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1888中文版 婴儿手推车 欧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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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推车成品检验标准

儿童推车成品检验标准

儿童推车成品检验标准
儿童推车是一种儿童用品,其安全性和质量受到高度关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儿童推车成品检验标准,这些标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因此在进行具体检验时,应参考适用于您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1.EN 1888:2018 - 儿童车辆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这是欧洲标
准,涵盖了婴儿车、儿童推车和滑板车的安全性能和测试要求。

2.ASTM F833-20 - 婴儿车和儿童车的安全性能标准:这是美国
标准,规定了儿童推车的安全性能和测试方法。

3.ISO 8098:2014 - 儿童车辆- 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这
是国际标准,提供了儿童车辆的一般安全性能和测试方法。

4.GB 14748-2006 - 儿童车辆安全技术规范:这是中国国家标
准,规定了儿童车辆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这些标准通常涵盖以下方面的检验:
•结构强度和稳定性
•刹车系统
•安全带和护栏
•防夹手机构
•轮胎和轮轴
•使用说明和标签
在进行儿童推车的成品检验时,通常需要借助专业的检测机构,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性能标准。

此外,制造商也应遵循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标准,以确保产品在市场上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婴儿车办理CE认证标准是什么?欧盟CE认证

婴儿车办理CE认证标准是什么?欧盟CE认证

婴儿车办理CE认证标准是什么?欧盟CE认证
婴儿车是一种为婴儿户外活动提供便利而设计的工具车,有各种车型,一般1到2岁的孩子玩的是婴儿车,婴儿车作为宝宝的代步工具,其使用安全性一直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欧盟的EN1888标准是针对婴儿车的安全法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婴儿车办理CE认证。

婴儿车办理CE认证标准:EN1888
EN 1888-1-2018 儿童使用和护理用品.轮式儿童运输工具.第1部分:推车和婴儿车
婴儿车EN1888测试要求:
1、结构
2、稳定性
3、可换向的推车
4、手柄
5、停车装置和刹车装置
6、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
7、有提手的卧兜的纵向稳定性
8、提手/手柄与卧兜/可拆卸的座兜的连接点
9、可拆卸卧兜或座兜的连接装置的强度和耐用性
10、束缚系统
11、车轮强度
12、不规则表面测试
13、标签的耐久性
14、塑胶包装
15、产品信息
办理婴儿车CE认证流程:
1、项目申请——向检测机构监管递交CE认证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CE认证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CE认证证书。

婴儿车CE认证新标准EN1888-1-22018

婴儿车CE认证新标准EN1888-1-22018

婴儿车CE认证新标准EN1888-1/-2:20182018年12月,技术委员会CEN/TC252“儿童护理用品”ARNOR秘书处公布了婴儿车新标准EN1888-1/-2:2018,此标准将于2019年6月正式生效。

婴儿车CE认证EN1888-1/-2:2018标准:1、EN 1888-1: 2018 儿童护理用品–儿童推车-第1部分: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该欧洲标准详述了为运载一个或多个体重不超过15公斤的儿童,以及任何承重不超过20公斤供儿童站立平台而设计的儿童推车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

该欧洲标准不包括玩具、装有轮子的儿童背带、由发动机推动的婴儿车以及专为有特殊需求儿童设计的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

如果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或婴儿车的任何部分具有多种功能或可转换为另一种功能,则应符合相关标准。

2、EN 1888-2: 2018 儿童护理用品–儿童推车-第2部分:超过15公斤以及22公斤儿童用折叠式婴儿车该欧洲标准规定了折叠式婴儿车的附加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这些折叠式婴儿车专为运载一个或多个儿童而设计,每个儿童超过15公斤,最多不超过22公斤。

该欧洲标准适用于与欧洲标准EN1888-1同时使用,且不能单独使用。

EN1888-1/-2:2018自2019年6月正式生效,新标准与旧标准EN1888:2012相比,哪些方面发生变更:1、化学危害2、热量危害3、夹陷危害4、移动部件的危害5、缠绕危险6、咬力测试7、停车装置测试方法8、车辆的稳定性9、引入资料性附件E,提供警告句的相关翻译10、引入资料性附件D,提供有关评估遮阳篷活动部件的信息11、引入资料性附录G,提供有关汽车座椅认可标志安排的信息另外,婴儿车|童车除了需要办理CE认证还需要做ROHS检测。

儿童推车成品检验标准

儿童推车成品检验标准

儿童推车成品检验标准
儿童推车成品检验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性标准:检验儿童推车的结构、材料、滚动性能、紧固件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如欧洲标准EN 1888。

2. 材料检验:检验儿童推车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的有害物质标准,如REACH、CPSIA等。

3. 结构稳定性和强度检验:检验儿童推车的结构是否稳定,能否承受特定载荷和使用条件下的力量。

4. 足部固定性能检验:检验儿童推车的足部固定装置是否能有效固定儿童的腿部,避免其滑出或卡住。

5. 平稳性和操作性能检验:检验儿童推车的平稳性和操控性能,如座椅和推杆的调整性能、制动器的可靠性等。

6. 压力测试:检验儿童推车的座椅、推杆等部件在特定负荷下的耐久性能,以确保其能承受常规使用条件下的压力。

7. 方向控制和操纵性检验:检验儿童推车的方向控制性能和操纵性能,如前进和转向的稳定性和顺畅性。

8. 装饰物检验:检验儿童推车上的装饰物,如绳带、挂饰等是否存在窒息或勒颈的风险。

此外,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要求,还可能包括其他方面的检验项目,如火灾安全性、噪音水平、紧急停车装置等。

BSEN1888-A3欧洲婴儿推车安全测试标准管理-中文版

BSEN1888-A3欧洲婴儿推车安全测试标准管理-中文版

欧共体标准European StandardEN1888:2003[E]轮式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Wheeled Child Conveyances-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2007-03-25本标准为欧共体标准EN1888:2003[E]《轮式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的中译本,本标准是在2005年对EN1888:2003进行的三个修订{EN1888:2003/PrA1:2005(E);EN1888:2003/PrA2:2005(E);EN1888:2003/PrA3:2005(E)}的基础上形成的。

欧共体标准EN1888:2003[E]《轮式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中译本1.范围2.参考标准3.术语与定义4.一般的要求和实验条件4.1 试样4.2 实验次序4.3 最不利原则4.4 公差和实验条件4.5实验设备4.5.1 应用的实验力4.5.2 实验重物5.材料5.1 化学性能5.2燃烧性5.3收缩性6.结构6.1总体要求6.1.1 剪切和挤夹点6.1.2 夹缝6.1.3 边、点、角6.1.4 小物体6.1.5 机械部件的连接6.1.6 线、绳和其他狭窄布条6.1.7 婴儿兜和坐兜内部衬垫6.1.8 用来保持儿童的纺织品部件的连接6.2 尺寸6.2.1 婴儿兜最小内部高度6.2.2 坐兜靠背的角度和高度6.2.3 推车适用的儿童的年龄段6.3 安装在车架上的婴儿兜及座兜6.3.1效能和强度6.3.2 婴儿兜或坐兜在车架上的安装6.3.3 婴儿兜及坐兜的意外释放7.稳定性7.1 要求7.2 测试7.2.1装置7.2.2 过程8.带有可旋转座兜推车8.1 要求8.2 实验方法9.推把9.1 要求9.2 实验9.2.1实验设备9.2.2 实验步骤9.3推把动态耐久10.刹车装置10.1 要求10.2 实验程序10.2.1 仪器10.2.2 一般实验条件10.2.3 车辆向上置于斜面上10.2.4车辆向下置于斜面上10.2.5车辆垂直置于斜面上10.2.6 车轮运动性能测试10.2.7磨损实验11. 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11.1 要求11.2 实验12. 提把式婴儿兜纵向稳定性12.1 要求12.2 实验13.婴儿兜和可拆座兜的提把及提把固定点13.1 要求13.2 实验13.2.1 婴儿兜13.2.2 可拆卸坐兜14. 婴儿兜或座兜联结装置的强度和耐用性14.1 要求14.2 实验15束缚系统和紧固件15.1 要求15.1.1束缚系统15.1.2安全带紧固点15.2 实验15.2.1束缚系统性能15.2.2 束缚系统固定到坐兜上的连接装置15.2.3 紧固件强度15.2.4 调节系统性能15.2.5 安全带固定点强度16. 车轮强度16.1 要求16.2 实验17. 不规则表面实验17.1 要求17.2 实验设备17.3 实验18. 动态强度18.1 要求18.2 实验19. 标示的耐用性20. 塑料包装袋21. 产品信息21.1 总则21.2 产品标识21.3 购买信息21.4 使用说明书22. 测试报告附录A(参考的附录)文献不规则表面测试中夹持推车的装置图例附录B参考书目(前言略)引言本标准所述的要求可能没有涵盖与高强度使用(如奔跑、滑移、慢跑、使用儿童超过15kg等)相关的额外危险。

