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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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50号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
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
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 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 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批准。
4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一、由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 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为7%,个人缴存 比例为7%—20%。 二、其他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比例最低各为5%,最高各为20%,由单位 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存比例。
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 等于或高于单位
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取整数。
2011住房公积金年度允许单位和职工个人 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缴存住房公积 金的工资基数最高上限为13623元/月。
14
判断三
企业现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22705元,比例是20%。
那么企业在11年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 税允许扣除13623元 ×12%的金额,其他 部分需要作纳税调增处理。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 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 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
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准予扣除
16
四、缴存比例确定后,在一个住房公
积金汇缴年度(即从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
30日)内不得变更。
6
五、单位和个人以职工本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计算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 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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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A. 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计算公式:个人上年工资总 额÷12 。
B.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①基本工 资(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之和,事 业单位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之和));②冲销64 元后保留津补贴;③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绩效工资;④国 家规定的岗位津贴;⑤生活性补贴;⑥工作性津贴;⑦ 改革性补贴;⑧奖励性补贴;⑨其它发给在职员工的属 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
在通知下发后,单位和职工要求超标缴存的,应先按国家 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18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 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 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19
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执行国务院《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规定,每年按上 年职工的月均工资总额乘以最新确定的住房公积 金缴存比例,核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1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2
文件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武公管[2010]3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武
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3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消费类提取 2:其他类提取
24
1:消费内提取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 房、二手房;
11
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 新成立单位首次如何缴存: 1. 按单位缴存和代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信息填写
《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 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柜员核对汇缴
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A. 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计算公式:个人上年工资总 额÷12 。
B.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①基本工 资(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之和,事 业单位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之和));②冲销64 元后保留津补贴;③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绩效工资;④国 家规定的岗位津贴;⑤生活性补贴;⑥工作性津贴;⑦ 改革性补贴;⑧奖励性补贴;⑨其它发给在职员工的属 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
在通知下发后,单位和职工要求超标缴存的,应先按国家 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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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 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 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19
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执行国务院《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规定,每年按上 年职工的月均工资总额乘以最新确定的住房公积 金缴存比例,核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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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2
文件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武公管[2010]3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武
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3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消费类提取 2:其他类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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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内提取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 房、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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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 新成立单位首次如何缴存: 1. 按单位缴存和代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信息填写
《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 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柜员核对汇缴
住房公积金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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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二)
• 贷款额度:
a) 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总价款的80% b) 集资建房(房改房)≤购房总价款的90% c) 二手房≤ 购房总价款70% d) 翻修房≤ 购房总价款60% e) 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贷款期限:
a)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贷款期限30年 b) 二手房的≤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c)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10年 d) 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概念、组成 住房公积金转移 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笔住房专项储金,全部归 职工个人所有,定向用于职工住房建设。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
例1:有同事询问,我每个月都缴纳住房公积金,你说住房公积金里面的 钱都是我的,那我怎么提取出我的住房公积金呢?
d) 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
e) 公积金管理机构需核实、查证职工提取情况的,自受理时起3个工作 日内办结提取审批手续。
f)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 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支付给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
例2:有一位同事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答: a)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房款凭证。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二)
提取流程:
a) 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西安住房 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b) 单位经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 件和复印件到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二)
• 贷款额度:
a) 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总价款的80% b) 集资建房(房改房)≤购房总价款的90% c) 二手房≤ 购房总价款70% d) 翻修房≤ 购房总价款60% e) 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贷款期限:
a)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贷款期限30年 b) 二手房的≤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c)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10年 d) 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概念、组成 住房公积金转移 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笔住房专项储金,全部归 职工个人所有,定向用于职工住房建设。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
例1:有同事询问,我每个月都缴纳住房公积金,你说住房公积金里面的 钱都是我的,那我怎么提取出我的住房公积金呢?
