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推荐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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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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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为 20%; (二)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 10%; (三) 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 10%; (四) 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 10%。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保通据护过生高管产中线工资敷艺料设高试技中卷术资配,料置不试技仅卷术可要是以求指解,机决对组吊电在顶气进层设行配备继置进电不行保规空护范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总问中体题资配,料置而试时且卷,可调需保控要障试在各验最类;大管对限路设度习备内题进来到行确位调保。整机在使组管其高路在中敷正资设常料过工试程况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关都能于可地管以缩路正小高常故中工障资作高料;中试对资卷于料连继试接电卷管保破口护坏处进范理行围高整,中核或资对者料定对试值某卷,些弯审异扁核常度与高固校中定对资盒图料位纸试置,.卷编保工写护况复层进杂防行设腐自备跨动与接处装地理置线,高弯尤中曲其资半要料径避试标免卷高错调等误试,高方要中案求资,技料编术试5写交卷、重底保电要。护气设管装设备线置备4高敷动调、中设作试电资技,高气料术并中课3试中且资件、卷包拒料中管试含绝试调路验线动卷试敷方槽作技设案、,术技以管来术及架避系等免统多不启项必动方要方式高案,中;为资对解料整决试套高卷启中突动语然过文停程电机中气。高课因中件此资中,料管电试壁力卷薄高电、中气接资设口料备不试进严卷行等保调问护试题装工,置作合调并理试且利技进用术行管,过线要关敷求运设电行技力高术保中。护资线装料缆置试敷做卷设到技原准术则确指:灵导在活。分。对线对于盒于调处差试,动过当保程不护中同装高电置中压高资回中料路资试交料卷叉试技时卷术,调问应试题采技,用术作金是为属指调隔发试板电人进机员行一,隔变需开压要处器在理组事;在前同发掌一生握线内图槽部纸内故资,障料强时、电,设回需备路要制须进造同行厂时外家切部出断电具习源高题高中电中资源资料,料试线试卷缆卷试敷切验设除报完从告毕而与,采相要用关进高技行中术检资资查料料和试,检卷并测主且处要了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5版)》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等公众责任类保险(以下均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下列本附加险。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条款目录:B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不受控制条款C叉车责任条款承租人责任条款错误与遗漏条款出租人责任条款车辆装卸责任条款D电缆损失责任条款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临时海外出差责任条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电瓶车责任条款电梯责任条款F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附加被保险人条款G雇员及合伙人条款锅炉爆炸责任条款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H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条款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J急救费用条款急救责任条款酒类责任条款救火费用条款交叉责任条款建筑物改变条款K恐怖活动条款客人财产责任条款L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Q契约责任条款R人身侵害责任条款S社交及娱乐场所责任条款食品、饮料责任条款T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W卫生装置条款X消防队与水损条款Y衣帽间条款游泳池及健身房责任条款娱乐设施条款Z展览会责任条款自动承保新地点条款注销保单条款租用汽车责任条款条款正文B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由于发生暴力行为、抢劫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不受控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在占用或使用营业场所时,由于不知情或远非其所能控制的事件发生造成的遗漏申报或任何行为,不会影响本保险单的有效性,一旦被保险人知道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按要求支付适当的附加保险费。

中国人寿财险公众责任险

中国人寿财险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盗窃、抢劫;(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五)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暴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六)烟熏、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七)锅炉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六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二)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三)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除外;(四)精神损害赔偿。

第七条下列属于其他险种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二)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有缺陷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三)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造成的损失;(四)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公众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根据本保险单所列范围,在本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二、除外责任除非另行特别规定,本保险单所列责任,不适用也不包括下列各项。

1.被保险人根据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项协议,仍应承担的责任除外。

2.对正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3.对财产损失的责任:a.被保险人,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所有的财产或由其照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b.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正在从事或一直从事工作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4.由于下列原因或与下列有关而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a.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表列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口、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它升降装置。

b.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和水污。

c.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涪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5.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或财产或房屋的损坏责任。

