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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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自律会是为了促进组织成员自律、规范行为、维护组织正常运转而设立的。

本章程的目的是明确自律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自律会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和正常运营。

二、组织结构1. 自律会成员:自律会成员由组织内部自愿报名参加,并经过组织批准的人员组成。

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表率作用。

2. 自律会主席:由自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负责组织和协调自律会的工作,代表自律会向组织管理层汇报工作情况。

3. 自律会秘书:由自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组织文件归档、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等。

4. 自律会委员:由自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负责协助主席和秘书处理自律会的日常事务,参与决策和提出建议。

三、职责和权力1. 制定自律准则:自律会根据组织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自律准则,明确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

2. 宣传和教育:自律会负责向组织成员宣传自律准则,加强道德教育,提高组织成员的自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3. 监督和检查:自律会有权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自律准则的行为。

4. 处理纠纷和投诉:自律会负责处理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和投诉,维护组织内部的和谐与稳定。

5. 提出建议:自律会可以向组织管理层提出关于自律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组织的发展和改进提供参考。

四、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自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自律工作的进展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2. 特殊会议:自律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特殊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自律教育:自律会定期组织自律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组织成员的自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4. 纪律处分:自律会有权对违反自律准则的组织成员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资格等,严重情况下可建议组织管理层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5. 绩效评估:自律会定期对自身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提出改进意见。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为加强组织内部管理,促进成员自律和团结,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结构1. 自律会成员由组织内部自愿报名参加,经组织批准后正式加入。

2. 自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等职务,由自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一届。

3. 自律会成员按照工作岗位和职责划分为不同的小组,每个小组设立组长,由自律会成员推选产生。

三、会议制度1. 自律会设立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会前需提前三天通知所有自律会成员。

3. 临时会议由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自律会成员提议,会议召开前需提前一天通知所有自律会成员。

4. 会议议程由会长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问题讨论、决策等。

5.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等。

四、自律要求1. 自律会成员应遵守组织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

2. 自律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举止,不得有迟到早退、懒散怠工等行为。

3. 自律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组织内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4. 自律会成员应保守组织内部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相关信息。

5. 自律会成员应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等行为。

五、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自律会成员,组织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奖金和晋升机会等。

2. 对于违反自律要求的自律会成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和开除等。

六、章程修订1. 对于本章程的修订,需由自律会成员提出提案,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自律会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2. 修订后的章程应及时通知所有自律会成员,并在组织内部进行公示。

七、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自律会成员。

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规定。

以上为自律会制度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会议制度、自律要求和奖惩制度等方面。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组织成员的自律意识,促进团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自律会成员,包括会员、管理层和执行委员会成员。

二、组织架构2.1 自律会设立执行委员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管理自律会的日常事务。

2.2 自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并保留会员信息和相关文件。

2.3 自律会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特邀会员由执行委员会决定邀请。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3.1 会员享有参预自律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投票表决的权利。

3.2 会员应遵守自律会的章程和规定,不得伤害自律会的声誉和利益。

3.3 会员应积极参预自律会的活动,共同维护自律会的良好氛围。

四、执行委员会的职责4.1 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自律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4.2 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自律会的各项活动,并定期向会员报告工作发展。

4.3 执行委员会负责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和投诉,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

五、会员评议制度5.1 自律会定期进行会员评议,评估会员的表现和贡献,并根据评议结果进行奖惩。

5.2 会员评议采取匿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由执行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发布评议结果。

5.3 评议结果将作为会员晋升和退出自律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会员晋升和退出6.1 会员晋升根据会员评议结果和个人表现进行,由执行委员会决定。

6.2 会员退出自律会的情况包括:自愿退出、违反章程和规定、被执行委员会决定开除等。

七、章程的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提出,并经过全体味员的表决通过。

7.2 对本章程的修改将在自律会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并及时向会员通知。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自律会的所有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8.2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由执行委员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解释。

以上为自律会制度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与义务、执行委员会的职责、会员评议制度、会员晋升和退出等方面的事项。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律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会员间的良好合作和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一个由志愿加入的会员组成的自律组织,旨在提升会员的自律能力,推动个人和团体的发展。

第三条自律会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践行道德规范,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第四条自律会的任务是:开展自律教育活动,组织自律评议和奖惩,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自律会的管理机构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自律会的会员应当遵守本章程和相关规定,参与自律会的活动,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七条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愿加入自律会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八条申请成为会员的个人或团体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

第九条经自律会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条自律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优秀会员两个等级,优秀会员由自律会根据会员的自律表现评定产生。