d) 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
e) 公积金管理机构需核实、查证职工提取情况的,自受理时起3个工作 日内办结提取审批手续。
f)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 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支付给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
例2:有一位同事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答: a)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房款凭证。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二)
提取流程:
a) 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西安住房 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b) 单位经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 件和复印件到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住房公积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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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介绍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联合商业银行发放 的多功能银行储蓄卡,同时是北京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提供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 积金的有效凭证。 • 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职工 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申领手续,联名卡一经发 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 •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政策问答.doc
保障性: 保障性: 住房保障 制度; 制度;
工资性: 工资性: 实物住房 货币的转 换形式; 换形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互助性: 互助性: 住房建设 的周转资 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缴存: 缴存: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统一造册;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统一造册;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统一造册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 •中心指定银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中心指定银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中心指定银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以后单位按月在指定银行缴交住房公积金; 以后单位按月在指定银行缴交住房公积金; 以后单位按月在指定银行缴交住房公积金 •遇到人员变动和补缴,及时在缴存银行办 遇到人员变动和补缴, 遇到人员变动和补缴 理变更和补缴手续; 理变更和补缴手续; •未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任何金融机构 未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任何金融机构 及其网点不能随意揽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及其网点不能随意揽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职工:12% 每月缴费额:职工月工资*12% 职工: 每月缴费额:职工月工资* 职工 •缴费上限:北京市上一年度市平均工资 缴费上限: 缴费上限 4201×300%×12%=1512元 •单位:12% 每月缴费额:职工月工资*12% 单位: 每月缴费额:职工月工资* 单位 •缴费上限:北京市上一年度市平均工资 缴费上限: 缴费上限 4201×300%×12%=1512元
住房公积金知识讲座ppt(共59张PPT)
![住房公积金知识讲座ppt(共59张PPT)](https://img.taocdn.com/s3/m/e6f77808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f3.png)
10、如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自由还款方式下《月最低还款额参考表 》)。 2、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参考值. 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约定提取金额
• 提取金额为划款时除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10元以外的所有金额,但累计提取总
额不应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含贷款 本息及首付款)。
约定提取时间
• 约定提取人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的规定,自由选择提取周期。
不可以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的情况
(一)集中封存库内的职工;
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的公积金贷3款、额度提控取制在职其公工积本金基人本的贷款身额度份内证且不原超过件商及业住复房印贷款件金额各的一70%份,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
以上。
4 夫2、妻住双房方公提积取金住贷房款公资、积格金提条的件取,应职先工由本主买人房的人或银者行主租储房蓄人办账理号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3、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 由单位向所属管理部提交一式四联、由单位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 根据汇缴书开具的转帐支票一张。
• 如果汇缴当月发生因职工调入、调出、离退休、新增职工等情况引起汇 缴金额变动时,单位应同时提交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 “汇缴书”、“变更清册”及据以填制的转帐支票配套使用,“汇缴书” 金额与支票金额一致。
• 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约定提取金额
• 提取金额为划款时除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10元以外的所有金额,但累计提取总
额不应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含贷款 本息及首付款)。
约定提取时间
• 约定提取人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的规定,自由选择提取周期。
不可以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的情况
(一)集中封存库内的职工;
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的公积金贷3款、额度提控取制在职其公工积本金基人本的贷款身额度份内证且不原超过件商及业住复房印贷款件金额各的一70%份,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
以上。
4 夫2、妻住双房方公提积取金住贷房款公资、积格金提条的件取,应职先工由本主买人房的人或银者行主租储房蓄人办账理号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3、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 由单位向所属管理部提交一式四联、由单位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 根据汇缴书开具的转帐支票一张。
• 如果汇缴当月发生因职工调入、调出、离退休、新增职工等情况引起汇 缴金额变动时,单位应同时提交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 “汇缴书”、“变更清册”及据以填制的转帐支票配套使用,“汇缴书” 金额与支票金额一致。
《住房公积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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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购房贷款
01
02
03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一定的年龄 、收入和征信要求,且公 积金连续缴存一定时间。
贷款额度
根据公积金缴存额度、个 人征信记录等因素确定, 最高额度因地区而异。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相对 较低,可减轻贷款人的经 济负担。
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在公积金缴存地无 自有住房、收入较低等条件。
其他用途
部分地区公积金还可用于 缴纳学费、购买住房维修 基金等其他用途。
04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管
管理机构与职责
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运营住房公积金,隶属于地 方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职责概述
制定和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监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 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末期,住房公积 金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覆盖 面不断扩大。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与作用
意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职工提供了长期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二是通过共同缴 存的方式,增强了职工的住房保障意识;三是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稳定房价;四是为 职工提供了购房、建房、修房等多种用途的资金支持。
