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
2018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
2018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人承诺“基本情况(本人填写)”栏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若与实际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2、本人如无法提供养老收入依据,需由发放部门(单位)填写并盖章“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栏。
复核事项告知1、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沪工总保〔2007〕35号)。
2、对象范围:2018年9月30日之前已批准享受帮困补助的人员。
3、截至时间:2019年1月31日。
4、具体手续:(1)领取《2018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以下简称《复核表》)、《复核事项告知》;(2)填写《复核表》中“基本情况(本人填写)”栏;(3)《复核表》申报。
5、《复核表》填写说明:(1)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需填写“办理退休(职)单位信息”栏(没有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无需填写);(2)养老待遇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需填写“养老收入发放单位信息”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无需填写);(3)本人无法提供养老收入依据的:需由养老待遇发放部门(单位)填写“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栏。
6、申报要求:(1)2018年10月起养老待遇证明:网上查询的,请下载并打印;提供领取卡折(含金融机构依据)的,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的,本人填妥《复核表》后,请养老收入发放部门(单位)填写“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栏并盖章。
(2)复印件请签名(原件审核后退回);(3)《复核表》填写妥当后在承诺人处签名;(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注意事项:(1)复核不通过的,暂停或取消发放帮困补助待遇;(2)超过截至时间申报的,从复核通过之月起计发帮困补助待遇;(3)享受帮困补助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信息。
对于伪造证据、提供不真实信息产生冒领、多领等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2018年11月7日。
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样本
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样本(最新版)目录1.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概述2.审批表的内容和要求3.如何填写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4.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正文【一、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概述】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是供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使用的一种表格。
该表格旨在确保退休人员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以便政府部门能够为他们提供及时、准确的退休待遇。
外地人退休人员需按照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二、审批表的内容和要求】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等。
2.退休原因:填写退休原因,如年满退休年龄、因病提前退休等。
3.工作经历:详细填写个人的工作经历,包括参加工作时间、退休前所在单位、职务等。
4.工资待遇:填写退休前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5.社会保险情况:包括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险种等。
6.退休时间:填写退休的具体时间。
7.审批意见:由相关部门对退休申请进行审批,填写审批意见。
8.审批日期: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后,填写审批日期。
【三、如何填写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1.仔细阅读审批表上的各项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休原因,并如实填写工作经历。
4.参照工资条等材料,填写退休前的工资待遇。
5.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情况。
6.填写退休时间,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7.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四、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1.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对审批表进行初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初审通过后,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审批部门进行复审。
3.复审通过后,审批部门在审批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和审批日期,审批完成。
4.退休人员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等相关待遇。
注意事项:1.填写审批表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将影响退休待遇的办理。
支边人员的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支边人员的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编辑同志:我是1953年由河北省张家口市支援边疆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这些年来我从没有享受到支边的相关待遇。
我想问问支边人员有什么待遇,请回复。
退休干部孙交谦孙交谦同志:关于支边人员待遇的问题,自治区曾于1995年和1998年先后出台文件,作出对支援边疆来内蒙古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后增加10%退休费的规定。
2006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时,对退休费的计算办法也作了调整,包括上述两个文件在内的8个增加退休费待遇的政策从2006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那么,2006年7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就不再享受支边知识分子的相关待遇,但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执行,具体文件内容摘登如下:199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修订加发支边知识分子退休费规定的通知》(内人险字〔1995〕8号)规定,经国家分配、组织调动或人才交流等方式从区外来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支边中高级知识分子,在我区的工作年限满15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退休后加发10%退休费:(1)来我区时已有1966年底以前的中专以上学历,1967年1月1日以后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1995年5月底以前来我区工作,来时已有助理工程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且退休前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老知青——被人们遗忘的芳草地上个世纪五十年的“支边支内”,六十年代的“上山下乡”,让我国城市无数的热血青年享受着美好的光荣称号,他们是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的坚强卫士,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排头兵,是响应党的号召,到最艰苦的地方炼红心的积极分子。