第三章自律教育活动第十一条自律会将定期组织自律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讲座、培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会员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自律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涵盖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职业操守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个人成长与发展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自律会可邀请专家、学者、行业领袖等进行讲座和培训,为会员提供专业的自律教育服务。

第十四条会员应积极参与自律教育活动,增强自己的自律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职业水平。

第四章自律评议和奖惩第十五条自律会将定期进行自律评议,对会员的自律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

第十六条自律评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遵守道德规范情况、职业操守等。

第十七条自律会将根据自律评议的结果,对会员进行奖惩。

奖励方式包括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惩罚方式包括警告、限制会员权益、取消会员资格等。

第十八条自律会会员可对自律评议结果提出申诉,自律会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自律会是为了促进组织内部成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和良好形象而设立的。

本章程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架构、会员资格、会员权益和义务、会议程序、纪律处分等相关事项,确保自律会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自律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三个组织机构。

2. 主席团由自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自律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常务理事会由自律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制定和执行自律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

4. 会员大会由所有自律会会员组成,定期召开,讨论并决定自律会的重大事项。

三、会员资格1. 自律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候选会员两类。

2. 正式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认同并遵守自律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3)积极参与自律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3. 候选会员是指正在申请成为正式会员的人员,需经过自律会的审核和评定。

四、会员权益和义务1. 会员享有参与自律会各项活动和决策的权利,并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2. 会员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维护自律会的形象和利益。

3. 会员应保守自律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 会员应遵守自律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会议程序1. 自律会的会议由主席团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会员。

2. 会议应有主席和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3. 会议应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根据情况进行表决或达成共识。

4. 会议决议应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及时通知所有会员。

六、纪律处分1. 自律会会员如有违反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接受纪律处分。

2. 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等,根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进行决定。

3. 纪律处分的决定由主席团或会员大会作出,并通知被处分的会员。

七、附则1.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为促进团学系统建设,加强学生干部培养,结合学生宿舍工作需要,经学院团委研究,特设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为保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我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团委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实现学生自我管理和主要负责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自律性组织。

第二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将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己任;以倾听学子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传播公益理念,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工作方针;加强学校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开创我校学生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自律委员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全校师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维护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维护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充当广大同学最忠实的代言人。

第四条自律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以“政治合格、工作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为总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工作原则。

第五条自律委员会的基本工作:(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成为新世纪的优秀人才。

(二)充分发挥自律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职能。

弘扬正气,表彰先进,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协助相关院系建设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监督和保证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全校学生中的实施。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自律意识,开展各项积极健康的自律活动,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四)深入到广大同学当中,发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组织内部成员的行为,提高组织的凝结力和执行力,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本组织的内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约束组织成员的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自律会的任务是制定行为规范、监督执行、处理违规行为、维护组织的声誉等。

第四条自律会的成员由本组织的核心成员组成,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第五条自律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遵循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自律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成员若干人,由自律会成员互选产生。

第七条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自律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八条自律会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责任心,熟悉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自律会成员应当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个人关系和利益的影响。

第十条自律会成员应当保守组织内部的秘密,不得将内部事务外泄。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自律会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明确组织内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2. 监督组织成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3. 处理违规行为,依据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4. 维护组织的声誉,及时回应外界对组织成员行为的质疑和批评。

第十二条自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方案。

第十三条自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自律会应当与组织其他部门和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组织成员的违规行为,自律会应当依据事实和证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 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赋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2. 纪律处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赋予记过、降职、停职等纪律处分。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内部管理,提高成员的自律意识,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本组织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成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自律会的宗旨是:加强自身的自律,规范行为准则,共同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

第四条自律会的任务是:制定行为规范,监督执行,处理违规行为,并定期组织自律教育活动。

第五条自律会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组织章程,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组织的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自律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组织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七条自律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监督委员组成,负责监督成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八条自律会设立纪律委员会,由纪律委员组成,负责处理违规行为,依据章程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自律会设立宣传部、培训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自律意识,开展自律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自律会设立成员大会,定期召开,讨论重要事项,决定组织发展方向和制定重要政策。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自律会的成员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遵守组织章程,不得伤害组织的声誉和利益。

3.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背职业规范的行为。

4. 尊重他人,不歧视、侮辱他人,不进行言语或者身体上的侵犯。

5. 保护组织的机密信息,不泄露组织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 公平竞争,不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进行商业贿赂。

