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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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炮制通则(药典2005版)

中药材炮制通则(药典2005版)

3.煅 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明煅 取净药材,砸成小块,置无烟的炉火上或置适宜的容器内,煅至酥脆或红透时,取出,放凉,碾碎。
含有结晶水的盐类药物,不要求煅红,但需使结晶水蒸发尽,或全部形成蜂窝状的块状固体。
煅淬 将净药材煅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如不酥,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片 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15mm ;
块 8~12mm的方块;
丝 细丝2~3mm,粗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三、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清炒和加辅料炒。炒时应火力均匀,不断翻动。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清炒 取净药材置热锅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取出,放晾。炒焦后易燃药材,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麸炒 取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加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二、切制 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并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其厚薄、长短、大小、宽窄通常为:
盐炙 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闷透,置锅内(个别药物则先将净药材放锅内,边炒边加盐水),以文火加热,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盐蒸 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盐炙或盐蒸,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食盐2kg。

药材炮制通则

药材炮制通则

前言《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05年版,按照修订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下,我局组织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对所积累的资料进行反复的修改、审议,编写而成。

本版炮制规范在尽量与《中国药典》2005年版及有关的中药材标准保持一致的原则下,收载的品种基本反映了我省临床配方的实际情况,有些本省习用炮制方法,同时予以收载。

本版炮制规范收载中药饮片品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共收载952个品种。

其中新增65个品种,包括27个新增入常用品种,38个新增入不常用品种;修订了365个品种;删除了5个品种。

本版由1994年版的不常用品种收为常用品种的有4个,由1994年版的常用品种收为不常用品种的有45个。

本版炮制规范在“质量可控、操作简单、标准完善”的前提下,合理地对84个品种增设了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及高效液相色谱法等现代的分析技术。

其中薄层色谱法23项,显微鉴别11项,高效液相色谱法3项,挥发油测定9项,杂质检查20项,水分检查9项,灰分检查8项,其他10项,共计93项。

由于工作机构的组织有力、各参加人员的齐心协力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05年版的编写工作,尽管任务重、时间紧,还是得以顺利有序的开展,基本达到了修订实施方案的目标和要求,并按时出版。

现在,它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我们面前,为我省的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工作及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版炮制规范为我省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及质量检验所依据的法定技术标准。

为不断提高我省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的水平,希望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以便再版时修订完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05)年版编写委员会名单名誉主任委员:郑尚金主任委员:陈时飞副主任委员:陆光照、赵维良委员:来复根、马新、郭增喜、戚雁飞、郭怡飚、宋旭峰、张云、陈孔荣、罗国海、李水福、林泉、徐锡山、胡松梅编写组人员:戚雁飞、诸葛陇、郑建宝、应美芳凡例《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浙江省监管中药饮片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

