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精简版范文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精简版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4254d2b8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c2.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户贷款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适用于所有提供农户贷款的金融机构和农户。
第二条:贷款资格
农户贷款的资格条件如下:
1. 农户必须是合法的农业经营者;
2. 农户必须具备经营农业的相关技能和经验;
3. 农户必须符合当地农业发展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
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如下:
1. 农户向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金融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农户的资格进行核实;
3. 审批通过后,金融机构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并安排贷款发放。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和期限的规定如下:
1. 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评估进行浮动,但需在法定利率范围内;
2. 贷款期限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
第五条:贷款使用管理
贷款使用管理的要求如下:
1. 农户必须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
2. 农户必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 金融机构有权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第六条:逾期和违约处理
对于逾期和违约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农户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将按照约定的利率收取逾期罚息;
2. 农户严重违约的,金融机构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工作的主体和方式如下:
1. 地方政府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金融机构自行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第八条: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04797a2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9d.png)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泛博农户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平舆玉川村镇银行村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户小额贷款是指我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 每户农户只能由一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 (林)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居住在城关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第三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坚持控制风险、有效发展、循序渐进、适度盈利的原则,努力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
第四条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由客户部门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管理水平、贷款不良率、贷款定价等因素对农户小额贷款审批实行差异管理、动态调整。
第五条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等环节应该依靠客户部门完成,可以借助但不得委托村委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外部组织机构对农户进行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工作。
第六条农户小额贷款用于农户生产、生活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一)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从事工业、商业、建造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职业技术培训、子女教育、医疗、购买耐用消费品、修缮房屋等生活消费。
第七条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0 (含60);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平舆玉川村镇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达到60分以上;(三)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五)品格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ff894d2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d3.png)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提升农村信用社对农户的信贷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xx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和《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社区居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各级经营机构;所称县联社是指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指借款人是指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贷款的农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下简称小额农贷)是指贷款人基于借款人的信誉、资产和还款能力等情况,核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限额,在核定的额度、期限小额农贷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
第六条小额农贷业务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原则,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制度。
第七条小额农贷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小额农贷业务实行客户经理制,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工作效率和方便农户快捷地获得贷款.第九条贷款人对本社社员发放小额农贷,实行贷款优先。
第十条小额农贷业务实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以下简称农贷证)制度,贷款以户为单位,每一农户家庭只允许发放一本贷款证,严禁向同一农户家庭不同成员发放多本贷款证在信用社获得贷款.第十一条小额农贷业务应与创建信用小组、信用村、信用乡(镇)为载体的信用工程相结合,创建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第二章贷款条件与用途第十二条申请小额农贷的农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户口在借款人所在地的营业区域内,有固定住所; (二)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婚的,所在地的营业区域内借款人必须有个人独立的固定住所);(三)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四)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资信良好;(五)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六)贷款人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完整版)农村信用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村信用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a388490a76e58fafbb0034b.png)
农村信用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以下简称农户贷款)是指县级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法人机构)向服务辖区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
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并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
第四条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严禁向未评定信用等级的申请人发放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
评级结果是对客户准入退出、核定授信额度、利率定价等的重要依据。
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AAA、AA、A、B四个等级。
主要参考以下因素确定:(一)借款人基本情况;(二)生产经营状况;(三)社会信誉状况;(四)年净收入;(五)资产负债状况、家庭财产状况;(六)自有资金情况;(七)贷款本息偿还情况。
各级别的细化标准由各法人机构确定,对B级客户不得办理新增信用和保证担保授信业务。
第五条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担保人详细讲解合同条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做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包括文字、图片或影像等资料。
