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朝鲜宪法

合集下载

朝鲜宪法原文

朝鲜宪法原文

朝鲜宪法原文序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은偉大한首領金日成同志의思想과領導를具現한主體의社會主義祖國이다.偉大한首領金日成同志는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의創建者이시며社會主義朝鮮의始祖이시다.金日成同志께서는永生不滅의主體思想을創始하시고그旗幟밑에反日革命鬪爭을組織領導하시여榮光스러운革命傳統을磨鍊하시고祖國光復의歷史的偉業을이룩하시였으며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分野에서自主獨立國家建設의튼튼한土臺를닦은데基礎하여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을創建하시였다.金日成同志께서는主體的인革命路線을내놓으시고여러段階의社會革命과建設事業을賢明하게領導하시여共和國을人民大眾中心의社會主義나라로,自主,自立,自衛의社會主義國家로強化發展시키시였다.金日成同志께서는國家建設과國家活動의根本原則을밝히시고加強優越한國家社會制度와政治方式,社會管理體系와管理方法을確立하시였으며社會主義祖國의富強繁榮과主體革命偉業의繼承完成을為한確固한土臺를마련하시였다.金日成同志께서는《以民為天》을座右銘으로삼으시여언제나人民들과함께계시고人民을為하여한平生을바치시였으며崇高한仁德政治로人民들을보살피시고이끄시여온社會를一心團結된하나의大家庭으로全變시키시였다.偉大한首領金日成同志는民族의太陽이시며祖國統一의救星이시다. 金日成同志께서는나라의統一을民族至上의課業으로內勢우시고그實現을為하여온갖勞苦와心血을다바치시였다. 金日成同志께서는共和國을祖國統一의強有力한堡壘로다지시는한平祖國統一의根本原則과方途를제시하시고祖國統一運動을全民族的인運動으로發展시키시여온民族의단합된힘으로祖國統一偉業을成就하기為한길을열어놓으시였다.偉大한首領김일성同志께서는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의對外政策의基本理念을밝히시고그에基礎하여나라의對外關係를擴大發展시키시였으며共和國의國際的權威를높이떨치게하시였다. 金日成同志는世界政治의元老로서自主의새時代를開拓하시고社會主義運動과쁠럭不加團運動의強化發展을為하여, 世界平和와人民同士이의親善을為하여精力的으로活動하시였으며人類의自主偉業에不滅의貢獻을하시였다.金日成同志는思想理論과領導藝術의天才이시고百戰百勝의鋼鐵의靈將이시였으며偉大한革命家, 政治家이시고偉大한人間이시였다.金日成同志의偉大한思想과領導業績은朝鮮革命의萬年財寶이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의隆盛繁榮을為한基本擔保이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과朝鮮人民은朝鮮勞動黨의領導밑에偉大한首領김일성同志를共和國의永遠한柱石으로높이모시며金日成同志의思想과業績을擁護固守하고繼承發展시켜主體革命偉業을끝까지完成하여나갈것이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은偉大한首領김일성同志의主體적인國家建設思想과國家建設業績을法化한金日成憲法이다.제1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전체조선인민의리익을대표하는자주적인사회주의국가이다.제2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제국주의침략자들을반대하며조국의광복과인민의자유와행복을실현하기위한영광스러운혁명투쟁에서이룩한빛나는전통을이어받은혁명적인국가이다.제3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사람중심의세계관이며인민대중의자주성을실현하기위한혁명사상인주체사상을자기활동의지도적지침으로삼는다.제4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주권은로동자,농민,근로인테리와모든근로인민에게있다. 근로인민은자기의대표기관인최고인민회의와지방각급인민회의를통하여주권을행사한다.제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모든국가기관들은민주주의중앙집권제원칙에의하여조직되고운영된다.제6조군인민회의로부터최고인민회의에이르기까지의각급주권기관은일반적,평등적,직접적원칙에의하여비밀투표로선거한다.제7조각급주권기관의대의원은선거자들과밀접한련계를가지며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선거자들앞에책임진다.선거자들은자기가선거한대의원이신임을잃은경우에언제든지소환할수있다.제8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사회제도는근로인민대중이모든것의주인으로되고있으며사회의모든것이근로인민대중을위하여복무하는사람중심의사회제도이다.국가는착취와압박에서해방되여국가와사회의주인으로된로동자,농민,근로인테리와모든근로인민의리익을옹호하며보호한다.제9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북반부에서인민정권을강화하고사상,기술,문화의3대혁명을힘있게벌려사회주의의완전한승리를이룩하며자주,평화통일,민족대단결의원칙에서조국통일을실현하기위하여투쟁한다.제10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로동계급이령도하는로농동맹에기초한전체인민의정치사상적통일에의거한다.국가는사상혁명을강화하여사회의모든성원들을혁명화,로동계급화하며온사회를동지적으로결합된하나의집단으로만든다.제11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조선로동당의령도밑에모든활동을진행한다.제12조국가는계급로선을견지하며인민민주주의독재를강화하여내외적대분자들의파괴책동으로부터인민주권과사회주의제도를굳건히보위한다.제13조국가는군중로선을구현하며모든사업에서우가아래를도와주고대중속에들어가문제해결의방도를찾으며정치사업,사람과의사업을앞세워대중의자각적열성을불러일으키는청산리정신,청산리방법을관철한다.제14조국가는3대혁명붉은기쟁취운동을비롯한대중운동을힘있게벌려사회주의건설을최대한으로다그친다.제1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해외에있는조선동포들의민주주의적민족권리와국제법에서공인된합법적권리와리익을옹호한다.제16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자기령역안에있는다른나라사람의합법적권리와리익을보장한다.제17조자주,평화,친선은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대외정책의기본리념이며대외활동원칙이다.국가는우리나라를우호적으로대하는모든나라들과완전한평등과자주성,호상존중과내정불간섭,호혜의원칙에서국가적또는정치,경제,문화적관계를맺는다.국가는자주성을옹호하는세계인민들과단결하며온갖형태의침략과내정간섭을반대하고나라의자주권과민족적,계급적해방을실현하기위한모든나라인민들의투쟁을적극지지성원한다.제18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법은근로인민의의사와리익의반영이며국가관리의기본무기이다.법에대한존중과엄격한준수집행은모든기관,기업소,단체와공민에게있어서의무적이다.국가는사회주의법률제도를완비하고사회주의법무생활을강화한다.제2장경제제19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사회주의적생산관계와자립적민족경제의토대에의거한다. 제20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생산수단은국가와사회협동단체가소유한다.제21조국가소유는전체인민의소유이다.국가소유권의대상에는제한이없다.나라의모든자연부원,철도,항공,운수,체신기관과중요공장,기업소,항만,은행은국가만이소유한다.국가는나라의경제발전에서주도적역할을하는국가소유를우선적으로보호하며장성시킨다.제22조사회협동단체소유는해당단체에들어있는근로자들의집단적소유이다.토지,농기계,배,중소공장,기업소같은것은사회협동단체가소유할수있다.국가는사회협동단체소유를보호한다.제23조국가는농민들의사상의식과기술문화수준을높이고협동적소유에대한전인민적소유의지도적역할을높이는방향에서두소유를유기적으로결합시키며협동경리에대한지도와관리를개선하여사회주의적협동경리제도를공고발전시키며협동단체에들어있는전체성원들의자원적의사에따라협동단체소유를점차전인민적소유로전환시킨다.제24조개인소유는공민들의개인적이며소비적인목적을위한소유이다.개인소유는로동에의한사회주의분배와국가와사회의추가적혜택으로이루어진다. 터밭경리를비롯한개인부업경리에서나오는생산물과그밖의합법적인경리활동을통하여얻은수입도개인소유에속한다.국가는개인소유를보호하며그에대한상속권을법적으로보장한다.제2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인민들의물질문화생활을끊임없이높이는것을자기활동의최고원칙으로삼는다.세금이없어진우리나라에서늘어나는사회의물질적부는전적으로근로자들의복리증진에돌려진다.국가는모든근로자들에게먹고입고쓰고살수있는온갖조건을마련하여준다.제26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마련된자립적민족경제는인민의행복한사회주의생활과조국의륭성번영을위한튼튼한밑천이다.국가는사회주의자립적민족경제건설로선을틀어쥐고인민경제의주체화,현대화,과학화를다그쳐인민경제를고도로발전된주체적인경제로만들며완전한사회주의사회에맞는물질기술적토대를쌓기위하여투쟁한다.제27조기술혁명은사회주의경제를발전시키기위한기본고리이다.국가는언제나기술발전문제를첫자리에놓고모든경제활동을진행하며과학기술발전과인민경제의기술개조를다그치고대중적기술혁신운동을힘있게벌려근로자들을어렵고힘든로동에서해방하며육체로동과정신로동의차이를줄여나간다.제28조국가는도시와농촌의차이,로동계급과농민의계급적차이를없애기위하여농촌기술혁명을다그쳐농업을공업화,현대화하며군의역할을높이고농촌에대한지도와방조를강화한다.국가는협동농장의생산시설과농촌문화주택을국가부담으로건설하여준다.제29조사회주의,공산주의는근로대중의창조적로동에의하여건설된다.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로동은착취와압박에서해방된근로자들의자주적이며창조적인로동이다.국가는실업을모르는우리근로자들의로동이보다즐거운것으로,사회와집단과자신을위하여자각적열성과창발성을내여일하는보람찬것으로되게한다.제30조근로자들의하루로동시간은8시간이다.국가는로동의힘든정도와특수한조건에따라하루로동시간을이보다짧게정한다.국가는로동조직을잘하고로동규률을강화하여로동시간을완전히리용하도록한다. 제31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공민이로동하는나이는16살부터이다.국가는로동하는나이에이르지못한소년들의로동을금지한다.제32조국가는사회주의경제에대한지도와관리에서정치적지도와경제기술적지도,국가의통일적지도와매개단위의창발성,유일적지휘와민주주의,정치도덕적자극과물질적자극을옳게결합시키는원칙을확고히견지한다.제33조국가는생산자대중의집체적힘에의거하여경제를과학적으로,합리적으로관리운영하는사회주의경제관리형태인대안의사업체계와농촌경리를기업적방법으로지도하는농업지도체계에의하여경제를지도관리한다.국가는경제관리에서대안의사업체계의요구에맞게독립채산제를실시하며원가,가격,수익성같은경제적공간을옳게리용하도록한다.제34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인민경제는계획경제이다.국가는사회주의경제발전법칙에따라축적과소비의균형을옳게잡으며경제건설을다그치고인민생활을끊임없이높이며국방력을강화할수있도록인민경제발전계획을세우고실행한다.국가는계획의일원화,세부화를실현하여생산장성의높은속도와인민경제의균형적발전을보장한다.제3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인민경제발전계획에따르는국가예산을편성하여집행한다.국가는모든부문에서증산과절약투쟁을강화하고재정통제를엄격히실시하여국가축적을체계적으로늘이며사회주의적소유를확대발전시킨다.제36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대외무역은국가또는사회협동단체가한다.국가는완전한평등과호혜의원칙에서대외무역을발전시킨다.제37조국가는우리나라기관,기업소,단체와다른나라법인또는개인들과의기업합영과합작,특수경제지대에서의여러가지기업창설운영을장려한다.제38조국가는자립적민족경제를보호하기위하여관세정책을실시한다.제3장문화제39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개화발전하고있는사회주의적문화는근로자들의창조적능력을높이며건전한문화정서적수요를충족시키는데이바지한다.제40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문화혁명을철저히수행하여모든사람들을자연과사회에대한깊은지식과높은문화기술수준을가진사회주의,공산주의건설자로만들며온사회를인테리화한다.제41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사회주의근로자들을위하여복무하는참다운인민적이며혁명적인문화를건설한다.국가는사회주의적민족문화건설에서제국주의의문화적침투와복고주의적경향을반대하며민족문화유산을보호하고사회주의현실에맞게계승발전시킨다.제42조국가는모든분야에서낡은사회의생활양식을없애고새로운사회주의적생활양식을전면적으로확립한다.제43조국가는사회주의교육학의원리를구현하여후대들을사회와인민을위하여투쟁하는견결한혁명가로,지덕체를갖춘공산주의적새인간으로키운다.제44조국가는인민교육사업과민족간부양성사업을다른모든사업에앞세우며일반교육과기술교육,교육과생산로동을밀접히결합시킨다.제45조국가는1년동안의학교전의무교육을포함한전반적11년제의무교육을현대과학기술발전추세와사회주의건설의현실적요구에맞게높은수준에서발전시킨다.제46조국가는학업을전문으로하는교육체계와일하면서공부하는여러가지형태의교육체계를발전시키며기술교육과사회과학,기초과학교육의과학리론수준을높여유능한기술자,전문가들을키워낸다.제47조국가는모든학생들을무료로공부시키며대학과전문학교학생들에게는장학금을준다.제48조국가는사회교육을강화하며모든근로자들이학습할수있는온갖조건을보장한다. 제49조국가는학령전어린이들을탁아소와유치원에서국가와사회의부담으로키워준다. 제50조국가는과학연구사업에서주체를세우며선진과학기술을적극받아들이고새로운과학기술분야를개척하여나라의과학기술을세계적수준에올려세운다.