(五).婴儿用品欧洲标准

(五).婴儿用品欧洲标准

SGS hardgoods lab Guangzhou has set up series juvenile product safety and mechanism test for our client, our capacity cover EU, USA and AS requirement.SGS 广州轻工产品实验室设立婴幼儿系列产品的物理机械安全测试, 我们的能力包括欧洲, 美国及澳大利亚的要求.In 2004, SGS hardgoods lab Guangzhou was approved to be one SAI certificate lab for stroller test. At the same time, we are also approved to be one CNAL certificate lab.2004年,SGS广州轻工产品实验室通过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合认证委员会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SAI的审核,获得婴儿手推车测试认证。

同时通过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L)的系统认证,成为CNAL认可实验室。

prams← & strollers婴儿手推车1. AS/NZS 2088:2000 prams and strollers-safety requirements手推车安全测试2. BS 7409: 1996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wheeled child conveyance 手推车(带轮子)安全测试3. ASTM F 833-01 carriages ans strollers手推车安全测试4. EN1888-2003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wheeled child conveyance 手推车(带轮子)安全测试Baby cribs, children's cots← & play yards 婴儿床和游戏围栏1. BS EN716 (part 1,2 &3)-95 children's cots and folding cots for domestic use室内用童床安全测试2. BS EN12227:99 (part 1 & 2) Playpens for domestic use室内婴儿用围栏安全测试3. EN 1466:98 carry cots and stands 手提式婴儿床安全测试4. BS EN 1130:97 crib & cradle for domestic use便携床安全测试5. AS/NZS 2172:95 cots for household use -safety requirements 室内用童床安全测试6. AS/NZS 2195:99 folding cots-safety requirements 可折叠童床安全测试7. 16 CFR Part 1508 Requirements for full-size baby cribs 婴儿床安全测试(标准尺寸)8. 16 CFR Part 1509 Requirements for Non-full-size baby cribs 婴儿床安全测试(非标准尺寸)9. ASTM F406:99 Play yard游戏围栏安全测试10. ASTM F1169:99 full size baby cribs 婴儿床安全测试(标准尺寸)11. ASTM F966:00 full size & non-full -size baby cribs 婴儿床安全测试(非标准尺寸)12. ASTM F 2085:03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portable bed rails 便携式床栏安全测试Pacifier← & teat 婴儿奶嘴&奶瓶1. BS 5239:88 babies dummies 橡皮奶嘴安全测试2. BS 7368:90 babies elastomeric feeding bottle teats 婴儿奶瓶奶嘴安全测试3. CFR PART 1511 requirements for pacifiers 橡皮奶嘴安全测试Infant swings← & reclined cradles 秋千&摇篮1. ASTM F 2088-01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Infant Swings 婴幼儿秋千安全测试2. BS EN 12790-02 reclined cradles婴儿摇篮安全测试High chairs,← walkers & others 高脚椅,学步车及其它1. ASTM F1235:98 portable hook-on chairs 便携式椅子安全测试2. ASTM F404:99 high chair高脚椅安全测试3. ASTM F977:00 infant walkers学步车安全测试4. BS 5799:86 children's high chair高脚椅安全测试5. ENV 1178:95 children's high chair高脚椅安全测试6. BS EN 1272:98 table mounted chairs 平低椅安全测试7. EN 1273:01 baby walking frames 学步车安全测试8. BS 4648:89 baby walking frames 学步车安全测试Infant product flammability test to textile and fabric. 婴儿产品的纺织品和布料测试1. USA market. 16 CFR 1610/ 16 CFR 1500.44 布料防火测试2. European market. EN 71 part 2:1993 布料防火测试3. Australia&New Zealand market. AS/NZS ISO 8124.2:2003布料防火测试Infant product chemical test. 婴儿产品的化学测试1. USA market. Title 16 CFR Part 1303 (lead in paint油漆中铅含量)2. European market. Toxicity有毒元素测试(EN 71-3):3. Australia&New Zealand market. AS/NZS ISO 8124.3:2003有毒元素测试。

EN1888-2003新2010.8.4

EN1888-2003新2010.8.4

欧洲标准EN1888January 2003ICS 97.190儿童用品-婴儿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此欧洲标准经由CEN于2002年8月1日核准。

CEN会员有义务遵守CEN/CENELEC国际规定,此规定为授予此欧洲标准国家标准的地位制定了相关条件。

关于此国家标准日益更新的文件清单和参考书目可向管理中心或任何CEN会员申请而得到。

此欧洲标准现存3个官方版本(英文、法文、德文)。

每个CEN会员对其自己的语言版本负责,这些用其他语言翻译的版本通知管理中心后,与官方版本一样有相同地位。

CEN会员国: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CEN管理中心:rue de Stassart,36 B-1050 Brussels○C2003 CEN Ref. No. EN 1888:2003内容1范围2标准参考3术语和定义4一般要求和测试情况4.1样品4.2测试命令4.3最艰巨情况原则4.4公差和测试条件4.5测试设备4.5.1测试力的应用4.5.2测试块5材料5.1化学性质5.2易燃性5.3收缩量6构造6.1一般要求6.1.1剪力、压力6.1.2夹力6.1.3边、点、角6.1.4小部件6.1.5机械部件的固定6.1.6绳子、细线和其他窄布6.1.7提篮或座椅内里6.2尺寸6.2.1提篮最小内部高度6.2.2座椅靠背的角度和高度6.2.3为不同年龄儿童设计的婴儿车适用性6.3提篮和座椅固定于车架6.3.1有效性和强度6.3.2车架上提篮或座椅的安装6.3.3固定装置的无意松开7稳定性7.1要求7.2测试7.2.1设备7.2.2程度8有旋转座椅的手推婴儿车8.1要求8.2测试方法9手把9.1要求9.2测试10停车装置10.1要求10.2测试程序10.2.1设备10.2.2一般测试情况10.2.3车台面向斜面10.2.4车台背对斜面10.2.5车台垂直于斜面10.2.6可接受的轮子运动测试10.2.7耐磨测试11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11.1要求11.2测试12有携带手把的提篮长度稳定性12.1要求12.2测试13提篮和可拆卸座椅的携带式手把和手把固定点13.1要求13.2测试13.2.1提篮13.2.2可拆卸座椅14提篮或座椅固定装置14.1要求14.2测试17.3 测试18动态强度18.1要求15束缚系统15.1要求15.1.1束缚系统15.1.2扣具15.1.3有效性要求15.2测试15.2.1束缚系统固定点的强度15.2.2调节系统的有效性15.2.3扣具强度16轮子强度16.1要求16.2测试17不规则路面测试17.1要求17.2测试设备18.2测试19标签耐久性20塑料包装袋21产品信息21.1一般21.2产品标签21.3购买信息21.4使用说明书22测试报告23附录A(参考)-不规则路面测试中维持车台于设备的关节臂举例24附录B(参考)A-公差25参考书目前言此EN1888:2003文件由技术委员会CEN/TC252“儿童用品”起草制定,其秘书处由AFNOR掌控.此欧洲标准应通过公开发行同一版本或批注公文方式授予国家标准的地位,最迟至2003年8月.有争议的国家标准最迟在2003年8月退回.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向CEN下达命令,起草制定了此文件.按照CEN/CENELEC国际规定,以下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有义务执行此欧洲标准: 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此文件现为第二次正式投票表决而提交.此文件附录A和B仅供参考.要求: -完整束缚系统有效性-婴儿车的变体-另外的夹住危险这些要求由CEN/TC252/WG3起草制定,通过修正并入此欧洲标准.修正包括以下方面:修正1:束缚有效性修正2:手推婴儿车,新型座椅,装有平台的婴儿车,装有轮子的车台,手把强度测试修正3:纺织部件附着性,手把和提篮末端间的头部夹伤1范围此欧洲标准为运输一个或多个儿童设计的婴儿车规定了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此欧洲标准不涉及玩具手推婴儿车或玩具婴儿车和为儿童特殊需要设计的手推婴儿车.任何相关的欧洲标准对产品其他功能也适用.2标准参考此欧洲标准从其他公开发行物中引用了注明或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条款.这些在文中相应位置被引用的标准参考出版物列在后面. 当用修正或修正版时,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随后的修正或任何发行物的修正版仅适用于此欧洲标准.对于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发行物最新版本只涉及应用(包括修正).EN71-1:1998,玩具安全-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EN71-2:1993,玩具安全-第二部分:易燃性EN71-3:1994,玩具安全-第三部分:某种元素的迁移EN ISO/IEC17025:2000测试和校准能力的一般要求(ISO/IEC17025:1999)3术语和定义为了此欧洲标准目的,应用了以下术语和定义3.1wheeled child conveyances手推婴儿车为运输一个或多个儿童设计的能用手推或驾驶的运载工具。

