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法概述
自考环境资源法知识点总结
自考环境资源法知识点总结一、环境资源法概述环境资源法是指规范环境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平衡、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环境保护法是环境资源法的核心内容,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起着重要作用。
二、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环境资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污染的防治、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责任等。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是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依据。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是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进行规范的法规,明确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范围、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资源利用和开发等内容,保护和维护自然生态系统。
四、水法水法是规范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税收等内容,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环境。
五、土地法土地法是关于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收、土地复垦等内容,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包括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区设置、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等内容。
七、相关法规和政策除了上述法律法规之外,环境资源法还包括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这些法规和政策对于环境资源的合理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八、环境资源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资源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未来,环境资源法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对环境资源的法律监管和管理,促进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在自考环境资源法的学习中,考生需要深入了解这些知识点,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应用。
在实践中,考生还应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做到爱护环境、保护资源,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二章环境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及特征一、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环境保护法或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资源(能源)法、土地法、国土法、区域发展法或城乡规划建设法等法律。
二、环境法的特征(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环境法的调整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殊性,它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1、综合性环境法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它是在以往环境保护法、土地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综合。
2、科学技术性环境法具有很强的科学技术性,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环境规律。
3、公益性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
同其他法相比,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环境资源保护的原则、手段、措施、标准、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更多共同之处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内容。
三、环境法的本质(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生存条件,并不能为某个人、某个阶级或某国所私有或独占,也不能以阶级、意识形态或国界来加以划分,环境资源保护符合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利益。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所谓社会利益就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环境与生态是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秩序密切相关,因而成为社会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无一不与私人利益的盲目追逐和市场机制调节失灵直接相关。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面前,人们终于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完全一致。
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时,就必须从社会利益出发,对不利于社会利益的行为加以限制。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环境问题是在私法秩序下产生的,它表明私法对于环境保护的支能。
而在现代社会中,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已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它的社会公共利益性使之作为独立利益形态的要求日趋突出,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要求公法手段必须作用于私法领域,否则,环境保护无法谈起。
环境保护法概述
因此,为保护生态系统,必须使其供养的生物不超 过生物生产能力,确保排入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不超 过自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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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课件
(五)地时制宜律
不同地区的生态系统有各自特有的自然组 合和社会经济组合,具有各自的特点,在开发 利用自然环境时,必须考虑其特点,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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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课件
(三)能流物复律 在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
循环中,能量有一部分会逸散流失到环境中去;物质 一旦进入环境,便会在环境中循环往复。
这就是环境保护法规定鼓励综合开发、综合利用、 废物回收、发展生态农业和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原因。
(四)负载有额律 任何生态系统的负载能力,包
2、恶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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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课件
第二节 生态学基本知识
一、生态系统基本概念
种群:一个生物物种在一定范围内所有个体 的总和。 群落:一定的自然区域中,许多不同种类的 生物种群的总和。 生态系统:生物群落与其周围非生物环境组 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
专业文献 行业资料 自然科学 PPTⅰ 突发性重大污染频频发生
ⅱ 出现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过程中, 凡有地方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标准,就体现 了这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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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问题
一、基本概念:
环
原生环境问题 (自然界自身原因造成)
境
环境破坏
问
(过量向环境索取
环境法概述(发给11级同学)
• 第一阶段:民刑法沿用阶段
• 环境问题发生之始,环境问题大都由法院针对个 案,引用传统的民刑事法律原则处理。在民事问 题上,英美法国家大都依赖普通法上的妨扰法 (nuisance )的损害赔偿(damages),或核发 禁制令(injunction)。大陆法系国家引用民法典 有关相邻关系或损害赔偿的法则处理。有关刑事 制裁,也都尝试以既有刑法所规定的罪名和构成 要件,套用至环境污染行为。
但严格地说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都是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环境的结果两者相互关联互为因果且具有复合效应不能截然分开过量地摄取自然资源会造成自然环境破坏同时降低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如大量砍伐森林会降低森林碳汇的储存量加重大气污染而将过量的物质和能量排入环境会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还可能降低生物生产量加剧自然环境破上一页左边的各类学说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分析了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不够全面深刻
• 3、个体的受害人往往不能支持长期的诉讼,对健 康或环境的损害可能发生在污染排放之后很长的 时间,很难就其中的结果与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 进行证明; • 4、普通法的救济手段多是消极防范或补救,缺乏 预防性功能,这就催生了环境行政法的产生。
• 第二阶段、行政管制主导阶段(20世纪60、70年 代到90年代) • 各国行政立法逐渐建立完备。行政管制立法大都 设定机关、订立标准,设定禁限规定,要求行为 义务,并对违反者施以各种制裁。如1967年日本 公害对策基本法,美国1969年联邦环境政策法, 及70年制定的《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资 源保持与回收法》等
