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贷款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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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人:Hebghc 发布时间:2013-2-21 9:29: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财企〔2010〕199号)和《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冀知办〔2010〕11号),现就进一步做好2013年全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思路目标
2013年,我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促进专利技术商用化和产业化、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通过政策引导、搭建平台、资金扶持、目标管理和强化跟踪服务等措施,推动全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努力开创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工作新局面。
2013年全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目标是:
1.年内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方式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突破3亿元。其中,石家庄市实现融资贷款额5000-6000万元,石家庄高新区实现融资贷款额2500-3000万元;邯郸、唐山、保定、廊坊、秦皇岛5市各实现融资贷款额2500-3500万元,衡水、邢台、沧州、承德、张家口5市各实现融资贷款额1500-2000万元;鹿泉、霸州、涿州、冀州、迁安、武安、丰南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县(市、区)各实现融资贷款额700-1000万元。
2.石家庄、邯郸两市按省政府文件(冀政办〔2012〕25号)要求,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既是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专利技术商用化和产业化、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是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综合服务能力的集中体现。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保险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沟通与合作,通过典型宣传、专题培训、银企对接、政策引导等方式,促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多种模式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有条件的地市应争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签署《专利权质押贷款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联系制度和常态化的对接机制。
(三)精心筛选试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贷款规模指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细化需求,选择好试点企业,切实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经营业绩突出和具有良好信用等级
的优秀企业推荐给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保险公司。
(四)筹措配套资金。各设区市、石家庄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县(市、区)应积极争取设立本级专利权质押融资专项补助资金,对完成试点任务并获得银行贷款的试点企业应尽可能给予一定的资金匹配或给予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
(五)开展质押评估。各设区市、石家庄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县(市、区)要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及价值分析,促进优质知识产权的价值量化,加强专利等无形资产财务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价值分析对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进度调度。各设区市、石家庄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县(市、区)要按6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时间节点,倒排计划,前移节点,努力提前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七)探索质押模式。有条件的设区市、石家庄高新区要积极与各担保、评估、法律、交易、保险等机构联系,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途径的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引入专利权质押担保,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专利质押融资模式。
(八)加强跟踪管理。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帮助专利权质押贷款借贷双方做好专利权质押登记,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试点企业相关动态信息,认真做好专利权质押后续服务保障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搭建对接平台。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要求,结合各单位申报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企业情况,及时发布质押需求信息,择优推荐给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实现银企对接,提高融资成功率。
(二)安排专项资金。省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视每笔贷款额大小,是否通过资产评估机构专业化价值评估及质押专利评估价值等因素给予3-25万元的经费补贴(补贴标准另行制定),该经费主要用于补贴贷款利息、评估费和担保费等支出。
(三)强化目标管理。为确保任务完成,省知识产权局将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任务书,其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对不能完成融资贷款额度下限指标的取消综合评先资格。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金奖励。奖金用于奖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
(四)完善服务体系。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帮助推荐专利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创新融资模式,丰富专利价值实现的途径;通过举办全省专利投融资专题培训班,编印《河北省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汇编》,积极引导、协助借贷双方规范办理专利权质押评估、登记、合同签定、补助领取等手续;通过探索试点“专利执行保险”,指导邯郸、廊坊、唐山等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凭借交易中心平台资源努力促成风险专利质押项目流转交易和价值再造;加大专利项目质押后的行政保护力度,维护质押权人的权益,降低质押风险。
附件2
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企业
基本情况表
报告单位:
报告日期: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