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建立的一系列检查规定和制度。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定期检查:煤矿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瓦斯浓度、通风设备、瓦斯抽放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
2. 瓦斯检测:煤矿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瓦斯检测,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浓度和瓦斯含量的监测,以及对井下作业面、巷道、绞车等瓦斯危险区域进行检测。
同时,还应配备瓦斯自动报警装置和表明瓦斯浓度的标志,确保瓦斯浓度超标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3. 通风制度:煤矿应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畅通。
对于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辅助通风系统的设置等也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4. 瓦斯抽放:煤矿应按照规定进行瓦斯抽放,将井下产生的瓦斯及时抽至井口,并进行处理。
5.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煤矿应配备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并进行维护和定期校验,确保其准确可靠。
6. 瓦斯应急处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瓦斯应急处理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瓦斯事故,能够迅速停产、撤离人员并进行应急处理。
7. 瓦斯教育培训:煤矿应定期进行瓦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对瓦斯危害的认识,掌握瓦斯防治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以上是煤矿瓦斯检查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一、现场支护与瓦斯管理1. 现场支护状况良好,无瓦斯积聚现象,严格遵循规定设置压风、供水三通设施。
2. 抽放巷道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置管道、轨道和线路,并悬挂衡器。
二、钻孔施工与抽放检查验收制度1. 钻孔施工需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参数误差需在允许范围内(开孔位置允许误差±____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2º)。
如需调整设计参数,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2. 钻孔施工过程中,钻孔队队长和班长必须现场检查钻孔定位及施工参数。
发现不符设计或误差超限的,须废弃并重新开孔或补打。
通防科将进行不定期抽检,违规施工的,将对班长罚款____元/孔,队长罚款____元/孔。
3. 钻孔队每日需上报施工报表,明确钻孔位置、参数、施工人、验收人、煤岩状况等信息。
通防科需根据报表及时绘制竣工图,确保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 填绘钻孔竣工图时,需按实际施工参数及控制范围绘制,并与设计图对比。
若与设计要求相差较大,需说明原因。
特别是钻孔控制范围、终孔间距等关键指标不满足抽采效果的,必须及时补孔。
5. 通防科每日需召集钻孔队队长、施工班组长等,对比分析当日施工钻孔与设计,对未按要求施工或未达预期位置的,立即安排补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及改进措施,防止出现盲区或空白带。
6. 钻场(孔)完工联抽后两天内,钻孔队需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未按规定上报验收的,将处罚____元/次。
7. 通防科____需对完工的钻孔(场)进行验收,参与部门包括通防科、地测科、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等。
验收时,重点检查竣工钻孔是否符合防突规定、抽采规范要求、整体控制范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布置是否均匀、封孔是否合规等。
未达要求的,立即整改。
8. 对验收合格的钻孔竣工工程,需形成验收资料存档。
9. 钻孔工程竣工后,通防科需建立台账及检测记录,统计总抽放量及抽放时间,根据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抽放效果检验或消突评估,并按规定会审、报批。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文(4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文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瓦斯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的规定和程序。
具体的煤矿瓦斯检查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规定煤矿应定期进行瓦斯检查,一般按照每班、每天、每周、每月等不同周期进行不同程度的检查。
2.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瓦斯浓度、风速、温度、湿度等参数的监测,检查瓦斯抽放和通风设施的运行情况,检查瓦斯抽放、瓦斯抑制和防治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检查责任人:规定煤矿应有专门的瓦斯检查人员负责检查瓦斯情况,并及时上报瓦斯超限的情况。
4. 报告和记录:煤矿应对每次瓦斯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制作瓦斯检查报告,包括瓦斯浓度、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5. 监管和处罚:针对瓦斯超限、瓦斯事故等问题,煤矿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违反瓦斯检查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定期进行瓦斯安全督查。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的安全控制,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瓦斯检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瓦斯检查的基本要求第二条瓦斯检查是指对矿井内瓦斯浓度进行定期、定点的检测,以及对瓦斯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三条瓦斯检查应按照能源局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矿方应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并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瓦斯检查装备和设备。
第五条检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瓦斯检查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瓦斯检查的程序第六条瓦斯检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检查的时间和检查的地点;(二)准备好瓦斯检查设备和相关工具;(三)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和测量;(四)记录瓦斯浓度的数据和结果;(五)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六)整理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瓦斯检查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矿方应负责组织瓦斯检查工作,并落实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矿方应委派专人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1篇】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每一矿井必需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依据生产区域更改随时调整。
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需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
2、各井瓦检员必需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需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方及相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
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
