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组长工作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小组是乡村社会管理的基本单位,代表了乡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意愿。
为了加强乡村自治,维护乡村和谐稳定,提高乡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小组的正常秩序和利益。
第三条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小组成员应当尊重彼此,团结互助,共同维护小组团结和谐的氛围。
第五条小组成员有权利对小组事务提出建议和批评,有义务参与小组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六条小组成员在小组范围内应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小组成员应当保护和谐的田园环境,不得破坏农田和环境。
第八条小组成员应当关心共同利益,积极参与小组的公益活动,促进小组发展。
第二章:小组组织管理第九条小组成员应当参加小组的组织活动和会议,听取小组干部的工作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领导机制,选举产生小组干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小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小组的资金开支合理可控。
第十二条小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小组成员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促进小组发展。
第十三条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鼓励积极向上的行为,制止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小组应当定期进行民主评议活动,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小组事务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小组生活第十五条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小组的生活规章,不得有违公德的行为。
第十六条小组成员应当互相帮助,团结合作,共同分享生活的艰辛和快乐。
第十七条小组成员应当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保护自然资源。
第十八条小组成员应当合理利用公共设施和资源,不得浪费。
第十九条小组成员应当尊重长辈,关爱孩子,促进亲人之间的和睦关系。
第二十条小组成员应当关心邻里关系,保持和睦邻里关系,共建和谐社区。
第四章:小组安全第二十一条小组成员应当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注意交通安全,防范火灾和盗窃。
农村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
农村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村小组的管理秩序,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小组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条例,村小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农村村小组内所有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村干部、村民、依法履行村小组义务的其他组织。
第三条村小组理事会是本规章的执行机构,负责本规章的解释和执行。
第四条村小组理事会应当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真实反映村民诉求,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村小组的组织管理第五条村小组应当依法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经选举产生,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负责村小组的决策、执行与监督。
第六条村小组应当定期召开居民大会,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村小组的利益。
第七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村小组内各项工作,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与权利。
第八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村小组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九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宣传教育体系,提高村民的文化素养,增强村小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十条村小组应当积极参与村级事务,与村委会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农村建设。
第三章村小组的公共事务管理第十一条村小组应当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共同打造美丽乡村。
第十二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体系,确保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村小组应当积极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第十四条村小组应当规范村集体经济活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小组的经济发展。
第四章村小组的纪律管理第十五条村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章,维护村小组的正常秩序。
第十六条村小组成员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村小组的利益,不得干扰村小组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村小组成员应当尊重村小组干部,听从理事会的决策,积极参与村小组事务。
第十八条村小组干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依法行使权力,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十九条村小组应当加强对成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村小组的和谐稳定。
村民小组管理制度范本
村民小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民自治,促进村民间的协作和沟通,更好地发挥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村民自我管理、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基本平台。
第三条村民小组的工作宗旨是以人为本,发扬团结互助、自愿公平、民主协商、文明确实的优良传统,促进小组成员之间的团结和发展。
第二章村民小组的组成和分工第四条村民小组的组成成员应当为本村户籍居民,经自愿加入并经大部分组员同意,方可成为村民小组成员。
第五条村民小组应当设立小组长,对小组内事务负责,并由成员互选产生。
第六条小组成员应当根据各自的特长和兴趣,担任小组内的具体分工,共同推动小组事务的发展。
第七条村民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小组成员的职责,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第八条小组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小组内的各项工作,发挥各自的专长和优势,共同完成小组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村民小组的活动和管理第九条村民小组应当每月召开一次集体会议,对小组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讨论。
第十条小组长应当定期召开小组内部会议,协调小组内部事务,解决各类问题。
第十一条小组成员在集体活动中应当遵守秩序,尊重他人,做到言行端正,文明礼貌。
第十二条小组应当保持与村委会的密切联系,积极参与村务事务,共同推动村庄的建设。
第十三条小组的活动和管理应当公开透明,遵循民主协商,凡事必须经过多数成员的一致同意。
第四章村民小组的自我约束和监督第十四条村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自我管理机制,加强对小组成员的沟通和教育。
第十五条小组应当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小组内成员有义务监督其他成员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解决。
第十七条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权力集中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村民小组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严禁包庇和纵容。
第五章村民小组的改进和完善第十九条村民小组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小组工作的不断发展。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篇一: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村爱心团队规章制度内容
村爱心团队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村爱心团队的作用,促进村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爱心团队是由村民自愿组成的一支志愿服务团队,其宗旨是团结互助,服务他人,促进村庄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村爱心团队成员应坚持自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村爱心团队设立领导小组,设一名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组长和成员。
第五条团长负责整个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副团长协助团长开展工作,组长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领导小组成员经团队全体成员投票产生,任期两年,届满可以连任一次。
第七条村爱心团队成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听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第三章入团与退团第八条任何村民均可自愿加入村爱心团队,参与团队的志愿服务活动,经团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成为正式成员。