6.由于战争、入侵、外敌行动、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三、其他事项⒈一旦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或索赔或诉讼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2.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发生任何事故或索赔时,被保险人不应拒绝责任,谈判或做出任何承诺出价、议定或赔款。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索赔的抗辩,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由本公司支付费用,为其自己的利益向任何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

本公司有权对任何诉讼程序自行处理和解决任何索赔案伴。

本公司如有需要时,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有关情况和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尚有其他保险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的责任,本公司对有关赔偿将按比例负责赔付。

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编号:人保(备案)[2009]N313号)
一、总则
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二、保险责任
本保险将适用于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保险人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但保险人的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三、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公众责任险条款

公众责任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B)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第五条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定义: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四)烟熏、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七)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等自然灾害;(八)由被保险人作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管理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包括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及建筑等财产的损失;(二)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第三方所遭受的伤害的赔偿责任;(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四)精神损害赔偿;(五)间接损失;(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八)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01.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01.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富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公众责任保险(A)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构成。

凡波及本保险合同的商定,均应采纳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建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集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余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时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地址范围内,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发买卖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含港澳台地域法律)应由被保险人肩负的经济补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商定负责补偿。

第四条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被提起仲裁或许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花费以及预先经保险人书面赞同支付的其余必需的、合理的花费(以下简称“法律花费”),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商定也负责补偿。

责任免去第五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保险人不负责补偿:(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余特意职业所发生的补偿责任;(二)不洁、有害食品或饮料惹起的食品中毒或传染性疾病,出缺点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品、饮料存在缺点造成别人的伤害;(三)关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据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口、车辆、火车头、各种船只、飞机、电梯、起落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余起落装置造成的损失;(四)因为震动、挪动或减弱支撑惹起任何土地、财富、建筑物的补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饰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的补偿责任;(六)未经有关监察管理部门查收或经查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的补偿责任;(七)因保险固定场所四周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第六条以下原由造成的损失、花费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补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成心或重要过错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矛盾、停工、动乱、暴乱、恐惧活动、偷窃、打劫;(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四)核反响、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五)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火山迸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狂风、暴雪等自然灾祸;(六)烟熏、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余污染;(七)锅炉爆炸、空中运转物体坠落;(八)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址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买卖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部署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买卖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十)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址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泊车场发买卖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十一)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子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的补偿责任。

人保(备案)[2009]N304号-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2)

人保(备案)[2009]N304号-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编号:人保(备案)[2009]N304号)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人对上述第(一)与第(二)项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保险人对上述第(三)项的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暴风等自然灾害;(六)烟熏、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七)锅炉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八)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二)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三)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公责险新旧条款对比

公责险新旧条款对比
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责任免除
(三)被保险人与他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列。
(三)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义务
第一十条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责任免除
增加:
(十二)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赔偿处理
增加:
(二)保险人对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根据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或由被保险人、受害人和保险人协商解决的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金额为依据。
(三)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定的期间内作出核定结果并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是指与本保险所承保的被保险人之赔偿责任有密切关系的因素和投保时相比,出现了增加被保险人之赔偿责任发生可能性的变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变更、消防设施发生变化等,导致被保险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增加等情况。

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编号:人保(备案)[2009]N309号)
一、总则
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二、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或其他列明场所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损坏和坠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安装单位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未经政府部门许可的装置;
(三)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超负荷所引起的损失,正常的机件故障与损耗;
(四)广告、霓虹灯及其它装饰装置物本身的损失及加固、维修、重新制作和安装的费用;
(五)因政府部门命令拆毁及在修理、移动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

四、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五、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总那么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或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组织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受害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自行车、汽车、机车、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二〕被保险人或其雇员、代表出售、赠与产品、货物、商品;〔三〕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等属专门职业性质的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从事建筑、安装或装修工程。

第六条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或其代表的成心或重大过失行为、犯罪行为或重大过失;〔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三〕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四〕自然灾害;〔五〕火灾、爆炸、烟熏;〔六〕核反响、核辐射、核爆炸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八〕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或以被保险人名义从事相关工作者超越其经营范围或职责范围的行为;〔九〕接触、使用石棉、石棉制品或含有石棉成分的物质。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公众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根据本保险单所列范围,在本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二、除外责任除非另行特别规定,本保险单所列责任,不适用也不包括下列各项。