4、瓦检员入井前必需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
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需配两名瓦检员。
7、瓦检员必需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更改情况。
8、瓦检员必需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3米长胶管。
每班必需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需向调度室汇报。
9、瓦检员必需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而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
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需及时处理和汇报。
应自动从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
10、瓦检员必需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
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需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
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11、必需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
【第2篇】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 1、瓦检人员必需经县级以上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需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干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3、下井前20分钟,对瓦检器实行检查,对各关键部位做到详检、详查,瓦检器准确无误后,方可携带下井,对“带病”的瓦检器,严格执行不准下井原则。
4、瓦检人员必需对井下需要测量瓦斯的地方严格监测,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机电设备、硐室、进回风等处的准确情况,每个地方,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检查。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制度是一项特别紧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它是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瓦斯检查制度的核心是对煤矿中的瓦斯进行定期检查,发觉异常情况适时处理,从而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一、瓦斯检查制度的必要性一项有效的瓦斯检查制度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保障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紧要手段。
对于煤矿企业来说,瓦斯检查制度的建立既可以帮忙企业发觉和解决瓦斯超标情况,削减矿井爆炸风险,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促进企业合规运营,加强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
二、瓦斯检查制度的依据与要求瓦斯检查制度重要依据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贯彻执行《煤炭矿山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坚决把瓦斯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之中。
实在要求包括:1.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订立瓦斯检查计划,并依照计划进行检查工作。
瓦斯检查要全面,每个工作区域都要覆盖。
3. 在瓦斯检查中实行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在合适的地点布置瓦斯检测仪器,科学选择检测参数,依据工作情况进行检测。
4. 发觉瓦斯超标或异常情况时,实行适时、有效的措施,如通风调整、加强安全防范等。
5. 记录瓦斯检查结果,并依照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和报表填报工作。
三、瓦斯检查制度的实施1. 做好瓦斯检查计划瓦斯检查计划是订立瓦斯检查制度的紧要前置工作。
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瓦斯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生产负荷等因素,订立合理的瓦斯检查计划,并不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瓦斯检查计划应当认真记录检查区域、检查时间、检测方法、检测参数等要素,以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确定瓦斯检查方法瓦斯检查方法是瓦斯检查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
煤矿企业应当购置、配置专业的瓦斯检测仪器,科学合理地选择瓦斯检验点和检测参数,在瓦斯检查中实行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以确保检查结果的精准性和牢靠性,适时发觉和处理瓦斯超标等异常情况,避开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规范检查验收工作,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管理质量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检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1. 瓦斯抽采设备的检查验收:(1)检查瓦斯抽采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包括设备的布置、固定、接地等方面;(2)检查瓦斯抽采设备的电气设施是否齐全并符合相关要求;(3)检查瓦斯抽采设备的防爆措施是否完善,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验证;(4)检查瓦斯抽采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
2. 瓦斯抽采系统的检查验收:(1)检查瓦斯抽采系统的管道、阀门等设施是否安装牢固、密封性良好;(2)检查瓦斯抽采系统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验证;(3)检查瓦斯抽采系统的自动控制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校验和测试;(4)检查瓦斯抽采系统的监测设备是否准确可靠,并进行必要的校准和检验。
3. 瓦斯抽采管理的检查验收:(1)检查瓦斯抽采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是否健全完善,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估;(2)检查瓦斯抽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3)检查瓦斯抽采管理的台账和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并进行必要的审查和核实。
四、检查验收的程序1. 编制检查验收计划,明确检查验收的时间、地点和内容;2. 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包括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 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对瓦斯抽采工程进行检查验收;4. 编制检查验收报告,详细记录检查验收的过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5. 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6. 进行整改复查,核实整改情况并记录;7. 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评估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水平;8. 定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的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五、责任与权力1.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负责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小组负责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3.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4.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验收工作,并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一、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原则1.防突采掘工作面实行专职专人检查瓦斯,经总工同意,非防突采掘工作面可设专职瓦检工巡回检查瓦斯。
