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运政部分)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运政部分

1、客运(第一项至第二十项)…………………………………………………………………2……12…

2、货运(第二十一项至三十三项)……………………………………………………………12……19…

3、搬运、装卸(第三十四项)……………………………………………………………19……19…

4、危险品运输(第三十五项至第四十五项)……………………………………………………19……25…

5、机动车维修(第四十六项至第五十二项)……………………………………………………25……29…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五十三项第五十四项)……………………………………………29……30…

7、驾驶普货、危货从业资格证条件(第五十五项第五十六项)……………………………30……31…

8、出租汽车的管理(第五十七项至第五十九项)………………………………………………32……32…

9、运输服务托运及源头管理超限运输(第六十项至第七十三项)…………………………33……38…

10、监控平台联网联控系统的管理(第七十四项至第八十三项)……………………………38……41…

11、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管理(第八十四项至第九十二项)………………………41……45…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

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四条第三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

3:未取得客、货运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车辆的;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

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第四十八条

法律责任: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4: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

5: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五条第二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

6: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六条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7: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

8: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9: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

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条第(三)项

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

11: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条第(四)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