7. 爱护环境,不进行污染环境的行为,积极参预环保活动。

第十二条自律会成员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损组织形象的行为。

第十三条自律会成员应当积极参预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懈怠或者敷衍塞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行为准则的成员,自律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纪律处分措施:1. 提醒谈话:对于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提醒和教育。

2. 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赋予书面警告,并要求改正。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自律会是为了维护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促进良好发展而设立的自律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会员权利义务等方面的事项,确保自律会的正常运行。

二、组织架构1. 自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2. 自律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决策重要事项,并监督执行。

3. 自律会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会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三、会员资格1. 自律会会员应为本组织成员,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表现。

2. 会员应遵守自律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组织活动,为自律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3. 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四、会员权利1. 会员有参与自律会相关会议的权利,并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2. 会员享有自律会提供的各类资源和服务的权利。

3. 会员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不受歧视。

五、会员义务1. 会员应积极参与自律会的活动,遵守会议纪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

2. 会员应遵守自律会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规行为,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3. 会员应保护自律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自律会的利益。

六、会费管理1. 自律会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用于自律会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开支。

2. 会费的缴纳方式和标准由自律会财务长负责制定和管理。

七、违规处理1. 自律会会员如有违反章程和规定的行为,应接受自律会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会籍等。

2. 纪律处分的决定由常务委员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综合考虑后做出。

八、章程修改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由自律会会员提出,并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2. 章程的修改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九、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自律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决定。

以上为自律会制度章程的内容,旨在确保自律会的规范运作和会员的权益保障。

希望各位会员能够认真遵守章程的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自律会氛围,推动组织的稳定发展。

2023年自律会规章制度

2023年自律会规章制度

2023年自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个人成长和发展,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建立和谐、有序的自律学习环境,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一个由自愿参与、共同管理自己行为的组织。

自律会的成立是为了帮助每个成员自我约束,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

第三条自律会的宗旨是:“自律、勤奋、和谐、进步”,倡导全体成员努力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培养自主意识和责任感。

第四条自律会的所有议事决策均采取民主原则,凡是涉及自律会整体利益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均要听取全体会员的意见并通过选举或表决方式决策。

第二章自律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自律会成员享有如下权利:1. 参与自律会的管理和决策事务;2. 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3. 参与自律规章制度的修订;4. 享有公平、平等的学习交流环境;5. 获取自律会相关的学习资源和信息。

第六条自律会成员应承担如下义务:1. 遵守自律会的各项规章制度;2. 提供正确有效的个人信息和学习情况;3. 积极参与自律会的活动和讨论;4. 无偏见地对待他人,并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5. 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自律会的活动管理第七条自律会成员可以参与各类自律会组织和开展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讨论、社区服务、社团组织、志愿者活动等。

第八条自律会成员可以自愿组织和参与学术讲座、文化艺术节、体育竞赛等各类活动,由自律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自律会成员应积极参加每学期的例会,并就自己的学习、成长情况进行汇报和交流。

第四章纪律要求和处理措施第十条自律会成员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1. 不得进行扰乱自律会秩序和学习环境的行为;2. 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进行诽谤、攻击他人的行为;3. 不得进行剽窃、作弊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4. 不得参与吸烟、饮酒等影响健康与学习的行为;5. 不得参与违法活动或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十一条若发现自律会成员违反纪律要求,自律会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 给予警告,并进行谈话教育;2. 暂时禁止参与自律会的某些活动;3. 撤销自律会成员资格。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自律会是为了促进组织内部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提升而设立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会员权利和义务、会员准入与退出等方面的事项,确保自律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二、组织结构1. 自律会设立主席团,由自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自律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2. 自律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自律会的工作计划和具体事务。

3. 自律会设立各部门,包括财务部、宣传部、活动部等,各部门负责人由会员自行选举产生。

三、权责分工1. 自律会会长负责组织和领导自律会的工作,代表自律会参与相关活动和会议。

2. 自律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理会长职责。

3. 自律会秘书长负责记录会议纪要、起草会议议程和通知,协助会长和副会长工作。

四、会员权利和义务1. 会员享有提出建议、参与决策、参加自律会活动等权利。

2. 会员应当遵守自律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自律会的工作和活动。

3. 会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不得损害自律会的利益和声誉。

五、会员准入与退出1. 欲加入自律会的人员需提出申请,并经过自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会员。

2. 会员有权自愿退出自律会,需提前书面告知自律会,并经过自律会批准方可退出。

六、会议制度1. 自律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和决策相关事宜。

2. 自律会会员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会员,并在会议上进行公开讨论和表决。

七、财务管理1. 自律会设立财务部,负责自律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2. 自律会的财务收支应当合法合规,财务部应及时做好财务记录和报表,接受会员的监督。