第九条村爱心团队成员应当恪守团队宗旨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不得有损团队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第十条村爱心团队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团队或他人利益的行为,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可以予以劝退。
第四章志愿服务第十一条村爱心团队将定期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老年人看护、环境保护、社区清洁等。
第十二条团队成员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团队的团结与凝聚力。
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文明礼仪,严守纪律,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团队将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嘉奖,包括口头表扬、奖品颁发等形式。
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不佳的成员,团队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等。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成员,团队将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并取消其团队成员身份。
第六章解散与修改第十七条如村爱心团队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经团队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自愿解散。
第十八条如需要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须经团队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生效。
村两委的工作制度
村两委的工作制度一、引言村两委的工作制度是指在中国农村中,村级组织的领导班子,包括村委会和村农民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用于指导、规范和推动村级工作的开展。
二、目的与意义村两委的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村级组织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提高村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村民群众的利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制度的内容1. 村委会的工作制度村委会是村级组织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其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村委会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每个村委会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村委会会议制度:包括定期召开村委会会议、会议议程确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的执行等;- 村委会决策程序:包括决策原则、形式和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 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各村委会成员需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并进行总结和评估;- 村委会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村级工作的透明度和廉洁性,村委会的工作信息需及时公开、公示。
2. 村农民小组的工作制度村农民小组是村级组织的基层单位,其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小组成员的职责:明确每个小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村级事务的顺利开展;- 农民小组会议制度:包括定期召开农民小组会议、会议议程确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的执行等;- 村农民小组日常工作制度:包括村级事务的安排、协调和督促等;- 村农民小组信息报告制度:小组成员需定期向村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并进行总结和评估;- 村农民小组履职考核制度:对小组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激励优秀,纠正不足。
四、工作制度的实施与监督为确保村两委的工作制度的落地和执行,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与监督机制:- 村委会负责人、小组组长等需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工作制度,作为榜样;- 设立工作制度执行督导岗位,监督并指导村两委成员的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村委会可以通过专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激励优秀,纠正不足;- 定期组织村两委成员进行工作制度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村两委的工作能力。
村民小组的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的小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小组的组织管理和居民生活,维护村民小组的正常秩序,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村民小组是村级组织的基本单位,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治的重要载体,其宗旨是团结、和睦、奉献。
第三条村民小组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协商,决策能够充分听取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居民自治。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村民小组内的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背。
第五条村民小组应当积极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条村民小组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第七条村民小组应当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作用,积极组织居民参与村庄建设和发展。
第八条村民小组应当维护居民合法权益,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居民共同繁荣。
第二章村民小组组织管理第九条村民小组应当根据居民数量和地理位置合理设立居委会、居民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明确各自职责和权利。
第十条村民小组应当及时发布村务公告,通知居民有关政策、活动和事务,保障居民知情权。
第十一条村民小组应当建立居民档案,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居民基本情况,保护居民隐私。
第十二条村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推行选举制度,确保干部民主选举、干部任期制度。
第十三条村民小组应当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定期审核、检查村务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村民小组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公开、财务监督、财务报告、审计查账等工作。
第十五条村民小组应当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评估居民满意度,改进工作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村民小组应当建立紧急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灾害的工作准备,确保居民生命安全。
第三章村民小组居民权益第十七条村民小组应当保障居民言论自由,尊重居民意见和建议,听取居民的需求并及时解决。
第十八条村民小组应当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及时公开村务公告、政策法规等内容,保障居民的知情权。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_规章制度_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村民小组会议制度村民小组会议是村民小组的权力机构,是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
一、村民小组会议程序村民小组会议由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由村民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一般由村民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召开的时间。
如果本小组多数村民认为有必要召开,村民小组组长也应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而不能拒绝召开或借口拖延召开。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会议内容应有专人记录并存档。
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主要包括:(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推选产生本小组的村民代表。
(3)推选产生本村民小组组长。
(4)依法讨论决定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
三、村民小组会议决议和决定的报告和执行村民小组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可做口头报告,也可以书面报告。
如果村民委员会认为村民小组会议所作决议和决定违反了有关政策法规,或者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应及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如确认有不妥,村民委员会及时通知村民小组组长,收回有关决议或决定。
村民小组认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侵犯了村民小组合法权益,可以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诉意见,请求调处;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