1.被保险人根据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项协议,仍应承担的责任除外。

2.对正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3.对财产损失的责任:a.被保险人,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所有的财产或由其照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b.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正在从事或一直从事工作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4.由于下列原因或与下列有关而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a.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表列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口、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它升降装置。

b.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和水污。

c.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涪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5.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或财产或房屋的损坏责任。

6.由于战争、入侵、外敌行动、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三、其他事项⒈一旦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或索赔或诉讼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2.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发生任何事故或索赔时,被保险人不应拒绝责任,谈判或做出任何承诺出价、议定或赔款。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索赔的抗辩,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由本公司支付费用,为其自己的利益向任何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

本公司有权对任何诉讼程序自行处理和解决任何索赔案伴。

本公司如有需要时,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有关情况和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尚有其他保险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的责任,本公司对有关赔偿将按比例负责赔付。

人保公众责任险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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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 投保单
尊敬的投保人: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前述需特别注意的内容)所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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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事故
赔偿限额
其中:每人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
免赔额
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费率
附加保险
保障
保险费缴付日期
年月日
保险期限
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以往事故经过
备注
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向本人提供并详细介绍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其他事项等),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本人做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自愿投保本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公众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根据本保险单所列范围,在本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二、除外责任除非另行特别规定,本保险单所列责任,不适用也不包括下列各项。

1.被保险人根据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项协议,仍应承担的责任除外。

2.对正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3.对财产损失的责任:a.被保险人,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所有的财产或由其照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b.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正在从事或一直从事工作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4.由于下列原因或与下列有关而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赔案伴。

本公司如有需要时,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有关情况和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尚有其他保险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的责任,本公司对有关赔偿将按比例负责赔付。

4.无论何时,如发生与投保时申报的情况有重大变化,被保险人应在七天内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如认为有需要,被保险人应加付保险费。

5.本公司可以在7天前以挂号信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

对未到期的保险费按比例退给被保险人。

6.被保险人应努力做到雇用可靠的、认真的、合格的工作人员并且使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装修和设备处于坚实、良好可供使用的状态。

被保险人应遵照当局所颁布的任何法律及规定的要求。

被保险人对已经发现的缺陷如有需要应予立即修复,并视情况需要采取临时性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

但是发生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任何事故后,在未经本公司检查和同意之前,被保险人不得予以改变和修理。

本公司在合理的时间内可以检查任何财物。

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7.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伸裁机构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雇主责任险(1999版)

雇主责任险(199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一、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员工(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本保险单所称“所聘用员工”是指在一定或不定期限内,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而服劳务,年满十六岁的人员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特殊人员。

二、保险责任第四条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于本保险期限内,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从事与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在约定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之和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责任免除第五条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伤残、死亡或疾病;(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三)由于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自加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四)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伤残或死亡;(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六)除有特别规定外,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聘用员工的责任;(七)除有特别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所发生的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的伤残或死亡;(八)直接或间接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损失;(九)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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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锅炉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八)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 2000 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 产的损失;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0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负料2,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2试时32卷,3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5工且52作尽22下可护都能1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试技5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置管4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技3试资件且、术卷料中拒管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
必要的、合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费用。 保险人对上述第(一)与第(二)项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 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 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上述第(三)项的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 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 赔偿限额。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0产中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2负料,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23试时23卷,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2度并55工且22作尽2下可护1都能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5试技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4置管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3技试资件且、术卷料拒管中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 版)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 面形式。 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暴风等自然灾害; (六)烟熏、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0产中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2负料,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23试时23卷,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2度并55工且22作尽2下可护1都能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5试技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4置管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3技试资件且、术卷料拒管中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二)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有缺陷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 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
(三)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车辆、火车头、 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造成的损失;
(四)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害责任。 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及第三者的停产、停业等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 第七条 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第三者人 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八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 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 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 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保险单列明的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 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 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 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 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如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 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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