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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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排污申报登记表

污水处理厂排污申报登记表

污水处理厂排污申报登记表附件四:申报登记代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填报要求1.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社会化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单位等应填报本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污水处理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污水处理工艺示意图》、《其它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上年”。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污水处理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该单位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表封】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小型排污单位)填报说明【模板】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小型排污单位)填报说明【模板】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小型排污单位)填报说明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印填报要求1.小型企业、第三产业、医疗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畜禽养殖厂(场)等小型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具体情况填报本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

3.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应及时办理污染物排放变更申报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表封】1.[申报登记代码]:由9位行政区划代码、4位行业代码和5位自编代码组成,共18位。

由环保部门填写。

2.[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3.[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4.[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5.[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6.[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1,本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排污者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2,排污者应以本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下年度生产计划所需产生的排污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申报下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4,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5,环境监察机构可要求排污者在报送《排污申报登记表》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如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表封〈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即按GB 226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第七至第八位是本单位所属行业的代码、第九至第十二们是由各县(市,旗,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给本县的企业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该代码必须由各县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成12位、不能简化.〈地区代码〉由6位数字码表示.具体填写参照申报登记代码.〈单位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最多15个汉字,超过15个汉字则应简化.如一个单位有数个名称,则填写其中排污量较大的.〈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申报单位法人代码〉由八们数字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字符)检验码组成,是全国每一企事业单位所获得的唯一、不变的法定代码.请参照国标GB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临时代码、由填报单位自己填写.〈复核人〉由环境监察部门填写.一、基本情况表〈单位类别代码〉按1,县以上工业企业;2,县以上非工业企业;3,事业单位;4,乡镇街道工业企业;5,乡镇街道非工业企业;6,部队;7,其它等七种类别选择一填写,其顺序号填方框内.〈行业代码〉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大类与小类名称,代码填小类代码(四位)〈隶属关系码〉1,中央;2,省;3,市(地);4县(市,区)5,街道(镇,乡)9,其它等八种选填、相应代码填入方框内.〈经济类型代码〉按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有限责任公司5,联营企业;6,股份有限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9,其它企业等九种类型选填、相应的代码填入方框内.事业单位有不填此项. 〈环保机构名称〉填企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投产日期〉填企业最早投产日期.二、主要产品年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表〈产品名称〉指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量较大的或排放毒性大的污染物的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有毒有害物品和生产过程中转变成有害物质排出的原辅材料应作为填报重点.三、主要产品生产装置按设计能力年排污量表〈污染物代码〉水污染物代码参看表1,废气污染物代码参看表3;表1 水污染物代码表代码污染物名称1753 氯苯类挥发性卤代烃多环芳烃甲醛三氯乙醛有机磷氯化物阴离子洗涤剂色度大肠菌群其它PH值四、能源消耗量表四能源消耗量中燃料煤指排污单位用作燃料的煤炭(非标煤)消耗量;原料煤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煤炭消费量;原料油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各种油料消费量;燃料油指企业用作燃料的各种油料的总消费量(不包括车船交通用油量);六、用水量情况表表六年用水总量等于年新鲜用水量和循环用水量的总合计,年用水总量等于生产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的总合计.七、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表七是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其中污染物代码和名称按表1,表3代码和名称分类填写.八、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表八是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其中废水排放总量等于排污单位全年各排污口废水排放量的总和;〈废水排放规律代码〉按以下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表2 排放规律代码排放规律1 稳定连续排放2 周期性连续排放3 不规律连续排放4 有规律间断排放5 不规律间断排放〈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按以下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表4)分类填报.九、废水排放情况表〈排放去向代码〉按以下排放去向类别码(表5)分类填报:表5 排放去向类别码代码排放去向类别说明A 直接进入海域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H 进入城市下水道C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D 直接污灌农田E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F 进入其它单位G 其它〈流域代码〉由环保部门填写.十、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表〈废水类别〉按以下废水类别码(表6)分类填报:表6 废水类别代码废水类别01 造纸废水14 染料废水02 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废水15 机械加工废水03 皮革,毛皮,羽绒制品业废水16 农药废水04 一般化工废水17 放射废水05 制药废水18 冷却水循环排放水06 冶金废水19 生活污水07 电力工业废水20 其它废水08 纺织印染废水2 1 矿物采掘业废水09 石油化工废水22 化纤制造业废水10 电镀废水23 橡胶,塑料制品业废水11 合成洗涤剂废水24 非金属制品业废水12 焦化及煤制气废水50 电子工业废水〈废水处理方法代码〉本项采用五级组合方式填报.以表明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处理单位、每级选择一个工艺填报,有几级填几级,表中以A-B-C-D-E的顺序形式表达.所缺单元用N填写.如某污水处理方法为格栅→沉淀→表曝→污泥干化,则填写代码如下: A:预处理单元:1,格栅2,调节池3,预曝气调节池4,沉沙池5,超滤6,其它预处理方法B:一级处理单元:1,沉淀池2,澄清池3,加药混合设备4,反应池和反应设备5,气浮池或气浮设备6,其它一级处理C:二级处理单元:D:三级处理单元E:后处理单元十二、工艺废气、生产性粉尘排放情况表〈排放规律代码〉按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十五、边界噪声超标情况表表十五其中噪声功能区和噪声源性质二项填相应代码和名称,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噪声源性质代码和噪声功能区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和1位数字.十六、固废产生及去向情况表〈固废类别〉固废类别代码按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编号对应表(附表)分类填写;排污单位的固废年产生量等于固废年综合利用量,固废年处置量,固废年贮存量,固废年排放量的总和.十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情况表处置方法码和运行状况代码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相应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码和1位数字码.。

