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惠州市2018版)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6•【字号】珠府办函〔2024〕76号•【施行日期】2024.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6日珠海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若干措施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扩大有效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实化、细化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精神,用市场办法、创新方式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内生动力和外部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成全省发展又一重要引擎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作出重要贡献,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1.积极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全市公共资源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公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枢纽、大中型停车场等交通项目;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新型储能、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算力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等市有关部门)2.全面梳理项目清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定期发布市区两级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工程项目、产业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等三类项目清单,每年举办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招标推介活动。
重大工程项目清单要选取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产业项目清单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发展实际,选取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等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清单要聚焦完全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
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
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意向书甲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土湖村老围经济合作社乙方:(缺失,需要补充)为响应国家、省、惠州市政府提出的“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开发房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具体名称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核准为准)。
2、项目地址: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土湖村委老围村民小组地段(详见村小组红线图)。
3、项目性质:综合性商品房(含住宅、商业等)。
4、土地面积:共98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红线图面积为准)。
5、土地性质及用途:土地来源为政府征用甲方土地后返还村民的留用地,用途拟建中高档商业住宅小区,容积率为3.5(村民分配按红线图面积为准,不低于3.5的容积率,超过容积率村民同等享有分配权),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惠阳国用(2011)xxxxxxx号,需按程序办理挂牌出让手续,并由合作项目公司摘牌受让、重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由项目公司开发经营。
6、土地使用年限:以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7、项目规划:1)容积率、绿化率、建筑规模等,以政府最终审批指标为准。
2)建设周期: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完工。
8、装修标准:按设计图纸或毛坯房,甲方应分物业的建筑与乙方应分物业的建筑标准应完全相同。
第二条合作模式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方将以土地作价入股乙方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乙方负责出资。
项目公司的股东由甲、乙双方委派,其中:甲方派1名股东,乙方派2名股东。
项目公司由乙方全面负责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承担项目公司的对外债务,但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享有监督权。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由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办理项目的开发手续。
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的开发运营模式比较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t a n d a r d i z a t i o n/建设标准化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的幵发运营模式比较宋羽,黄新晖(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福州350002)摘要:本文考察了福州、厦门两个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三个典型案例,对集体用地公开拍卖、村企合作、村集体自建等三种开发模式进行了梳理和比较,对比分析了项目资金来源、运营以及收益分配方式,从而对试点方案的优化提出建议。
关键词:集体用地;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模式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 合颁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到2019年先后确定了北京、上海、厦门、福州等18 个试点城市。
目前,多个地区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试点方案已启动实施,相关政策也逐步在实践中落地。
通过建设租赁住房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既有利于 解决当前城市人口住房紧张问题,又可实现农村土地 资产价值和农民增收,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 措。
现有试点方案主要通过村级自主开发、村企合作 开发和政府主导开发等模式推动集体土地入市,而租 赁住房项目的运营模式也可细分为政府主导、企业承 租以及B0T模式等。
结合地方经济水平、集体经济 组织能力和市场发展程度的差异,集体用地建设租赁 住房需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匹配的幵发和运营模式。
现 有研究中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各方主体、幵发运 营模式和收益分配方面的研究尚有不足。
本文通过试 点项目实地调研和集体走访调查,考察了福州、厦门 两个试点城市的3个典型案例,分析并比较各试点在 集体用地入市模式、项目建设、资金筹集、项目运营 和收益分配方面的具体做法,针对集体用地建设租赁 住房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以期推动相关政策 进一步完善,对试点方案的优化和模式推广提供借鉴。
1福州市仓山区联建村项目1.1项目概况福州市仓山区联建村项目面积1.58 hm2,原为 用于出租经营村集体自建厂房。
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经典示范版
动产质押三方合作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总量控制业务)甲方(质权人):XXXX酒业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XX大道XXX号负责人:XX乙方(出质人、借款人):XX省XX市XX镇XX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XX省XX市XX镇XX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丙方(监管人):XXXXXX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住所:XX交易市场X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为加强三方合作,解决中小企业主的融资困难,降低甲方质押贷款风险,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甲、乙、丙三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规定:1.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占有、监管质物。
