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自律视角中的学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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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与独立性

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与独立性

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与独立性高等教育是一个社会进步与人才培养的重要领域,而学术自由与独立性则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价值,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学术自由与独立性要求高等教育机构不受政治、经济、宗教或其他利益团体的影响,确保教师与学生在思想探索和知识创造方面的自由与独立。

本文将探讨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与独立性的含义、重要性以及保障方式。

一、学术自由与独立性的含义学术自由与独立性是指高等教育机构内部及其教师、学生在学术活动中不受外界干预、压力和控制的权益。

它依托于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同时也建立在高等教育文化的传统与伦理之上。

学术自由与独立性涵盖了以下方面:1.学术研究的自由:教师和学生在学术研究中享有自由探索、独立思考和学术创新的权利,不受政治、经济或其他非学术因素的限制。

2.学术观点的自由:教师和学生有权在学术讨论和辩论中提出各种观点,不受强制性意识形态或学术僵化的束缚。

3.学术交流的自由:教师和学生应享有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权利,包括国内外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和学术出版等。

4.教学内容与方式的自由:教师有权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不受外界的指令和限制。

二、学术自由与独立性的重要性学术自由与独立性对高等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体现了高等教育的核心价值和特点。

1.促进知识创新与学术进步:学术自由与独立性可以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创造力,鼓励他们开展具有独立思考和创新性的学术研究,推动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2.培养批判性思维与创新精神:学术自由与独立性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广阔的思考空间和比较自由的学术环境,培养了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

3.维护高等教育的公正与公平:学术自由与独立性可以避免高等教育机构和教师受到政治、经济或利益团体的干预和控制,保证高等教育的公正和公平,确保学术评价和晋升的公正性。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术自由与独立性为高等教育机构和教师提供了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广阔空间,促进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了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

以学术自由的发展史为鉴,述学术自由的实现笔者通过查阅与学术自由相关文献四十余篇,从中择取文献三十余篇,整理出该篇文献综述,旨在首先阐述学术自由的意义,其次回顾学术自由的历史,最后以史为鉴论述学术自由的实现这一热点问题。

虽经认真思考、刻苦钻研,然笔者学识浅薄,理解粗浅,难免有不少的不足之处,望予以批评指正!一、学术自由的意义学术自由,一般是指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真理和教与学的自由。

这是一种大学的精神寄托。

从学术自身的发展的规律看,学术自由是繁荣学术、发展科学、探求真理的基本条件。

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学术自由就是在高等学术机构中讲授真知、证明真理或直接研究真理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应受政治、官僚、宗教权威干涉的,是一种个人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美国学者布鲁贝克认为:“学术自由是学者为了保证知识的准确和正确,学者的活动必须只服从真理的标准,而不受任何外界的压力,如教会、国家或经济利益的影响”。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者彭道林认为:“学术自由有各种各样的自由,包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选题自由,选课自由等等。

学术自由是各种各样自由之中的一种。

学术自由落脚在自由,又是特指在学术活动中的自由。

”重庆邮电大学学者谢俊认为:“大学是传承知识和创新思想的殿堂,是教师和学生追求高深学问的精神家园。

保障准确传承知识,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自由的追求真理,是学者活动的前提条件。

学术自由是学术工作者的研究全力,但为防止滥用自由,学者必须遵守规范,因为真正的自由是在规定性内获得,即规范的自由”。

临沂师范学院院长韩延明就认为:“学术自由根源于思想自由,是一种古老的而富有生命力的大学理念。

大学在西方首创之始,便以学术自由著称于世,及至今天,学术自由仍然是世界各国大学矢志不渝的理想追求。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大学发展史就是一部大学力争学术自由的历史。

”其实,所谓学术自由,是指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压力和牵扰,从而客观、自主、潜心的进行创造性思考、研究和交流。

学术自由——大学生命的真谛

学术自由——大学生命的真谛

学术自由——大学生命的真谛[摘要]学术自由。

这一大学的灵魂,自大学产生之日起就受到內部的和外部的各种力量的制约,通过对外国和中国的学术自由的演进史的理解,本文对当前学术自由的内涵进行了三个方面的界定。

并对我国大学学术自由的重构谈了一点管窥之见。

[关键词]学术自由学术自省学术责任一、学术自由的内涵分析从西方大学的学术自由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学术自由的内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1915年成立的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较正式的陈述了学术自由的主要原则:教授作为教师和学者有权自由发表言论;除非不称职或有道德缺陷,教师的职位必须得到保证;教授受处分前具有申诉的权利。

后来学术自由的内涵不断的丰富,逐渐把学校在教育政策方面的自由权纳入了范畴。

那么对当前学术自由我们是怎样理解的呢?(一)学术责任中的学术自由。

大学自从走出中世纪以来,越来越依靠自身知识创造与传播职责的发挥,在社会中赢得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从一种主要拥有高度自治的中世纪行会组织,发展成为一种依靠高度的学术自律和习惯性的学术规范而运转的社会组织,大学成长壮大的过程,既是大学基于传统与现实的双重作用获得稳定性的过程,又是学术道德及规范不断变化的过程。

博克也认为大学与社会发展的互动越来越明显,联系越来越密切,这迫使大学必须走出纯学术研究的象牙塔,抛弃苏格拉底所秉承德绝对学术自由。

所以我们认为,学术自由是相对的,学者要有责任的进行学术研究,即不违背公认的伦理道德的研究的方法和研究过程,不危害公共利益的研究的目的,不受利益诱惑的选题,科学的质疑和研究。

与此相对应,学者也应该对学术自由这一理念进行坚决的捍卫。

可以这样说:绝对的学术自由是学者们的精神家园,相对的学术自由则是学者们的现实居所。

(二)国家控制中的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是知识生产得必然逻辑,而知识生产之所以成为国家控制的对象,从根本上讲,是因为知识具有社会性。

知识如果只是基于个体经验之上的“冥思遐想”,或者像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样,是个人出于好奇心而在闲暇时间的一种“消遣”,国家显然没有必要对它进行干涉,而且也无法对它进行有效干涉。

试析布鲁贝克的学术自治观

试析布鲁贝克的学术自治观

试析布鲁贝克的学术自治观1 约翰·布鲁贝克的学术自治观的述评约翰·S·布鲁贝克(John.S.Brubacher)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研究高等教育的专家,曾任耶鲁、密执安等大学教授。

其1978年出版的《高等教育哲学》是西方第一部以高等教育哲学为书名的专著,是作者从事高等教育工作50余年的经验总结,也是作者对高等教育问题进行哲学思考的结晶。

在这部作品中,布贝克论述了学院或大学的一个重要传统学术自治,他从哲学的高度出发,指出学术自治并不是无限度的。

1.1 学术自治的必要性高等教育是高深学问,而高深学问的选择、吸收、继承和创新,只受“学术的客观性或独立性”认识规律的制约,并且认为应该在“学术与现实之间划一条明确的界限”。

[1]学术自治(Academic autonomy)是分析研究高深学问的必要保障。

就如同赫钦斯(Hutchins,R,M)所讲到:“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

”[1]布鲁贝克认为,“既然高深学问需要超出一般的、复杂的甚至是神秘的知识,那么,自然只有学者能够深刻地理解它的复杂性。

因此,在知识问题上,应该让专家单独解决这一领域中的问题”。

[1]1.2 学术自治的内涵约翰·S·布鲁贝克在其1978年出版的《高等教育哲学》这部名著中,他论述了学术自治并指出:“自治是高深学问的最悠久的传统之一。

无论它的经费来自私人捐赠还是国家补助,也不管它的正式批准是靠教皇训令、皇家特许状,还是国家或省的立法条文,学者行会都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