2.总回风、采区回风、采掘工作面及备用采掘面、硐室、钻场、电气设备、栅栏、有人作业地点等的瓦斯检查,由专职瓦检工负责巡回检查。
二、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及检查内容规定:1.采掘工作面进风、回风、工作面及工作面内、隅角瓦斯、采区回风、矿井总回风、钻场作业处、设备处、临时作业地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正常作业时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无人作业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数据填写在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上。
2.监测探头每班必须用光瓦仪检查核对一次瓦斯浓度,两仪器正负误差大于0.1%时,暂以高值取值,同时向队和调度室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防突头面和瓦斯(二氧化碳)涌出大,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2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并作好记录。
4.班组长使用便携式瓦检仪随时监测复查瓦斯浓度。
5.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停电,由瓦检工设置临时栅栏,恢复通风前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和停风巷道内必须检查一次。
6.总回风、采区回风、巷道修护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
7.施钻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
8.硐室、机电设施、备用工作面和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停风地点栅栏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由当班瓦检员负责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相关记录。
9.密闭墙内外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由救护队负责,每周检查一次,将瓦检牌挂在密闭墙外栅栏处。
并将检查结果送总工审签。
10.矿井总回风,采区回风和K1煤层采面每旬由救护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
并将检查结果送总工审签。
11.有瓦斯积聚的高冒点,每班检查三次,填写记录牌。
12.采煤工作面检查地点规定:①工作面进风巷距煤壁10米范围内;②工作面上出口往下15米处,工作面下出口往上15米处,工作面回风巷距煤壁10米范围内;采面上下超前缺口内;③上隅角;④工作面回风流进入采区回风巷前10-15米处;⑤设备处;⑥进回风巷高冒区处。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5篇)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为了防止由于与检工迟到、早退、使分工地区无人检查、监管的状态,为了便于瓦检工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保障瓦斯检查工作的顺利衔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检工交接班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矿瓦检工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交接班,如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将依据本矿《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具体内容如下:(一)交接班地点: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工作面局扇附近____米内,回采工作面在工作面风巷入口处,瓦斯检查工未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处以____元罚款,连续三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此制度的学习教育。
(二)交接班时间:瓦斯检查工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30,早班8:30,中班16:30,前后相差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等到接瓦检工到交接地点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许离开。
瓦斯检查工未按规定时间交接的(特殊情况除外)或接班人未到指定交接地点擅自离开的处以____元罚款并批语教育,连续____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接受本制度学习教育。
(三)交接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待清以下内容:1、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及生产情况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处理完毕,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撤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生的各种隐患,当班情况如何,如何处理的和如何继续自理。
4、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5、其它应交接的工作内容:瓦斯检查工如违反第3条关于交接班内容的规定,不报、漏报、假报交接班内容予以____元罚款,连续____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四)交接班原始记录的填写: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必须在瓦斯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填写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漏填、假填或他人代填。
瓦斯检查员如未在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或漏填、假填、他人代填的予以____元罚款,连续____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3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
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____%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
《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
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执行巡回检查。
但必须满足“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在岗的瓦斯检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
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人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5篇)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一、通风队每月按检查瓦斯区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设置计划必须明确瓦斯检查工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检查次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汇报时间、汇报次数、交接班地点等内容;对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头,由通风队编制有针对性的瓦斯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瓦斯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要求进行瓦斯检查工作。
二、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每月月底前两天由通风队长、技术人员、瓦检班长(组长)共同协商编制,并报生产技术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批准,次月____日起开始执行。
随着井下生产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后报生产技术科备查。