第二章贷款条件、种类、期限、额度、利率及还款方式第六条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5年;以保值性较高的抵质押财产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户籍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原则上在法人机构服务辖区内;(三)贷款用途真实、明确、合法;(四)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申请保证贷款的,自有资金(包括自身存款、已投入资金等,下同)与申请贷款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40%;申请抵押贷款的,自有资金与申请贷款金额的比例占比不得低于30%;生产周期较长的项目要提高自有资金比例。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简版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简版](https://img.taocdn.com/s3/m/19e6bc30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05.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一、引言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是指针对农户的贷款管理制度和政策,旨在规范农户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和还款等环节,为农民提供更加便利和优惠的贷款服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申请条件1. 农户必须具备合法的耕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的土地证明材料;2. 农户需持有有效的农业户口;3. 农户必须具有稳定的经营范围和经济来源;4. 农户需提供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和还款计划等。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1. 贷款额度根据农户的经营规模和还款能力确定,最高额度不超过其经营规模的80%;2.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至3年,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和贷款用途可以适当延长。
四、利率政策1. 农户贷款采用浮动利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2. 利率根据农户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贷款审批流程1. 农户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2. 初审通过后,将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验证农户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查,相关部门将做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4. 农户被批准贷款后,需签订贷款合同和相关协议。
六、贷款发放和还款1. 贷款发放前,农户需要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或抵押物;2. 贷款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根据农户的经营需要分期发放;3. 还款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等合理还款方式;4. 在还款过程中,农户可根据经营情况申请还款方式的调整。
七、贷款管理与监督1. 相关部门将对农户贷款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确保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2. 农户需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归还贷款本息;3. 对于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政策支持1. 政府将加大对农户贷款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贴息和优惠政策;2. 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户,将给予贷款担保费的减免或贷款利率的优惠。
九、风险控制措施1. 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避免潜在的风险;2. 农户贷款过程中,将加强对农户的贷后跟踪和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还款风险。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1d7b5a2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7d.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户贷款业务,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贷款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二、贷款条件农户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 18 周岁(含)以上,65 周岁(含)以下。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
7、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用途农户贷款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等。
3、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的资金需求。
4、农村建房、装修等生活消费。
5、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用途:1、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2、股本权益性投资。
3、房地产开发。
4、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用途。
四、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1、贷款额度农户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水平、贷款用途、担保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情况下,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 5 万元,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 50 万元。
2、贷款期限农户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和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生产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生活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5 年。
3、贷款利率农户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适当浮动。
五、贷款担保农户贷款可以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一)2024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一)2024](https://img.taocdn.com/s3/m/f7d1e615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15.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农户贷款是指农村居民向银行、信用社、农村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借款以解决农业生产、农村经营和个人生活需求的行为。
为了规范和统一农户贷款管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制定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展开,分别是:借款资格要求、贷款申请流程、贷款审批标准、贷款利率与还款方式、贷款管理机制。
正文内容:一、借款资格要求1. 农户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合法的农户身份,包括有完整的农户户口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等相关证件。
2. 借款人应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主要以农业生产、农村经营和其他合法收入为主。
3. 借款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逾期还款、拖欠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贷款申请流程1.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2. 金融机构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包括借款人的资格审核、还款能力分析等。
3.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提供担保物或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并签订借款合同。
4. 金融机构进行终审并决定是否放款,放款后通知借款人进行相关手续。
三、贷款审批标准1. 金融机构将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贷款金额将根据借款人需求以及金融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来确定,同时也会考虑担保物的价值情况。
3. 借款期限将根据借款人需求以及贷款用途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年。
四、贷款利率与还款方式1. 贷款利率将根据市场利率和政策规定来确定,金融机构应公示贷款利率并告知借款人。
2. 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或按月付息,具体还款方式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
五、贷款管理机制1. 金融机构应及时更新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包括还款情况、担保物情况等,以确保贷款风险的及时掌握和处理。
2.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金融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催收、拍卖担保物等。