”[1]这表明自治是一个历史概念,是高深学问的一个重要传统。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10条也规定:“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和其他文化的自由。

”1.3 布鲁贝克学术自治的实施方式1.3.1 集体谈判由于工会组织“诉诸于集体谈判,并最终诉诸于罢工的做法,威胁着学术自治所据以存在的基础”。

[1]布鲁贝克认为,工会的组织形式是官僚式,大学管理机构是雇主,教授是雇员。

学术自由的维度

学术自由的维度

学术自由的维度学术自由,是学术发展的前提,但是,在学术发展的历史上,并不是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在欧洲走出中世纪的时候,哥白尼的日心说受到过天主教宗教审判所的迫害,伽利略被迫放弃自己的观点。

而在后人看来对欧洲资本主义发展颇有贡献的加尔文教徒,却对血液循环理论的发现者,进行了迫害。

在新中国的历史中,我们也曾一度跟着苏联走,放任意识形态对科学的欺凌。

在生物学上,驱逐摩尔根学派,以确保米丘林学派的权威。

据说,当时科学界的大批判,不仅在生物界,在物理学界甚至数学界都开展过。

严格地说,学术自由是没有条件的。

但是,学术自由实际上一直会受到各种维度的干预。

首先,是意识形态的干预。

现在,自然科学的学术自由,受到意识形态的干预比较少了,人们不再认为自然可以能分为无产阶级的和资产阶级的,也不再在这个领域讨论科学的政治价值属性。

但是,在人文社科领域,这样的干预,还是相当厉害。

这些领域,每个学科都有很多禁区,凡是禁区,就不能研究,研究了,也不能讨论,尤其是不能公开发表研究成果。

有很多话题是不能碰的,如果非要碰的话,也不能发表。

在某些单位,如果做人文社科研究的人,在境外发表了在境内不能发表的文章,往往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

退一万步说,即使单位不处理你,那你的成果,也不算科研成果。

甚至可能被打入另册,以后单位再有好事,你就别想了。

改革前经常进行的学术大批判,现在虽然少了,但并没有绝种,一有风吹草动,大批判还是会冒出来。

对学术自由第二种维度的干预,是权力。

在这一方面,无论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科,都一样境况不好。

很多大工程的上马论证,原本是个科学问题,理应由专家决定。

但事实上却领导说了算。

知趣的专家,往往会围绕领导意图来说话,领导要什么结论,他们就能做出什么结论。

反过来,凡是不知趣的专家,即使有机会说话,说出来的话也必然会被冷冻,说了也白说,如果说出来给领导的决策造成了麻烦,以后这样不识趣的人,就别再想在各种论证会上出现了。

不仅论证如此,各种项目评审,学术评审,各种科研奖项的评审,甚至职称评审也是如此。

学术自由是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学术自由是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学术自由是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摘要】学术自由是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本文首先介绍了学术自由的定义和重要性,随后从多个方面阐述了学术自由的重要作用:保障科学研究的独立性,促进学术创新,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维护学术伦理与道德。

同时也指出了学术自由受到威胁的现状。

最后重申了学术自由对科学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并呼吁各界共同维护学术自由的环境。

通过本文的探讨,可见学术自由在科学领域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对促进科学的进步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学术自由、科学发展、独立性、创新、交流、合作、伦理、道德、威胁、维护、重申、共同维护、环境。

1. 引言1.1 定义学术自由学术自由是指学术工作者在科研、教学和学术表达等活动中,不受外部干扰和压力,享有自由的权利和空间。

学术自由包括对学者进行思想和言论自由的保障,保证学者在学术研究中不受政治、宗教、商业和其他非学术因素的影响,自由地选择研究课题、开展研究、发表成果和进行学术讨论。

学术自由是一种普遍认同的价值观,被视为科学研究和学术进步的基础。

在一个具有学术自由的环境中,学者能够独立思考、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推动科学知识的创新和传播。

学术自由不仅是学术界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

通过学术自由的实现,才能促进科学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学术自由被视为维护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1.2 学术自由的重要性学术自由是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学术自由指的是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教学过程中,学者拥有独立思考、自由表达和自主选择研究方向的权利,不受政治干预、经济利益影响或其他压力的干扰。

学术自由的重要性在于它保障了科学研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使得科学家能够自由地探索问题、提出假说、进行实验和验证,从而推动科学知识的进步和发展。

学术自由还是促进学术创新和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基础。

只有在一个自由开放的学术环境中,科学家们才能进行自由的思想碰撞、交流合作,推动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

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

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高等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不仅为学生提供了知识的积累与专业技能的培养,更是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广阔的领域。

在现代社会中,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被认为是其核心价值之一。

本文将就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进行探讨,包括学术自由的定义、重要性、保障机制以及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影响。

一、学术自由的定义学术自由是指在高等教育领域中,教师和学者在学术研究与教学活动中的自由表达、探索和创新的权利。

学术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旨在保护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思想的自由发展。

二、学术自由的重要性1. 推动知识进步:学术自由为教师和学者提供了独立研究的环境和权利,使得他们能够自由地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学术知识的创新与进步。

2. 促进学术独立性:学术自由能够保护教师和学者的学术独立性,使其能够独立选择研究方向、探索问题,并防止外部压力对其研究活动的干扰。

3. 培养创新人才:学术自由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开放、多元的学习环境,激发他们的创新思维和独立研究能力,培养出更多的创新人才。

三、学术自由的保障机制1. 法律保障:各国的立法机构通常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学术自由,明确学术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美国的《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学术自由的内容和界限。

2. 学术机构自律:高等学府通常会制定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自由政策,确保教师和学者在学术研究与教学中的自由表达权。

3. 学术组织支持:学术组织扮演着推动学术自由的重要角色。

它们通过组织学术会议、发表学术期刊等方式,为学者提供了展示研究成果和交流学术观点的平台。

四、学术自由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影响1. 提升教学质量:学术自由促使教师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的教学创新和探索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推动科学研究:学术自由使得科学研究能够独立进行,防止政治、经济等因素对科研活动的干扰,推动科研领域的繁荣。

3. 促进跨学科研究:学术自由鼓励教师和学者在不同领域之间进行跨学科研究,促进学科交叉与创新。

学术自由理念及其在我国大学的实践研究

学术自由理念及其在我国大学的实践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自由理念及其在我国大学的实践研究姓名:鄢翠霞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高等教育学指导教师:***20070203摘要在大学发展历史中,学术自由是一个永恒的思想命题。

在高等教育国际化和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现实情况下,加强对大学学术自由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于推动我国大学学术水平的提高,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世纪大学在早期享有充分的学术自由。

后来由于经院哲学的影响,大学存在的合法性受到挑战。

在洪堡、费希特等自由哲学思想家的领导下,1810年创立的柏林大学将学术自由定为办学的基本原则,实行教学自由,学习自由,独立探索,自由研究,这为现代大学树立了一个典范,大学由此走上了复兴之路。

在对学术自由的内涵、国内外学术自由的历史演进、存在的哲学基础、基本特征以及影响我国大学学术自由实现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我国大学的学术自由不论在形成时间,还是内容以及法律保障上都有不同于西方学术自由的特征。