2.质物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借款的质押担保,由丙方按照本合同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其利息。
2.4 质物以《质物清单》(见附件)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但该实际占有以不得违反本条及本协议第3、4、5、6等各条的规定为前提。
2.5 在全部偿清《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臵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低于甲方确定的质物最低价值,质物最低价值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见附件)确定,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有取有舍,因地制宜
“有多少钱拿多少地”、“解决了资金再解决拿地”
2018年以来,很多开发商把融资职能和工作合并划入投资拓展部(部分开发商仍保留融资部门,
部分开发商已经两者合并),职能的合并也让投拓部门的压力和工作思路发生很大变化,甚至一个 项目变成重点关注融资的事情,而不是投资的事情(当然提倡投资和融资同等重要) 目前,部分开发商已经暂停拿地计划,因此已经收缩投资拓展部门的编制和招聘,也因此引发投资 拓展从业人员如何进行职业规划和知识储备的深思
1.3 积极调整拿地方式或合作方式,适时创造灵活合作模式
开发商具体如何拿地与土地方合作,一般根据当地政策和土地方提出合作条件为主
如深圳村企合作(含城市更新、非农指标和征返地指标合作、土地整备利益统筹之留用地合作开发等)
广州一二级联动拿地、城市更新的协议出让、产业导向的用地预申请和留用地开发等
项目方或土地一般期望值都非常高,报价居高不下,最终导致开发商基本只能“被动”接受合作方式和细节
作为资金源头的银行等核心金融机构无法操作前期拿地项目的融资,融资操作空间非常有限
即使是较为灵活的民营资金机构,也存在自有资金价值发挥有限的难题,民间资金一般都强调以债的形式融 资,成本居高不下,开发商接受度不高(特别是百强开发商),当然即便是以股的形式合作,开发商让利的 意愿也不会不强 融资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资金方对项目优质程度要求、成本期望和风控条件要求越来越严,导致供需之 间的合作越来越难 投资拓展部门的融资知识(如涉及资金如何匹配、交易方式如何嵌入资金方的角色、如何设计融资方案和风 控措施、如何根据收购节点有效解决放款等)和实操经验无法一蹴而就,导致仍然使用投资的思路跟资金方 沟通,且无法有效理解资金方的顾虑和要求,最终导致双方合作空间变小或拉长谈判周期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年强村计划”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年强村计划”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年强村计划”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2012年12月11日)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浙委办〔2012〕79 号)精神,现就实施“五年强村计划”,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强村富民目标,坚持自力更生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集体经济欠发达村为重点,以发展村级物业经济为主要形式,以强化要素配置为基本保障,积极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按照“消除欠发达村、壮大一般村、提升富裕村”的发展思路,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17年底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基本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经常性收入在15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欠发达村。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经常性收入15万元至30万元的村由2011年的30%减少到20%;30万元以上的村由2011年的40%增加到80%,其中,50万元以上的村由2011年的20%增加到60%,100万元以上的村由2011年的8%增加到20%。
二、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一)大力发展物业经济1.创新发展模式。
在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农贸市场、商铺店面、写字楼、仓储设施等,通过租赁增加收入。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版)
项目单位
移民安置 20 规划审核
02 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附件
旧村庄改造(村企合作)基本流程简图
九
十
属地政府、村集体、市场主体签订正式改造协议,准备土 地报批材料逐级报批,办理完善开发用地手续。
上级部门批复后
十一
缴存旧村庄复建安置资金,根据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批准的改造方案启动改造。
七
签订合作意向书
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 深度: 1、明确规划研究范围中的全面改 造范围; 2、规划理念与目标; 3、功能定位与分区(包括各个分 区用地规模、界址坐标、主要用 途、安置区域、集体经济发展区 域、容积率、建筑密度、市政配 套等); 4、明确安置房户型、装修标准 等; 5、改造主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1、入户调查:土地面积、 对该改造范围内的无合法手 性质、手续等;房屋面积、 续用地,根据土地性质、地 结构、手续等;家庭成员基 类状况以及历史用地情况制 本信息,年收入等; 定处置方案: 2、征询村民拆迁安置补偿 1、完善用地手续方案:利用 意见; “三旧”改造等政策为改造 3、确定拆迁安置补偿原 范围内土地完善用地手续; 则; 2、转性方案:集体建设用地 4、明确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申请报 。 批; 3、农用地转用征收方案; 4、留用地处置。
土地整合方案
改造实施计划
1、分期改造计划; 2、周转房建设或租用计划; 3、安置区的建设计划; 4、改造区的启动地块等。 注意事项:不拆除旧村庄、完成安置房建设 的,其它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公建配套和消防 工程除外)。
根据上述方案,计算改造成本和改造后价值,进行改造效益测算 上述方案通过反复征询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90%(以 户为单位)以上成员同意后,由属地镇政府初审报市“三 旧”办复核(规划方案由规划部门审核),最后呈市“三 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旧村庄改造村企合作基本流程简图
改造方案编制指引包括1、改造项目用地已列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同意改造规划范围;2、土地处 置整合注意事项;3、开发强度建议;4、明确改造方式;5、说明改造方案包括内容(现状核查情况,改 造规划方案、土地整合方案、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改造实施计划等)
六
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确 定合作开发商
公示期满 无异议
审议通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九
十
属地政府、村集体、市场主体签订正式改造协议,准备土 地报批材料逐级报批,办理完善开发用地手续。
上级部门批复后
十一
缴存旧村庄复建安置资金,根据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批准的改造方案启动改造。
f
土地整合方案
改造实施计划
1、分期改造计划; 2、周转房建设或租用计划; 3、安置区的建设计划; 4、改造区的启动地块等。 注意事项:不拆除旧村庄、完成安置房建设 的,其它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公建配套和消防 工程除外)。
根据上述方案,计算改造成本和改造后价值,进行改造效益测算 上述方案通过反复征询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90%(以 户为单位)以上成员同意后,由属地镇政府初审报市“三 旧”办复核(规划方案由规划部门审核),最后呈市“三 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1、入户调查:土地面积、 对该改造范围内的无合法手 性质、手续等;房屋面积、 续用地,根据土地性质、地 结构、手续等;家庭成员基 类状况以及历史用地情况制 本信息,年收入等; 定处置方案: 2、征询村民拆迁安置补偿 1、完善用地手续方案:利用 意见; “三旧”改造等政策为改造 3、确定拆迁安置补偿原 范围内土地完善用地手续; 则; 2、转性方案:集体建设用地 4、明确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申请报 。 批; 3、农用地转用征收方案; 4、留用地处置。