排污申报详表填报指南

排污申报详表填报指南

排污申报详表填报指南济源市环境监察支队二OO三年八月目录填报须知 (1)填报技术规定 (2)物料衡算标准计算方法 (15)表1单位类别代码表 (17)表2企业规模代码表 (17)表3隶属关系代码表 (17)表4经济类型代码表 (17)表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18)表6山西省、河南省原煤成分表 (32)表7废水排放规律代码 (32)表8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表 (33)表9废水污染物名称及其代码表 (33)表10排放去向代码表 (34)表11污染物排放系数表 (35)表12废水类别代码表 (37)表13废气污染物名称及其代码表 (40)表14工艺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 (41)表15除尘、脱硫方法代码表 (41)表16净化方法及代码表 (41)表17噪声功能区类型代码表 (41)表18噪声源性质代码表 (42)表19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表 (42)表20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 (52)表21固废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代码表 (53)表22治理类型代码表 (53)填报须知1、申报表一式两份,排污者按申报通知要求报当地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

2、排污者应以上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本年度生产计划可能产生的排污情况的依据,实事求是申报本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

3、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项目试产前1个月内办理。

4、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

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要求书写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5、填报需按下面的“填报技术规定”填写,若填报页数不够时,可按表格式样加页续填。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否则按“不合格报表”论。

6、排污者在报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时应提供以下补充资料:①污染物监测报告(实测);②申报登记数据的测(核)算方法及其材料;③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或运行情况说明;④限期治理、破产、停运、或搬迁的有关资料;⑤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审批、验收材料;⑥其他说明性材料。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填报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填报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填报说明铜陵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二O O九年十一月《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填报须知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监察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等与排污有关的正常排污及排污变化情况的法定义务。

一、排污申报登记种类1、正常申报排污者必须按要求在对本单位排污状况进行调查总结的基础上,每年向环境监察部门如实申报本单位的排污状况,填写《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附有关材料于每年1月1日—15日前报送环境监察部门。

2、变更申报排污者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口设施、污染防治设施需要作变更、调整的,应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填报《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排污情况发生紧急变化时,必须在变更后3日内报告并提交《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

二、排污申报登记审核环境监察部门在收到排污者报送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后,应按规定时限予以审核。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须向排污者发回一份审核同意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不符合规定的责令补报,逾期不补报的视为拒报。

三、排污申报登记的要求1、填报本表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2、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3、排污者填报的数据应真实、可靠,与其他相关的法定统计报表所用数据吻合。

4、必报材料:①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的污染源监测报告;②申报数据的测算方法及其核算材料;③自来水费交费单复印件及自备水源年用水量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第一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表1 企业基本情况[1.单位地址 2.环路位置 3.中心经度 4.中心纬度]: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环路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6.总占地面积]: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为平方米。

[7.联系人9.电话/传真10.电子邮件11.通讯地址13.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8.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12.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4.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5.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6.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7.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整理)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整理)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J501表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填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社会化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单位等,包括专业化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单位填报本套表。

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在城市(镇)或工业区,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通过排水管道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处所,并利用由各种处理单元组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最终使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再利用的设施。

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专门从事为工业园区、联片工业企业或周边企业处理工业废水(包括一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集中设施或独立运营的单位。

不包括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设施。

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指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等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设施。

污水处理厂普查中,不包括氧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

【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及填报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二: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业主姓名(签章)身份证号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二、本年污染物排放申报2、污染排放特征值是指每月:①小型企业的污水排放量;②饮食娱乐服务业的污水排放量;③医院的病床数或污水排放量。