제51조국가는과학기술발전계획을바로세우고철저히수행하는규률을세우며과학자,기술자들과생산자들의창조적협조를강화하도록한다.제52조국가는민족적형식에사회주의적내용을담은주체적이며혁명적인문학예술을발전시킨다.국가는창작가,예술인들이사상예술성이높은작품을많이창작하며광범한대중이문예활동에널리참가하도록한다.제53조국가는정신적으로,육체적으로끊임없이발전하려는사람들의요구에맞게현대적인문화시설들을충분히갖추어주어모든근로자들이사회주의적문화정서생활을마음껏누리도록한다.제54조국가는우리말을온갖형태의민족어말살정책으로부터지켜내며그것을현대의요구에맞게발전시킨다.제55조국가는체육을대중화,생활화하여전체인민을로동과국방에튼튼히준비시키며우리나라실정과현대체육기술발전추세에맞게체육기술을발전시킨다.제56조국가는전반적무상치료제를공고발전시키며의사담당구역제와예방의학제도를강화하여사람들의생명을보호하며근로자들의건강을증진시킨다.제57조국가는생산에앞서환경보호대책을세우며자연환경을보존,조성하고환경오염을방지하여인민들에게문화위생적인생활환경과로동조건을마련하여준다.제4장국방제58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전인민적,전국가적방위체계에의거한다.제59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무장력의사명은근로인민의리익을옹호하며외래침략으로부터사회주의제도와혁명의전취물을보위하고조국의자유와독립과평화를지키는데있다.제60조국가는군대와인민을정치사상적으로무장시키는기초우에서전군간부화,전군현대화,전민무장화,전국요새화를기본내용으로하는자위적군사로선을관철한다.제61조국가는군대안에서군사규률과군중규률을강화하며관병일치,군민일치의고상한전통적미풍을높이발양하도록한다제5장공민의기본권리와의무제62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공민이되는조건은국적에관한법으로규정한다.공민은거주지에관계없이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보호를받는다.제63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공민의권리와의무는<하나는전체를위하여,전체는하나를위하여>라는집단주의원칙에기초한다.제64조국가는모든공민에게참다운민주주의적권리와자유,행복한물질문화생활을실질적으로보장한다.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공민의권리와자유는사회주의제도의공고발전과함께더욱확대된다.제65조공민은국가사회생활의모든분야에서누구나다같은권리를가진다.제66조17살이상의모든공민은성별,민족별,직업,거주기간,재산과지식정도,당별,정견,신앙에관계없이선거할권리와선거받을권리를가진다.군대에복무하는공민도선거할권리와선거받을권리를가진다.재판소의판결에의하여선거할권리를빼앗긴자,정신병자는선거할권리와선거받을권리를가지지못한다.제67조공민은언론,출판,집회,시위와결사의자유를가진다.국가는민주주의적정당,사회단체의자유로운활동조건을보장한다.제68조공민은신앙의자유를가진다.이권리는종교건물을짓거나종교의식같은것을허용하는것으로보장된다.종교를외세를끌어들이거나국가사회질서를해치는데리용할수없다.제69조공민은신소와청원을할수있다.국가는신소와청원을법이정한데따라공정하게심의처리하도록한다.제70조공민은로동에대한권리를가진다.로동능력있는모든공민은희망과재능에따라직업을선택하며안정된일자리와로동조건을보장받는다.공민은능력에따라일하며로동의량과질에따라분배를받는다.제71조공민은휴식에대한권리를가진다.이권리는로동시간제,공휴일제,유급휴가제,국가비용에의한정휴양제,계속늘어나는여러가지문화시설들에의하여보장된다.제72조공민은무상으로치료받을권리를가지며나이많거나병또는불구로로동능력을잃은사람,돌볼사람이없는늙은이와어린이는물질적방조를받을권리를가진다.이권리는무상치료제,계속늘어나는병원,료양소를비롯한의료시설,국가사회보험과사회보장제에의하여보장된다.제73조공민은교육을받을권리를가진다.이권리는선진적인교육제도와국가의인민적인교육시책에의하여보장된다.제74조공민은과학과문학예술활동의자유를가진다.국가는발명가와창의고안자에게배려를돌린다.저작권과발명권,특허권은법적으로보호한다.제75조공민은거주,려행의자유를가진다.제76조혁명투사,혁명렬사가족,애국렬사가족,인민군후방가족,영예군인은국가와사회의특별한보호를받는다.제77조녀자는남자와똑같은사회적지위와권리를가진다.국가는산전산후휴가의보장,여러어린이를가진어머니를위한로동시간의단축,산원,탁아소와유치원망의확장,그밖의시책을통하여어머니와어린이를특별히보호한다.국가는녀성들이사회에진출할온갖조건을지어준다.제78조결혼과가정은국가의보호를받는다.국가는사회의기층생활단위인가정을공고히하는데깊은관심을돌린다.제79조공민은인신과주택의불가침,서신의비밀을보장받는다.법에근거하지않고는공민을구속하거나체포할수없으며살림집을수색할수없다. 제80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평화와민주주의,민족적독립과사회주의를위하여,과학,문화활동의자유를위하여투쟁하다가망명하여온다른나라사람을보호한다.제81조공민은인민의정치사상적통일과단결을견결히수호하여야한다.공민은조직과집단을귀중히여기며사회와인민을위하여몸바쳐일하는기풍을높이발휘하여야한다.제82조공민은국가의법과사회주의적생활규범을지키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공민된영예와존엄을고수하여야한다.제83조로동은공민의신성한의무이며영예이다.공민은로동에자각적으로성실히참가하며로동규률과로동시간을엄격히지켜야한다.제84조공민은국가재산과사회협동단체재산을아끼고사랑하며온갖탐오랑비현상을반대하여투쟁하며나라살림살이를주인답게알뜰히하여야한다.국가와사회협동단체재산은신성불가침이다.제85조공민은언제나혁명적경각성을높이며국가의안전을위하여몸바쳐투쟁하여야한다.제86조조국보위는공민의최대의의무이며영예이다.공민은조국을보위하여야하며법이정한데따라군대에복무하여야한다.제6장국가기구제1절최고인민회의제87조최고인민회의는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최고주권기관이다.제88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립법권을행사한다.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에는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도립법권을행사할수있다.제89조최고인민회의는일반적,평등적,직접적선거원칙에의하여비밀투표로선거된대의원들로구성한다.제90조최고인민회의임기는5년으로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새선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가끝나기전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의결정에따라진행한다.불가피한사정으로선거를하지못할경우에는선거를할때까지그임기를연장한다. 제91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다음과같은권한을가진다.헌법을수정,보충한다.부문법을제정또는수정,보충한다.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증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가채택한중요부문법을승인한다.국가의대내외정책의기본원칙을세운다.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국방위원회위원장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위원장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국방위원회위원장의제의에의하여국방위원회제1부위원장,부위원장,위원들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부위원장,명예부위원장,서기장,위원들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 내각총리를선거또는소환한다.내각총리의제의에의하여내각부총리,위원장,상,그밖의내각성원들을임명한다.중앙검찰소소장을임명또는해임한다.중앙재판소소장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위원장,부위원장,위원들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국가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과그실행정형에관한보고를심의하고승인한다.국가예산과그집행정형에관한보고를심의하고승인한다.필요에따라내각과중앙기관들의사업정형을보고받고대책을세운다.최고인민회의에제기되는조약의비준,페기를결정한다.제92조최고인민회의는정기회의와림시회의를가진다.정기회의는1년에1∼2차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가소집한다.림시회의는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가필요하다고인정할때또는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1이상의요청이있을때에소집한다.제93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2이상이참석하여야성립된다.제94조최고인민회의는의장과부의장을선거한다.의장은회의를사회한다.제95조최고인민회의에서토의할의안은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내각과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가제출한다.대의원들도의안을제출할수있다.제96조최고인민회의매기제1차회의는대의원자격심사위원회를선거하고그위원회가제출한보고에근거하여대의원자격을확인하는결정을채택한다.제97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법령과결정을낸다.최고인민회의가내는법령과결정은거수가결의방법으로그회의에참석한대의원의반수이상이찬성하여야채택된다.헌법은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2이상이찬성하여야수정,보충된다.제98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법제위원회,예산위원회같은부문위원회를둔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위원들로구성한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는최고인민회의사업을도와국가의정책안과법안을작성하거나심의하며그집행을위한대책을세운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는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의지도밑에사업한다.제99조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은불가침권을보장받는다.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은현행범인경우를제외하고는최고인민회의,그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의승인없이체포하거나형사처벌을할수없다.[편집] 제2절국방위원회제100조국방위원회는국가주권의최고군사지도기관이며전반적국방관리기관이다.제101조국방위원회는위원장,제1부위원장,부위원장,위원들로구성한다.국방위원회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제102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국방위원회위원장은일체무력을지휘통솔하며국방사업전반을지도한다.제103조국방위원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국가의전반적무력과국방건설사업을지도한다.국방부문의중앙기관을내오거나없앤다.중요군사간부를임명또는해임한다.군사칭호를제정하며장령이상의군사칭호를수여한다.나라의전시상태와동원령을선포한다.제104조국방위원회는결정과명령을낸다.제105조국방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앞에책임진다.[편집] 제3절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제106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의최고주권기관이다.제107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서기장,위원들로구성한다.제108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약간명의명예부위원장을둘수있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명예부위원장은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가운데서오랜기간국가건설사업에참가하여특출한기여를한일군이될수있다.제109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가끝난후에도새상임위원회가선거될때까지자기임무를계속수행한다.제110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최고인민회의를소집한다.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에제기된새로운부문법안과규정안,현행부문법과규정의수정,보충안을심의채택하며채택실시하는중요부문법을다음번최고인민회의의승인을받는다.불가피한사정으로최고인민회의휴회기간에제기되는국가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국가예산과그조절안을심의하고승인한다.헌법과현행부문법,규정을해석한다.국가기관들의법준수집행을감독하고대책을세운다.