三旧改造合作流程:旧村庄改造(村企合作)基本流程简图
序号
工作程序 结合二调数据,现状摸 底(村集体为主)
主要内容 1、初步确定改造范围; 2、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等; 3、用地现状: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 土地利用现状:居住用地,市政绿化用地等;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村民住宅,集体物业)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1、分析用地现状,结合土地处置途径(“三旧”改造、土地征收、整合等),研究可供开发利用建设用地 面积; 2、根据现状摸底数据,收集多数村民改造意见,初步计算拆迁补偿安置成本(尽可能考虑各方面因素, 最大化估计改造成本,减少改造风险); 3、参考周边市场价值,进行初步经济效益测算。 1、90%以上村民代表(以户为单位)同意,方可进行改造; 2、会上应通过改造公告,禁止交易和抢建; 3、保留当场记录(村民同意改造证明)和纪要文件(文件上需有参加会议人员签名); 4、属地政府参与并监督,签字证明。 村集体向属地政府申请,所需资料:申请报告,初步改造方案,项目呈批表,改造范围的影像图、地形 图、二调图、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图、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城乡规划图、现状照片,可行性分析报告,村民代表大会文件(90%村民同意改造当场记录以及纪要文 件)
一
调查完成
二
咨询国土、“三旧”、 规划等部门,分析改造 可行性(村集体为主)
具备改 造可行性
三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 询改造意愿
90%以上 村民同意
四
市“三旧” 领导小组 通过
属地政府初审并上报市 “三旧”办复核后,呈 市“三旧”改造领导小 组审议
五
村集体签收 批准书和方 案指引
钟嘉诚、吴秀妹、陈春云等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桥东街道办事处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钟嘉诚、吴秀妹、陈春云等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桥东街道办事处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其他行政管理【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9【案件字号】(2020)粤13行终4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饶来新邱炜炜陈龚东【审理法官】饶来新邱炜炜陈龚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钟觉红、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等116人(名单附后);钟觉红;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桥东街道办事处【当事人】钟觉红、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等116人(名单附后)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桥东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钟觉红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当事人-公司】钟觉红、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等116人(名单附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桥东街道办事处【代理律师/律所】胡炳光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邓耀文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炳光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邓耀文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炳光邓耀文【代理律所】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钟觉红、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等116人(名单附后)【被告】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桥东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基本原则拒绝履行(不履行)关联性合法性维持原判改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一审查明的基本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市政府会议纪要
市政府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会议需要把内容记下来,这样方便以后的回顾。
下文是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欢迎阅读!市政府会议纪要一20xx年x月x日,受市委副书记郑瑶委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郑光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9次专题会议,就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电局、法制办、审管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现将会议形成的统一意见纪要如下:一、会议认为,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我市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害建设工程必须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二、会议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集体事项予以明确: (一)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进入行政审批中心。
瑞安经济开发区中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按其管理权限,参照行政审批中心的管理要求和程序执行。
(二)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的范围的确定,严格按照《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69号令)中的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工程一览表规定执行。
(三)属于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的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持项目转办单向市地震主管部门(市科技局)申请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标准。
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地震主管部门确认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
否则,项目审批单位不予立项及办理有关手续。
(四)瑞安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自20xx年x月x日起全面实施。
三、会议要求,地震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把我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会议纪要二7月14日上午,公司召开部分中层干部办公例会。
会议由总经理孙小萍主持,公司中层干部李晓琼、张勇、刘巍、郭平、曹艺飞等人参加了会议。
村企共建协议书
村企共建协议书为了大力发展集团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乡村会与企业签订共建协议书,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村企共建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村企共建协议书范文一甲方:××村委会负责人:职务: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鉴于:(一)甲乙拥有城镇生产建设用地一块,该地块的性质为××,位于××市××县××镇,共计××亩,地块编号为××。
该地块于××年××月获得了××县政府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望规地字第××号,且该规划部门已经为该地块编制用地红线图。