3、畜禽养殖业的特征值数量为牛、猪、鸡、鸭等畜禽当月的存栏数。

表内指标关系:20=4×16=6×18,20=21或20=22(当16≤15或18≤17时,20=21;当16≥15或18≥17时,20=22。

浓度或速率只要一项超标即为超标排放)本申报表需附的相关材料:1、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2、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3、燃料检测单复印件;4、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5、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6、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7、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1)(2)(3)填报要求1.小型企业、第三产业、畜禽养殖场、机关、事业等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具体情况填报本简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排污者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教程文件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教程文件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表1 企业基本情况[1.单位地址 2.环路位置 3.中心经度 4.中心纬度]: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环路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6.总占地面积]: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为平方米。

[7.联系人 9.电话/传真 10.电子邮件 11.通讯地址 13.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8.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12.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4.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5.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6.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7.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排污申报填写说明

排污申报填写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187号文)中各种对应的逻辑关系一、表内指标关系01、表1-1单位基本信息表内指标关系:13>5,24>25,29≥31,29≥32,33≥34,33≥35,36≥3902、表1-5上年能源消耗情况表内指标关系:1=2+3,5=6+7+803、表1-6上年用水情况(单位:万吨)表内指标关系:1=2+7,2=3+4+5+6,8=(7÷1)×100%04、表1-7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表内指标关系:2=3+4=5+6+7+9,7≥8,11≥12,13=14+1505、表1-8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表内指标关系:1=2+3,4=5+6,8=10+11,8≥9,12=13+14=15+18,13=16+19,14=17+20,15=16+17,18=19+2006、表1-9上年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单位:吨)表内指标关系:2=(4-5)+(6-10)+11+15,6=7+8,11=12+13≤1407、表1-10上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6≥7,7=8+9+10,10=11+12+1308、表2-1污染物排放年汇总表表内指标关系:5=6+7,8=9+10,14=15+16+17+1809、表2-2-1污水排放口年排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13=14+15,21=22+2310、表2-2-2废气排放口年排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22=23+24,28=29+3011、表2-3-1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月排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9=3×7×10-3,9=10+11,9=10或9=11(当7≤6时,9=10;当7>6时,9=11)12、表2-3-2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月排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20=4×16×10-6=6×18,20=21+22,20=21或20=22(当16≤15或18≤17时,20=21;当16>15或18>17时,20=22。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污水处理厂在城市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对于污水处理厂,净化水质是最基本的职责,但是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同样重要。

为了监控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政府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进行了监管。

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将上一个季度的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推送至本市环境保护部门,填报方式包括纸质报告、邮寄或者在线填写。

2.推送污染物动态信息时,需提交本企业的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包括污染物名称、类型、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3.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时,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相应的计量单位填写污染物名称、类型、排放量和排放浓度等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造假行为。

4.提交污染物动态信息后,企业需及时跟进并处理环保部门在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异常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环保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税法》责任分工•市环境保护部门:承担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的监管、考核和评估等职责。

•污水处理企业:负责按时向环保部门推送污染物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和完善排放污染物信息推送系统等职责。

•环保部门:落实监管措施,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填报材料等职责。

•监管部门:对于未按照规定填报或者填报不实的情况,依法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撤销许可证等。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是目前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认真进行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

市环保部门应严格监管此项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时间、标准填报或者填报不实的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格的处罚。

只有每个企业都能够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社会才能够享受到“蓝色”的生态环境,这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目标。

污水处理申报登记表填表说明

污水处理申报登记表填表说明

污水处理厂(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填表说明【表封】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5.[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环保部门申报。

前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上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九位法人代码后的括号内填写其在上级单位中的顺序编号(两位)。

6.[填表人]:由填写报表的人员签名。

7.[审核人]:由审核报表的人员签名。

8.[报出日期]:填写报表报出日期。

9.[排污类型]:按照申报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类型,在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后划“√”。

表1-1单位基本信息[1.单位地址2.中心经度3.中心纬度]: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

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4.总占地面积]:按年末实际情况填写。

[5.联系人6.电话/传真7.电子邮件8.通讯地址9.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污水处理厂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调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J501表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填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社会化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单位等,包括专业化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单位填报本套表。

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在城市(镇)或工业区,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通过排水管道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处所,并利用由各种处理单元组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最终使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再利用的设施。

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专门从事为工业园区、联片工业企业或周边企业处理工业废水(包括一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集中设施或独立运营的单位。

不包括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设施。

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指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以及其它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进行就地集中处理的设施。

污水处理厂调查中,不包括氧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

【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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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表1 企业基本情况[1.单位地址 2.环路位置 3.中心经度 4.中心纬度]: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环路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6.总占地面积]: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为平方米。

[7.联系人 9.电话/传真 10.电子邮件 11.通讯地址 13.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8.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12.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4.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5.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6.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7.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8.开户行 19.帐号]:填写申报单位财务基本账户的信息。

[20.所属工业开发区]:按照《北京市工业开发区名单》填写;不在工业开发区内的,填写“无”。

[21.污水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主要分为物理处理、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化处理等方法。