헌법,최고인민회의법령,결정,국방위원회결정,명령,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정령,결정,지시에어긋나는국가기관의결정,지시를페지하며지방인민회의의그릇된결정집행을정지시킨다.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선거를위한사업을하며지방인민회의대의원선거사업을조직한다.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들과의사업을한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와의사업을한다.내각위원회,성을내오거나없앤다.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에내각총리의제의에의하여부총리,위원장,상,그밖의내각성원들을임명또는해임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부문위원회성원들을임명또는해임한다.중앙재판소판사,인민참심원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다른나라와맺은조약을비준또는페기한다.다른나라에주재하는외교대표의임명또는소환을결정하고발표한다.훈장과메달,명예칭호,외교직급을제정하며훈장과메달,명예칭호를수여한다.대사권과특사권을행사한다.행정단위와행정구역을내오거나고친다.제111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위원장은상임위원회사업을조직지도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위원장은국가를대표하며다른나라사신의신임장,소환장을접수한다.제112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전원회의와상무회의를가진다.전원회의는위원전원으로구성하며상무회의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서기장들로구성한다. 제113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전원회의는상임위원회의임무와권한을실현하는데서나서는중요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상무회의는전원회의에서위임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제114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정령과결정,지시를낸다.제115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을돕는부문위원회를둘수있다.제116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앞에책임진다.[편집] 제4절내각제117조내각은최고주권의행정적집행기관이며전반적국가관리기관이다.내각은총리,부총리,위원장,상과그밖에필요한성원들로구성한다.내각의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제119조내각은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국가의정책을집행하기위한대책을세운다.헌법과부문법에기초하여국가관리와관련한규정을제정또는수정,보충한다.내각의위원회,성,내각직속기관,지방인민위원회의사업을지도한다.내각직속기관,중요행정경제기관,기업소를내오거나없애며국가관리기구를개선하기위한대책을세운다.국가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을작성하며그실행대책을세운다.국가예산을편성하며그집행대책을세운다.공업,농업,건설,운수,체신,상업,무역,국토관리,도시경영,교육,과학,문화,보건,체육,로동행정,환경보호,관광,그밖의여러부문의사업을조직집행한다.화페와은행제도를공고히하기위한대책을세운다.국가관리질서를세우기위한검열,통제사업을한다.사회질서유지,국가및사회협동단체의소유와리익의보호,공민의권리보장을위한대책을세운다.다른나라와조약을맺으며대외사업을한다.내각결정,지시에어긋나는행정경제기관의결정,지시를페지한다.제120조내각총리는내각사업을조직지도한다.내각총리는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정부를대표한다.제121조내각은전원회의와상무회의를가진다.내각전원회의는내각성원전원으로구성하며상무회의는총리,부총리와그밖에총리가임명하는내각성원들로구성한다.제122조내각전원회의는행정경제사업에서나서는새롭고중요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상무회의는내각전원회의에서위임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제123조내각은결정과지시를낸다.제124조내각은자기사업을돕는비상설부문위원회를둘수있다.제125조내각은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와그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앞에책임진다.제126조새로선거된내각총리는내각성원들을대표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에서선서를한다.제127조내각위원회,성은내각의부문별집행기관이며중앙의부문별관리기관이다.제128조내각위원회,성은내각의지도밑에해당부문의사업을통일적으로장악하고지도관리한다.내각위원회,성은위원회회의와간부회의를운영한다.위원회,성위원회회의와간부회의에서는내각결정,지시집행대책과그밖의중요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제130조내각위원회,성은지시를낸다.[편집] 제5절지방인민회의제131조도(직할시),시(구역),군인민회의는지방주권기관이다.제132조지방인민회의는일반적,평등적,직접적선거원칙에의하여비밀투표로선거된대의원들로구성한다.제133조도(직할시),시(구역),군인민회의임기는4년으로한다.지방인민회의새선거는지방인민회의임기가끝나기전에해당지방인민위원회의결정에따라진행한다.불가피한사정으로선거를하지못할경우에는선거를할때까지그임기를연장한다. 제134조지방인민회의는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지방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과그실행정형에대한보고를심의하고승인한다.지방예산과그집행에대한보고를심의하고승인한다.해당지역에서국가의법을집행하기위한대책을세운다.해당인민위원회위원장,부위원장,사무장,위원들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해당재판소의판사,인민참심원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해당인민위원회와하급인민회의,인민위원회의그릇된결정,지시를페지한다.제135조지방인민회의는정기회의와림시회의를가진다.정기회의는1년에1내지2차해당인민위원회가소집한다.림시회의는해당인민위원회가필요하다고인정할때또는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1이상의요청이있을때소집한다.제136조지방인민회의는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2이상이참석하여야성립된다.제137조지방인민회의는의장을선거한다.의장은회의를사회한다.제138조지방인민회의는결정을낸다.[편집] 제6절지방인민위원회제139조도(직할시),시(구역),군인민위원회는해당인민회의휴회중의지방주권기관이며해당지방주권의행정적집행기관이다.제140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사무장,위원들로구성한다.지방인민위원회임기는해당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지방인민위원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인민회의를소집한다.인민회의대의원선거를위한사업을한다.인민회의대의원들과의사업을한다.해당인민회의와상급인민회의,인민위원회,내각과내각위원회,성의법령,정령,결정,지시를집행한다.해당지방의모든행정사업을조직집행한다.지방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을작성하며그실행대책을세운다.지방예산을편성하며그집행대책을세운다.해당지방의사회질서유지,국가및사회협동단체의소유와리익의보호,공민의권리보장을위한대책을세운다.해당지방에서국가관리질서를세우기위한검열,통제사업을한다.하급인민위원회사업을지도한다.하급인민위원회의그릇된결정,지시를페지하며하급인민회의의그릇된결정의집행을정지시킨다.제142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전원회의와상무회의를가진다.지방인민위원회전원회의는위원전원으로구성하며상무회의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사무장들로구성한다.제143조지방인민위원회전원회의는자기의임무와권한을실현하는데서나서는중요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상무회의는전원회의가위임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제144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결정과지시를낸다.제145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을돕는비상설부문위원회를둘수있다.제146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해당인민회의앞에책임진다.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상급인민위원회와내각에복종한다.[편집] 제7절검찰소와재판소제147조검찰사업은중앙검찰소,도(직할시),시(구역),군검찰소와특별검찰소가한다.제148조중앙검찰소소장의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제149조검사는중앙검찰소가임명또는해임한다.제150조검찰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를수행한다.기관,기업소,단체와공민들이국가의법을정확히지키는가를감시한다.국가기관의결정,지시가헌법,최고인민회의법령,결정,국방위원회결정,명령,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정령,결정,지시,내각결정,지시에어긋나지않는가를감시한다.범죄자를비롯한법위반자를적발하고법적책임을추궁하는것을통하여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주권과사회주의제도,국가와사회협동단체재산,인민의헌법적권리와생명재산을보호한다.제151조검찰사업은중앙검찰소가통일적으로지도하며모든검찰소는상급검찰소와중앙검찰소에복종한다.제152조중앙검찰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와그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앞에책임진다.제153조재판은중앙재판소,도(직할시)재판소,인민재판소와특별재판소가한다.판결은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이름으로선고한다.제154조중앙재판소소장의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중앙재판소,도(직할시)재판소,인민재판소의판사,인민참심원의임기는해당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제155조특별재판소의소장과판사는중앙재판소가임명또는해임한다.특별재판소의인민참심원은해당군무자회의또는종업원회의에서선거한다.제156조재판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를수행한다.재판활동을통하여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주권과사회주의제도,국가와사회협동단체재산,인민의헌법적권리와생명재산을보호한다.모든기관,기업소,단체와공민들이국가의법을정확히지키고계급적원쑤들과온갖법위반자들을반대하여적극투쟁하도록한다.재산에대한판결,판정을집행하며공증사업을한다.제157조재판은판사1명과인민참심원2명으로구성된재판소가한다.특별한경우에는판사3명으로구성하여할수있다.제158조재판은공개하며피소자의변호권을보장한다.법이정한데따라재판을공개하지않을수있다.제159조재판은조선말로한다.다른나라사람들은재판에서자기나라말을할수있다.제160조재판소는재판에서독자적이며재판활동을법에의거하여수행한다.제161조중앙재판소는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최고재판기관이다.중앙재판소는모든재판소의재판사업을감독한다.제162조중앙재판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와그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앞에책임진다.제7장국장,국기,국가수도제163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국장은<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이라고쓴붉은띠로땋아올려감은벼이삭의타원형테두리안에웅장한수력발전소가있고그우에혁명의성산백두산과찬연히빛나는붉은오각별이있다.제164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국기는기발의가운데에넓은붉은폭이있고그아래우에가는흰폭이있으며그다음에푸른폭이있고붉은폭의기대달린쪽흰동그라미안에붉은오각별이있다.기발의세로와가로의비는1대2이다.제16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국가는<애국가>이다.제166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수도는평양이다.。