(二)乙方系在××市注册成立的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有充分资本投入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三)甲方就本协议约定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法规的有关规定,村委会进行过集体讨论,获得一致通过。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且充分友好协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为推动本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本村镇群众的居住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原则,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同意以甲方自有的共计××亩土地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建设。
第二条甲乙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一)宗地范围内不动产及其附着物的拆迁与补偿;(二)宗地范围内土地的平整;(三)宗地范围内修建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有线及无线通讯设施、地下给排水管网、广播电视线路接入、邮电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四)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自用及商品房房屋建设;(五)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确定的绿化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六)双方依本协议及其后的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项目。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府(2023)58号、中府规字(2023)1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10日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和省“三旧〃改造等政策以及《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旧厂房,是指城乡建成区内建成较早的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用房和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以及工业物资存储用房等。
旧厂房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
第三条旧厂房改造应当以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为创新发展提供动力;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有利于全面提升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为原则。
旧厂房改造以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为重点,实行连片策划、分类实施。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相关政策拟订、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简称“镇街政府〃)开展工业信息普查、低效工业园区范围划定,建立工业园区信息平台等工作;市招商主管部门统筹确定项目准入产业和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执法、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科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各镇街政府统筹组织本辖区工业信息普查、划定改造范围,单元规划编制、招商方案编审以及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片区策划第五条结合土地权利人改造意愿,各镇街政府调查辖区拟改造范围内土地房屋产权、建筑现状、功能用途及进驻企业等情况,结合本辖区工业用地连片程度,以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贡献为主要参考,兼顾产业类型、年产值、从业人口、建筑现状等情况,统筹划定拟改造片区。
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
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甲方:AA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电话: 传真:乙方:AA市AA区AA街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电话:传真:丙方:(合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电话: 传真:丁方:分行/支行(监控银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电话: 传真:为加强对旧村庄更新改造项目合作改造的管理,规范履约保证金使用行为,根据《AA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穗更新规字[2018]1号)的要求,经甲、乙、丙、丁方协商,就位于AA区AA 街田美村东南经济社旧村庄更新改造项目,监控账号为的履约保证金收存和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1.甲方负责对旧村庄更新合作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AA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穗更新规字[2018]1号)和《AA市AA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AA区旧村庄合作改造类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花府办规〔2018〕8号)。
2.乙方已使用上述监控账号为的账户一次性收取丙方2 亿元人民币(现金)的履约保证金。
3. 丁方在为乙方或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拨付时,应要求乙方或丙方出具《履约保证金拨付批准书》。
4. 进入监控账户的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5.整个项目更新改造完成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账户销户手续。
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丁方办理账户取消监控手续。
二、义务1. 甲、乙、丙、丁四方必须严格按照《AA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订本协议。
惠州候鸟度假地建设施工合同未修改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惠州候鸟度假地陶然小区别墅、酒店续建工程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发包人:中房联华(深圳)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印2011版编制说明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的相关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2013)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的基础上,装饰部分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装饰定额》(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规范》(GB505000—2008)的相关规定,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修编制订。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采用单价(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合同形式的施工合同,适用工程范围包括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线路管道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五部分组成。
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采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对“通用条款”部分进行调整;并应将“协议书”、“专用条款”及“附件”中须双方约定的事项予以明确;同时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在“补充条款”√中补充约定合同内容。