欧盟婴儿手推车标准浅析

欧盟婴儿手推车标准浅析

在 生 产 技 术 日新 月 异 的 今 天 , 为 了 让 婴 儿 车 更 富 娱 乐 性 , 生 产 商
会 加 装 发 声 的 装 置 或 者 小 饰 品 ;为
本 文 能 够 帮 助 生 产 商 和 采 购 商 了 解 欧盟 标准,提高产 品质量。
了 让 孩 童 乘 坐 更 舒 适 , 各 类 透 气 的
新 型 合 成 纤 维 及 缓 冲 性 能 优 越 的 塑
e 活部间要 : 动 件 隙 求
在 推 车 处 于 正 常 的 使 用 位 置
时 , 为 了 保 证 乘 坐 儿 童 在 可 触 及 的
料 海 绵 会 被 应 用 在 产 品 中 ; 为 了方
便 使 用 和 节 省 空 间 , 大 量 的 折 叠 及
食 范 围 内 的 各 种 塑 料 部 件 , 如 果 含 有 有 害 物 质 , 就 很 有 可 能 会 通 过 婴
儿 舔 食 而 被 吸 收 至 体 内 , 影 响 发
于 2 舢I 5 m 深 度 要 小 于 l m ; 5 ~4 m , O m
3 测 试 时 力 量 要 求 、
育,造成伤害。
@ 绳、绳窄布 : 子 细 及 的 类
产 品 中 , 除 了 安 全 带 以 外 , 任 何 绳 类 及 窄 的 布 类 , 在2 N 作 用 力 的 5
下 其 长 度 不 能超 过2 O m 目 的 是 防 m, 2 止 婴 儿 被 长 绳 环 绕 颈 部 , 造 成 窒
息。

忽视。 消 费 者 往 往 会 认 为 , 有 保 护 儿
童 的 安 全 带 , 良 好 的 刹 车 性 能 . 耐
用 的 车 轮 就 是 一 台 安 全 的 婴 儿 手 推

婴童用品行业界定标准

婴童用品行业界定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婴童用品的界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设计、制造 和销售婴童用品时,应参考当地的法规、标准和行业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质量和合规 性。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婴童用品时,也应选择符合当地标准和认证要求的产品,以保障婴 儿和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2. 欧洲: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通过EN 716、EN 1888、EN 12790等标准对婴童 用品进行界定,包括婴儿床、婴儿推车、婴儿摇篮、婴儿安全门、婴儿喂养器具等。
婴童用品行业界定标准
3. 中国:中国国家标准GB 14748对婴童用品进行了界定,包括婴儿床、婴儿床垫、婴儿 推车、婴儿摇篮、婴儿安全门、婴儿喂养器具等。
婴童用品行业界定标准
婴童用品是指为满足婴儿和幼儿生活保健、安全等方面的需求而设计和制造的产品。婴 童用品行业界定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标准和行业惯例来确定。以下是一些 常见的婴童用品行业界定标准的例子:
1. 美国: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婴童用品的界定标准包括婴儿床、婴儿床垫 、婴儿推车、婴儿摇篮、婴儿座椅、婴儿安全门、婴儿护栏、婴儿座椅、婴儿喂养器具等。

EN1888中文版婴儿手推车欧洲标准

EN1888中文版婴儿手推车欧洲标准

(欧洲)婴儿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目录1范围 .................................................................... .32参考标准 ................................................................ .33名词和定义 (3)4 一般性要求和测试条件.................................................... .54.1 样品.................................................................. ..54.2测试顺序............................................................... ..54.3最危险情况的原则....................................................... ..64.4公差及测试条件.............................................. .. (6)4.5测试设备............................................................... ..65 材料 (10)5.1 化学性质 (10)5.2 耐燃性 (10)5.3 缩率 (10)6 结构 (10)6.1 一般要求 (10)6.1.2 8 间隙测试 (10),点,角......................................................... ..11,线和其它窄布.................................................. ..136.2 尺寸 (14)6.3 提篮和座椅与车架的固定 (18)7 稳定性 (18)7.1 要求 (18)7.2 测试 (18)8 带旋转座椅的婴儿车 (22)8.1 要求 (22)8.2 测试方法 (22)9 手把强度 (22)9.1 要求 (23)9.2 测试 (23)9.3 手把的动态抵抗力测试 (25)10停车装置.................................................... . (26)10.1 要求 (26)10.2 测试程序 (26)11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 ................................................ •••2811.1 要求................................................................. .2811.2 测试 ....................................................................... ................................ .... .. (28)12带提把提篮的纵向稳定性 ...................................... . (29)12.1 要求...... .. (29)12.2 测试 (29)13 提篮和可分离座椅的提把和手把固定点 (29)13.1 要求 (29)13.2 测试 (29)14 提篮固定装置的强度和耐久性 (29)14.1 要求…………………………………………………………………………...… .2914.2 测试......... .. (29)15束缚系统及扣具..................................................... (30)15.1 一般性 (30)15.2 要求 (30)15.3 测试 (31)16 轮子强度 (32)16.1 要求 (32)16.2 测试 (32)17 路况测试 (32)17.1 要求 (32)17.2 测试设备 (32)17.3 测试 (33)18车台冲击强度................................................ (34)18.1 要求 (35)18.2 测试……………………………………………………………………….……… ..3519标示的耐久性.......................................................... ..3620 塑料包装袋 (36)21 产品资讯 (36)21.1 一般性 (36)21.2 产品的标示 (36)21.3 购买资料 (37)21.4 使用说明书 (37)22 测试报告 (37)附录 A 把车台保持在路况测试设备上的关节手臂的样图 (39)附录B A-偏差(略)1.范围此标准叙述小孩手推车安全性要求和测试方法及它们的附属件设计为承载一个或多个的小孩.此标准不适用玩具手推车和设计给伤患的小孩使用. 任何相关欧洲标准都适用于该产品的其他功能.2.参考标准此标准参考是结合其它条款之参考或没有参考的日期.这些参考标准被引用在内.如果是文的适当位置和列举在其后.参考的日期,任何适用此标准的规范只有结合此标准之修正才可做修订没有参考的日期,参考到最后发布的版本.EN 71-1:1998 玩具的安全:第1 部份:机械物理性.EN 71-2:1993 玩具的安全:第2 部份:耐燃性.EN 71-3:1994 玩具的安全:第3 部份:重金属含量.EN ISO/IEC 17025:2000 测试实验室操作的一般标准(ISO/IEC 17025:1999).3.专有名词和定义:3.1 轮式婴儿运输工具设计为手动操纵或推动的车台,可承载一个或多个小孩.3.2 提篮底部为平面以承载一个或多个处于平躺位置的小孩,四周有连续的围栏.3.3 座椅设计为可调或不可调到倾躺位置的结构,可承载一个或多个小孩.3.4 车架用手把来操纵或推动的轮式架构,设计可承载提篮和座椅.3.5 婴儿车一个车架配合一个或多个提篮的车台.3.6 折叠式婴儿车一个车架配合一个或多个座椅的车台.3.7 可转换的车台有两种用途:提篮和座椅可相互转换.3.8 组合式手推车车架可与提篮、座椅、汽车座椅或其它类似结构组合成多种不同用途的车台.3.9 可接触区域(A2)描述了安全要求的乘坐者周围的区域(如图1),汽车座椅上的接触区域是指支撑小孩的上面的内表面关键词1. 座椅2. 提篮图1: 可接触区域3.10 停车装置保持车台处于静止位置的装置.3.11 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防止意外折叠的装置.3.12 束缚系统把小孩束缚在车台上的装置.3.13 腰带环绕小孩腰部的带子.3.14 胯部束缚系统(A1) 介于小孩两腿之间防止小孩滑出的装置.3.15 安全带(A1) 附加的束缚装置,包括用来附着在安全带固定点上的腰带和胯带.3.16 五点式安全带由胯带、腰带和肩带组成的或绕过肩膀和介于小孩的两腿间的带子组成的装置3.17 置物篮可携带额外荷重的装置. 注1 这不包括织物部件上的小袋. 注2 此标准中的“置物篮”也包括购物盘及袋子.3.18 安全带固定点(A1) 适合儿童安全带的附着点.3.19 刹车装置(A2) 减慢车台速度的装置.3.20 平台(A2) 车台上为支撑一个附加小孩处于站立位置的不可缺少的部份.4.一般要求和测试条件:4.1 样品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测试须在一个车架上进行.可有多种提篮或座椅放置方式的车台,须符合任何可能的放置的所有适当要求.如果车台可装配一个附加的座椅或制造商建议的座椅,也须符合此要求.(A2) 除非另有说明,组合折叠式婴儿车须符合此安规中的全部要求.带有汽车座椅的要在另一个样品上进行测试.汽车座椅须符合ECE 44 的规定.在此安规中,汽车座椅被当作为一个座椅. (A2)4.2 测试顺序:参考表格1:表格1—测试的顺序测试顺序, N项目测试1.11.25.36 缩率结构2.12.22.02.02.010.213.27.211.214.215.2 停车装置,测试(除手把及手把固定点稳定性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测试提篮及座椅的附件的强度及耐久性束缚系统及扣具3.117.3 路况测试3.210.2.7磨损条件作用4.14.24.34.44.04.04.010.111.118.27.116.28.29.2 停车装置,要求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要求动态强度稳定性,要求轮子强度带旋转座椅的手推车手把5.16 结构(重复)0 0 0 5 12.2 19材料(使用独立的样品) 带手把的提篮的竖向稳定性 警语的耐久性必须根据测试序号(N)完成测试,当二个以上测试有相同的序号则可按任何顺序完成测试 •当测试序号(N)有一个 0 的值,则表明它不需要考虑顺序 ,可在任何时候进行测试 . 4.3 最危险情况的原则 :各测试要在车台处于最危险情况下进行 : —提篮或座椅固定在车架的数量及选择 ; —制造商允许的任何附加座椅的附加部分 ;—测试荷重 A 和 B 在每个承载小孩的位置上的使用 (至少一个位置使用—个荷重);—说明书或制造商所允许的乘载额外荷重的置物篮或任何类似设备应放置最大荷重,但不可少于 2kg.—任何使用在车台上的附属件 ;—座椅、手把及任何根据制造说明书或其它制造商批准的可调节的外形或附件的调节 .注 :最大负重并非总会产生最危险状况 . 4.4 公差和测试条件 :除非另有说明 ,否则所有力的量测须精确到± 5%,所有重量须精确到± 1%,所有角度须精确到 1〓及所有呎 寸须精确到土 0.5mm •此公差只适用于此测试中的设备 •测试前,车台须放置在温度为(23 土 5) C 的环境下至少 2小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测试须在温度为 (23 土10) C 的环境下进行.(A2) 配有打气胎的车台 ,其轮胎气压须根据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调节 . (A2)4.5 测试设备除非另有说明 ,否则测试力量可由任何使用正常的装置提供 .除非另有说明 ,否则测试荷重须如 ,测试时 ,由于荷重磨损而损坏织物 .该损坏于本测试中可忽略 .使用重量可忽略的适当工具将损坏减到最小 .如座椅损坏不是由磨损产生的则视为结构不合格 . 4.5. 2 .2 测试荷重 A测试荷重A 是一个直径为(160 ± 5) mm,高(300 ± 5) mm 的硬质圆柱体,重9+0.01/-0kg,重心在其中心•所 有边的半径应为(5 ± 1) mm.圆柱体上应有两个固定端点 ,它们应位于距底部(150 ± 2,5) mm 处,且在圆柱 周长上相互应成 180°(见图 2) 尺寸以毫米制 关键词1. 半径 :(5± 1)mm2. 2 个固定点图 2:荷重 A尺寸以毫米制 关键词测试荷重 B 是一个直径为(200 ± 5) mm,高(300 ± 5) 所有边的半径应为(5 ± 1) mm.圆柱体上应有两个固定端点 柱周长上相互应成 180°(见图 3)mm 的硬质圆柱体,重15+0.01/-0kg,重心在其中心 ,它们应位于距底部 (150 ± 2,5) mm 处,且在圆1 半径:(5± 1) mm2 2个固定点图3:荷重B测试荷重C是一块长(600 ± 5)mm,宽(180 ± 5)mm,最小厚度为5mm的硬板,其重量为(9+0.010/-0)kg,中心线位置有一条枢纽线•所有角的半径都应为(15 ± 1)mm(见图4).尺寸以毫米制关键词:1枢纽线图4:荷重C(A1)测试荷重D由表面抛光的硬质材料构成且总重量为9 ± 0.1kg(见图A).公差:呎寸:± 2 mm,角度土2。