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三、瓦斯检查工要严格按照通风队编制的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进行瓦斯巡回检查(有异常变化的作业地点要设专人进行瓦斯检查),严禁瓦斯检查中的“空班、漏检、假检”现象,记录数据要准确、齐全,字迹要清晰、工整,并做到井下记录、检查手册及地面瓦斯调度记录“三对照”,每月由生产技术科对瓦斯检查工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情况及“三对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或发现一次不对照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四、瓦斯检查工入井前必须对瓦斯检定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入井。
要携带不少于____m长胶管。
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工要严格按照“一炮三检”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
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的,一次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五、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检查不得少于二次,每次检查瓦斯不少于____个点,采煤工作面检查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检查进风流(局部通风机附近)、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局部。
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按措施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检查。
六、瓦斯检查工应加强培训学习,熟知应知应会内容,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发现瓦斯积聚和超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和汇报。
瓦斯检查工要对本班巡检区域的各处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喷雾、净化水幕、甲烷传感器、消防设施等“一通三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凡上级部门或领导检查出的问题,而瓦斯检查工未提前汇报的,一次对瓦斯检查工罚款____元。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工作,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矿瓦斯巡回检查工作。
三、巡回检查组成巡回检查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一名瓦斯专家。
四、巡回检查内容1.检查矿井通风系统运行情况,包括风机、风道、瓦斯抽采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2.检查矿井通风控制设施和控制参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检查煤矿内甲烷传感器、瓦斯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是否准确。
4.检查掘进面、回采面瓦斯抽采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抽采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瓦斯抽采巷的气流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积气等现象。
6.检查瓦斯抽采设备周围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检查矿井内瓦斯监测和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报、误报等问题。
8.检查矿井内的排水系统运行情况,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泵站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检查巷道、巷口的通风情况,是否存在积尘、阻风等问题。
10.检查矿井内的安全标志、警示标志是否完好,是否能够清晰识别。
五、巡回检查周期瓦斯巡回检查周期为每周一次,重点时段和区域可以适当增加巡查频率。
六、巡回检查记录1.巡回检查组完成巡查后,应及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记录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2.记录应注明巡查人员姓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
七、巡回检查结果处理1.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理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对于存在较为紧急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时间延迟的问题,应进行严肃批评并追究责任。
八、督促检查瓦斯巡回检查组应监督检查结果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九、制度宣传煤矿应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并定期组织巡回检查讲座,提高全矿职工对瓦斯巡回检查的重视和知识水平。
以上即为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中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是指对煤矿瓦斯进行定期、巡查、随时监测和突发事故后的检查,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瓦斯管理,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检查内容煤矿瓦斯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瓦斯抽放、瓦斯检测、通风系统、系统检查等方面。
检查人员需要对煤矿瓦斯的来源、危害、防治措施等做详细了解,以及对瓦斯抽放设备、检测仪器和通风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检查方法煤矿瓦斯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和巡查两种方式。
定期检查是按照计划进行,一般是每年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是随时进行的,可以是日常巡查、班次巡查或随时监测。
定期检查通常由专业的瓦斯检测人员进行,他们通过检查煤矿的瓦斯抽放装置、瓦斯检测仪器和通风系统,对煤矿的瓦斯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和改进。
而巡查主要由煤矿工人和瓦斯监控人员进行,他们可以通过观察和记录煤矿的瓦斯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瓦斯泄漏和异常情况。
三、检查流程煤矿瓦斯检查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瓦斯检查计划: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瓦斯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对象、周期和方法。
2. 进行瓦斯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进行瓦斯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对瓦斯抽放设备、瓦斯检测仪器和通风系统的检查和测试。
3. 记录检查结果:检查人员需要详细记录检查的内容、日期、地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4. 整改和改进:根据检查记录,及时进行问题的整改和改进。
对于发现的问题,煤矿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5. 审查和评估:定期对瓦斯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