未经编制单位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销目的复制、印刷和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或抄袭其中的任何条款内容。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 (4)一、工程概况 (4)二、工程承包范围 (4)三、合同工期 (5)四、质量标准 (5)五、合同价款 (5)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5)七、词语含义 (6)八、承包人承诺 (6)九、发包人承诺 (6)十、合同生效 (6)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7)一、词语定义和解释 (7)1词语定义 (7)2标题和旁注 (9)3书面形式 (10)二、合同文件 (10)4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0)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10)6适用标准规范 (10)7图纸 (11)8通知 (11)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12)9发包人 (12)10承包人 (12)四、工程管理人员 (13)11工程师 (13)12项目经理(建造师) (14)五、转让、分包 (15)13转让 (15)14分包 (15)六、施工准备工作 (15)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5)16施工准备 (16)七、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17)17开工及延期 (17)18暂停施工和复工 (18)19工期及延误 (18)八、材料、设备供应 (19)20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9)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0)22材料设备的检验 (20)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21)23工程质量和检测 (21)24工程试车 (22)25安全文明施工 (22)26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 (24)27工程的保护 (25)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25)28合同价款 (25)29工程量确认 (27)30工程款支付 (27)十一、工程变更 (28)31工程变更 (28)32变更价款确定 (29)十二、竣工验收和结算 (30)33竣工验收 (30)34竣工结算 (32)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 (33)35违约 (33)36索赔 (33)37争议 (34)十四、工程质量缺陷保修 (35)38工程质量缺陷保修 (35)十五、不可抗力 (35)39不可抗力 (35)十六、保险和担保 (36)40工程保险 (36)41工程担保 (37)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37)42合同的生效、终止 (37)43合同的解除 (38)44合同份数 (38)45合同备案 (38)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39)二、合同文件 (39)4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9)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39)6适用标准、规范 (39)7图纸 (40)8通知 (40)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40)9发包人 (40)10承包人 (41)四、工程管理人员 (42)11工程师 (42)12项目经理(建造师) (43)五、转让、分包 (43)14分包 (43)六、施工准备工作 (43)15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43)16施工准备 (43)七、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44)19工期及延误 (44)八、材料、设备供应 (44)20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4)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5)22材料设备的检验 (45)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45)23工程质量和检验 (45)24工程试车 (45)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46)26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 (46)28合同价款 (46)29工程量确认 (48)30工程款支付 (48)十一、工程变更 (49)32变更价款的确定 (49)十二、竣工验收和结算 (49)33竣工验收 (49)34竣工结算 (50)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 (51)35违约 (51)37争议 (51)十五、不可抗力 (52)39不可抗力 (52)十六、保险和担保 (52)40工程保险 (52)41工程担保 (53)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53)44合同份数 (53)第四部分补充条款 (54)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55)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房联华(深圳)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惠州候鸟度假地陶然小区别墅、酒店续建工程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工程规模及特征:别墅工程土建及装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1、续建别墅共295套,包括新建别墅的土建及装修;在建别墅主体施工完成后的装修;在建别墅主体框架结构完成后,建筑收尾及装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和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和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的使用管理,规范村企合作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范法》、《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9〕41号)、《广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AA市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惠府办〔2015〕13号)和《AA市历史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惠市国土资〔2016〕4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为解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解决生产、生活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留用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留用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及涉及占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由区管委会无偿返拨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
商服、住宅用途的国有留用地基准容积率统一为2.0 。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私分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留用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00号)实施,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依法处置国有留用地使用权的须以公开方式进行,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独)资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使用留用地的除外。
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独)资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等形式规避公开处置国有留用地的规定。
钟嘉诚、吴秀妹、陈春云等与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文头岭村民委员会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