朝鲜 宪法

朝鲜 宪法

朝鲜宪法朝鲜宪法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文件,也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准则。

本文将以朝鲜宪法为中心,对其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并探讨其对朝鲜社会与政治的影响。

首先,朝鲜宪法确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和基本原则。

宪法明确将朝鲜定位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道路,并强调党的领导地位不可动摇。

这一原则体现了朝鲜政治体制的独特性,强调了劳动人民的权力和地位,以及党对国家最高权力的掌握。

其次,朝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力机构和职能。

宪法规定了朝鲜最高人民会议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通过重要决策和法律,并选举国家的主要领导人。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国防委员会作为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对外政策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这一安排体现了朝鲜国家机构的高度集中性和党的集权统治。

朝鲜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权力和义务。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出版、宗教信仰、教育、劳动等方面的自由和权益。

同时,宪法明确了公民的义务,包括遵守国家法律、保卫祖国、维护社会秩序等。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强调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朝鲜宪法还强调了军事力量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宪法规定了朝鲜人民军作为保卫祖国和革命事业的核心力量,要求军队服从党的领导,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这一规定反映了朝鲜国家安全和军事力量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党对军队的绝对控制。

朝鲜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经济发展的方向和原则。

宪法强调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并提出了自力更生、以农业为基础、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经济建设思路。

宪法还规定了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和福利,强调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保障。

这一规定反映了朝鲜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以及政府对劳动者的关注和保护。

总结起来,朝鲜宪法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文件,明确了国家的性质、政治制度和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力机构和职能,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强调了军事力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历史沿革在朝鲜历史上,三国时期后的新罗、高丽和李氏朝鲜三个时代均实行封建君主专制制。

1910年,朝鲜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侵略者在朝鲜实行总督统治。

1945年8月日本投降,美国军队进驻北纬38度线以南的地区,朝鲜从此处于分裂状态。

1946年2月,朝鲜北半部成立了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作为临时政权机关。

1947年2月,普选产生的237名议员组成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北朝鲜人民会议。

会议决定成立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取代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机关。

1948年9月2~9日,召开首届最高人民会议,9月8日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9月9日宣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成立。

实行内阁制,以内阁为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机关,即中央政府,内阁首相为政府首脑。

1972年12月,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决定废除内阁制和最高人民会议的常设机构──常任委员会,改设以国家主席为中心的中央人民委员会、政务院体制。

最高人民会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

实行一院制,由根据普遍、平等、直接选举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议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

其职权是:制定或修改宪法和法令;确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选举国家主席并根据主席提名,选举或罢免国家副主席、中央人民委员会秘书长及委员、政务院总理和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批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决定战争与和平等重大事项。

最高人民会议举行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2次,临时会议由常设会议认为必要时,或1/3以上议员提议时召开。

议长负责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会议的常务机关是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由正、副议长,秘书长及议员组成,正、副议长由最高人民会议正、副议长兼任。

其任务和职权是:在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审议和通过法案,修改现行法令,提交最高人民会议下次会议批准;召集最高人民会议;组织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人民会议议员的选举;选举和罢免中央法院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处理同最高人民会议议员有关的问题。

关于朝鲜“主体思想”的研究现状综述

关于朝鲜“主体思想”的研究现状综述

关于朝鲜“主体思想”的研究现状综述朝鲜的“主体思想”是朝鲜劳动党将马克思列宁主义运用本国现实,并作为其活动的指针。

作为相对封闭的社会主义国家,关于朝鲜“主体思想”的研究,近几年来并不是很多。

本文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从主体思想的产生与形成、内涵和内容等方面进行综述,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依据。

标签:朝鲜“主体思想”;研究成果;问题与反思主体思想是朝鲜金日成创立的。

1955年12月,金日成提出,要以朝鲜革命作为“党的思想工作的主体”。

这是金日成第一次提出“主体”的概念。

经过不断丰富,到20世纪60年代下半期,金日成最终完成了对主体思想体系化工作。

在朝鲜几代领导人的努力下,“主体思想”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一、关于“主体思想”的产生与形成“金日成同志创立了永恒不灭的主体思想,在此旗帜下组织和领导了抗日革命斗争,树立了光荣的革命传统,完成了光复祖国的历史大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领域奠定了建设自主独立国家的牢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邓建霞在《朝鲜劳动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主体思想》一文中,按照历史时间为节点,描述了朝鲜“主体思想”的形成过程。

1955年金日成第一次提出要树立“主体”的问题,1965年金日成首次提出“主体思想”的概念,1970年朝鲜劳动党规定“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体现于朝鲜现实的主体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1972年宪法规定“主体思想为国家一切活动的指针,作为制定一切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据”,1980年党章把主体思想作为朝鲜劳动党唯一的指导方针。

杨萍在《对朝鲜“主体思想”的哲学反思》的文中认为,在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和20世纪初沦为殖民地后,朝鲜的民族主义者为维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提出了“主体”的概念与“依附主义”相对立。

卡伦会议成为“宣布主体思想的创立和主体革命路线的诞生的历史事件。

笔者认为,“主体”一词的由来和确定很大程度上与朝鲜历史上的地位有关,与其向往独立与自主的国家期盼有关。

朝鲜总统制度

朝鲜总统制度

朝鲜总统制度
朝鲜总统制度是朝鲜政体中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定义了朝鲜国家的政治实践和政治活动。

朝鲜总统制度是指朝鲜党和政府的总政权在朝鲜最高领导人(总统)的手里,由总统担任朝鲜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并提出各种政策和决定。

朝鲜总统制度始于1948年,当时朝鲜半岛由南北部分开,民主主义者设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而朝鲜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标志着朝鲜半岛的再度统一,以及朝鲜人民的独立。

最初,朝鲜的领导人是行政委员会主席金日成,他是朝鲜最高领导人。

然而,他在1972年正式成为朝鲜共和国主席之前,朝鲜已经开始实施总统制度。

朝鲜总统制度多年来一直保持稳定,在这种制度下,总统拥有最高权力,能够拥有最终决定权,并确保实施朝鲜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指示。

总统是朝鲜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拥有最高国家权力,并且有权决定朝鲜的外交政策、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

总统也有权任命和解散各级政府官员,授予军队官员军衔,并决定军事行动。

此外,总统还有权决定朝鲜党和政府的内部组织构造,以及朝鲜法律和法令的解释和实施。

总统制度是朝鲜政体中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它使朝鲜国家的领导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使其成为朝鲜的政治中心,并确保朝鲜党和政府的政策和决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总统的职权是由朝鲜宪法定义的,它明确了总统的职责和权力。