村民小组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或者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村民小组组长要向村民小组会议汇报。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实现基层民主自治。
本村决定制定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规范村民小组组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激发村民小组组长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实现农村群众自治的良性发展。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所有村民小组组长。
三、村民小组组长的职责1. 协调本小组村民利益,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提高群众自治的认识和能力。
2. 推动本小组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提高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协助村委会对本村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小组内部的情况和问题,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4. 完善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小组会议,传达和贯彻落实村委会和上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协议制定小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5. 完成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村民小组组长的权利1.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决定该小组的内部事务,包括小组内部的经济分配、人员调动等事项。
2.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接受小组内部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处理和反馈。
3.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根据小组内部实际情况,制定并提出小组计划和建议,报上级机构审批和实施。
4. 村民小组组长有权指导和监督小组内其他成员的工作,保持小组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五、村民小组组长的义务1.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模范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党的各项工作,严守纪律,诚实守信。
2.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密切关注小组内部的情况,协助解决小组内部矛盾和问题,促进小组内部发展和进步。
3.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确保小组内部的生产与生活平稳有序。
4. 村民小组组长应当主动向村委会和群众报告小组内部有关的重要情况,接受上级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六、村民小组组长的责任1. 如果村民小组组长有无良行为,导致小组内部出现矛盾和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法规责任。
2. 如果村民小组组长不履行职责、不主动协调,导致小组内部出现矛盾和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尊敬的村民们:为了维护村民们的共同利益,促进村民小组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并共同落实。
以下是规章的具体内容:第一章村民的权利与义务1. 村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不能发布与村民小组利益无关或伤害他人声誉的言论。
2. 村民享有平等的参与机会,但参与活动应尊重组织安排和遵守活动纪律。
3. 村民有权参与选举,选举结果应公正合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选举。
4. 村民有义务维护村民小组的共同利益,不得从事损害村民小组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5. 村民有义务保护公共财产与环境,不得故意毁坏公共设施并应保持环境的整洁。
第二章村民小组组织与管理1. 村民小组设立村民委员会,由村民自行选举产生,负责管理小组的日常事务。
2. 每届村民委员会任期为三年,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
3. 村民委员会应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听取村民的意见与建议。
4. 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用于推动村民小组的发展。
5. 村民委员会应当密切与上级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促进村民小组的发展。
第三章居民环境卫生及安全1. 村民应保持自家周围环境的卫生与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2. 村民应共同参与环境清洁活动,保持村民小组内部环境的整洁美观。
3. 村民应加强家庭安全意识,做好消防、防盗等安全工作。
4. 涉及危险工程或高风险活动的村民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施工。
5. 村民应互相尊重,避免发生斗殴、诽谤、欺骗等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第四章村民纠纷解决1. 村民应本着和平、公正的态度解决自身纠纷问题,不得采取暴力手段。
2. 对于村民纠纷,可以向村民委员会寻求协调解决,并且纠纷双方应积极配合。
3. 如果村民委员会协调无果,可申请法律援助或其他专业机构的调解。
4. 村民应尊重法律和调解结果,共同维护村民小组的和谐稳定。
尊敬的村民们,这份规章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遵守规章制度,我们才能保持良好的村民关系,共同建设美好的生活环境。
村里选举组长规章制度
村里选举组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和制度,促进村民自治,建立和发展和谐、民主、法治的村级组织,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级组织选举组长的程序和制度。
第三条村里选举组长,必须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选择。
第四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遵循民主选举原则,坚持依法选举、搞好选举管理、确保选举公正、维护选举秩序。
第五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村里选举组长工作,应当依法履职、科学决策、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促进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七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接受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向村民主动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八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决策合理、公开透明、公正廉洁。
第二章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第九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包括选举提名、选举候选人、选举投票、选举产生等环节。
第十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提前30天进行候选人提名工作,村民如对候选人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通过候选人公示、候选人自荐、群众推荐等途径确定初选候选人。
第十二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通过候选人公示、候选人自荐、群众推荐等途径确定初选候选人。
第十三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依法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选举产生组长候选人。
第十四条村里选举组长,选举结果应当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村里选举组长,选举结果应当用权威机构证明并进行备案。
第三章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第十六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遵循选民自愿、候选人自愿、选举自愿的原则。
第十七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把选举活动纳入村里各项工作的整体规划。
第十八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建立选举活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选举组织和实施。
第十九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建立选举活动的监督机构,确保选举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关于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村民小组长队伍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基础和后备力量,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按照有关规程,指导各乡镇运用直接选举、差额选举两种产生方式,经村两委干部分片指导,进行换届选举。
这次选举改变了过去部分小组由村民轮流当组长、个别小组抓阄轮庄的不良传统。
通过党员、群众推荐,推出村民小组长候选人,再经过选举,切实把群众公认、素质好、有能力、会办事的村民骨干选入小组长队伍。
村民小组是农村工作的基础,是连接村党支部、村委会与村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各项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村民小组长队伍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基础和后备力量,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用明显的村民小组长队伍,对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办《关于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樟办发[2010]21号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加强我乡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二、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村民小组长任职条件1、居住在本村民小组的,任期内有较多时间为村民小组工作,有一定文化基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有一定的致富带富能力。
