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保修期与存续期
商品房各项维保修年限及规定
国家规定的房屋各项保修规定及年限1、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
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房屋保修期的起算点(1)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2)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房屋保修的起算年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4、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质量维修问题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
(1)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以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当然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2)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亦可要求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费用则应由关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3)如果共有部分或者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可以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来进行。
工程质保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工程质保期从什么时候算起?一、工程质保期从什么时候算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
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有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完成交付,当竣工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不一致时,保修期该如何计算?如商品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房屋的预售刚刚开始或者还没有完成,有的房屋预售可能要数年才能完成。
如果保修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则可能购房者购房时保修期将要到期或期限已满,对于购房者来说,就会享受不到或者享受很短时间的保修服务,这对购房者明显不公平。
因此,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称《规定》)第6条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只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5条规定的保修期限为:“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一)屋面防水3年;(二)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三)墙面、顶抹灰层脱落1年;(四)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五)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六)管道堵塞2个月;(七)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次期;(八)卫生洁具1年;(九)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十)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1一、质量等级核定单位: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三、抗震设防烈度:八度四、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及保修期1、屋面防水:三年。
2、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及管道渗漏:一年。
3、墙面、顶棚摸灰层脱落:一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一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一年。
6、管道堵塞:两个月。
7、供热系统和设备:一个采暖期。
8、电器线路:一年。
五、开发商对所售房地产担保的质量保证可委托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六、用户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状态,对有关房地产质量等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履行验收。
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的房产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__市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章)[代表人]/[代理人](签章)___年___月___日于___以总负责人:__商品房质量保证书2持证说明一、您购买我公司商品房,已竣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可持该证从年月日起享受“质量保证服务”。
二、质量保证服务内容: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年;3、土建工程为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4、卫生洁具年;5、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及灯具、电气开关年;6、管道堵塞个月;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双方决定。
三、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以上质量保修期内,非使用不当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免费维修,如因购房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购房者承担损失及维修费用。
五、如购房屋的区域设有物业管理部门,按物业管理章程,给住户相应的物业服务。
六、超过保修期后,进行维修服务的,维修费由购房者承担。
最新住宅质量保证书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优秀)
最新住宅质量保证书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优秀)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最新住宅质量保证书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优秀)甲方(卖方):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销售的住宅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一、质量保证范围及内容:1.1 甲方向乙方保证,所售产品为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要求的住宅产品,具备合格的住宅质量。
1.2 产品保修范围包括: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等。
1.3 保修内容包括:产品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设计缺陷等导致的住宅质量问题。
二、保修期限:2.1 结构工程:终身保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2 屋面工程、防水工程:5年保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3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2年保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保修服务:3.1 甲方应在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确保住宅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保修申请后,48小时内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或更换。
3.3 甲方应定期对产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产品质量。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4.1 乙方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维修或更换服务。
4.3 乙方不得擅自对产品进行改动、拆卸,以免影响产品质量。
五、违约责任:5.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保修服务,或保修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配合甲方进行维修或更换服务,导致质量问题无法及时解决的,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保修制度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保修制度
一、保修期限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地产公司销售的商品房均应当提供保修服务。
保修期限一般为交付使用之日起的一年至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公司有责任对商品房内外的结构件、设备、装饰等进行保修和维护。
二、保修内容
1. 结构件:房地产公司应对商品房内外的结构件(如墙体、屋面、地面等)进行保修,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设备:房地产公司所售商品房内的设备(如电梯、管道、暖通空调等)故障时,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3. 装饰:商品房内的装饰部分(如墙纸、地板、门窗等)出现质量问题,房地产公司应承担保修责任,保证其完好无损。
三、保修责任
在保修期内,如果房地产公司所售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客户有权向房地产公司提出保修要求。
房地产公司应及时响应,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客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四、特殊说明
1.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一般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设备设施和装饰装修等方面,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保修服务:房地产公司应当提供完善的保修服务体系,确保客户在保修期内能够及时、方便地享受到保修服务。
3. 过程规范:房地产公司在进行保修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擅自割裂、改动商品房结构,保证维修过程规范、合理。