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2.3 其它加工
2.3.1 揉搓(挽):指某些药物质地松泡而呈丝条状,需揉搓成团,便于调剂和煎
熬。如竹茹、谷精草等到需搓成团;大腹皮经过捶打揉搓成定量小卷;桑叶、荷叶等
须揉搓成小碎块。
2.3.2 碾(研):指某些药物由于质地坚硬或体积小而硬,不便切片,需碾碎,以
便有效成分容易煎出。
二.切制
药材切成饮片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过水浸润的软化处理过程,目的是使净
1.切制生产流程
生产前准备
领净药材
软化处理
切制饮片
半成品
2.切制前的软化处理及注意事项: 2.1 喷淋法(淋法)
操作结束
转干燥岗位或下一工序
喷淋法即用清水喷淋或浇淋药材的方法。 操作方法:被处理药材一般不直接放入水中,将药材整齐地直立堆放,用清水自 上而下均匀喷淋,喷淋的次数应根据药材质地而异(通常 2~4 次),均需稍润,以茎 和根部浸软为度 本法适用于气味芳香、质地疏松的全草类、叶类和有效成分易随水流失的药材。 如薄荷、荆芥、枇杷叶等,用清水浇淋 1~2 次,以能切制即可;对质地较硬的如青 蒿、仙鹤草等,还需将茎部放入水中浸泡(叶片不泡) ,以能切制为度。 【注意事项】防止反热而烂叶,每次软化药材量,以当日切完为度,切后应及时 干燥。 2.2 抢水洗(淘洗) 即用清水洗涤或快速洗涤药物的方法。 操作方法: 将药物投入清水中, 经淘洗或快速洗涤后及时取出, 稍润,即可切制。 大多数药物洗一次即可,以洁净为准。 本法适用于质地松软,水分易渗入的药材。如陈皮、桑白皮、五加皮、合欢皮、 防风、龙胆等。 【注意事项】 应尽量缩短药材与水接触的时间, 防止药物“伤水” 和有效成分的流失。 2.3 浸泡法: 将药材用清水浸泡一定时间,使其吸入适量水分的方法。 操作方法:先将药材洗净,再注入清水至淹没药材,放置一定时间,视药材的质 地、大小和季节、水温等灵活掌握,中间不换水,一般浸泡一定程度,捞取,润软, 再切制。一般体积粗大,质地坚实者宜久泡,体积细小,质地疏松者宜少泡,春冬气 温低时宜长泡;夏秋气温高时宜短泡有些质轻遇水漂浮的药材,在浸泡时,需压一重 物,使其泡入水中。 本法适用于块根、枝、茎、坚硬果实类药材。如天花粉、乌药、泽泻、白术、山 药等。 【注意事项】泡的时间不宜过长,防止药材“伤水”和有效成分流失,而降低疗 效。采用浸泡法要本着“少泡多润”的原则,使之软硬适度便于切制为准。 已淘洗的药物, 必须泡的才泡。 大致全草类药物泡 1/2 ~2 小时;皮类药物泡 1~ 3 小时;根及茎类药物、坚硬果实类药物泡 1~4 小时。 特别坚硬的药物,通常水分不易渗入到组织内部。但为了保持药效,又不能长时

中药材炮制通则(药典2005版)

中药材炮制通则(药典2005版)

中药材炮制通则(药典2005版)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饮用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

凡供切制、炮炙或调配制剂的,均应使用净药材。

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达到质量标准。

二、切制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

并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

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厚薄、长短、大小、宽窄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粗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炒制分清炒和加辅料炒。

炒时应火力均匀,不断翻动。

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清炒取净药材置热锅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取出,放晾。

炒焦后易燃药材,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麸炒取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加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麸皮10kg。

2.烫烫法常用的辅料为洁净河沙、蛤粉或滑石粉。

取河沙(蛤粉、滑石粉)置锅内,一般用武火炒热后,加入净药材,不断翻动,烫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辅料,放凉。

如需醋淬时,筛去辅料后,趁热投入醋中淬酥。

3.煅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一.根、根茎、藤木类
二.果实、种子类
三.全草类
四.叶类
五.花类
六.皮类
七.树脂类
八.动物类
九.矿物类
十.菌澡类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部分名词解释
1.霉变:系指因干燥不够或受潮湿侵袭后,药物表面或内部寄生了霉菌,引起药物变质的现象。

2.虫蛀:系指中药因生虫而被蛀蚀的现象。

一般药品均应做到无虫蛀。

3.杂质:是指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或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或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4.伤水:系指药材在水处理时由于浸润过度,致使药材所吸水分过多,从而造成药材有效成份流失,甚至霉烂,又不易切制的现象。

5.走油变色:系指中药表面发软、发粘、呈现油状物质,同时颜色变深,并发出油腻味。

6.异形片:包括不符合质量指标所规定的规格范围的饮片、斜长片、破碎片、斧头片、连刀片。

7.药屑:系指原药的药末。

炮制通则

炮制通则

附录ⅡD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需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 8~12mm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药典炮制通则

药典炮制通则

0213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 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l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砂炒取洁净河砂置炒制容器内,用武火加热至滑利状态时,投入待炮炙品,不断翻动,炒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河砂,放凉。

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规程通则

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规程通则

1. 目的本通则规定了饮片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技术、质量、物耗、安全、工艺卫生、环境保护等内容。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饮片生产的全过程,是各部门共同遵循的技术准则。

