补或者修改、变更,工作量较小的时候使用,如果变更比较大,需要重新出图纸。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设计、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工程签证是施工方出具的关于工程中需要监理、甲方等认证的项目。

关于结算依据的问题,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设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调价款。

论现场签证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图纸以外及施工图预算中没有包含的而现场又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很多。

如:地下障碍物的拆除或恢复,人力不可抗拒灾害造成的损害,措施性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施工现场受各种因素的限制而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等等。

对于这些因素所发生的费用,有人称之为“预算外”费用;有人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

由于它在整个工程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较小,所以各种教科书中谈及的篇幅较少,有关这方面的专题讨论和论著也少的可怜。

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认为此项费用虽然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大,但若不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就会因小失大,势必增加总投资。

有人说,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赚钱和弥补亏损都靠现场签证,这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

下面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谈谈有关的看法。

一、现场签证的概念本人认为这一工程费用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比较妥当。

若称之为预算外费用,则其范围大,涵盖面比较广泛,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现场签证费用只是它其中的一个方面。

因此,确切地说,现场签证费用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

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详细做出记录,并有现场监理人员签证,以此作为编制预算办理结算的依据。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现场签证费用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一般来说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1%。

二、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严格划分一项工程的建设要有施工图,犹如设计人员的一部作品,由于受各种条件、因素的限制,往往会存在某些不足,这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所以要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签证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三者之间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三者之间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观点一: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河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观点二: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

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工程签证单、联系单、变更单、洽商记录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联系单、变更单、洽商记录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请问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答复:1、工程联系单是相互联系的文件-说事件;
2、工程签证是双方或三方签字认可的凭证-事的具体化(材料、人工、费用等);
3、设计变更是设计单位对图纸的变更通知-说事件;
4、工程洽商与签证基本相同。