改革措施与方案
改革措施
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优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 等。
改革方案
制定《住房公积金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规范住房公积金的 缴存、使用和监管等。
住房公积金知识培训49(演示)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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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且在我市要求单位和员工的缴存比例一致。
➢ 单位缴存部分最高为: 22705 ×20%=4541元、个人缴存部分最高为: 22705 ×20%=4541元,合计为9082元 。
➢ 单位缴存部分最低为: 2724.6 ×5%=136.23元、个人缴存部分最低为: 2724.6 ×5%=136.23元,合计为272.46元 。
住房公积金的归属
==============================================
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缴存部份
职工缴存部份 利息收入部份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
购买住房
新建住房
翻建 大修住房
住房公积金优点
==============================================
对职工个人
1、公司及个人缴纳金额全部归个人所有; 2、免征个人所得税; 缴存比例个人和公司分别不超过12%的免缴给人所得税; 缴存基数在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缴个人所得税; 3、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免税范围
3倍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内 12%比例以内
课程大纲
1
公积金的概念
2
公积金基数
3
公积金支取
4
公积金货款
5
公积金归集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
违者必究
公积金支取
==============================================
• 使用支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普通支取 –自动转账支取
➢ 单位缴存部分最高为: 22705 ×20%=4541元、个人缴存部分最高为: 22705 ×20%=4541元,合计为9082元 。
➢ 单位缴存部分最低为: 2724.6 ×5%=136.23元、个人缴存部分最低为: 2724.6 ×5%=136.23元,合计为272.46元 。
住房公积金的归属
==============================================
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缴存部份
职工缴存部份 利息收入部份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
购买住房
新建住房
翻建 大修住房
住房公积金优点
==============================================
对职工个人
1、公司及个人缴纳金额全部归个人所有; 2、免征个人所得税; 缴存比例个人和公司分别不超过12%的免缴给人所得税; 缴存基数在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缴个人所得税; 3、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免税范围
3倍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内 12%比例以内
课程大纲
1
公积金的概念
2
公积金基数
3
公积金支取
4
公积金货款
5
公积金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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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必究
公积金支取
==============================================
• 使用支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普通支取 –自动转账支取
住房公积金知识介绍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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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繳存標准
➢ 新入職員工從參加工作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 公積金,繳存基數為員工當月繳費工資
➢ 新調入員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 房公積金
➢ 單位每年可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一次 ➢ 員工繳存基數每年7月份依當前工資調整一次
5
法律法規-提取情形
1. 住房消費提取 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房 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的貸款本息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
異地購房)不予提取
10
法律法規-提取所需資料
項目
所需提交資料
備注
➢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 死亡員工、供養親屬身份證、戶口
本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死 亡 銷 戶
➢ ➢
死者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復印件一 份(驗原件)
➢
若知道死者
提取額度:全額提取 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 部存儲餘額
提
密碼可提供死者本人或者繼承人、 ➢ 需繼承人親自前往住
取
供養親屬銀行活期儲蓄存折或者銀
房公積金中心辦理
行卡(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
農行或發展行)復印件一份(需驗
原件)
➢ 繼承權公證書原件 11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1. 特點
➢ 由歸集銀行按規定免費制作 ➢ 免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年費 ➢ 免收小額賬戶管理費
件) 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貸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證明 按月還貸委託提取的,需另行提
➢
兩套房:可提取額不超過 申請時賬戶內儲存餘額的 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 款
息
交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的按月還貸 ➢ 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
住房公积金解说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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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住房公积 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计 算表》等相关资料
设立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每月办理缴存
全部入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各地提取政策共同点
提取方式
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职工离、退休
销户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选择商业贷款好还是公积金贷款好? 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哪些? 到底能贷多少年? 最高能贷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有哪几个步骤,要什么材料? 那还款要怎样还? 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还能有什么用?
目录
住房公积金概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 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还款 常见问题解答
/
所有在职人员
1140 12900 8% 12% 182 3096
/
在岗工
1100 17460 8% 12% 176 4190
/
城镇户籍强制缴存
900 9825 8% 12% 144 2358
/
公积金缴存流程图
单位申请
中心审核 单位经办人
缴存银行
发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确定缴存基 数、比例、汇缴银行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积金联名卡)
不得超过商贷部分当年还 款金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沈阳、成都无此规定)
不超过发生的租房总额
各地提取政策不同点
城市
武汉
深圳 北京 上海
提取条件
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读书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
提取额度
销户提取账户内所有余额 销户提取账户内所有余额
设立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每月办理缴存
全部入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各地提取政策共同点
提取方式
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职工离、退休
销户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选择商业贷款好还是公积金贷款好? 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哪些? 到底能贷多少年? 最高能贷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有哪几个步骤,要什么材料? 那还款要怎样还? 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还能有什么用?