3. 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年版)《中药饮片验收检查项目》2005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本4. 职责编写:技术员汇审:总经办、质量保证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总经理执行:各级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监督管理:质量部QA人员、生产管理人员5. 产品概述项目要求如下,其内容按各品种项下规定。

5.1产品名称5.1.1品名5.1.2汉语拼音5.2来源5.3性状5.4性味归经5.5功能主治5.6用法与用量5.7贮藏5.8规格6. 工艺流程图6.1清炒工艺流程图6.2加辅料炒工艺流程图中药百净1F切i1净缶材纟■炙制(蜜炙、酒炙、醋炙、盐水炙、姜炙、药炙)6.4憚制工艺流程图成品库检验合6.5煮制工艺流程图6.6蒸制工艺流程图中药原1理净&1 Array透心即1 F一6.7烫制工艺流程图净药材投入已包装1检验F成品库检验合6.8煨制工艺流程图中药原湿面包I草纸间H置入已炒I投入已I星烘房I念入已炒加热挥发油—[^加热至规摊6.9水飞工艺流程图中药原] [-净-干1E研磨成―*包装1检验^T成品库A ―».Jt >6.10煅制工艺流程图7. 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7.1 净制: 按照领料程序从库房领出原料,根据《中国药典》2005 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 年版及该品种《炮制工艺规程》进行净制生产。

7.1.1净选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净制SOP进行操作。

7.1.1.1 操作人员选用不锈钢筛网,筛除泥沙、杂质,手选去非药用部份及霉变药材。

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规程通则

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规程通则

1.目的本通则规定了饮片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技术、质量、物耗、安全、工艺卫生、环境保护等内容。

2.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饮片生产的全过程,是各部门共同遵循的技术准则。

3.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年版)《中药饮片验收检查项目》2005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本4.职责编写:技术员汇审:总经办、质量保证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总经理执行:各级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监督管理:质量部QA人员、生产管理人员5.产品概述项目要求如下,其内容按各品种项下规定。

5.1产品名称5.1.1品名5.1.2汉语拼音5.2来源5.3性状5.4性味归经5.5功能主治5.6用法与用量5.7贮藏5.8规格6.工艺流程图6.1清炒工艺流程图6.2加辅料炒工艺流程图6.3炙制工艺流程图6.4燀制工艺流程图6.5煮制工艺流程图6.6蒸制工艺流程图6.7烫制工艺流程图6.8煨制工艺流程图6.9水飞工艺流程图6.10煅制工艺流程图7. 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7.1净制: 按照领料程序从库房领出原料,根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年版及该品种《炮制工艺规程》进行净制生产。

7.1.1净选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净制SOP进行操作。

7.1.1.1操作人员选用不锈钢筛网,筛除泥沙、杂质,手选去非药用部份及霉变药材。

7.1.1.2操作人员将净选后的药材在QA监控下转入洗药区。

7.1.2.1洗药前的检查,洗药间不得有上次生产剩余的物料,洗药池洁净度应符合生产要求。

7.1.2.2洗药操作:7.1.2.1检查为正常后方可将药材放入洗药池内,先打开排水阀,再打开进水阀将清洁水喷入洗药池内,使药材得到充分清洗(冲5分钟),清洗干净后起料,起料后放入洗药用料盘内滤去余水。

最新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规程通则

最新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规程通则

1. 目的本通则规定了饮片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技术、质量、物耗、安全、工艺卫生、环境保护等内容。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饮片生产的全过程,是各部门共同遵循的技术准则。

3. 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年版)《中药饮片验收检查项目》2005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本4. 职责编写:技术员汇审:总经办、质量保证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总经理执行:各级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监督管理:质量部QA人员、生产管理人员5. 产品概述项目要求如下,其内容按各品种项下规定。