宪法规定,朝鲜共和国的总统是朝鲜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并有权担任朝鲜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以及朝鲜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决定的最终决定者。

朝鲜总统制度是朝鲜政体中最重要的政治体制,它定义了朝鲜国家的政治实践和政治活动,并确保朝鲜党和政府的政策和决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总统制度使朝鲜国家的领导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使其成为朝鲜的政治中心。

主体思想在朝鲜发展中的作用_李明杰

主体思想在朝鲜发展中的作用_李明杰

主体思想在朝鲜发展中的作用□李明杰 何 涛(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与朝鲜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主体思想。

朝鲜主体思想既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脉相承,又有其独特地创造与发展,我们应辩证地看待朝鲜主体思想对“以人为本”的继承与发展,从中吸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朝鲜;主体思想1.朝鲜主体思想的形成和发展1930年6月30日至7月2日,在中国东北卡伦举行了朝鲜革命者参加的共产主义青年同盟和反帝青年同盟领导干部会议。

金日成在这次会议的报告中说:“革命斗争的主人是人民群众,只有人民群众组织和动员起来,才能在革命斗争中取得胜利。

”[1] “卡伦”会议确立的这种主导思想,标志着朝鲜主体思想的初步确立。

1955年金日成在对朝鲜劳动党的宣传鼓动工作者的讲话中正式提出“确立主体”。

1970年11月举行的朝鲜劳动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提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金日成同志的伟大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唯一指针。

1972年12月召开的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第五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现实的朝鲜劳动党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针”。

七十年代中期,朝鲜又提出了“全社会主体思想化”的口号。

1980年10月朝鲜劳动党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把“金日成同志的革命思想,主体思想作为唯一的指导方针”。

[2]在宣传和普及主体思想的过程中,朝鲜劳动党始终把人的自主性的实现作为最高奋斗目标。

1982年3月31日金正日发表了一篇《关于主体思想》的论文,这篇论文被认为是关于主体思想的“全书”。

1994年金正日全面继承了金日成的主体思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思想建设优于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依于主体。

在朝鲜劳动党和金日成、金正日的带领下,主体思想在朝鲜成为了绝对权威的意识形态主导思想。

2.朝鲜主体思想的基本内容和指导原则2.1 基本内容金日成指出:“主体思想是以人是一切的主人,人决定一切这一哲学原理为基础的。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简体汉字)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简体汉字)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万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1972年12月27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9日第九届第三次会议修改补充1998年9月5日第十届第一次会议修改补充朝鲜外文出版社平壤主体87年1998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旗目 录序 言 4第一章 政治 6第二章 经济 8第三章 文化 12第四章 国防 14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4第六章 国家机构 17第一节 最高人民会议 17第二节 国防委员会 20第三节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 21第四节 内阁 23第五节 地方人民会议 25第六节 地方人民委员会 26第七节 检察院和法院 27第七章 国徽国旗国歌首都 29序 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者是社会主义朝鲜的始祖金日成同志创立了永恒不灭的主休思想在此旗帜下组织和领导了抗日革命斗争树立了光荣的革命传统完成了光复祖国的历史大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领域奠定了建设自主独立国家的牢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日成同志提出了主体的革命路线英明地领导了各阶段的社会革命和建设事业把共和国加强和发展成为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自主自立自卫的社会主义国家金日成同志阐明了国家建设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确立了最优越的社会制度和政治方式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打下了保证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和继承并完成主体革命事业的牢固基础金日成同志把以民为天作为座右铭一向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献出了一生以崇高的仁德政治关爱和领导人民把全社会变成了一个紧密团结的大家庭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民族的太阳祖国统一的救星金日成同志把统一祖国作为民族至高无上的任务提了出来并为其实现而呕心沥血金日成同志把共和国建成了祖国统一的强大堡垒同时提出了统一祖国的根本原则和途径把统一祖国的运动发展成为全民族运动开辟了用全民族团结的力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阐明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理念并以此为基础扩大和发展了国家的对外关系大大提高了共和国的国际地位金日成同志作为世界政治的元老开创了自主的新时代为加强和发展社会主义运动和不结盟运动为世界和平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进行了积极活动为人类的自主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金日成同志是思想理论和领导艺术的天才是百战百胜的钢铁统帅是伟大的革命家政治活动家和伟人金日成同志的伟大思想和领导业绩是朝鲜革命的法宝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繁荣昌盛的根本保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朝鲜人民将在朝鲜劳动党的领导下拥戴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为共和国的永恒主席维护继承并发展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业绩把主体革命事业进行到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是把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主体国家建设思想和国家建设业绩加以法律化的金日成宪法第一章 政 治第一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体朝鲜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继承了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争取祖国光复和人民自由幸福的光荣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光辉传统的革命的国家第三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主体思想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为实现人民群众的自主性的革命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导方针第四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工人农民劳动知识分子等所有劳动人民劳动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会议行使权力第五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均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并进行活动第六条 从郡人民会议到最高人民会议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则以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七条 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议员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并对选民负责议员失职时选举他的选民可随时予以罢免第八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制度是劳动人民做了一切的主人社会的一切都为劳动人民服务的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制度国家维护从剥削和压迫下获得解放做了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工人农民劳动知识分子等所有劳动人民的利益第九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在祖国北半部加强人民政权大力开展思想技术文化三大革命实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而奋斗并为按照自主和平统一民族大团结的原则实现祖国的统一而斗争第十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国人民思想政治的统一之上国家加强思想革命实现社会所有成员的革命化和工人阶级化使全社会变成一个同志式地结合在一起的集体第十一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朝鲜劳动党的领导下进行一切活动第十二条 国家坚持阶级路线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牢牢地保卫人民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免受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第十三条 国家坚持群众路线在一切工作中贯彻青山里精神和青山里方法上级帮助下级深入群众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使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先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第十四条 国家大力开展争获三大革命红旗等群众运动最大限度地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第十五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保护旅外朝侨的民主民族权利和国际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保障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 自主和平友谊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宗旨和对外活动原则国家根据完全平等自主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和互利的原则同一切友好对待我国的国家建立国家关系或政治经济文化关系国家同维护自主性的世界人民加强团结反对一切形式的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积极支持和声援各国人民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实现民族与阶级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第十八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表现是管理国家的基本武器尊重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是所有机关企业团体和公民的义务国家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加强社会主义守法生活第二章 经 济第十九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自立民族经济基础之上第二十条 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由国家和社会团体与合作社占有生产资料第二十一条 国家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的范围不受限制国家的一切自然资源铁路与航空运输邮电和重要企业港口银行只归国家所有国家优先保护和发展在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国家所有制第二十二条 社会团体与合作社所有制是加入社会团体与合作社的劳动者的集体所有制土地农业机械船舶和中小型企业可以归社会团体与合作社占有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与合作社所有制第二十三条 国家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文化水平按照加强全民所有制对集体所有制领导作用的方向有机地结合两种所有制改进对集体经济的领导和管理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制度根据合作社全体成员的意愿逐步把合作社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第二十四条 个人所有是属于公民个人的以个人消费为目的的占有个人所有由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和国家社会提供的福利待遇构成由宅旁园地和居民个人经营的副业所生产的产品以及通过其他合法的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也属于个人所有国家保护个人所有并依照法律保障其继承权第二十五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及文化生活水平作为自己活动的最高准则在已废除了租税的我国不断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完全用来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国家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吃穿住所需的一切条件第二十六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的自立民族经济是人民社会主义生活幸福和祖国繁荣富强的牢固基础国家坚持社会主义自立民族经济建设路线促进国民经济主体化现代化和科学化为把国民经济发展成为高度发达的主体经济奠定与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物质技术基础而奋斗第二十七条 技术革命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键国家进行一切经济活动时始终把技术发展问题放在首位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大力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运动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劳动者逐步缩小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第二十八条 国家为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而促进农业技术革命实现农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并增强郡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的领导和帮助国家用国家资金为合作农场建设生产设施和农村新式住宅第二十九条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依靠劳动人民的创造性劳动建设的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劳动是从剥削和压迫中获得解放的劳动者自主的和创造性的劳动国家使不知失业为何物的我国劳动者的劳动变成更加愉快的为社会集体和自身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豪迈劳动第三十条 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国家根据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其他特殊情况酌情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国家做好劳动组织工作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劳动者充分利用工作时间第三十一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开始参加劳动的年龄是16岁国家禁止不到劳动年龄的少年从事劳动第三十二条 国家在领导和管理社会主义经济中坚持政治领导同经济技术指导密切结合国家的统一领导同各个单位的创造性密切结合统一指挥同民主密切结合政治道德鼓励同物质鼓励密切结合的原则第三十三条 国家运用依靠生产者的集体力量科学地合理地管理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形式大安工作体系和以企业式方法领导农业的农业领导体系领导和管理经济国家在经济管理中按照大安工作体系的要求实施经济核算制正确利用成本价格赢利等经济杠杆第三十四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经济是计划经济国家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制定并执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以保证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促进经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力量国家实行计划的一元化和细部化保证生产的高速度增长和国民经济的按比例发展第三十五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国家预算国家在所有领域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严格实行财政监督有计划地增加国家积累扩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第三十六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对外贸易由国家或社会团体与合作社进行国家根据完全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对外贸易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我国的机关企业团体同外国的法人或个人进行企业合营和合作并鼓励在经济特区创办各种企业第三十八条国家为了保护自立民族经济实行关税政策第三章 文 化第三十九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繁荣发展的社会主义文化为提高劳动者的创造能力满足健康的文化生活需要服务第四十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彻底进行文化革命把所有人都造就成为具有渊博的自然与社会知识和高度文化技术水平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者实现全社会的知识分子化第四十一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设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服务的真正具有人民性的革命的文化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文化中反对帝国主义的文化渗透和复古主义倾向保护并根据社会主义现实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遗产第四十二条 国家在一切领域清除旧社会的生活方式全面确立新的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第四十三条 国家运用社会主义教育学的原理把后代培养成为为社会和人民而奋斗的坚定的革命者智德体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证人民教育事业和干部培训工作走在其他一切工作的前面做到一般教育与技术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密切结合第四十五条 国家根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在高水平上发展包括为期一年的学前义务教育在内的普遍的十一年制义务教育第四十六条 国家发展全日制教育体系和各种形式的边工作边学习的教育体系提高技术教育社会科学教育基础科学教育的科学理论水平以培养得力的技术人才和专家第四十七条国家对所有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对大学和专科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第四十八条国家加强社会教育为所有劳动者创造各种学习条件第四十九条 国家用国家和社会的资金在托儿所和幼儿园抚育学龄前儿童第五十条 国家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树立主体积极吸收先进科学技术开拓新的科学技术领域把国家的科学技术提高到世界水平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正确制定并切实完成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的秩序加强科学工作者技术人员和生产者的创造性合作第五十二条 国家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社会主义内容的主体的革命文学艺术国家鼓励创作家艺术工作者大量创作思想性强艺术性高的作品鼓励广大群众参加文艺活动第五十三条 国家根据人们要在精神上体质上不断发展的要求充分提供现代化文化设施使所有劳动者充分享受社会主义文化生活第五十四条 国家保护我们的语言不受任何形式的扼杀民族语言的阴谋活动的影响并根据时代的要求加以发展第五十五条 国家实行体育大众化和生活化使全体人民为从事劳动和献身国防做好准备并根据我国国情和现代体育技术发展趋势发展体育技术第五十六条 国家巩固和发展普遍的免费医疗制度加强医生分区负责制和预防医学制度保护人的生命增进劳动者的健康第五十七条 国家使环境保护措施先行于生产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防止环境污染为人民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和劳动条件第四章 国 防第五十八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行全民全国防卫体系第五十九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使命是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革命胜利果实使之免受外来侵略捍卫祖国的自由独立与和平第六十条 国家在从思想政治上武装军人和人民的基础上贯彻以全军干部化全军现代化全民武装化和全国要塞化为内容的自卫军事路线第六十一条 国家在军队内加强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高度发扬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崇高的传统风尚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六十二条 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其条件依照国籍法规定公民无论居住何地都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保护第六十三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一人为全体全体为一人的集体主义原则为基础第六十四条 国家切实保障所有公民享有真正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以及幸福的物质文化生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不断扩大第六十五条 公民在国家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第六十六条 17岁以上的所有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居住期限财产状况文化程度所属政党政见以及宗教信仰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军队里服役的公民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法院判决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和有精神病的人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六十七条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示威和结社的自由国家提供民主政党社会团体自由活动的条件第六十八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一权利以允许建设宗教建筑举行宗教仪式等来保障不得利用宗教引进外来势力或破坏国家社会秩序第六十九条 公民可以请愿和提出申诉控告国家对请愿申诉和控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公正地进行审理第七十条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所有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愿望和才能选择职业由国家保障安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公民各尽所能地工作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获得报酬第七十一条 公民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由工作时间制度公休日制度工资照发的休假制度和用国家费用进行静养与休养的制度以及不断增加的各种文化设施等来保证第七十二条 公民有享受免费医疗的权利因年老疾病或残废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无人照顾的老人儿童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种权利由免费医疗制度不断增加的医院和疗养所等医疗设施国家的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来保证第七十三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由先进的教育制度和国家的人民性教育政策来保证第七十四条 公民有从事科学技术及文学艺术活动的自由国家对发明家和合理化建议者予以关怀著作权发明权和专利权受法律的保护第七十五条 公民有居住旅行的自由第七十六条 革命老战士革命烈士和爱国烈士的家属人民军军人家属荣誉军人受国家和社会的特别保护第七十七条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国家通过保障产前产后休假缩短多子女母亲的工作时间妇产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网及其不断扩充以及其他各种措施特别保护母亲和儿童国家为妇女创造参加工作的一切条件第七十八条 婚姻和家庭受国家的保护国家对于社会的基层生活单位家庭的巩固予以深切的关注第七十九条 公民的人身和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到保护不通过法律程序不得扣留或逮捕公民不得搜查住房第八十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因进行争取和平与民主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以及争取科学文化活动自由的斗争而被迫逃亡到我国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第八十一条 公民必须坚决维护人民的政治思想上的统一与团结公民必须珍视组织和集体高度发扬为社会和人民忘我工作的作风第八十二条 公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生活规范维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荣誉和尊严第八十三条 劳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和荣誉公民必须自觉地诚实地参加劳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时间第八十四条 公民必须爱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团体与合作社财产同一切贪污浪费现象作斗争以主人翁的态度管理好国家经济生活 国家和社会团体与合作社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八十五条 公民要始终提高革命警惕为国家的安全忘我斗争第八十六条 保卫祖国是公民最神圣的义务和最大光荣公民必须保卫祖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服兵役第六章 国家机构第一节 最高人民会议第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会议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八十八条 最高人民会议行使立法权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其常任委员会也可以行使立法权第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会议由根据普遍平等直接选举的原则通过秘密投票方式选出的议员组成第九十条 最高人民会议任期五年最高人民会议的下届选举在最高人民会议任期届满以前依照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的决定举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举行选举时其任期延长到举行选举时为止第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并补充宪法二通过或修改并补充部门法三批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在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通过的重要部门法四制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五选举或罢免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六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七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的提名选举或罢免国防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八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名誉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九选举或罢免内阁总理十根据内阁总理的提名任命内阁副总理内阁各部门委员长相和其他内阁成员十一任免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十二选举或罢免最高法院院长十三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十四审批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五审批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六根据需要听取内阁和中央机关的工作报告并采取相应。