目录
住房公积金概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 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还款 常见问题解答
/
所有在职人员
1140 12900 8% 12% 182 3096
/
在岗工
1100 17460 8% 12% 176 4190
/
城镇户籍强制缴存
900 9825 8% 12% 144 2358
/
公积金缴存流程图
单位申请
中心审核 单位经办人
缴存银行
发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确定缴存基 数、比例、汇缴银行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积金联名卡)
不得超过商贷部分当年还 款金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沈阳、成都无此规定)
不超过发生的租房总额
各地提取政策不同点
城市
武汉
深圳 北京 上海
提取条件
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读书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
提取额度
销户提取账户内所有余额 销户提取账户内所有余额
《住房公积金简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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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款利率优惠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中国人民银行颁 布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给予了利率 计算的优惠: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 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 户(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上年结转的 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
存款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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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住房公积金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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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房公积金的发展
==============================================
•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的 成功经验,1991年在上海率先建立, 随后在1992年北京建立及以后发展至 各大中城市。
• 1999年4月3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正式颁布实施
一级
区单位
C单位
三级
AB
A
B
AB
职职 职 职 职 职
工工 工 工 工 工
账账 账 账 账 账
户户 户 户 户 户
• 2、同一户的贷款总额(包括组合贷款),最 高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的70%
• 3、借款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 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 贷款额的核定如同时涉及上述1至3点中最高贷款 额度的设定,以额度低的一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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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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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住房公积金的归属
==============================================
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缴存部份
职工缴存部份 利息收入部份
住房公积金模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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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 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 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 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 公积金。
4
3、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 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 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 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1
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
狼 腾 100
2
1、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 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 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
3
2、法律特点
➢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 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房贷款的80% ,成都市规定的市场价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购买住房评估价值的70%,根据所购住房性质不同,住房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到房屋总价的95%或90%。 对单笔贷 款最高额度规定也有不同,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对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没有规定,而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只 能够贷40万,信用等级为AA的最高不超过46万,信用等 级为AAA的最高不超过52万。
4
3、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 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 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 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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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
狼 腾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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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 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 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
3
2、法律特点
➢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 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房贷款的80% ,成都市规定的市场价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购买住房评估价值的70%,根据所购住房性质不同,住房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到房屋总价的95%或90%。 对单笔贷 款最高额度规定也有不同,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对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没有规定,而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只 能够贷40万,信用等级为AA的最高不超过46万,信用等 级为AAA的最高不超过52万。
《住房公积金》PPT课件
![《住房公积金》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c390430376a20029bd642de7.png)
❖ (2)有利于改变住房实物分福利配方式,享 有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3)有力的支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其增值 收益成为廉租房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 (4)支持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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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 住房公积金
是根据政府的专门规定或法规要求,对必须参加住房 公积金的职工,一律每月按其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同时从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和职工所在单位(企业) 的相关资金中提取,并存入职工个人专门帐户归职工 个人所有,但除离退休、彻底脱离单位(企业)、出 国定居和死亡后可提取并注销户头外,只能用于参加 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投资和消费支出的储金。
条例)的决定》,在此大原则下,各省市还有一些地
方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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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点
❖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政府行为 政府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积累住房建设资金 ----推进住房分配的货币化改革 ----提高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 ❖ 是强制性、契约式的住房融资制度 《条例》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缴存人的权利义务以
❖ (3)两部分,一部分由职工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 工个人缴存。
❖ (4)缴存的长期性。
❖ (5)积累性;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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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特点
❖ (一)义务性
❖ 通过国家法规政策强制实行。
❖ (二)长期性
❖ 贯穿于整个劳动就业过程,不管工作有无调动, 单位发生变更。
❖ (三)专用性
❖ 个人专项住房资金,归个人所有,只能用于职 工的购房、建房,或住房的翻建、大修,任何 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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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原则与运作
❖ (3)有力的支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其增值 收益成为廉租房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 (4)支持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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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 住房公积金
是根据政府的专门规定或法规要求,对必须参加住房 公积金的职工,一律每月按其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同时从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和职工所在单位(企业) 的相关资金中提取,并存入职工个人专门帐户归职工 个人所有,但除离退休、彻底脱离单位(企业)、出 国定居和死亡后可提取并注销户头外,只能用于参加 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投资和消费支出的储金。
条例)的决定》,在此大原则下,各省市还有一些地
方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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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点
❖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政府行为 政府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积累住房建设资金 ----推进住房分配的货币化改革 ----提高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 ❖ 是强制性、契约式的住房融资制度 《条例》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缴存人的权利义务以
❖ (3)两部分,一部分由职工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 工个人缴存。
❖ (4)缴存的长期性。
❖ (5)积累性;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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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
❖ (一)义务性
❖ 通过国家法规政策强制实行。
❖ (二)长期性
❖ 贯穿于整个劳动就业过程,不管工作有无调动, 单位发生变更。
❖ (三)专用性
❖ 个人专项住房资金,归个人所有,只能用于职 工的购房、建房,或住房的翻建、大修,任何 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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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原则与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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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单位到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带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法人资
格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执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单位缴存职工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上一年度或者上月的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公 章);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11
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应带资料
➢ 单位申请开立住房公积金核算户应向缴存银行提供的资料: 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回单》; 2. 从住房公积金缴存行领取并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印
鉴卡》;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法人资格的企业,提