5.1产品名称5.1.1品名5.1.2汉语拼音精品文档5.2来源5.3性状5.4性味归经5.5功能主治5.6用法与用量5.7贮藏5.8规格6. 工艺流程图6.1清炒工艺流程图中药原药材1T净制1 T切制1 T干燥1 T净药材(生品)成品库精品文档检验合格后销售6.2加辅料炒工艺流程图中药原J!净& Jr切in1 /J F—净药材為习土1检验^ r成品库检 宣验合6.4憚制工艺流程图中药百1[—净__--- * -净药1J / /Fr炒制1r摊ft实线框外为一般生产区包装检验^F成品库检验合6.5煮制工艺流程图注:实线框内为饮片生产控制区6.6蒸制工艺流程图中药百1!------ <净1 F切5 r净药材177r加辅料 共1'蒸 八、、 透心即1 F・包装实线框外为一般生产区检验成品库检验合6.7烫制工艺流程图中药原------- V净1F切1净药材1~7 7 7r投入已炒烫1敗油1烫至规1 F摊t1实线框外为一般生产区包装检验F成品库6.8煨制工艺流程图中药原投入已 7烘房 [书入已炒加热挥发油—[^加热至规——摊——湿面包丨草纸间"置入已炒6.9水飞工艺流程图^药原] [-净-干1E研磨成―*注:实线框内为饮片生产控制区实线框外为一般生产区包装1T成品库A ―Jt >6.10煅制工艺流程图7. 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7.1 净制: 按照领料程序从库房领出原料,根据《中国药典》2005 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 年版及该品种《炮制工艺规程》进行净制生产。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完整,如“去心”、“去芦”、“去栓皮(粗皮)”等当属此类。

巴戟天、地骨皮等根类药材,入药用其根皮,制成炮制品后已去除木质心,因此,巴戟天或地骨皮炮制品的组织鉴别时,镜检中就不应有木质部位组织细胞存在。

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 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该标准的1 mm;段:不得超过该标准的2mm。

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 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过三号筛/取样量果实种子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8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全草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5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5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花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皮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叶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5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50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树脂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动物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 7%,13%药屑杂质:小于3%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矿物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粉粒型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杂质/取样量菌澡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10%;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 5%-18% 药屑杂质:小于2%检查:取样100克拣选去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包装炮制品炮制品质量要求第二节炮制品的质量要求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中药炮制品质量的检测与评价提高了科学依据。

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工艺规程通则

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工艺规程通则

中药材应经过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工艺流程图中药材——净制——切制前的水处理——切制——[饮片干燥饮片炮制]——饮片包装——检验——入库一、中药材净制中药材在切制、炮炙前,均应选取规定的药用部分,除去非药用部分,杂质及霉变品、虫蛀品、灰屑等,使药材达到药用净度标准,称为中药材的净制。

1.挑选挑选是清除混在药物中的杂质及霉变品等,或将药物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档,以便达到洁净或进一步加工处理。

2.筛选筛选是根据药物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和箩,以筛去药物中的砂石、杂质,使其达到净度。

3.风选风选是利用药物和杂质的质量不同,借风力将杂质除去,一般可用簸箕扬簸,使杂质和药用部分分离,以达到纯洁之目的。

4.水选水选是将药物通过水选或漂除去杂质的常用方法。

5.去根或茎①去残根是指药用茎或根茎部分的药物,一般须除去主根、支根、须根等非药用部分。

②去残茎是指药用根部的药物往往须除去残茎。

6.去皮壳去皮壳的药物大体有三类:①树皮类可用刀刮去栓皮、苔藓及其他不洁之物。

②根和根茎类如知母、桔梗、沙参、明党参等应除去根皮。

③果实种子类应去果壳或果皮,如苦杏仁、桃仁等,可用法去皮。

7.去毛有些药物表面或内部常着生许多绒毛,吸后能刺激咽喉引起咳嗽或其他有害作用,故须除去,消除其副作用,常采用刮、刷、烫、挖、撞等方法去除毛茸。

8.去心“心”一般指根类药物的木质部或种子的胚芽而言。

现在去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除去非药用部位,二是分离药用部位。

去心的方法因药而异,如远志去心,可将远志根稍润至软时,放在木墩上用木槌捶捣,其木质部与皮部脱离,抽去木心。

9.去芦“芦”又称“芦头”,一般指药物的根茎、叶茎等部位。

10.去核有些果实类药物,常需用果肉而不用核或种子,其中有的核(或种子)属于非药用部位。

去核方法:质地柔软者,剥取果肉去核;质地坚韧者可用温水洗净润软,再取肉去核。

炮制通则

炮制通则

中药材炮制通则《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Ⅱ D .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标准。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粗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应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