[转载]韩国宪法全文

[转载]韩国宪法全文

[转载]韩国宪法全文大韩民国宪法制定和修改过程制定:大韩民国宪法规定了国民的权利和义务、政府的基本结构、经济秩序和选举管理等关联的基本事项,于1948年7月17日制定。

修改:大韩民国宪法制定后,经过九次修改(第一次:1952.7.7,第二次:1954.11.29,第三次:1960.6.15,第四次:1960.11.21,第五次:1962.12.26,第六次:1969.10.21,第七次:1972.12.27,第八次:1980.10.27,第九次:1987.10.29)形成现在的宪法。

主要内容大韩民国作为民主共和国,主权掌握在国民手中,领土由韩半岛和附属岛屿构成。

大韩民国努力维持国际和平,反对侵略战争,向往和平的统一。

全体国民具有人类的尊严和价值,具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国民在法律面前平等,任何人都不因性别、宗教、社会性身份而接受政治、社会、文化性的差别。

全体国民具有人身自由,不接受非法的逮捕、拘留、扣押、搜查或审问,不接受非依合法程序进行的处罚、公安处分、强制劳役,具有接受辩护人帮助的权利和接受法官依法裁判的权利。

保障全体国民的财产权,该内容和界限依据法律决定。

立法权归属国会,国会由依照选举而产生的国会议员构成,具有认可预算权和关于国政的监察和调查权。

总统作为国家元首代表国家,依据选举而产生,统辖由国务总理和各部组成的行政府。

由法官组成的法院具有司法权,为了依据宪法和法律和良心独立地进行裁判,保障法官的身份和任期。

设立宪法裁判所管理法律的违宪与否、弹劾裁判、政党解散等事务。

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是以个人和企业经济上的自由和创意为基本的社会性市场经济为原则。

大韩民国宪法[1987.10.29.全文修订宪法第10号]前文拥有悠久历史和光辉传统的大韩民国,继承以3.1运动建立起来的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法统和抗拒不义的4.19理念;立足于祖国的民主改革和和平统一使命,以正义、人道和同胞爱来巩固民族团结;打破所有的社会陋习和不义;以自律和调和为根底,更加牢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使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所有领域内各人的机会均等化,并能够发挥最高能力;使得完成相应于自由和权利的责任和义务,决心通过致力于国民生活的均等向上和永久的世界和平和人类共同繁荣,永远确保我们和子孙们的安全、自由和幸福,现经国会表决并依国民投票,将制定于1948年7月12日并经过八次修订的宪法进行修订。

朝鲜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

朝鲜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

首先,在指导思想上,朝鲜战争结束以后,朝鲜半岛分裂,出现南北朝鲜,1950年后期,中苏在意识形态上出现分歧,苏联开始渐少了对朝鲜的援助,朝鲜意识到自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金日成逐渐形成主体社会主义的思想,关于内涵, 金日成进一步指出, 树立主体, 就意味着坚持这样的原则: 独立地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 并且主要依靠自力的力量, 解决革命和建设中的一切问题。

1970 年朝鲜劳动党五大通过的党章中, 明确把“主体思想”定义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体现于朝鲜的现实,1972 年朝鲜社会主义宪法也规定: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主体思想”作为自己的指针。

朝鲜主体社会主义思想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的与本国实际相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其次,在所有制结构上,朝鲜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只有公有制一种,如果实行其它所有制形式,就会侵害社会主义所有制,摧毁社会主义思想的经济、物质基础,就会最终导致社会主义失职。

.他强调,当前帝国主义者和反动派宣扬私有制的“优越性”,就是要强使社会主义国家抛弃公有制,恢复私有制。

而私有制的反动性早己为历史所证实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弱肉强食的竞争,不可避免地导致剥削和压迫,使劳动者沦为资.本的奴隶。

