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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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业务经理
一、工作描述
1、负责本公司业务拓展,新客户开发,市场调研和所有客户网络
的建立且建档呈报总经理室。
2、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
3、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各项制度贯彻和执行。
4、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季度销售计划。
5、负责客户期限内货款回收。
6、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
7、负责本部门业务提成统计和本部门销售业绩申报给总经理室。
8、负责批示销售员日程工作申请。
9、负责批示销售员有效合理差旅费报销单。
10、与本部门违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三、责任:
因判断失误而造成公司受损失负主要责任。
四、义务:
1、每周总结部门业务员销售状况向总经理汇报。
2、每周总结部门业务员工作日程和拜访客户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3、每月总结部门业绩状况向总经理汇报。
1、每月总结部门业务员差旅费用是否合情合理。
◆岗位名称:业务员
一.新招业务员薪资规定:
1.新招业务员进厂第一个月为培训期,培训期工资为600元/月(包食宿)。培训期间应掌握产品的常识和特点及产品工艺、生
产流程,合格者进入试用期。
2.公司的培训是免费的耗费人力、财力的培训工作,因此业务人员在培训期内辞职或被辞退,公司不支付离职工资。
3.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基本工资为800元/月(包住宿),试用期间每月销售任务为5万元,三个月销售任务累计为15万。低于
15万销售量的业务员予以辞退。
二、业绩提成、业务费用的规定:
1.业绩提成
(1)月销售额在8万(含8万)元以下,基本工资为800元/
月,提成为1%。
(2)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至15万(含15万)元以下,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提成为1.2%。
(3)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至25万(含25万)元以下,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提成为1.5%。
(4)月销售额在25万元以上至35万(含35万)元以下,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提成为1.8%。
(5)月销售额在35万元以上,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提成为
2%。
(6)公司交给的业务统一按1%计提成,不累计业绩,不报费用
(特殊批准除外)。
(7)关于宏基机器的销售业务提成为3%由宏基公司拨付到志盈公司由志盈公司统一支付,但不累计业绩。
(8)全年销售额累计超过300万元奖励8000元,超过部份可提
成1.5%作为年终奖金。
2、业务员手机费、差旅费、招待请客费、速递费按月销售额的1%给予报销,按发票实报实销,报销超出部份在业务提成中扣除,不足部
份不补回,可日报销亦可月或年一起报销,销售额的1%之业务费用只能凭发票报销不能算现金。预借业务费用上限为1000元/年,年终放假前
在提成中冲销。
3、业务员提成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个月的已回收货款的提成。当月货款全部回收清后,领取提成的一半,另一半年终结算,年终放假前必须完成前一个月应收帐款上所显示的总额的80%以上方可结清当年全
月已收货款的业务提成.
三、责任规定:
1、应收货款在不超过结款期10天的(含10天)为视为正常,超过10天视为非正常应收款,超过25天未收款的要转为催收款,由业务员通知财务部向客户发出催款通知单,并由业务员跟进。
业务部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业务经理
一、工作描述
1、负责本公司业务拓展,新客户开发,市场调研和所有客户网络
的建立且建档呈报总经理室。
2、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
3、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各项制度贯彻和执行。
4、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季度销售计划。
5、负责客户期限内货款回收。
6、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
7、负责本部门业务提成统计和本部门销售业绩申报给总经理室。
8、负责批示销售员日程工作申请。
9、负责批示销售员有效合理差旅费报销单。
10、与本部门违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三、责任:
因判断失误而造成公司受损失负主要责任。
四、义务:
1、每周总结部门业务员销售状况向总经理汇报。
2、每周总结部门业务员工作日程和拜访客户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3、每月总结部门业绩状况向总经理汇报。
1、每月总结部门业务员差旅费用是否合情合理。
◆岗位名称:业务员
一.新招业务员薪资规定:
1.新招业务员进厂第一个月为培训期,培训期工资为600元/月(包食宿)。培训期间应掌握产品的常识和特点及产品工艺、生
产流程,合格者进入试用期。
2.公司的培训是免费的耗费人力、财力的培训工作,因此业务人员在培训期内辞职或被辞退,公司不支付离职工资。
3.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基本工资为800元/月(包住宿),试用期间每月销售任务为5万元,三个月销售任务累计为15万。低于
15万销售量的业务员予以辞退。
二、业绩提成、业务费用的规定:
1.业绩提成
(1)月销售额在8万(含8万)元以下,基本工资为800元/
月,提成为1%。
(2)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至15万(含15万)元以下,基本
工资为1000元/月,提成为1.2%。
(3)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至25万(含25万)元以下,基本
工资为1500元/月,提成为1.5%。
(4)月销售额在25万元以上至35万(含35万)元以下,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提成为1.8%。
(5)月销售额在35万元以上,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提成为
2%。
(6)公司交给的业务统一按1%计提成,不累计业绩,不报费用
(特殊批准除外)。
(7)关于宏基机器的销售业务提成为3%由宏基公司拨付到志盈公司由志盈公司统一支付,但不累计业绩。
(8)全年销售额累计超过300万元奖励8000元,超过部份可提
成1.5%作为年终奖金。
2、业务员手机费、差旅费、招待请客费、速递费按月销售额的1%给予报销,按发票实报实销,报销超出部份在业务提成中扣除,不足部份不补回,可日报销亦可月或年一起报销,销售额的1%之业务费用只能凭发票报销不能算现金。预借业务费用上限为1000元/年,年终放假前
在提成中冲销。
3、业务员提成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个月的已回收货款的提成。当月货款全部回收清后,领取提成的一半,另一半年终结算,年终放假前必须完成前一个月应收帐款上所显示的总额的80%以上方可结清当年全
月已收货款的业务提成.
三、责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