四、总结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保修制度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商品房市场规范发展。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了解相关保修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希望房地产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保修制度,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售后服务。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关于商品房保修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B.非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C.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保修义务但不承担赔偿责任D.在保修期内由于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负有保修义务【答案】 B2、“间客式”贷款流程为:选车—准备所需材料—()。
A.与经销商签订购买合同—银行在经销商或第三方的协助下做资信情况调查—银行审批、放款—客户提车B.与经销商签订购买合同—银行在经销商或第三方的协助下做资信情况调查—客户提车—银行审批、放款C.银行在经销商或第三方的协助下做资信情况调查—银行审批、放款—与经销商签订购买合同—客户提车D.与经销商签订购买合同—银行审批、放款—银行在经销商或第三方的协助下做资信情况调查—客户提车【答案】 A3、社会集团或群体利益矛盾的协调方式属于银行市场环境分析的()。
A.经济与技术环境B.政治与法律环境C.微观环境D.宏观环境【答案】 B4、个人住房贷款操作风险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贷款流程中的风险B.法律和政策风险C.贷款受理中的风险D.市场风险【答案】 D5、2018年3月,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下列各种还款方式中,最终所付利息最少的是()。
A.等额本息还款法B.等额本金还款法C.一次性还本付息法D.组合还款法【答案】 B6、以下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
A.抵押人所有的债券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C.抵押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D.抵押人所有的交通运输工具【答案】 A7、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向各商业银行总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依据是()。
A.上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损失率B.上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C.上年度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和违约率D.上年度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答案】 C8、一般情况下,借款人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的首付款不得少于购物款的()。
物业管理制度关于保修期
一、保修期定义保修期是指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对房屋主体结构、配套设施、设备等承担维修责任的期限。
在保修期内,如因质量问题导致房屋损坏,建设单位应负责维修,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
二、保修期范围1. 房屋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主体框架、楼板、梁、柱等,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 配套设施:包括电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讯、消防等设施,保修期为2年。
3. 设备:包括厨房、卫生间、浴室等设备,保修期为2年。
4. 装修工程:包括墙面、地面、门窗、吊顶等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5. 绿化、道路、园林等公共区域:保修期为2年。
三、保修期责任1.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配套设施、设备等维修工作。
2. 物业服务企业在保修期内,应协助业主与建设单位沟通,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业主在保修期内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协调维修。
四、保修期终止1. 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2. 在保修期内,如因业主不当使用、人为损坏等原因导致房屋损坏,保修期终止。
3. 保修期届满后,房屋损坏维修责任由业主承担。
五、保修金1. 建设单位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应按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2%交存物业保修金。
2.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3.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保修事项,维修费用从物业保修金中列支。
六、保修期监管1. 政府主管部门对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进行监管,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
2. 业主委员会对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维修工作质量。
总之,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保修期的规定,旨在明确各方责任,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业主、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环境。
物业关于质保期温馨提示
物业关于质保期温馨提示尊敬的业主: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物业管理服务,并给予我们信任。
为了确保您的物业质量和服务满意度,我们将提供一些关于质保期的温馨提示,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质保期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质保期概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合同规定,房屋交付后一般会有一定的质保期,在这段期间内,物业管理公司将提供一定的维修、保养和咨询服务。
这意味着在质保期内,如果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保养,我们将会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质保期的时间一般来说,质保期是在房屋交付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的时间长短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而定,一般在一年至两年之间。
如果您需要确认您的房屋的质保期时间,您可以查看相关的合同文件或直接咨询我们的物业管理部门。
三、质保期的服务内容在质保期内,我们将提供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和维修保养的服务,具体包括:1. 房屋内外质量问题的处理,例如墙面开裂、水电设施故障、门窗漏风漏水等;2. 房屋设施的维修保养,例如空调、暖气、燃气、给排水等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3. 房屋装修的咨询和指导,例如墙面装修、地板更换等;4. 针对房屋的其他质量问题和服务需求。
四、质保期的注意事项在质保期内,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在质保期内,如果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保养,请务必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派专业人员为您提供服务;2. 在使用房屋设施和维修保养过程中,请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指导使用,避免不当使用导致的问题;3. 在质保期结束前,您可以对房屋的质量和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房屋质量和设施的完好;4. 在质保期结束后,您依然可以在需要时联系我们为您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我们将提供相应的费用标准和服务流程。
五、质保期的延保服务在质保期结束后,如果您需要延长房屋的质保期,我们将会为您提供相应的延保服务,具体包括:1. 提供长期的维修保养服务,保障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2. 提供定期的检查和维护服务,保障房屋的质量和安全;3. 提供装修更新和改造的咨询和指导,使您的房屋长期保持良好的状态;4. 提供房屋设施的更新和升级服务,保障您的居住舒适度和安全性。
房屋保修条例实施细则
一、保修范围1. 商品住宅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
2.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年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保修期限1.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一般为2至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三、保修责任1.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3.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四、保修流程1. 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报告。
2.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维修。
3. 对于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免费维修;对于非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五、保修费用1. 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2. 保修期外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六、争议解决1. 业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3. 争议解决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拒绝维修。
七、监督管理1.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房屋保修制度,确保房屋在保修期内得到正常维修。