各国儿童手推车检测要求

各国儿童手推车检测要求
按照16CFR1501要求,检查有无小零件。小孩可以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或用其牙齿咬住的零部件,诸如盖帽、套管、端塞等用于防止锐边、尖点、或诱陷手指和脚趾的零部件,或者与其相邻的配合零部件间的间隙至少为0.040in(1.00mm)的零部件,在测试(扭力测试:以顺时针方向在5S内平稳地施加31bf.in(0。3N.m)的扭力,直至相
对于初始位置转180º或已超过31bf.in的扭力。该扭力或其最大转动量应再保持10S。上述过程再以逆时针方向重复进行一次.拉力测试:将测力器以任意适合的装置连接于零部件的端盖、套管或端塞上。确保连接装置不会使零件受到挤压或拉伸以至于影响任何可能的移动。沿可拆卸保护件正常连接情况下的(拆除)方向,在超过5S的时间里逐渐施加一个15磅(67N)的力,并保持10S。)时不得脱落。
当车辆适合于新生儿童使用时,应符合:a)任何卧兜都应符合本标准对卧兜的相关要求;b)对于可调节角度的座兜,当座兜靠背和座垫之间的角度能够调节到至少150°,且配备有为新生儿使用的完整的束缚系统时,应符合束缚系统和紧固物的要求。c)适合新生儿使用的座兜应符合ECE44。任何不符合b)c)的座兜应在产品和说明书上标记类似以下内容的警示说明:“警告:此车不适合于6个月以下的儿童。"
婴儿车附属品,确保使用上的安全性.目测、手感操作确认有无材料、机能、毛刺、锐角等造成伤害的部位。
外露突出物
在可触及区域内,如果外露突出物存在刺伤皮肤的潜在危险,应用合适的方式加以保护。
外露卷曲弹簧
任何乘坐者可触及的外露卷曲弹簧,其簧圈本身具有或在静载试验中能产生大于等于0。210in.(5。33mm)的缝隙时,应增加覆盖层.
锐利边缘和
尖端
所有可触及区域内均不应出现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和危险锐利尖端。

儿童及婴幼儿产品出口美国CPC和欧洲CE认证测试标准总结

儿童及婴幼儿产品出口美国CPC和欧洲CE认证测试标准总结

儿童及婴幼儿产品出口美国CPC和欧洲CE认证测试标准总结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他们选购的产品安全性和质量,尤其是儿童和婴幼儿产品。

若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可能对婴儿、幼儿和儿童造成威胁。

儿童和婴幼儿产品的制造商及零售商必须严格遵守当地市场法规,证明其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以满足消费者的期望。

儿童和婴儿产品测试标准:婴儿橡皮奶嘴(ASTMF963,EN1400,AS2432)婴儿奶嘴夹(EN12586,BSEN12586)婴儿学步车(ASTMF977,EN1273,BSEN1273)婴儿背带(ASTMF2236,EN13209,BSEN13209)奶瓶奶嘴(ENI4350,BSEN14350)家用双层床(ASTMF1427,EN747,BSEN747,AS/NZS4220)家用婴儿换洗台(ASTMF2388,EN12221,BSEN12221)便携式婴儿车和类似手提产品(ASTMF2050,EN1466,BSEN1466)家用儿童安全栅栏(ASTMF1o04,EN1930,BSEN1930)家用儿童床(ASTMF1169,EN716,BSEN716,AS∕NZS2172)儿童安全吊带(EN13210,BSEN13210)家用游戏围栏(ASTMF406,EN12227,BSEN12227)儿童推车(ASTMF833,EN1888,BSEN1888,AS/NZS2088)儿童涂料(ASTMF963,EN71Part3,BSEN71-3,BS5665-3,AS/NZS8124-3)儿童太阳眼镜(ANSIZ80.3,EN1836,BSEM1836,AS/NZS1067)儿童餐具和喂食用具(EN14372,BSEN14372)儿童餐椅和家用多功能餐椅(ASTMF404,EN14988,BSEN14988,AS4684)测试流程:1.寄样评估2.填写申请表3.做报价单合同双方盖章先付款再开案4.测试产品合格5.出草稿件确认无误再出正式件报告/证书。

欧标EN 1888-2012轮式儿童推车

欧标EN 1888-2012轮式儿童推车
Goodbaby Child Products Co., Ltd Stroller Division
2012-6-21 印发(Issued)
印发
Issued
译序
本标准为欧共体标准 EN1888:2012《轮式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的中译本,本标准将取代 EN1888:2003[E]。
《轮式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是我公司出口欧洲国家产品必须符合 的技术标准之一。为此,我们组织翻译了欧共体标准 EN1888:2012《推车安全 要求和测试方法》,以供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用。
欧共体标准
European Standard
EN1888:2012
轮式儿童推车 - 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Wheeled Child Conveyances-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2012-6-20 译制(Translated)
好孩子儿童品有限公司品质管理中心
本标准的翻译过程中,我们忠实原著,以直译为主,为了更确切地表达原文 意思在必要的地方采用了少量的意译,并尽可能使语言和技术术语规范明了。在 技术术语上兼用了少量我公司婴儿推车的习惯用语,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欧共体标准 EN1888:2012《轮式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中译本由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品质管理中心组织翻译并归口。
1
5.7 啃咬测试仪 5.8 测试表面 5.9 矩形挡块 5.10 不规则表面测试设备 5.10.1 障碍物 5.10.2 铰接臂(见附录 B) 6.化学危害(见 A.2) 7.热危害(见 A.3) 8.机械危害(见 A 4) 8.1 保护功能(见 A 4.2) 8.1.1 车辆适用性 8.1.2 卧兜最小内部高度 8.1.3 束缚系统和扣件 8.2 诱陷危险(见 A 4.3) 8.2.1 孔和开口 8.2.2 扶手和卧蔸之间的诱陷 8.3 活动部件产生的危险(见 A 4.4) 8.3.1 要求 8.3.2 轮子 8.3.3 锁定机构 8.4 缠绕危险(见 A.5) 8.5 卡住窒息和吞入危险(见 A.6) 8.5.1 要求 8.5.2 测试方法 8.6 窒息危险(见 A.7) 8.6.1 卧兜和坐蔸的内衬 8.6.2 塑料包装 8.7 危险边缘和突出物(见 A.8) 8.8 停车和刹车装置(见 A.9) 8.8.1 要求 8.8.2 测试方法 8.9 稳定性(见 A.10) 8.9.1 车辆稳定性 8.9.2 带提把婴儿兜的纵向稳定性

