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讲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三)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
土地革命时期: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劳动法》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晋察冀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 劳动保护堑行条例》。
解放战争时期: 1948年第六次全国劳动大 会 《关于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提出 最低工资标准
二、新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
二、劳动法的产生过程
▪ (一)劳工法规阶段(国家干预阶段或资本主义 原始积累阶段)
▪ 16世纪欧洲圈地运动 “羊吃人”
▪ 为吸引雇佣劳动者,稳固劳动关系,国家颁布了 一些规定最短工时、强迫劳动、限制工人结社等 为内容的法律规范。
▪ 英王亨利 对流浪者给予鞭打,再度流浪,则予 以逮捕,三度流浪,则处死。
第二讲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劳动关系 马克思——“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 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 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劳 动 关 系 产 生 的 前 提 —— 劳 动 力 与 生 产 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的主体
3、国际劳工局
国际劳工组织的常设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职 责:起草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及有关文件,负 责征聘和指导国际劳工组织在世界各地进行技术 合作的专家,与各国政府保持联系并进行合作等。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
国际劳工组织立法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是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与劳动者有关的最 低标准。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公约和建议 书。公约184个,建议书194个。
三是保护平等权:1958年《歧视公约》、 1951年《同工同酬公约》
四是关于禁止使用童工:1973年《最低就 业年龄公约》、1999年《禁止和立即行动 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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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中国劳动立法的概况 一、 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1922年成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是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 二、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立法 三、 新中国成立后的立法 体现: 1、 形成了完整的劳动法内容体系 2、 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 3、 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4、 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 5、 完善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 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 一、 劳动立法的产生 19世纪下半叶 二、 国际劳工组织的任务
一、 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 加班加点工资 2、 中班、夜班 高温 低温 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 的津贴 3、 劳动保险 福利待遇
第四节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一、 加班加点工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 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 休假期间工资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 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1、 依法行使选举或被选举权 2、 出席人民法庭证明人 3、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一、 分类 (一)、按期限分类 1、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 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 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按身份分类 (三)、按用人方式 (四)、劳动合同存在的方式 1、口头 2、书面
第二、三章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5.切实承认集体谈判的权利和在不断提高生产
率的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合作,以及工人和雇主制订 与实施社会经济措施方面的合作; 6.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以便使所有需要此种保 护的人得到基本收入,并提供完备的医疗; 7.充分地保护各业工人的生命和健康; 8.提供儿童福利和产妇保护; 9.提供充分的营养、住宅和文化娱乐设施; 10.保证教育和职业机会均等。
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
三方性原则,即国际劳工大会需有政府、雇 主、劳工三方代表参加。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 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 书。 其主要依据,在二战前是《国际 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二战后是 1944年通过的《费城宣言》中的原则。
《国际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
(三) 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旧中国 政府时期先后批准了14年国际劳工公约, 并于1944年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新中国自1983年第69届国际劳工大会开始, 参加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批准了 22个国际劳工公约。
(四)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国际资本及各国劳动 力将逐渐在世界范围内互动的背景下,国 际劳动标准在世界劳工运动以至国际贸易 中受到关注。
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