他们来到遥远的地方,魂牵梦萦着爹娘,白手起家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
他们在最艰苦的地方,与“天斗极乐无穷,与地斗极乐无穷”。
他们在“抢晴天,干雨天,毛风细雨是好天;夜里当白天,白天一天当两天”的口号声中,将青春无私地贡献给了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老了,许多人已经离别了人世。
2020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
发
年 月养老收为
元
放
单
其中
(项目)
元;
位
证
(项目)
元;
明
(项目)
元;Biblioteka (项目)元;经复核:
□符合政策规定,2020年月养老收入为
复 □不符合政策规定,取消发放;
核 □未申报的,暂停发放。
意
元;
见 经办人:
年月日
负责人:
复核部门(盖章)
年月日
本人承诺申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等真实有效,若与实际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承诺人:
。
2020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基
姓名
性别
本 情
本市户籍 户籍地址
况
人员
联系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居住证 人员
居民地址 有效期限
养老收入证明 1、网上查询凭证( ) 2、存折或金融机构凭证( ) 3、单位证明(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养
邮编
老
收 2020年10月至12月中任一月份收入情况: 入
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全新
2018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基本情况(本人填写)姓名性别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编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办理退休(职)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性质(√)1、党政机关()2、事业单位()单位地址3、企业() 4、其它()养老金收入发放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编所在省市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年月养老总收入为元。
其中:(项目)元;(项目)元;(项目)元;(项目)元;单位(盖章)年月日注:月养老收入为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一月份收入。
复核意见经复核:□符合政策规定,2018年月养老收入为元;□不符合政策规定:□未申报,暂停发放;□不属于范围,取消发放;□其他,取消发放。
经办人:年月日负责人:复核部门(盖章)年月日说明:1、本人承诺“基本情况(本人填写)”栏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若与实际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2、本人如无法提供养老收入依据,需由发放部门(单位)填写并盖章“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栏。
复核事项告知1、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沪工总保〔2007〕35号)。
2、对象范围:2018年9月30日之前已批准享受帮困补助的人员。
3、截至时间:2019年1月31日。
4、具体手续:(1)领取《2018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以下简称《复核表》)、《复核事项告知》;(2)填写《复核表》中“基本情况(本人填写)”栏;(3)《复核表》申报。
5、《复核表》填写说明:(1)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需填写“办理退休(职)单位信息”栏(没有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无需填写);(2)养老待遇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需填写“养老收入发放单位信息”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无需填写);(3)本人无法提供养老收入依据的:需由养老待遇发放部门(单位)填写“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栏。
上海2022年支边回沪帮困补贴多少?
上海2022年支边回沪帮困补贴多少?上海支援外地回沪人员帮困补贴,目前基本上都是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由于这个通知发布的时间是2007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4年,虽然文件没有规定时效性,但是这个政策还是一直在执行的。
所谓的上海支边回沪帮困补贴,主要是早期通过上海市动员,或是分配到外地,支援外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有的是山下乡留在外地工作,有的是从上海成建制迁入外地的上海户籍职工,也有的是支援外地的干部或是技术人员等,他们放弃自己在上海舒适的生活,投入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为外地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这些在外地退休的原上海户籍人员,在外地工作和退休,由于经济发展等地区差异,外地退休后的养老金要远远低于在上海工作后退休的养老金水平,加上上海的物价水平总体上都要高于很多内陆城市,给这部分人员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上海市对这部分人员的生活十分关心,决定对这部分生活困难人员实施帮困补贴,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帮困的对象主要包含了两大群体。
一是支援外地建设的原来户籍在上海,在外地办理退休的人员,二是这部分人员在外地办理退休的配偶。
主要的条件是回沪定居,经本人申请重新办理了上海的户籍或是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
在补助形式上分为这么三种方式。
一是节日补贴。
比如春节补贴200元,国庆节补贴100元,五一节补贴100元;二是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月60元,每月养老金超过2000元的不再补贴;三是按照养老金的标准进行补贴。
比如每月养老金不足600元补足到600元,然后每月再给予60元的帮困补贴,650元到699元的每月帮困补贴50元,700元到750元的每月帮困补贴为40元,751元到800元的每月帮困补贴为30元。
通过帮困补贴家庭经济还比较困难的,还可以通过社区帮扶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和市民医疗救助等渠道进行补助。
由于这个文件下发的时间比较长了,加上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水平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
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
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性别家庭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
现户籍地址
原户籍迁出地址
户籍迁原户籍迁出时间年月日年月入时间
1、支内( )
2、支疆:兵团( ) 自治区( ) 类
3、上山下乡知青( ) 别支援外地何单位
4、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 ) (?)