婴儿推车欧盟标准英文

婴儿推车欧盟标准英文

婴儿推车欧盟标准英文英文回答:European Standards for Baby Strollers.Baby strollers are essential for parents to transport their infants and toddlers safely and comfortably. Toensure the safety of these products, the European Union (EU) has established a set of comprehensive standards. These standards address various aspects of baby stroller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performance.EN 1888:2018。

The primary EU standard for baby strollers is EN1888:2018. This standard specifies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Stability and strength: Strollers must be able to withstand the weight of the child and the contents of thestroller without tipping over or collapsing.Durability: Strollers must be constructed of durable materials that can withstand regular use.Safety harness: Strollers must be equipped with a secure safety harness that prevents the child from falling out.Braking system: Strollers must have an effective braking system that can stop the stroller quickly and safely.Wheels and tires: The wheels and tires must be designed to provide stability and maneuverability on various surfaces.Additional Standards.In addition to EN 1888:2018, there are several other EU standards that apply to baby strollers. These include:EN 1466:2014: This standard addresses the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oldable strollers.EN 1078:2012: This standard sets requirements for the flammability of materials used in strollers.EN ISO 23745:2013: This standard provides guidance on the safety of accessory components for strollers, such as carrycots and car seats.Enforcement.The EU member states are responsible for enforcing the EU standards for baby strollers. Products that do not meet these standards may be withdrawn from the market.Importance of Compliance.Compliance with EU standards is essential for the safety of infants and toddlers using baby strollers. These standards ensure that strollers are designed and constructed to minimize the risk of injuries or accidents.中文回答:婴儿推车欧盟标准。

欧盟童车EN1888-2012

欧盟童车EN1888-2012
2020/10/17
EN 1888 : 2012
4.3 测试设备误差
除非另有说明,测试设备的偏差应:
受力
5%
重物
0.5 %
尺寸
0.5mm
时间
1秒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角度
0.5°
4.4.测试条件
测试前﹐车台应当置于室温(23±5°C)条件下放置至少 2 小时。
除非另有 说明,所有测试应在室温(23±10)°C 的条件下进行。
或汽车座或这些的组合体。 卧式推车:由一个车架和一个或多个婴儿兜组成的车辆。 坐式推车:由一个车架和一个或多个坐蔸或汽车座组成的车辆。 停车装置:保持车子在固定位置的装置 束缚系统:束縳小孩于推车之内的系统。 胯部束缚:位于儿童的两腿之间防止其向前滑动的装置。 安全带固定点:适合连接一个儿童安全带附件的装置.
2020/10/17
EN 1888 : 2012
3.专业名词解释 轮式儿童推车:设计用于运载一名或多名儿童、由连接有婴儿兜或坐蔸或汽车座或其组合
体的车架构成的车辆,被推行或拉行时可由人工操控。 婴儿兜:带有竖直的连续侧边和端部,和一个设计供主要在水平状态运载一名或多名儿童
的内部底座的结构。 座兜:供支撑一名或多名儿童,能够或不能够被调节到斜倚或斜躺位置的结构。 汽车座:符合 ECE44要求的 0/0+组儿童束缚系统。 车架:带有用于推行、拉行或操纵的伸长推把的带轮车架,用于容纳或运载婴儿兜或座兜
过中心锁) ,能够通过在操作装置上的动作使其被锁定或释放。 操作装置:锁定机构的一部分,供看护者通过一个或几个明确的动作激活 锁定机构:由一个或多个锁紧装置和一个或多个操作装置组成的元件组件。 自动锁紧装置:当车辆被展开到使用状态时,不需要看护者额外主动的动

EN1888-2018-2

EN1888-2018-2

1 范围(见附录A)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婴儿手推车的附加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这些婴儿手推车是为一个或多个孩子设计的,重量在15公斤以上,每个孩子不超过22公斤。

本欧洲标准与欧洲标准EN 1888-1同时适用,并作为本欧洲标准的补充标准,不能单独使用。

2 引用标准以下文件在本标准中的部分或全部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内容。

对有日期的,适用于本文件。

对于没有日期的,适用引用文件(包括任何修订)的最新版本。

EN1888-1:2018,儿童护理用品-轮式儿童交通工具-第1部分:手推车和婴儿车3 术语和定义就本文件而言,适用EN 1888-1:2018中的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和实验条件4.1 一般要求(见附录B)交通工具应符合EN1888-1的要求。

为了满足本标准的要求,交通工具应按照下面列出的条款和EN 1888-1(见4.2)中给出的顺序进行附加测试。

4.2 实验条件应按EN 1888-1条款的顺序进行试验,本标准的补充试验应与EN 1888-1的有关条款在同一样品上进行。

5 测试设备-测试砝码H测试砝码H是一个直径为(220±5)毫米,高度为(320±5)毫米,质量为(22+0.1/0)KG 的坚硬的圆柱,它的重心在圆柱的中心。

所有的边的半径为(5±1)毫米。

应提供两个固定点,距离底部(160±5)毫米,定位且能彼此围绕圆周运动180°周长(见图1)。

只要不改变重心,质量保持在公差范围内,且测试程序不受影响,测试砝码可以安装附加的手柄便于携带。

图1 –测试砝码H6 机械危险性6.1 约束系统6.1.1 附加的空间需求约束系统应可调节到22公斤的儿童。

如果腰部和胯部的约束可以调节,使试验砝码H符合6.1.2规定的约束系统,则满足此条件。

6.1.2 试验方法调整座位靠背在最竖直的位置。

将测试砝码H置于靠椅背中央的阀座装置中,使其底部边缘与阀座/椅背连接线接触。

各国推车标准要求区别表

各国推车标准要求区别表

72000次
10度1米10次双向 无 >90N 0.34N.m >200N 2min
7.11
20度1.02米3次双向 45.4KG(60S) >67N 0.3N.m >200N 2min
9&程序 VI 12&14
2
7.9
7.13
程序VII
推车标准的区别
加拿大(S0R/85-379) 8大元素/邻苯二甲酸 盐(7种)/基材(总 铅、总镉) 无 英国(BS7409) 8大元素/邻苯二甲 酸盐(7种) /REACH法规 无 澳大利亚(AS/NZS2088)
4
1.18
5点式,肩带宽度≥15mm,腰/胯带 宽度≥20mm。腰带刚性连接,滑移 不超过6mm。
1.11 1.13 2.3
腰带宽度≥25mm,跨带 宽度≥50mm,肩带宽度≥ 15mm,300N,滑移不超 过30mm 振动测试,加速度小于 10M/S
64H,挡块低,比欧标要求低
3.1
10度1米10次双向 50kg+15kg+20kg 8H >70N 0.45N.m >200N 2min
V
5--10mm

V

9.11
140mm(安全带 300mm范围)
5


大于12度 无 小于90度 至少一道锁&一个保 险装置(承受200N) 无宽度要求,各点均 为225N,整体200N, 瞬间(2秒)450N. 滑移不超过15mm 无
15&Q U 7.4
大于12度 大于3000次 小于40mm、综合 小于80mm 二道锁(1/3行 程)
5
非强度3M长1M宽 11.7KG,弯曲小于50MM >90N 0.34N.m