总结: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有助于规范和统一农户贷款行为,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67ef381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40.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三农”业务发展,规范农户贷款行为,提高农户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某某某某银行信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户贷款是指某某某某对农户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发放的用于农户生产经营、个人消费发放的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和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林)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联保体是指联保小组内各成员的总称。
联保小组内各成员叫联保体成员。
信贷员包括客户经理。
第四条农户贷款实行逐级授权制度。
县级联社根据授权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各基层社实际,对基层社进行转授权。
各基层社在授权-1-范围内审批办理农户贷款。
第五条农户贷款实行审贷岗位分离制度,县级联社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基层社实行审贷岗位分离,具体设臵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审核岗。
第六条农户贷款实行面谈面签制度,确保贷款真实用途,原则上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如以现金支付,应有支付说明。
第二章农户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第七条申请农户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含60周岁)以下,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农村家庭的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
(三)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四)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9ef74e2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1a.png)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12]50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国有商业银⾏、股份制商业银⾏,邮政储蓄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各省级农村信⽤联社:现将《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农村⾦融机构遵照执⾏,其他银⾏业⾦融机构参照执⾏。
请各银监局将本《管理办法》转发⾄辖内城市商业银⾏、农村商业银⾏、农村合作银⾏、农村信⽤社、村镇银⾏和外资法⼈银⾏。
2012年9⽉17⽇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提⾼银⾏业⾦融机构⽀农服务⽔平,规范农户贷款业务⾏为,加强农户贷款风险管控,促进农户贷款稳健发展,依据《中华⼈民共和国银⾏业监督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银⾏业⾦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于⽣产经营、⽣活消费等⽤途的本外币贷款。
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和农村个体⼯商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于开办农户贷款业务的农村⾦融机构。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依照本办法对农户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章管理架构与政策第五条农村⾦融机构应当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本着“平等透明、规范⾼效、风险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发展农户贷款业务,制定农户贷款发展战略,积极创新产品,建⽴专门的风险管理与考核激励机制,加⼤营销⼒度,不断扩⼤授信覆盖⾯,提⾼农户贷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农村⾦融机构应当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产业发展与市场研究,了解发掘农户信贷需求,创新抵押担保⽅式,积极开发适合农户需求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展农村⾦融消费者教育。
第七条农村⾦融机构应当结合⾃⾝特点、风险管控要求及农户服务需求,形成营销职能完善、管理控制严密、⽀持保障有⼒的农户贷款全流程管理架构。
具备条件的机构可以实⾏条线管理或事业部制架构。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5af2872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a8.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农户贷款是指农村居民向银行申请的用于投资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组织和农村企业等方面的借款。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户贷款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的青睐和需要。
然而,农户贷款涉及到许多风险,如何管理好农户贷款成为各个银行面临的难题。
本文拟就农户贷款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期对农户贷款管理工作有所促进。
二、农户贷款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健全贷前审查程序1. 严格把关贷款对象资质。
农户贷款管理卡农户应当具备法定身份、经济稳定、有投资意愿、可持续发展等基本条件。
2. 严格把关贷款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因为农业投资的特殊性,农户贷款管理要求对借款人所选项目的市场需求、技术先进程度、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估。
(二)完善贷后跟踪监管机制银行应对贷款项目的管理进行全程管控和全面跟踪,及时了解项目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动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三)正确界定违约责任农户贷款管理中,银行应当对违约责任做出情况具体的界定,明确权利和义务。
遇到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而致银行损失的情况,银行应能迅速处理。
(四)贷款利率的合理定价农户贷款管理的利率问题应当重视,贷款利率的确定应当根据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市场利率等进行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在保证农户利益的同时,银行也能实现合理的商业收益。
三、农户贷款管理的具体做法(一)建立农村信贷风险分析体系搭建完整的风险因素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风险种类,对农户借款人的信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完善贷款审批程序农户贷款管理中,要细化审批程序,做到审批过程规范化、流程化、程序化等。
银行要科学制定审批流程和标准,并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决策错误和违规行为。
(三)严格贷后管理银行应建立全面贷后管理体系,及时收集、分析贷款项目的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状况,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和借款人的可持续发展。
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规定
![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add4225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2a.png)
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村镇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试行等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户小额贷款是指我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林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居住在城关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第三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坚持控制风险、有效发展、循序渐进、适度盈利的原则,努力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第四条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由客户部门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管理水平、贷款不良率、贷款定价等因素对农户小额贷款审批实行差异管理、动态调整;第五条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等环节应该依靠客户部门完成,可以借助但不得委托村委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外部组织机构对农户进行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工作;第二章贷款用途和准入条件第六条农户小额贷款用于农户生产、生活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一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二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三职业技术培训、子女教育、医疗、购买耐用消费品、修缮房屋等生活消费;第七条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0含60;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