3、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徇私情,热心于农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有一定威望,能发扬民主,体察民情,善于沟通交流,能准确传达执行村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二)村民小组长任免方式1、采取群众推荐、本人自荐、村民选举的办法产生村民小组长。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和谐、幸福的小组村庄,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村小组内部管理,加强小组村庄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三农发展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事务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村小组设立小组长,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小组长负责召集小组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小组内部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开展村小组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小组长应当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小组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七条村小组设立民生委员会、环境卫生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等特色小组,由小组成员自愿组成,协助小组长开展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九条村小组应当做好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资金。
第十条村小组应当建立财务档案,做好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接受村民代表大会监督。
第四章土地管理第十一条村小组应当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保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村小组应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加强土地整治和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第十三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使用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村小组应当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五条村小组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计划,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村小组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六章经济发展第十七条村小组应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十八条村小组应当建立经济发展制度,扶持和引导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水平。
第十九条村小组应当做好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促进农村产品销售,提高产品竞争力。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3篇)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村委会主任职责一、带领村委会干部及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把居民区建设成文明区。
二、主持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及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措施。
三、组织村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村委会议决议和村民公约。
四、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村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五、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六、组织协调村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磨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七、全面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
八、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村民自治活动经验。
九、召集村民组长听取和认真研究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政府反映。
村委会议任务一、修改制定村民公约;二、决定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三、撤换或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四、决定本村的公益事业;五、设立、撤消、合并村民小组;六、评比表彰选进村民小组、居住民户、村民个人;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村民小组职责一、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全组村民开展各项活动。
二、组织本村民小组落实镇和村民委员会的各项任务和决议。
三、积极开展与村民有关的各项有益活动,为本组村民排忧解难。
四、积极向村民委员会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村民小组长职责一、主持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村民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二、带领导村民维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组织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2)村民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选举与任期:确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和任期,如何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和主任,以及任期的长短。
2.责任与权限:明确村民委员会的责任和权限范围,制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例如,制定村民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规定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形式。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村民小组是乡村社区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旨在促进村民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建立和谐的村庄社会。
为了规范村民小组的运作,保障村民的利益和权益,制定适用于各个小组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的内容。
1. 小组成立1.1 村民小组的成立应经过全体小组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必要情况下,可以邀请村民代表、村干部或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协助。
1.2 小组成立后,应当选举产生小组长和小组副组长,任期为两年。
小组长负责协调小组工作,小组副组长协助小组长完成相关职责。
2. 小组职责2.1 村民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卫生保健、文体活动等工作,促进村民共同进步。
2.2 小组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环保意识等相关内容。
2.3 小组应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日常生活帮助,关心村民的身心健康。
2.4 小组应组织和参与文体活动,丰富村庄的文化生活,增进邻里间的情感交流。
3. 小组会议3.1 小组应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并解决小组内的各项事务。
3.2 小组会议应当事先通知所有小组成员,并在会议上形成相应的会议记录。
3.3 小组会议应注意听取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并解决相关问题。
4. 村民权益保障4.1 小组应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4.2 小组应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协助解决村民因病、因灾等困难情况。
4.3 小组应引导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公约,维护村庄社会的稳定和谐。
5. 村民小组经费与物资管理5.1 小组应建立健全经费与物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小组的财务和物资。
5.2 小组的经费来源主要来自村庄集体经济收入、村委会的专项拨款以及其他捐赠和资助。
5.3 小组应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并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6. 村民小组解散6.1 若村民小组因故解散,应经过全体组员的讨论和表决,并报村委会备案。
6.2 村民小组解散后,相关财务和物资应合理分配和处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村委会会议制度
村委会会议制度1、例会制度:例会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主任不在,事主任主持,一般每星期或10天召开一次。