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中药材炮制通则2.范围:中药材炮制加工。

3.责任:技术负责人、工艺员、岗位负责人、操作人、QA检查员应对实施本通则负责。

4.内容:净制、切制、炮炙。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加工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用水,应为饮用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

药材在切制、炮炙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1.净制生产流程图剔除、泡洗、碾串、火燎)(切制、炮炙)2.净制操作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净制药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处理以达到该品种的质量标准。

2.1清除杂质:2.1.1挑选:清除混在药物中的杂质及霉败品等或将药物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类,挑选往往配筛簸交替进行,以便达到洁净或进一步加工处理。

2.1.2筛选: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和罗,以筛去药材中的沙石,杂质,使其达到洁净;有些药材形体大小不等,需用不同孔径的筛子进行筛选分开,以便下道工序加工时药品质量一致。

【注意】上料以药材须在筛网上充分振荡为准,并随时用手(或工具)翻动。

常用药筛规格菊花筛孔内径约 15mm;大中眼筛孔内径约 6mm;小中眼筛孔内径约 5mm;大紧眼筛孔内径约 2mm;一号筛(10目);小紧眼筛孔内径约 1.5mm;马尾筛二号筛(24目);铜丝筛五号筛(80目);打碎筛筛孔内径圆孔 10mm,8mm,7mm;方孔 1mm。

2.1.3风选:利用药材和杂质的轻重不同,借风力将杂质除去;使杂质和药用部分分离以达到纯净药材的目的。

2.1.4水选:将药材通过用水洗(淘)、淋或漂除去药材杂质的常用方法;用筛选或风选不易除去,故用水洗或漂的方法,以使药物洁净。

【注意】(1)洗涤中药材应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洗涤其它药材,不同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

2010药典中药炮制通则

2010药典中药炮制通则

2010版药典中药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按照中医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麩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麩皮即刻起烟,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麩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麩皮10~15Kg。

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通则及常用辅料

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通则及常用辅料

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一册)2011年5月附录Ⅰ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处理后,均称为饮片。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净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

药材在切制、炮炙或调配制剂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可供饮用的净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药典炮制通则和下列有关要求。

中药炮制的方法大致可分为修治、水制、火制、水火工制和其他制法五大类。

一、修治和饮片切制(一)修治为了除去杂质、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分,提高清洁度,便于切制和加工,药材需要进行修治。

主要方法如下:1.拣是把混在药材中的杂质、虫蛀和霉变品及非药用部分拣去,或将药材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类,以使药材洁净和便于进一步加工处理的净制方法。

常用手工操作或与筛簸交替配合使用。

拣有2个作用:(1)出去杂质、虫蛀和霉品:如乳香、没药、五灵脂中肠含有木屑、砂石等,藿香、紫苏、淡竹叶中常夹有、腐叶及杂草等,可通过挑拣以洁净之。

(2)将药材分档:如天南星、半夏、白芍、白附子、白术、大黄、木通等可通过挑拣来分档。

2.簸将药物放在簸箕、竹匾等工具内扬簸,利用药物与杂质的轻重不同,通过上下簸动,使之除去杂物皮屑及非药用部分。

3.筛是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或箩,筛除药材中的泥土、砂石等杂质,或对药材进行大小分档,或筛去炮制辅料(麦麸、河砂、滑石粉、蛤粉、米、土粉等)的净制方法。

有时筛与簸同时合用。

筛簸工具有簸子、竹匾或畚箕等。

4.去皮是将药材的皮壳与肉或仁分开。

有些药材皮壳与肉或仁在临床上有不同作用,必须分开;有些药材只用肉或仁而必须去皮(壳)。

如砂仁、豆蔻、扁豆等必须皮与仁分用;鸦胆子、使君子、榧子等是用肉(仁)而去皮(壳)。

5.去毛是因有些药材表面生茸毛,而毛会黏附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或呕吐,所以必须去除。

炮制通则

炮制通则

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用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方法,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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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炮制通则1•目的:建立中药材炮制通则,规范中药材炮制,确保炮制产品质量。