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 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 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广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还包括联 合国以及区域组织的有关公约和条约 等。
一、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 上半叶。一些政治活动家、社会活动 家、社会改良主义者提出了社会改良 的主张,包括在劳动上进行国际间的 约束。
第三节
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
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第一节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及初期国际劳动立法一、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广义上包括:国际劳工的章程、公约及建议书联合国和区域性的公约或协定。
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二、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在19世纪下半叶国际立法有了开端。
第二节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动立法机构一、国际芝工组织的产生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
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年至1939年是国际聪明的附设机构;1940年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一个独立性的组织存在;二战后,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至今。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国际劳工组织是普遍的、官方的国际劳动立法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
国际劳工的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三、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公约和建议书的主要依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是《国际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在二战后是1944年通过的《费城宣言》中的原则。
四、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劳工组织没有关系。
直到1971年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当局退出国际劳工组织以扣1983年第69届国际劳工大有大会开始,我国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批准了22个国际劳工公约。
五、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第四章劳动法的地位、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第一节劳动法的地位一、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以后,由于国家对雇用关系的干预,劳动法从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1、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2、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3、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第二节劳动法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一、劳动法体系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劳动法发展史
劳动法发展史任何一门法律都有着或长或短的发展史,为了深入的研究劳动法,我们应当研究劳动法的历史发展,掌握发展的趋势,从而了解劳动法的发展规律。
下面我将先阐述世界范围内劳动法的起源,发展及总的趋势(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背景,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颁布的意义,19世纪的劳动法,20世纪前半期的劳动法,20世纪后半期的劳动法,国际劳动法的概况),然后再着重阐述我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历史沿革及我国的劳动立法和国际劳动立法的关系。
世界范围内: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代。
早在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中就有关于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的规定。
公元前5世纪中叶,罗马共和国颁布的“十二铜表法”也确认了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我国春秋战国以后,历代所制定的许多法律,对于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也有过一些具体的条文。
随后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劳动关系表现为农奴对封建主的依附关系。
但是,无论是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或封建主与农奴的关系,其共同的特点是不存在独立的劳动关系,因此不存在独立的劳动法规。
众所周知,劳动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开始出现的,奴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不存在独立的劳动关系,因此不存在独立的劳动法规。
在资本社会中,劳动关系(即雇佣关系)是获得人身自由的工人与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人与资本家在表面上有了平等的关系,可是由于劳动力是商品,这使劳动关系成为一种劳动力的买卖关系。
因此,很多资本主义国家把调整雇佣关系的法律规范,列入民法的债篇之中。
例如,资产阶级最典型的民法----法国拿破仑民法典。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除了用民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外,还制定一些“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
在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时期,《劳工法规》使职工被迫接受资本家规定的苛刻条件,强迫工人为资本家劳动,特点是强制规定最高限度的劳动报酬数额和延长劳动时间,使工人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劳动,从而严重危害工人健康。
产业革命后,随着随着大工业的兴起,资产阶级的势力大大加强,而大多数劳动者由于生产资料被剥夺,在饥饿和失业的威胁下,被迫接受资本家所规定的苛刻条件。
劳动法的概述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劳动关系的种类 职业劳动关系和附随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种类
(1)职业劳动关系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职业劳动而产生
的社会关系。 四类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公务员和比照适用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
团体的工作人员; ※农村劳动者 ※现役军人 ※家庭保姆
2、劳动权是生存权,也是发展权 3、劳动权是一种综合权利
劳动权的类型