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追溯了学术自由的起源及其在西方大学的历史演进和在我国大学的历史沿革,从现实的角度对学术自由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和界定,并探讨了学术自由的影响因素、价值和意义,在分析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学术责任、大学精神、学术规范和学术自律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学术自由所面临的问题,提出在我国大学实现学术自由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学术自由 大学发展 大学理念 AbstractIn the history of university development, academic freedom is an eternal proposition. With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of China, it has a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the improvement of university academic level and realizing the goal of building the first-class universities all over the world. After analyzing the meaning, the history, the basic character of international academic freedom, and the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realization of academic freedom in China, the author finds the academic freedom in China is different from the Western. Universities enjoyed ample academic freedom in Early Middle Ages. However, affected by the scholasticism, the legal status of universities' existence met with challenges. Under the lead of free philosophy thinkers such as Humbolt , Fichte. J. G. and some others, Berlin University which was built in 1810 made academic freedom as the basic principle in running school, teaching freedom, learning freedom, research freedom and independent exploration. Berlin University set an example for modern universities. In this paper, on the one hand, the origination of academic freedom and it’s evolution in western and Chinese universities are traced back from historical angle; on the other hand, the concept, factors, the value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academic freedom are discussed from practical angle. On the basis of analysis on relations between academic freedom and academic autonomy, academic responsibility, university spirits, academic standard, academic self-discipline etc., some measure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academic freedom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are put forward in accordance with realization of academic freedom.Key words: Academic Freedom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The ideal of university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

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

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摘要:学术自由是学术形成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已有的学术规范又为新的学术提供了对象与基础。

二者对学术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学术是自由探索与遵循规范的矛盾与辩证统一。

关键词:学术,学术自由,学术规范近年来,在高等教育的研究中,已有颇多的内容来讨论“学术自由”,这表明“学术自由”这一概念正逐步在高等教育界深入人心。

但我们在重视学术自由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学术之所以能够自由,正是因为有学术规范作为它的对象与基础。

学术规范与学术自由,二者对学术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一、学术自由及其必要性学术自由是指大学与其它学术机构中的学术人员——教学人员、科研人员、学生与学者——在进行学术活动时,最小程度地接受来自外来的强制。

确定学术自由的目的是保证学者们不受限制去探讨、发现、表达并教导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内所看到的真理。

学术人员在享受这种自由时忠实于他们自己的探究,不依赖外在政治的、哲学的、宗教的或认识论的意见或信念,尽管他们自己的意见或信念有可能就是这些领域的引导者。

学术自由的必要性在于:学术活动是追求直理的活动,而对真理的追求与探索,必须以自由为基础。

尤其是思想自由,对学术创新与科学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自由对于知识创造与知识进步的意义,历史上许多著名哲学家有过精辟论述。

苏格拉底说:“承认我们的无知,是开启智慧之母”。

显然,“无知”是一种最自由的思想状态。

“无知”的这种自由,使人达到智慧的殿堂,进而达到对真理的认识。

约翰·穆勒在1895年就发表《论自由》(On Liberty)一书,专门讨论对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限制与人类追求知识的永久利益相违背。

知识的探究活动,必须在一个自由自在的、不受外界干扰与强制的环境中进行,否则,在思想、言论都受到禁锢环境中的所谓学术,是不能达成真理的高度的,也不会有真正的创造。

这一点,诚如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一书中所说:“致力于拓宽知识范围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之所以仍然有可能继续成为产生新知识的主要源泉,其原因在于只有这类研究机构才能提供选择研究问题的自由,才能为不同学科的代表人物提供沟通和交流的条件——而正是这些方面的保障为认识和探究新观念提供了最优越的以追求真理为目的的学术自由,是一种理性的自由。

论大学教师学术自由的范围及学术责任

论大学教师学术自由的范围及学术责任

论大学教师学术自由的范围及学术责任摘要:自由是德国古典大学观的四大核心观念之一,学术自由是学术领域里一直追求的理念,是维持大学活力的源泉。

但是目前学术界对大学教师学术自由内涵的界定过于笼统,学术自由的范围必须厘清。

同时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又是相辅相成的,大学教师在享有学术自由时必定要对学术负责,只有承担责任的学术自由才能把大学变得更加积极、有效率。

大学教师在学术自由限度中应该自觉地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促进学术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大学教师;学术自由;学术责任陈洪捷教授在所著的《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一书中着重论述了德国古典大学观的四大核心观念,即修养、科学、自由、寂寞,并且论述了它们对19世纪以来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影响。

他认为,"如果说修养和科学涉及大学活动的内容,那么寂寞和自由则关系到大学活动的形式,即教学、研究和学习活动赖以进行的组织制度因素"。

[1] 也就是说,大学的基本组织原则有二:一曰寂寞,一曰自由。

自由的原则从哈勒.格廷根大学时代起便开始上升为德国大学的一项基本原则,随着柏林大学的建立,这一概念逐渐成为德国大学不可动摇的核心价值。

这种自由包括两方面的含义,意思组织管理方面的自由,也就是大学的自治;其实所谓自治主要限于学术事务。

第二,也是最能体现德国大学特色的,是其在教学和研究方面的自由。

第一个提出学术自由观念的是德国的洪堡,他在1809年创立柏林大学时,即提出"寂寞与自由"的观念,认为大学教授必须忍受做学问的寂寞,但应享有高度的自由。

学术自由的含义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即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

广为人知的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原则便是古典大学观自由观念的具体化和制度化,并成为19世纪德国大学的重要标志。

在此,主要论述大学教师学术自由的范围及学术责任。

一、学术自由的内涵所谓学术自由,一般是指进行学术研究和探索真理的自由,它是高等教育实践中的一种基本自由。

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和学术权益

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和学术权益

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和学术权益在如今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和学术权益日益凸显其重要性。

作为一个自由、开放、多元的学术环境,学术自由和学术权益是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

学术自由是指学者和教育工作者从事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时的独立性和自由度。

它赋予了教育者在学术研究中的高度自由,包括独立选择研究方向、发表学术成果的权利,以及在教学中的独立判断和表达观点的权利。

学术自由不仅是学者发展自身学术职业的基石,也是高等教育创新和知识流动的重要保障。

这种学术自由有助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学生。

只有在学术自由的氛围下,学生才能接触到多样化、有深度的学术观点,并且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科方向。

这种开放的学术环境能够激发出学生们的独立思考和创造力,培养他们成为具有高度素质的人才。

然而,学术自由并非没有限度。

学者在行使学术自由的同时,也有着一定的社会责任。

学术自由不能用于宣扬暴力、歧视和煽动,更不能成为传播虚假信息和伪科学的借口。

学术界应该引导学者尊重事实,进行严谨的学术研究,积极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与学术自由相辅相成的是学术权益。

学术权益是指学者和教育工作者在学术研究和教学过程中所享有的各项权益。

这包括获得公正的评价、享受公平的待遇和福利,以及获得必要的研究经费和资源支持等。

学术权益的保障是高等教育机构和学术界发展的重要保证。

学术权益的保障既需要高等教育机构的支持,也需要学术界的共同努力。

高等教育机构应该建立公正、透明的评价体系,保障教师学者的评价准则和程序的公正性。

同时,高校还应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机会,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学术界也应加强自律和互助,增强学者们的凝聚力和声音表达能力。