2.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屋保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业主有权对房屋保修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时候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时候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的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城郊土地被纳入城市规划中,用于建筑办公楼、住宅楼商务用楼或是建厂等等。
一般在土地用于工程建筑是都会有一个开发商、承包商,在建设前后对建筑工程负责。
那么,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时间多久呢?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
3、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4、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6条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只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根据以上规定,第一,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交付之日而不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解读
2.对隐蔽质量瑕疵的处理。对采取通常方法一时不易发现,而须经过专门鉴定或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买受人及时向出卖人提出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责任。对于质量瑕疵程度较轻的,出卖人应负责维修,或者适当减少房屋价金。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较重,甚至不能使用时,买受人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财产及人身损失出卖人应予赔偿。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对其标的物的品质上的瑕疵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一般认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属于合同不当履行的范畴,即标的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所产生的责任。构成物瑕疵担保责任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1)物的瑕疵在标的物交付时存在。在买卖合同成立时标的物如存在瑕疵,出卖人可对标的物的瑕疵予以消除,其不发生瑕疵担保责任问题,在标的物交付时出现瑕疵的或确能够证明其交付前就存有瑕疵的,出卖人仍应负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转移时是否存在瑕疵,应由买受人负举证责任。(2)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一般来说是指买受人不知标的物有瑕疵,如果买受人已知标的物有瑕疵的,出卖人不负担保责任。另外买受人的不知是由于其重大过失造成的,出卖人也可免除瑕疵担保责任。所谓因重大过失不知,是指买受人依一般人的注意即可知道标的物上存在有瑕疵,却怠于注意而竟然不知道标的物有瑕疵。但出卖人因买受人的重大过失致不知标的物的瑕疵而免除担保责任的,有以下情形的例外:(1)出卖人保证无瑕疵。出卖人于出卖时特别保证标的物无瑕疵的,不论买受人是否知道标的物有瑕疵,也不论买受人购买时在标的物的瑕疵上有无过失,出卖人均应负瑕疵担保责任。(2)出卖人故意不告知标的物的瑕疵。买受人不知标的物有瑕疵,出卖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买受人,属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欺诈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而法律应当保护买受人的利益,虽买受人因有重大过失而不知标的物有瑕疵且出卖人也未保证标的物无瑕疵,出卖人仍须负瑕疵担保责任。(3)买受人是在质量异议期间提出标的物有瑕疵。在法定或约定期间内提出瑕疵并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受领标的物后进行验收是其义务。如果买受人不履行该义务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瑕疵,买受人原则上不得主张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关于质量的瑕疵标准问题应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原则公平合理的予以认定,该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本条中所称不能达成协议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其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实践中对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内容,一般根据上述规定,均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商品房的保修期与存续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存续期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减去商品房竣工至交付之间的时间。
若该差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以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准。
比如,质量条例规定的屋面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自竣工之日算起;规定中确定的保修期为3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一商品住宅竣工1年后出售并交付使用,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得低于4年;但若竣工3年后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能低于3年。
1、建设部的第三十三条:“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和,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必须承担保修责任对于大多数普通而言,房子无疑是一生人当中最重要的消费品,将陪伴住户走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
长期以来,在商品房开发当中,一直存在着重前期销售,轻后期保修的做法,使保修缺乏必要的规定,房子出了质量问题后,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互相推诿,购房者权益受到损害。
小区井盖破损谁来维修
小区井盖破损谁来维修
商品房的保修期一般是两年,部分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五年,房屋
主体的保修期是永远。
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
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
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房地产
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
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
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
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
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而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
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购房者权益而制定的一套保修制度。
它针对商品住宅的工程质量问题,通过明确保修期限和保修内容等,规定开发商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以确保购房者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享有合法权益。
一、保修期限保修期限是中最基本的内容。
按照国家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应为5年。
在此期限内,开发商应对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免费修复,并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修内容商品住宅的保修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质量保修,二是服务保修。
1.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是指商品住宅的构件或设备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如墙体开裂、屋面渗漏、水电管路泄漏等。
在保修期限内,购房者如发现此类问题应及时向开发商报告,并由开发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如果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内,开发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免费修复。
2.服务保修服务保修是指开发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
比如说,在交付房屋后,如有漏水,开发商应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并提供维修服务;如有门禁设备无法使用,开发商应在短时间内进行维修,并确保购房者的安全。
三、保修责任保修责任是中最重要的内容。
开发商应承担的保修责任包括两种:1.工程质量责任开发商应对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房屋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
购房者在保修期内发现的任何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都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免费修复,并承担维修费用。
2.服务责任开发商还应承担服务责任。
购房者在房屋使用中发现的任何因设施设备损坏或服务不到位所引起的问题,开发商也应尽快进行维修或完善服务。
四、保修流程在购房者发现商品住宅房屋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向开发商喊出,开发商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如果检查属于保修范围内,开发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人员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应与开发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协商处理方式。
五、结语以上是的基本内容。
作为购房者,我们在购房之前应对这些内容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在购房时慎重考虑并选择合适的房屋。
二手房交易不要忘了商品房有保修期 保修期多久?