5、外省市籍配偶( )
6、其他( )
医疗支援外地时间年月日有( ) 无( ) 保障
退休退休
(职) (职) 退休(职)单位元/月
证号费退休(职)单位地址省市(县) 路号邮编退发放部门(?) 1、社保( ) 2、单位( ) 3、其他( ) 休
)发放部门名称邮编职
)发放部门地址联系电话费
申请内容(?) 1、生活补助及节日补助( ) 2、分档帮困补助( ) 本人以上申请内容、证明材料属实,若有虚假,同意停止帮困补助。
申请人: 年月日
拟同意: 经复核同意: 受复
1、列入生活补助每月元及节日1、自年月起列入生活补助每月理核
补助范围。
元及节日补助。
部部
2、享受分档帮困补助,每月元。
2、自年月起发放分档帮困补门门助,每月元。
意意
盖章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见见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办理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
关于办理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相关事项
一、办事依据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沪工总保〔2007〕35号
二、办理对象
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支内、支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山下乡知青、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上述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
上山下乡知青及外省市籍配偶中,因养老收入水平目前尚未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的,可列入生活补助及节日补助范围。
三、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上海配偶支内证明,包括:(原户籍迁出证明,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现婚姻状况证明);
3、当地社保中心开具养老金证明(或养老金存折明细复印件);
4、与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5、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市总工会“《在职住院计划》参保与给付受理”等事项调整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市总工会“《在职住院计划》参保与给付受理”等事项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5.26•【字号】沪民基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市总工会“《在职住院计划》参保与给付受理”等事项调整的通知沪民基发〔2020〕6号各区民政局:为深化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落实“全市通办”和“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根据市总工会申请,经研究决定自6月1日起将对市总工会下沉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进行如下调整:一、事项变更自6月1日起,“《退休住院计划》参保代扣款”和“《退休住院计划》给付受理”事项功能调整。
1.“《退休住院计划》参保代扣款”事项设“参保代扣款申请、维护”、“参保代扣款撤销”共2个功能。
2.“《退休住院计划》给付受理”事项功能调整为7个:“大病、住院给付受理(本市及跨省异地)”、“外地零星结算大病、住院给付受理”、“家庭病床给付受理”、“医疗费用减负的住院给付受理(限尿毒症、精神病)”、“直接给付信息维护”、“直接给付撤销”和“给付单补打印”。
二、事项退出自6月1日起,“《在职住院计划》参保与给付受理”、“《意外伤害计划》参保与给付受理”、“《女职工特种计划》参保与给付受理”、“《特种重病计划》参保与给付受理”、“《从业伤残计划》参保与给付受理”共5个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三、事项新增1.自6月1日起,“《在职住院基本保障》参保受理”、“《特种重病基本保障》参保受理”和“《意外伤害基本保障》参保受理”共3个事项下沉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服务中心。
2.自7月1日起,“《在职住院基本保障》给付受理”、“《特种重病基本保障》给付受理”和“《意外伤害基本保障》给付受理”共3个事项下沉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服务中心。
其中,“《在职住院基本保障》给付受理”设“大病、住院给付受理”(本市及跨省异地)、“家庭病床给付受理”、“医疗费用减负的住院给付受理”(限尿毒症、精神病)和“外地零星结算大病、住院给付受理”共4个功能。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复核表
联系方式
困难原因
因病因残其他
近亲属备案
家庭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近亲属中有无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或村干部:
有□姓名: 联系方式:无□
家庭经济状况
年收入
收入来源
主要支出
住房情况
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机动车辆
土地情况
工商登记
财政供养
其 他
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关系
从业状况
备注
本人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愿意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如虚报、隐瞒、伪造相关资料,在家庭收入和财产发生变化,已明显不符合救助条件时,30天内未向乡镇政府主动报告,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愿意主动退还领取的救助金,并自愿接受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复核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近期
免冠
照片
身份证号
民族
婚姻状况
家庭人口
保障人口
联系方式1
联系方式2
户籍所在地
乡(镇)村(社区)村
现居住地址
救助
类型
城乡低保
低保类型
城市低保□农村低保□
其他补贴
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困难残疾人□
特困供养
供养方式
分散供养□集中供养□
护理标准
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
签 字:
入户调查人员:年 月 日
村委
(社区)
意见
( 盖 章 )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
审核
意见
( 盖 章 )
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样本
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样本摘要:1.退休人员审批表概述2.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的特点3.审批表的填写注意事项4.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5.总结正文:退休人员审批是每位职工退休前必须要完成的一项手续。
本文将以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为例,为大家详细介绍审批表的填写及相关注意事项,以帮助大家顺利完成退休审批流程。
一、退休人员审批表概述退休人员审批表是用于审核职工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重要文件,其中包含了职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等内容。
审批表的填写需要准确、完整,以确保退休手续的顺利进行。
二、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的特点1.针对性强:该审批表针对上海市外地退休人员进行制定,包含了外地人在沪退休所需的相关信息。
2.详尽全面:审批表涵盖了职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退休安置意向等多方面内容,以确保退休政策的全面落实。
3.政策依据:审批表遵循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退休政策,确保职工退休待遇的合理性。
三、审批表的填写注意事项1.真实准确:填写审批表时,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切勿虚构或隐瞒。
2.清晰规范:字迹清晰,填写规范,避免涂改,以免影响审批结果。