EN1888-2012(E)重点

EN1888-2012(E)重点
使用两夹头固定扣具,两夹头之间的距离为200mm.在靠近夹头的边缘画记号于带子两端,以(500±10)mm/min的速度拉动夹头,拉至100N后停止,将两夹头距离减少到150mm,接着逐渐施力拉到100N就停止,再回复两夹头间的距离到150mm,如此重复测试10次.以最初所做的记号为准,测量两夹头间的距离,此尺寸与原始尺寸200mm之间的差异就是束缚系统(安全带)滑动的距离.
车台适用性
■适用于6个月以上婴儿使用
的车台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条款:
1.车台必须要有一个束缚系
统:且此束缚系统需完全符合束缚系统测试内的相关要求.
2.汽车座椅是需完全相符ECE
44,免除这项要求.
3.如座椅是适用6个月以上婴儿使用,则需标识以下警语:且此警语要标识在显眼位置,在收合及调整车台时要能看见:WARNING:Thisseatunitisnotsuitableforchildrenunder6months.
★按右侧B进行测试时,在施一单独操作动作后,操作装置不可释放(活动)或损坏.
B:针对两个分开或独立的操作装置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当一个操作装置打算是用脚来操作,按右侧C进行测试时,操作装置将能自动咬合.或
★当两个操作装置打算用手来操作,按右侧C进行测试时,两个操作操作都将自动咬合.
C:或有三个分开或独立的操作装置,且至少其中一个操作装置位于受保护的区域以外或需要一个至少50N的力量才可操作它.
★两个连续的动作,执行第二个动作时,须维持第一个动作.
3>.为避免手把上的锁定装置意外松开,当手把打至使用位置时,至少要有一个锁定装置能自动咬合.
4>.车台在进行冲击/路况/举起下压测试后,车台手把上的锁定机构不可释放.
■可伸缩手把:可伸缩的手把上需要设计有卡点或其它装置,避免使用时手把意外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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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婴儿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目录1范围 (3)2参考标准 (3)3名词和定义 (3)4一般性要求和测试条件 (5)4.1样品 (5)4.2测试顺序 (5)4.3最危险情况的原则 (6)4.4公差及测试条件 (6)4.5测试设备 (6)4.5.1测试力量的应用 (6)4.5.2测试荷重 (6)5材料 (10)5.1化学性质 (10)5.2耐燃性 (10)5.3缩率 (10)6结构 (10)6.1一般要求 (10)6.1.1剪力和压力点 (10)6.1.2 8间隙测试 (10)6.1.3边,点,角 (11)6.1.4小部件 (12)6.1.5零件的固定性 (13)6.1.6绳,线和其它窄布 (13)6.1.7提篮和座椅的内里 (13)6.2尺寸 (14)6.2.1提篮最小内部高度 (14)6.2.2座椅背靠的角度及高度 (15)6.2.3适用车台的小孩的年龄 (17)6.3提篮和座椅与车架的固定 (18)6.3.1效能与强度 (18)6.3.2提篮和座在车架上的安装 (18)6.3.3提篮或座椅的慢速释放 (18)7稳定性 (18)7.1要求 (18)7.2测试 (18)7.2.1设备 (18)7.2.2程序 (18)8带旋转座椅的婴儿车 (22)8.1要求 (22)8.2测试方法 (22)9手把强度 (22)9.1要求 (23)9.2测试 (23)9.3手把的动态抵抗力测试 (25)10停车装置 (26)10.1要求 (26)10.2测试程序 (26)10.2.1设备 (26)10.2.2一般测试条件 (26)10.2.3车台在斜面上朝上 (27)10.2.4车台在斜面上朝下 (27)10.2.5车台垂直于斜面 (27)10.2.6轮子的移动测试 (27)10.2.7磨损条件作用 (27)11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 (28)11.1要求 (28)11.2测试 (28)12带提把提篮的纵向稳定性 (29)12.1要求 (29)12.2测试 (29)13提篮和可分离座椅的提把和手把固定点 (29)13.1要求 (29)13.2测试 (29)13.2.1提篮 (29)13.2.2可分离的座椅 (29)14提篮固定装置的强度和耐久性 (29)14.1要求 (29)14.2测试 (29)15束缚系统及扣具 (30)15.1一般性 (30)15.2要求 (30)15.2.1束缚系统 (30)15.2.2安全带固定点 (30)15.3测试 (31)15.3.1束缚系统的有效性 (31)15.3.2束缚系统与座椅的固定 (31)15.3.3扣具的强度 (31)15.3.4调节系统的有效性 (31)15.2.5安全带固定点强度 (32)16轮子强度 (32)16.1要求 (32)16.2测试 (32)17路况测试 (32)17.1要求 (32)17.2测试设备 (32)17.3测试 (33)18车台冲击强度 (34)18.1要求 (35)18.2测试 (35)19标示的耐久性 (36)20塑料包装袋 (36)21产品资讯 (36)21.1一般性 (36)21.2产品的标示 (36)21.3购买资料 (37)21.4使用说明书 (37)22测试报告 (37)附录A把车台保持在路况测试设备上的关节手臂的样图 (39)附录B A-偏差(略)1.范围此标准叙述小孩手推车安全性要求和测试方法及它们的附属件设计为承载一个或多个的小孩.此标准不适用玩具手推车和设计给伤患的小孩使用.任何相关欧洲标准都适用于该产品的其他功能.2.参考标准此标准参考是结合其它条款之参考或没有参考的日期.这些参考标准被引用在内文的适当位置和列举在其后.参考的日期,任何适用此标准的规范只有结合此标准之修正才可做修订.如果是没有参考的日期,参考到最后发布的版本.EN 71-1:1998玩具的安全:第1部份:机械物理性.EN 71-2:1993玩具的安全:第2部份:耐燃性.EN 71-3:1994玩具的安全:第3部份:重金属含量.EN ISO/IEC 17025:2000测试实验室操作的一般标准(ISO/IEC 17025:1999).3.专有名词和定义:3.1轮式婴儿运输工具设计为手动操纵或推动的车台,可承载一个或多个小孩.3.2提篮底部为平面以承载一个或多个处于平躺位置的小孩,四周有连续的围栏.3.3座椅设计为可调或不可调到倾躺位置的结构,可承载一个或多个小孩.3.4车架用手把来操纵或推动的轮式架构,设计可承载提篮和座椅.3.5婴儿车一个车架配合一个或多个提篮的车台.3.6折叠式婴儿车一个车架配合一个或多个座椅的车台.3.7可转换的车台有两种用途:提篮和座椅可相互转换.3.8组合式手推车车架可与提篮、座椅、汽车座椅或其它类似结构组合成多种不同用途的车台.3.9可接触区域(A2)描述了安全要求的乘坐者周围的区域(如图1),汽车座椅上的接触区域是指支撑小孩的上面的内表面.关键词1.座椅2.提篮图1:可接触区域3.10停车装置保持车台处于静止位置的装置.3.11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防止意外折叠的装置.3.12束缚系统把小孩束缚在车台上的装置.3.13腰带环绕小孩腰部的带子.3.14胯部束缚系统(A1)介于小孩两腿之间防止小孩滑出的装置.3.15安全带(A1)附加的束缚装置,包括用来附着在安全带固定点上的腰带和胯带.3.16五点式安全带由胯带、腰带和肩带组成的或绕过肩膀和介于小孩的两腿间的带子组成的装置.3.17置物篮可携带额外荷重的装置.注1这不包括织物部件上的小袋.注2此标准中的“置物篮”也包括购物盘及袋子.3.18安全带固定点(A1)适合儿童安全带的附着点.3.19刹车装置(A2)减慢车台速度的装置.3.20平台(A2)车台上为支撑一个附加小孩处于站立位置的不可缺少的部份.4.一般要求和测试条件:4.1样品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测试须在一个车架上进行.可有多种提篮或座椅放置方式的车台,须符合任何可能的放置的所有适当要求.如果车台可装配一个附加的座椅或制造商建议的座椅,也须符合此要求.(A2)除非另有说明,组合折叠式婴儿车须符合此安规中的全部要求.带有汽车座椅的要在另一个样品上进行测试.汽车座椅须符合ECE 44的规定. 6.1.2中对0类及0+类汽车座椅的要求也要把3.9所定议的接触区域考虑在内.在此安规中,汽车座椅被当作为一个座椅. (A2)4.2测试顺序:参考表格1:表格1—测试的顺序测试顺序, N项目测试1.11.25.36缩率结构2.12.22.32.010.213.27.211.214.215.2停车装置,测试(除10.2.7磨损)手把及手把固定点稳定性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测试提篮及座椅的附件的强度及耐久性束缚系统及扣具3.117.3路况测试3.210.2.7磨损条件作用4.14.24.34.44.04.04.010.111.118.27.116.28.29.2停车装置,要求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要求动态强度稳定性,要求轮子强度带旋转座椅的手推车手把5.16结构(重复)512.219材料(使用独立的样品)带手把的提篮的竖向稳定性警语的耐久性必须根据测试序号(N)完成测试,当二个以上测试有相同的序号则可按任何顺序完成测试.