二手房交易不要忘了商品房有保修期保修期多久?二手房买卖验房过程中,购房者与卖方一起实地看房,假如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看看其是否可以修理改造,修理改造是否有保障。
正常状况下房屋是有一定的保修期的,若是房屋有任何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卖方跟开发商解决;若是交易后有问题可以看看该住宅是否还在保修期内,若是在的话,不妨找他们试一试。
正常状况下,房屋不同部位的保修期期限不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头计算,详细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是: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②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③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④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⑥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⑦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⑧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6个月;⑨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6个月;⑩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
怎么检查才能找出可保修的问题?要检查单位室内各项设施是否有质量问题房屋装修:房屋是否被刚刚装修,这种粉刷往往掩盖了房屋本身的一些瑕疵或缺陷,比如,墙壁上的裂缝、天花板渗水的水印和返潮发霉的痕迹。
房屋开裂: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认真察看房屋的地面和墙上有无裂缝,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
渗水漏水的问题:通称"五漏一渗",是指屋面漏水、水箱漏水、楼地面漏水、上下水管道漏水、卫生洁具漏水和墙面渗水,这类问题约占质量问题总数70%以上。
门窗:建议将房屋门窗分别开关检验。
市政配套设施:供水,打开水龙头观看水的质量、水压;供电,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尴尬,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有限电视,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晰,能收视多少台的节目观看;煤气,煤气的接通状况,是否已经换用了;暖气,是否有供暖。
交房具体保障措施
交房具体保障措施1. 概述在购房过程中,交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保证房屋质量和顾客的权益,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需要明确的交房具体保障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交房具体保障措施,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并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2. 房屋质量保证2.1. 交房验收购房者在接房前有权参与房屋的验收。
验收时,购房者可以仔细检查房屋的外墙、内墙、地面、天花板、门窗、水电设施等,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
2.2. 隐蔽工程检测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隐蔽工程的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包括电路、管道、结构等不易被观察到的部分。
通过隐蔽工程检测,购房者可以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质量,防止出现潜在问题。
2.3. 质量保修期购房者在接房后,开发商通常提供一定的质量保修期。
在保修期内,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和修补。
保修期的长度一般为2到5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法律保障3.1. 合同约定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购房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
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房屋质量、交房时间、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约定。
购房者可以通过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依法要求其进行赔偿或履行合同。
3.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购房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律,如果购房者在接房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换新或退款等。
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义务,购房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售后服务4.1. 建议手册一些开发商会为购房者提供一份详细的建议手册,介绍房屋的维护、保养、使用等方面的知识。
购房者可以根据手册中的建议,正确使用和保养房屋,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4.2. 售后服务热线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可以通过售后服务热线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咨询和反馈相关问题。
开发商应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解答购房者的疑问,并在有需要时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保养。
商品房质量管理办法
1总则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保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层5年;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5年;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2年;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5、门窗安排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灯具2年;7、管道堵塞2个月。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财务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二00五年一月十二日附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房屋交付后各部分保修期到底有多长
房屋交付后各部分保修期到底有多长保修期是⼯程竣⼯之后,承包⼈对该竣⼯⼯程负责保修的期限。
房屋交付后各部分保修期到底有多长?如果读者在⽣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章内容,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房屋交付后各部分保修期到底有多长房屋交付后各部分保修期到底有多长?过了期限想修就得⾃⼰掏钱买单了,以下即是建设部的明确条款:房屋保修期的计算标准⼀、建设部发布的于1998年9⽉1⽇起实施的《商品住宅实⾏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验收的住宅交付⽤户使⽤之⽇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年限内承担保修;(2)、屋⾯防⽔3年;(3)、墙⾯、厨房和卫⽣间地⾯、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4)、墙⾯、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5)、地⾯空⿎开裂、⼤⾯积起砂1年;(6)、门窗翘裂、五⾦件损坏1年;(7)、管道堵塞2个⽉;(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9)、卫⽣洁具1年;(10)、灯具、电器开关6个⽉;(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户⾃⾏约定。
⼆、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10⽇发布执⾏)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26⽇发布执⾏),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条件下,建设⼯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程和主体结构⼯程,为设计⽂件规定的该⼯程的合理使⽤年限;(⼆)屋⾯防⽔⼯程,有防⽔要求的卫⽣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管线、给排⽔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程为两年。
其他项⽬的保修期限由发包⽅与承包⽅约定。
建设⼯程的保修期,⾃竣⼯验收合格之⽇起计算。
厦门现房销售合同保修期限
厦门现房销售合同保修期限在厦门,现房销售合同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就现有房屋进行买卖所签订的法律文件。
保修期限作为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规定了开发商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修复责任的时间范围。