3.附件齐全:提交审批表时,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等。
四、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1.提交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退休申请,领取审批表。
2.单位审核:单位对职工提交的审批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
3.报送相关部门:将审核后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社保局或人社局。
4.审批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在收到审批表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退休证,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5.办理退休手续:职工持退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如领取退休金、办理医疗保险等。
五、总结上海市外地人退休人员审批表的填写及审批流程较为复杂,但只要大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认真准备材料,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就能顺利完成退休审批。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保证审批表的真实、准确、规范,以确保退休待遇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018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
2018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人承诺“基本情况(本人填写)”栏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若与实际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2、本人如无法提供养老收入依据,需由发放部门(单位)填写并盖章“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栏。
复核事项告知1、政策依据:《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沪工总保〔2007〕35号)。
2、对象范围:2018年9月30日之前已批准享受帮困补助的人员。
3、截至时间:2019年1月31日。
4、具体手续:(1)领取《2018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以下简称《复核表》)、《复核事项告知》;(2)填写《复核表》中“基本情况(本人填写)”栏;(3)《复核表》申报。
5、《复核表》填写说明:(1)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需填写“办理退休(职)单位信息”栏(没有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无需填写);(2)养老待遇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需填写“养老收入发放单位信息”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无需填写);(3)本人无法提供养老收入依据的:需由养老待遇发放部门(单位)填写“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栏。
6、申报要求:(1)2018年10月起养老待遇证明:网上查询的,请下载并打印;提供领取卡折(含金融机构依据)的,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的,本人填妥《复核表》后,请养老收入发放部门(单位)填写“养老收入发放单位证明”栏并盖章。
(2)复印件请签名(原件审核后退回);(3)《复核表》填写妥当后在承诺人处签名;(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注意事项:(1)复核不通过的,暂停或取消发放帮困补助待遇;(2)超过截至时间申报的,从复核通过之月起计发帮困补助待遇;(3)享受帮困补助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信息。
对于伪造证据、提供不真实信息产生冒领、多领等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2018年11月7日。
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沪工总保[2007]35
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沪工总保[2007]35号)的通知各区(县)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医保办、财政局:市委、市政府对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十分关心,明确提出要通过多种帮困渠道,缓解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的生活困难(编者注:参见上海市政府:做好支内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
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帮困补助对象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支内、支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山下乡知青、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上述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
上山下乡知青及外省市籍配偶中,因养老收入水平目前尚未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的,可列入生活补助及节日补助范围。
二、帮困补助金额(一)“春节”、“国庆节”发放节日补助原每人每次60元,现调整为“春节”200元,“国庆节”100元;(二)新增“五一国际劳动节”节日补助每人100元;(三)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50元,现调整为60元,月养老收入超过2000元的不再调整;(四)对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实行分档帮困补助。
以本人养老收入为依据,月养老收入不足600元的,按实补足到600元,再给予每人每月帮困补助50元;600—649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60元;650—699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50元;700—750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40元;751—800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30元。
经过上述帮困补助后,家庭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可通过市民社区综合帮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市民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帮扶。
上海回沪知青帮困补助表
上海回沪知青帮困补助表以上海回沪知青帮困补助表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上海回沪知青帮困补助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
这项补助政策旨在帮助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派往农村的知青,尤其是那些生活困难的知青,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份补助表的具体内容。
表格分为几个部分,包括个人信息、家庭状况、收入情况、资产情况、申请补助金额等。
在填写表格时,申请人需要详细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家庭状况,包括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
在填写收入情况时,需要提供自己及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退休金、租金收入等详细信息。
而在填写资产情况时,则需要提供自己及家庭成员的房产、车辆等资产情况。
最后,在填写申请补助金额时,需要注明具体的申请金额及用途。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这份补助表的重要性和作用。