• 生态学对环境法的影响:
• 1、对环境立法的影响(如环境标准制度) • 2、法律观的更新(自然主体论、法律关系 调整论)
三、环境法的历史沿革
三个阶段 • 民刑法的沿用阶段(18世纪中——20世纪中叶) • 行政性的立法阶段(20世纪60年代——90年代) • 法律生态化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
环境法(1)
其二,环境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它的调整对象包括全部 与环境相关的人为活动。
其三,环境法体系的范畴还包括其他调整与环境相关社 会关系部门法的法律规范。
环境法(1)
二、环境法的特征
环境法(1)
自然环境通常是指环绕生物社会的自然界,其 主要组成因素有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 草原和生物等。它是整个生物界赖以存在的物质 基础。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为了不断提高物质和文化生 活水平,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 而形成的环境,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 区、疗养区、城市、乡村、工厂矿山、人工开发 区等。社会环境是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 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
最近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在向人大 常委会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公开披 露,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在实行环境统计的300个中国城市当中,70%处于或者超 过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中国已有70%的城市不适合居住。
环境法(1)
四、人类环境观与环境保护 (一)人类环境观
其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除了具有法的一般 性质外,还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法特征。
其二,环境法是与科技发展应用密切相关的法律规 范。
其三,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价值理念。
其四,环境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
环境法(1)
三、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综观世界各国环境立法,其立法目的各异。 金瑞林教授认为,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 目的分为两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 协调人与环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 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 持续发展。他认为,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一直 接目的方面,世界各国立法都是相同的;但是, 在最终目的方面,各国规定是有差异的。
环境法与生态保护
环境法与生态保护在全球变暖、环境污染和自然生态系统崩溃的威胁下,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而环境法作为一种规范和管理环境保护的制度,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环境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并分析环境法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一、环境法的概述环境法是指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而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它涵盖了环境资源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环境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人类的生活环境得到保护,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制定环境法律,可以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使其遵守环境保护的要求,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环境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环境法与生态保护密切相关,二者相互促进、相互依赖。
环境法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和规范人类对自然环境的行为,从而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
环境法的实施可以限制工业企业的排放,限制土地的开发,促进环境保护科技的发展,为生态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三、环境法的实践与应用1.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等重大规划决策前进行的评估活动。
它的目的是评估和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环境保护的建议。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2. 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法制定了不同行业和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企业应当达到的排放水平,以减少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的污染。
通过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可以降低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3. 自然资源保护:环境法也涉及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例如,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环境法规定了森林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措施,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四、环境法的挑战与展望虽然环境法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环境法的执行和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环境法的实施效果。
其次,环境法制定和修订需要与技术和科学的发展保持同步,以适应新的环保需求。
此外,环境法在国际合作和跨界环境问题上还有待加强。
环境法国际公约排污权
二、环境法的特点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环境法不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 关系,不仅维护执政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 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强调保护人与自然 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2、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 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法是一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排污权交易的意义
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 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 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 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 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 以实现。
排污权交易的起源
根据庇古理论,要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环 保部门需要:计算每个企业的允许排污量; 监测排污水平,以促使每个企业遵守排污法 规;对违规排污的企业实施惩罚。
然而,从总体效率来看,经济学家们认为这 种政策并不是十分有效的:如果在排污企业 之间转移庇古税,则花费相同的环境治理费 用也可以达到更好的环境治理效果;或者, 花费更低的治理费用也可达到相同的治理效 果。
三、环境法的作用
(1)环境法能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2)环境法有利于全体公民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的
提高; (3)环境法是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有力武器; (4)环境法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
四、环境法律关系
(一)概念:
环境法律关系是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开发、利用、保护 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法律规范所确 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2、国际习惯
三、我国参加的主要国际环境保护条约介绍
环境保护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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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主义
指一国的法律对其管辖领域内的一 切人,不论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以至 无国籍人都具有同样的效力,但在国 外的本国人则不受该国法律的约束
保护主义
指本国法律对任何损害该国利益的 人都有约束力,而不问此人的国籍 或所在国。
综合型的原则
即以属地主义为基础, 把属地主义、 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三者结合起来 的原则。 这是当今世界各国法律比较普遍的 做法, 我国也是如此。
3、环境保护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是指环境保护法在 什么时间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以及在 环境保护法颁布以前对破坏或污染环境 的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⑴生效时间 一般有三种形式:
