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密金融知识培训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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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秘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资料、物品; (九)不用普通电话、传真、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互联网即时通 讯工具(内部即时通讯平台“腾讯通”即RTX除外)等传递涉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保密金融知识培训
2014.8
学习内容
一、简要介绍《保密法》 二、我行商业秘密介绍 三、简要叙述我行近年建立的保密工作制度 四、员工保密工作行为规范
一、保密法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六号公布,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4月29日经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 ,自 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也称新保密法 。
二、我行商业秘密知识介绍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邮储银行带来经济利 益、具有实用性并经邮储银行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邮储银行保密工作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坚持“业务谁主管(办), 保密谁负责”的原则。 邮储银行各级行在工作中,既要保守国家秘密,也要保守商业秘密。

在工作中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一)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 自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对外 提供或公开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查、批准手续。 (二)复制、摘抄、发表或公开其他部门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征得 原定密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 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秘密载体安全。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 专人管理;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四)涉及商业秘密的咨询、谈判、技术评审、成果鉴定、合作开发、技术 转让、合资入股、外部审计、尽职调查、清产核资等活动,应当与相关方签 订保密协议。
邮储银行产生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一、“核心商密”是邮储银行行内最重要的保密信息,一旦泄露会对邮储银 行的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造成巨大损害或直接危及全行利益,包 括但不限于: (一)泄露会严重干扰邮储银行正常工作秩序和业务运行的; (二)泄露会严重危及邮储银行资金安全或使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泄露会使邮储银行金融新产品或业务新举措无法实施的; (四)泄露会给邮储银行在对外商务谈判中造成被动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泄露会应影响邮储银行信誉、声誉或业务开展,降低竞争力的; (六)泄露会严重影响或损害邮储银行客户利益的。
三、我行近年建立的保密工作制度
完善相关制度
《银行业保密范围确定》、《商业秘密暂行规定》和《中国邮政保 密规定》是邮储银行系统在主管业务方面分别确定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依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关于 保密的相关制定。
四、员工应遵守的保密行为规范
失密
二、“普通商密”是邮储银行行内重要保密信息,一旦泄露会对邮储银行的经 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造成相当的损害或在某一地区或某业务领域造 成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一)泄露会干扰邮储银行正常工作秩序和业务运行的; (二)泄露会危及邮储银行资金安全或造成资产损失的; (三)泄露会影响邮储银行金融新产品或业务新举措顺利出台的; (四)泄露会给邮储银行在对外商务谈判中造成被动或经济损失的; (五)泄露会应影响邮储银行信誉、声誉或业务开展,降低竞争力的; (六)泄露会影响或损害邮储银行客户利益的。
(一)相关基础定义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 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秘密的范围 :
•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 项; •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百八 十五条
失密是员工违反保密制度,过失泄露国家和我行商业秘密,或 者遗失国家或我行商业秘密载体,致使国家或我行商业秘密被不应知 者获知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
泄密
围。
泄密是员工违反保密制度,故意使国家秘密和我行商业秘密被
不应知者wenku.baidu.com知,或故意致使国家或我行商业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
另:本行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接受任何有关本行的采访,任何人不能对外 提供有关本行的任何保密信息。禁止通过窃取商业秘密获取不正当利 益,严守客户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客户信息。
国家秘密的密级及期限划分 :
• 绝密:密级期不超过三十年; • 机密:密级期不超过二十年; • 秘密:密级期不超过十年;
注: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统一规范国家秘密的标识
公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应标在首页的右上角。国家秘密的标 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例 如机密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5年,其标识为“机密★5 年”。
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给 予告诫或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给予警告至降级处
分。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百八 十四条
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至 降级处分,情节 严重或后果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非法获取本行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并牟利的; (二)擅自、故意泄露本行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窃取、泄露、篡改客户身份、账户以及交易等信息的。 (四)协助司法机关进行司法查询、冻结、扣划,提前泄露相关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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