八、章程的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自律会会员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九、附则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自律会的所有会员。

2. 自律会的具体工作细则和规定由自律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报会员大会备案。

自律会章程(五篇范例)

自律会章程(五篇范例)

自律会章程(五篇范例)第一篇:自律会章程通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数学系升硕检查和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经系领导和学生会讨论,将对自习时间做出如下调整:早自习:6:30~7:15晚自习:19:30~21:30备注:1、在没课时,必须在教室上自习。

2、在此期间如被查到,将予以相应的处分,直接影响奖学金,助学金等奖项的评定。

希望各班干部起带头作用,同学们互相监督,互相支持,力争创建一个氛围良好的数学系。

数学系学生会第二篇:自律会章程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自律会负责执行会内全体成员的纪律考核,全体成员均享有对考核的监督权和表决权。

二、自律会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累计加减分遵照第二章《考核细则》实施,且各学年分数不累计。

三、自律会负责对本学院全体学生课外8学分申请的审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学院全体成员二、考核时间:每学年初为一个结点三、考核等级:优秀85~100分,良好75~84分,合格60~75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四、工作范围:对上课情况、宿舍卫生情况、在校表现、工作情况、早操自习和班级文化活动的举办进行评估打分。

五、考核方式:由会内全体成员之间互评,以平均分记分。

六、考核内容分值及打分标准:1、个人扣评分标准。

(1)上课迟到每次扣1分(2)早退每次扣1.5分(3)旷课每次扣2分(4)每挂一科扣3分(5)不按时交作业者每次扣1分(6)宿舍卫生情况差的,每人扣1分(7)发现功率超过1000W用电器的拥有者扣2分(8)晚点名不到或迟到未请假者每次扣2分(9)院内举办的活动需要帮忙或参与,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10)被通报批评者、处分着扣10分(11)被给予橙色警告、黄色警告和红色警告者依次扣4、6、8分2、个人加分标准(1)获一等奖学金+5分,二等奖学金+3分,三等奖学金+2分(2)宿舍情况优良者每人加2分(3)宿舍获奖者每人加2分(4)参加学院活动者每人加2分(5)有参加学院组织者加1分注:由主管主席或者部长提出申请(6)学期末无旷课违纪者加5分(7)获奖根据获奖情况加1~5分3、班级考核(1)每次宿舍卫生考核中超过2个宿舍被评为不合格者每次扣3分(2)每次宿舍卫生考核中超过2个宿舍被评为不合格者每次加3分(3)举办班级活动根据影响力和活动效果加1~10分(4)班级有特色活动,且定时举办加2分4.若出现上述没有涉及到的酌情加减附录一、个人和班级起始分为80分,若分数低于60分通报全院并告知辅导员,取消所有评优资格二、评优名额由班级届时得分比进行分配三、班级每次活动需向自律会提供一份加分申请(加分申请表)和活动报告,审核通过加相应分数四、所有评优、推优名单自律会负责审核确认第三篇:自律会章程2申请成立自律会报告尊敬的院领导:为了学院的发展,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为了在学风建设方面得以促进,使在校学生得到更好,更多的锻炼的机会,合理利用学校这个平台,为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及约束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有用人才,将来更好地服务区域,奉献社会,特申请成立学生自律会。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成员的自律意识,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一个自愿参加的组织,旨在通过自律的方式提高成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条自律会的宗旨是:互相尊重、互相匡助、共同进步。

第四条自律会的任务是:组织成员参预自律活动,推动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第五条自律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举行会议、组织学习交流、开展志愿服务等。

第六条自律会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自律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自愿捐款、赞助和其他合法途径。

第八条自律会的章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第二章组织成员第九条自律会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自愿参加自律会并接受章程的约束;2.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自律会的成员权利:1. 参预自律会的各项活动;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组织决策;3. 获得自律会提供的各种资源和支持。

第十一条自律会的成员义务:1. 遵守章程和组织的规定;2. 积极参预自律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自律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二条自律会的成员管理:1. 新成员的加入需经过自律会的审核和接纳;2. 自律会有权对违反章程的成员进行纪律处分;3. 自律会有权对不符合成员条件的人员进行除名。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三条理事会是自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自律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成员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1. 审议和通过自律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确定自律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3. 监督自律会的运行情况;4. 组织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理事会的工作方式:1. 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2. 会议决议须经过多数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3. 理事会会议的记录和决议必须保存并向会员公示。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自律会的重要事项作出决策;2. 有义务维护自律会的利益和形象;3. 有义务向会员公开自律会的运行情况。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自律会是为了促进成员之间的自律、规范行为,维护组织内部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而设立的。