立即生效 即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布之日至一定期限后才生效 之所以公布之后不立 即生效,而另行规定生效时间,是因为这些法律的 贯彻实施,需要有一定时间进行准备。
“域外效力”原则
即可在本国领域以外生效的原则 “域外效力”一般都以有关国家缔结的 国际条约为依据,才得以顺利贯彻实施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概述1、环境保护法▲定义:也叫环境法,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含义:——环境法是一些特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法的目的是协调人与自然、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
2、环境法的制定——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
——环境保护基本法和各单行法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
——环保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制定。
——地方性法规依据法规的级别和适用区域分别由省(区、市)、地(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
二、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1、环境法体系的层次结构2、环境法体系内容结构3、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保护法1)整体环境保护法★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规划法;★国土整治法;★城乡规划法。
2)污染和其它公害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辐射污染防治法等。
3)自然保护法★自然保护基本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荒漠化防治法;★湿地保护法;★风景名胜保护法;★自然遗迹保护法;★人文遗迹保护法;★海岸带保护法;★绿化法等。
4)自然资源保护法:★土地资源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森林资源保护法;★草原资源保护法;★矿产资源保护法;★水产资源保护法;5)特别方面环境管理法:★开发建设环境管理法;★乡镇企业环境管理法;★对外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法;★环境监测法;★环境监理法;★环境宣传教育法。
6)环境标准法:7)环境责任和程序法:★环境行政处罚法;★环境损害赔偿法;★环境犯罪惩治法;★环境税费承担法;★环境行政执行程序法;★环境纠纷处理法;★环境诉讼程序法等。
1第一章 环境法概述
1. 2环境法的立法体系
一、环境法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的体系,是指环境法的内部层次和结构,是由有
关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相互
联系、协调一致的整体。 环境法体系分为立法体系和规范体系。 环境法的立法体系,是从立法的角度对环境法体系的概 括。
环境法的规范体系,是指构成环境法的各种法律规范的
4、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
新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 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三)新修改《环境保护法》的亮点
5、科学确定符合国情环境基准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要求科学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 基准的规定。 6、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新法通过规范制度来保障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统一, 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7、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对于跨行政区污染防治,现行环境保护法仅在第十五条作 出有关政府协商解决的原则性规定。新法明确规定,国家 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 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 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
(二)环境法的含义
3、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作用机制:人—人 人—环境介质—人
环境介质的复杂与不确定:因果关系等
环境保护法概述环境法发展概况
环境保护法概述环境法发展概况环境保护法概述:环境法发展概况引言:环境保护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领域之一,其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确保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环境保护法的概述及其发展概况进行介绍。
一、环境保护法的定义与重要性环境保护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的特定法律规范。
它涉及到空气、水、土壤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生态平衡和人类健康的维护。
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在于通过法律手段,确保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修复,维护公众的权益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环境保护法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起初是简单的环境保护原则,后来逐渐演变为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环境保护法发展的主要阶段:1. 环境规划初期(20世纪60-70年代):此阶段的环境法以宪法和行政法规为基础,重在明确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和权力。
2. 环境法立法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为了解决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国家开始制定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例如,中国的《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逐渐完善了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
3. 可持续发展阶段(21世纪初至今):环境保护法逐渐从单纯的治理环境污染转向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涵盖了更多领域,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等。
三、环境保护法的基本要素环境保护法的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目标与原则:环境保护法通过设立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确保环境目标的实现。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如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等。
2. 管理与监管机制:环境保护法设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和监管机构,负责环境监测、评估、许可和执法等工作,以确保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3. 法律责任与补偿机制: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责任制度,明确了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和环境损害的补偿机制。
这种机制有助于防止环境破坏行为的发生,同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PPT_48页)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PPT_48页)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第一章法律法规的概述1.1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及目的1.2 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1.3 环境保护法的主要任务第二章环境保护组织与责任2.1 环境保护行政机构与职责2.2 环境保护部门的组织与职能2.3 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第三章大气环境保护法规3.1 大气污染防治法3.2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3.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四章水环境保护法规4.1 水污染防治法4.2 水污染防治细则4.3 水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五章土壤环境保护法规5.1 土壤污染防治法5.2 土壤污染防治细则5.3 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六章噪声与振动环境保护法规6.1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法6.2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细则6.3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七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7.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7.2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细则7.