二根据村镇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三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五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根据村镇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户,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归为良好级:一采用合法、足值房地产抵押,且所抵押房地产位置处于市县城区或重点镇、不易贬值、变现能力强的客户;二信用等级AAA级含以上的大中型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或从事订单农业,由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大中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的客户;三由我行认可的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客户;第九条严禁对以下客户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一有骗套取银行信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或记录的;二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三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四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业务的;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第十条农户小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我行应根据客户的信贷需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贷款额度,但单户最高授信额度应控制在贷款期间该农户家庭总收入的50%以内;第十一条农户小额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临时性、短期周转资金需要,具体用款方式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决定;第十二条农户小额贷款期限应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收入情况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但对从事林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延至5年;第十三条因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市场出现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经批准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后贷款形态要相应调整为关注类;短期贷款展期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第十四条农户小额贷款定价坚持收益覆盖资金成本、信贷成本、管理成本、税负成本、资本成本、目标利润的原则;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我行可根据当地资金供求和同业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第十五条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农户小额贷款,可采取固定利率贷款执行约定的利率直至贷款到期日或浮动利率方式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约定的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贷款执行利率;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采取浮动利率方式;第十六条还款方式;一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贷款,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二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等分期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批次应根据客户现金流量特点确定,最长可按每6个月进行分期还款;第十七条对诚信守约客户,可以采取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担保放宽等激励政策;对违约失信客户,在内部建立黑名单,进行信息通报;对于信用环境恶化的地区,实施区域禁入政策;第四章担保方式第十八条农户小额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类;担保贷款采取村镇银行“三农”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担保方式,具体包括:一保证担保方式;包括法人客户、信用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多户联保等保证担保;二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房地产、交通运输工具、大中型农机具、荒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抵押担保;三质押担保方式;包括贵金属、存单、债券、仓单等质押担保;第十九条借款人可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联保小组申请贷款,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采用多户联保担保方式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联保小组成员不低于3户;二联保小组成员间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虽为直系亲属但成员间已单独建立家庭且家庭财产能够有效区分;三联保小组成员的居所应相对集中;第二十条采用多户联保担保方式的,每个借款人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成员出现逾期贷款的,在逾期贷款清偿前停止对该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发放新的贷款;第二十一条鼓励将多户联保担保方式应用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借款人:一根据村镇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良好级含以上;二我行确定的信用村内村民;三建立了风险基金等增信机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社员;四借款人以家庭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向联保小组内其他成员提供反担保的;第二十二条对自然人保证人,在重点审查其担保能力基础上,可不进行信用等级测评;第二十三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客户,可办理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信用贷款:一根据村镇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优秀级;二在金融机构有2次以上完整还清贷款的历史记录,且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良好级含以上;三建立了风险基金等增信机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我行确定的信用村内社员、村民,且根据村镇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良好级含以上;四与信用等级AAA级含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或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的大中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签订了收购协议,从事订单农业的农户;首次信用贷款后,诚信守约、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客户再次申请贷款时,可将其信用贷款额度最高提至3万元;第二十四条积极引导借款人投保农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贷款和保险“双单作业”;第五章贷款程序和贷后管理第一节基本流程第二十五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流程执行村镇银行“三农”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后管理、信用收回;第二十六条信贷业务审批流程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审批流程为:客户申请,客户经理调查,客户部门负责人或网点负责人,下同签字同意后,审查岗审查,交有权审批人审批;第二十七条农户小额贷款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自贷款申请资料完备之日起,老客户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客户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不在我行营业机构覆盖范围的乡镇、边远地区等,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时间;第二节贷款申请与受理第二十八条客户应填写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向客户部门营业网点提出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客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二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抵押物的权属证明,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三贷款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客户部门营业网点收到申请资料后,初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基本条件;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第三节贷款调查第二十九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须采取双人实地调查方式;客户经理要与客户进行面谈,并通过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等有关途径,认真核实客户信用记录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有条件的,还可借助