2•范围:中药材炮制加工。

3•责任:技术负责人、工艺员、岗位负责人、操作人、QA检查员应对实施本通则负责。

4•内容:净制、切制、炮炙。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加工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用水,应为饮用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

药材在切制、炮炙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1 .净制生产流程图下道工序(切制、炮炙)2 •净制操作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净制药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处理以达到该品种的质量标准。

2.1清除杂质:2.1.1挑选:清除混在药物中的杂质及霉败品等或将药物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类,挑选往往配筛簸交替进行,以便达到洁净或进一步加工处理。

2.1.2筛选: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和罗,以筛去药材中的沙石,杂质,使其达到洁净;有些药材形体大小不等,需用不同孔径的筛子进行筛选分开,以便下道工序加工时药品质量一致。

【注意】上料以药材须在筛网上充分振荡为准,并随时用手(或工具)翻动。

常用药筛规格菊花筛孔内径约15mm ;大中眼筛孔内径约6mm ;小中眼筛孔内径约5mm ;大紧眼筛孔内径约2mm; 一号筛(10 目);小紧眼筛孔内径约 1.5mm;马尾筛二号筛(24 目);铜丝筛五号筛(80 目);打碎筛筛孔内径圆孔10mm,8mm,7mm; 方孔1mm2.1.3 风选:利用药材和杂质的轻重不同,借风力将杂质除去;使杂质和药用部分分离以达到纯净药材的目的。

2.1.4 水选:将药材通过用水洗(淘) 、淋或漂除去药材杂质的常用方法;用筛选或风选不易除去,故用水洗或漂的方法,以使药物洁净。

【注意】(1) 洗涤中药材应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洗涤其它药材,不同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