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八章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法规8.1 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法8.2 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细则8.3 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九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9.1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9.2 放射性污染防治细则9.3 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第十章生态环境保护法规10.1 生态环境保护法10.2 生态环境保护细则10.3 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第十一章环境监测与评估11.1 环境监测法规11.2 环境监测方法与标准11.3 环境评估法规及方法第十二章环境信息公开法规12.1 环境信息公开法12.2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12.3 环境信息公开指南第十三章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法规13.1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法13.2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规定13.3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标准第十四章环境污染民事赔偿法规14.1 环境污染民事赔偿法14.2 环境污染民事赔偿规定14.3 环境污染民事赔偿标准第十五章环境污染刑事责任法规15.1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法15.2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规定15.3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标准第十六章环境公益诉讼法规16.1 环境公益诉讼法16.2 环境公益诉讼规定16.3 环境公益诉讼标准本文档涉及附件:1. 《环境保护法》全文2. 《大气污染防治法》全文3.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4. 《土壤污染防治法》全文5.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法》全文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全文7. 《危(wei)险废物污染防治法》全文8.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文9. 《生态环境保护法》全文10. 《环境监测法》全文11. 《环境信息公开法》全文12.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法》全文13. 《环境污染民事赔偿法》全文14. 《环境污染刑事责任法》全文15. 《环境公益诉讼法》全文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指中国法律体系中保护环境的法律体系,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与振动环境、固体废物污染、危(wei)险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范围第一章环境资源法概述1、环境的概念,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的《环境资源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p32、环境的种类。
1)、以环境的主体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人类环境和生物环境。
2)、以环境要素的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生物环境(如草原环境、森林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环境等)、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3)、以环境的形成要素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认为环境。
P34)、以环境的范围大小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聚落环境、区域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
5)以环境的性质不同,可以把环境氛围物理环境、化学环境和生物环境等。
P4自然资源1、自然资源的概念。
自然资源是指一切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及其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工环境。
这种思考是将环境整合到资源中去。
而且从环境的整体性出发,把自然资源作为环境的一部分进行思考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P42、环境问题的概念。
环境问题实质由于自然界或者认了活动的影响,致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破坏,对省会经济发展、公众健康带来损害的现象。
P63、环境问题的种类。
1)、从环境问题的成因看,环境问题可以分为第一类环境问题和第二类环境问题。
2)、从表现形式看,环境问题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种形态。
P63)、日本学者宫本宪一以环境问题对人类生活带来的影响为标准将环境问题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与人类的广义的健康(公共卫生)直接相关的公害,另一类是使环境质量或者舒适性恶化的问题(环境舒适性问题)。
P84、环境问题的实质p10—111)、经济学视角。
根据经济学外部化理论,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私人生产的外部成本由社会承担的结果。
2)、政治学、法学视角。
环境法概述
环境法概述环境法概述引言环境法是通过法律手段调控和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体系。
近年来,人类对环境问题的关注逐渐增加,环境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领域,成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环境法进行概述,介绍其定义、分类、功能和发展趋势等内容。
一、环境法的定义环境法是一门与环境关系紧密的法律学科,它以环境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
环境法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立法、行政管理和司法等方式,确保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法的分类1. 环境管理法: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监测法、环境信息公开法等,以确保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2. 大气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税法等,以减少大气污染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3. 水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法、河湖管理法等,以保护水资源和改善水环境质量;4. 生态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5.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法: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以控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三、环境法的功能1. 具备规范作用:环境法通过制定环境标准,规范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2. 具备引导作用:环境法以经济、生态、社会三个方面为基础,通过经济手段引导社会各界行为,使之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3. 具备监督作用:环境法通过制定监测、检测、监管等制度和措施,监督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质量的改善;4. 具备赔偿作用:环境法在环境损害发生时,要求造成损害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以修复和补偿环境损害。
四、环境法的发展趋势1. 国际化: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跨国企业的行为会对多个国家的环境资源产生影响。
因此,环境法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公约和国际机构在环境法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2. 综合化:环境法的发展趋势是将环境问题纳入到各个法律领域中,实现环境法与其他法律的融合。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要求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要求[正文]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概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指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涵盖了环境管理、环境评估、污染物排放控制、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各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旨在保障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二:环境管理2.1 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包括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执法部门。
2.2 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监测是指对环境因素进行系统观测、数据采集和分析,以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环境评估是指对特定项目或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并提出相关控制措施。
2.3 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开是指依法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污染物排放控制污染物排放控制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主要通过限制工业企业和车辆等的排放,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方法,并加强执法力度。
3.2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主要包括对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污水等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水体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
3.3 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控制对于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规定和管理措施。
四:自然资源保护4.1 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主要包括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节约用水、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内容,目的是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4.2 大气资源保护大气资源保护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监测和控制、减排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护大气环境质量。