5、重点是设计变更洽商是一个单;工程签证(必须有甲方、监理、施工方负责人签字)。

一般工程联系单不用确认工程量,签证单上确认工程量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1。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详细)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详细)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观点一: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 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 1/3.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观点二: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也是承、发包双方承包合同以外的工程质量变化的实际情况记录的签证.它是计算预算外费用的原始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由于现代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较大 ,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此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合同价等于中标价加签证变更费用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有关费用.工程预结算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签证,增加工程收入.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材料代用等四个部分.其中“现场签证”的漏洞最多,管理比较困难,人为因素多,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 ,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现场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一、目前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1、现场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多孔板楼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的厚度设计一般为40米米,可签证竟为80米米;道路基层明明只有15厘米碎石垫层,签证却变层35厘米三渣基层;少量的变更和附加一点零星用工,其签证人工却被几倍地扩大 ,明显失实. 许多签证方式不规范、内容不详尽、手续不完备,且多由承包方拟稿,业主现场代表签上“同意”、“属实”等字,没有附图与详细资料,工程数量无从核实,定额子目无从确定.2.现场签证人员不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有的内容已经包括在定额工作内容中,签证认可就使得重复计价.如挖湿土定额中已经包括抽水台班,但仍有签证认可抽水台班多少;有的工作内容明明是包干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施工单位递上签证单,签证人员一看该工作量确实发生了 ,提笔便签,他哪里知道这是对中标承包价中已包括内容的重复签证.3.对设计缺乏有效约束.有的图纸节点设计不够详细,做法说明不够全面,设计过于粗糙,局部用料计算不合理,设计环节经济控制深度不够,难以进行多方案论证.设计管理力度不够,存在大量先施工,后出联系单现象,资料中反映设计人员仅作签名,无相关意见.另外,设计过分考虑了建筑物整体外观形式的美观,未考虑整个工程的造价情况,因此给签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施工单位提出许多问题,只考虑用料越来越好,未考虑成本核算.4.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施工现场签证的含义就是在施工中现场发生合同以外的工程费用,双方代表当时就在工程现场根据实际发生进行测定、描述、办理签证手续,作为工程结算的计费依据.所以要求现场签证必须及时,但是有的负责签证人员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回忆补办,甚至在审计过程中还在办签证手续.这样只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待结算或审计过程中双方代表经常互相争吵扯皮.此外,这种回忆录式的签证,其准确程度不言而喻,再加上市场价格是随时波动的 ;有些承包商故意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5.监理单位对建材验收时不够认真.部分材料验收质保书、合格证、规格、型号不一致,监理单位验收时不够认真.例如,某工程需大量铺贴浅棕灰花岗岩板材,经业主、设计反复比对决定用安徽产岳西红花岗岩板,并确定包干价,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用其他板材替代,尽管颜色相近,但价格却比原来的便宜很多,而现场业主代表及监理人员仍按岳西红板材予以签证确认,误差数十万元.6.负责签证的双方代表,经常不是双方法人授权的 ,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证.一个内容业主单位多头签证,张三签,李四也签,这容易给某些图谋不轨的承包商钻空子,与合同示范本规定的只有业主现场代表才有权签证不符,往往会产生不合理签证.还有一些虽然内容完整,条理清楚,但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不全,手续不完整亦属于合法性不足的签证.7.签证不合理,滥用点工.如拆除项目明明可以套用相关定额计算却另行签证人工;材料二次搬运费用本已包含在定额费用中却增加签证点工等等.二、现场签证应注意的问题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 ,应注意以下问题: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三、如何有效完善和控制施工现场签证以上常见的几种情况,足以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诸多困难,如果竣工结算时也不严格把关,马虎了事,将给业主造成很大的损失.据统计,由于工程量签证问题所引起的工程结算价的上升幅度可达15%—25%,个别的甚至更高,如果不慎重对待工程量签证,工程造价控制极易出现漏洞,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导致现场签证出现漏洞,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可变因素的影响.签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各方应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笔者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从中体会到把现场签证合理地控制好,必须增强现场签证的控制意识,提高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根据项目特点,对签证人员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造价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熟悉有关规定,能充分掌握所有的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把好签证内容关.对于较重要的建设项目,应由造价工程师从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等全过程参与,以便使工程造价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那么如何有效完善和控制施工现场签证呢?1.要严格三方签证制度 .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三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签证应一式数份,及时报送有关审核部门,对重大的隐蔽工程,应该有审核部门的人员参加;另外,有条件的业主可以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费用控制.2.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要加强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经济观点及思想素质教育,要求他们不仅要懂得设计、施工技术,还要具备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抓好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的同时,充分重视节约工程投资的重要性.3.签证的范围应正确.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明确招投标范围,凡合同、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项目,切勿盲目签证.4.现场签证尤其隐蔽工程量的签证中要注明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事由、并附上计算简图、标明尺寸、注上原始数据,明确结算方式、结算单价.对于一些隐蔽工程或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原始资料备查.5、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不及时办理,结算时搞突击现象.6.着重作好隐蔽签证管理.投资控制在实施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过程中,尤其要把好隐蔽工程量的签认关.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搞好以下几方面记录:①基础换填,材质,深度 ,宽度记录;②桩入土深度及有关出槽量记录;③基坑开挖验槽记录.④钢筋验收记录.只有这样,才能使隐蔽工程签证及时和真实.7.明确签证范围和权限.用制度约束:什么范围签证现场业主代表可以确认;什么范围签证须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证认可;什么签证又必须业主、总监、设计会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等等.8.签证要一式数份,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避免自行修改,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9.签证单应编号归档,在送审时,统一由送审单位加盖“送审资料”章,以证明此签证单由送审单位提交给审核单位的 ,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四、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己完成的工作量,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终结果,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工作.1.核对合同条款.按合同的约定结算方式、执行的定额、取费的标准、主要材料约定的价格等,对工程进行竣工结算.2.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例如土方的验槽记录以及钢筋砼等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均需两人以上签字,手续必须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竣工结算.3.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人员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签证才能列入结算.4.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计算,并按定额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合同规定的定额单价或甲乙双方商定单价,计取合同规定的取费标准.5.工程结算子目多,工程量大 ,往往有计算误差,在计算时应认真核算,防止多计与少算的情况发生.四、结束语总之,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在施工阶段中,由设计向现实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的 ,是在特定的技术、质量、进度和预期成本等的前提下进行的 ,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其技术难度的复杂程度很高,对施工企业的发展很关键,所以要求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做好每一份签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积累资料、收集信息及不断地提高专业技能,来适应施工企业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对现场签证有效的控制看似简单,其实也并不简单,整个控制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签证控制是关键,创造适宜的条件,合理确定管理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切实从具体工作做起,规范现场签证,做到事前控制,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场签证制度一、现场签证原则1、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工程施工图组织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方能实施签证.2、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工程科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3、现场签证必须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二、现场签证程序及变更价款确定1、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管理人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签证.涉及工程价款变更的还需由前期科工程预、结算管理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审核,报投资监理或评审中心审核后方能签证.2、现场签证变更价款应按下列方法计算:⑴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单价,应按已有的单价计算;⑵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单价时,应按相类似项目确定变更价格;⑶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应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编制补充单价由工程监理、前期科、投资监理审核后确定.3、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工程科、前期科、投资监理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4、涉及造价或费用改变较大的变更或签证由前期科报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审批.现场签证程序5.1.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由监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预算、测量签字确认.5.2.乙方填写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及存档以备作为结算依据.6.现场签证结算方式6.1.单位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合同规定拨付款.6.2.外网、景观及零星工程合同签证的 ,每月1 0日前必须将签证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甲供材料支领流程。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使用说明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使用说明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使用说明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使用说明一、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工程联系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协调处理各种工程事件,单方出具的书面联系文书,一般由出具方签字盖章。