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老”诚信评议小组老支书、老村长、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等组织对农户进行贷前调查;对于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主要调查以下内容:一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二客户基本情况,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财产状况、信用记录必要时可延伸查询配偶的信用记录;三客户经营管理能力、生产经营状况、借款期内现金流;四借款用途是否合法;五客户还款能力和意愿;六核实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意愿、实地调查抵押物的产权归属、地理位置、变现能力等情况,质押财产的权属和真实性;第三十条客户经理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村镇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提出调查结论,明确拟提供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要素;第三十一条我行客户部门审批权限内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客户经理签字后将有关信贷资料移送客户部门营业网点负责人签字认可,再将有关信贷资料移送审查岗审查;第三十二条调查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客户部门营业网点负责人同意可终止信贷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第四节贷款审查、审批第三十三条审查岗负责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审查,在对信贷基本要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信贷政策、信贷风险等方面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后,就是否同意贷款以及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提出明确意见,并移送有权审批人审批;第三十四条审查岗对客户部门营业网点移交的信贷资料不全、调查内容不完整、不清晰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可要求补充完善;对不符合国家政策、银行信贷政策的,可终止信贷业务办理程序,将有关材料及时退客户部门营业网点;第三十五条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调查、审查结论等因素审批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事项;对审批不同意贷款的,签署意见后退回审查部门,由调查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第五节用信管理第三十六条经审批同意后,客户部门或营业网点根据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借款合同;第三十七条抵质押登记;采用抵押、质押贷款方式的,在贷款发放前,应办妥抵押登记、出质止付等相关手续;第三十八条贷款发放;客户部门或网点负责人审核担保落实等情况后,客户经理填制借据;放款审核岗审核无误,签发放款通知单,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核签字后,送交柜面人员办理账务处理;第六节贷后管理第三十九条积极发挥村委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组织以及协贷员在组织农民生产经营、贷款资金监管、引导农民按时还款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贷后管理组织化程度,尽可能降低成本;第四十条贷后管理应坚持有效性原则,综合考虑还款方式、检查成本确定检查频率;管户客户经理要积极利用信息科技手段,采取实地检查、电话访谈、检查还款交易记录等多种方式对贷款进行检查;第四十一条农户小额贷款不实行首次跟踪检查,管户客户经理可按还款方式不同采用不同的检查方式:一对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等分期还款方式的,实行逾期催收检查制度;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贷款,及时进行催收;二对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检查;第四十二条管户客户经理贷后检查回访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重点检查借款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是否存在私贷公用、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等违规问题;二借款人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生产经营、财产状况是否正常,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三借款人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四担保人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贷后检查回访发现有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事项的、应及时补充担保物或增加担保人、提前收回贷款、终止用信等经济及法律措施控制风险;第四十三条客户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辖内农户小额贷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交叉检查,交叉检查方式和检查面由本行自行确定;第四十四条风险经理通过定期检查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与客户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控制辖内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对监测、检查中发现风险或违规线索的,风险经理可以延伸至客户进行实地检查;第四十五条风险经理监测和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信贷制度执行情况;如信贷业务合规合法性,客户经理贷后管理情况,信贷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违规责任人落实和处理情况等;二业务风险状况;如经营单位信贷业务运行情况、客户风险变化情况,新发生不良贷款情况及处置情况等;第四十六条贷款到期前,客户经理应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对到期尚未归还的农户小额贷款,客户经理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客户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列入逾期催收管理,及时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在地方政府、专业合作社、信用村等机构协助清收贷款仍无效后,应按规定及时提起诉讼;第六章经办机构、客户经理管理第四十七条从事农户小额贷款的信贷人员应热爱农村金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专业素质;客户经理的岗位应相对稳定,对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岗位或离岗的,要在明确接管双方责权利的前提下,落实专人接管其管理的贷款;第四十八条我行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对从事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客户经理,建立持证上岗、授权营销和等级管理制度;要按照客户经理的个人品德、业务素质、风险控制能力、所管理贷款质量等情况,确定每名客户经理所管理的贷款户数和金额,授予客户经理不同级别,并根据客户经理经手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量、贷款质量、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实时动态调整;第四十九条客户经理应把向借款农户进行信用观念、风险意识、贷款申请条件、程序、理财基本知识等教育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强化借款人的诚信意识,引导借款人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重视个人信用记录的良好风尚;有条件的,还可以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派出技术人员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第七章激励约束机制第五十条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各环节具体承办人为相应环节的责任人;第五十一条农户小额贷款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贷款数量、质量挂钩”的“三包一挂”制度;第五十二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责任追究实行违规责任和风险责任双重责任追究管理;第五十三条违规责任是指信贷人员在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应承担的责任;违规贷款主要包括顶名、冒名贷款、虚假贷款、私贷公用、以贷谋私、多人承贷一人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我行贷款条件的贷款;违规责任追究执行村镇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第五十四条风险责任是指信贷人员对经手指调查、审查、审批、经营或贷后管理,下同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超过风险控制目标时应承担的责任;经手信贷业务风险状况保持在风险控制目标以内的,不追究信贷人员的风险责任;对超出风险控制目标的风险责任进行追究;农户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目标为到期贷款收回率不低于95%,当年新发放贷款不良率按余额计算控制在2%以内;第五十五条因下列原因造成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的,该笔贷款不纳入信贷人员的风险责任管理:一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对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客户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死亡,或因此而丧失收入来源或收入不足清偿贷款;三经我行审查认定的其他情况;第八章其他管理第五十六条农户小额贷款要按我行相关规定足额提取损失准备金、及时核销呆账;第五十七条农户小额贷款在相应会计科目中核算;第五十八条农户小额贷款的信贷档案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调查审批表、村镇银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测分表、借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保证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借款凭证、借款合同;联保小组贷款方式的信贷档案资料,应以小组为单位装订;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村镇银行解释、修订;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户贷产品管理办法