4.3 生物资源保护生物资源保护是指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环境保护法法律知识培训(9月12日)
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
(三)强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1、新修订的《环保法》第5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明确公民依法享有获 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过去公众对环境信息的获取困难重 重,公众参与的途径少、门槛高。新修订的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 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 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新法还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 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 ,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进一步提升公民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 保护,监督环境保护工作,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四、新修环保法十大亮点
修订后的《环保法》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
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 定,法律条文从原来的6章47条增加到7章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 作性。 (一)突出以人为本 新修订的《环保法》将“保障公众健康”写入第1条。此外还要建立环境与健 康监测、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有 关的疾病。公众健康与防控疾病写入新修订的环保法是立法以人为本理念的体 现。弥补了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的滞后性。 (二)立法理念有创新 新修订的《环保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公民应当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这就使每个人都成为主 体,都对环境污染有责任,环保问题要先从自身做起,同时也有与责任相适应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的权利。另外围绕生态文明进行制度建设,采取了一 些硬的措施,如考核机制、环境信用制度、法律责任等等,是在原则制定好之 后,原则、体制、机制、制度之间都比较顺畅,体现了执法理念的创新。
1环境法概述
环境法
environmental law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 (试行)》作了修改,在新的《环境保护 法》第1条对立法目的的修改规定是:“为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 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这个规定包括三项任务: 1)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直接目的 2)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根本任务 3)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 的发展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的影响 1)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商品交易 2)能够引起环境问题的贸易活动 3)因国际投资带来的环境影响。
二、环境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1.西方: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
1964年,《寂静的春天》 70年代,《只有一个地球》 1972年,《联合国环境宣言》 92年,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
&题目:关于环境法的名称,欧洲国家多 称( ) A.自然保护法 B.公害法 C.污染控制法 D.环境保护法
(二)环境法的定义及其内涵
1.国外 2.国内
3.环境法的定义 & 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 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环境法的目的与分类
1.环境法的目的 案例:某地区保护海港条例规定:海港须作为本 地区人民的特别公有资产和天然财产而受到保护 和保存,为此目的设定不准许进行海港填海工程 的推定。条例同时规定,当决策人审批填海计划 时必须衡量建议填海所涉及的公众利益是否较保 存海港更为重要。 问: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禁止兴建海港填海工程 吗?
环境法的体系知识讲义
环境法的体系知识讲义环境法的体系知识讲义一、环境法的概述环境法是指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调整和规范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
环境法体系是一套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多种法律规范。
二、环境法的原则1.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环境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公众和生态环境的利益,因此,公共利益应当优先于个人利益。
2. 预防原则环境法要求在行为尚未对环境造成破坏之前,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
3. 治理原则环境法要求对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为进行追责和修复,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质量。
4. 公众参与原则环境法要求公众在环境决策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确保公众对环境问题有更多的参与和监督。
5. 合作原则环境法鼓励国家之间、政府和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之间进行合作,共同解决跨界和复杂的环境问题。
三、环境法的分类1. 总则法总则法是环境法的基础性法律,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等。
它们为环境法提供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框架,规范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机制。
2. 部门法部门法是指特定领域、特定问题的环境保护法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它们在总则法的基础上,对具体的环境问题进行专门的规定和管理。
3.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环境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地方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机关制定和实施。
它们是总则法和部门法的补充和细化,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更灵活地解决环境问题。
四、环境法的执行与监督1. 行政手段环境法的主要执行方式是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政府通过行政机关的调查、勘验、执法等手段,对环境问题进行管理和监督。
2. 民事手段环境法也可以通过民事手段实施,即通过法院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民事责任的追究。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违反环境法规定,造成环境损害时,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恢复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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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A 某系某山区偏远地方的农民,五十多年前就 在房前屋后种植了大量林木。1999 年2 月A 某的 居住地被政府划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年10 月A 某欲采伐部分自己种植数十年的林木, 但依 照法律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禁止采伐。 A 某 认为,自己种植树木在先、政府划定保护区在后, 理应可以采伐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
2005年12月,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张志东家气体 做了检测。结果显示,张家园卧室苯含量是0.35毫克/ 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总挥发性有机物1.2毫 克/立方米,超标2倍。其他房间也存在苯和总挥发性有 机物超标的问题,但超标程度明显弱于张家园的卧室。
基于检测报告,张志东夫妇认为书柜质量问题是造成儿 子死亡的直接原因,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大庆市新东 方服饰广场和家具销售商列为共同被告,索赔52万余元。
❖ 相关案例:怀疑家具杀人案。
2005年1月,张志东夫妇在大庆市新东方服饰广场为当 时7岁的儿子张家园购买了一个新书柜。开始时,书柜散 发出一股特别的香气,但是他们没有在意,以为过一段时 间气味就会自行挥发消失。到10月份,张家园开始出现鼻 子流血、肩膀疼痛、咳嗽等症状。11月,张家园被北京儿 童医院确诊为白血病。2006年4月28日,孩子不幸死亡。
❖ 相关的侵权责任主要有:
(1)一般侵权责任。即民事主体因故意或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 并因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即由于人为活动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从 而造成他人的财产或身体健康方面的损害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应承担 的民事责任。其特点在于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举证倒置和无过错责任, 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问:A 某是否可以自行决定采伐地处自然保护区 内的房前屋后种植的林木?