1、应然劳动权、 法定劳动权 实有劳动权 2、可诉劳动权 不可诉劳动权
第四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概述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六、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七、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概述
1、概念和特征 概念——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一些国家亦称雇
用(佣)合同。《劳动法》No16条:“劳动合同是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协议”。
特征:A.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B.劳动合同内容 具有双重性,是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C. 劳动合同具有从外部关系向内部关系转化的性质。 D. 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
自己劳动权益的自由 (2)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
2、劳动协调原则
(1)劳动法目的性原则要求 A、劳动权利义务统一:确立劳动既是权利也是
义务;确保劳动法的主体既享有劳动权利又负有 劳动义务;确保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实现对应。 B、劳动关系的契约化 C、劳动法主体利益的平衡 D、劳动法上各种力量的有机组合 (2)劳动法手段性原则要求,注重和平谈判、 协商、调解、仲裁这些调整手段。
劳动法》教学大纲
劳动法》教学大纲一、使用说明一)课程性质劳动法》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必修课程之一,它不仅被列为高等学校经济类8门核心课程之中,而且是工商管理类各专业9门核心课程之一,由此可见其地位在经济类院校中的重要性;《劳动法》作为财经类学校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直接影响学生对其他经济学课程的理解和掌握。
要求学生先修课程为经济法。
二)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框架,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知识及主要的研究方法,弄清劳动法的基本的劳动标准和劳动制度,并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正确理解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劳动法政策,不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时数:46学时四)教学方法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劳动法学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掌握学科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和基本办法,讲清劳动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适当介绍最新知识。
3、紧密联系实际,学会分析案例,解决实际问题,把学科理论的研究融入对劳动活动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之中,切实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讲讲课程的重点与难点,指点、启发研究者自学。
5、适当布置作业和案例思考题,深化研究者对课程基本内容的理解。
五)面向专业:人力资本管理类各专业二、考核方式:本课程采用考查方式进行考核。
具体方式为:平时成绩占30%,凄迷成绩占70%。
三、教材选用:《劳动法》关怀,XXX出书社,2010年4月。
四、教学内容劳动法的核心问题就是研究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的维护。
本教材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实际出发,正确的阐述了我国的劳动政策和法律,坚持党中央所确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准绳,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对我国的劳动法进行系统的研究;同时吸收一些本国劳动法律制度的经验。
本教学包孕三编,第一编劳动法总论,第二编劳动制度和劳动标准,第三编劳动争议的处理与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的起源和发展
劳动法的起源和发展工人阶级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和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
然而,在工业化初期的社会中,工人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没有足够的保障和权利。
于是,在人们的异化和反抗中,劳动法这一重要的法律体系开始逐步建立起来。
一、劳动法的起源在英国工业化的初期,工人处于严重的经济困境中。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法律安排开始形成,以确保工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护。
1833年,英国通过了《工厂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工人的法律。
该法规定禁止雇佣儿童进行危险工作并规定工作时间。
此外,更多的法律规定接踵而至,逐渐保障安全,工资和劳动条件,这些应该是所有劳动者都有权利享受的。
在19世纪的欧洲,工人们联合起来,斗争并争取他们的利益和权利。
美国的劳动法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当时一些工会组织一直在竭力争取雇主的相关议题,主要涉及工时安排和报酬水平。
美国《惠特尼劳工法》和《福鲁格劳工法》则是美国维护工作者权益之路的里程碑。
二、现代劳动法的发展随着工人队伍不断壮大,劳动法逐渐发展成为一项更加广泛的法律体系,其范围涵盖了劳动标准、雇佣和解除关系、薪酬等多方面。
这些法律实体旨在保护工人的权益,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以及避免不公平的雇佣行为。
在全世界范围内,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
例如,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期,劳动法不断完善和修订。
截至2019年,中国通过了四部《劳动法》(分别于1994年、2008年颁布),三部《劳动合同法》(分别于2007年、2013年颁布),为中国的工人阶级提供了广泛的保护和支持。
这反映出了不断提高工人福利、保障工人权益的劳动法发展趋势。
三、新兴劳动模式与劳动法的迎合随着信息技术的革新和全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劳动模式的内容也在发生改变。
新型的劳动力更多地倾向于无固定期限和无常规工作时间的自由职业工作。
这些新的劳动模式,如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给劳动法的调整带来了挑战。
劳动法发展史
胡安· 索马维亚提出的“体面 劳动”
社会对话(Social Dialogue)是由国际劳工 组织定义的,它包括就有关经济和社会政 策中相关利益的议题,发生在政府、雇主 和工人代表之间所有类型的谈判 (negotiation) 、磋商(consultation) 或仅仅 是信息交流(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
劳动法
劳 动 合 同
劳 动 条 件
奴隶主
奴隶
人身 所有 人身 依附
封建主 农民
雇主
雇工
契约 关系
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1、“劳工法规”调整阶段(原始积累时期); 劳工法规: 强制建立劳动关系——“乞食证” 公法 强化剥削——规定工时下限 工资上限
《拿破仑法典》-《法国始)。