会议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通报前一阶段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关于村务公开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三是:部署一下阶段的工作,明确分工,分头实施。
:2、“两委”联席会制度::“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就村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如经济发展、干部分工、修路筑桥、兴办公益事业等进行研究。
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提出方案,落实措施。
会议可以就某些问题形成决议,但有些问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村民小组长会议制度:村民小组长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主要任务是讲座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
村民小组长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4、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制度: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不定期召开。
主要任务是拟定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部署落实治安保卫、民事调解、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村委会民主管理财务制度::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执行国家颁的《会计法》,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二、财务人员对各种费用的开支,应严格按规定办理,遵守财经纪律,反对铺张浪费。
:三、村财务人员做到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切实执行一支笔审批。
:四、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开支200元以内,由村委会分管负责人签字,200元至1000元由村委会集体研究,1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旅差、住宿、车船费凭票报销。
:五、一切支付帐目,原始或自制单据,经手人、审批人、印章齐备方可报帐。
:六、坚持财务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组织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小组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
农村小组制定规章制度,约束成员行为,保障农村秩序和村民利益。
第三条农村小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农村自治、依法治村、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农村小组规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协作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第二章农村小组组织管理第五条农村小组应当依法选举产生小组长,小组长具体负责小组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六条农村小组应当建立完善的决策议事机制,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协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第七条农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小组工作情况、成员信息等进行记录和归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农村小组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加强小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九条农村小组应当加强对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
第三章村民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农村小组成员享有平等权利,有权参与小组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小组工作。
第十一条农村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维护小组的秩序和稳定。
第十二条农村小组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利的传统美德。
第十三条农村小组成员应当爱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美丽乡村,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纪律处分和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农村小组成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小组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
第十五条农村小组应当定期对成员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村民做出积极贡献,激励全体成员共同发展。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农村小组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社区村民小组长职责
社区村民小组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群众路线,搞好本小组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带领、组织和动员本小组维护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完成政府及村委会交给的各项生产指标和各种任务。
三、做好团结、协调本小组农户的日常工作,搞好本小组农户的思想教育、生产进程、群众生活、卫生、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四、积极推广科技致富典型,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大力发展本小组经济建设,增加农户收入。
五、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及时反映农户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协调好本小组民间纠纷,促进农户之间团结,发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大力倡导勤俭办婚事、丧事,宣传移风易俗,做好以德治国,以法教育工作。
七、组织本小组做好公共、公益事业,负责及时上报本小组计划生育、救灾救济、优抚对象及农户关心的重大问题,管好本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八、监督各种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的执行。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一、为什么需要规章制度村民小组是基层组织中的一个重要单位,它负责着居民的日常管理、公共事务处理和社区建设工作等。
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规章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二、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1、组织机构村民小组内设组长、副组长、会计和委员等职位,每个职位的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确保小组工作正常开展。
2、管理要求村民小组管理要求包括卫生保洁、环境治理、家庭教育等多方面的内容。
例如,每户村民要保持房屋外立面清洁卫生,不乱丢垃圾;居民不得在小组公共区域随意停放车辆;严禁非法集资活动等。
3、经济管理村民小组的经济管理包括了各类资金的管理、共用设施的维护等。
每年村民小组都会制定一个详细的预算计划,确保资金的使用透明、公正。
4、死亡和赔偿协商在村民小组的日常管理中,难免会出现意外事件和人为损害。
因此,在规章制度中加入死亡和赔偿协商的内容也是非常必要的,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保障村民利益。
三、规章制度的执行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首先,要制定考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项规定得以切实执行;其次,要设置监督机制,建立监督委员会,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协调;最后,要及时反馈和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确保其适应社会发展变化。
四、总结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村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村民的需求,明确职责和权限,并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
只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小组建设的作用,推动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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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本章程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监督执行,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村民组织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四条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本村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召开村民会议,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过与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镇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九)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十)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十一)村的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十二)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劳动力安置的方案;(十三)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十四)由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村民委员会的撤销、范围调整的方案;(十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的村民会议职权,根据本村实际,可授予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但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职权除外。
