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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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在交通事故导致职工工伤的情况下,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同时获得双重赔偿?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知识。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摘要: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二、医疗费计算标准三、误工费计算标准四、护理费计算标准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六、注意事项正文: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患者,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院规定的住院伙食标准计算。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及医生建议,按照实际需要的营养品费用计算。

二、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赔偿金额=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三、误工费计算标准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 赔偿比例四、护理费计算标准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人员实际收入× 护理天数× 赔偿比例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计算。

2.死亡赔偿金: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和事故责任比例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计算。

六、注意事项1.赔偿金额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赔偿事宜的顺利进行。

3.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有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双重赔偿是怎样

工伤双重赔偿是怎样

一、工伤双重赔偿是怎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工伤双重赔偿是怎样二、第三方责任并且已经获赔,那么工伤保险怎么赔(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二)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三)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三、不能认定工伤的员工应该怎么索赔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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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赔偿顺序,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下面一起来跟着我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1、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2、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

3、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其认定条件有: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

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二)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是指工伤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同时向雇主和第三方索赔的一种赔偿方式。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由雇主缴纳费用保障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费用。

然而,由于雇主的过失或者其他第三方的责任而导致工伤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同时向雇主和第三方索赔,即双重赔偿。

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

在工伤事故中,受害人只向雇主索赔的话,有时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因为雇主的赔偿额度可能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而通过向第三方索赔,受害人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因为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可能没有明确的限制,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双重赔偿制度还可以倒逼雇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由于受到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影响,雇主在生产过程中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这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举措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然而,双重赔偿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赔偿责任的界定问题。

在实践中,如何确定第三方的赔偿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

这可能会导致赔偿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受害人的索赔成本和时间成本。

其次,雇主和第三方之间的赔偿责任划分可能会产生争议。

如果雇主和第三方都认为对方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进一步延长赔偿时间。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明确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执行细则,包括定义第三方的范围、界定其赔偿责任的标准和程序等,减少争议的发生和赔偿的不确定性。

另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水平。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良性运行,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从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案件谈实行“双重赔偿”_1

从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案件谈实行“双重赔偿”_1

从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案件谈实行“双重赔偿”因死亡,其近亲属在获得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后,对属于工伤的,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亡保险待遇,权利人可获得双重赔偿,但因工亡事故产生的直接费用不予重复计算。

[案情] 受害人王均学于1954年10月出生,原系日照市德利橡胶制品厂(下称德利橡胶厂)职工。

2001年12月因死亡,其近亲属在获得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后,对属于工伤的,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亡保险待遇,权利人可获得双重赔偿,但因工亡事故产生的直接费用不予重复计算。

[案情]受害人王ZZ于1954年10月出生,原系日照市德利橡胶制品厂(下称德利橡胶厂)职工。

2001年12月,贺山驾驶鲁L-02304农用运输车沿日照市海曲西路路段,与骑自行车横过马路的王ZZ相撞,致王ZZ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贺山、王ZZ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因王ZZ死亡造成的总额为82 219.02元,按照责任5:5的分成,原告获得赔偿款41 109.51元。

2002年1月,原告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年3月,德利橡胶厂与王ZZ之妻丁贵祥达成协议一份:德利橡胶厂将赔付的人身意外保险金18 274.56元全部付给丁贵祥,另给付现金1 000元作为死亡补偿,此后双方全部了结。

2004年4月,劳动和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王ZZ因工死亡。

对此认定,德利橡胶厂或者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后原告提出申诉,要求被告支付王ZZ的工亡待遇189 000元。

2005年6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1、被告支付原告丧葬费4 5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 000元,扣除原告在交通事故中获赔的相应赔偿数额后,余款为17 840元; 2、被告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王崔氏供养亲属抚恤金2 700元;3、驳回原告其他申诉请求。

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王桂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意见。

德利橡胶厂系集体性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被告是该厂的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除了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之外,还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

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赔偿制度,旨在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更加全面的赔偿。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理念是,无论事故责任在谁,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和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赔偿。

这样一来,受害人就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以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

首先,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工伤保险的赔偿申请。

工伤保险通常会覆盖医疗费用、误工费和残疾补偿等。

根据相关规定,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等。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受害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误工费和残疾补偿。

这些赔偿金可以帮助受害人支付医疗费用,保障其基本生活费用。

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

责任方可以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车辆所有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

根据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方需要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或协商的方式,向责任方要求赔偿损失。

这些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补偿、精神损失抚慰金等。

通过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受害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以补偿其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双重赔偿制度的实施,既保障了工伤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也促使交通安全责任方更加谨慎行车。

受害人因工伤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往往较大,仅仅依靠工伤保险的赔偿是不够的。

通过双重赔偿制度,受害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更好地弥补其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然而,双重赔偿制度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赔偿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受害人获得赔偿金的金额不一致。