当测试序号(N)有一个0的值,则表明它不需要考虑顺序,可在任何时候进行测试.4.3最危险情况的原则:各测试要在车台处于最危险情况下进行:—提篮或座椅固定在车架的数量及选择;—制造商允许的任何附加座椅的附加部分;—测试荷重A和B在每个承载小孩的位置上的使用(至少一个位置使用—个荷重);—说明书或制造商所允许的乘载额外荷重的置物篮或任何类似设备应放置最大荷重,但不可少于2kg. —任何使用在车台上的附属件;—座椅、手把及任何根据制造说明书或其它制造商批准的可调节的外形或附件的调节.注:最大负重并非总会产生最危险状况.4.4公差和测试条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力的量测须精确到±5%,所有重量须精确到±1%,所有角度须精确到1〓及所有呎寸须精确到±0.5mm.此公差只适用于此测试中的设备.测试前,车台须放置在温度为(23±5)℃的环境下至少2小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测试须在温度为(23±10)℃的环境下进行.(A2)配有打气胎的车台,其轮胎气压须根据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调节. (A2)4.5测试设备4.5.1测试力量的应用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测试力量可由任何使用正常的装置提供.4.5.2测试荷重4.5.2.1一般性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测试荷重须如4.5.2.2,4.5.2.3及4.5.2.4所述.测试时,由于荷重磨损而损坏织物.该损坏于本测试中可忽略.使用重量可忽略的适当工具将损坏减到最小.如座椅损坏不是由磨损产生的则视为结构不合格.4.5. 2 .2测试荷重A测试荷重A是一个直径为(160 ±5) mm,高(300 ±5) mm的硬质圆柱体,重9+0.01/-0kg,重心在其中心.所有边的半径应为(5±1) mm.圆柱体上应有两个固定端点,它们应位于距底部(150 ±2,5) mm处,且在圆柱周长上相互应成180°(见图2)尺寸以毫米制关键词1.半径:(5±1)mm2. 2个固定点图2:荷重A4.5.2.3测试荷重(B)测试荷重B是一个直径为(200 ±5) mm,高(300 ±5) mm的硬质圆柱体,重15+0.01/-0kg,重心在其中心.所有边的半径应为(5±1) mm.圆柱体上应有两个固定端点,它们应位于距底部(150 ±2,5) mm处,且在圆柱周长上相互应成180°(见图3)尺寸以毫米制关键词1半径:(5±1)mm2 2个固定点图3:荷重B4.5.2.4测试荷重C测试荷重C是一块长(600±5)mm,宽(180±5)mm,最小厚度为5mm的硬板,其重量为(9+0.010/-0)kg,中心线位置有一条枢纽线.所有角的半径都应为(15±1)mm(见图4).尺寸以毫米制关键词:1枢纽线图4:荷重C(A1)4.5.2.5测试荷重D测试荷重D由表面抛光的硬质材料构成且总重量为9 ±0.1kg(见图A).公差:呎寸:±2 mm,角度±2 °,角半径如图示为10 ±1 mm.图A—测试荷重D(A1)(A2)4.5.2.6测试荷重E测试荷重F一个直径为230mm的袋子装着沙子共重15kg(如果制造商所推荐的最大重量大于15kg则使用此指定的最大重量.)注:可使用1,45 g/cm3的沙子.4.5.2.7测试荷重F测试荷重F是一个直径为(180 ±5) mm,高(300 ±5) mm的硬质圆柱体,它重13+0.01/-0kg,重心在其中心.所有边的半径应为(5± 1 ) mm.圆柱体上应有两个固定端点,它们应位于距底部(150 ±2,5) mm处,且上圆柱周长上相互应成180°(见图C)关键词1半径(5 ±1) mm2固定端点图C—荷重F4.5.2.7测试荷重G荷重G由两个均等的部份组成,图D中有对其呎寸及公差进行描述.荷重的重量为10kg,其重心在离底部675mm处.重量的公差取决于量测的公差.图D—荷重G这两个部件应用一个硬质条状物把底部和顶部连接起来(见图D)尺寸以毫米制及其公差为(-0.0 / +1.0)该物体应用特定的7,85 g/cm?铁材料做成. (A2)(A3)4.5.3测试球体直径为120mm,重量5KG的表面光滑的坚硬球体. (A3)5材料5.1化学特性在可接触范围内,所有材料的表面,例如零件有亮光漆和涂漆的涂层,染色的材料和纺织品上的染色,可溶性或可溶性混合物之重金属含量不可超过以下值:锑(antimony):60 mg/kg砷(arsenic):25 mg/kg钡(Barium):1000 mg/kg镉(Cadmium):75 mg/kg铬(Chromium):60 mg/kg铅(Lead):90 mg/kg汞(Mercury):60 mg/kg硒(Selenium):500 mg/kg这些测试须根据EN 71-3:1994的4.2节及表2进行.5.2耐燃性织物根据EN 71-2:1993进行测试时,不能产生表面闪火.必须在根据制造商说明水冼此材料之前进行该测试.5.3缩率任何可从结构上拆卸的织物,必须依据制造商说明水洗和晾干2次.可从结构上拆卸的织物,经过测试后,必须能够再装在结构上,且不得有任何破损或者影响其应有的功能. 6.0结构6.1一般要求6.1.1剪力和压力点在可接触的区域内不得有可闭合到小于12 mm的剪力和压力点,除非车台展开使用时或被折叠或看护者在进行调节时(如:脚踏板,背靠,换向手把的调节,等…).可接触的边和末端必须依照6.1.3节制作成圆孤,除非此间隙总小于5 mm.6.1.2间隙测试6.1.2.1要求在可接触的区域内不得有会夹持住小孩手指或皮肤的末端开口的管子,突出物,孔,松的垫圈,速度装置,螺帽或裂缝.a)为了避免手指被圈套住的危险,不能有按照6.1.2.3量测时其宽度大于5 mm及小于12 mm的可接触到的间隙,开口或孔,除非其深度小于10mm.束缚系统上的带扣应在闭合状态下(如在使用中)进行测试.b)为了避免脚被圈套住的危险,不能有按照6.1.2.3量测时其宽度大于25 mm及小于45mm的可接触到的间隙,开口或孔,除非其深度小于10mm.(A2 )此要求也适用于平台及平台和底座之间的区域. (A2)6.1.2.2测试探棒测试探棒由塑胶或其他硬滑材料制成,直径为(5+0/-0.1)mm,(12+0.1/-0)mm,其中一端为一个半球体,该球体可固定在力量量测装置上.另一测试探棒由塑胶或其他硬滑材料制成,直径为(25-0.1)mm,(45+0.1)mm,其中一端为圆锥形(45°角).(见图5)图5探棒样图6.1.2.3测试方法使用(见6.1.2.2)5mm,12mm,25mm,或45mm的合适的探棒并施加以下表2所列的相适合的力量检测6.1.2.1a)及b)中所描述的间隙及开口.表2探棒直径(mm)公差(mm)力(N)5+0/-0.13012+0.1/-0525+0/-0.13045+0.1/-056.1.3边、点和角可接触的区域内的边、点和角,必须符合图6a),图6b)或图6c)的最小半径的要求或如果厚度小于4 mm,至少要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要求:须圆弧;或应折弯,圆弧或螺旋形,如图6d);或应使用塑胶涂物保护或其它适合的方法保护,如图6e)最小半径的要求不适用于小物件如栓、支架和收合钩.可接触区域以外的,边点和角须圆弧且无毛刺.图6:边和角的最小半径6.1.4小物件为了避免小物件的摄取和吸入,零件在没有压缩及无论从任何方向都不能完全装入如图7所示的小物件测试圆筒.尺寸以毫米制图7:小物件测试圆筒可接触区域内的不可分离的零件(也就是设计为不可移动的零件),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之一项要求:a)零件须嵌入到小孩的牙齿或手指抓取不到的地方;或b)当使用EN 71-1:1998中8.4.1.1和8.4.1.2节所描述的设备进行8.4.2.1节中第4,5,6及7段的扭力和拉力测试时,零件必须固定在产品上且不能分离;或c)当使用EN 71-1:1998中8.4.1.1和8.4.1.2节所描述的设备进行8.4.2.1节中第4,5,6及7段的扭力和拉力测试时,被分离的任何零件,在没有压缩及无论从任何方向都不能完全装入如图7所示的小物件测试圆筒.根据其它要求进行测试所分离的零件都不能完全装入小物件测试圆筒.6.1.5机构零件的固定性6.1.5.1要求安全操作不可缺少的任何机构零件,当根据6.1.5.2节进行测试时,它将不能从正常的操作位置上移位或破裂. 注:此要求不适用于需要施力来操作的任何锁、连杆、停车装置和任何使用者操作的其它装置.6.1.5.2测试往任何如6.1.5.1节所述的车台机构零件的任何方向上施力90 N.6.1.6绳子、细线和其它窄的布类在提篮及座椅内用做束缚的绳子、细线和其它窄的布类,当施25 N力时其悬空长度不能超过220 mm.此要求不适用于束缚系统的悬空长度.6.1.7提篮或座椅的内里提篮或座椅的内里如使用塑胶材料,厚度最少要有0.2 mm.提篮或座椅的内里如使用不加塑胶涂层的布类,其绷紧程序不能产生小孩窒息的危险.(A3)6.1.8束缚小孩的纺织部件的附件6.1.8.1要求纺织部件的功能是束缚住小孩,在根据6.1.8.2测试时,测试球不能从车台上跌落.此项需求仅适合于背靠和座椅角度可调到大于150度的带有车篷和伞盖的手推车.6.1.8.2测试放置座椅背靠到最倾斜位置.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把承载小孩的编织部件附上(包括车篷和伞盖的后部分).在15°的斜台上,将车台固定在与水平面45°角的平面上,车台垂直(横向)放置于15°斜台上. (见图G)图G把车台横向放置于测试斜台上.将测试球置于背靠和底座的结合点的中心,将斜台倾斜15度,让球自由滚动.观察测试球是否会滚出车台(前轮抬起45度).在15°斜台上掉转车台,重复上述程序.