![农户贷产品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727acc5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4a.png)
附件农户贷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依据为提升我行支农服务水平,规范农户贷款业务行为,加强农户贷款风险管控,促进农户贷款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定义本办法所称农户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条三农金融部(一)负责农户贷的产品研发及优化、方案和流程设计、日常运营监控、客服投诉工单处理等。
(二)负责做好产品的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并持续关注风险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四条业务部门(一)负责农户贷的业务拓展,包括但不限于外部合作渠道的接入和管理、批量获取客户名单等;负责农户贷的市场营销活动制定、活动宣传、推广和营销结果的分析总结。
(二)负责农户贷业务进件的申请受理和贷前调查。
包括但不限于贷前尽调、材料收集、材料真实性核查,初审并报有权人审查、审批。
(三)负责农户贷保证人的尽职调查,落实担保手续、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四)作为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负责农户贷的贷后管理、用途凭证收集等。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一)负责农户贷产品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及全过程风险管理。
(二)负责农户贷产品风险策略的制定、风险模型的开发及管理。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线上进件农户贷业务的准入,批量客户名单预授信核定。
(四)负责线下进件农户贷业务审批后的名单导入、放款及额度管理。
(五)负责农户贷业务的贷后预警监控及贷后管理。
(六)负责贷款催收与不良清收等工作。
第六条信息科技部、大数据研发中心(一)负责农户贷系统的开发、测试和部署上线。
(二)负责根据业务需求,对系统参数及功能进行相关的配置和调整。
(三)负责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4b5a97d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1a.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户贷款管理,保障金融机构利益,推动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信用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农户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贷款、经营贷款、消费贷款等。
第三条农户贷款是指向农户提供的贷款,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农村经营者、农村居民等。
第四条农户贷款管理应当坚持以风险管理为中心,做好预防、控制风险措施。
第五条农户贷款应当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引导和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第六条农户贷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保障农户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户贷款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信贷业务规范,确保农户贷款工作的规范、有序和平稳运作。
第二章农户资格审核第八条金融机构在实行农户贷款前,必须对农户进行资格审核。
第九条农户资格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农户基本情况:农户姓名、年龄、户籍、家庭人口、稳定收入来源等。
(二)经济状况:资产、负债、借款需求、担保措施等。
(三)信用状况: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
(四)其他信息:农户的其他相关信息等。
第十条农户资格审核可采取以下方式:(一)线下审核:金融机构员工上门调查并了解农户情况。
(二)线上审核: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获取农户信息,进行客观分析。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审核结果综合评估并确定是否发放贷款,对未通过审核的农户应当及时告知,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贷款管理第十二条农户贷款应当立足于农业生产和社会保障,以实际需求为基础,控制风险,防范金融风险。
第十三条农户贷款应当坚持“责任、充足、适合、合规”的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贷款利率、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方面考虑农户实际需要和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农户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按期归还贷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还款,应当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并经过双方协商确定适当的还款方案。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2807215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2a.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完善财政扶贫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户贷款指银行、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村能源、农村旅游及其他农村特色经济活动的合法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的以农作物、林木、果品、水产、养殖的活体及其产品、机械设备、场地房屋等在农村地区具有价值的动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
第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完善农户贷款管理标准与规范。
同时,加强财政扶持,落实保险保障机制,完善社会资本支持,增加贷款担保形式等方式,保障农户贷款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农户经营特点和贷款项目,合理制定贷款额度、利率、担保方式等,为农户提供优惠、合理的贷款服务。
第二章农户贷款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农户贷款申请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明确贷款用途和贷款偿还期限等。
第六条农户应当提交本人及担保人的件、贷款用途、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且保证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收到农户贷款申请后,认真核实申请材料和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制定详细的审批流程,及时处理农户贷款申请。
同时,可适当设置信用额度,降低贷款申请门槛,方便农户的贷款申请。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农户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对农户提供的质押物进行评估并同时办理担保手续。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审批中切实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提高风险控制能力,防范信贷风险。
第三章农户贷款管理和催收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在贷款发放前与农户明确贷款用途、偿还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签订贷款合同,并将相关事宜向农户进行充分明确、详尽的告知。
第十一条农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有关手续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农户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后管理职责和流程。
同时,加强对农户经营情况和贷款偿还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开展农户走访和催收工作,并对贷款偿还情况不良的农户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分类管理。
2023修正版《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农户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640dd57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16.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一、概述《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农户贷款行为,保障农户贷款利益,促进农业发展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农户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申请条件1. 农户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具备法定经营资格的农户;2. 农户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业经营证明材料;3. 农户贷款申请人的借款目的必须与农业生产相关。