钟嘉诚、吴秀妹、陈春云等与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文头岭村民委员会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其他行政管理【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1【案件字号】(2020)粤13行终4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覃毅华邱炜炜陈龚东【审理法官】覃毅华邱炜炜陈龚东【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钟觉红等116人(名单附后);钟觉红;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惠州市惠城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民委员会【当事人】钟觉红等116人(名单附后)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惠州市惠城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民委员会【当事人-个人】钟觉红钟嘉诚张勇军车永娴钟健生【当事人-公司】钟觉红等116人(名单附后)惠州市惠城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胡炳光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谢建军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炳光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谢建军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炳光谢建军【代理律所】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钟觉红等116人(名单附后)【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受案范围证明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一审查明的基本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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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协议)仅为合同示范文本,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结合实际参照使用。
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或者增加,但主要的条款格式和内容不建议删减;
二、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的空格部分可以填写对应的相关内容,如无需填写内容,应当填写“无”或者用“/”表示无内容;
三、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的条款或内容中未作规定而合同(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约定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增加补充条款或者添加相关内容,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迳向区国土分局、区法制局咨询或反映。
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
(示范文本)
协议编号:
甲方(村集体组织):
地址:
负责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乙方(合作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丙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规定》(惠城府〔2016〕19号)、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补充规定(惠城府〔2018〕36号)、《建设方案》,甲乙丙三方就合作项目的监管,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共同声明:
1、本监管协议独立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乙双方所签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对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全权负责法律文书等权益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的审查,丙方不负责审查。
3、丙方对履约保证金的监管并不意味着对任何方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丙方仅对甲方的申请及提供资料作形式上审查。
4、乙方承诺并保证监管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资金在被甲方保管期间,如发生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等不可抗力情况,致使甲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划转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均不得采取妨碍、影响监管功能实现的任何行为。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如实向丙方报告村企合作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物业分配比例、交付使用时间等村企合作合同履行情况。
1.2 在村企合作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成就时,向丙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经丙方批准后向乙方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3 接受丙方对村企合作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实施监管。
1.4 接受丙方对村企合作过程产生的合同、资料、物业分配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如实向丙方报告村企合作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物业分配比例、交付使用时间等村企合作合同履行情况。
2.2 在村企合作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成就时,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关资料向丙方申请退还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2.3 接受丙方对村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实施监管。
2.4 接受丙方对村企合作过程产生的与村集体组织及村民有关的事项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第三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有权监督管理村企合作过程与村集体组织及村民有关的事项。
3.2 接受甲乙双方委托对村企合作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实施监管。
3.3 在村企合作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成就时,按照甲乙双方方申请及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第四条监管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4.1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开设以下履约保证金监管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账户用于本协议项下的村企合作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保管和清算。
4.2 履约保证金总额以上述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收款金额为限。
4.3 监管期间对监管资金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收入计入上述监管账户。
第五条监管资金的存入
乙方应按照土地挂牌出让公告、《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机构确认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存入甲方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按照下列约定将本协议项下的约保证金划入监管账户,并通知甲方和丙方。
(1)于约定期限内不定时不定批次将专项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2)划款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监管资金的支付
按照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乙方确认的收款账户、村企合作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成就的相关材料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7.1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7.2 免责条款
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丙方只从形式上审查,不对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提交材料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
三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监管期间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村企合作项目全部合同履行完毕止。
9.2 未尽事宜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另行书面的补充协议。
9.3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事务使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