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母婴阻断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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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抗病毒药物
孕妇用
1.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 尽早服用(其中一种) 齐多夫定(AZT)300mg +拉米夫定(3TC)150mg +洛 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 天2次;直至分娩结束。 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 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 2.分娩后:人工喂养:停用抗病毒药物 母乳喂养,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 养后1周。
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干 预措施
2.先天梅毒 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且 滴度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或暗视野显 微镜检测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IgM抗 体检测阳性的儿童诊断为先天梅毒。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治疗方案
出生后应用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 体重,分双臀肌肉注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 发现 感染的孕产妇
2.选择母乳喂养者:任选一种。
产妇:服用AZT+3TC+LPV/r或AZT+3TC+EFV(用法及剂量同上), 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次,至出生 后6周(用量同前)。
(对于产后才发现的感染产妇,产妇可暂不用抗病毒药物,婴 儿采用此方案)。
3.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指导 (人工喂养) 4.为 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 满1、3、6、9、12和18月龄随访。
HIV感染孕妇母婴阻断的用药方案
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临床Ⅰ期或Ⅱ期, CD4+T淋巴细胞计数 >350/mm3 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 ≤350/mm3
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 现 感染的孕产妇
1.选择人工喂养者。
(1)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BID, 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BID,连续 服用7天。
(2)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单剂量NVP 2mg/kg (即混悬液0.2ml/kg),同时服用AZT 4mg/kg(即混悬液 0.4ml/kg),BID,至出生后4~6周。 或服用NVP至出生后4~6周: 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QD; 体重<2500≥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QD; 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QD;。
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1.齐多夫定(AZT) AZT是最早、最广泛用于预防HIV母婴传播的抗病 毒药物,属于核苷类抗逆转录酶抑制剂。 2.奈韦拉平(NVP) NVP是孕晚期使用得最普遍的非核苷逆转录酶抑制 剂,主要在分娩前使用。 3.拉米夫定(3TC)
常用药 物
联合疗法可更久地抑制病毒复制,减少病毒负荷量,延 迟病毒耐药性的出现。
梅毒的诊断
初筛:梅毒抗体+
梅毒确诊实验: TPPA,RPR
梅毒血清学试验的结果解释
RPR TPPA 意义
+
+ -
+ + -
RPR假阳性
现症梅毒,部分晚期梅毒 极早期梅毒,或以往感染过梅毒,或 早期梅毒治愈后 排除梅毒感染
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
1. 为梅毒感染孕妇提供规范治疗。
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当在孕早期与孕晚 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 对于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当立刻给予2个疗 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 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当在孕晚期进行。 对临产时发现的梅毒感染产妇也应当立即给予治疗。
2.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减少在分娩过程中新生
儿感染梅毒 )。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
推荐方案。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 2.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 共3次。
替代方案。
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孢曲松,1克/日,肌内注射或静脉 给药,连续10 天; 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 素),红霉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天。
1、经过充分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婴儿:
(1)出生时血清反应阳性:
未超过母亲的血清滴度——应每月复查1次;
8个月时如呈阴性且无临床表现——可停止观察。 应于出生后1、2、3及6个月复查,至6个月时仍阴 性,且无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可除外梅毒。
(2)出生时血清反应阴性:
产妇的随访:
梅毒经充分治疗后,应随访3年:
HBsAg阴性母亲新生儿的免疫
对HBsAg阴性母亲的新生儿可用5μg重组酵母或 10μgCHO 乙型肝炎疫苗免疫;
对新生儿时期未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儿童应进行 补种
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所生 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 医务人员应当详细了解其肝炎病史及治疗情况 密切监测肝脏功能 给予科学的营养支持和指导。 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 在出生后12-24小时内及1月龄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100 IU) 乙肝疫苗(10μg重组酵母乙肝疫苗或20μg中国仓鼠卵母 细胞乙肝疫苗)三次:24小时内、1月龄、6月龄
先天梅毒患儿的治疗方案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1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分2次静脉滴注,连 续10~14天; 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肌注,连续 10~14天。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孕妇梅毒所生婴儿的随访:
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
第二年:每半年复查一次
第三年:复查一次
随访CSF,每半年一次,直至CSF正常
神经梅毒:
产妇的随访(续)
如疗后6个月内血清抗体滴度下降<4倍:
原因:治疗失败、再感染、神经梅毒或合并
HIV感染
处理:加倍剂量重新治疗,作脑脊液检查
血清抗体转阴时间:
患者在确诊为早期梅毒前3个月内,与之有性接
触者,虽RPR阴性,应给予预防性治疗
充分咨询,特别是胎儿的去留应知情选择
乙肝病毒流行概况
中国卫生部2008年调查结果:
1992年 9.75%
2006年7.18%
WHO2001指出:母亲围产期传染新生儿
HBeAg 阳性者:70%-90% HBeAg 阴性HBsAg阳性:5-20%
一期:1年以内 二期:2年以内 少数晚期梅毒:可持续在低滴度3年以上
性伴的治疗与随访
性伴应检查与治疗:
不能到医院检查的性伴,可进行流行病学治疗;
治疗后禁止性生活2周。
一期梅毒:3个月 二期梅毒:6个月 早期潜伏:12—24个月
性伴追踪的时间:
梅毒患者的婚育指导:
凡确诊为梅毒者应暂缓结婚,正规治疗后临床 治愈或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可结婚,但RPR应转 阴才能生育
HIV感染孕妇母婴阻断的干预措施
1.提供孕前及孕期的 检测咨询 HIV感染妇女,建议暂缓结婚 HIV阳性的孕妇自愿终止妊娠(主要阻断方式) 对要求继续妊娠的孕妇提供免费的抗病毒治疗 和孕期保健咨询(药物治疗+产科干预+人工喂 养)
HIV感染孕妇母婴阻断的干预措施
2.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 尽量避免会阴侧切、人工破膜、胎头吸引器或产钳 助产等 ,剖宫产为目前最佳的分娩方式,终止妊 娠的最佳时间为38周
梅毒在我国死灰复燃! 我国政府庄严承偌:消除先天梅毒!