(2) 漂洗时应注意掌握时间,勿使药物在水中浸洗过久,以免损失药效。

(3) 洗涤后的药材不得露天干燥。

2.2 分离和清除非药用部位:2.2.1 去根或茎①去残根:一般指除去主根、支根、须根等非药用部位。

如石斛、荆芥、薄荷、黄连、芦根、藕节、马齿苋、马鞭草、泽兰、益母草、瞿麦等。

另如麻黄茎和根均能入药,但两者作用不同,故须分开,分别药用。

②去残茎:根类药物往往带有残茎。

如龙胆、白薇、丹参、威灵仙、续断、防风、秦艽、广豆根等均须除去残茎,使其纯净。

2.2.2 去皮壳:用刀刮去栓皮,苔藓及其它不洁之物;去皮壳取仁;如燀法去皮。

去皮大体分三类:①树皮类:如杜仲、厚朴、黄柏、肉桂等。

②根和根茎类:如知母、桔梗、北沙参、明党参等。

③果实种子类:如草果、益智仁、使君子、鸦胆子、大风子、榧子、白果、石莲子、桃仁、苦杏仁等。

2.2.3 去毛:根据药物不同,可分别采取以下方法。

①刮去毛:如鹿茸的茸毛,先用刀器将茸毛基本刮净,再置酒精灯上稍燎一下,用布擦净毛茸。

【注意】不可将鹿茸燎焦,以免切片时破碎。

②刷去毛:如枇杷叶、石韦等在叶的背面密生许多绒毛均须刷去。

③烫去毛:如骨碎补、马钱子等,用砂炒法将毛烫焦,取出稍凉后再撞去毛绒。

④撞去毛:如香附,将香附和瓷片放进香附竹笼中来回撞去毛。

2.2.4 去芦:指药物的根茎、叶基等部位。

习惯上认为需去芦的药物有人参、党参、桔梗、续断、防风、草乌、白薇、茜草等。

2.2.5去心:指根类药物的木质部或种子丕芽。

如牡丹皮、地骨皮、五加皮、的木质心不能入药用;莲子心和肉分别药用。

2.2.6去核:用筛去核;砸破去核;润软、烘软去核。

如乌梅、诃子等。

227去枝梗:指除去某些根茎类、果实、花、叶类等药物非药用部位的枝梗,以其纯净。

如五味子、花椒、连翘、桑叶、金银花、钩藤、桔梗等。

一般采用挑选、切除等到方法。

2.2.8去瓤:部分果实药物采用,需挖去瓤。

如枳壳去瓤。

2.2.9去头尾足翅:部分动物类或昆虫类药物,有些要去头尾和足翅。

除去有毒部分或非药用部分。

在净制加工处理中,对一些动物、昆虫类药的头尾足翅,均须除去。

如乌梢蛇、金钱白花蛇等均需去头尾;红娘子、青娘子均须去头翅足。

2.2.10去残筋肉:动物类药物,均须除去残肉筋膜,纯洁药材。

如龟甲、豹骨等。

2.3其它加工2.3.1揉搓(挽):指某些药物质地松泡而呈丝条状,需揉搓成团,便于调剂和煎熬。

如竹茹、谷精草等到需搓成团;大腹皮经过捶打揉搓成定量小卷;桑叶、荷叶等须揉搓成小碎块。

2.3.2碾(研):指某些药物由于质地坚硬或体积小而硬,不便切片,需碾碎,以便有效成分容易煎出。

二•切制药材切成饮片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过水浸润的软化处理过程,目的是使净药材吸收一定量的水分,使质地由硬变软,以便于切制。

凡以水处理药物,必须经过净制过程后再按药物的特性,结合季节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使之软化。

常用的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淋法)、抢水洗(淘洗)、浸泡、润、漂、蒸等。

并应按药材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

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1 •切制生产流程2•切制前的软化处理及注意事项:2.1喷淋法(淋法)喷淋法即用清水喷淋或浇淋药材的方法。

操作方法:被处理药材一般不直接放入水中,将药材整齐地直立堆放,用清水自上而下均匀喷淋,喷淋的次数应根据药材质地而异(通常2〜4次),均需稍润,以茎和根部浸软为度本法适用于气味芳香、质地疏松的全草类、叶类和有效成分易随水流失的药材。