填报单位将本处理厂采用的主要处理方法填入表中。

[22. 污水处理能力(吨/日)]:按已建设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填报。

[23.重点级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划“√”。

[24.污水处理级别]:按处理程度污水处理(主要是城市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是以物理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指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主要为沉淀。

二级处理是以生物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指污水经一级处理后,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去除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

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的污染物的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归入一级处理。

[26.污水处理设施类型]:选择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污[废]水集中处理装置或其他,在“□”内划“√”。

[27.锅炉数 28.锅炉总蒸吨数]: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29.再生水生产能力(万吨/日)]:指经过深度处理后污水的生产能力。

[30.工业废水占比]: 指接纳的污水中工业废水所占的比例。

[31.污水治理设施数]: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2.废气排口数量 33.废水进口数量 34.废水排口数量]:按实际情况填写。

表2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注意:每个在线装置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自动监控设施名称]:根据该自动监控设施名称填写。

[3.规格型号]:根据自动监控设施的规格型号填写。

[4.类别]:指污水、废气。

[5.监测项目]:根据该自动监控设施所监测的污染物填写,监测多个污染物的,均需注明。

[6.投入使用时间]:指该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的时间。

[7.运行费用(万元/年)]:根据自动监控设施年实际运行费用填写。

[8.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表3 废水污染物基本情况(1)进水口基本情况[4.污染物名称]:系统选择项,按照《水体污染物编码》中污染物名称填报。

[5.设计进水浓度限值]:申报单位按照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填报。

(2)排水口基本情况注意:有两个及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

[3.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4.经度5.纬度]:按排放口所在位置经度、纬度填写。

[6.排放去向]: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排放去向代码表》填报。

[7.水体名称]: 系统选择项,填入该废水排放口实际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库具体名称,纸质报表应与系统中《水体/流域代码表》的选择一致。

[8.污水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污水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9.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填报。

[10.污水处理厂]:排放去向为污水处理厂的,须填写排入污水处理厂名称。

[11.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2.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3.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应污染物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表4 废气污染物基本情况注意:有两个及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4.经度 5.纬度]:按排放口所在位置经度、纬度填写。

[6.废气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7.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代码表》填报。

[10.排放口高度 11.出口内径]:按排放口实际高度、出口内径填写。

[12.燃烧设备用途]:在生产经营或冬季采暖上,按用途分别划“√”(两项都有的全划)。

[13.燃烧方式]:按照《燃烧方式代码表》进行填写。

[14.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5.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6.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7.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应污染物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表5 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设施基本情况注意:每个设施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设施名称]:指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

[3.规格型号]:根据设施的规格型号填写。

[4.单台出力]:指锅炉的单台出力。

[5.地点]:指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所在位置,如同一个单位内有两处设施的,应区分并注明。

[6.用途]:指生产、生活、备用。

[7.使用燃料名称]:按照《燃料分类代码表》填写。

[8.燃料年用量]:固体和液体燃料以吨为单位,气体燃料以立方米为单位。

[9.运行时间]:指该设备年运行时间。

[9.排向的排口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排放口填写。

[11.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治理设施填写。

[12.在线装置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在线装置填写。

[13.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表6 边界噪声基本情况[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测点名称、3.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4.噪声源名称]:指该测点产生噪声源的名称。

[5.噪声源性质]: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报。

[6.功能区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报。

表7 固体废物基本情况[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该项为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或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分类分别填报。

[3.是否危险废物]: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表8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注意:每个污染治理设施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设施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治理设施名称]:填写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3.治理类型]:分别填写“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4.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按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组合工艺处理法等类别填写具体的处理方法;废气处理方法按《除尘、脱硫方法代码表》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进行填写;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进行填写。

[5.设计处理能力]: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写。

[6.处置污染物名称]:指该治理设施直接处理的污染物名称,处理多种污染物的,均需注明。

[7. 投加药剂名称]: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必须投加的各种药剂名称。

如:废水处理设施使用的药剂有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NaOH、硫酸、硫酸铝、氯化铁、硫酸亚铁等;废气处理设施使用的药剂有尿素、氨水、液氨、石灰石等。

[8. 药剂使用量] :指投加药剂的年使用量。

[9.副产物名称]:副产物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实际产生的副产物量,例如炼油硫磺回收、焦化硫磺回收、烟气制酸产生的硫磺、硫酸以及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吸附法处理VOC产生的废吸附剂(活性炭)等。

[10. 副产物产生量]:指副产品年产生量。

[11.排向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12.运行天数]:按上年实际发生数填写。

[13.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写。

表9 生产装置注意:有两个及以上生产装置的应逐一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1.编号]: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编号,以每台(套)或机组为单位逐一填报。

[2.名称]: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名称。

[3.装置类别]: 系统选择项,指申报单位生产设施或生产线、发电机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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