本章程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自律会的有效运行。

二、组织结构1. 自律会成员:自律会成员由组织内部自愿加入的员工组成,成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标准和职业操守。

2. 自律会主席:自律会主席由自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自律会的工作,代表自律会与组织内部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 自律会委员会:自律会委员会由自律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自律会的具体规章制度、处理纪律问题以及组织自律会内部活动等。

三、职责和权力1. 维护组织内部秩序:自律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组织内部的自律活动,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2. 制定自律标准:自律会委员会制定并修订自律标准,确保自律会成员遵守组织规定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3. 处理纪律问题:自律会委员会负责处理自律会成员违反自律标准的行为,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提供咨询和支持:自律会成员可以向自律会委员会寻求咨询和支持,以解决工作和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

四、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自律会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自律会的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并作出相应决策。

2. 纪律调查:自律会委员会收到关于自律会成员违反自律标准的投诉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依照程序进行处理。

3. 处理纪律问题:自律会委员会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会员资格、开除会籍等纪律处分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情节进行决定。

4. 宣传教育:自律会委员会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自律会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附则1. 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自律会委员会所有。

2. 自律会成员应遵守本章程和自律会的其他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自律会成员有权利向自律会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自律会的工作。

4.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自律会委员会的批准。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组织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团队成员的个人成长和团队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结构1. 自律会由团队成员组成,每一个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 自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等职位,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3. 自律会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监督。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1. 会员权利:1.1 参预自律会的活动和决策,对自己的工作和团队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1.2 参预自律会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个人能力和专业技能。

1.3 享有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和资源分配。

1.4 参预自律会组织的社交活动,促进团队凝结力和友谊。

2. 会员义务:2.1 遵守自律会的章程和规定,尊重会员之间的权利和意见。

2.2 积极参预自律会的工作和活动,完成份配的任务和职责。

2.3 维护自律会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伤害团队利益的行为。

2.4 遵守保密协议,保护自律会及其成员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四、会议制度1. 自律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会长或者副会长提前通知。

2. 会议由会长或者副会长主持,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记要。

3. 会议内容包括工作总结、问题讨论、决策和任务分配等。

4. 会议决议以多数票通过,对于重要事项需经全体成员投票决定。

五、工作制度1. 自律会成员应按时完成份配的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2. 自律会成员应积极参预团队合作,相互支持、协作,共同完成团队目标。

3. 自律会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擅离职守。

4. 自律会成员应保持工作秩序和环境整洁,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奖惩制度1. 自律会将根据成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2. 自律会将对违反章程和规定的成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

3. 多次违反章程和规定或者涉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成员,将被开除出自律会。

七、章程修订1. 对于章程的修订,需经全体成员讨论并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通过。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1.1 自律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组织,旨在促进成员之间的自律和互相监督,以提高个人素质和组织的整体形象。

1.2 本章程规定了自律会的组织结构、成员权益和义务、会议程序、纪律处分等事项。

二、组织结构2.1 自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

会长负责组织和协调会议,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理事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2.2 自律会成员由各个部门的志愿者组成,每个部门由一名负责人负责管理。

三、成员权益和义务3.1 自律会成员享有参与组织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讨论和决策的权利。

3.2 自律会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的意见,积极参与组织活动,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3.3 自律会成员应保守组织内部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或滥用。

四、会议程序4.1 自律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议程由会长提前公布。

4.2 会议由会长主持,副会长协助主持。

会议采用民主决策原则,成员可以提出议题并发表意见。

4.3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五、纪律处分5.1 自律会成员应遵守章程和组织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2 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等,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决定。

5.3 纪律处分由理事会决定,理事会成员应保持公正和客观。

六、附则6.1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经理事会批准。

6.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自律会所有,如有争议,可由理事会作出最终解释。

以上为自律会制度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成员权益和义务、会议程序以及纪律处分等方面的事项。

自律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组织,通过互相监督和自我约束,提高个人素质和组织形象。

本章程明确了自律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以及各个部门的负责人。

同时规定了成员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参与组织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等。

会议程序方面,自律会定期召开会议,采用民主决策原则,成员可以提出议题并发表意见。

纪律处分是对违反章程和组织规定的成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会籍和取消会籍等,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决定。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准则,促进成员自律,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律会是一个由志愿加入的组织,旨在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和监督机制,培养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条自律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内部的行为规范制定、成员行为监督、违规行为处理等。