首先,通过填写这份补助表,上海回沪知青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金,从而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
这些补助金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方面。
其次,这份补助表也可以作为政府部门了解知青群体的重要工具,从而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满足知青群体的需求。
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填写这份补助表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首先,填写表格需要提供大量的个人信息和财务状况,这对于一些老年知青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次,由于知青群体分布范围广泛,相关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审核和发放补助金,这也给相关部门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确保补助金的公平合理发放,相关部门需要对申请人填写的表格进行认真审核。
他们将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如家庭收入、资产情况、生活困难程度等,来确定补助金额。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对补助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助金的使用符合规定,不发生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上海回沪知青帮困补助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对于改善知青群体的生活状况、满足他们的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支边人员的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支边人员的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编辑同志:我是1953年由河北省张家口市支援边疆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这些年来我从没有享受到支边的相关待遇。
我想问问支边人员有什么待遇,请回复。
退休干部孙交谦孙交谦同志:关于支边人员待遇的问题,自治区曾于1995年和1998年先后出台文件,作出对支援边疆来内蒙古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后增加10%退休费的规定。
2006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时,对退休费的计算办法也作了调整,包括上述两个文件在内的8个增加退休费待遇的政策从2006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那么,2006年7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就不再享受支边知识分子的相关待遇,但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执行,具体文件内容摘登如下:199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修订加发支边知识分子退休费规定的通知》(内人险字〔1995〕8号)规定,经国家分配、组织调动或人才交流等方式从区外来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支边中高级知识分子,在我区的工作年限满15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退休后加发10%退休费:(1)来我区时已有1966年底以前的中专以上学历,1967年1月1日以后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1995年5月底以前来我区工作,来时已有助理工程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且退休前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老知青——被人们遗忘的芳草地上个世纪五十年的“支边支内”,六十年代的“上山下乡”,让我国城市无数的热血青年享受着美好的光荣称号,他们是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的坚强卫士,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排头兵,是响应党的号召,到最艰苦的地方炼红心的积极分子。
他们来到遥远的地方,魂牵梦萦着爹娘,白手起家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
他们在最艰苦的地方,与“天斗极乐无穷,与地斗极乐无穷”。
他们在“抢晴天,干雨天,毛风细雨是好天;夜里当白天,白天一天当两天”的口号声中,将青春无私地贡献给了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老了,许多人已经离别了人世。
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打算生育奖励费规定
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打算生育奖励费一、项目名称: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含上山下乡知青)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打算生育奖励费二、政策依据:1.《上海市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2.《上海市打算生育奖励与补助假设干规定》(沪府发[2020]24号);3.《关于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申领年老一次性打算生育奖励费的实施意见》(沪卫计家庭[2021]1号)。
三、受理条件:1.户籍原为本市的支内支边人员、在外省市退休后户籍迁回本市的;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或在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成婚记录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3.在外省市退休后没有享受过本地规定的年老打算生育奖励待遇的。
四、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大体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明;(2)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已有子女状况声明;(5)退休证明材料;(6)由本人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属于支内支边人员的证明;(7)由原籍地所在工作单位或原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没有享受过本地规定的年老打算生育奖励待遇的证明。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打算生育奖励费的人员,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五、办理程序:1.申请人应当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领表和规定的申请材料。
2.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依照以下情形别离做出处置:(1)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数内容。
(2)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支边人员的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支边人员的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编辑同志:我是1953年由河北省张家口市支援边疆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这些年来我从没有享受到支边的相关待遇。
我想问问支边人员有什么待遇,请回复。
退休干部孙交谦孙交谦同志:关于支边人员待遇的问题,自治区曾于1995年和1998年先后出台文件,作出对支援边疆来内蒙古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后增加10%退休费的规定。