三、审批程序1. 农户贷款申请人向农业银行提出农户贷款申请;2. 农户贷款申请经农业银行初步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农户的真实情况;3. 根据踏勘报告和相关材料,农业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政策的农户,批准贷款;4. 农户贷款申请经农业银行批准后,农户需要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借款人的权利义务;5. 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将贷款发放到农户指定的账户。
四、贷款管理1. 农户必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2. 农户贷款使用必须符合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3. 农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农产品和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4. 农户贷款出现逾期情况,将视情况采取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方式催收、上门催收等;5. 农户贷款出现严重违约情况,农业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惩措施1. 农户按期还款,并经农业银行评定为良好还款记录的,可以获得优惠利率和更高的贷款额度;2. 农户出现逾期还款,农业银行将计算逾期利息,并记录在农户信用档案中;3. 农户严重违约或恶意逃避还款的,农业银行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并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后续贷款申请。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农业银行所有。
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8d9d4e276c66137ef061912.png)
ⅩⅩ市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意识,规范农户互保和农户互保“一证通”贷款业务,根据《ⅩⅩ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ⅩⅩ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和《ⅩⅩ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结合ⅩⅩ联社实际情况,经联社贷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借款人条件及贷款用途第一条申请农户贷款(包括农户保证贷款、农户互保贷款、农场职工联保贷款、农户保证“一证通”贷款、农户互保“一证通”贷款、农场职工联保“一证通”贷款等)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60周岁(含)以内,特殊情况下经联社批准后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身份证件。
(二)办理贷款的农户必须是经信用等级评定为2A级良好户及以上农户;1A级农户和B及农户不得发放互保及互保“一证通”贷款。
“一证通”贷款要与农户事先约定,信用社有权根据年度内农户家庭资产、负债、用信及信用等级变化等情况,进行额度修正,或有权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收回贷款;“一证通”贷款每次申请提款时,须填写《提款申请书》,并由风险监管员对借款人本人进行影像声记录采集,并监督支付款项。
(三)农户保证贷款的担保人必须为2A或3A级农户,借款人的借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授信额度。
(四)农村家庭的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
原则上每户家庭中只对一个自然人发放农户贷款。
(五)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六)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借款人从事种植业的,必须拥有以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可耕种的土地,未来可持续生产经营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从事养殖业等生产经营的,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未来可持续生产经营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从事特种行业的,须具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农户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6919b8b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23.png)
农户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户贷款管理,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金融机构对农户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农户贷款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第四条农户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第五条申请农户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稳定的农业生产经营项目;(三)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四)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第三章贷款程序第六条农户申请贷款,应向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建立农户贷款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权限。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审批农户贷款时,应对农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章贷款额度与期限第九条农户贷款额度应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
第十条农户贷款期限应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资金周转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章贷款利率与费用第十一条农户贷款利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在办理农户贷款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六章贷款使用与监督第十三条农户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农户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章风险管理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户贷款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十六条农户贷款出现逾期或违约时,金融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依法追回贷款。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示例性质的,实际的农户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应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95066f5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da.png)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水平,规范农户贷款业务行为,加强农户贷款风险管控,促进农户贷款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办农户贷款业务的农村金融机构。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依照本办法对农户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架构与政策第五条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本着“平等透明、规范高效、风险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发展农户贷款业务,制定农户贷款发展战略,积极创新产品,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与考核激励机制,加大营销力度,不断扩大授信覆盖面,提高农户贷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产业发展与市场研究,了解发掘农户信贷需求,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积极开发适合农户需求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消费者教育。
第七条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特点、风险管控要求及农户服务需求,形成营销职能完善、管理控制严密、支持保障有力的农户贷款全流程管理架构。
具备条件的机构可以实行条线管理或事业部制架构。
第八条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包括建档、营销、受理、调查、评级、授信、审批、放款、贷后管理与动态调整等内容的农户贷款管理流程。
针对不同的农户贷款产品,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流程。
对于农户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可以简化合并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农户贷款可以按照“逐笔申请、逐笔审批发放”的模式进行管理;对当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贷款,可以适当采取批量授信、快速审批模式进行管理。
第九条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岗位设计,围绕受理、授信、用信、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科学合理设置前、中、后台岗位,实行前后台分离,确保职责清晰、制约有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序号
出题范围编号
试题类别
试题
答案
1
23
农户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 )、( )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生产经营、生活消费