通常情况下,厦门的现房销售合同保修期限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具体的房屋情况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合理使用寿命;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
在此基础上,厦门的现房销售合同通常会设定更为详细的保修期限,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以下是一个厦门现房销售合同保修期限的范本:1. 主体结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主体结构保修期限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
3. 外墙、外窗及入户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外墙、外窗及入户门保修期限为2年。
4. 室内装修、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室内装修、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限为2年。
5. 暖通空调系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暖通空调系统保修期限为2年。
6. 电梯: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电梯保修期限为1年。
7. 其他附属设施: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其他附属设施保修期限为1年。
需要注意的是,保修期限的起算时间通常是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应在保修期内向开发商提出书面索赔,开发商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修复。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对保修期限的内容有清晰的认识。
同时,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2-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导读:建筑工程在建设时要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工程质量交付使用后会有肯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而保修期是需要计算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头算呢?这方面的学问许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我为您整理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头算的相关内容,盼望对您有关心。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头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状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与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假如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假如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假如由于承包人的缘由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有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完成交付,当竣工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不全都时,保修期该如何计算?如商品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房屋的预售刚刚开头或者还没有完成,有的房屋预售可能要数年才能完成。
假如保修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则可能购房者购房时保修期将要到期或期限已满,对于购房者来说,就会享受不到或者享受很短时间的保修服务,这对购房者明显不公正。
因此,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6条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只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5条规定的保修期限为:“正常使用状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次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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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存续期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减去商品房竣工至交付之间的时间。
若该差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以《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准。
比如,《质量条例》规定的屋面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自竣工之日算起;《规定》中确定的保修期为3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一商品住宅竣工1年后出售并交付使用,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得低于4年;但若竣工3年后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能低于3年。
2、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开发商:必须承担保修责任
对于大多数普通消费者而言,房子无疑是一生人当中最重要的消费品,将陪伴住户走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
长期以来,在商品房开发当中,一直存在着重前期销售,轻后期保修的做法,使保修缺乏必要的规定,房子出了质量问题后,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互相推诿,购房者权益受到损害。
为此,国家建设部在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就专门对商品房的保修作出明确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承担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
在《办法》中,不仅特别明确了商品房保修责任人,还规定购房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
期不得低于建设部发布的《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保修期如何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的最低保修期限。
存续期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减去商品房竣工至交付之间的时间。
若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以《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准。
例如:《质量条例》规定的屋面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自竣工之日算起。
《规定》中确定的保修期为3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一商品住宅竣工1年后出售并交付使用,则存续期为5-1=4年,存续期长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3年,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得低于4年。
但若竣工3年后交付使用,则存续期为5-3=2年,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3年,则按《规定》的确定执行,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能低于3年。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为了保护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颁布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这些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是业主日后对房子质量问题要求进行维修的法律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上,必须盖上发展商的正式印章,才有保证。
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具体列明以下内容:开发商公司名称、商品房项目名称、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时间、交付使用时
间、负责质量保修部门、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由开发商提供,指导业主正确使用商品房各项设施的文件。
专家指出,在入住后,住户应当认真细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中的指导,合理使用房子的各项设施。
因为如果属于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将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退房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购房者认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