其次,双重赔偿可能存在重复索赔的情况。

受害人在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中可以获得相同的损失赔偿,这可能导致一些受害人赔偿金额超过实际损失的情况。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二、兼得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Leabharlann 侵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死亡赔偿金
三、专属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伤残津贴
营养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精神抚慰金
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一、重复赔偿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原工资福利
误工费
医疗费
医疗费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生活护理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交通费
外省市就医食宿费
外省市就医住宿费、伙食费
康复治疗费
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供养亲戚抚恤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丧葬补助金
丧葬金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范本模板】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范本模板】
22683.0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
40000。00元
40000.00元
误工费
500*15=7500(监护人)
500*100=50000(受害人)
5750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
50*15=750
750.00元
护理费
150*15=2250
2250。00元
营养费
10000。00元
10000.00元
直接财产损失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为50元/天。
4
护理费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注意要有《医嘱》进行证明存在护理事实。
电动车损失
3000。00元
交通费
2000.00元
2000.00元
后续治疗费
9000。00元
9000。00元
共计
158735。5元
10
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以实际发生为准或机构出具意见确定 。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医疗费
截止出院所产生的医疗费(不含医院以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前期急诊、拍片等费用
。55元+2000=11552.5
伤残赔偿金
上年度昆明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4*20%*20年=22683
7
直接财产损失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案例老王夫妻离异,一子10岁与其一起生活,家有老母65岁,供职于某公司。

2004年5月2日,老王在下班途中被出租汽车司机陈某撞伤,住院治疗用去医药费5万元。

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经鉴定老王为五级伤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老王的受伤为工伤。

老王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由司机陈某赔偿老王医药费5万元、残疾赔偿金9万元、残疾辅助器具4万元、误工费1万元、其子抚养费2万元、抚养其母生活费3.75万元、护理费3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计28.75万元,该判决已执行。

现老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所在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5万元,合计10万元;老王又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3号)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条例》的规定支付医药费5万元、残疾辅助器具4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万元。

公司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认为应实行“待遇补差”办法,但如何计算各有各的说法。

问题:(1)公司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应考虑老王的民事赔偿直接按《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2)如果实行“待遇补差”,应如何计算?前引案例由不同的人(包括仲裁员和法官)处理,结果不一定相同,其所涉及的问题是在第三人引起的工伤案件中,劳动者在向第三人获得赔偿后可否再按《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待遇,即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问题。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除了向侵害人要求赔偿外,还可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该问题涉及工伤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用人单位利益保护和社会公平观念的贯彻,意义重大,有认真研究之必要。

《条例》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是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而不管民事赔偿,还是先由第三人赔偿,不足部分再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未作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可否向第三人追偿,《条例》也未作规定;如果实行“待遇补差”,应如何计算更是未作规定,前引案例就提出了这个问题。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表如下
1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9级伤残乘以20%,10级伤残乘以10%。

要赔哪些项目
一、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重复赔偿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原工资福利
误工费
医疗费
医疗费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生 活护理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交通费
外省市就医食宿费
外省市就医住宿费、伙食费:
康复治疗费
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 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供养亲戚抚恤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丧葬补助金
丧葬金
、兼得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残疾赔偿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死亡赔偿金
三、专属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伤残津贴
营养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残就业补助金
精神抚慰金
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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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项目明细表

车祸赔偿项目明细表

车祸赔偿项目明细表摘要:1.引言2.车祸赔偿项目明细表概述3.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3.1 医疗费用3.2 误工费3.3 护理费3.4 交通费3.5 住宿费3.6 营养费3.7 残疾赔偿金3.8 丧葬费3.9 被扶养人生活费3.10 精神损害抚慰金4.结语正文:【引言】在现代社会,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当发生车祸时,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除了面临身体和心灵的创伤,还需要面临赔偿问题。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车祸赔偿的相关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车祸赔偿项目明细表。

【车祸赔偿项目明细表概述】车祸赔偿项目明细表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个项目。

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都有一定的规定,下面我们将逐一进行详细介绍。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住院费等。

2.误工费: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受害人是劳动者的,可以提供单位出具的工资条和请假证明;受害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无收入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进行赔偿,包括就医交通费、陪护人员交通费等。

5.住宿费:根据受害人实际产生的住宿费用进行赔偿,一般按照当地住宿标准进行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的营养费用进行赔偿,一般参照当地营养师的建议进行计算。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年龄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丧葬费:按照当地规定的丧葬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9.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受害人承担的扶养义务进行计算。

交通事故和工伤伤残竞合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和工伤伤残竞合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和⼯伤伤残竞合怎么赔偿在交通事故发⽣时,其中存在的⼀种情况时交通事故赔偿与⼯伤保险赔偿相竞合,⼤家都知道⼯伤保险与交通事故保险⾸先在性质上就是完全不同的,在赔偿标准上更是存在较⼤区别,那么当这⼆者相竞合时我们该如何选择赔偿呢?针对这个问题,以下是由店铺⼩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