当然,从实践上来看,朝鲜的所有制结构也在发生某些微妙的变化。

最后,在经济建设上,朝鲜坚持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强调社会主义只能是计划经济。

朝鲜领导人都强调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重要性,认为离开计划,经济就无法运行,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有计划的发展。

朝鲜特别强调社会主义的计划要实行“一元化”与“细部化”,反对市场经济。

而且在对外开放情况来看,长期以来,朝鲜的对外经济关系,主要是与前苏联、东欧、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相对闭塞,虽然后来加大开放区的范围,出台了一系列的大胆的经济调整政策,但是总的来看,朝鲜还是实行有限开放的政策,这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3 朝鲜主体社会主义的特点.第一, 政治上强调主体社会主义特色。

朝鲜对对社会主义在理论上的认识

朝鲜对对社会主义在理论上的认识

朝鲜对对社会主义在理论上的认识:朝鲜以主体思想---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为实现人民群众自主性的革命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导方针”。

主体思想的内涵:一、独立自主地制定全部路线和政策,反对教条主义和事大主义二、强调人的自主性及思想意识在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三、强调以“先军政治”应对新挑战,建设强盛国家四、强调以新观念,从新的高度出发探索朝鲜式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朝鲜的实践模式:1955年12月,金日成在对党的宣传工作者讲话中提出,要以朝鲜革命作为“党的思想工作的主体”。

1963年10月,在金日成军事大学第七期毕业典礼上,号召“所有的人都要有为朝鲜革命服务的主体思想”,即“在思想上树立主体,政治上自主,经济上自立”。

1965年4月,金日成在访问印尼演说时,又把主体思想概括为“思想上树立主体,政治上自主,经济上自立,国防上自卫”。

1970年11月,朝鲜劳动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提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金日成同志的伟大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唯一指针。

1972年12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现实的朝鲜劳动党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针”。

1980年10月,朝鲜劳动党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把“金日成同志的革命思想、主体思想作为唯一的指导方针”。

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改宪法,都写入“以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导方针”.金日成指出,“要在世界大多数国家,至少要在周围的许多国家连续爆发革命,把帝国主义的包围变为社会主义的包围,----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完全避免帝国主义者的武装干涉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阴谋,才可以说社会主义的最后胜利有了保证”。

金日成指出,为建设共产主义社会,必须占领物质技术堡垒,这就是确立生产资料的单一的共产主义所有制,使生产力达到高度水平以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还必须占领思想堡垒,用共产主义思想彻底改造一切人。

朝鲜的历届领导人资料

朝鲜的历届领导人资料

首先,朝鲜第一位总统:金日成金日成:1912年4月15日~1994年7月8日,原名金成柱。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人。

任期:从1948年起至其1994年去世一直是朝鲜最高领导人。

主要执政生平:1998年修改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金日成为“国家不朽的主席”。

金日成出生于平壤郊区的万景台,去世于平壤的主席官邸——锦绣山议事堂。

父亲为金亨稷,母亲为康磐石。

金日成生前分别担任: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永远的主席”),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

1948年9月9日,朝鲜建国时期,在苏联的支持下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日成被选为朝鲜劳动党的主席和内阁首相(1953年改为国家元首)。

1949年6月30日,由于韩国的李承晚政府镇压,南朝鲜劳动党的大多数领导人转移到朝鲜半岛北部。

金日成主持召开朝鲜半岛南北的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联合全体会议,被推选为朝鲜劳动党委员长。

朝鲜半岛南北的劳动党合并成统一的朝鲜劳动党,并将朝鲜劳动党建党纪念日定为10月10日。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金日成时任朝鲜人民军司令官。

1951年12月在朝鲜人民军前线司令官金策突然死亡后掌握了军队的全部权力。

1953年2月,被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元首称号。

1953年8月5日,召开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战后经济建设基本路线,在城市和农村大力推进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革命。

1953年和1955年先后以“美国间谍”的罪名处决了朝鲜共产主义运动的指导者和其最大的竞争对手——南朝鲜劳动党领导人李承烨、朴宪永。

之后又陆续清洗了以许嘉谊为代表的亲苏派和以金斗奉、武亭、崔昌益为代表的亲华派(延安派)力量。

1956年4月召开的朝鲜劳动党第三次代表大会、1961年9月召开的朝鲜劳动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

1972年朝鲜宪法

1972年朝鲜宪法

1972年朝鲜宪法[日期:2006-04-12]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政治第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体朝鲜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人民的政治思想统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自立民族经济基础之上。

第三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继承了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者、争取祖国的光复和人民的自由和幸福的光荣革命斗争中树立的光辉传统的革命的政权。

第四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现实的朝鲜劳动党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针。

第五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了在北半部实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在全国范围内排除外来势力,在民主基础上和平地统一祖国,争取完全的民族独立而斗争。

第六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永远消灭了阶级对立和人对人的一切剥削和压迫。

国家维护和保护从剥削和压迫下获得解放的工人、农民、兵士和劳动知识分子的利益。

第七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工人、农民、兵士和劳动知识分子。

劳动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会议行使权力。

第八条自郡人民会议至最高人民会议为止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则,以秘密投票选举。

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议员对选民负责。

第九条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切国家机关都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和活动。

第十条朝鲜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贯彻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

第十一条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不受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加强思想革命,实现全社会的革命化、工人阶级化。

第十二条国家在一切工作中贯彻上级帮助下级,尊重群众意见,政治工作——对人的工作先行的,鼓励群众自觉的积极性的伟大的青山里精神、青山里方法。

第十三条在朗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千里马运动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

朝鲜这么封闭的原因是什么

朝鲜这么封闭的原因是什么

朝鲜这么封闭的原因是什么中朝友谊是我们这一代人永远忘不了的。

新中国刚成立一年,国家尚未安定,中国人民就卷进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争。

下面是精心为你整理的朝鲜这么封闭的原因,一起来看看。

朝鲜这么封闭的原因一是朝鲜经济实力基础过于薄弱,如果开放朝鲜经济很可能非常依赖外国,国家政权不稳。

二是朝鲜与西方意识形态不同,西方封锁他,其次因为朝鲜战争,美国成为他的宿敌等原因都使他封闭。

但这些年朝鲜由于经济极近崩溃,他已试图开放,建立经济特区。

朝鲜的政治对策权力机关最高人民会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

职能是修改并补充宪法,制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选举或罢免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和内阁等。

最高人民会议议员每届任期5年。

国家宪法1972年,颁布《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1992年进行修订,1998年9月,最高人民会议第十一届一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补充。

新宪法写入拥戴已故国家主席金日成为“永远的国家主席”;中央政府由政务院改称内阁;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改为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删除“国家主席”一节,撤销原国家权力最高领导机构中央人民委员会;规定国防委员会为“国家主权的最高军事领导和全面管理国防的机关”。

经济方面,在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族自立经济的同时,增加了“独立核算”、“运用经济杠杆”、允许集体单位从事外贸、鼓励机关、企业、团体同外国的法人或个人进行企业合营和合作等内容。

在公民权利方面新增了“保护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公民有居住和旅行的自由”等内容。

2009年4月,最高人民会议十二届一次会议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

2012年4月,第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五次会议修改宪法。

增设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为朝鲜最高领导人,推举金正恩为朝鲜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

国防委员会国家最高军事领导和全面管理国防的机关,由最高人民会议选举产生,向最高人民会议负责,每届任期5年。

朝鲜的主体思想和先军政治

朝鲜的主体思想和先军政治

朝鲜的“主体思想”与“先军政治”标签:军事金日成主体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朝鲜劳动党杂谈“主体思想”是朝鲜已故国家主席金日成创立的。

1955年12月,金日成在对党的宣传工作者讲话中提出,要以朝鲜革命作为“党的思想工作的主体”。

这是金日成首次提出“主体”的概念。

经过不断丰富,到20世纪60年代下半期,金日成最终完成了对主体思想体系化工作。

主体思想在国家政策上的体现就是:政治上自主、经济上自足、国防上自卫。

金日成在阐述主体思想时指出,树立主体意味着要“独立地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并且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革命和建设中一切问题”。

政治上自主就是独立自主地制定和贯彻全部路线和政策,对外活动采取自主立场,行使完全的平等权和自主权。

经济上自立是独立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

国防上自卫是用自己的力量建设强大的、足以自卫的国防力量。

而且,“革命和建设的主人是人民群众,推动革命和建设的力量也在于人民群众”。

1972年12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现实的朝鲜劳动党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针”。

1980年10月,朝鲜劳动党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把“金日成同志的革命思想、主体思想作为唯一的指导方针”。

金正日将金日成的主体思想进行了“丰富和发展”。

1982年3月,金正日发表了《关于主体思想》一文,系统阐述了主体思想的哲学原理、社会历史原理、指导原则和历史意义。

1986年7月,金正日又发表文章《主体思想教育的若干问题》再次阐释主体思想是把朝鲜革命事业引向胜利的思想。

产生主体思想的产生始于1956年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

由于苏联出现反对个人崇拜的思潮,朝鲜劳动党内也出现反对金日成个人崇拜的力量,以“苏联派”和“延安派”为代表。

金日成在镇压并肃清这两派反对势力后,提出“朝鲜革命应该以朝鲜党的思想为主体,因为朝鲜党熟悉朝鲜历史、朝鲜地理、朝鲜人民的风俗习惯;苏联派和中国派采取的是苏联式或者中国式的革命方法,不适合朝鲜的国情”,反对亲华派的“事大主义”和亲苏派的“教条主义”。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1972年12月27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9日第九届三次会议修改,1998年9月5日第十届一次会议修改补充。