第三章 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 和发展
第一节 国际劳工组织(ILO) (International Labour Origination) 1、1919-1939年:作为国际联盟的一个带有自治性附设机 构存在并工作; 2、1940-1945年:作为独立的国际组织开展工作; 3、1946年至今: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存在并开展工 作。 该组织曾在1969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国际劳工局长(总干事)
1999年-2012年5月,职业 律师和外交官胡安· 索马维 亚就任国际劳工局局长。索 马维亚先生长期从事民事和 国际事务工作,且声誉卓著。 199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总 干事胡安· 索马维亚首次提 出“体面劳动”(decent work),并在此后被国际社会 普遍接纳。
第三章 外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发展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 提;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大量出现劳动 关系,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法的历史沿革
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
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法
•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第4天,苏维埃政权就颁 布了由列宁签署的关于8小时工作日的法令,这 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一个劳动法令
• 1918年《苏俄宪法》规定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 以保障公民的劳动权
各国劳动法的发展
当代各国劳动立法概况 1
• 各国工厂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英国开始进行 了工会立法,英、法、美等开始了解决劳动争议 的立法,德开始进行社会保险的立法。
• 德国1883年至1889年颁布了《疾病保险法》、 《工伤保险法》、《老年和残疾保险法》,是历 史上最早的社会保险立法。
当代各国劳动立法概况 2
标准 ; • 5.工人每周至少有24小时的休息,并尽量把星期
日作为休息日 ;
《国际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 2
• 6.工商业不得雇佣14岁以内的童工,并限制1418岁男女青年的劳动;
• 7.男女工人做同等工作应得到同等的报酬; • 8.各国法律所规定的劳动状况标准, 应给合法居住
该国的外籍工人以同样的待遇 ; • 9.各国应设立监察制度以保证劳动立法的实施,
• 进入20世纪,各国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 1.工时立法:8小时工作制、40小时工作周、非
全时工作、弹性工作时间、信息网络家内工作 • 2.带薪年休假立法:很少国家没有实行 • 3.职业安全与卫生立法:包括矿山安全立法、对
女工的特殊保护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 • 4.最低工资立法:保障劳工基本生活的重要法律,
最低标准; • 6.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对各国劳动法的影响。
中国劳动立法简史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并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是我国劳动立法的里程碑。
我国劳动法是公法私法化的法律部门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于2007年6月29日以“145票赞成,0票反对,1人 未按表决器”获得通过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1802年英国政府颁布《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仅适用于从救济院出来的贫困儿童,当时一般的纺
织业工厂依然可以通过儿童家长雇佣童工。
该法案于1819年修正后规定纺织厂不能雇佣9岁 以下的学徒;16岁以下童工每天工作不得超过12小 时,并且禁止晚9点到零晨5时的夜间做工。但修正 案而且该法仅适用于纺织业。
《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 起施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 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垄断阶段(20世纪前半期)的劳动立法 三、国家垄断阶段(当代)的劳动立法
一、自由竞争阶段的劳动立法
1、工厂法的发展 2、工会法的演变 3、劳动争议法的出现 4、社会保险立法的开端 这一时期生产力科技含量低,剩余价值
获取主要来自对工人身体剥削,劳资矛盾相 当尖锐
我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 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 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 者,依照本法执行。” 1. 《劳动法》的实施范围包括了我国各类 性质的企业的劳动关系 2. 对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 职工,《劳动法》的实施范围仅限于和这些 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 五、《劳动法》颁布实施的意义 1. 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空白,成为法制
p8
建设的新的里程碑 2.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了法律保障 3. 为进一步实施劳动制度改革保驾护航 4. 全面地规范劳动工作,将劳动工作纳入法
制轨道 5. 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避免恶性案
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6. 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国际上展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 前的劳动立法 在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劳动法律的主要特 点
❖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劳动立法 ❖ 199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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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制定与颁布
❖ 一、《劳动法》的制定过程 第一次制定劳动法是在1956年。 第二次起草劳动法的工作始于1979年。 第三次起草劳动法的工作是90年代初开始的。
❖ 二、《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一)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 的保护 (二)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p5
(四)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 惯例接轨
❖ 三、《劳动法》的框架和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9条。 第二章促进就业,第10条至第15条。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16条至第 35条。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36条至第 45条。 第五章工资,第46条至第51条。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52条至第57条。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读书笔记