第六条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按每5-15户推选一人产生。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推选村民代表的户或村民小组认为该村民代表不称职的,可以予以更换。
村民代表的更换、补选按原推选方式进行。
第七条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小组提议,应临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所作决议、决定应当以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二节村民委员会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村民按照《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果提出辞职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设生产服务、计划生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会福利、文教卫生等工作,其主要职能和任务:(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督促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三)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财产,支持和监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工作,抓好本村的农业服务、产业调整、乡村建设,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四)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和睦团结;(五)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七)宣传教育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及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八)完成镇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形式为建立村务公开栏,或采用会议、广播、公开信等方式。
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重要公共事务;村干部的分工及工资报酬;财务收支;基建工、义务工的提留使用;水电费收缴管理;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物质的安排;双拥工作;优抚政策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三个月公布一次。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将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等资料存档备查。
村务公开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留期不得少于六年。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支持村务监督小组依法履行职责。
村务监督小组至少每年一次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三节村民小组第十三条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一名,由该组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村民对村民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更换。
第十四条村民小组长职责:(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传达村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二)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具体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做好本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第四节村民第十五条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公民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二)参加村务活动,对村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三)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享有讨论本村重大问题的权利;(四)享有本村举办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利益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村村民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二)遵守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三)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必须负担上级规定的义务;(四)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自觉参加移风易俗和争创“文明户”“五好家庭”的活动,并同一切破坏集体和危害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第三章经济管理第一节土地管理第十七条本村的土地,除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十八条村民必须服从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关于镇村建设的统一规划,包括新村、厂房、道路、环卫、公共设施的规划以及对承包田的统一调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第十九条村民翻建或新建房屋,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领取批复后方可建造。
若另行安排土地建造的,原宅基地归还集体,村民在建房动工前应主动告知村民委员会,并经土地管理部门验证、敲桩定位,任何人不得任意换位和超面积建造,违者村民委员会有权令其拆除。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私自施工或不按规划施工者,必须在规定之日内拆除,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国家和集体依法征用土地,村民不得阻挠,土地补偿费等安排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二节农业管理第二十二条本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承包者必须保护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土地,不断增加肥料,严禁掠夺经营和挖土建房。
第二十三条土地承包者如有弃耕荒地,每亩征收150元,在承包期内,土地不得退还但可流转或有偿流转他人,但必须报村民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推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村民搞好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第二十五条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二十六条禁止乱砍滥伐树木,毁树一棵,补栽三棵,包栽包活。
第二十七条村级财务由村民委员会委托政府代理进行记帐、核算、监督。
第二十八条会计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议工作指标升级的要求,认真搞好核算,积极参加经营管理,会计人员有权参加本村拟定生产计划、财务计划、经营决策会议。
第二十九条村级财务实行年初预算,年终结算,村级财务收支每季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条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一万元以内的开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一万元以上的开支由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村主任签批。
村级的一切开支由村主任审批。
企业的投资设备项目,一律由村民委员会会同村党支部委员会决定,村民委员会主任签章。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应对本届村的财务进行审计。
村民委员会主任、分管财务的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公布。
第三十二条村级企业的会计凭证、帐薄、统计报表和其它资料应保持完整,专人保管,并按年度及时归档,借阅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以防损坏丢失。
第四章社会秩序第一节村风民俗第三十三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村”和争做“文明村民”的活动,移风易俗,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三十四条大力提倡婚事俭办、新办,自觉抵制旧风俗、旧习惯。
第三十五条提倡厚养、薄葬的原则,丧事简办,实行火葬,在本村土地上不留坟头、不树碑。
第三十六条反对封建迷信,反对歪理邪说,不装神弄鬼,不看风水,不做道场,不攀鬼亲。
第三十七条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环境意识,禁止把生活垃圾、牲畜粪便倒入河浜污染水源,维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
第三十八条尊师重教,科技兴农,科技兴村,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
第三十九条履行公民义务,参加义务献血,报名应征入伍,参加民兵组织活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第二节邻里关系第四十条维护社会公德,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村民之间如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严禁打架斗殴、恃强凌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