四、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是基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执行的。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煤矿瓦斯的管理要求和检查制度,煤矿必须按照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瓦斯检查。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四篇)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钻孔检查验收制度1、揭煤抽采钻孔、取芯钻孔、穿层钻孔、测压钻孔、底板抽采钻孔和高位拦截钻孔、本煤层抽采钻孔、超前钻孔、卸压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并按照《____煤矿钻孔设计、施工、验收、考核暂行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2、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创造出施钻条件并将水窝同时施工出来,由技术科、安检科和抽采工区对施工单位创造出的施钻条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抽采工区施钻前,由地测科安排相关人员对施钻地点进行放线,未按设计放线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施钻人员施工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调整好钻机方位、倾角及工作面孔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施钻顺序施工钻孔,未按要求施工钻孔的,对施钻人员进行处罚。
5、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后,必须对钻孔进行扩孔、封孔、连抽,扩孔、封孔严格按照《____煤矿瓦斯抽采钻孔封孔操作程序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扩孔、封孔的,对施钻人员进行处罚。
6、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在安检员、瓦检员现场监督____可开始取钻验收;在钻孔深度、倾角、方位、扩孔深度、封孔质量满足要求情况下,安检员、瓦检员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钻孔验收单上必须注明见煤岩及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情况;整个钻孔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钻孔施工人员、安检员、瓦检员进行处罚。
7、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连抽,揭煤钻孔、迎头抽采钻孔、夹抽钻孔、工作面低负压、高位拦截钻孔、工作面距上下出口和各抽采支管每天检测一次,其余地点每周检测一次。
抽采工区负责出具日、周报表、每周四出具系统分析报告→送通风副总审批后→送通防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
未及时连抽或没有按时出具日、周报表,每周四没有出具审批过的系统分析报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8、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后,抽采工区必须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瓦斯检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一)瓦检员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1、具有高中及以上者文化程度;2、身体健康,无《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关节炎规定不得从事井下工作的病症;3、从事井下采掘其他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煤矿生产实践经验或技校毕业生在实习一年以上;4、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实习(脱产专门培训1个月以上),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等。
(二)瓦检员的职责: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执行放炮联锁制度,认真履行瓦斯检验制度。
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假汇报,应该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2、瓦检员必须持证经过培训,坚守工作岗位。
负责按规定进行所管辖区域内的及瓦斯、二氧化碳等二氧化碳有害气体的检查与送信;3、瓦斯检查工入井前必须对瓦斯检定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入井。
妥善保管携带的寄存瓦斯检定器,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升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风险问题;4、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电源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运行不正常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督促处理;5、须要随时检查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顶(底)板、采煤支架架间、上隅角等不规则瓦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处理;6、区局掘进工作面瓦检员还应检查局部通风机供风情况、局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装配地点10米范围内蒂卡情况;7、严格执行蒂卡瓦斯防治相关规定,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党务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向矿调度汇报,按照瓦斯超限应急处置处理;8、瓦斯检查工要对本班巡检区域的各处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喷雾、净化水幕、甲烷传感器、消防设施等“一通三防”情况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9、瓦斯检查工每班需要检查工作区域内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对比光学比对瓦斯检定器与传感器的数值,作好记录并将结果向监控信息中心值班员汇报。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本(3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瓦斯检查工作的标准化,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煤矿瓦斯检查:指对煤矿井下瓦斯浓度和瓦斯抽放设备的检查,以确保井下瓦斯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2. 瓦斯浓度:指井下煤矿瓦斯的浓度,通常以百分比或千分比表示。
3. 瓦斯抽放设备:指用于将井下瓦斯抽放至安全区域的设备,包括瓦斯抽放管道、风机等。
三、责任与义务1. 煤矿负责人应确保瓦斯检查工作的有效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瓦斯检查工作。
2. 瓦斯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并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瓦斯检查工作。
3. 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参加瓦斯检查培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
4. 煤矿工会应积极参与瓦斯检查工作,并向煤矿负责人提供相关建议。
四、瓦斯检查的频率和方式1. 对于每个煤矿井下工作区域,瓦斯检查应在每班开工前进行一次,以确保井下的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2. 瓦斯检查人员应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例如瓦斯检测仪,对煤矿井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测量并记录。
3. 瓦斯检查人员应根据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确保瓦斯能够及时抽放到安全区域。
4. 瓦斯检查人员应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录在煤矿瓦斯检查记录表中,并及时上报给煤矿负责人。
五、瓦斯检查的处理和措施1. 若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瓦斯检查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瓦斯源,并通知煤矿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2. 煤矿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瓦斯抽放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 煤矿负责人应对瓦斯检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应及时纠正和改进。
六、监督和责任追究1. 煤矿监察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煤矿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1、井下所有采、掘、安装、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永久密闭,临时密闭前瓦斯和二氧化碳每七天至少检查一次,对于没有进行生产的采掘和安装工作面以及其它规定地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临近火区进行采掘、安装或回撤作业的工作面,在进行瓦斯检查的同时,还必须同步进行一氧化碳情况检查。