一.立法简史篇1.外国劳动立法的产生于发展1.1 劳动法的产生资本主义劳动法的产生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工人运动的盛行亲密有关。
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劳动法作为一个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独立法律部门,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作为其产生的前提。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其实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资本主义阶段,大批的劳动关系产生进而具备了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法产生的过程资本主义原始累积阶段的“劳工法例”特色(英国等欧洲国家为主)以国家强迫手段迫使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到资本家的工厂做工,即逼迫劳动者同资本家成立雇用关系。
规定最低工时和最高薪资,加强雇用盘剥。
1804 年,《法公民法典》出生,此后的财产阶级各国的民法典都把雇用关系作为一种“自由“”的契约关系来加以规定与此同时“劳工法例”逐渐被取销,出现了“工厂法”。
工厂法是保护劳动者的立法。
规定了薪资下限和工时上限,以限制资本家的盘剥程度。
工厂法是劳动法的发源, 1802 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劳动关系同时由民法和工厂法调整,反应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对劳动力商品的两重需要。
一方面,需要依据一般商品互换的规则进行劳动力商品买卖;另一方面,需要将劳动力作为一种特别商品,由国家出头对劳动力商品买卖中的劳动者进行必需的保护。
此后,民法中规定“劳动力租借” 的内容和工厂法的内容融为一体,进一步形成一个兼有“当事人同等磋商”和“国家干涉”特色,以保护劳动者为要旨的独立法律部门——劳动法劳动法产生的原由工人阶级长久斗争的结果发展生产力的要求是维系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的产生十月革命成功后第四天,列宁公布8 小时工作日的法律1918 年拟订《苏俄劳动法典》1.2 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自由竞争阶段( 19 世纪后半期)的劳动立法工厂法的发展:国家增添;合用范围扩大;内容充分;工会法的演变:经历了绝对严禁、相对严禁;完好认可三个阶段,19 世纪后半期,欧洲各国多已认可工会为合法组织,对工会的行动也赐予必定自由。
第一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PPT课件)
•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 1 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 2 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 3 作任务 4 • 其他:学习法律和工会知识等
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 单位 在个 别劳 动法 律关 系中 的权
劳动
5
得特殊培训
者在
个别
•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平等享受保险福利、
劳动
6
获得社保待遇给付、获得利用公共福利
法律
设施
关系
中的 权利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依法自主选择争
7
议处理方式、请求依法受理争议、控告
不法行为
1 • 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劳动任务
劳动 2 • 服从指示命令
者在 个别
3 •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含 义
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或者倾斜性保护
理论 基础
是劳动法的本质要求;由劳动关系从属性决定 ;劳动者权利的人权性质
具体 建立劳动者权利的内容体系;形成特殊保护的 体现 实体规范体系;设置特殊保护的程序规范体系
引申:为何劳动者相对是个“弱者”?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协调原则 含义 既是目标状态,也是调整方法
• 会计、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
• 基金会
引申: 1.自然人用工的 法律调整? 2.“高管”的界 定与法律调整
地域上的 适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劳动法调整的用工 主体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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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在内容和范围上,较之初期阶段,有了较 大的进展,具体表现在: 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如英国于1847年颁布了 《十时间法》,规定纺织工业的女工和童工实行每日10小时工作制; 1867年和1878年的两项法律又把以前工厂法的规定推广到雇用50人以 上的所有工业企业,也就是说工厂法的适用范围逐渐扩大。同一时期, 法、德等国也颁布了类似的法律。 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如法国的《劳动倮护法》,英国 的《煤矿业限制法》,俄国的《雇佣童工、童工劳动时间和工厂检察机 构法》等,分别规定了限制童工、女工从事夜间工作。改善工厂矿山的 安全卫生条件,建立工厂检查制度等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厂 法内容的不断充实。 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首先是限制资本家对工人任意罚款和扣发工 资,后来发展到实行最低工资法。如沙皇俄国被迫取消了罚款的法律; 英国在⒛世纪初设立劳资协商会来议定某决定最低工资的办 法,而且新西兰1894年的最低工资法是世界上最低工资立法的开端。
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英国议会早在1824年就 废除了1800年实行的禁止工人组织工会的法律,承认工人有组 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利,1859年、1871年和1875年又三次修正和 补充有关工会和罢工的法律;法国于1864年解除了罢工的禁令, 1884年承认工人有组织工会的自由。其他一些国家也有了类似 的规定。 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成为劳动法的内容是从德国率 先开始的。1883年俾斯麦政府为了缓和国内阶级矛盾,分化国 际工人运动,颁布了《劳工疾病保险法》,次年又实行了《工人 赔偿法》,其内容包括对劳动者疾病保险、残废和老年保险、雇 主对工人伤亡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等;英国也于1897年颁布了 《工人赔偿法》,以后又实行了健康和失业保险。
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新西兰1890年 立法强制对劳资纠纷实行仲裁。
(二)垄断时期的立法 劳动法的内容和范围得到发展。 劳动法不仅包括工业部门还有扩大到了其他经 济部门的职员。 20世纪后半叶资本主义劳动立法主要集中于 就业保障、社会保障和反对歧视。
思考题:
6.下列关于“劳工法规”与“工厂法”的表 述,错误的是( ) A.“工厂法”规定了工时的下限和工资的上 限。 B.“劳工法规”规定了工时的上限、工资的 下限 C. “劳工法规”是保护资本家的立法, “工厂 法”则主张保护劳动者。 D. “工厂法”产生在“劳工法规”之后。