孕妇筛查梅毒的重要意义
梅毒定义: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性传播 疾病。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代。乙类传染病。
发病率高: 约90%为潜伏梅毒,易忽视,有传染,只
能通过筛查发现。 危害大:
早期梅毒100%感染胎儿 妊娠各期都可感染胎儿
经典诊断方法:血液HIV抗体初筛和确证实验 辅助诊断方法:p24抗原、 HIV-RNA定性
艾滋病病人:抗体确证阳性+临床症状;抗体确认
阳性+CD4<200/ul;
HIV感染的三种结局
典型进展者:8-10年潜伏期后成为艾滋病人,8 0% -90% 快速进展者:CD4细胞2-5年内迅速下降,HIV 病毒载量一直维持较高水平,而且分离的HIV 有均一性。 长期存活者(又称长期不进展者):维持15年 以上,而且CD4计数维持正常,在所有感染者 中比例一般在8%-10%。
梅毒的典型临床分期
早期梅毒 晚期梅毒 潜伏梅毒 先天梅毒
Ⅰ期:(硬下疳期) Ⅱ期:皮肤粘膜损害 (感染后2月-2年)
Ⅲ期(晚期):病期
2年以上,各器官系
统永久性受损
梅毒的诊断方法
诊断: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
血清学诊断:常用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确诊实验
强调:对所有孕妇的早期筛查!
治疗有效:早期梅毒治愈率达95%以上
生物学特性
病原体:苍白螺旋体,抵抗力低:人体外存活力仅1-
2小时,耐低温,不耐干燥,对肥皂水和常用消毒剂
敏感。
免疫性差 :无先天和后天的免疫力,可重复感染 储存宿主:人是唯一 感染途径:直接感染、间接感染、垂直感染 分类:获得性梅毒、先天性梅毒。
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干 预措施
1.新生儿预防性治疗 对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包括孕期未接受全程、足 量的青霉素治疗,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或在分娩前 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 预防性治疗; 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不 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且没有临床表现的儿童也 需要进行预防性治疗 。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 肝母婴传播知识培训
艾滋病病毒在外界的抵抗力
HIV病毒一旦离开宿主细胞在外界环境中生 存能力很快消失 HIV对环境中的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抵抗力 均较弱,比乙型肝炎病毒(HBV)的抵抗力 低得多 对HBV有效得消毒和灭活 方法均适用于HIV
HIV的诊断标准
HIV感染者:确定HIV感染的个体
预防性抗病毒药物
婴儿用(612H内)
1.奈韦拉平(NVP)方案:至出生后4~6周 体重≥2500g,服NVP 15mg(即混悬液1.5ml),QD <2500≥2000g,服NVP 10mg(即混悬液1.0ml),QD; 至出生后4~6周 <2000g,服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QD;至 出生后4~6周 2.齐多夫定(AZT)方案:至出生后4~6周 体重≥2500g,服AZT 15mg(即混悬液1.5ml),BID <2500≥2000g, 服AZT 10mg(即混悬液1.0ml),BID <2000g,服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BID
HIV母婴传播方式
宫内传播(婴儿生后48h血HIV+.) 分娩期传播(非母乳喂养,婴儿生后1周内血 HIV-,7-90天转+ ) 经母乳传播(母乳喂养,婴儿生后90天内HIV-, 90天后转+)
HIV母婴传播的危险因素
1.母亲因素 血浆HIV载量越高,母婴传播的危险性越大 CD+4T细胞计数下降, 增加HIV母婴传播的概率 有AIDS症状是HIV母婴传播的危险因素之一 2.分娩因素 随胎膜破裂时间延长,母婴传播的危险增加。 经产道分娩者母婴传播高于剖宫产。 胎盘早剥、羊膜腔穿刺、分娩时会阴撕裂时母婴传播的 危险增加。 3.哺乳因素(4月龄感染率是3.8%,24月龄时为17· 9%)
乙肝的母婴传播途径及影响因素
母婴传播途径:
宫内感染 产时感染 产后感染 母亲HBV感染状态:HBV DNA 先兆流产保胎史
影响因素
作用机理
乙肝疫苗系主动免疫,产生保护性抗体持续 时间长,并有记忆性免疫反应。可终身受益。 HBIG系被动免疫,产生的保护性抗体持续 时间短,无记忆性免疫反应。主要针对HBV 产时传播及填补乙肝疫苗的早期空白。
治疗性抗病毒药物应用
孕产妇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尽早开始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 EFV 600mg,每天1次; 或者CD4+T淋巴细胞计数<250/mm3时,还可以选择 尽早服用AZT 300mg +3TC 150mg +NVP 200mg,每 天2次。
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