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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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市买牌制度:官府将所要购买的物品和价格书写在牌子上,之与市,有愿成交的商人和官府到市买书市买牌制度,官府将所要购买的物品和价格书写在牌子上,之与市,有愿成交的商人和官府到市买处按牌交易,官府一手交钱商人一手交货。
2、嘉石之制:指把那些有轻微罪行的犯罪人的手脚束缚起来,坐在嘉石上一段时间,让其思过悔改再交给司空,在司空的监督下服一定时期的劳役。
3、翻异别勘制度:指当事人推翻原来的口供后,司法机关必须重新审理。
4、圆审: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或经反复审判而人犯仍然翻异不服的案件,则由皇帝令三法司长官,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尚书和通政使等九卿会审,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审核批准。
5、热审:指在暑热天审理,决遣囚犯,以便梳理监狱的司法制度,明朝。也是清朝的一种复审形式,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
6、十恶制度:谋反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谋反:预谋谋反、篡改、颠覆朝廷。谋大逆:预谋毁坏皇家宗庙、陵园、宫殿。谋判:预谋背叛朝廷或国家利益。恶逆:谋杀或殴打亲属。不道: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大不敬:侵犯皇帝的行为。不孝:不奉敬侍奉尊长或不依礼服丧。不睦:亲族内部互相侵犯,不相和睦。不义:违反正常道义的行为。内乱:亲属间犯奸乱伦
7、春秋决狱:是西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等人提倡的一种断狱方式,即以《春秋》为代表的儒家经典的精神来定罪量刑
8、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结婚仪式
纳彩:男方到女家下聘礼。问名:男方询问女方名字和生辰等以卜凶吉。纳吉:指卜得吉兆后正式缔结婚约。纳征:男家向女家交纳财礼。请期:男家向女家请定婚期。亲迎:迎娶新娘
9、五听:西周时期司法审判过程中经验的总结,是一套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观察方法
辞听:观察当事人的语音表达,语无伦次则有假。色听:陈述时的脸色,面红耳赤。气听:呼吸,气喘吁吁。耳听:听觉,听觉迟钝。目听:目光,两眼无光
10、上计制度:每年年初由地方官郡守、县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土地的开垦、人口的增长、赋役的征发、司法治安状况等方面并将计划上报中央,年终由中央部门根据该官吏的计划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出优劣
11、八议制度: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犯罪,一般官府无权审判前,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皇帝根据其身份及犯罪情况进行减免刑罚的制度。
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旧故。贤:贤德的人。能:统治才能出众的人。功:对国家有大功勋的人。贵:指上层官僚贵族。勤:为国家服务勤劳,有大贡献的人。宾: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
12、六杀:即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
谋杀:预谋杀人。故杀: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经有杀人的意念。斗杀: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出于过失杀人。戏杀:“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13、三司推事: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和御史中丞三法司主要长官共同审理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的制度。
14、准五服以治罪:就是对于九族之内的亲属之间相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根据五服所代表的远近亲属关系来定罪量刑。
15、六赃:强盗、窃盗、坐赃、及主体为官吏的有: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枉法。
16、会审公廨制度:1858年《天津条约》规定:当华人与外国华侨发生争讼而又无法达成调解的时候,由中国官员与领事官“会同审判”。
17、观审制度: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规定:凡遇内地各省地方或通商口岸有关系英人命盗案件,议由英国大臣派员前往该处观审。而且观审官员认为审判、判决有不妥之处,有权提出新证据、再传原证,甚至参与辩论,中国承案官员以观审之礼相待。
18、保辜制度:即在限定的时间内受伤者死去,伤人者承担杀人的责任;限外死去或者限内因其他原成死亡者,伤人者只承担伤人的刑事责任。
19、均输平准法:均输法是指汉武帝时期,在中央主管国家财政的大司农之下设立均属官,由均输官到各郡国收购物资,易地出售、辗转交换,最后把中央所需物资运回长安。平准法是指在大司农之下设立平准官,用官物在市场上随物价涨落贵卖贱卖以盈利。实行均输和平准使得京师所掌控的物资大大增加,平抑了市场的物价,贩运商和投机商也有利可图。
简答题1、法律起源特点:刑法起源于战争,刑起于兵;礼法结合,法律儒家化;宗法统治;民族融合;统治工具;由裁判到立法;早熟性
2、《法经》第一部法典,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特征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严惩盗贼,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重刑主义,维护封建等级特权
3、秦朝刑法原则,身高区分,故意与过失,自首减免刑法,诬告反坐,共同犯罪加重处罚,刑事责任时效死亡赦免,连坐
4、汉两废肉刑,缇萦上书
5、曹魏律,改具律为刑名,八议,法定刑分为髡、完、作、赎、罚金、杂抵罪
6、泰始律(晋律),严格区分律令界限,提高正律的地位;刑名分刑名和法例合理;法律概念规范化;礼法并重,准五服以制罪;保护官僚特权;张裴都预
7、北齐律:12篇体例,重罪十条,鞭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
8、开黄律隋:篇章体例,笞杖徒流死,公罪和私罪,八议,官僚贵族特权,十恶,大理寺。律令格式
9、唐律疏议(永徽疏律)第二篇卫禁律33条警卫宫殿和关津要塞。三职制律59条惩治官吏违法失职。四户婚律46条户口婚姻。五厩库律28条公私牧畜饲养、管理和官府仓库管理。六擅兴律24条,发兵兴造。七贼盗律54条惩治侵犯封建政权和人身、财产等方面犯罪。八斗讼律60条,殴斗伤人和控告申诉。九诈伪篇27条伪即伪造,诈即诈骗,十杂律62条涉及面较宽。十一捕亡律18条捕捉逃亡罪犯和其他逃亡者。十二断狱律34条司法审判和狱政。七出三不去,义绝。御史台。乞骸骨。十恶,六杀
10、宋刑统:第一部刊发,篇下分门类编,敕令格式,臣等请起;折杖法,官僚处罚减轻,加重处罚盗罪,通商惠工
1、汉:九章律,法律形式律令科比;法律制度亲亲得相首匿,上请原则,矜恤原则;审判鞫狱,复审乞鞫,奏谳疑狱上报,录囚上级审,秋冬行刑
2、西周大物质长券,小买剂短券,借贷关系傅别
论述题1、法律儒家化:矜恤原则,亲亲得相首匿,准五服以制罪,上请原则,官当
2、封建特权,八议,请,减,赎,官当,听赎
3、北齐律重罪十条,反逆,叛,大逆,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4、清中央司法机构刑部(审判),大理寺(复核),都察院(司法监察)。秋审复审地方,朝审京师地区。审判结果,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
5、秦朝死刑具五刑族坑定杀枭首;肉刑墨劓剕宫;劳役刑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隶妾司寇候;迁刑;笞刑;耻辱刑;财产刑;身份刑。云梦秦简,秦律令,法律问答,封诊式,为吏之道。良贱可以通婚,地位较为平等。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
1、郑国子产铸刑书叔向为,郑国邓析竹刑,晋国赵鞅荀寅铸刑鼎孔子
2、变法魏李悝法经,楚吴起宪令,齐邹忌七法,韩申不害刑符,秦商鞅秦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