二、简答题 1.劳动法产生的主要原因。 2.简述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和垄断阶段劳动立法 的特点。
二、工厂立法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规定 纺织童工的最低年龄为9岁,纺织厂不得雇用9岁以下 的学徒;童工每天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而且限于清 晨 6时至晚间9时之间,禁止童工做夜工。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资产阶级“工厂法”的开端, 而“工厂立法”与以前的劳工立法有了质的变化,它 是为了保护工人权益益,因此是现代意义的劳动法产 生的标志。
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国家对劳动关系的调整经历了劳工法规、工厂 法、民法的调整阶段 一、为了加快资本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 展,国家颁布了“劳工法规” 马克思:劳工法规自始是为了剥削工人,并且 在进行中总是直接和工人居于敌对地位的关于 工资雇佣劳动的立法。(《资本论》第1卷, 第814页。)
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为了加速资本主义 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血 腥恐怖的“劳工法规”。19世纪初,资本主 义进人自由竞争阶段。1804年,第一部资产 阶级民法典《法国民法典》诞生,它将雇佣关 系视为“劳动力租赁”。此后,资产阶级各国 家民法典都把雇佣关系作为一种“自由”的契 约关系来加以规定。与此同时,“劳工法规” 被逐步废止,并随之出现一种新的立法—— “工厂立法”。
二、劳动法的产生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劳动者是生产力系统中 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力再生产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在 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和自由竞争阶段初期,资本家对工人的无 休止的剥削,危及了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劳动力资源面临 枯竭的威胁,仅用以“契约自由”为原则的民法来调整劳动关系, 已不足以阻止、更无法扭转这一危险趋势。于是,亟需从立法上 来限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并对劳动者给予足以维持劳动力再 生产的保护。当时的工厂法就是在这种形势下产生和发展。 ˇ 三、劳动法的产生是维持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自由竞争必然要 求平等的竞争条件,要求对资本家的剥削实行平等的限制。当资 本主义进人自由竞争阶段时,这种要求显得特别突出。但是,这 种限制不可能由资本家自我实现。所以,只有在资产阶级国家迫 于工人阶级斗争的压力而对劳资关系进行干预,才有可能使资本 家的剥削有所限制。当时产生的工厂法,正是起着平等地限制资 本家剥削或者说保障资本家平等地剥削的作用。
一、选择题 1.最早的“工厂立法”开始于( ) A。1661 年 B.1702年 C。1802年 D. 1839年 2.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产生的标志是( ) A,法国的《工厂法》 B。前苏联的《苏俄劳动法典》 C,美国的《劳动关系法》 D,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第三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内容提要
本章内容主要是劳动法的简史,共分为四节, 主要围绕劳动法的起源、外国劳动立法概况、 中国劳动立法概况、国际劳动立法概况展开。 本章的重点是‘工厂立法”、外国20世纪后 劳动立法、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劳动立法、 国际劳二莲织及国际劳工公约。 难点是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的起源、20世纪 末以来当代资工主义国家劳动法特点。
3.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劳动立法的发展体现 在( ) A.工厂立法的内容不断充实 B.在宪法中规定劳动权 C.劳动争议处理法的出现 D。社会保险法的产生
4.20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劳动立法在( ) 的发展尤为突出 A.就业保障 B。社会保障 C.反对歧视 D。劳动争议处理
5.19世纪初期,劳动法产生的原因有( ) A.无产阶级的长期斗争 B.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C.维持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 D.劳动关系的产生
第一节 劳动法的起源
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属于不同主体,是劳动 法赖以存在的前提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到了资本主义 原始积累阶段,农民被驱出土地而成为除了载于自己人身的劳动 力以外一无所有的自由人,生产资料被集中于少数人也即资本家 手中。这样,无产者为谋生存,只得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 家使用,以取得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工资;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 就必须以支付工资的方式购买无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生产资 料结合,以实现劳动过程。至此,才大量出现了劳动关系,从而 具备了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第二节 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一、劳动法的产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无产 阶级为了追求自身生存权利,在18世纪中叶以后,就 对资本家阶级的残酷剥削进行着强烈的反抗和斗争。 随着劳资矛盾的日益尖锐,工人运动不断高涨,冲击 着资产阶级国家的统治和安全。这种斗争的结果为资 产阶级政府采取法律手段干预劳资关系,以缓和当时 日趋严重的阶级斗争,提供了社会政治前提。 许多工 厂法正是工人阶级斗争的强大压力下制定的。
第三节 外国劳动力立法概况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 (一)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立法 19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竞争已占据统治地位, 各国相继进入了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阶段。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 发展和各国工人运动的普遍高涨,再加上“工厂法”的产生,各 国对劳动法的作用更加重视,进而颁布了许多工厂法,如德国于 1891年颁布了《德意志帝国工业法》,法国于1 847年制定了 《劳动保护法》,英国分别于1910年、1908年制定了《工厂及 作业场法》和《煤矿业限制法》,俄国于1882年制定了《雇佣 童工、童工劳动时间和工厂检察机构法》等,这些都是这一时期 工厂立法的重要成果。这一时期从立法的国家来看,除了西欧几 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以外,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 俄国、比利时、奥地利等国也先后颁布了限制工作时间和改善劳 动条件的法律;有些附属国和殖民地,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加 拿大和印度等,在19世纪末也都颁布了类似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