第四条自律会的宗旨是:自律、诚信、公正、公平。

第五条自律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自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等职位,由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七条会长负责组织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项工作。

第八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代理会长职务。

第九条秘书负责会务管理、会议记录、文件归档等工作。

第十条自律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会员的行为。

第十一条监督委员会由三名会员组成,其中一名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自律会设立纪律委员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纪律委员会由五名会员组成,其中一名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协调违规行为的处理工作。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自律会的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五条自律会的会员应秉持诚信原则,不得故意误导、欺骗他人。

第十六条自律会的会员应保护组织的商业机密和会员的个人隐私。

第十七条自律会的会员应遵守组织内部的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八条自律会对会员的违规行为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自律会可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会员改正错误。

(二)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自律会可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会员在一定期限内整改。

(三)暂停会员资格: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自律会可暂停会员的权益,期限由纪律委员会决定。

(四)除名处理: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自律会可决定除名处理,并通知会员。

第十九条会员对自律会的违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自律会制度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为了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提高自律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自律会的声誉和形象,促进会员单位的自律和发展而制定。

第二条自律会是由一群志同道合、具有共同目标的会员单位组成的自律组织,旨在通过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自律会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遵循道德规范,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自律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为准则,引导会员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2. 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单位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3. 监督会员单位的行为,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惩处;4. 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单位参与行业相关事务;5. 加强与政府、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自律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单位推选代表组成,负责决策和监督自律会的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会长由会员单位推选产生,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自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由理事会确定。

第八条自律会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和行业特点,开展专业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自律规范第九条自律会制定的自律规范是会员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1. 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2. 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消费者;3.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4.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企业制度和流程;5. 积极参与行业的自律和监管工作,接受自律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自律会制定的自律规范应当经过广泛征求会员单位的意见,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一条自律会对会员单位的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监督和惩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发出警告函或通报批评;2. 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3. 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4. 追究法律责任。

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

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

山东英才学院商学院自律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章第一条山东英才学院商学院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会”)成立于2007年11月,自律会是接受商学院行政院长工作指导,在基层团委书记直接领导下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以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标而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学院学院领导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自律会的宗旨是倡导“自律,自立,自强”,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三条自律会的基本任务1、学习宣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山东英才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学生管理制度,引导和督促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我院学生的纪律意识,辅助我院德育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发挥联系学院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作用,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德育工作建设。

3、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配合学院行政院长搞好商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针对学生到课率、教室卫生、公寓卫生、学生滞留情况、学生夜不归宿情况等各项指标,对辅导员进行考核。

5、维护学院公共场所、生活区、教学区的秩序和文明形象建设,对各种不文明行为予以监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文明环境。

6、配合学院进行创建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工作,认真宣传和落实学校颁发的相关规章。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自律会成员必须是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积极奉献,严于律已,具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

第五条自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下设秘书部、考核部、纪检部、生活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第六条加入自律会均由本人申请、部门面试、主任推荐、基层团委书记审核而最终确定。

第三章权利、义务和职责第七条全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重要工作和决议进行监督,评议和表决的权利;有参与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

自律会制度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自律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与义务、会议制度、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自律会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

自律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组织,旨在促进会员之间的自律和互助。

二、组织结构1. 自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财务等职位组成,他们由会员自行推选产生。

2. 会长负责主持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等工作。

3. 副会长协助会长,并在会长无法履职时代理会长职责。

4. 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管理会员名单以及组织会议等工作。

5. 财务负责管理自律会的财务收支、编制财务报告等工作。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1. 会员有权参与自律会的决策和活动,并享有平等的发言权。

2. 会员有义务遵守自律会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

3. 会员应积极参与自律会的活动,为会员提供互助和支持。

4. 会员应保护自律会的声誉,不得从事损害自律会形象的行为。

四、会议制度1. 自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进行决策。

2. 会长有权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紧急事务并做出决策。

3. 会议须提前至少一周通知所有会员,并提供议程和相关材料。

4. 会议决议以简单多数原则通过,会长在有必要时有权行使否决权。

五、决策程序1. 重要事项的决策须经过全体会员的投票,并以简单多数通过。

2. 会员可通过书面提案或口头提议提出议题,并由会长安排讨论和投票。

3. 决策结果将通过会议纪要记录,并及时通知所有会员。

六、会费管理1. 自律会设立会费,会员须按时缴纳会费,并由财务进行管理。

2. 会费用于支持自律会的日常运行和活动开展。

3. 会费的具体标准和缴纳方式由会长和财务共同制定,并向全体会员公示。

七、章程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2. 会长有权对本章程进行解释,并在必要时提出修订建议。