⼀、竞合情形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伤案件中,存在着交通事故赔偿与⼯伤保险赔偿⼆者竞合的情形,由于⼯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在赔偿项⽬上不完全具有同质性,且⼯伤保险赔偿中的护理费、伤残补助⾦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不⼀,导致赔偿⾦额不相同,受害⼈如何选择救济途径,直接决定了其所获赔偿的多少。

在适⽤法律时,是⽀持受害⼈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还是⽀持受害⼈主张⼯伤保险赔偿亦或是⽀持受害⼈进⾏双重赔偿,各地处理不⼀。

⼆、处理模式1.在实践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伤保险赔偿竞合时主要有两种处理模式:⼀是兼得模式。

由于⼯伤保险与第三⼈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且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在两者发⽣竞合时,⽤⼈单位可以扣减⼯伤保险待遇,亦没有规定⽤⼈单位对侵权责任⼈享有代位求偿权,故⼯伤职⼯或其近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有权享受⼯伤待遇。

⼆是选择补充模式。

即因交通事故导致劳动者遭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向侵权⼈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向⼯伤保险机构或⽤⼈单位请求⼯伤保险赔偿,劳动者在获得其中⼀种赔偿后,还可以就其与另⼀种赔偿之间的差额另⾏主张,即受害⼈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伤保险赔偿,但其最终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

2.交通事故赔偿与⼯伤赔偿发⽣竞合时应适⽤补充模式,并且受害⼈可优先主张⼯伤保险赔偿,使受害⼈能尽快得到社会保障机制提供的救济,再以交通事故⼈⾝赔偿为补充,但其最终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

⾸先,当交通事故赔偿与⼯伤保险赔偿⼆者竞合时,应明确的就是两者不可兼得,因为遭受侵权损失的只有⼀个,不能获得两个赔偿,且《⼯伤保险条例》的⽴法意图是为了使劳动者及时获得经济补偿,⽽不是为了使受害⼈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车祸是指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由于车祸造成的伤亡情况不同,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车祸受伤赔偿标准分类根据车祸受伤的程度和造成的后果,车祸受伤赔偿标准可以分为轻伤、重伤和特重伤三个等级。

1. 轻伤赔偿标准轻伤是指车祸造成的伤势较轻微,通常需要一定程度的治疗和休养。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轻伤赔偿标准一般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根据伤者实际情况而定。

2. 重伤赔偿标准重伤是指车祸造成的伤势较为严重,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重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根据伤者实际情况,赔偿金额会有所不同。

3. 特重伤赔偿标准特重伤是指车祸造成的伤势非常严重,可能导致伤者永久性的残疾或者生命危险。

特重伤赔偿标准除了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失费和丧葬费等。

根据伤者伤势严重程度和后果,赔偿金额将会相应增加。

二、赔偿标准的具体计算方法1. 医疗费用的计算医疗费用是车祸受伤赔偿中的主要部分。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医疗费用包括伤者治疗所需的药品费、治疗费、康复费、检查费等。

一般情况下,伤者可以凭医疗费用发票向肇事方或保险公司索赔。

2. 误工费的计算误工费是指车祸导致伤者工作能力减弱或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可以计算出误工费的具体金额。

3.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如果车祸造成了伤者的永久性残疾,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伤者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伤者的残疾程度、年龄和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4. 其他费用的计算除了上述提到的费用,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车祸受伤赔偿还可能包括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和丧葬费等。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伤双重赔偿怎么认定现代社会中,各类赔偿都⽐较完善有其分类,在交通事故导致职⼯⼯伤的情况下,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伤赔偿只能选择其中⼀项进⾏赔偿,接下来由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交通事故⼯伤双重赔偿怎么认定⽅⾯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交通事故⼯伤双重赔偿怎么认定在上下班途中,因发⽣⾮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处于⼀⽅⾯,由于侵权⼈的侵权⾏为使受害⼈与⾏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劳动者根据《⼯伤保险条例》主张⼯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损害赔偿。

对此,⽤⼈单位与劳动者常发⽣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

《最⾼⼈民法院关于因第三⼈造成⼯伤的职⼯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伤与交通事故发⽣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伤待遇⼜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未规定⼯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付。

对⽤⼈单位以外的第三⽅责任导致职⼯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符合⼯伤或视同⼯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政部门认定⼯伤的,其⼯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项⽬的,只能按实际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额低于⼯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平的,属参保职⼯的,应当由⼯伤保险基⾦补⾜差额⾄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留薪期⼯资和护理费项⽬,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额低于⼯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平的,应当由⽤⼈单位补⾜差额⾄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只要⼯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该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该怎么认定

Perhaps when you are about to give up, you are only one wall away from succes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该怎么认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轻微肇事逃逸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构成交通事故工伤,那么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而此时在交通事故中,肇事的一方自然也是需要作出赔偿的,就会涉及到双重赔偿。

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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