2006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时,对退休费的计算办法也作了调整,包括上述两个文件在内的8个增加退休费待遇的政策从2006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那么,2006年7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就不再享受支边知识分子的相关待遇,但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执行,具体文件内容摘登如下:199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修订加发支边知识分子退休费规定的通知》(内人险字〔1995〕8号)规定,经国家分配、组织调动或人才交流等方式从区外来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支边中高级知识分子,在我区的工作年限满15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退休后加发10%退休费:(1)来我区时已有1966年底以前的中专以上学历,1967年1月1日以后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1995年5月底以前来我区工作,来时已有助理工程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且退休前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老知青——被人们遗忘的芳草地上个世纪五十年的“支边支内”,六十年代的“上山下乡”,让我国城市无数的热血青年享受着美好的光荣称号,他们是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的坚强卫士,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排头兵,是响应党的号召,到最艰苦的地方炼红心的积极分子。
他们来到遥远的地方,魂牵梦萦着爹娘,白手起家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
他们在最艰苦的地方,与“天斗极乐无穷,与地斗极乐无穷”。
他们在“抢晴天,干雨天,毛风细雨是好天;夜里当白天,白天一天当两天”的口号声中,将青春无私地贡献给了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老了,许多人已经离别了人世。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普陀区对口支援地区来沪就业人员稳岗补贴的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普陀区对口支援地区来沪就业人员稳岗补贴的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19•【字号】普人社〔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普陀区对口支援地区来沪就业人员稳岗补贴的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求,加强普陀区与昆明、遵义地区的劳务协作,确保完成两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来沪转移就业指标任务,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对口支援地区人员并做好稳岗工作,根据《关于下拨2020年本市区级援滇、援遵劳务协作市级统筹专项资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对口支援地区遵义市:赤水市、习水县、桐梓县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二、补贴对象1、吸纳普陀区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来沪就业的企业。
2、普陀区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来沪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1、企业补贴:每吸纳一名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工作满3个月,发放500元稳岗补贴。
2、务工人员补贴:来沪稳定就业满一个月,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次月发放200元/人;来沪连续就业满两个月,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次月发放300元/人;来沪连续就业满三个月,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次月发放500元/人。
3、务工小组长补贴: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在同一企业就业人数达到5人及以上的,由派出地人社局推选1名务工小组长。
小组人员在5-10人且小组稳定就业满3个月人数达到50%以上,一次性向务工小组长发放1000元补贴;小组人数每增加10人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人数达到50%以上,小组长补贴增加1000元。
四、补贴依据1、企业申请补贴所需材料:(1)申请补贴人员劳动合同;(2)申请补贴人员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两选一提供);(3)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时间段);(4)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定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定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嘉民发〔2023〕20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定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现将《嘉定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2023年12月28日嘉定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各类社会救助政策规范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3〕17号),以及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社会救助资金,是指根据社会救助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开展社会救助和保障基本生活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社会救助资金由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共同管理。
区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资金预算编报及区与镇(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下简称“镇”)财力结算资金分配、上解方案,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社会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将区民政局确定的资金分配、上解方案下达至各镇。
各镇财政部门负责将收到的区级安排的资金统筹使用,纳入本镇财政预算。
第四条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及时有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社会救助资金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根据国家、市、区相关政策确定社会救助和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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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经复核:
单位地址 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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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2020 年 10 月至 12 月中任一月份收入情况:
入
发
年 月养老收入为
元
放
其中
(项目)
元;
单
位
(项目)
元;
证
(项目)
元;
明
(项目)
元。
符合政策规定,2020 年月养老收入为
复 不符合政策规定,取消发放; 未申报的,暂停发放。
核
元;
意
经办人:
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复核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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