3. 本章程的修订将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进行,并及时通知所有会员。

八、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自律会的所有会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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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自律委员会章程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2011/10/27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辅助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开展公寓文化建设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以“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创新、自我发展”为宗旨,以营造“文明、自律、创新、发展、至真、至善、至美、至趣”的公寓文化为主旋律,以创建高水平大学生公寓为工作的总目标。

以“先做人、后做事;己不正、不正人”为工作原则,以“把无的做有、把有的做大,把大的做强、把强的做精”为工作的目标追求。

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学工处、团委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在学生公寓方面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学生公寓党小组共同参与学生公寓社区内治安综合治理和积极开展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通过治安联防,宣传、组织,增强学生的治安防范责任感,加强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各种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公寓文化,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不断优化宿舍小环境,营造素质教育大氛围”。

第四条自律会全体成员必须纪律严明、实事求是、待人和气、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勤于观察、思考,善于总结、汇报;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情况,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加强品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的学生社区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自律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督察部、公关部、各区自律委、各楼楼管会,各学院自律委员会。

其职责是:一、校自律会各部门职责(一)主席团: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制定、布置自律会工作计划;讨论和实施各部门的决议,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负责召开各种会议,并有权在常委会上讨论并提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建议,报请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宣传教育部批准后生效;有权制定、修改、补充自律会的规章制度,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同时负责对各种条例的解释,抓好自律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秘书处:负责起草、制定自律会有关文件,掌管好自律会各种文书、资料及各种物品;负责办公用品的申请、领取和使用;负责安排自律会有关会议,做好与会人员的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每学期的自律会学生干部的考评。

(三)宣传部:负责做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积极配合自律会各部开展工作,做好活动的各方面的宣传工作;对各楼宣传栏提供宣传内容并定期更换,对各楼宣传组进行考核;及时向各级刊物、报纸等校内外媒体投递稿件。

(四)文体部:负责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策划公寓各楼层、宿舍间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社区文化,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对自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工作提供各类辅助性材料。

(五)生活部:为广大同学提供生活服务;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发扬舍己为人的无私奉献精神,积极为全校同学排忧解难。

(六)督察部:负责安排学生公寓的纪律检查,安全防护工作。

在一定范围内酌情处理突发紧急事件,并及时汇报有关部门;维护好公寓日常管理秩序,督促公寓中广大同学的讲文明,引导文明健康的社风;在开展活动时负责好会场治安,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负责组织纪律的考核与审查,包括各区自律会的考勤。

(只在校级设立)(七)公关部:积极加强对社会企业、组织的联系、公关,力求为学生公寓自律会的文体活动提供最大的经济支持。

加强与学校各个团体组织、领导的交流与沟通,为自律会营建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只在校级设立)二、各区自律会和各学院自律会职责在管辖社区内开展活动,营建文明的社区文化,促进同学情感、构建和谐校园。

其中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可参考校自律会。

同时,积极配合校自律会的各项活动,树立自律会的良好形象。

三、楼管会各部门职责(八)楼管会:负责管理、组织本楼内的各项事务、及时了解本楼情况,做好本楼纪律、卫生、文化建设,为“文明公寓楼、文明楼层、文明宿舍”评比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上传下达有关信息,为争当“文明公寓楼”努力工作。

其中,楼长职责:按照上级指示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项工作;辅助楼管员做好本楼的安全管理和各种检查工作,作好安全检查记录。

对各种情况(包括突发性事件)作出及时、合理的解决办法;完成自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正确的、全面的把宿舍的情况反馈给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所在公寓的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

副楼长职责:极协助楼长开展工作;联络本楼各层层长,把本层情况及时、真实的反馈给楼长。

层长职责:积极配合楼长的工作,对安排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并按时完成;紧密联系各宿舍舍长,明确工作并落实到位;及时、全面的反映各层具体情况;组织各宿舍舍长学习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不定期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例会制度第六条为了保证自律会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完善内部制度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校自律会常委会、各区自律会常委会每周召开一次。

校自律会开会时间:(待填写)校自律会参加人员为:主席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遇有特殊情况由主席团确定,报公寓管理中心宣传教育部批准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

各区自律会常委会参加人员为各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各楼楼长。

第八条各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本部例会制度,由分管副主任负责监督。

第九条楼管会的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地点在各楼楼管会,时间自行确定,由各区自律会负责监督。