将车台前轮抬起45度,把车台放置在水平面上重复上述程序. (A3)6.2尺寸6.2.1提篮的最小内部高度6.2.1.1要求提篮内部最小高度应如下(见图8所示):a)内部长度(图8中的“D”) 800 mm的提篮:在距离中心线至少170 mm的区域内(见图8“B”),内部高度(见图8“A”)须大于150 mm;且在提篮侧面和尾端的其它点上的高度(见图8 “C”)须大于100 mm.b)提篮内部长度>800 mm:在距离中心线至少180 mm的区域内(见图8“B”),内部高度(见图8 “A”)须不少于180 mm;且在提篮侧面和尾端的其它点上的高度(见图8 “C”)须大于130 mm.6.2.1.2测试方法在测试荷重C上方40mm处量测内里的长度“D”.提篮内部最小高度的量测应从如图8所示的放置在提篮底部边缘的横杆的最低边缘到放置在制造商供应的或建议的衬垫(21.2.4)上的测试荷重C的最低边缘.图8:提篮内部最小高度的量测尺寸以毫米制.关键词1.横悍的长度须大于提篮的宽度,横截面为25 ×25 mm及其重量为750克2.衬垫3.测试荷重C6.2.2座椅背靠的角度和高度6.2.2.1要求座椅背靠的角度和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背靠和座椅角度(如图9“α”)须大于100〓.--背靠长度必须至少为380 mm.座椅如符合ECE 44则不须符合以上要求.关键词图9:背靠角度的测量1.测试荷重B2.角“α”3.座椅框架6.2.2.2背靠角度的量测如果难测定背靠和座椅的角度,如吊袋式座椅,须使用以下方法:为测定背靠和座椅的角度,把图10所示的装置放在座椅上并将荷重B放在图9所示的底板中央.确保20 mm ×12 mm的可移动的挡块靠着座椅的前边缘并让倾斜板靠着背靠.量测底板和倾斜板之间的角度.图10:背靠角度测量的装置关键词1底板2枢轴孔:直径5mm,钢制枢轴栓直径为5mm ×长度60mm3 30 mm ×12 mm的倾斜板:大于背靠高度4可移动的挡块,用于吊袋式的座椅6.2.2.3背靠高度的量测为测定背靠的高度,量测背靠的顶部边缘至座椅和背靠的交接处之间的距离.如座椅和背靠交接不是很明显时,将图10所示的装置放在座椅上并将荷重B按图9所示放在底板中央.量测背靠顶部至座椅和背靠交接处之间的距离.6.2.3适用车台的小孩的年龄:6.2.3.1要求适合从出生婴儿使用的车台,须包括以下装置:a)符合该标准要求的提篮;或b)符合提篮要求的座椅,座椅背靠角度(如图9中角”α”)按照6.2.3.2可调整到150°或更大;或c)符合CEC44要求的适合从出生婴儿使用的任何座椅.不符合b)或c)的要求的座椅须标上以下警告语:“ WARNING : This seat is not suitabl e for children under 6 months”(此座椅不适合6个月以下的小孩)6.2.3.2量测座椅背靠与座椅之间的角度须根据6.2.2.2节的方法使用图10所示的装置进行量测.6.3提篮和座椅与车架的固定6.3.1效能与强度当根据14.2和18.2进行测试后,提篮或座椅不可脱离车架.6.3.2提篮和座椅在车架上的安装当提篮或座椅按制造说明固定在车架上时,这表明提篮或座椅已正确地放置并锁定在车架上.(A2)6.3.3提篮或座椅的慢速释放.慢速释放是为了避免小孩的重量反作用于提篮或座椅的分离及提篮或座椅的卡合,车台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要求:a)释放把提篮或座椅与底座连接起来的固定装置的最小力应为50牛,或b)至少要有两个连续的动作去释放提篮或座椅或固定装置,在执行第二个动作时必须维持第一个动作,或c)至少要求两个同时独立的动作去释放提篮或座椅或固定装置;d)要求两个独立的动作去释放提篮或座椅.在产品内使用相关的荷重以检测这些要求.6.4防滑小孩站立平台的上表面的设计应采取防滑措施. (A2)7.稳定性7.1要求当根据7.2.2.2,7.2.2.3,7.2.2.4或7.2.2.5节测试后,车台不得翻覆.测试时,任何提篮或座椅的附属部件都不得与车架分离.(A2)带有平台的车台在根据7.2.2.6及17.2进行测试时,车台不得翻覆. (A2)7.2测试7.2.1设备7.2.1.1可倾斜12?的测试平面,覆盖80号的砂纸.7.2.1.2与车台轮轴高度一致的矩形挡块.7.2.2程序7.2.2.1车台的放置把车台放置在倾斜角度为12?的测试平面上,不使用停车装置,首先面向前方,再面向后方,再把车台横向置于斜面上,每次测试时,让位于斜面较低位置上的轮子紧靠着档块(见图11).可旋转的轮子应旋转至最危险的位置.图11:稳定性测试关键词A.测试荷重A:9kgB.测试荷重B:15kg1.合格2.不合格(A2)三角型底座的轮式婴儿车侧面稳定性测试的放置应如下:把车台放置在和水平面形成12°角的测试平面上,不使用刹车装置.穿过前轮和小后轮连接点的线须与斜坡垂直.停止时的位置如图E所示.可旋转轮子不可旋转的轮子图E—三角型车架的放置(A2)7.2.2.2婴儿车的稳定性(适用承载一个小孩):根据7.2.2.1节(见图11)所述,把置有测试荷重A的婴儿车放置在测试平面上.测试荷重须垂直于提篮内,并处于纵向与横向的中心位置.如有必要,可用重量可忽略的楔块阻止测试荷重的移动.7.2.2.3折叠式婴儿车的稳定性(适用承载一个小孩):根据7.2.2.1节(见图11)所述,把置有测试荷重B的折叠式婴儿车放置在测试平面上.如背靠与座椅之间的角度少于150?,测试期间,测试荷重B须与背靠完全接触(见图12).关键词1.测试荷重B2.背靠3.座椅4.重量可忽略的楔块图12—折叠式婴儿车(背靠与座椅角度小于150?)稳定性测试中测试荷重B的放置关键词1.测试荷重B2.倾斜的背靠3.座椅4.座椅底面与背靠之间的连接处5.重心图13:折叠式婴儿车(背靠与座椅角度等于或大于150?)稳定性测试中测试荷重B的放置限制荷重在任何方向上的最大移动为50 mm,除了使用了腰带的上方.每次在测试平面上的测试都须在车台的最危险状态下进行(见4.3).如有必要,可用重量可忽略的楔块阻止测试荷重的移动.7.2.2.4承载多个小孩的车台的稳定性:如果婴儿车设计可承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荷重A,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并根据7.2.2.2节进行测试.如果折叠式婴儿车设计可承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荷重B,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并根据7.2.2.3节进行测试.如果车台设计可承载多个小孩,并且其车架既可配载提篮也可配载座椅,则此种结合须使用4.5.2.2及4.5.2.3节所述呎寸的测试荷重及其放置进行测试.测试的最危险位置的确立须涉及提篮及座椅的结合.注:最危险的稳定条件将发生在车台上的荷重块少于总数量时.如有必要,可用重量可忽略的楔块阻止测试荷重的移动.车台在人行道上的稳定性:根据7.2.2.2,7.2.2.3或7.2.2.4节放置荷重块.让车台面向前方,把前轮放置在地面上,让其后轮放置在离地面高120mm的测试平面上(见图14).关键词1.测试荷重A或B2.力量3.测试平面图14:车台在人行道上的稳定性在手把中心施50牛向下的力.如果是分开的手把,则用一个硬棒连接手把,并向硬棒中心施力.(A2)7.2.2.6带有平台的折叠式婴儿车的稳定性执行此测试时,折叠式婴儿车不应负重.把测试负重G附在平台上使其处于最危险位置.测试块应和硬质条状物一起保持在平台上.让车台直立于地面.在手把中心施50牛力.对于分开的手把,则用一个硬棒连接手把,并向硬棒中心施力. (A2)8.带旋转座椅的车台8.1要求带旋转座椅的车台至少须配有一个自动锁定装置以防止意外旋转.根据8.2节进行测试时,在测试中测试荷重不得从座椅里掉落.8.2测试方法把测试荷重B放置在座椅上.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测试荷重B,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测试荷重块底座边缘须与座椅和背靠之间的连接线接触.此测试荷重除了正常操作安全带来束缚以外不必使用其它束缚.如果没有连接线,则测试荷重须放置在座椅中央.释放锁定装置以允许任何转动,直到自动装置再次咬合.9.手把强度9.1要求可折叠的或换向的手把或独立于车台其它部件的手把,当处于正常使用位置时手把或手把的部件可自动锁定.根据9.2节进行测试后,手把或车台的任何部件都不得有结构的损坏,且车台仍须符合11.1节的要求.(A2)使用转向手把的折叠式婴儿车通过9.3节测试后仍要符合此要求.按9.3节进行测试后,转向手把或可调式手把不应释放或损坏. (A2)(A3)当根据6.2.1.2测试时,假如小躯体探头能通过手把和提篮之间的空隙,头部模拟探头也应能通过.此要求仅仅适合于提篮内部长度大于800毫米的车台.(见EN1888:2003的6.2.1.1节) (A3)根据9.2节进行测试后,手把和车台的任何零件都不能破裂,且车台仍须符合11.1节的要求.9.2测试(A3)9.2.1测试要求a)小躯体测试探头(代表6-9月的婴儿)探头由光滑硬质材料制成,尺寸显示如下图Ha1bc86mm39mm120mma1:胸腔深度b:腿部间隙c:臀部宽度尺寸以毫米制图H—小躯体探头b)头部模拟探头(代表两到三岁的小孩)探头由硬质光滑材料制成,其呎寸如图I所示.图I –探头9.2.2测试程序把车台放置在水平面上,且不使用停车装置.放置稳定性测试(7.2)所使用的测试荷重.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测试荷重,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轮流抬起和放下手把以使后轮及前轮交替抬高(120±10)mm,测试从地面开始起计算并以控制的方式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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