学者们可以通过学术组织、学术期刊等平台,共同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学术自由和学术权益的重要性,推动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改革,为学术界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最后,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和学术权益不仅仅是高等教育界内部的问题,也关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教育中的几个自由概念及限度 整理

教育中的几个自由概念及限度  整理

教育中的几个自由概念及限度教育中的自由是有前提的。

教育过程不是使个人拥有“绝对自由”的权力,而是引导个人树立一种自由自主的意识,产生追求并创设自由的、平等的、民主的社会的愿望和权力。

一、学术自由及其限度1、学术自由的思想渊源及定义学术自由的思想历史悠久,我国的可以追溯到孔子的“有教无类”,战国时期的稷下学宫、百家争鸣。

在欧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苏格拉底早在公元前250年就提出“学者必须有权力探索一个论点到它可能引向的任何地方”。

西方:史上一般认为学术自由的基础是中世纪欧洲大学奠定的,是科学事业、教育实践特别是高等教育实践中的一种基本自由。

应该说学术自由思想的出现,是欧洲17、18世纪启蒙运动中兴起的理性主义的自然结果,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是理性主义的前奏。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要正确使用自己的理性,要最大限度的发挥理性的能力,理性就必须是自由的。

正是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为哲学之自由”思想。

当时所谓的“为哲学之自由”就是学者的研究和理论,除了自己的良心和责任之外,免于一切外在权威的自由。

1694年,以“为哲学之自由”为基本原则建立了哈勒大学。

这所大学不仅是德国的而且是欧洲的第一所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是欧洲“自由思想之堡垒”,在当时汇集了全欧洲最有才华的学者。

1711年,以为教授指出了哈勒大学与当时的大学的区别。

他问道”大学的任务是什么“,然后解释说”就是把人们引向只会。

也就是说引向分辨真理与谬误的能力。

但是对于大学的研究有任何限制的话,这一任务就不可能实现。

1806年,以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为基础,建立了柏林大学。

柏林大学的创始者和管理者们确立的学术自由的原则,逐渐被人们视为举办大学的基本原则。

我国:我国现代学术自由思想是与大学制度一起从西方引进的。

只要有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学术自由就是一个问题,这一点我国也不例外。

我国现代大学的建立,是以作为北京大学前身的京师大学堂为开端的。

蔡元培执掌北大期间,提出并实践了学术自由的思想。

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

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

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一、本文概述在学术界,规范与道德是维护学术秩序、保障学术质量、推动学术进步的重要基石。

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作为学术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学术研究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创新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的内涵、意义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以期提高学术界的自律意识,促进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阐述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基本概念,明确他律与自律在学术活动中的具体表现。

分析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在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性,包括维护学术诚信、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保障学术自由等方面。

结合实际案例,探讨如何有效地实现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他律与自律,提高学术界的自律意识,促进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通过本文的论述,旨在引起学术界对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的深入思考和关注,推动学术界建立更加完善的学术规范与道德体系,为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概述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是学术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是科研人员在从事学术活动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学术规范主要指的是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为保障学术研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创造性,对学术行为、学术成果、学术评价等方面所做出的明确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范不仅涉及学术研究的方法和过程,还包括学术成果的发表、引用和署名等方面。

学术道德则是指科研人员在学术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它要求科研人员保持诚信、尊重原创、避免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篡改等。

学术道德是学术界的精神支柱,是科研人员个人品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既有他律性,也有自律性。

他律性主要体现在学术界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等方面,这些外部力量对科研人员的行为起着规范和约束作用。

而自律性则更多地依赖于科研人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要求科研人员在从事学术活动时,能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保持良好的学术风气和学术品质。

学术自由和学术责任

学术自由和学术责任

学术自由和学术责任来自:中国教育报从自由到责任学术工作变迁的缩影我们知道,大学从中世纪开始出现,但是学术自由的确立却始于19世纪的柏林大学。

学术自由一经提出,便成为大学奉行的理念,为学者和大学教师所推崇。

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它所追求的目标和大学的工作相契合。

自由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学者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不受外界不合理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而大学中的学者和教师所要追求的也正是这种不受干扰的教学和研究自由。

但是,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三A原则(学术自由AcademicFreedom、学术自治AcademicAutonomy、学术中立AcademicNeutrality)的提出表明,学术工作必须重新划定自己的疆界,教师和学者要在敏感问题上保持中立的态度和立场。

等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责任(Accountability)一词开始和大学以及学术工作联系起来,《高等教育无法逃避历史责任》(克拉克·克尔)、《学术责任》(唐纳德·肯尼迪)等这些书的书名折射着大学以及学术工作的另一个主题。

从学术自由到学术责任,体现的是学术理念的变化,而这是学术工作变迁的缩影。

具体来说,这种变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学术工作的目的发生变化。

20世纪中叶以前的学术工作更多的是为了学者自身的探究兴趣,需要不受影响和干扰的环境,因此学术自由既是这种学术工作特点的反映,也是它在理念和制度上的保障。

但是20世纪中叶以后,学术工作的目的已经超出学者自身探究兴趣的范畴,而更多地关注社会的各种现实和实用目的,社会也不可避免地要对大学和学术工作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学术已经不再是学者自身的事,而是社会赋予学者和大学的责任和使命。

第二,学术工作的功能发生变化。

20世纪中叶以前的学术工作,对学者来说,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对社会来说,更多地体现为认识世界的作用,学术工作的成果可能对社会产生影响,但这不是学术关心的事情。