序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者,是社会主义朝鲜的始祖。

金日成同志创立了永恒不灭的主体思想,在此旗帜下组织和领导了抗日革命斗争,树立了光荣的革命传统,完成了光复祖国的历史大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领域奠定了建设自主独立国家的牢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金日成同志提出了主体的革命路线,英明地领导了各阶段的社会革命和建设事业,把共和国加强和发展成为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自主、自立、自卫的社会主义国家。

金日成同志阐明了国家建设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确立了最优越的社会制度和政治方式、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打下了保证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和继承并完成主体革命事业的牢固基础。

金日成同志把“以民为天”作为座右铭,一向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献出了一生,以崇高的仁德政治关爱和领导人民,把全社会变成了一个紧密团结的大家庭。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民族的太阳,祖国统一的救星。

金日成同志把统一祖国作为民族至高无上的任务提了出来,并为其实现而呕心沥血。

金日成同志把共和国建成了祖国统一的强大堡垒,同时,提出了统一祖国的根本原则和途径,把统一祖国的运动发展成为全民族运动,开辟了用全民族团结的力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阐明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理念,并以此为基础扩大和发展了国家的对外关系,大大提高了共和国的国际地位。

金日成同志作为世界政治的元老,开创了自主的新时代,为加强和发展社会主义运动和不结盟运动,为世界和平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进行了积极活动,为人类的自主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72年朝鲜宪法.txt我这辈子只有两件事不会:这也不会,那也不会。

人家有的是背景,而我有的是背影。

肉的理想,白菜的命。

肉的理想,白菜的命。

白马啊你死去哪了!是不是你把王子弄丢了不敢来见我了。

1972年朝鲜宪法[日期:2006-04-12]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政治第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体朝鲜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人民的政治思想统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自立民族经济基础之上。

第三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继承了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者、争取祖国的光复和人民的自由和幸福的光荣革命斗争中树立的光辉传统的革命的政权。

第四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现实的朝鲜劳动党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针。

第五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了在北半部实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在全国范围内排除外来势力,在民主基础上和平地统一祖国,争取完全的民族独立而斗争。

第六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永远消灭了阶级对立和人对人的一切剥削和压迫。

国家维护和保护从剥削和压迫下获得解放的工人、农民、兵士和劳动知识分子的利益。

第七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工人、农民、兵士和劳动知识分子。

劳动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会议行使权力。

第八条自郡人民会议至最高人民会议为止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则,以秘密投票选举。

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议员对选民负责。

第九条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切国家机关都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和活动。

第十条朝鲜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贯彻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

第十一条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不受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加强思想革命,实现全社会的革命化、工人阶级化。

第十二条国家在一切工作中贯彻上级帮助下级,尊重群众意见,政治工作——对人的工作先行的,鼓励群众自觉的积极性的伟大的青山里精神、青山里方法。

第十三条在朗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千里马运动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

国家不断地深入发展千里马运动。

以最大限度地加速社会主义建设。

第十四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依靠全民全国防卫体系,并贯彻自卫军事路线。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使命,是维护工人、农民等劳动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革命的胜利果实,保卫祖国的自由、独立与和平。

第十五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保护国外朝侨的民主民族权利和国际法公认的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关系方面行使完全的平等权和主权。

国家根据完全平等、自由、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和互利的原则,同一切友好地对待我国的国家建立邦交和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国家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同社会主义国家团结,同世界上一切反对帝国主义的国家人民团结,积极支持和声援他们的民族解放斗争和革命斗争。

第十七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反映着工人、农民等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由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合作社和公民自觉地遵守。

第二章经济第十八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属于国家和合作社所有。

第十九条国家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

国家所有权的对象没有限制。

国家的一切自然资源、重要工厂和企业、港湾、银行、交通运输及邮电机关只许国家所有。

国家所有制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第二十条合作社所有制是参加集体经济的劳动者的集体所有制。

土地、役畜、农具、渔船、建筑物等和中小型工厂企业可以由合作社所有。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合作社所有制。

第二十一条国家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制度,根据参加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的自愿,逐步把合作社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

第二十二条个人所有是供劳动者个人消费的所有。

劳动者的个人所有由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和国家及社会的追加待遇构成。

合作农场场员的宅旁园地经济等居民个人副业经济的产品也属于个人所有。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并保障其继承权。

第二十三条国家以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及文化生活作为自己活动的最高原则。

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不断增加的社会物质财富完全用来增进劳动者的福利。

第二十四条建立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自立民族经济基础,是争取国家富强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的物质保证。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光辉地完成了工业化的历史任务。

国家为巩固和发展工业化的成就,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而斗争。

第二十五条国家促进技术革命,以消灭重劳动和轻劳动的差别、农业劳动和工业劳动的差别,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劳动者,逐步缩小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

第二十六条国家为了消灭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工人阶级和农民的阶级差别,而提高郡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的指导和帮助。

国家以国家负担给合作农场建设生产设施和农村新式住宅。

第二十七条劳动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依靠千百万劳动群众的创造性劳动建设的。

我国劳动者都参加劳动,为祖国、人民和自己发挥自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行工作。

国家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政治思想意识水平,同时正确地运用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第二十八条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

国家按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其他特殊条件缩短工作时间。

国家搞好劳动组织,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全部利用工作时间。

第二十九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参加劳动的年龄是十六周岁。

国家禁止不到劳动年龄的少年从事劳动。

第三十条国家运用依靠生产者群众的集体力量科学地合理地经营管理经济的先进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形式——大安工作体系和用企业式方法领导农业的新的农业领导体系领导和发展国民经济。

第三十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经济是计划经济。

国家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制定并执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保证正确地保持积累和消费的比例,促进经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力量。

国家贯彻计划的一元化和细部化方针,保证生产的高速度增长和国民经济的按比例发展。

第三十二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国家预算。

国家在所有部门加强增产节约斗争,严格实行财政监督,系统地增加国家积累,扩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所有。

第三十三条国家完全废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税收制度。

第三十四条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由国家或在国家监督下进行。

国家根据完全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对外贸易。

国家为了保护自立民族经济,实行关税政策。

第三章文化第三十五条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都学习,社会主义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第三十六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彻底进行文化革命,把所有的劳动者都造就成为具有关于自然与社会的渊博知识和高度的文化技术水平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者。

第三十七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服务的真正的人民性革命文化。

国家在社会主义民族文化建设中反对帝国主义的文化渗透和复古主义倾向,保护并根据社会主义现实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遗产。

第三十八条国家在一切领域清除旧社会的生活方式,全面确立新的社会主义生活方式。

第三十九条国家运用社会主义教育学的原理,把后代培养成为社会和人民而斗争的坚定的革命者;智德体兼备的共产主义新人。

第四十条国家使人民教育事业和民族教育事业和民族干部培养工作走在其他一切工作前面,做到一般教育和技术教育、教育和生产劳动密切相结合。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所有未及劳动年龄的正在成长的一代实行普遍的十年制高中义务教育;国家对所有的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第四十二条国家发展全日制体系和各种形式的边工边读教育,培养出得力的技术人员和专家。

给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学生发助学金。

第四十三条国家对所有的儿童实行为期一年的学前义务教育。

国家以国家和社会的负担在托儿所和幼儿园扶养所有的学龄前儿童。

第四十四条国家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彻底树立主体,加强科学家和生产者创造性合作。

促进国家的科学技术发展。

第四十五条国家发展民族形式具备社会主义内容的主体的革命文学艺术。

国家鼓励作家、艺术工作者的创作活动,广泛吸收工人、农民等劳动群众参加文艺活动。

第四十六条国家保卫我们的语言免受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的民族语抹杀政策的糟踏,并根据现代的要求加以发展。

第四十七条国家不断地增强劳动者的体力。

国家实现体育大众化,发展国防体育,使全体人民为劳动和国防作好准备。

第四十八条国家进—步巩固和发展普通的免费医疗制,贯彻预防医学方针,保护人的生命,增进劳动者的健康。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九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一人为全体,全体为一人”的集体主义原则为基础。

第五十条国家给一切公民切实保障真正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以及幸福的物质文化生活。

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进一步扩大。

第五十一条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国家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年满十七岁以上的一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居住期限财产状况与文化程度、政党、政见和宗教信仰,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军队里服务的公民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经法院判决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和有精神病的人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十三条公民有言沦、出版集会、结社和示威的自由。

国家保障民主政党、社会团体自由活动的条件。

第五十四条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反宗教宣传的自由。

第五十五条公民可以提出控告和请愿。

第五十六条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按照希望和才能选择职业,由国家保障安定的工作和劳动条件。

公民各尽其能地工作,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受分配。

第五十七条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八小时工作制度和工资照发的休假制度、用国家费用进行疗养与休养的制度以及不断增加的各种文化设施等,保障公民享受这种权利。

第五十八条公民有享受免费医疗的权利。

年老、疾病或残废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无人照顾的老人和儿童,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免费医疗制度。

不断增加的医院和疗养所等医疗设施、国家的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公民享有这种权利。

第五十九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先进的教育制度和免费义务教育等国家的人民性教育措施。

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

第六十条公民有科学及文学艺术活动和自由。

国家对合理化建议者和发明家予以关怀。

著作权和发明权受法律保护,第六十一条革命斗士、革命烈士家属和爱国烈士家属、人民军军人家属、荣誉军人,受国家和社会的特别保护。

第六十二条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

国家通过保障产前产后休假,缩短多于女的母亲的工作时间,产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网的扩充,以及其他各种措施,特别保护母亲和儿童。

国家从繁重的家务负担中解放妇女,给他们创造参加工作的一切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