2、所有瓦斯检查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经过通风安全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3、采、掘、安装、回撤工作面由安全瓦斯员负责瓦斯检查工作,其它地点由巡回瓦斯检查员负责。
4、安全瓦斯员由矿通风处负责管理,巡回瓦斯检查员由通风队管理,业务技术统一由通风队管理。
通风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5、通风队每月在工作现场抽查2-3名瓦斯员,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并要记录在案,对抽查不合格者,要求下岗培训,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
下岗培训期间不得记工。
6、通风部门每月都要按检查区域制定、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明确每个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路线、地点时间及次数。
7、巡回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及检查路线,按规定的时间检查,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0分钟。
否则按假报瓦斯处理。
采掘面安全瓦斯员按作业规程规定检查瓦斯。
8、采煤工作面要检查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排放瓦斯巷等处瓦斯浓度。
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机尾10m内,回风流检查地点为回风巷道内距机尾不超过10m内,瓦斯牌吊挂距机尾不超过50m.瓦斯检查地点在巷道口以里10-15m处,瓦斯牌吊挂在距巷道口5m处。
掘进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掘进头不超过8m,工作面回风流检查瓦斯在距回风口10-15m处,瓦斯牌吊挂在回风口10-15m,其它地方在规定的测点检查。
安装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为: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及工作面回风流;回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回撤面风流(距工作面10m内范围)、回撤支架附近、上隅角及工作面回风流。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一)矿井按《规程》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
负责检查采煤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及尾巷,掘进工作面的进风、迎头和回风及采掘工作面范围内的高顶、局部等的瓦斯浓度。
(二)井下的瓦斯检查地点由矿总工程师按照《规程》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其检查次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规定设专职瓦检员的采掘工作面,巡回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其它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二次。
2、无人工作的回采工作面(包括备用面),每班至少在采面和回风各检查一次;掘进工作面每班至少在正头和回风流各检查一次;对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每班至少在栅栏处检查一次。
3、对可能积聚和涌出瓦斯、二氧化碳的丽室或巷道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三)每一检查地点都必须检查沼气、二氧化碳浓度和风流的温度,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回采工作面设置两块牌板,一块设在采面上出口30米内,内容为采面风流、回风流和上隅角的数据,另一块设在距回风巷外口20米范围内,其内容为回风巷的检查数据。
2、掘进工作面设置两块牌板,一块设在距迎头30m处,并及时前移;另一块设在距巷道回风口30m处。
3、碉室检查牌板设在值班人员或司机处,无人碉室设在调节风窗处,临时停风巷道设在栅栏处。
瓦斯检查牌板必须同时显示三个班的检查数据,检查时间和检查人等。
(四)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辅助管,以保证深部位置和高顶瓦斯的检查。
(五)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的地点、次数、内容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每检查一个地点要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牌板,采掘工作面瓦检员,每次检查瓦斯时,必须对检查区域内的瓦斯探头显示浓度在共同位置进行检查核对,并记录同一时间的对应数据。
在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检查数据的同时,必须汇报监测探头瓦斯核对数据(发现问题要向通风调度及时汇报),每班的汇报次数对应规定的检查次数,必须做到手册,牌板和调度台帐三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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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检查制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
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
碳)。
《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 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
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执行巡回检查。
但必须满足“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
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在岗的瓦斯检
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
(4)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 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 、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
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人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人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员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员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应检查的地点有一处或多处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少检(由于瓦斯检查员不负责任,没按规定的次数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员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账(或瓦斯班报表)
“三对口” (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
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7)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8)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9)瓦斯检查员每班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的情况。
汇报的次数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安全状况、井下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瓦斯检查员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
(10)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区域。
否则,必须制定切实
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措施的要求执行。
(11)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