【精品】学术自由是最基本的学术规范

【精品】学术自由是最基本的学术规范

产趋势以及与其相应的两大"知识类型"’’’尽管边缘化的个人性知识生产方式在任何时候都始终存在着$第一!存在着一种并不是以理论脉络和知识发展范式为依凭而是以某种"自上而下#的规划为根据的知识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类型知识#$由于这种规划本身是从意识形态%政策或非学术的需要出发而制定出来的!所以我们可以把那种根据它而生产出来的知识称之为"规划的知识#$第二!存在着一种也不是以理论脉络和知识发展范式为依凭而是以其他各种需要(比如说社会需要%经济需要和政治需要)为根据的知识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类型知识#!亦即违背知识场域逻辑的那种知识$显而易见!这两类知识并不是个人性知识活动的结果!而是知识分子或者根据某种特定的"知识规划#或者以经济%社会及政治等场域的逻辑为原则而由某种特定的"集体性#知识生产机器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据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在个人性知识生产方式以外!还存在着一种"集体性#的知识生产方式及其赖以为凭的"知识生产机器#$再者!无论是"知识规划#!还是"集体性知识生产机器#!都是以知识分子参与这种"知识规划#或"集体性知识生产机器#并与之"合谋#为前提条件的$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这两类假%大%空的知识!不仅会遮蔽中国当下所存在的真正的现实问题!甚至还会扭曲我们对中国社会的认识!影响我们思想的方式和思考的维度$在这个"知识规划的时代#!最令我们担忧的是这样三种现象+第一!我们在使自己沦为这个知识时代的"合谋者#的时候却对此毫无意识.第二!我们乃是在脱离对知识生产机器的反思和批判的情况下对知识展开批判的!而这会使我们无法有效地洞见中国当下的知识生产过程以及这种知识的性质.第三!由于我们对这个时代的性质的不认识!所以我们还会通过我们自己的各种"改革努力#而把这台知识生产机器粉饰得更加美丽!使其在生产和再生产规划的知识的时候更有效!进而使其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那种知识具有更大的正当性$据此!我认为!对于处于危机之中然却欲求发展的中国社会科学或者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科学而言!也是在这样一个我称之为"知识转型#的关键时刻!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当下使命就在于+一方面必须对我们这个"知识规划#的时代以及其间的知识类型进行全面的讨论和批判.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便是必须对这种为知识生产机器所支配的知识类型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进行分析和反思!而不是只进行常规意义上的重思!因为只有在这种反思的过程之中!我们才有可能揭示出和意识到我们原本不意识的隐含在知识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之中的各种社会条件或权力关系!进而把我们从这个"知识规划时代#中解放出来$学术自由是最基本的学术规范!!袁玉立($学术界%社长"总编)!!学术研究和学术期刊开始注意并引入学术规范概念!无疑是当代中国学术史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中国学术文化与国际学术文化良性互动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这里所指的"学术规范#一词!绝不能仅限于狭义的理解!即它是可以脱离学术自由与学术创新的学术研究成果的技术要素或形式要件!例如!用学术规范来代替学术创新!好像合乎规范的(主要指合乎一些技术要求的)学术论文(著作)就是学术成果.又例如!把学术规范与学术自由对立起来!好像不需要学术自由!也能实现某些学术价值$问题的关键是某些学术倾向!试图把是否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期刊中的某些道德的和技术的规范作为当代中国学术问题全部症结所在!企图用狭隘的学术规范意识来代替学术自由或学术创新.而后两者才是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更为重要的问题$学术规范是通达学术创新的条件%手段或途浙江学刊!!$$%年第#期径$如果我们把学术规范理解为多少有些约定俗成的味道!那么!它就不是实现学术创新的充分条件!而是一个必要条件!主要指学术规则!包括论题和正面论证的格式%引文%实证等问题!批评学风浮躁%学术不端等行为!建设良好学风等等$像学术自由等等!就被约定俗成地从学术规范概念中舍弃了!或者作为等待时机另外讨论的问题$余三定先生在&新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历时性评述*中列举关于学术规范讨论的三个阶段的论题就大致如此.只是在"学风建设#这个第三阶段!一些理论思维清晰的学者!如贺卫方%俞吾金%张维迎%高晓清等等!才提醒学界不要忽略了"学术自由#的话题$!"学术自由#在实现学术创新的过程中!比起狭义的学术规范来!是一个更为重要的条件%手段或途径!尽管这种从狭义上理解的学术规范在自由自觉的意识活动和精神生产过程中!是形成更加节约劳动%更富有生产效率%更容易实现价值的一套规程和规则$因此!当一种倾向有可能掩盖另一种倾向的时候!我们希望"中庸#一些!或者说更实事求是一些$希望按对象的本来意义!评价对象的价值$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将继续按前些年的约定俗成!即狭义理解学术规范一词!那么!我们希望不要舍弃了比之更为重要的学术自由的意义$学术史反复证明!不是先有这样的学术规范!之后才有学术创新成果!而是先有自由驰骋的独立不移的思想!然后才有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如果我们从现在起!在广义上理解学术规范一词!即将其理解为实现学术价值创新的唯一的或充分的条件!那么!学术自由就是首要的和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学术创新是学术成果的本质!是学术成果的唯一价值所在$它意味着!在学术积累过程中!后期成果对前期积累有所承继!有所批判!有所发扬!意味着获得了在前期积累中所完全没有的新价值$学术自由的意义在于!学术创新乃是学术自由的直接的和必然的果实.甚至某些学术研究进程中表现的学术自由精神!其本身就体现了一种人文价值!它往往是学术创新的前奏!往往导致学术范式的创新!成为具有学术史意义的一种学术成果$而其他的学术规范更多针对学术积累而言!并在学术积累的基础上引导!达成学术创新成果.与学术自由的特性相比!其意义要间接一些%技术一些$#在当代中国学术史发展中!学术规范对于学术创新越来越具有直接的意义(与学术成果联系更密切)和人文意义(与人的本质联系更密切)!这主要为当代社会的急剧变迁所使然$当代社会!知识的增长和积累!被称为"信息爆炸#!尤其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新信息%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新意识!更呈现丰富多彩与繁荣多样的特征!难免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鱼目混珠!这就需要以严格的规范拒绝学术垃圾!简化和优化精神生产劳动过程!保障真正的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全社会提供合格%有用的精神产品$当我们把学术自由这样一类具有思维原则意义的概念(学术民主%学术积累也是基本的学术规范)看作是学术规范的基本内容!不仅合乎逻辑!符合事实!也愈来愈为学界和政府所接受$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年通过并由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在"总则#和"基本规范#中!分别强调了"保障学术自由#和"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是一份弘扬宪政精神!保障我国高等教育工作者学术自由权的重要文件!具有历史意义$根据这个试行条例!南京大学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叶继元先生撰著!并将于今年’月出版的高校教材&学术规范通论*!就已经将"学术自由#作为"学术研究基本规范#的内容进行了专题论述$论著中把学术规范归纳为学术研究基本规范%学术程序规范%学术研究方法规范%学位论!"世纪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发展战略研讨(笔谈)! " #参见余三定+&新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历史性评述*!&云梦学刊*!$$%年第"期!文章认为陈平原先生(&关于学术"语法#*%&超越规则*等)!杨沫先生(&我国音乐学学术论文写作中的一些问题*)等是新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先觉者$文章评述了新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三个阶段!我们没有发现这当中学界给"学术自由#以应有的重视和肯定$哲学家和科学家一致认为!在古希腊!学术是这样发生的+"当从实利%实用观念摆脱出来而得到了闲暇和不受传统%陈规束缚的自由之后!这种自由精神使爱尔尼亚人开始平静地将其单纯%新奇的目光转向天地间的一切!开始重新审视它们的/本来面目0#$转引自1日2汤浅光朝+&科学文化史年表*!科学普及出版社!"()&年!第"’页$郭世佑先生就坚持并正确地认识到!将"追求学术规范%学术自由与学术创新#改成"追求学术自由%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将更符合语言逻辑$参见郭世佑+&良刊最要是坚持*!&学术界*!$$"年第’期!第!*&页$文与图书编撰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评价与学术批评规范!等等$这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可以相信!在我国!学术自由权!就像其他人权一样!愈来愈成为公民权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逐渐成为学人的自觉的意识$总之!学术自由!具体地讲!就是在学术研究中坚持学术中立的思想!独立思考并在学术平台上自由表达这一思考的成果$这里的"中立#!讲的是在学术研究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维原则!而不是主张人云我云的"乡愿#风格.讲的是坚持追求真理这个学术的唯一品质!而反对学术上的以一己私利为转移的机会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学风$从哲学上讲!学术自由是人的本质在学术领域的必然要求!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意识活动区别于一切非人活动的本质所在!是人之所以为人!学人之所以为学人的根本特征$当然学术自由是有限度的$在现代社会!只有宪政才赋予一国公民最大的学术自由权和学术自由度!换句话说!一切合乎宪法精神的学术自由权!都应当得到保护$!在我国!也不应例外$没有灵魂的!厮杀"***关于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及其责任的一种思考!!鉴传今!($哲学研究%编辑部!!副主任"副编审)!!一!引言"学术期刊难辞其咎自上世纪末以来!社会科学一直处在流变之中$如何评价这一领域的那些变化!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这种困难一方面来自于缺乏客观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则来自于社会科学领域的复杂状况$在关于社会科学状况的现象描述中!实质上并存着两套语言!一套是"公共语言#!另一套是"私人语言#$在必须使用"公共语言#的地方!出现频率较多的可说是"繁荣#及其同义词$稍稍浏览一下相关的年度报告%相关的个人述职和大小学者们的自我简介!就能知道此非虚言$表面看来!所谓"繁荣#似乎主要指向一种数量标准!其实问题本身远非这么简单$从这个词语的使用方式及其所隐喻的语境看!它早已不是日常语言中的一个词汇!而是某种粗陋的政治语法中的一个概念$一个头脑清楚的人!虽然有时可能对这种违反日常语言的用法存有一些反感!但是这种反感不会对他轻易地使用该词语带来任何妨碍$但是!在能够作用"私人语言#的地方!则是另一番景象!比如什么"喧嚣#%"炒作#%"泡沫#%"浮躁#%"剽窃#%"腐败#%"表面化#%"精神垃圾#等等$这两套语言!描述着同一个现象!虽截然相反!但从来都是井水河水!两不相犯!在一个人身上构成了一种古怪的统一!唯一的差别只是在于他在什么地方说话$这种奇特的景观!展现着社会科学的一种学术生态!折射着社会科学学人的一种生存技艺和存在方式$大约十年以来!我们一直这样!实践着这种技艺!并把它发展到炉火纯青的境界$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情况有所变化!"学术腐败#成了热门话题$这当然都是网络惹的祸$在与学术有关的任何网页上!几乎都能见到对于学术界的批评性文字$这些批评涉及了非常广泛的范围!从学术共同体的学风到学术体制和评价体系方面的弊端!都被置于一种强烈的批判意识之下!当然批评的重点还是集中在学术界的"浮躁#"平庸#"弄虚作假#和"急功近利#上$表面看来!这似乎还是上述"私人语言#的重复!但实质上却是今非昔比$首先!这种揭露和批评已经不再浙江学刊!!$$%年第#期!郑永流先生说!作为一项学术活动的伦理原则!学术自由的形成历经数百年$但首先由"("(年德国魏玛宪法第"&!条明确肯定$包括中国宪法在内!至"(*%年世界上已有#&部宪法规定了学术自由$学术自由并非学人的什么特权!而是实现其形式创新!光大精神之使命的途径!最终有利于人类的福祉$参见郑永流+&学术自由及其敌人+审批学术%等级学术*!&学术界*!$$&年第"期!第"*),"*(页$。