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执 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单位公章、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印章和法人授权书; 6. 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 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向银行出具的资料: 1. 盖有单位预留银行印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2010年9月14日
1
第一部分
整体概述
THE FIRST PART OF THE OVERALL OVERVIEW, PLEASE SUMMARIZE THE CONTENT
2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3
文件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武公管[2010]2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武
注:但不包括单位中的外籍及港、澳、台 人员。
9
新设立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程序
申报单位先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进行缴 存登记,填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并 盖单位公章,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按规定对申 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核定单位住房公积金起缴时 间、缴存职工人数、缴存比例和住房公积金经办 银行。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后,出具《单 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受理回单》,交单位到 缴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设立手续。
12
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 新成立单位首次如何缴存: 1. 按单位缴存和代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信息填写
《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 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柜员核对汇缴
人数和汇缴金额,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上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 开具与当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 致的转账支票; 4. 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送到本单位缴 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缴存银行登记入账,并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6
住房公积金有如下特点
普遍性:城镇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 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 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专用性:《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 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 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 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13
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 已参加单位如何按月汇缴: 1. 按月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 如与上月汇缴数相比有变化,须填写本月《住房公积金汇
缴变更清册》, 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 行核对无误后,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开具与本月 《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 票; 4. 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有变化的还 需附《武汉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并送到本单位 缴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经办银行登记入账, 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4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 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 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 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 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 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 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 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 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位、社会团体。
7
哪些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 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 驻本市代表机构。
8
在职职工定义
在职职工是指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 系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 资的从业人员
5
住房公积金有如下性质
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 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பைடு நூலகம்立 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 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 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 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 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 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到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带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法人资
格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执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单位缴存职工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上一年度或者上月的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公 章);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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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应带资料
➢ 单位申请开立住房公积金核算户应向缴存银行提供的资料: 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回单》; 2. 从住房公积金缴存行领取并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印
鉴卡》;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法人资格的企业,提
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执 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单位公章、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印章和法人授权书; 6. 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 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向银行出具的资料: 1. 盖有单位预留银行印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201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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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整体概述
THE FIRST PART OF THE OVERALL OVERVIEW, PLEASE SUMMARIZE THE CONTENT
2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3
文件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武公管[2010]2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武
注:但不包括单位中的外籍及港、澳、台 人员。
9
新设立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程序
申报单位先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进行缴 存登记,填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并 盖单位公章,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按规定对申 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核定单位住房公积金起缴时 间、缴存职工人数、缴存比例和住房公积金经办 银行。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后,出具《单 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受理回单》,交单位到 缴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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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 新成立单位首次如何缴存: 1. 按单位缴存和代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信息填写
《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 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柜员核对汇缴
人数和汇缴金额,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上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 开具与当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 致的转账支票; 4. 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送到本单位缴 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缴存银行登记入账,并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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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有如下特点
普遍性:城镇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 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 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专用性:《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 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 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 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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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 已参加单位如何按月汇缴: 1. 按月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 如与上月汇缴数相比有变化,须填写本月《住房公积金汇
缴变更清册》, 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 行核对无误后,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开具与本月 《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 票; 4. 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有变化的还 需附《武汉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并送到本单位 缴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经办银行登记入账, 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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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 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 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 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 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 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 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 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 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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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 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 驻本市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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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定义
在职职工是指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 系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 资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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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有如下性质
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 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பைடு நூலகம்立 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 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 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 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 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 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