(3)环境问题
❖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 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 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题目:1.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对象是:( )
A.生境
B.人类环境
C.社会环境
D.人文环境
2.以下属于环境法保护对象的有:( )
问:A 某所受侵害是否属于环境污染侵害?
❖ 解析:
“环境污染”,又称公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 等活动而产生的已知或者未知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 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 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危害人体健 康、影响环境的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其特征有: (1)因人类活动产生,通常有原因行为的合法性。(2) 通过环境媒介而发生。(3)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和人身权、 财产权的损害等后果。可见,室内装修造成空气污染等发 生一定后果的,完全符合“环境污染”的内涵和特征,可 以引起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如本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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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法概述
&1.1环境法学 &1.2环境法的定义和特点 &1.3环境权 &1.4环境法律关系
&1.1环境法学
一、环境与环境问题 1.相关概念 (1)环境
1)环境科学给环境下的定义 „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
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的各 种物质、现象和过程及在人类历史中的社会、经济成分。 ‹环境既包含了自然因素,也包含了社会和经济的因素
❖ 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 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 我国《 宪法》第 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 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 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 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 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被告方提出疑问:即便空气中苯超标的事实存在,如何 确认就是书柜释放的?一份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如何能证 明孩子患病和死亡与书柜有直接因果联系?
2007年12月25日,大庆市让胡区人民法院以张家源房 间书柜苯并非导致张家源白血病的惟一诱因,且无法排除 其他致病因素为由,驳回了张志东的诉讼请求。
(2)自然资源
2)立法对环境的定义
❖我国 1989 年《环境保护法》第 2 条的解释: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 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 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案例 :
A 某从B 开发商处购得住房一套。入住后经 常感觉室内有刺鼻异味,A 某及其家人在室内不 通风时也常有流泪、咳嗽等症状发生。后经监测 表明,室内氨气浓度严重超标是造成A 某及其家 人发生不良症状的直接原因。据调查,该商品房 建筑于冬季,C 施工方为防止混凝土冻结影响建 筑进度而在混凝土中添加了一种溶剂,而 A 某住 房中的氨气则是这种溶剂不断挥发所致。
环境法
environmental law
参考书目:
1.金瑞林,《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 版社
2.汪劲,《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 社
3.蔡永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人民法院出版社
4.蔡守秋,《环境法学教程》,科学出 版社
课程考核方法:
考 勤 + 作 业 + 结课成绩
(10%) (10%)
(80%C.农民种植的庄稼 D.草原上放牧的牛羊
E.人工栽种的次生林
2.环境问题的成因 (1)市场失灵 v 1)环境的成本外部化 v 2)对生态系统估值不当 v 3)产权界定不清
(2)政策失误
A县区域有一大片湿地,碧水青山引来多 种生物栖息于此,生态环境十分优越,具有 很好的旅游资源和野生生物资源开发前景。 但是,为招商引资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县政 府决定将该湿地予以填埋后建设大片工厂用 地,以图通过发展工业来提高本地财政收入 并增加就业机会。
(3)产品责任。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售出的产品造成他 人人身、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其 外延比产品质量责任小,后者还包括品质瑕疵担保责任(合同责任)。 产品责任的特点在于实行过错推定和对法定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倒置, 但前提是被告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产品的 买卖关系,而非服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