对高校学术自治与学术自由的思考

对高校学术自治与学术自由的思考

术 自治权 ,才能在最大 限度上保证高校的学术研究不受政 治 等 诸 多 外 在 因 素 干扰 。现 在 思考 中 国高 校 的学 术 自治 : 中国高校长期处于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文化思维方式的制 约之下 ,在高校外 ,国家对高校 的干预仍 然较大 ;在高校 内 ,行 政 权 力 泛 化 ,压 迫 学术 权 力 ,决 策 层 与行 政 层 执行
真理是行使 自由的先决条件 ”这个论题 ,大多数学者都支 持前者 ; ( 4 ) 高校教授既具有公民 自由,又具有学术 自由, 这两种 自由的运用要分不同的场合。在前人 的基础上 ,我 们 还 需 要 对 此 问题 做 更 深入 的 思考 。

的宗教信仰 自由、认识 自由、人性 自由的哲学思潮 ,实践 上 受开 始 于 中世 纪 的 大学 自治活 动 影 响 。 但 学 术界 也 承认 : 学术 自由可 以不受某些法律的限制 ,但 不能违背法律 ,因 此学术 自由是有条件 、有限度 的,而不是无条件 、无限度 的 。学术 自由面临的挑战 ,既有来 自大学外部 的压力 ,也 有来 自大学 自身的影响 。大学外部对学术 自由的束缚 ,包 括 国家 和大 学 中行 政 力 量 的泛 化 ,政 治 因素 过 度 渗 入学 术 中,行政人员对大学教师权力过大 ,用行政手段处理学术 中的冲突等。中国现代大学意义上的学术 自由思想来源于 蔡元培先生的经典大学理念 “ 思想 自由 , 兼容并包” , 这一 思想 的本质就是学术 自由。中国现代大学是欧洲大学的移 植 ,欧洲大学的根本价值 观体现在大学 自治和学术 自由。 因此 ,中国大学的发展便是争夺 自由的艰辛旅程 。 最初的中国大学 ,是冲破政治封建体制与封建 文化教 育传统束缚成长起来的 , 但 “ 自由”一直 以来并 没有成为 中国大学的核心价值 。因此 ,要想让 中国高校真正实现学 术 自由,必须从去行政化人手 ,让教授来管理学校 ,行政 让位于学术 ,这是 中国高校实现学术 自由唯一之路 !

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

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

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
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
一、学术自由是最高校教师的天职
1、学术自由是高校教师最重要的权利,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

它表达的是教师的个性独立性。

2、学术自由的特点是教师能够不受任何外部压力,根据自己的研究,
独立发展自己的思路,进行探索和创新,自由的寻找认识的道路。

3、高校教师应当拥有民主的、开放的思想,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主
动参与到社会科学研究及教育实践中去。

二、高校教师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
1、高校教师必须用严格的学术态度认真负责地工作,努力研究,充分
发挥教师在社会中职能,为科学文化发展献计献策、消除社会矛盾。

2、要提倡科学真理、传播正能量,传承优秀文化,为提高学生的学术
水平、促进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的发展做出贡献。

3、在宣传先进思想和科学文化的职责上更应该上下功夫,从各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培养他们独立学习思考、自我驱动能力,培养学生科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应该调动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力量
1、尊重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以营造科学思想自由的环境,让教师能够心无旁骛,自由地探索和发展;
2、因此,学校应该尽力保障教师的学术自由;尊重教师的专业能力,予以保护,改善教师的职业环境,给予更多的学术支持;
3、在转变角色上,教师既要站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沿,又要关注社会问题,发挥文化建设的社会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振兴中华民族贡献力量。

高校教师学术自由权浅析-教育文档

高校教师学术自由权浅析-教育文档

高校教师学术自由权浅析-教育文档高校教师学术自由权浅析一学术自由是指国家依法承认和保护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任何人包括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不得侵犯公民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而这一权利对于高校教师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高校教师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社会性和法律性双重法律地位。

其社会性地位是指高校教师作为有义务履行教育教学职能的专业人员的特质,包括对从事的职业具有不可替代性,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在教师职业范围内具有自主性和自律性,教师地位的获得需履行特定的程序等。

因此,高校教师权利包括基本权利即一般的公民权利和特殊权利,即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专业特点决定的教育权利。

本文在讨论高校教师的权利时,主要讨论其特殊的教育权利。

特殊的教育权利是由高校教师的社会性地位决定的,是由高校教师的职业特点带来的教师特有的权利。

按照我国现行教育法律的规定,高校教师的权利主要有: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管理学生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获取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间的带薪休假”;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以上引自《教师法》第7条),以及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权(《教师法》第25条、28条、29条),享有与职务聘任、考核奖惩、退休等相应的权利(《教师法》第26条、27条、30条以及33条、34条),申诉权(《教师法》第39条),享有法定节日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教师节的规定》)和其他特殊权利,如女教师享有的法定产假权等。