其内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

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比如通知承包人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

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领导要来视察,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

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走“工程签证”才会被确认。

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包人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

所以常规理解工程联系单都是不产生费用的日常事项。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等相关流程。

二、工程变更单1、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统称为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技术核定单:在施工过程中,非图纸设计原因而发生的对原设计图纸的变更均须办理技术核定单。

技术核定单表述的内容是非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所以首先必须根据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分清责任后,再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明确其是否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区别

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区别

如何区分“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工程签证、设计变更”1、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工程洽商记录: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

例如:将电气桥架与排水管相交时如何施工?这就需要做洽商记录。

工程签证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

2、这几个单子的名称。

在各地和各单位中,会多少有不同。

看这些单子的功能,主要从这样几个角度看1、单位。

谁能给谁发得单子,谁有权给谁发单子,谁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发单子,这些事情的属性很重要。

项目各参建单位由于项目关系不同,比如合同关系或管理关系等,再加上项目建设程序及规律的特性。

谁能给谁发单子,决定了单子的有效性。

2、日期、签署、事由等。

这些都与发单子单位之间的项目关系直接有关。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发单子,也不是什么单子都可以发3、各单据的管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单、工程签证,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甲方、监理、承建商、稆种供贷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包括监理单位也有可能向甲方发“工程签证”,但通常不是以工程签证为抬头就是了。

如果要说三单之间的差别。

单纯从建设方这个角度看。

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比如通知承建商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

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领导要来视察,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

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走“工程签证”与“工程洽商”,才会被确认。

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建商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

所以常规理解工程联系单都是不产生费用的日常事项。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与“工程洽商”等相关流程。

施工过程资料(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

施工过程资料(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

施工过程资料(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一、区别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这四个词,由于四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

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四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四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二、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也是承、发包双方承包合同以外的工程质量变化的实际情况记录的签证。

它是计算预算外费用的原始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

由于现代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

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合同价等于中标价加签证变更费用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有关费用。

工程预结算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签证,增加工程收入。

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材料代用等四个部分。

其中“现场签证”的漏洞最多,管理比较困难,人为因素多,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

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1、目前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1.1、现场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

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让你彻底明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直接的关系和区别

让你彻底明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直接的关系和区别

让你彻底明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直接的关系和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