2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特点、风险管控要求及农户服务需求,形成营销职能完善、管理控制严密、支持保障有力的农户贷款( )。
全流程管理架构
A.分期还本付息
B.分期还息到期还本等方式
C.一年期以上贷款采用到期利随本清方式
D.没有明确具体规定
AB
10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汇集更新客户信息及贷款情况,确保农户贷款档案资料的()。
A.完整性 B.有效性 C.准确性 D.连续性
ABD
11
23
与贷款农户进行面谈时,面谈记录包括( )。
A.文字B.图片
C.调查报告 D.影像
ABD
12
23
有效借助( )等社会力量,能准确了解借款人情况及经营风险。
A.村委会B.德高望重的村民
C.经营共同体带头人
D.当地知识分子和学生
ABC
13
23
农村金融机构( )部门应当对分支机构贷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A.业务管理 B.风险管理
C.合规 D.审计
BD
D
2
23
农村金融机构贷后管理中应当着重排查防范假名、冒名、借名贷款,包括建立贷款本息独立对账制度、不定期重点检(抽)查制度以及至少()年一次的全面交叉核查制度。
A.半
C
3
23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自哪年起起施行:
年12月31日
年1月1日
年3月1日
年6月1日
B
4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制订鼓励农户贷款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以( )为基础的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加强农户贷款( )能力,控制农户贷款风险水平。
增信
7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贷款( )、( )和( )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综合还款能力
8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借款人合理的( )机制,合理确定农户贷款还款方式。
收入偿债比例控制
审贷与放贷
17
23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通过( )或( )等方式,核查贷款使用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账户分析、现场调查
18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贷后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明确( )检查期限,采取( )、电话访谈、( )等多种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3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岗位设计,围绕受理、( )、( )、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科学合理设置前、中、后台岗位,实行前后台分离,确保职责清晰、制约有效。
授信、用信
4
23
农户贷款以( )为单位申请发放,并明确( )为借款人,借款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户、一名家庭成员
5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坚持( )的市场定位。
A.起诉 B.借新还旧 C.协议重组 D.核销
D
28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包含农户贷款业务在内的尽职免责制度、( )和容忍度机制。
A.激励约束制度
B.分工明确制度
C.绩效薪酬制度
D.违法违规处罚制度
D
29
23
贷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发放时,必须将款项转入指定的( )结算账户。
A.借款人 B.担保人
C.贷款人 D.交易对手
A.授信限额 B.授信期限
C.贷款利率 D.还款方式
ABC
A.简化流程 B.精简岗位
C.明确岗位 D.优化岗位设计
D
21
23
农户贷款以( )为单位申请发放。
A.个人 B.联保农户
C.户 D.村
C
22
23
农户贷款须明确一名家庭成员为借款人,借款人应当为(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A.年满18周岁
B.年龄不超过60周岁
C.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D.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按合同约定收息
B.预收利息
C.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D.搭售金融产品
BCD
5
23
农户申请贷款时必须有以下之一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辖区内。( )
A.户籍所在地、
B.固定住所
C.固定经营场所
D.经常居住地
ABC
6
23
按照用途分类,农户贷款分为( )
A.农户固定资产贷款
B.农户流动资金贷款
C.农户生产经营贷款
A.收入调整收益
B.成本调整收益
C.风险调整收益
D.盈利调整收益
C
5
23
依照《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对农户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是( )。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银行业协会
C.中国银监会
D政府农业管理职能部门
C
6
23
针对不同的农户贷款产品,可以采取( )的管理流程。
A.统一 B.差异化
C.全流程 D.扁平化
B.审慎经营
C.风险可控
D.互惠互利
CD
3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农户贷款发展战略,积极创新产品,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与考核激励机制,加大营销力度,不断扩大授信覆盖面,提高农户贷款的( )
A.优惠性 B.可得性
C.便利性D.安全性
BCD
4
23
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户贷款业务应当维护借款人权益,严禁向借款人( )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A.审贷与放贷
B.调查与审查
C.调查与审批
D.审查和审批分离
A
13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制度,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以及抵质押担保情况,及时发现借款人、担保人的潜在风险并发出预警提示,采取增加抵质押担保、调整授信额度、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并作为与其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独立审批、逐级差别化
14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逐步推行专业化的( ),可以根据产品特点,采取批量授信、在线审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农户贷款审贷机制
15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在办结时限以前将贷款审批结果( )、( )告知借款人。
及时、主动
16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遵循( )分离的原则,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对满足约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15
23
农村金融机构要建立优质农户与诚信客户正向激励制度,对按期还款、信用良好的借款人采取( )方式,促进信用环境不断改善。
A.优惠利率B.利息返还
C.信用累积奖励D.以上皆是
D
16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 )的原则对农户贷款业务财务收支实施管理,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财务单独核算。
A.谁收益谁负责
B.风险可控
首贷、实地检查、检查结算账户交易记录
19
23
农村金融机构( )、( )应当对分支机构贷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
20
23
农户贷款展期最高列入( )进行管理。
关注类
序号
出题范围编号
试题类别
试题
答案
1
23
原则上一年期以上贷款不得采用以下哪种方式:
A.按季结息 B.分期还本
C.到期还本
D.到期利随本清方式
D.农户消费贷款
CD
7
23
农户消费贷款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
A.自身生活消费,
B.家庭生活消费,
C.医疗需要的贷款
D.学习需要的贷款
ABCD
8
23
农户贷款种类按信用形式分类,分为( )。
A.信用贷款
B.保证贷款
C.抵押贷款
D.组合担保方式贷款。
ABCD
9
23
根据贷款种类、期限及借款人现金流情况,农户贷款还款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 )
A
序号
出题范围编号
试题类别
试题
答案
1
23
以下哪些属于《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中所称的农户范畴。( )
A.长期居住在乡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
B.暂时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
C.国有农场的职工
D.农村个体工商户
ACD
2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本着( )的原则,积极发展农户贷款业务。
A.平等自愿
C.支持保障有力
D.信息传递迅速
ABC
16
23
农村金融机构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当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 )进行评价,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A.借款人基本情况
B.信用状况
C.风险 D.收益
BCD
17
23
贷前调查应当深入了解借款户( )等软信息。
A.收支B.经营情况
C.人品D.信用
ABCD
18
23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动态评定制度,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结合贷款项目风险情况初步确定( )等
D
25
23
展期贷款最高列入( )类进行管理。
A.正常 B.关注C.次级 D.可疑
B
26
23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的贷款,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清收,也可以在利息还清、本金部分偿还、原有担保措施不弱化等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