学术界的学术自由与责任

学术界的学术自由与责任

学术界的学术自由与责任学术界的学术自由与责任是一项关乎学问发展的重要议题。

学术自由是指学者在学术研究、学问传播过程中享有的自由表达、探索和创新的权利;而学术责任则强调学者应以科学精神和伦理道德为引导,在学术活动中保持诚实、可靠和负责任的态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学术界的学术自由和责任,并进一步探究二者之间的关系。

学术自由是学术发展和进步的基石,它赋予学者进行独立思考、进行自由探索的权利。

学者应该有权选择研究方向、构建理论框架、发表独立见解。

学术自由不仅有助于推动学术界的创新和发展,还有助于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

学界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建立在学术自由的基础上,因为只有当学者能够无畏无惧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时,学术成果和研究成果才能得到公正评价和认可。

然而,学术自由并不意味着学者可以任意发表和散布言论。

在学术自由背后,隐藏着学术责任的约束。

学者在进行学术研究和探索时,需要本着科学精神,进行准确、客观、全面的研究。

他们应该根据宪章法规、伦理准则和学术规范,以及研究方法、论证逻辑等方面的规定来开展工作。

学术责任包括对数据的负责、对研究结果的准确度的追求、对诚信和礼貌的要求等。

学术责任旨在维护学术界的道德和规范,保障学术活动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公正性。

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密不可分,二者相辅相成。

学术自由为学者提供了开展独立研究的权利,而学术责任则对学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学术自由需要学术责任来维护其合理性和可持续性,而学术责任也需要学术自由来保障其独立性和创新性。

二者共同构成了科学研究和知识传播的基础。

然而,在现实中,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的平衡并非总是容易实现。

学术自由的滥用可能导致伦理和道德问题,使学术研究陷入迷失和虚无。

同时,学术界也不时出现渎职、抄袭、不端行为等问题,这进一步凸显了学术责任的重要性。

因此,学术界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加强学术规范和道德建设。

为了促进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的均衡发展,需要加强学术机构和学者的自律和监督。

学术界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

学术界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

学术界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是学术界的核心价值观,对于学术研究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

学术自由保障了学者的学术研究自主权和创新权,而学术规范则确保了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可信度。

本文将就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的内涵、重要性以及二者之间的平衡与关系进行探讨。

一、学术自由的内涵与重要性学术自由是指学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不受任何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干扰,有独立地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实验、发表成果的自由。

学术自由是学术研究的灵魂,无论是理论突破还是创新发展,都需要学者在学术研究中享受学术自由。

首先,学术自由保障了学者的学术研究自主权。

学者在学术研究中应该具有自主选择研究课题的权利,不受利益关系或政治因素的干扰。

只有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学术研究,才能达到独立思考、自由创新的目的。

其次,学术自由促进了学术研究的多样性。

学术自由鼓励学者持有不同的理论观点和学术见解,并在学术界进行交流和碰撞。

只有在学术自由的环境中,学者才能充分展示其学术才能,推动学术界的多元发展。

最后,学术自由激发了学术研究的创新潜力。

学术自由给予了学者尝试新方法、提出新理论的自由,使得学术研究不断开拓新领域,取得新的突破。

而这样的创新研究对于学术界和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术规范的内涵与重要性学术规范是对学术研究进行约束和规范的准则,旨在确保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可信度和公正性。

学术规范是学术界的道德规范,对学者的研究方法、学术成果及学术交流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学术规范要求学者在学术研究中遵循科学的方法和原则。

学者应该严谨地进行实验设计和数据采集,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此外,学术规范还要求学者在发表学术成果时,对已有的研究进行正确引用和批评,避免抄袭和剽窃行为的发生。

学术规范对于学术研究的可信度和效用有着重要的影响。

只有在学术规范的约束下,学术成果才能获得他人的认可和信任。

学术界要求学者遵循学术规范,才能建立可靠的学术知识体系,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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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自律视角中的学术自由学术自由与学术自律具有内在联系的哲学基础,二者共生并共存于学术活动的生态系统中。

从学术自律的角度出发,可得到对学术自由的本质更加深刻的认识和解读。

学术自律要求学者在学术活动中张扬主体性和交互性,加强学术责任意识,强化学者的角色使命。

学术自律要从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双层维度去构建。

[标签]学术自由学术自律学术同时,在学术活动中与学术自由并存的还有学术责任,这是学术活动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并不矛盾,但是作为理念精神和实践原则,二者在大学学术活动的理解和贯彻中非常复杂,甚至出现很多歧义,这就需要引入学术自律的概念。

从学术自律的角度去认识学术自由,在学术自律的基础上去彰显学术自由,在学术活动中认清和辨明权利与责任、认识与价值、自由与自律、道德与规范等方面的关系,可使学术自由的本质得以更加深刻而真实的解读。

一、共生系统中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自律1.学术自由的本体意义百科全书把学术自由定义为:“教师和学生不受法律、学校各种规定的限制,或公众压力的不合理的干扰而进行讲课、学习、探求知识及研究的自由。

”同时特别强调,”学术自由的另一方面是责任感”。

我们并不完全赞成定义中“不受法律、学校各种规定的限制”的提法,但我们从中受到许多启发。

从哲学和伦理学的意义上进行考察,个人的自由品格,首先可以从内在意愿与评价系统的关系加以考察。

孔子说“从心所欲不逾矩”。

(《论语·为政》)从心所欲意味着出于内心的意愿,它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自由所以可能的条件之一,自我的行为如果与内在意愿相悖,便很难达到自由的形态。

但是,出于内心意愿决不等同于任性,作为被偶然的意欲所左右的形态,任性难以达到真正的自由。

黑格尔已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说:“通常的人当他可以为所欲为时就信以为自己是自由的,但他的不自由恰好就在任性中。

”从心所欲区别于任性之处就在于它与“不逾矩”具有内在的规定性,即合乎一般的规范,其中既渗入了反省的意识,又蕴含着评价的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个体自我的自主选择是一个重要因素。

选择更多地具有个体化的性质并相应地体现为自做主宰,内在地包含了个人的责任意识。

也正是在个体内含责任意识的行为选择中,个体展示了其自主性和自由的品格。

因而,自由与责任无法分离。

在这里,转引洽斯霍尔姆的话可以清晰地表述这个关系:”人的自由的形而上问题也许可以概括如下:人是一种责任的主体。

”从逻辑层面上看,自我是否应当对其行为负责,首先以这种行为是否出于自我的自由选择为前提,当个体的自我在某种行为领域具有自由度和自主性时,他便必须对相关的行为负责。

自由的主体与责任的主体在自我及其实践过程中往往合而为一。

由此来理解学术自由,可以看到,学术自由在张扬着一种无所畏惧的自由品格的同时,作为一种理念,它内含了一种规范,作为一种精神,它蕴藏着一种自律,作为一种权利,它又同时包含着一种责任和义务。

这是学术自由从理性思辩的层面上引证的必然结果。

2.学术自由凸显了对自律的内在要求学术自由从产生之日起,就与学术自治互为依存体,只有在学术自治制度的保障下,学术自由才能在广度上和深度上得以发展和张扬。

“自治意味着把学者自我约束、制订学者公认的基本规范和决定学者行为准则的责任交给了他们自己”。

从理论上说,学术自由可发挥的空间是无限的,而在现实层面上却受着方方面面的制约,因为作为学者的机构或学术共同体,在保障学术自由的同时更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的矛盾在大学步入社会的中心后凸显得更加日趋激烈,作为学术主体的学者其学术自律品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学术自由需要学术自治的保障,但实践学术自由的过程,内在地反映着学者的忠诚与信念、道德与自律。