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

1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发起人原因类别法律效力费用责任者归属 适用范围设计补充、变更图纸通知单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做出的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1.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2.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当设计产品有较大更改,必须替换部分已交付的图纸,或需增补部分图纸。

工程洽商记录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

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对施工工艺或方法的补充说明、细微图面错误的订正及微小的设计更改。

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无工程费用产生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工程签证单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工程签证单都是由承建商向工程师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对工程签证事实的工程量进行确认。

在建设方内部,这一块的流程通常由合约成本与工程项目联合完成。

常用于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联系单和签证单的区别 请具体介绍下两者区别和适用范围

工程联系单和签证单的区别 请具体介绍下两者区别和适用范围

1、联系单是工程参与方之间沟通的书面形式,工程上所有情况,如惩处、通报、通知、纪要等都可通过工作联系单来书面体现。

签证可以通过工程联系单将有关事项沟通清楚,再通过签证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做为进行索赔的依据。

2、工程联系单,主要作用就是联系一些工程方面的相关事宜,很多不牵扯到经济,多体现在技术层面上。

签证就完全不一样了,牵扯直接的经济利益。

对于增加的工程量和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就必须办签证。

3、工程联系单是甲乙双方就一些日常及技术问题所用的书面联系方式。

工程签证时工程除图纸以外增加的工程量所用的书面联系方式,在工程结束后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适用范围: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工程联系单和签证单的区别如下:1、工程联系单是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工程索赔等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2、工程签证单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签证若与工程变更有关,必须与之相对应,不能随意修改变更意图,工程签证单是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

3、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是甲、乙双方日常工作,工程签证单的适用范围为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

扩展资料1、工程联系单的要求: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情况,加强施工前的图纸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需要事先协商或联系的事项。

施工单位在工程联系单中列出的项目名称,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划分设置规定,并说明各项目的特征。

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的区别

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你都知道吗?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③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

④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纯材料用量的变更。

⑤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⑥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三)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设计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两点:①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

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③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四)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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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转自:滁州市审计局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常用的三种联系方式,贯穿于项目从开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增减都与它们息息相关,也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1.工程联系单是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工程索赔等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2.设计变更单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或设计单位发现
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对原设计作出的调整,包括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设计变更单是对图纸的补充与完善,与原图具有同等的效力。

3.工程签证单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签证若与工程变更有关,必须与之相对应,不能随意修改变更意图,工程签证单是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

笔者认为, 工程联系单是前提,设计变更单是依据,工程签证单
是结果, 工程联系单从非设计单位发出,可以对工程设计问题提出修
改建议,送设计单位审核,如果建议被采纳,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即可以当设计变更单使用,当然也可以据此出设计变更单。

因此,工程联系单比设计变更单使用更灵活。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发出,对工程设计进行正式的修改补充。

工程签证单是根据设计变更单计算造价变更的结果。

工程最后结算时,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以调整价款。

工程结算审计中几个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不断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施工单位也在该过程中自我升级了一些新花样,企图应对审计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签证无序缺漏混乱。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仅办理增加签证,对于扣减签证视而不见,更有甚者会在送审资料中夹杂很多重复签证,抱着审不出来就是赚到的心态与审计人员对抗。

二、肆意变更造价失控。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因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责等原因,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建设单位的变更签证,不当得利。

三、虚报价格高估冒算。

在编制结算时,施工单位往往会采用高估冒算提高结算价格。

施工单位总是抱着送协审机构审减额,协审机构就会手下留情的心态,以期互惠互利。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施工单位的小伎俩,投资审计人员必须能做到见招拆招:
一、建设单位应对签证资料进行初审,确保资料准确无误,具备审计条件,尤其是签证资料准确、真实、完整后,再行报审。

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应进行预审,预审之后再行报审,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承诺支付审减率超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对照全椒县政府(全政[2014]27号)文件精神,控制变更数量及金额,对超过限额的变更须报县重点办联席会议审批,未经审批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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