如薄荷、荆芥、枇杷叶等,用清水浇淋1〜2 次,以能切制即可;对质地较硬的如青蒿、仙鹤草等,还需将茎部放入水中浸泡(叶片不泡),以能切制为度。

【注意事项】防止反热而烂叶,每次软化药材量,以当日切完为度,切后应及时干燥。

2.2 抢水洗(淘洗)即用清水洗涤或快速洗涤药物的方法。

操作方法:将药物投入清水中,经淘洗或快速洗涤后及时取出,稍润,即可切制。

大多数药物洗一次即可,以洁净为准。

本法适用于质地松软,水分易渗入的药材。

如陈皮、桑白皮、五加皮、合欢皮、防风、龙胆等。

【注意事项】应尽量缩短药材与水接触的时间,防止药物“伤水”和有效成分的流失。

2.3 浸泡法:将药材用清水浸泡一定时间,使其吸入适量水分的方法。

操作方法:先将药材洗净,再注入清水至淹没药材,放置一定时间,视药材的质地、大小和季节、水温等灵活掌握,中间不换水,一般浸泡一定程度,捞取,润软,再切制。

一般体积粗大,质地坚实者宜久泡,体积细小,质地疏松者宜少泡,春冬气温低时宜长泡;夏秋气温高时宜短泡有些质轻遇水漂浮的药材,在浸泡时,需压一重物,使其泡入水中。

本法适用于块根、枝、茎、坚硬果实类药材。

如天花粉、乌药、泽泻、白术、山药等。

【注意事项】泡的时间不宜过长,防止药材“伤水”和有效成分流失,而降低疗效。

采用浸泡法要本着“少泡多润”的原则,使之软硬适度便于切制为准。

已淘洗的药物,必须泡的才泡。

大致全草类药物泡1/2〜2小时;皮类药物泡1〜3 小时;根及茎类药物、坚硬果实类药物泡1〜4 小时。

特别坚硬的药物,通常水分不易渗入到组织内部。

但为了保持药效,又不能长时间浸泡,这时可将药物泡一段时间,取出晾晒一下,使水分挥散一部分,渗入一部分,然后再浸泡,一、二次润不透,可重复几次,如槟榔、三棱等。

2.4 润法:是把泡、洗、淋过的净药材,用适当器具盛装,保持湿润状态。

使药材外部吸收的水分向内部渗透,达到内外湿度一致,利于切制的方法。

润的方法有浸润、伏润、露润等法。

2.4.1 浸润:以一定量的水或其他溶液浸润药材,经常翻动,使水分缓缓渗入内部,以“水尽药透”为准。

如木香、枳壳等。

2.4.2 伏润(闷润):经过水洗、泡或以其它辅料处理的净药材,用缸等在基本密闭条件下闷润,使药材内外软硬一致,利于切制。

如白术、山药等。

2.4.3 露润(吸湿回润):将药材摊放于湿润垫有蔑席的地上,使其自然吸潮回润。

如当归、玄参等。

润药时间需根据药材的性质,季节,灵活掌握,以药材加工切片不破碎为宜。

【注意事项】对含淀粉较多的药材,需多加注意,这类药物极易滋生微生物而变质。

发现粘、发红、发馊、发臭时需用硫磺熏或加适量明矾水,再用清水洗涤。

如山药、天花粉等。

确保有效成分不流失,需润药得当,则有“七分润工,三分切工”之说法,润药是关键。

适法得当则很少有炸心、翘片、掉边、碎片等现象。

2.5 漂法:是将药材用多量的水,多次漂洗的方法。

操作方法:将药材放入大量的清水中,漂去有毒成分和盐分及腥臭异味,采用换水法进行。

每日换水1〜2次,漂泡的时间根据药材的质地、季节、水温而灵活掌握。

一般漂的时间为3〜10天。

本法适用于毒性药物,用盐腌制过的药物及有腥臭味的药物。

如草乌、天南星、附子、昆布;动物类:如龟甲、鹿角、狗骨等。

【注意事项】漂泡的清水量应一次性加足,一般不宜再次加水,否则药物易于变黑。

由于是利用微生物而使筋膜腐烂,不可避免有很臭的气味产生,所以容器必须加盖。

药物除去筋膜后需反复用清水漂洗几天,至无臭气。

有毒药物,取药材切开,放于舌上,半分钟以内不刺舌为准,即为漂好;有盐分的药物,以药物无咸味为准,即为漂好;有腥臭味的药物,以漂去瘀血及腥臭味为度2.6 蒸(煮)法:将净制后或加入辅料的药物,用水蒸气蒸或煮透使之软化的方法。

2.6.1 木瓜用蒸法蒸透后趁热切片,呈棕红色,利于切制和保证质量。

如莪术、天麻、玄参用蒸气蒸软切片。

2.6.2 鹿茸先刮去茸毛,加酒稍闷,置高压锅脐上喷汽趁热切片,边蒸边切。

利于切制和保证质量。

2.6.3 黄芩清蒸后趁热切片,使其断面是鲜黄色,质佳效高。

否则变色而降效。

2.6.4 川乌、附子、天南星、熟地、延胡索、黄精、半夏、草乌等,均采用酒蒸或辅料煮后进行切片。

2.6.5 鳖甲、龟甲沸水蒸去筋膜;桑螵蛸清蒸杀虫卵;茯苓蒸后去皮切片;巴戟清蒸去心成巴戟肉等。

3.软化水处理效果的检查方法:药材在水处理过程中,要检查其软化程度是否符合切制要求,习惯称“看水性” “看水头”。

其检查方法如下:3.1 弯曲法:长条状药材软化至握于手中,大拇指向外推,其余四指向内缩,药材略弯曲,而不易折断,即为合格。

如白芍、山药、丹参等。

3.2 指掐法:团块状药材软化至手指甲能掐入表面为宜。

如白术、天花粉等。

3.3 穿刺法:粗大块状药材软化至以铁杆能刺穿而无硬心感为宜。

如大黄、虎杖等。

3.4 手捏法:不规则的根与茎类的药材软化至用手捏粗的一端,感觉其柔软为宜如独活、羌活等。

部分块根、果实、菌类药物如延胡索、枳实、等润至手捏压无吱吱的响声或无坚硬感觉为宜。

4.切制饮片的规格(类型)标准及切制方法切制品规格标准分为片、段、块、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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