自律不同于外在的强制或命令,而是首先表现为一种具有反省功能的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的反省性,使自我能够避免为各种偶然的意念、冲动所左右,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一种自我约束的机制,在这个前提基础上,进而从自愿的选择到行为的决断,在理性的维度上体现了个人主体的道德自律品格。

这种自律的主体人格对学术活动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能够在学术活动中实现对自由和自律的有效驾驭,促使学术活动对真理的追求,并与大学及社会的文明得以协调统一的发展。

在学术活动中,学术自律首先体现为坚持学者的道德良知,使学者自始至终以“理性代言人”的角度,在学术活动中践履对真理、道德、审美统一的追求,而不为现实利益的诱惑放弃自己的理想;另一方面,学术自律也需要学者运用自己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方式,在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现实的种种困惑中作出自己的评价和选择,履行学者的责任。

正如爱德华·W·萨义德在《知识分子论》中所言:“知识分子的代表,他们向社会宣扬的理念或观念,并不意味着主要强化自我或颂扬地位,亦非有意服侍有权势的官僚机构和慷慨的雇主。

知识分子的代表在行动本身,依赖的是一种意识,一种怀疑、投注、不断献身于理性探究和道德判断的意识:知道如何善用语言,知道何时以语言介入,是知识分子行动的两个必要特色。

”3.从知识性质的角度对自由与自律的解读学术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保存、传播和增进知识的发展,这一点在高等教育起源之初就被认识和确证,这也是学术自由思想合理性最根本的基础。

“为了保证知识的准确和正确,学者的活动必须只服从真理的标准,而不受任何外界压力”。

但是,出自于“闲逸的好奇心”对知识的探索,只是学术自由的一种萌芽状态,这是一种依附于学术自治的脆弱的学术自由。

随着人们对知识的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什么是知识”的问题使学术自由注入了更多更深的内涵。

石中英博士认为,知识的概念存在于一系列不同维度的概念关系之中,要澄清这些概念关系及其关联,不仅要涉及到认识论的问题,而且还要涉及到价值论的问题,不仅要涉及到逻辑学的问题,而且还要涉及到社会学的问题;不仅要涉及到合理性的问题,而且还要涉及到合法性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解读知识的性质,所谓知识的客观性、普遍性和中立性都是不存在的,取而代之的是知识的文化性、境域性和价值性。

知识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与社会生活和权力关系纽结在一起,所有的知识生产和知识认识都是受着社会的价值需要指引的,不存在“价值无涉”和“文化中立”的事实。

因此,学术活动即使本着求“真”的目的,也不能达到纯粹的主客二分的理性主义境界,作为知识认识主体的学者的人格和价值取向必然不能被忽视或否定。

特别是当知识与权力联结在一起时,知识的标准和知识的控制就更加折射出认识者的政治信念和道德倾向,需要认识者作出价值选择和行为判断,学术自由就必然受到学者品格的自律和制约。

由此看来,学术自由的理念无不与时代和社会的脉搏紧紧联结在一起,并体现着人类的终极关怀。

在认识活动中,学术自由自始至终受到学术自律的限制和约束,这是知识性质对学术活动所作的最根本的注解。

二、学术自由的自律性视点从学术自律的视角去理解学术自由,是从学术研究者即学者的维度,对从事学术活动的目的、原则,精神和尺度去衡定和把握。

一方面,为了使学术自由的“自由”品格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张扬,就像苏格拉底所说的那样,要探索一个论点到它可能引向的任何地方;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学术自由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得到社会的合理认证,而不会陷于对自由的滥用或误用。

这是对学者从知识素质到社会认识能力的一个极高的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建构真正的学术自由。

1.学术活动中人的主体性和交互性学者从事学术活动,明确学术自由赋予学术研究者的意义是其基本前提。

首先要处理好学术自由与自主的关系,提升学术研究者的品质。

不能否认,学术活动必须求真、求实,但尊重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不能以丧失人的自主性为代价。

强调学术自由的原则,也只是为学者从事学术研究活动提供一个范围和条件,其中还需要学者的独立自主精神和自觉能动性的发挥,这是张扬学术自由的主要力量。

所以,在学术活动中培养学者的主体意识,充分地展示人在学术活动中的自主权和自觉性,使学术自由的原则能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是学者学术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学术研究中人的主体间关系的存在,这是学术活动中学者自律意识的又一个支点,即尊重学术活动的交互性原则。

学术自由对于研究者来说不仅仅是意味着一种权利,它同时也提供学术研究的公共空间。

用哈贝马斯的交往共同体的观点来看,真理的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共识是参与讨论的人在没有外在与内在压力和制约下进行探讨而达成的。

这样的共识达成的过程,也就实现了传递和更新知识的目的。

因而研究者应以平等、真诚的意识进行思想的论争,追求真理但不唯我独尊,追求学者主体人格的自由,但也不妨碍达成学术共同体共同的自由。

唯有这样的观念,“才有可能构建容纳不同思想进行充分竞争的学术空间,在这样的空间中,学术活动者是负责的,不仅对自己负责,而且对学术本身负责”。

2.学术自由中的责任伦理意识从伦理学的意义上看,当一种行为出自于个体自主的选择时,必然内含着对这种行为的责任的承担。

学者在学术活动中行使的自由,不是随意的、无限制的自由,也不是完全主观意识的自由,而要对这种自由进行的理性认识和选择。

一般而论,学术自由包含积极的自由和消极的自由,积极的自由是指无干涉的自由,是一种自为的行为,而消极的自由是指一定境遇中的自由,是有责任感的自由。

现代大学已成为社会的轴心,大学在其为社会培养人才、进行科学研究和从事社会服务的各项职能中,无不体现着一种责任和义务。

大学的学术自由内含着相应的学术责任,学术责任已成为学者从事学术活动所必须恪守的一种职业道德。

斯坦福大学前校长肯尼迪·唐纳德在《学术责任,一书中强调大学教师的八种学术责任,即“教学、指导、为大学服务、发现、出版、说真话、走向社会、变革”等。

实际上,在大学的一切学术事务中,对真理的追求都已与社会的价值导向紧密联系在一起。

应当看到,一方面,社会进步与人的解放最终依赖于人类对自然界的真理性认识,坚持学术自由原则从来都应是学术研究活动应该遵从的第一要义,但另一方面,学术自由不能背离责任意识。

学者在拥有学术自由空间的同时,不能不受到社会责任以及相应的学术规范的约束。

学术自由若不与人本主义或价值主义结伴而行,繁荣的背后就是深渊。

但是,在现实中用责任意识来界定学术自由的界线也常常遭遇两难的困境。

因为它并没有绝对明确的概念,这就主要取决于学者在道德上的自觉和自律意识。

在这里,学术自律就表现为学者的责任伦理意识对学者的自省和自励,这种责任是基于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终极关怀,是对学术自由最大的保障和最清晰的注解。

3.学者的角色使命与独立人格学术自由是学术研究者在从事学术活动时所享有的特定的权利。

当学者作为社会人的身份选择了学术活动作为个人的事业时,那么学术自由同时也就成为了学者的一种生存方式。

作为社会人的存在,学者不可避免地需要各种生存条件,也不可避免地摆脱不了各种外在利益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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