第十条所有例会尽力做到简洁、高效、紧紧围绕会议主题,禁止在例会上嬉笑、打闹。

手机必须静音,与会期间不得玩手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违反会场纪律的给予批评、警告,并记录考勤。

第十一条所有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格式应统一。

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和保存。

学期末交秘书处,作为评议的参考。

第十二条建立严格的请假制度。

(校自律会例会开始前,与会成员需提前10分钟到会,地点定在2号公寓楼3楼会议室)如有重要事情,需至少提前一天向督察部负责人以书面的形式请假。

若不请假则以缺勤计。

一学期内请假不能超过三次,无故缺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无视批评,继续缺勤,由负责人报常委会处理免除其职务。

因有课和重要事情的特殊情况可先报督察部批准,并作出书面解释。

第十三条例会迟到一次口头批评,累计二次给予书面批评,三次以上,可申报常委会处理。

第四章值班制度第十四条为保证落实自律会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使自律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五条自律会值班人员为全体成员。

其中校自律会及各区自律委常委在公寓管理中心宣传教育部签到值班;分区自律委在各区主管处签到值班;楼管会在各楼管理员处值班。

各学院值班甴学院安排。

第十六条进入值班室要求衣装整齐,精神饱满,言行举止文明。

不得带闲杂人等进入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长时间逗留。

第十七条各值班人员有工作证的值班时间应佩戴工作证,热情有礼貌接待来访者,热心帮助解决困难,对其提出的问题都要尽可能的做出解答。

接电话要礼貌用语。

如遇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映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交下一值班人员。

向其说明自己值班的大致情况。

第十九条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值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

如有急事可找相关人员替岗或临时请假。

值班考勤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假、旷班超过三次者即取消一切评优资格,超过四次即劝其退职,督察部负责实时督察。

第二十条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拿走或转借办公用品,不准在值班室擅自翻看有关档案及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条保持值班室卫生,在值班结束时要整理好卫生。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钥匙管理规定,不得外借其他人员,丢失钥匙及时报告。

第五章自律会民主评议办法第二十三条为了提高自律会的工作成效,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干部评议实行上级负责和下级参与制。

对校自律委常委的评议由公寓中心宣传教育部和相应范围内的副部长以上干部组成的评委会具体负责,其中考评分值分别占40%、60%;对各分区自律会主任、部长、各楼楼长的评议由各区公寓中心主管自律会的部门负责,各区楼管员、自律会主任协助,同时参考中心宣传教育部意见,三者分值分别占40%、30%、30%;对各部副部长、干事的考评,由各部长和成员之间互评相结合,分值各占40%、50%;对各楼副楼长、层长的评议由各部部长和各楼楼长与相应的楼管员负责评议,其中部长、楼长的分值占30%,楼管员占40%,副楼长、层长相互间的评议占30%。

所有评议应与自评结合进行。

第二十五条评议的内容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出勤率。

其中工作成效占40%,工作态度占15%,工作能力占15%,出勤率占30%。

第二十六条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

每个档次的比例为优秀占20%、良好占50%、及格占20%、不及格占10%。

第二十七条评议在每学期末进行,对评议不及格的干部,不得再担任下一届自律会的任何职务。

对评议优秀的干部报学工处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对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中做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授予“家园”突出贡献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八条评议结果公示后,自律会任何人如对操作过程及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六日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量化制度细则为了进一步落实自律会的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自律会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依据相关制度,制定自律会干部考核量化细则。

一总则1.学生干部每位成员原始量化分数为100分。

2.学生干部量化分被扣25分时给予警告,被扣除35分时停职处分(检查)。

3.学生干部量化分低于50分者,开除自律会系统,并一年内不再录用。

4.学生干部考核量化制度由自律会秘书处进行实施,督察部配合,各部门监督。

一周一小结,一月一大结,上报秘书处,由校秘书处再递交主席团。

二细则第一部分:扣分细则1.学生干部例会期间,凡迟到者或早退者(5分钟内为限)扣除3分,旷会者(迟到五分钟者以上的视为旷会)扣除6分,请假者扣除3分。

2.凡经反映学生干部有违纪行为的,经调查核实扣除9分,情况严重者给予停职处分。

3.学生干部在会议场合凡被举报吸烟、酗酒,一次扣除6分,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的,发现一次扣除3分。

4.学生干部凡被通知开临时会议后,必须按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扣除3分,未到者扣除6分,请假者扣除3分。

5.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学生干部接到工作任务,除考试外,其他原因请假的扣除3分,迟到者扣3分,私自离去者或未到者扣除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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